大毛有样学样,也把头搭在靠枕上,一人一狗并排瞧着男人熨衣服。
“我是吃你的醋。”他撸了撸大毛的头,自言自语道:“你说是不是啊?大毛。”
李英达最后还是跟林朝阳去了。
对此某人早就见怪不怪,论天下第一心性善变者,李英达属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去之前,李英达反复强调,自己只是出于林某人的人身安全考虑――毕竟现在这个年代,有个帅气老公是件极危险的事――总有豺狼虎豹们对他虎视眈眈着,如若有的选,他恨不得在林朝阳身上装上百十来个摄像头,可有时想想,又觉得这样莫名变态――总之不管啦,喜欢就要炽烈拥有,起码他不后悔,自己狠狠拥有过。
林朝阳将车停在离新天地百十来米的地方,马路对面等红灯的功夫,一个女孩推着满车的花路过。
红灯微闪,行人蓄势待发,唯李英达寸步不挪,眼睛直勾勾盯着花车上头堆放着的满天星。
“帅哥,买束花吧。”女孩热情推销,晃了晃手里的价码牌,“十块钱三把,好便宜的。大学生创业不易,支持一下吧。”
就差把二维码直接贴在男人的额头上。
林朝阳斜眼瞟了下某人,揶揄地说:“想要不想要?”
李英达咬住唇,踌躇十几秒,果决道:“算了,我们还是走吧。”
“为什么不看看呢。”被这么一说,林朝阳反而不想走了,他伸出一只手,抚了抚身旁的一束德国玫瑰,藤身上还带着刺,但花色分外怒红。
李英达说:“花是好花,人也是好人。只是无论再好的花,买回去放着,插在瓶子里,过了十天半月就要坏掉,就像人一样。这样短暂地拥有,我还不如不要。”
林朝阳轻轻笑了笑,拈下一片本就快脱落的叶,放在鼻子边闻了闻。
李英达见他不说话,又说:“不过如果你要送的话,那我可以勉强考虑一下。”
女孩说:“我觉得先生适合百合,总觉得您皮肤白,衬白色更秀气、更好看。”
李英达不语,他等着男人给他挑。
林朝阳默契地抽出一枝百合,夹在两指间,一一扫过每片花瓣,又嫌不满,转手取出另一束橘金色的花束,那样的滚烫金色,倒有几分像向日葵。夕阳照射下正好看。
女孩拍手叫好,“先生好有眼光,这是进口培育的郁金香,按理说,这个季节是不该有的。”
林朝阳闻了闻,嗯,气味还算新鲜,没有人工催熟的痕迹,当下对自己的选择更满意了。
李英达说:“以前听荷兰舍友说,在十七世纪初,郁金香身价暴涨。无数富人为拥有一枝郁金香而骄傲,不像现在,想买的话,哪里都能买到。”
林朝阳淡淡地说:“你喜欢吗?”
李英达说:“你买的就喜欢。”
林朝阳又说:“想看你别在耳朵边的样子。”
李英达举起他的手,对准二维码。
那还不快付钱?!
孙仁提前等在了新天地一层,作为中间人,他觉得自己有义务提前到场。
只是出乎他意料的是,林朝阳只说带一位朋友,却不知,是位如此出尘的大美人。
他远远看见,马路对面走来两个男人。领头的那个衬衫规整,深宝石蓝衬衫一角,别着一枚水银色的天鹅胸针。
而他旁边那位,面孔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见过,鬓边还颇为骚情地别着一枝花,花上还沾着露,不知道的还以为刚从夏威夷度假归来。
孙仁盯着他看了半天,痴痴对林朝阳说:“我是不是……是不是在哪见过你这朋友?”
林朝阳眺了某人一眼,应该没有,他从没带李英达见过自己的同门。
出了电梯,孙仁方恍然大悟,忙拍手道:“我想起来了!你是不是那个……就那个……”
“环球时闻,李英达。”李英达端出一股正派的播音腔,林朝阳顿时回到以往收听节目的氛围里――
过去数年里,他无数遍对着电视电脑重复收听着这样的声音,哪怕他从不关心这个世界上又发生了哪些新鲜事,哪怕那声音每天只短暂出现半小时都不到。可只要有他在的地方,便能使自己收获心安。
宝莱纳主打西式简餐,偶尔还能遇上乐队演出。
林朝阳一行人赶早,用餐的人不多,据孙仁说,那位陈小姐还在路上,半小时才能到。
于是男人自觉玩起了消消乐,边打发时间,边陪孙仁闲聊。
李英达好交际,端着杯莫吉托在吧台跟调酒师攀谈甚欢,更一时技痒,没能忍住,冲到小舞台上,想即兴弹唱一曲。
男人在交谈空隙里瞧了他一眼,还是那样活泼好动,还是那样“翻云覆雨”。
他坐在迷离的彩灯下,脸上绽出赤橙黄绿青蓝紫,耳边戴着自己送他的郁金香。
他的嗓音幽沉沙哑,配着吉他弦的咸涩,最适合唱苦情歌。
远远地看,林朝阳觉得,他像是一个有故事的浪子。浪子最迷人。
可走近了看,才知浪子无情,英达有心。
他向来璀璨,高高在上,静享无上荣光。只有他这样的人,方不至于辜负这满堂华彩与盛世乐章。
以及那枝,狂热郁金香。
☆、福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