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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蒙面怪客

盗墓机密 夏汉志 14894 2021-04-24 09:29

  /第二十章/

  蒙面怪客

  1946年,天下大势依旧在不平凡中进行。各种变化犹如乌云翻滚。

  这一年,谭在春一家躲藏在沧州的一处深巷古宅,每日三餐,一家四口的生活全靠灵秀为几家富户洗衣维持。而谭在春,不知为什么,他时常出现一些幻觉,老觉得身边有个鬼影在盯着他。对此,灵秀经常笑他,你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每当如此,谭在春也摇头暗叹,看来自己是老了,开始疑神疑鬼,不信任自己了。

  至于那半箱珍宝,多年来,他一件也没敢卖,也舍不得卖。

  有时候,两个孩子馋肉,他就背着灵秀偷偷去一些店铺帮人家整理一下账目,挣几个小钱,割几两碎肉,满足一下孩子。

  灵秀若问起,他就说又去讨饭时好心人给的。

  有时候,望着灵秀日复一日给富人洗衣累得腰酸背痛,他也实在不忍,就偷偷擦一把泪,佯说出去讨饭,然后,悄悄去一些大家族那里帮人家续写家谱。这样,很多次他都会挣两块银元回来交给灵秀,灵秀问起,他就说今天遇上一家有钱的官老爷为庆贺老来得子,给每个前去讨饭的叫花子发了两块银元。

  这样的理由用了无数次,灵秀从未怀疑,因为多年的讨饭生涯,使她一幕一幕看到,很多杀了人抢了财的军阀老爷,都不管自己年岁已有多高,全都霸占或娶了那些水灵灵的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做妾或姨太太。所以,谭在春一次次说遇上官老爷庆贺老来得子发银元,她是深信不疑的。

  由于动笔容易引起别人追问谭在春的身份和过去是干什么的,所以逃难这么多年,灵秀从不让谭在春当着外人的面写一个字,有了孩子后,她只让谭在春在家里时好好教两个孩子识字。

  就这样,一家人日子虽然过得艰难,但时间依旧带他们前进,寻找新的光明。

  1947年的一个黄昏,为赎己孽,谭在春悄悄来到了济南,他一边沿街乞讨,一边四处打听在哪儿能联络上八路军的地下党。

  起初,一块要饭的叫花子都笑他,笑他准是一天要不了半个窝头饿出了魔症,后来,他们看谭在春越说越严肃,越说越像事,就不再嘲笑,也一块在要饭的过程中帮他问,毕竟,在他们苦难的所见所闻中,共产党领导的队伍是专门为穷人争天下的。

  可是,这群叫花子在济南毫不隐讳地四处打听共产党,立刻引来了国民党特务组织的注意,一天中午,在一家破门洞里,就在他们正在挨个向谭在春汇报当天寻找地下党的情况的时候,被国民党的数十个特务全部抓进了监狱。当晚,被一番严刑拷打后,他们都坚如磐石地说,他们只是想参加八路混口饭吃,别的,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知道。

  特务们拿这群叫花子没辙,只好继续给他们用刑。

  然而,其中一个从南京过来专门监督济南特务组织的头头于大海,却在这群浑身破烂的叫花子当中,一眼盯上了谭在春,他看谭在春气宇不凡,很有几分军人的气概,就围着他自言自语地说:“我怎么看你这人这么眼熟呢,好像哪一年的春天在南京的国府见过。”

  多年的逃亡,使谭在春早已深谙遇上紧急危险时如何保护自己,他故意呲牙咧嘴,丑陋无比地一笑:“长官,你可真会高抬我,你可真会拿我这个叫花子打哈哈,那南京和国府也是我去的?我要是去了,那总司令和夫人还不得白搭两顿饭,外加三块银元。”

  哈哈哈……监狱里一阵轰笑。狱警和叫花子们都笑了。

  “不许笑!”于大海一拍桌子,“都不许笑!”他挨个指着,“我告诉你们,凡是越不可能的,就越有可能!”

  “狗屁!什么狗屁道理!”一个叫花子冲于大海怒目而视,破口大骂,“那我说我是委员长的姑表亲,你信吗?你能放了我吗?”

  “是呀,我说我是委员长夫人的表弟,你信吗?你能放了我吗?”

  “是呀,我说我是委员长的三表叔,你信吗?你能放了我吗?”

  “是呀,……”

  叫花子们开始都起哄。

  一瞬,监狱里像炸了锅,于大海有些招架不住。他一招手,几个狱警端着枪冲进来制止,但叫花子们仍用调侃的语气刺激着于大海。于大海气得一时没辙,干脆掀翻桌子,大骂着“你们这群穷鬼,真是饿疯了”,命手下每人赏他们两块“红烧肉”(烧红的烙铁)。

  轮到谭在春“吃”“红烧肉”时,于大海突然大发慈悲,他伸手阻止住:“我越看越觉得这人眼熟,先别给他‘吃’,让我再好好审审。”

  面对这夹到眼前的“红烧肉”,谭在春一脸从容,毫不惧怕。他迎着于大海那双邪恶而又审视的目光,意味深长地说:“长官,你这样免了我的小灶,不是要让我感激你一辈子吗?干我们这一行的有句行话,叫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粒米之恩,没齿不忘,也就是说,你赏了我们这么一顿丰盛的‘红烧肉’,我们直到死也不会忘了你的‘好’!”

  于大海很不屑,冷笑一声:“哼!少跟我耍嘴皮子,我问你,你叫什么名字?”

  谭在春不慌不忙,镇定自若:“我的名字是祖父起的,叫鲁东。”

  “鲁东?”于大海快速推敲,“也就是山东东部的意思?”

  谭在春淡淡一笑:“是的,长官真是好学问,一听就明白。”

  于大海有些得意:“那是,我可是国府的人。”

  “是么?”谭在春淡淡一笑,“那我可要恭喜你了,在国府的人可都是党国精英。”

  “哎,”于大海清晰地记起了什么,“你不说党国精英我倒忘了,记得当年在参谋本部有个叫谭在春的,他就是你们山东东部潍县的,哎,你是哪个县?”

  谭在春吃了一惊,急中生智:“天尽头,荣成。”

  “荣成?”于大海眉头一皱,品味着,“我听手下说,荣成可有很多跟着共产党反对党国的。”

  谭在春说:“我只管要饭填饱肚子,什么党呀派呀,从不关心。”

  于大海把眼一瞪:“既然不关心,那你们四处打听共产党干什么?”

  谭在春看于大海不再提潍县,内心镇定下来:“他们不都说了吗?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要饭的路上听人说八路军疼爱穷人老百姓,我们这不就琢磨着想去讨两天现成的饭,你是贵人你不知道,我们要饭的可苦了,有时在冰天雪地里饿一天也讨不到吃的,所以一听说八路那里有大碗大碗的白米饭分给穷人,我们这不也想着打听个路子,去混饭吃。”

  于大海沉着脸思索了一下:“可要饭也不一定非要去他们那里呀。”

  “是啊,”谭在春紧接着话说,“可如果咱们的委员长也像共产党那样多为穷人着想,别光想着争那六国之君,我们又何苦呢?”

  谭在春的这句话,引起了于大海的高度关注,他从头至尾审视着谭在春,嘴里叨咕道:“咱们的委员长?我怎么听着这话这么耳熟,你好像曾在军队干过。”他注视着谭在春沧桑的脸,口气加重了威胁,“听了你这句政治言论,我实在不敢再把你列入叫花子的名单了!”

  谭在春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急忙纠正:“长官,你一定是误会了,我这话都是从天桥说书先生那里听来的,不信你抽空去听一听。”

  “哦——”于大海颇有些恍然大悟,“我说呢,原来是这样。”他顺手拍了一下谭在春的肩,“行,别看你是个穷要饭的,可还真有几分政治头脑。”他点上一支烟,吸了几口,眼神里不再把谭在春和这群叫花子看作是共产党的人。

  稍后,于大海坐在一把瘸腿椅子上,开始炫耀他的见多识广,非同一般:“说到你们山东,说到你们潍县,这就不能不让我想起那个被国民政府认定为民国第一大盗的谭在春,1928年7月,就是他一手策划实施了夜盗东陵,那时候,他可威风了,他不光是南京国府的特派员,还是国民革命军第十二军第一师兼第八师的师长。至于那个孙殿英,他可真是个傻瓜,直到盗陵案发,他还不知,他不过是被那姓谭的利用了一场,空赚了个罪魁祸首,白落了个千古骂名。”

  几个狱警凑过来:“处长,给我们详细讲讲,让我们也开开眼。”

  “是啊,处长,那一年发生东陵盗宝,我们还都是些毛孩子呢,只听满当街人瞎嚷嚷,还真不知道实情。”

  于大海说:“说起这个谭在春,他可是不简单,我跟你们偷偷说,他和那个原来的江南督办袁镇辉的夫人林玉凤,从小青梅竹马,一块长大。”于大海略微停顿了一下,“后来,彼此长大后,林玉凤去了美国求学,两人还书信不断。”

  “我知道,我知道,这叫鸿雁传书。”一个狱警伸长脖子嚷道。

  “不对不对,应该是鸿雁传情。”另一个狱警在一旁指手画脚。

  于大海踢了其中的一个狱警一脚:“你们真是群白痴!什么也时候也成不了圣人,传书也好,传情也罢,反正终究没应了那句话:有情人终成眷属。”

  “那后来呢?”狱警们齐声问。

  于大海轻叹一声:“当时,我是南京国府参谋本部袁次长属下江万里的秘书,所以经常出入国府,那时,谭在春是袁次长的随身副官,人们背后都叫他‘谭秀才’,之所以这样叫,是因为他文笔好。据说,他不但曾是上海《申报》的记者,还曾救过袁次长的命。”

  “真是一部传奇!”一个狱警一拍大腿,不由自主地赞叹,“没想到我们齐鲁还出了这么一号人物,这要是让那个靠说书混饭吃的李铁嘴一嘚吧,这还了得,落地的银子肯定像下雪。”

  于大海一摆手:“还下雨呢,是英雄都逃不过劫难,不是有句话:好汉都死在牢里!”

  一个狱警的脸上闪着同情和惋惜:“啧啧啧,这么说,我们山东的这个好汉也死在牢里了?”

  于大海急忙解释:“不是,我的意思是,凡是这类人都没个好下场的。”

  众狱警的好奇越来越大,围住于大海迫不及待地大声齐嚷嚷:“那快告诉我们,这个谭在春后来怎么样了?”

  于大海叹口气:“唉!一言难尽啊!当年,谭在春主动要求去安抚蒋总司令新收编的孙殿英,参谋本部的袁次长立刻就对他产生了怀疑,结果,他派他的侍卫长冯三刀悄悄去查,最后,这才弄明白,山不转水转,敢情谭在春不光是他袁镇辉的救命恩人,还是他夫人林玉凤从小爱到大的人。谭在春之所以主动要求去安抚孙殿英,是想趁机盗取慈禧墓里的夜明珠,然后献给林玉凤,二人一起逃往美国。”

  于大海越说越神,口角直冒沫,他张牙舞爪,继续说,“闻听这个消息,这还了得,袁次长气得火冒三丈,当即密令冯侍卫,要他尽快安排一个能够接近谭在春的人,等他盗墓成功,就以民国第一大盗之名将他就地正法!”

  众狱警一片惊讶!一个狱警赞叹一声,嘴里说:“真不简单!”身旁,另外一个狱警摇摇头,随声附和:“是啊,你说,不就是一颗珠子吗?送给林玉凤两个人就长寿了?”

  于大海有些气,眼一瞪:“你俩真是吃地瓜长大的,一个二百五,一个半调子,这叫定情物,意思是说,就是天塌地旋了,他们的感情也像这夜明珠,光辉灿烂,永久存在。”

  一个狱警插话说:“我说处长,都天塌地旋了,还放什么光呀!”

  监狱里一阵哄堂大笑。

  于大海一摆手:“你不懂感情,别打岔,我这不是形容嘛。”他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谭在春,然后用手示意众狱警,“好啦好啦,都别吵吵了,听我继续讲。”

  众狱警静下来,目光都注视着于大海。

  于大海点上一支烟,夹在手上:“说来也巧,冯侍卫安排的这个执行密令的人,恰是我的上司江万里的女儿江雪华,那时候,她刚从女子大学毕业,年轻,漂亮,整个人朝气蓬勃,一心想为党国效忠,当然了,她不效忠,她爸爸那位子和她哥哥那点前途,也就一个坐冷板凳,一个无路可走。”

  狱警们一片疑惑:“那后来,江雪华真的杀了谭在春?”

  “这还有假。”于大海说,“当年江雪华几次设下圈套,故意让谭在春救了她,就这样,一个是春色满园,一个是故意多情,不久江雪华就取得了谭在春的信任,并嫁给他做了二太太。当时,那个谭在春也不想一想,像江雪华这样一个副军长的千金,她能心甘情愿地嫁给他做妾吗?这还不都是为了掩护自己找个适当的机会刺杀他。就在谭在春盗取夜明珠后不久,孙殿英就想夺回这颗夜明珠献给南京方面的要员,以免国府追究他的盗墓之责,可谭在春费尽心机好不容易才盗来的夜明珠,他岂肯恭手相让。所以,矛盾升级,几个师一场血战,最后,谭在春带着江雪华逃到了天津,就在他们逃到天津的一个晚上,江雪华趁谭在春睡熟之际,掏出袁次长让冯三刀亲自送她的外国造手枪,代表中华民国,代表蒋总司令,把谭在春这个民国第一大盗就地正法!”

  于大海说到这儿额头直冒汗,与此同时,谭在春的额头也直冒汗,监狱里,不管是狱警还是犯人全都听得一愣一愣的,这简直就是一部今古传奇。

  几个狱警还不甘心:“那,我们的民国第一大盗就这么死了?”

  于大海说:“关于这件事,不光你有疑问,就连参谋本部的袁次长也不放心,他曾亲自问江雪华到底有没有把谭在春躺着送回老家,江雪华说,她真的把谭在春一枪毙命,然后雇了辆马车把他送回山东老家潍县了,她还说,次长若是不信,可派人去潍县查问。次长听江雪华汇报得合情合理,又加上夜明珠被顺利取回,他也就从此彻底不问了,放心了。你想啊,那个谭在春是个何等有心机的人,江雪华不杀死他,能拿到夜明珠吗?”

  一个狱警觉得自己很聪明,质疑说:“你刚才不是说江雪华是趁谭在春睡熟了打死他的吗?那也有可能是这样,江雪华事实上并没有打死谭在春,而是趁谭在春睡熟了,悄悄偷走夜明珠,然后回南京邀功去了。至于那个谭在春,醒来后发现夜明珠不见了,就觉得自己已失信于林玉凤,没脸再回南京,便乔装打扮,隐姓埋名藏起来了。”

  “对对对。”另一个狱警也来了劲,“事情也有可能是这样,江雪华看谭在春人品不错,有情有义,就假戏真唱爱上他了,那天晚上,江雪华抱住谭在春痛哭一场,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任务,然后就劝谭在春交出夜明珠,由她回南京复命就说已把他就地正法,然后她劝谭在春从此隐姓埋名,再也不要回南京见林玉凤了,以免给双方都引来杀身之祸。”

  “胡说八道!”于大海一脸愠怒,“荒唐,袁次长可不是你等吃地瓜长大的,难道他还分辨不出个真假?”可随即,于大海缓和下语气,深是不解地摇摇头,“不过,令我奇怪的是,江雪华回南京交完差不久,就突然传出她患了重病,且从此以后,谁也没再见过。”

  “好我的处长!”一个狱警一拍手一跺脚,“对呀,这就对上了,你可是帮南京破了一桩千古奇案,你回头想一想,正是江雪华和谭在春早就商量好了,所以她才先让谭在春逃,然后她再以装病之名,秘密去和谭在春汇合。现在,说不定俩人正藏在哪儿生儿育女过好日子呢。”

  “过什么好日子,”一个瘦得三根筋挑着头的狱警嚷嚷道,“还不是整天提心吊胆,东躲西藏,四处逃难。”

  几个狱警过来一块揍瘦子:“打你这个乌鸦嘴!你真不疼惜咱这老乡,若干年后打进历史,他就是水浒传里的第一百零九条好汉。”

  瘦子坚持说:“什么好汉,他是给父老乡亲丢脸的大盗!”瘦子一转身,在谭在春的跟前吐了一口唾沫,“我恨他!我恨这个谭在春,我恨他干吗要为了什么狗屁感情去策划盗什么夜明珠,现在倒好,夜明珠非但没能送佳人,自己还反落了个生死未知。”

  于大海一指对面被绑着的谭在春:“我说各位,刚才我一看到这个叫鲁东的,我就觉得他好面熟,他好像就是我在南京见过的谭在春。”

  几个狱警嚷嚷起来:“我说处长,你是不是因为过分想念你的老同事谭在春,两眼产生了幻觉?你也不好好瞧一瞧,就他这样一个穷叫花子,怎么能与那个聪明的第一大盗挂上钩呢?再说,从你的讲述里我们听到,那个谭在春不是早就被江雪华在天津就地正法了吗?”

  于大海无言,眉头紧皱,不再说话。点上一支烟,深深思索。

  这时,一个倚在墙角一直听着默不作声的狱警突然走过来,闪着一对狡黠的眼神说:“要想验证谭在春到底死没死,我倒有个好办法,只要派人去趟潍县,趁夜黑风高,开棺验尸就知道了。”

  “是啊,好办法,开棺验尸不就行了。”

  监狱里骚动起来。

  于大海也眼前一亮:“这倒是个好办法。不过,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就是查出来,恐怕袁次长也没工夫考虑怎么收拾他了,你们也知道,国军正在集结兵力,眼瞅着就要大战!”

  “可你要是破了这桩奇案,上头是会提拔你的。”

  狱警们鼓动着,你一言我一语。

  于大海叹息一声:“从道理上讲是这样,可做人也不能太没良心,若是查出谭在春没死,那江万里一家可就完了。”

  狱警们很想弄个清楚,一个劲儿鼓动于大海去潍县。

  就在于大海犹豫难决之际,牢门一推,走进来一个专门负责为犯人送饭的中年妇女,她一进来,就盯着谭在春上下看了几眼,然后,她淡然地笑着:“处长,原谅我一个女人家多话,你们说的这个谭在春,我知道他到底死没死。”

  一瞬,谭在春屏住了呼吸,他简直呆了!

  这个女人是谁?难道她已看出他的真实身份?

  莫大的担忧中,就听那女人说:“那一年我去潍县协助押解犯人,曾在一家板桥旅馆听人说,早在1928年,谭在春就在一场战役中被人打死了,尸体是由他的二太太运回潍县安葬的。这事,千真万确!”

  “我就说嘛,”于大海自信而得意地笑了,他把弄着香烟,“我们冯侍卫培养出来的杀手,是不会轻易就动感情的,是不会那么没本事失手的。”他打个手势,“好啦,故事到此结束,谁也别再瞎嚷嚷了,各就各位。”

  谭在春的额头上冷汗直淋,好险哪!

  原来这个女人并不想害他。

  几个狱警出去后,谭在春仔细打量眼前这个送饭的女人,看她年龄,要比他小七八岁,这个年龄的旧相识会是谁呢?

  这时,那女人端了一碗糊涂粥走过来,递到谭在春嘴边:“将就着喝吧,这可是他们给你们准备的好料,你以为这儿是大帅府呀?”

  大帅府?

  听这话,似乎在有意无意提醒,谭在春再次注目这女人,他这才恍然看出,原来她竟是当年那个替灵秀嫁给张宗昌的肖艳红。他有些吃惊,低声问:“你怎么会在这儿?你不是……”

  “嘘——”肖艳红示意谭在春不要出声,随即借大声骂“你这死要饭的还挺能喝”,快速靠近谭在春耳边,“晚上救你出去再说。”

  晚上,外面有些漆黑,几个狱警胡吹乱侃了一天,有的斜卧在草包上打盹,有的在悄悄划拳赌钱。

  环视四周,一群被“红烧肉”“撑”得皮开肉绽的叫花子难友,都个个低着头,昏昏沉沉,勉强喘着气。谭在春心里非常难受,暗自抱歉:“各位兄弟,我先走了,放心吧,你们只是一群叫花子,与政治毫不搭边,很快他们就会放你们出去的,可我不行,我就是那个民国第一大盗。”他心情复杂而又恐惧,希望肖艳红快来救他出去。

  这时,于大海来巡夜了,他一眼看见有的狱警正在打盹,有的狱警正在藏银元,立刻气得大骂:“混蛋!想玩女人的明天去烟柳居,别在这儿干做春梦!想赌钱的明天去大赌庄,别在这儿空磨狗爪子!”他用脚踢了眼前的一个狱警一下,“我可告诉你们,我可是南京方面的要员,受命于国府,若是你们这儿出了什么差错,甭说我回不了南京加官进爵,恐怕就连你们也甭想再喘着气吃饭。”

  狱警们吓得直打哆嗦,谁也不敢说话。

  “还不去清查一遍,都在这儿哆嗦什么!”于大海大声喝斥。

  狱警们散开去了。

  于大海特意瞅了一眼谭在春,刚要点上一支烟说点什么,长长的暗道里人影一闪,走过来一个女人,于大海一看是伙头娘子肖艳红,手里还拎着酒和烤鸭,就迎上去:“我说伙头娘子,是哪个倒霉鬼刚给你发了饷,这么大方,要请我喝酒?”

  肖艳红说:“老家断粮了,想求你借几个大洋。”

  “这好说。”于大海很爽快,“不过,我要你回报。”

  “这个没问题。”肖艳红献媚一笑,“走,咱先喝酒,酒后再说。”

  “那好,那咱就手续简化,少喝一点。”于大海迫不及待,拉着肖艳红进了隔壁房间。

  摆好还流油的烤鸭,肖艳红为于大海斟上一杯酒,故意撒娇说:“处长,俗话说,酒能助兴,所以你一定要先喝了这杯。”于大海哪知是计,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几秒钟后,他瘫倒在地,不省人事。

  看计划进展顺利,肖艳红迅速喊来那几个值班的狱警:“处长喝醉了,剩下的犒劳弟兄们了。”

  闻着阵阵酒肉之香,狱警们馋得不得了,哪还管什么处长和犯人,个个争着喝酒,争着吃肉。不多时,一个个皆随于大海昏睡过去。

  大功告成,肖艳红伸手从于大海腰上取下牢房大门的钥匙,然后快速跑到关押谭在春的牢房里给谭在春松绑,谭在春很兴奋,问:“我们能顺利出去吗?”肖艳红晃了一下手中的钥匙,“没问题。”说着,她一边拽着谭在春快走,一边急促地说:“我们必须快点逃出去,不然等他们醒了,后果不堪设想。”

  谭在春答应着,跟着肖艳红快速逃出了牢房。来到大院,肖艳红很熟悉路径,带着谭在春来到墙角的一棵梧桐树下,仰起头说:“从这儿爬出去就安全了。你先走,然后咱们再汇合。”谭在春说:“这怎么行,要走一块走,你一个人我不放心。”肖艳红犹豫了下:“那好,那咱们一块走。”肖艳红推谭在春赶快往树上爬,谭在春来不及再说什么,急忙爬上梧桐树,骑到了墙头上,然后,他弯下身,低声吆喝着肖艳红,伸手把肖艳红拉了上去。

  夜色深深,街上异常恐怖,两个人逃出魔窟,拼命向前跑。

  谭在春边跑边问:“我们现在去哪儿呢?”

  肖艳红说:“先去我那儿吧,我那儿隐蔽。”

  三拐两拐,肖艳红把谭在春带进了一处僻静的小巷。

  夜色中,谭在春感觉这条小巷很眼熟,但一时又拿不准是否来过。当他跟着肖艳红走进一个小院,他这才恍然想起,这里正是他当年带着冷月娥、江雪华、灵秀租住过的地方。故地重临,谈不上什么兴奋,心头却生出几分逃难的感慨。他一屁股坐在院中的石凳上,右手压着疯狂蹦跳的心,问肖艳红:“你怎么会住这儿?你不是——”

  肖艳红很理解谭在春的困惑,解释说:“你大概是惊讶,我不是成了大帅夫人吗?怎么又住到这种地方?其实,说来话长,也说来话短,那一年,我替灵秀嫁进大帅府,确实享受了几天官太太的福。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一场军阀混战,张宗昌便被打得落花流水,一路败北,他的几房夫人和姨太太,也都大难临头各自飞,而我呢,好在有老本行垫底,所以就又回来了。”

  肖艳红紧挨着谭在春坐下:“后来,在一个夜晚,我房里突然闯进一个受伤的男人,他说他是八路军地下党的情报员,正被特务追杀,我知道,他们都是为穷人争天下的好人,于是,我就把他藏到床底。等那些追杀的人赶到,我就一口咬定,说我只是个接客的,别的我什么也没看见也不知道,他们的长官看我漂亮,就说,只要你肯让我们挨个摸一下,我们就信你,否则,就说明你在撒谎。我一咬牙,随了他们。事后,等他们吹着口哨走了,这个情报员才跟我说,大姐,我一定要救你出苦海,我们共产党人就是要拯救千千万万个正在遭受苦难的兄弟姐妹。接下来的几天,我一边偷偷买药给这个情报员治伤,一边听他讲有关共产党救穷人的事。后来,我问他,我能参加你们吗?他说,可以呀,你就配合我们先搞些情报吧,等将来我们的大部队进了济南,我再带你去见我们的首长。”

  听到这儿,谭在春插话问:“那你怎么进了国民党的特务组织?”

  肖艳红说:“我是在那儿卧底,专门为济南的地下党搜集特务们的情报,免得再有同志被抓。”

  “哦。”谭在春点点头,“那你把我救出来,还能回去吗?”

  肖艳红说:“恐怕很难了,但我可以通过别的渠道继续搜集他们的情报。”

  谭在春终于弄明白了肖艳红的经历是怎么回事,他很高兴,急切地说:“艳红,你知道我这次来济南是想干什么吗?我就是想寻找八路的地下党联络员,我要把我知道的一些有关孙殿英的情况,告诉他们。”

  “这个不难,”肖艳红说,“明天我就带你去。”

  谭在春很激动:“那可太好了!”随即,他稍一犹豫,“不过,我还有一件事不明白,你跟他们说你曾去过我的老家,而且还听说我被安葬了,这是怎么回事?”

  肖艳红说:“我当时听他们谈你的事,后来越听越觉得你有危险,就灵机一动,现编了那么一段。”

  谭在春笑了:“是啊,我早该想到的。谢谢你的灵机一动,不然,若真有人去潍县查问,那江雪华就有麻烦了。”

  两人坐在那儿整整聊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肖艳红把谭在春化妆成一个一只眼瞎一条腿瘸的老头,自己则化妆成一个讨饭的丑老太太,然后两人相互搀扶,沿泉城路东倒西歪地向前走,最后,行到半路,肖艳红看四周无人,带谭在春快速闪进了一家不大不小的杂货铺。

  在这里,谭在春见到了八路军地下党驻济南的最高首长,肖艳红简要解说后,谭在春以鲁东之名,向这个“店掌柜”汇报了他所了解的有关孙殿英的过去和现在的大量的有价值的情况,并说他以前曾跟随过孙殿英,做过孙殿英的马夫。

  由于在来之前谭在春就一再叮嘱肖艳红为了他的老婆孩子,别透露他的真实身份,所以肖艳红没有将谭在春的真实身份告诉这位首长。

  不久,在一场战役中,英勇无敌的解放军根据谭在春提供的一些情况,秘密派出一个侦察小分队,经过巧妙运筹,一举将孙殿英生擒活捉。

  孙殿英被活捉后,解放军考虑到他的特殊性,对他甚为优待,除了在生活上给予他一些特殊的关照,在思想上,还深刻希望他反省过去,抛弃恶念,重新做人。

  了解到孙殿英有吸食鸦片的恶习,且烟瘾上来寻死觅活,为了保住这个“活材料”,以备将来详尽地写进历史,解放军看守部队在请示上级后,秘密派出侦察员到国统区买来鸦片,延续他的生命。

  每次,孙殿英一见解放军战士送来大烟,就口称“八路爷爷”,磕头如捣蒜。但是,这个在杀人和大烟中浸泡了一辈子的流氓恶棍军阀,其需求是永远不能满足的,面对牢狱铁窗,他不甘心就这样无法再猖狂于世,不久,抑郁而死,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山河一片红,人民欢欣鼓舞。向南望,袁镇辉逃去了南洋。

  高兴之余,考虑到还原真实姓名后不用再惧怕袁镇辉派人追杀,1949年11月,谭在春携妻子儿女返回原籍潍县。由于老家没有他父亲的房产,所以他们一家便住在叔父家里。

  逃了多少年,现在终于可以安定下来,但在谭在春的内心,却隐隐担心新政府会有朝一日找他这个东陵盗宝的第一策划人,也就是国民政府称他的“民国第一大盗”算总账。

  基于这种微妙的想法,每日里,谭在春深居简出,一家人除了靠印木版年画和扎风筝为生外,从不主动和外人接触。那些盗来的奇珍异宝,除了已给妹妹谭在香用来打败冷云风的和给江雪华抚养孩子的,其它剩余的,他一直没敢露,回潍县的半年后,趁一个大雨夜,他把这些奇珍异宝全都埋在了叔父院内的石榴树下。

  1952年清明节前,谭在香根据父亲生前多次提说过的家乡风俗,先去黄浦江畔烧了纸钱,祈求魂灵回归,然后抱着父亲的牌位回潍县,她想把父亲的牌位安放在谭氏祠堂。

  然而,当她来到潍县四处打听着找到叔叔谭贵年家时,她居然又惊又喜地看到了自己已被冯三刀暗杀多年的哥哥。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是在梦里,直到谭在春看到妹妹奇迹般地出现,扔下手中年画跑过来抱住她哭着喊“我的好妹妹”,她这才确定不是在梦里,是真的见到了哥哥。

  兄妹二人历尽生死劫难相聚,除了有诉不完的离别之苦,更是一次次又悲又喜。

  晚上,谭在香把当年林玉凤和她相见并把那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投进黄浦江以作对他永久纪念的事从头至尾告诉了哥哥。

  谭在春听后,一夜无眠。恍惚中,他在想,那么,兰香三姐妹又去了哪里呢?

  是啊,兰香三姐妹又去了哪里呢?

  可谭在春哪里想到,自1928年一别,兰香三姐妹就毅然告别红尘,去了四川,削发为尼。但随后,由于兰香日夜思念谭在春,三人又开始云游天下,在教人善义为先的传道途中,四处打听谭在春的下落。

  1943年,兰香突然想到当年她们三姐妹追杀谭在春时曾去过谭在春的老家潍县,于是三人便来到谭在春的叔叔家探问谭在春可曾回来,谭家的一个老妇人告诉她们,谭在春自那年走后再没回来。兰香考虑到来一趟潍县不容易,就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此生此世,在这里守候。但为了不引起人们的注意,她们在离潍县60里开外的昌乐县方山老林里,靠四处化缘建了一座“长宁庵”。

  从此,冬去春来,她们孤灯清影,化缘,种菜,在苦苦相思中等待谭在春重返家乡。

  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1952年,兰香在一次去潍县化缘时打听到,谭在春和灵秀回来了,而且还有一子一女。兰香抑制不住心头的喜悦,回来将这一好消息告诉了竹香和菊香。随后,三人各穿上一身崭新的道袍,匆匆雇了一辆马车,一路向东,快马加鞭地来到谭家胡同,见到了她们日思夜想的谭在春。

  多年未见的有情人团聚,四个人抱在一起悲喜交集……

  1955年,随着政治上的宽容,谭在春主动向有关部门上交了当年他埋藏下来的全部奇珍异宝,仅一件翡翠葫芦就其价难估。为了将自己的过去向后人有个交代和有所警示,他把自己的一生以日记的形式作了简要记述。但为了不给林玉凤在生前带来任何影响,他用蜡封好日记后,告诫子女,无论是在他活着还是死去,只要林玉凤没有去世,此日记绝不允许公开,否则,非我谭在春后代。

  传奇的是,解放后,冷月娥住在青岛,谭在春住在潍县,两地相距其实并不远,可冷月娥每次思念在春时她都想,在春是个很有抱负的人,他是不太有可能回原籍潍县隐居起来的,他要么是去参加了深受劳苦大众拥护的共产党,要么是带着灵秀和江雪华去国外做生意去了。所以,尽管冷月娥有念头要来潍县探寻探寻试试看,可每次在最后的一瞬,她却均又被自己的判断阻拦。因此,一直未能成行。就这样,直到1956年春节,由于她思念在春成疾,女儿春月和弟弟万春才陪她来潍县探寻谭在春。

  走在潍县街头,虽然当年冷月娥曾陪谭在春来过谭家胡同,可岁月不饶人,她已记不清具体方位了。可令她欣喜的是,在街上一打听,一个过路的女孩立刻带她们来到了谭家胡同。

  夫妻分散多年,一家人团聚,泪水和喜悦汇成了一片海。谭在春让儿女称冷月娥为大妈。灵秀也说:“小姐,你现在回来了,我永远是老二。”

  冷月娥说:“现在是新社会了,不再有什么三妻四妾的讲究,你就永远做你的大太太吧!”

  灵秀抹着泪,抱住冷月娥亲不够,嘴里不停地喊“小姐”。

  冷月娥为灵秀擦着泪:“现在已不是那个万恶的旧社会了,现在是个人人平等的新中国,往后,你就喊我大姐吧。”

  灵秀含泪而笑,点点头:“嗯!嗯!”

  冷月娥拉过女儿谭春月,让她跪在地上给父亲磕头,谭在春擦一把老泪,急忙拉起春月,仔细看了又看,然后,他望向南边的一朵浮云,颇有深意地长长的叹息一声。是啊,值此一家人历尽磨难相聚的喜庆时刻,他不由得想起了江雪华和他的另一个孩子。但他也明白,或许雪华和那个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孩子早已不在人世。

  是的,解放前,谭在春不敢去南边打听,再说江雪华生下儿子后就在上海隐居起来,解放后,他就更无法得知江雪华生的是个男孩还是女孩,生死一切了。

  今天,一家人团聚,那久违了的幸福将整个谭家胡同淹没……

  根据当地风俗,二月二龙抬头,冷月娥要走,灵秀跪在地上抱住冷月娥的腿求小姐留下,说她的位置本来就是小姐的,整个家也本来应该是小姐的,现在重逢了,她要还给小姐。

  冷月娥拉起灵秀,姐妹俩紧紧抱在一起,冷月娥说:“我要再当一回你的小姐,现在我命令你灵秀,从今以后,你不许再说这样的傻话,也不许再求我留下,否则,我就不认你这个死丫头了。”

  灵秀喜泪交加,像当年和小姐打打闹闹那样说:“小姐,我听你的,我要是不听,你又要说打死我这个死丫头了。”

  一家人哈哈大笑。

  在笑意的目送中,冷月娥回了青岛。谁知,这一聚一别,她竟与谭在春再没能相聚。

  回到青岛的第三天,当她傍晚时分走在忽明忽暗、空旷的大街上准备去菜市场买菜时,突然,她感觉身后有个神秘的黑衣蒙面怪影一直在跟着她,且她每走一段,那人就紧跟一段。她非常害怕,想快跑,但自己毕竟上了年纪。她左右张望,想寻找个人帮助。可空旷的大街上,此时此刻,居然诡异地连一个路过的行人也没有。她想折身快速回返,叫儿子去买菜,可那个神秘的怪影,已经离她越来越近。她想,这个黑衣蒙面怪人会是谁呢?自己去了一趟潍县,难道引来一个谋害自己的昔日固敌?还是这个人是谭在春派的,他怕自己把他那些曾经做过的大盗事儿告诉这个世界?

  可怕!惊恐!

  冷月娥越想越毛骨悚然。脚步,不觉也踉跄起来。

  身后,那个怪影越来越近,她蓦然回首,一双恐怖的眼神正与她双目相对。也就在与此同时,那个怪影猛地从怀里掏出一张发了黄的照片迅速地递到了她的眼前。借着远处投来的一抹惨淡的路灯的光,她定睛一看,不禁立时大叫一声,口吐一口鲜血,跌倒在地……

  神秘的怪人看冷月娥渐渐没了声息,一转身,消失在茫茫的傍晚的薄雾中……

  午夜,当冷月娥的女儿和弟弟张万春在医院的停尸房找到母亲时,两人扑到母亲的尸体上,放声大哭,问医生母亲是怎么死的,大夫说,你母亲可能是在半路上突然得了脑中风,她被人送来时,已经死了多时。

  姐弟俩不相信母亲就这么死了,两个人抱着母亲的尸体整整哭到天亮。谭春月暗暗发誓,母亲曾是上海滩的第一野蛮大小姐,绝不能让母亲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哪怕是掘地三尺,她也要把真相查清楚。

  七日后,当她和弟弟给母亲烧过头七的纸香,她便和弟弟匆匆踏上了开往潍县的列车。当她来到谭家胡同,把母亲突然去世的消息从头至尾跟父亲谭在春说了一遍,谭在春抱头痛哭,老泪纵横,曾经的一幕一幕,此刻像走马灯一样,在他的心头浮现。

  灵秀更是趴在床上,哭得死去活来,想小姐一世要强,从不落下风,从来都是欺人的主,可如今,就这么毫无征兆地突然去了。她好难过,真想随小姐去了,那样,她就可以像当年那样,和小姐打打闹闹,伺候小姐了。

  入夜,整个谭家胡同突然狂风大作。这奇怪的动静,把谭在春从梦中惊醒。他穿好衣服,提了一盏马灯,一个人来到院子里。当他走到那棵还没发芽的石榴树下,他隐约看到了一个黑衣蒙脸的怪异的身影,他惊恐地问:“谁!?你到底是谁!?”黑衣蒙面怪客没有回答,从怀里掏出一张照片,对准了谭在春在狂风中摇曳的马灯。昏暗的光线中,谭在春看清了照片上的一切,他吃惊地问:“你是——?”他的双腿已经开始越来越软,舌头也不再听使唤。随即,他一口鲜血从腹腔里喷溅而出,身子一摇,整个人慢慢倒了下去……

  神秘的怪人看谭在春慢慢倒了下去,一双蒙面下的诡异的眼神里掠过一层神秘的冷漠。

  等灵秀发现身边不见了谭在春,出来寻时,神秘的怪人早已顺着墙根消失得无影无踪。

  从这一晚起,谭在春得了脑中风,话不能说,手不能写。

  灵秀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不久,谭在春陷入昏迷。但奇异的是,在他最后离开这个世界的最后的一刻,他突然从床上的席子底下摸出一张发了黄的照片,那上面,正是他日思夜想的林玉凤。他手握着这张照片,心里不停地呼喊林玉凤……他对林玉凤的一世深情,在他周身的血液里奔涌……

  灵秀泪流满面,在一旁不停地摇晃,呼喊,问谭在春还有什么要交代。但谭在春什么也听不见了,他慢慢闭上了眼睛……但他的脑海里,依旧时隐时现地飘浮着林玉凤的画面……

  至此,这个曾经智慧超人的民国第一大盗,就这样留给后人一个永难解的、诡异的、死亡之谜,永久地去了。天地间,刮过一阵奇异的风。来时,正逢春季,去时,也正逢春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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