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知道?他或许是个变态!”王老板强词夺理地说。
“不是的。”莫之鸣说,“那天傍晚蓝强仔来送水,刚好看到被锁的店面里起烟了,他想起旧主,十分心急,从门的痕迹可以看出,他是用暴力手段撬开了门,而不是你想像的用备用钥匙。蓝强仔进去之后,在火海中救出了王老板放在抽屉的钱包。这里要说明一下,那个钱包里都是满满的零钱和一些无关紧要的纸条等,显然是为了火灾后可以装模作样地向保险公司申请更多赔偿,没想到却被蓝抢救出来……”
莫之鸣走到了门口,进行了一次现场重演,他一边推开门,一边张开手演示着说:“因为电熨斗被猫踢倒,引发了火灾。蓝强仔闻到烧焦味或者看到火光,心急之下,强行打开了门。他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那门一被暴力打开,大量空气迅速涌入,输送了大量氧气,使火焰迅速开始蔓延,加大了火势。救出了王老板钱包的蓝强仔没有第一时间逃出来,而是很仗义地跑到卫生间取水救火,所以现场的水龙头是开着的。但是在狭小的卫生间里,大量的烟雾等有害气体让蓝强仔永远倒了下去……”
“原来是这样,这个人分析得很有道理啊……”会场上下一片哗然。
“那为什么蓝强仔的尸体是裸着上身呢?”王老板问,“你看那刺青,和你一样都是小混混的纹身!”王老板还在诋毁莫之鸣和蓝强仔。
“因为蓝强仔很节约,他穿的衣服是低劣的纤维制品,这种衣服很容易起火,蓝强仔不小心衣服着火后十分难受,只好脱掉,所以皮肤也有斑点的溃烂,而那只黑猫受伤后,也跟着逃到卫生间和蓝强仔一起死在里面。”
“不,蓝强仔不是个好人,连送水公司的老板不也说了他很爱酗酒,不是好员工吗?”王老板最后死撑。
“对一个需要照顾家庭的打工者来说,我相信他会不认真工作。我想,是因为送水公司没有按照法律给蓝强仔办理五险一金,所以才故意诬蔑蓝强仔不好好工作的吧。案发到今天已经一周了,也没看到送水公司给蓝家送去丧葬费或者慰问金。而且从送水公司的送水记录可以看出他每天工作辛苦,客户众多,如果喝酒,怎么可能在城市骑着电动车风里来雨里去呢?还有在蓝强仔家里,我摸了那个竹子做的酒筒,上面满是灰尘,他妻子说他早就戒酒了!”
“他,他全身涂着可怕的文身,一看就不是好人嘛!”王老板大叫。
“那奇怪的文身和蓝强仔的名字一样,是某个少数民族的姓氏,而狗是他们的图腾崇拜,蓝家很穷,但仍然咬牙让蓝小妹妹养了一只狗。因为那是他们的信仰。”莫之鸣说,“你去看看蓝太太的服饰就知道了,他们是善良的少数民族,他们的信仰宁可饿死,也不能去偷去抢。这个纵火案就是人为的阴谋,王老板经营不善,于是借故辞退了蓝强仔,又想骗取大量保险金,就设计黑猫制造了纵火案,只是无辜来送水的蓝强仔因为好心被牵扯了进来……”莫之鸣郑重地对唐烈队长说,“请警方三思,再次好好审理此案,不要冤枉无辜,更不要让坏人逃掉法律的惩罚!”
“嗯,这个发布会暂时中止。我们要重新勘验一遍。”唐烈从大局考虑,决定重启犯罪调查。
“哇!”在场的人都鼓掌起来。
一周后。
经过警方大量的调查取证,慎重严谨,终于证明莫之鸣所猜的完全符合当时纵火案发生的一切头尾。
王老板因为骗取巨额保险被刑事拘留又是罚款,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送水公司也被法院责令要依法赔偿蓝太太一笔蓝强仔因公殉职的人身意外赔偿金,再加上莫之鸣号召大家捐助的善款,应该足够资助蓝妹妹上完中学了。
唐烈队长还交代陈美姝写了一份报告给市里有关单位,追赠蓝强仔为英勇市民,于是神探莫之鸣亮开通天眼,展开翻云手,让一个臭名昭著,人人嫌弃的纵火犯变成了众口的交赞,忠肝义胆的救火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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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完蓝强仔的后事后,蓝太太带着年幼的蓝妹妹准备离开这座伤心的城市,回少数民族自治区的老家去了。
临走前,她们带来一大筒家乡的米酒,请莫之鸣和陈美姝喝。
莫之鸣侦探所里,夏荷已经煮满了一桌子丰盛的饭菜。原来今天刚好是他们的农历生日。
“生日快乐!”莫之鸣和陈美姝互相说着祝福的话,点燃了蜡烛,又吹灭了蜡烛。
火,就是生活,有时温暖,有时危险。
莫之鸣畅快地和夏荷,陈美姝等朋友们干杯,酒香洋溢,他们似乎也来到了那个宁静安详的山区,那里鸡犬相闻,民风淳朴,没有任何俗世见的烦恼……
彩蛋
地下铁。
莫之鸣走进了神秘的纹身馆。
有这样一双紫蓝色瞳孔的诸葛紫瞳迎了上来。
“听说最近你成功地帮一个穷苦的人赢得了清白。”诸葛紫瞳说,“神探莫之鸣,名不虚传。”
“我没有传说中那么厉害。”莫之鸣谦虚地说,“看,上次点蜡烛的时候,左手无名指居然被烫伤了。”
“你想纹一个什么呢?”
“不死鸟之眼。”
注:
?不死鸟的记载源自亚述人,不过在世界各地都有类似的神话,欧洲的菲尼克斯(phoenix)、俄罗斯的火鸟(Firebird)、埃及的太阳鸟(Benu)、美洲的叶尔(Yel)和阿拉伯的安卡(Anka)等,所有这些鸟都有死而复生的特点(寿命分别为500年、540年、1000年、1461年、1700和12994年不一),而且同太阳有着密切的关系。
最早提到不死鸟的人是公元前八世纪的希腊诗人、《神谱》的作者赫西奥德,最早详细描述不死鸟的人是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他说:“我并没有亲眼见过它,只是在绘画中见过,它的羽毛一部分是金黄色的,一部分是鲜红色的,外形像一只巨鹰”,而且还拥有美丽的歌喉。
根据希腊的传说,不死鸟活在阿拉伯半岛上的一口枯井附近。每天当黎明来临时,鸟儿就在清晨的阳光下沐浴,并唱着美妙动听的歌,而太阳神就停下他的战车静静地聆听这动听的歌声。这时世界上好像就只有不死鸟的存在了。每当不死鸟知道自己要接近死亡的时候(每500年或1461年),它都会用芬芳的树枝来筑巢,然后在火焰中燃烧。当它快燃尽的时候,会有一只新生的不死鸟从火焰中飞出。它会用没药树的汁液涂在死去不死鸟的尸体上并和它一起飞向太阳之城——Heliopolis。它会将卵放在太阳神的祭坛之前。而在埃及,它却被描述成为苍鹭的巢,但在古书上它被说成是孔雀,或者是鹰。那个时候它常被放在石棺里,他和埃及的Benu,印度的迦楼罗,中国的凤有着某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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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之鸣的左手无名指已经有一个孔雀翎的纹身,现在左手无名指多了一个不死鸟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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