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爱情是把双刃刀
“其实,你心里分明是有四哥的”,十六阿哥不知何时站在门外。
我胡乱抹干泪,侧身将脸埋进床角的阴暗里。
十六阿哥继续道:“其实,你早知道自己活不久了,对吗?”他在房内转了一圈,就着床边的一个矮脚凳坐下:“我听说猫临死的时候,也会找一个偏远的地方,默默的死去,因为不想让关心它的人伤心难过”。
我抬头硬邦邦道:“有他,我就不会帮八爷和九爷了”。
十六阿哥:“是吗?既然是帮他们,又何必沿途留下米粮做记号呢?”
我惊诧:“可是沿途并没有米粮的踪迹”。
十六阿哥:“没错。虽然没有了米粮却有很多鸟粪。”
我嗤笑:“林间小道上有鸟粪岂非正常?”
十六阿哥:“是。可是鸟粪里还有未消化的谷物。我听李卫说了,又重新去调查了一遍,确实无假。正值灾荒,人都吃不饱,鸟又哪里的粮食呢?所以我断定,你沿途留下的稻谷都叫鸟吃了”,又说,“若诗,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十六阿哥道:“当初十三哥这样,现在你也这样。十三哥会离开,是因为他没得选。可你为什么也这样?若诗,告诉我为什么,爱情究竟是什么?”
我淡然道:“十六阿哥请回吧”。
十六阿哥气道:“蓝若诗,我不管你要做什么,但是倘若你敢伤害四哥,我绝饶不了你!”
我提了一口气道:“我不知道爱情究竟是什么?我只是想尽可能的减少伤害。可是爱情就像一柄双刃刀,我选择是伤害,我不选择也是伤害”。
我缓了缓,继续道:“可有时候‘优柔寡断’、‘拖泥带水’留给别人的伤害远比‘选择’或者‘不选择’要痛多了。它就像是慢性毒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腐蚀着伤口,直到深入骨髓,不可自拔”。
“我已经有了一把钥匙就不需要第二把了。选择或者不选择,对另一把都是一种伤害。所以,就应该更快的作出抉择。尽管当时会很痛。可是不管伤口再红再深,都会有痊愈的一天,至少以后都不会再痛了,对吗?”
十六阿哥:“……”
那一晚,夜凉如水。唯独李卫没来看我,但那晚的箫声响了一夜未歇。
手术台上的细节是我一直不敢回忆的事。至今回忆起来,也只记得成片的腥红和黯沉的乌黑。虽说用了麻沸散,但古时的药效并不是顶好,真痛起来,只恨不能就这般死在了上面。
瑾曦形容那晚的情形,一直心有余悸。只说自己好长一段时间看东西都觉得是血淋淋的,吃着米饭都让她觉得又红又腥。四爷是绝口不提那晚的事的,后来见了四爷手臂上的伤口才知道,当晚大夫说我失血过多,熬不过当晚,是四爷割破了手臂,硬灌了我下去。我就是这般硬挺了过来。
也许是天可怜见,要留我这条贱命在这世上再历练一番,否则若是血型不符,我当下便是死了。
就这么奄奄一息的熬了几天不见醒来,血块臃肿,青乌紫斑,形迹可怖,让人不忍正视。十六阿哥之前固有疑心,如今见了这般景况,只觉愧疚难当。有人想劝四爷放弃,刚提了个头就被四爷命人拖出去,打了几十个嘴巴子。
李卫见我形若枯槁,水米难进。瞧着揪心,就每天盐水糖水的给我灌下去,竟渐渐也有了起色。他原本也未多想,只是想着总归不能叫我饿着,未想却歪打正着,反倒救了我一命。糖和盐本就是人体不可缺少的元素,而且糖和盐水配在一起就是医院里常用的葡萄糖,俗称‘盐水’。很多人以为盐水一定要注射到血管里,其实不然,喝下去也是有效的,只不过吸收少,见效慢。
先前虽然没能法办了八爷,但郑州城一干官员可没那么好运了。在我养病期间,四爷以雷霆之势,将郑州一干涉案官员纷纷法办,首冲朱启令。原来城南遇见的那个疯老头原名张盛,是一名师爷,曾在朱启令门下当差。跟着朱启令干了不少缺德事,还迫于朱启令淫威,乱棍打死了为母拾米的孝子。
哪知天道轮回,朱启令见张盛的小女生的美貌,意图霸占。张盛的发妻自然不允,苦苦哀求不得反被推入水池淹死。小女不堪屈辱,一头撞在了假山石上,当场暴毙。一夜之间,妻女暴毙,家破人亡,叫他如何不恨?
张盛为躲暗杀,假意装疯卖傻。可老天总爱作弄世人,张盛又为那孝子的老母所救。那老母自儿子死后,就精神失常,不想竟救了杀儿的凶手。
张盛晴天霹雳,幡然醒悟。将一干官员的罪证纷纷收集在随身的一根木拐内,期待有一天能遇青天,为民伸冤,也替自己妻儿和那孝子报仇。
四爷正是根据他提供的罪证,将涉案官员一律法办,朱启令斩立决,其余交大理寺候审。
《《《《《《《《《《《《《《《《《《《《《《《《《《《《《《《
七月初兴,玉露凋伤,峡气萧森。风携了玉笛飘香,天坠了银河垂地。我身子已渐好,初换了秋衣,独守着红烛香案,心绪摇曳。夜寂静、笛声碎,湿庭凝了重露,抟风卷了落槐。我大病初愈,本该好生休养,只是被秋牵了愁肠,夜不能寐。
四爷私语,字字犹在耳旁。四爷的恩情我回报不起,十四的深情我亦无法辜负。恍若风中残烛,动了便是灰飞湮灭,坚持便是耗尽了一生血泪。十六阿哥说的对,既是无意,又何苦迟迟不复回?我早不该久留。
愁肠已断无由醉,酒未到,先成泪。残灯明灭枕头敧,谙尽孤眠滋味。都来此事,眉间心上,无计相回避。不知不觉竟在红烛上刻下个‘四’二字,一惊,将红烛打翻了去。
瑾曦从门楣旁护了烛盏过来:“格格,怎么了?”
我静了静,道:“没事,去替我取几本古诗集来”。
瑾曦一面应着,一面道:“格格要念书?”
我道:“我要写信”。
瑾曦喜道:“是给十四贝勒写信吗?十四贝勒什么时候又来信了?”
我笑了笑,摇摇头。瑾曦道:“霍,那就请外面的先生代笔就好啦”,又说,“格格明明不识字,每次写信都要不停的翻书。费半天劲也写不了几句。更何况格格现在都病成这样了……”说到这里的时候,突然回过神来,问道:“是什么重要的信,需格格亲自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