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赞赏这警句,因为具有一种超越时空的豁达精神。
对文人而言,说豁达,容易;做到豁达,就不容易;而具有超越时空的豁达精神,则更不容易。中国文人,都自封清高,其实在名和位上,并不都是那么想得开的。尤其在封建社会科举取仕的年代,那个“学而优则仕”的“仕”字,可把中国知识分子的大多数,弄得颠三倒四而找不着北。
按照毛主席的说法,工人以工为主,学生以学为主,那么,文人也应该以文为主才是。但旧时文人常常不在为主的方面下力气,却把功夫全用在名位上的得失考量上,那一份斤斤计较,那一份奔走营逐,其贪婪,其恋栈,其巴结,其钻营,真是很不怕斯文扫地的。于是,展眼望去,你多我少,抓心挠肝,你上我下,咬牙切齿,你高我低,寝食不安,你红我灰,如丧考妣——便是文坛的风景线。
包括我自己在内,要是能够悟到“升沉不过一秋风”,有这一份豁达,大概也就觉得没有必要搞得自己好不开心了。
于是,我想起明代复古派“后七子”中的谢榛(1495—1575)与其诗友们升沉秋风的故事。虽然那是发生在明代后叶的事情,相距遥远,但昨日之儒林,今天的文坛,其基本状态,应该说大体上是差不多的。
说到“后七子”,查文学史,通常系指明嘉靖、隆庆年间的李攀龙、王世贞、谢榛、宗臣、梁有誉、吴国伦和徐中行等一个团契性质的诗人组合。据陈登原《国史旧闻》:“明人诗社,所以较前世更为发达,一、有巨子为之室主;二、富贵家例多好事;三、能文者矜文好奇,于是此踵彼效,辈起更多。”看来,当时这种文学社团很盛行的,甚至还搞大奖赛什么的。据《明史》:“诗胜者辄有厚赠,临川饶介,为元淮南行省参政,豪于诗,自称醉樵。尝集大名土,赋《醉樵歌》,张简诗第一,赠黄金一饼,高启次之,白金三斤,次杨基,犹赠一镒。”
金饼有多重,不得而知。但三斤白银,价值不菲,手笔也够大的。那些得不着的诗人,眼睛真要黑一大块了。
上述“后七子”的诗社,最早发起者,却是不在其列的李伯承。“伯承未第时,诗名籍甚齐鲁间,先于李于鳞(即李攀龙)。通籍后,结诗社于长安。元美(王世贞)实扳附之,又为介元美于于鳞。嘉靖七子之社,伯承实为若敖蚡冒。其后王、李名成,而伯承左官落薄,五子七子之目,遂皆不及。伯承晚岁,少年若以片言挑之,往往怒目啮齿,不欢而罢。”(《列朝诗选》)
这位诗社首创元老,也是最初被踢出局的,升和沉,也来得太快了点。由此可知,古人多君子之风,但古文人,倒也未必,小人成性者谅不比今人要少。第一,李和王也太不够意思,你二位得以人五人六地进入文坛,靠谁?一掉屁股,将这位引见者一脚蹬了,未免过于薄情。就如同当代有些作家,未成名时见编辑,点头哈腰,只敢在椅子上坐半只屁股;成名以后再见这位编辑,颐指气使,眼睛立刻就长到脑门上去了一样,倒是古今同趣的德行。
第二,这位被人家无情抛弃的李诗人,也太想不开。老到一把年纪,还耿耿于怀,这也太小肚鸡肠、心胸狭隘了。至于吗?不带你玩,你就不玩,也不影响吃饭拉屎;再说,他们玩他们的,你也可以玩你的,未必不能自得其乐。至于一提往事,金刚怒目,血压上升,不值当嘛!所以,无论李攀龙、王世贞,无论李伯承,都有不够豁达之嫌,世界有多大,文坛就有多大,不一定非扎堆、非聚义、非歃血为盟,拉这个打那个的。
“升沉不过一秋风”,这是至理名言。
好了,李伯承出局,这诗社又一次面临改组,接着,就该榭榛被那哥儿俩从诗社里“开”了。谁红谁紫,谁灰谁黑,谁上谁下,谁来谁去,正是这种无聊而又无趣的文人自戕,构成文坛的热闹话题。
说到谢榛,我认为,他是一个既快活又不甚快活,既豁达又不甚豁达的诗人。一般讲,豁达,就能快活,不豁达,也就不能快活。因为,他有两个常常使他不能快活和不能豁达的遗憾,一是他生理上的弱点,“眇一目”(《明史》);二是他心理上的弱点,“以布衣结牛耳”(《列朝诗选》),这样,形象上的差一点和学历上的差一点,他也就无法彻底的豁达和完全的快活起来。
我对明诗所知甚少,但在“后七子”中,王世贞外,就比较欣赏他了。因为他的文学观点比李攀龙等其他人,来得宽泛些;凡在文学观点上,持“套中人”的紧闭自锁政策,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还不许别人照自己的方式活,是最遭人恨的。谢榛的诗,稍有生气,就因为他能够容忍异己,不那么一条道走到黑。固然,他也复古,这是前、后七子一以贯之的主张,但他不像李攀龙那样绝对,“文必西汉,诗必盛唐”,也不像王世贞那样设限,“大历以后书勿读”,谢榛要放得开些,他明白,文学是不能太过拘束的,一定要这样,而不要那样,必这样不可,而那样则不可,对于文学的发展,肯定不是坦途。
但是,此公的两大弱点,使他尴尬,“眇一目”,尚可配一副墨镜遮掩。不过,嘉靖朝,北京城里有验光配镜之店肆吗?我怀疑。因此,他只能倚仗自己的诗名,做出独眼龙常有的自负神气,徜徉于京都。但这表面的自信,也难掩其内心的虚怯,在科举年代里,一个读书人,还是个声名大振的诗人,竟然没进过学,没应过试,是一个无缘于黉门的白衣秀士,这日子不好过。假如他一天到晚厮混在短裤党里、蓝领阶层,彼此彼此,也许无所谓了。但他却生活在一个文化精英圈内,确实有点抬不起头来,你可以用“布衣”自傲,人家却要把你当“白丁”看待,你也只好没脾气。
明代文坛,派系林立,经常洗牌,重新组合,所以,升沉变化,频繁匆促,甚至来不及一秋风,就“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了。昨日还兴冲冲的文人,一朝离开那把交椅,就没精打采,像霜打似的蔫了;前一阵不见经传的文人,因缘时会,这一阵红得发紫,竟也能指点文坛,领袖群伦。王世贞就是最好的例子,他虽是世家子弟,可他年青时,因为反对权奸严嵩,弄得老父系狱、冤屈难伸那刻,在诗社早期活动中,其实是个小角色。
谢榛比那个气回山东的李伯承要神气些,一、年纪居长,二、成名较早,三、创社元老,四、估计他颇有公关能力,能够拉来一些赞助,能够在前门外某家酒楼,开个新诗朗诵会,找几个歌星到场助兴,能够在厂甸某家书铺,来个签名售书,找八大胡同的名妓站场,这点银两,他口袋是拿得出来的。
所以,李伯承走后,他顺理成章当了社长和法人代表,那时不用选举,几个人一合计也就行了,估计王世贞一开始会依附于他。但好景不长,马上受到李攀龙的排揎,这个其实也是贫寒出身的诗人,由于系正途熬到这份功名,是个有级别的厅局干部,很看不上一没文凭、二没职称、三没职务的谢榛和他的江湖气。加之,谢榛时不时地对他的作品指指点点,倚老卖老,口无遮拦,他很恼火,一气之下,愤而与之绝交。王世贞站在李攀龙一边,也对谢榛加以摈斥,于是,兴味索然的他,西走秦、晋,再游燕、赵,遂不知所终地客死于出游途中的河北大名。
“奈何君子交,中途相弃置”,此公的这个感喟,既是自绝,更是自弃。我在想,他最后的选择,更多是对于文坛的厌倦,倒具有一点豁达的意思了。
因此,我对“后七子”的第一首领李攀龙,几乎没有好感。此人的领袖欲太强,是个志大才疏、不安于位、老想搞地震的人物。在文学上,复古成癖,“高自矜许,诗自天宝以下,文自西汉以降,誓不汙其毫素”,所以,他的诗一乏灵韵,二乏精神,同时代的人也对他多有“抉摘”的。连王世贞也认为:“于鳞拟古乐府,无一字一句不精美,然不堪与古乐府并者,则似临摹帖耳。”《明史》也称他:“其为诗,务以声调胜,所拟乐府,或更数字为己作,文则聱牙戟口,读者至不能终篇。”
一个令人不能卒读的诗人,非要把谢榛压下去,也真是令人气短。
看来,为名作家,却无名作品,有高位置,却无广为人知的文学声望,古已有之。读者只记住了他的官位,却记不住他写了哪些诗篇。凡这类作家和诗人,都自我感觉良好,而且从来不会脸红,真了不起。不过,他有一首写谢榛的诗,题为《初春元美席上赠谢茂秦得关字》,倒还可读,而且可以看到他与谢榛没有全“掰”之前一些还算融洽的情景。
凤城杨柳又堪攀,谢朓西园未拟还。
客久高吟生白发,春来归梦满青山。
明时抱病风尘下,短褐论交天地间。
闻道鹿门妻子在,只今词赋且燕关。
题中提到的谢茂秦,即谢榛;元美,即王世贞。李攀龙写此诗时,谢榛正是红得发紫的文学明星,李和王都得仰着脸看他,就像当代新进,自封的文学大师,从西欧、北欧或北美放洋归来,那腰板“别”儿硬,那脸色“别”儿酷,许多人来不及诚惶诚恐趋前问候一样。明代的谢榛,虽然眼睛只有一只,可有资格比他们更牛,因为,与谢茂秦来往者,可不是外国的瘪三汉学家和三流出版商,而是正经八百的藩王。藩王者谁?是说不定什么时候请到紫禁城里坐龙椅的候补天子。
他的诗,可唱,他的歌,即诗,所以,这些王爷都把他当作上宾礼遇。
“谢榛,眇一目,年十六,作乐府商调,少年争歌之。己而折节读书,刻意为诗歌,西游彰德,为赵康王所宾礼。”(《明史》)
“谢榛为赵穆王所礼,王命贾姬独奏琵琶,歌其所作竹枝词。歌罢,即饰姬送于榛。大河南北,无不称谢榛先生者。”(《朝野异闻录》)
根据以上这些史料,此公当是一位快活人。
赵穆王、赵康王,有可能是两个人,但也不排除为同一人。按谢榛的能量,诗情,机敏,活动能力,兼两份差,拿两份薪水,同时担任两位王爷府上的贵宾,应该是没有什么难度的。大文豪莎士比亚,不也一方面写出长诗《鲁克丝丽受辱记》,讨好他的恩主扫桑普顿伯爵,一方面将其十四行诗集献媚地题献潘布罗克伯爵吗?用词赋去燕关的诗人,有这点需要,耍这点聪明,是无伤大雅的。
明代中央高度集权,分封世袭的王爷们闲得没事干,声色犬马之余,附庸风雅,弄几个文人清客在身边凑趣,还得算是品味够高尚的休闲活动。加之明代后期淫佚成风,色情事业发达,歌女乐伎,弦索唱吹,有一个需要流行歌曲的大市场,适逢其时的谢榛,得其所哉,也不足为奇。
因此,这位独眼龙诗人、畅销歌词作者,能够受到多个特权阶层关照,名片上印着这个王府的文学顾问、那个王府的文学侍卫等等头衔,也蛮唬人的。书斋里有秀色可餐的美女为其弹奏琵琶,活得相当滋润,是毫无问题的。难怪同是诗人的李攀龙,心里怪不是滋味,要写出这首酸溜溜的诗了。清人沈德潜评点李的这首诗,“诵五六语,如见茂秦意气之高,应求之广”,连隔代的沈老夫子也对谢榛之火、之红、之快活得令人眼馋,有微言焉,李攀龙能受得了?
所以说,文学之争,有多少究竟纯属于文学性质的论争,是大有疑问的。归根结底,人事的升沉而已,升者怕沉,沉者要升,升者要长升,就得使别人老沉,沉者要上升,就得使升者往下沉,大概这是一个永恒的角力态势。
所以,日子过得很快活的谢榛,心灵深处却豁达不起来,因为,李攀龙要升,他就得沉。后来,他客死大名,李攀龙成为明伪古文潮流的李梦阳第二,如愿以偿。但上帝不怎么支持这位升者,很快使其离开这个世界。于是,“攀龙殁,(王世贞)独操柄二十年,才最高,地望最显,声华意气笼盖海内。一时,士大夫及山人、词客、衲子、羽流,莫不奔走门下。”如果李攀龙不死,王世贞也断不了要跟他“掐”的。
李攀龙在写这首诗的时候,他与谢榛还能谈得来,尚可以坐在一起喝酒吟诗。世家子弟王世贞,自然也是相当会凑趣的人物。如果仔细品味诗中的语气,李的口气中有一点酸味,或许就埋伏了将来绝交的征兆。
因为李攀龙要当这个沙龙的龙头老大,“李攀龙、王世贞辈结诗社,榛为长,攀龙次之。及攀龙名大炽,榛与论生平,颇相镌责”(《明史》),无论这三位诗人友好的时候,亲密无间,好到恨不能同穿一条裤子,分手的时候互为仇雠,恨到不咬一口就死不瞑目的程度;也无论这三位诗人,怎么扛过文坛的大鼎,怎么“片言褒赏,声价骤起”地对文坛起到影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在文学史上,也只能是属于一笔带过的人物,这种“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局面,是很令兴致冲冲者气冷的。那些自认为主导潮流、气横宇内者,那些自以为文学领先、已经不朽者,其实只是过眼烟云罢了。
随行就市的时值,文学史是不会认账的,因为文学史不可能无限制地装进去只具有相对时值的作家和作品。时愈远,值愈低,现在,除了研究明代诗的专家学者,还有谁去关注“前七子”或“后七子”呢?甚至在当时很有名、超过王世贞和李攀龙的谢榛,一直到明末清初,这位独眼龙诗人,仍不断受到评家称誉。陈子龙评曰:“茂秦沈炼雄伟,法度森严,真节制之师也”;钱谦益评曰:“茂秦今体工力深厚,句响而字稳,七子五子皆不及也”;沈德潜评曰:“四溟五言近体,句烹字炼,气逸调高,七子中故推独步。”但文学的淘汰,说来也真是无情,如今,几乎不大为普通读者所知悉。
“升沉不过一秋风”,其实是很短促的,如李攀龙,如王世贞,甚至还在他们活着的时候,就被人疵议了。
最有趣的,莫过于王世贞的儿子,就起来造他的反;“同伯之论诗文,多与弇洲异同,尝曰:‘先人盖弇山园,叠石架峰,但以堆积为工,我为泌园,土山竹树,池水映带,取其空旷而已。’予笑曰:‘兄殆以园而喻家学欤?’同伯笑而不答。”(《列朝诗集》)
更令人忍俊不止的,王世贞晚年,病重卧榻,有人去探望他,看见这位誓不看唐大历以后书的文坛领袖,枕头旁边,放着一本《苏子瞻集》,他自己也一百八十度地变化了。
所以,袁弘道对王世贞、李攀龙的清算,最为彻底:“唐自有诗,而不必选体也,初盛中晚,亦皆有诗,而不必盛唐也。欧苏陈黄,亦乃有诗,而不必唐人也。唐人之诗,无论工与不工,取而读之,其色鲜妍,今人之诗虽工,拾人豆订,才离笔砚,已成陈腐,岂非流自性灵,与出自摹拟,所由来者异乎?”“中郎之论一出,王李之云雾一扫,天下文人才士,始知疏瀹性灵,以涤除摹拟涂泽之病,其功伟矣!”(《历朝诗选》)
这位袁弘道还有一句名言:“粪里嚼渣,顺口接屁,倚势欺良。”便是时下那些腰板硬、脸色酷的伪大师们的最好描写,也是那些春风得意、功夫全在文学外的准不朽者的最佳形容。
“升沉不过一秋风”,为画家李苦禅句。还有一上联,为“君自横行侬自淡”。是其画蟹的题词,两句连在一起,又使我们联想更多更多。在这个舞文弄墨的圈子里的男女老少,无论是暴得大名者、浪得虚名者,或者只不过是徒有其名者,甚至还包括那些躲在阴暗角落里,东放一屁,西嚼一蛆,搞点小耸动,冀获微名者,横行也罢,不横行也罢,乐开颜也罢,几声抽泣、几声叹息也罢,对淡淡的旁观者来说,即使不从文学史的角度衡量,这班货色充其量“一秋风”而已,又能闹腾多久呢?
文学,终究是文学;文学以外的东西,终究是文学以外的东西。想到这里,也就顿觉豁达多了。 大浪淘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