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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案 《白金连环凶手》吃夜宵抓凶手

纹身神探 莫争 4137 2021-05-02 12:58

  本故事纯属虚构

  莫争作品

  本案先后出场人物

  表姐:女,受害者,年轻

  唐烈:男,烈火刑警,本案有小孩和青年两个角色

  陈美姝:女,美女刑警,青年

  查秋明:男,侦查员,绰号鹰眼,擅长网络技术,

  金超虎:男,侦查员,肌肉男,擅长格斗

  马寒生:男,副队长,探案专家,老学究

  白小刚:男,扒手,白满堂的侄子,青年,

  白满堂:男,白金连环命案凶手,中老年

  白玉堂:男,白满堂的儿子,金属工业大学的博士讲师,青年

  苏媚红:女,超级黑客,青年

  莫之鸣:男,纹身神探,青年

  夏荷:女,莫之鸣的助理,精通医学

  周敏晶:女,电视台记者,青年

  乌月娜:女,白玉堂的未婚妻,青年

  洪枫枫:女,化学老师,中年

  楔子

  二十年前。

  “小烈,叫你表姐过来吃饭。今天外公生日,她怎么能不来呢?我们都在酒楼里等着。”妈妈交代。

  亲朋好友已经聚集一堂,只等开席。

  “好的妈妈。”小烈虽然并不是在这个小县城出生,但是每年暑假都有过来玩,因为对每一条街道,每一条小路都很熟悉。

  过了人民广场,经过邮电局,经过电影院,经过卫生所,经过零食一条街,有一个二层楼的小阁楼,表姐就住在楼上。

  “表姐,表姐……”小烈手上拿着一个火把,那是街口的小贩看他可爱免费送的。他跑上了楼。

  奇怪,表姐的门还关着。

  已经中午快十二点了,表姐还在睡懒觉吗?

  小烈敲了一会门,敲不开,他想了一个办法,从阳台外栏杆翻墙进去,但那是一段只有半个脚掌宽的滴水檐,他才不到十岁,实在是胆子太大了。

  小烈小心翼翼地攀着栏杆,尤其要避开栏杆上种的仙人掌等盆栽,一步一步地挪着。

  邻居有个老人家住着拐杖出来散步,看到了小烈在翻栏杆,竟然紧张得一句话也不敢喊,生怕他掉下去。掉下去,下面就是热闹的街头,瞬间会多一具孩子的尸体。

  小烈还是勇敢地克服了危险,挪过了栏杆外,翻进了表姐的窗户,表姐的书桌上,书本好多呀,但为什么这么凌乱呢?

  “表姐,表姐,”小烈从书桌跳了下来,赫然踩到一个软滑滑的东西上,双脚一软,摔倒在一滩血泊中。

  他认真一看,才发现自己刚才踩到了表姐。

  可那是表姐吗?

  她全身赤裸,面容扭曲,身子中了几十刀,皮肤上还有烫伤的淤青,仿佛被魔鬼折磨过一样。

  小烈怔怔地看着没穿裤子的表姐,赶紧从床上找了一条被单,给表姐披上,然后他打开了门,嚎啕大哭地喊了起来,“快来人啊!快来人啊!我表姐死了!我表姐死了!呜呜……”

  这是他一辈子也抹不去的童年阴影。

  可怜的表姐,你安息吧!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我一定要为你抓到凶手,将他抽筋剥骨,砍下他的头来祭奠你!

  小唐烈在心里默默地发誓!

  二十年后。

  刑警大队里,灯火通明,东海市的治安不错,但是周边小市小县发生了案子也经常请刑警队帮忙。这可能也是一种犯罪的溢出效应。(犯罪者因为繁华市区治安升级,会朝郊区等落后地区迁徙,报复性犯罪)

  众人正在加班加点地查案分析。

  “走!吃夜宵去!我请客!”大队长唐烈霍然站起来,发一声喊。

  “好勒!”众人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精神十足地站了起来。

  陈美姝下意识地拿出化妆镜,看看自己脸色苍白的俏脸,补了一下口红。

  “吃那家走鬼烧烤!”鹰眼查秋明建议地喊。

  “太好勒!”肌肉男金超虎激动地拍着胸膛,“今晚不醉的是小狗!”

  “你们真想吃穷我呀?”唐烈开玩笑地说。

  副队长,穿着一身中山装的谈判专家,绰号“老学究”的马寒生偷偷地打开抽屉,找了一片借酒药丸。

  刑警队的男人们平时都不喝酒,但要是真的喝起来,那真是苍天流泪鬼见愁,能喝垮一家超市的库存。

  刑警队近十号人 ,穿着便装,意气风发,潇洒地走了出来,朝附近的夜市一条街步行而去。

  已经是凌晨了,空气清冷,灯光迷离,有一种香港黑帮电影的感觉。

  街头还有很多夜生活的人,影子幢幢的。

  有看完电影的情侣出来吃点点心的,有下班的工人来吃一碗实惠面条的,也有网吧的夜猫子叫了一碗麻辣烫,外加一罐红牛的的,也有一些夜店工作者,吃着卤味,喝着啤酒,这顿夜宵是他们的晚餐也是早餐,还有一群打赤膊的地痞,坐在大排档猜拳玩骰子赌二锅头的……

  烧烤浓烈的味道弥漫了一整条街,今晚繁星点点,天干物燥,气氛非常好。

  马上要走到烧烤摊子了,突然,迎面走来了一个单身的中年路人,中等身材,长得十分不起眼,看起来就像在菜市场买菜的那种家庭妇男。他的脖子好像有点酸,摇来晃去地动着。

  唐烈和他擦身而过,突然唐烈猛地一翻手腕,擒拿住了那个路人的胳膊,那路人身手也很敏捷,立刻一抖手腕,踹了一脚,试图甩掉唐烈。

  唐烈腹部中了一脚,但双手死死地按住了他的肩膀,谁知道那人却一个鹞子翻身,连外套也不要了,转身给了唐烈裆部一脚,转身就跑。

  唐烈这下不敢硬扛,为了保护要害,赶紧松手挡了一下,那人直接穿过马路,一辆半夜打瞌睡的大货车险险刹车,飞快地骂了一串脏话,刚要启动,唐烈也追了过来。

  “疯子!一群疯子!都不要命了!赶着投胎啊!”货车司机按着喇叭破口大骂。

  那人飞奔,唐烈穷追不舍,一起准备吃烧烤的同事都看呆了。

  这一系列的交手追逃总共发生在不到一分钟之内,众人愣住半晌,反应过来后,也以为唐烈一个人可以搞定那个路人,所以也都没有急着出手。当然,也可能是饿,所以反应就慢了。

  “怎么回事啊?”鹰眼满脸疑惑地问。

  “不就是撞了一下吗?”金超虎觉得很奇怪。

  “那人肯定是嫌疑犯!”还是陈美姝懂唐烈,“肯定被唐队认出来了!”

  就那么愣怔了一会,其他人都追不上那过了马路对面地嫌疑犯了。

  最后就是唐烈一个人,跑了足足半小时,终于把那个该死的人堵在了一条小巷子里。

  “阿SIR,”那嫌疑犯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弯着腰求饶道,“是个误会啊。阿SIR,你的钱包掉了。”他随手丢出一个粉红色的高级名牌钱包,里头鼓鼓的,没有一万也有五千块。

  “去你妈的,行贿我!”唐烈骂咧咧的,举起一个垃圾桶砸了过去,“你还跑,你跑啊,干嘛不去跑马拉松呢!”

  他也没指望这下能砸到,但那嫌疑犯也是跑累了,一时低着头,垃圾桶直接丢中头颅,桶沿很锋利,一下子就晕了过去。

  “哎哟,我是不是下手太狠了?”唐烈左右看看没人,赶紧把带着学籍的垃圾桶移开,掏出手铐,将那人给铐了起来。

  三分钟后,其他同事才姗姗来迟。

  “A级通缉犯吗?”陈美姝问。

  “没那么严重,抓了个扒手。”唐烈自信地说,“绝对错不了。”

  这么一折腾,夜宵也吃不成了,还是金超虎这个吃货主意多,让其他同事和唐烈一起回警察局,而自己跑到大排档,点了许多份外卖。

  他是个善良的小伙子,给唐烈和自己都点了双份加量,他知道陈美姝肯定只吃半份,所以自己肯定够饱了,想了想,又另外给那个嫌疑犯点了一份。

  刑警队审问室里,灯火通明,气势浩然。

  唐烈凛然问:“什么名字?多少岁?哪里人?”

  嫌疑犯哆嗦地回答:“白小刚,42岁,白金县人。”

  (他这么回答,就可见是地道的白金县人,因为白金县其实已经改成白金市,是个县级市,只有当地人还说白金县。)

  唐烈问:“知道为什么抓你吗?”

  嫌疑犯答:“不,不知道……”

  唐烈抓起一个审问簿就重重地拍在白小刚的头上,骂道:“你他妈的还给我装!”

  “哎哟,哎哟……”白小刚捂着头,可怜地喊。

  “一看就是贼眉鼠眼的,外套里两个钱包,裤兜里两个钱包,内裤里还藏着一叠钞票,你真以为你是首富出街啊!刚才巷子里还朝我丢了一个粉红色的女性钱包,你不是小偷我就拿烧烤签子戳瞎自己的眼睛!王八羔子!”唐烈咬牙切齿地骂道。

  “我,我……我也不知道哪些钱包哪里来的,衣服是我捡来的……”白小刚抱着头,弱弱地问,“什,什么味道这么香?”

  “老大,出来吃点烤肉,把小扒手交给我吧。”金超虎进去换人。

  “给我好好审一审!”唐烈十分看不起这种小偷小摸的人,“这次算你倒霉,撞我枪口上了!”

  唐烈走出来,潇洒地抓起几个羊肉串,哧溜一口气咬了下来,又“啪嗒”开了一瓶冰啤酒,仰起头来,豪迈地喝了大半瓶。

  那率性洒脱的英雄气概,看了让人都忍不住称赞他是一条明察秋毫的汉子。

  “真厉害!”陈美姝竖起大拇指说,“就路边走过去就能看出来是贼?”

  “那姓白的,走路就盯着别的女孩脖子上的项链看,还看你的裤兜呢。这个叫贼输一眼。”唐烈说,“还有,正常人走路,双手都自由摆动,但小偷的双手,要不就是插口袋,要不就是松松垮垮地垂着,刻意地保持不动,保持随时可以出动。姓白的就是那样耷拉着手,贼眉鼠眼到处看,全身都是贼味道,这不,一抓一个准。”

  众人听了唐烈的精辟分析,都是拍手叫好。

  “不好了,不好了……”金超虎激动地跑了出来说,“那人晕过去了。”

  “怎么回事?”唐烈放下啤酒,走回审问室一看,只见那白小刚捂着流血的头,在地上装腔作势地躺着。他的头是被垃圾桶撞了一道,但是刚才都结疤了,肯定是自己又抠开了。

  唐烈一眼就看出来他在装,但是出于人道主义,还是勉为其难地说,“送到医院去检查下头部,不要鉴定是精神病就好。嘿嘿,你要是半路想逃,看我不把你给阉了!”

  那白小刚听得一哆嗦,夹紧了大腿,也知道装头晕被看破了,但是睡医院总好过睡拘留室,还有漂亮护士妹妹可以看。

  金超虎和陈美姝就开车把白小刚送到一家警民合作的医院去了。

  到了医院,因为陈美姝提前打了招呼,就是正常流程,挂号,拍片,抽血,尿检,望闻问切……

  总之上楼下楼,忙来骂那个全国,就是一点皮外伤,一点大问题也没检查出来。那白小刚也别想着用假伤来讹唐烈警官。

  而那边刑警队吃完了夜宵,大赞味道,就各回各家了。

  那白小刚在医院里寂寞地躺了一夜,大清晨,就找了机会翻阳台逃走了。

  他是个小偷小摸,也犯不着上纲上线,本来唐烈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但是没想到,竟然从白小刚的身上破获了一个二十多年的连环大案!

  唐烈从警多年,兢兢业业,这一次真的中了大奖!

  原来白小刚在医院做了抽血检查,刚好最近公安部在做一个“血库档案”,就是专门给各个嫌疑犯建立一个血液档案。

  没过两天,血液数据从医院回传到了刑警大队,负责接收的是鉴定科高度近视的胖女孩——朱镜花。

  朱镜花在录入血液档案的时候,和仓库数据比对了一下,竟然发现白小刚的染色体和一宗二十多年前的连环杀人犯是一样的!

  “唐队!那天你抓的小偷!白小刚记得吗?他是一个连环凶手!”朱镜花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激动地说。

  “什么连环凶手?”

  “二十多年前!白金连环杀人案!”朱镜花说,“你还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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