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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网与世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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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他们是一所古老、贫穷、偏僻大学的学生群体,他们过着极其美好的生活。这里以其根深蒂固的地方主义、粉刷洁白的简陋宿舍、毫不掩饰的拮据、破旧的砖瓦和校园水井,还有它偏僻的地理位置——位于这个历史悠久大州的皮德蒙特丘陵地带,成为一处绝佳之地。它使其他地方“相形见绌”,胜过哈佛、普林斯顿、耶鲁。和剑桥、牛津相比,这里的生活更加优越。这里的生活闲适、艰辛、贫困,在某些方面甚至狭隘且守旧,但它的确是一种奇妙、美好的生活。

  这是一种能使他们时刻保持自我的生活,促使他们不断追求现实生活的源泉。这种生活不会保护他们,也不会封闭他们,不会使他们变得势利,他们不会用奢华或退却的浪漫妥协来掩盖世界的严酷和友善。他们都清楚自己来自何处,也明白自己的钱是怎么挣来的,因为他们的钱赚得太辛苦了。他们知道一切,不仅知道自己的生活,而且知道全州人的生活。他们对其他生活知之甚少,这是真的,但他们知道得的确很多。他们清楚自己周围发生的一切。

  他们清楚整个村子里的生活。他们认识所有的男女老幼。他们了解他们的过去和人品。他们知道他们的特征、不足、吝啬、优点。他们个个知识渊博,富于幽默、善于观察。这是一种美好的生活。虽然生活并不宽裕,或许这是一种狭隘的生活,但他们拥有了自己该拥有的,知道了自己该知道的。

  他们知道那一年他们会赢。为了这个结果,他们节衣缩食,省吃俭用。如果机会成熟,他们会立刻赶往里士满。这对蒙克来说并不困难。由于经济原因,他必须进行一次非常简单的选择。他要么选择购买一件新的外套,要么前往里士满。最终,他和任何一位明智的孩子一样,选择了里士满。

  我刚才提到蒙克有两个选择,要么去里士满,要么购买一件新外套。或者更确切地说他可以选择去里士满,或者购买一件外套。他没有新外套。唯一的那一件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褪了色,而且在他上大学的前一年,沿缝合处开线了。现在他有了购买新外套的钱,但他却要拿购买新衣服的钱去里士满。

  不知怎的,吉姆·伦道夫听说了这件事——他或许只是猜测或推算出来的。

  球队要在比赛前两天提前到达比赛地点,其余人员将于次日到达。队伍开拔之前,他们燃起一堆篝火,举行了激动人心的集会,这项活动结束后,吉姆把蒙克带到自己的房间,把他本人的一件毛衣递给了蒙克。

  “穿上吧。”他说。

  蒙克穿上了毛衣。

  吉姆站在那间破旧、空荡荡的寝室里,结实的双手弯搭在髋部,看着蒙克穿上了毛衣。

  “现在把外套穿上吧。”吉姆说。

  蒙克穿上自己的外套。

  吉姆看了看,然后猛然大笑起来。

  “我的天哪!”他大声说,“你这个怪人!”

  他看起来的确很古怪!宽大的毛衣罩在他身上,就像裹了一条巨大的毛毯:毛衣的袖子比他外套的袖子足足长出四英寸,毛衣下垂至屁股和膝盖处,难看地露在外套外面。虽然毛衣并不合身,但却很暖和。吉姆再次瞧了瞧,慢慢地摇了摇头说:“你的模样真是太古怪了!”然后拎起箱子,戴好了帽子。(他头戴一顶黑色或灰色的宽檐毡帽,并非南方政治家所戴的那种帽子,因为吉姆在穿着方面向来都很整洁、高贵。但是他的这顶帽子,就和他穿的衣服一样,使他凸显男子汉的力量和成熟。)随后他扭过头,语气坚定地对少年说:“好了,新生朋友。你去里士满的时候就穿上它吧。我要看见你穿着你那件短小的外套在大冷天里转悠,我会揍你的,揍得你蹲不下身去。”说罢,他突然轻轻发出一阵沙哑、亲切、十分迷人的笑声,“再见了,小子,”他说。他把大手搭在蒙克的肩头,然后说:“去吧,穿着那件毛衣,别管难不难看,只要保暖就行,比赛后见!”说完就走了。

  穿着它!从那时起,蒙克就一直穿着,他十分珍爱这件毛衣,从不愿脱下,就像李将军麾下的一位老兵,甘愿跟随指挥官奋勇作战一样,他可以为这件毛衣去战斗、流血、牺牲。这不只是吉姆的一件毛衣,那上面印有首字母“PR”的字样,它代表了无数胜利和无尚的荣耀。在蒙克看来,这不只是吉姆的一件毛衣。在他看来,吉姆这件了不起的毛衣是全校最好的毛衣,甚至在全世界都是最好的。哪怕大英帝国国王的皇家皮衣骤然降临至自己的肩头,也不会比这件衣服更使他更有力量、更加荣耀了。

  其他人都感同身受。不管怎样,所有的大一新生都如此。如果他们认为蒙克会用那件毛衣和自己的毛衣作交换的话,没有一个不激动地马上脱下自己的外套,把它塞给蒙克的。

  蒙克就这样去了里士满。

  怎样来描述那次旅行的神奇和荣耀呢?从那时起,乔治·韦伯便开始了四处奔波的生涯。他乘坐上等列车纵横美国大陆。在漆黑的夜里,他躺在火车卧铺上,脑袋枕在手臂上,注视着窗外,不时看见弗吉尼亚惨白、难忘的地貌在夜色中滑过。他也多次穿越沙漠;在皎洁的月光下,攀越过连绵起伏的山脉;跨越过狂风肆虐、波浪汹涌的大海;见识过破浪前行、威力巨大的客轮;在疾速行进的火车里驶经比利时边境,隆隆地驶入巴黎。

  途经意大利海岸时,他亲眼目睹过地中海边缘狭长、延伸而去的璀璨灯火;同样在夜色中,领略了德国森林古老、悠久、神奇无限的魅力;他以各种各样的旅行方式亲眼目睹、见识了这些神秘和神奇,但是他所有的旅行经历,不管是在夜色中还是在白天,都无法和他在二十年前去里士满的那次旅行相比,那次旅行刺激而神奇,充满了如醉般的欢喜。

  在篝火和舞动的火焰旁,学生们兴高采烈、来回跑动、翩翩起舞;火焰照在古老陈旧的砖墙上,映出十月枯萎的常春藤;这里有八百个开心孩子的笑脸,有尖塔里古老大钟的回响。接着火车来了,这是一列可怜的小型火车,好像是南方联盟陈旧的遗物。那个喘着粗气的小型机车有一个扇形的烟囱。破旧的木质车厢沾满了四十年的煤渣和污渍。铺有绒布的红色座椅将近一半已经损坏,散发出难闻的味道。他们挤进车厢,直至里面拥挤不堪。他们堵在车厢的连接处,挤进过道,爬上煤水车厢,像一群蝗虫趴满了这个满是污垢的车厢。终于,古老的铃声开始悲哀地响起,哨声也开始响起,伴着他们兴奋的欢呼,古老的机车猛然开动,锈迹斑斑的曲柄开始哐当哐当地摇动起来——他们启程了。

  在十四英里之外,在与主轨相交的叉道口,机车脱轨了,但是他们并不觉得狼狈。他们爬出车厢,围在机车周围,在他们强大的力量和巨大的热情鼓舞下,他们开始协助司机用撬棍撬,用千斤顶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机车托回到生锈的轨道上。他们再次返回岔道口,看见那列包租的列车正期待着他们。他们爬了进去,拼命寻找座位。十分钟后,他们便踏上了前往里士满的征途。整整一夜,他们在南方大地颠簸前行,穿越了弗吉尼亚,随着第一缕曙光的到来,他们来到了里士满。

  自那以后,乔治·韦伯曾多次去过那个古城,但都无法和第一次相比。那是他第一次乘着夜色走出南方,怀着难以言表的希望、难以形容的狂热和莫名的欢喜走出了南方,激情燃烧了整整一夜。等他们到达里士满的时候,天刚破晓。他们欢呼着涌出车厢,涌入那条长期荒寂的盖伊大街。接下来,这群吵吵嚷嚷的年轻人一窝蜂地跑上街头,经过昏暗的商家和店铺,爬上小山,来到州议会大厦。

  他们到达的时候,第一缕晨光洒在那座陈旧的议会大厦的圆顶之上。空气清冷,霜意浓浓。大厦周围公园里的树木和小山透出十一月份晨光和寒霜的清冷和洁净。

  对他们大部分人来说,这次激动人心的经历是一次全新的体验,一次见识大城市的体验。他们大多数人都把里士满看成一座大城市——一觉醒来,生活焕然一新。他们看见早早就开始运行的街车匆匆驶过,在轨道的连接处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这份奇妙和快乐是他们以往不曾有过的。他们觉得,即使是世上最初的街车,从火星或月球上的高速公路上引进的新型、迷人街车,也不及眼前这辆神奇。这些街车的油漆极其艳丽,极其光亮,车内的乘客读着报纸,这些陌生的面孔比他们见过的任何人都开心激动。

  他们感到自己接触了奇迹和人生,接触了神奇和历史。他们看见了州议会大厦,仿佛听到了枪声。他们知道格兰特正向里士满的城门攻来,李将军正埋伏在距彼得斯堡二十英里处的地方。他们知道林肯正从华盛顿南下,期待着从锡蒂波因特传来的消息。他们知道朱巴尔·厄尔利正在华盛顿郊外掌握着主动权。他们感到,心里也清楚,他们的双手和心脏依靠那些鲜活的生命,也依赖数以千计的其他生命。他们知道自己正处于通向神话般、鲜为人知的南方的入口处,这些力量无限的火车在此听候他们的差遣,再过一两个小时他们就会进入那些大城市的要塞。他们感觉到了沉睡的气息,感受到了沉睡之人的心跳,感受到了迷人女性的昏睡和倦怠,以及身着华服的胴体的转身。他们感受到了力量、势力,以及无处不在的神圣、迷人之物,感受到了无处不在的欢乐、魅力,以及这个世界可以提供的一切美丽与神奇。不知何故,他们知道自己能够获胜。胜利的荣耀即将到来,某些不可能的拥有、某些难以置信的成就都将令人激动地向他们逼近。他们清楚这一切即将到来,虽然他们说不清自己如何、为何清楚这一切。

  他们涌入布罗德大街两侧的餐厅和饭馆;家境殷实的人选择了豪华的旅馆。他们狼吞虎咽、美美地享用了一顿早餐:一摞摞冒着热气的小麦蛋糕、一份份汉堡和鸡蛋,一杯杯气味浓郁、滚烫的咖啡。他们享足了口腹之欲,然后开始抽烟、读报。在他们眼里,这家极不起眼的小饭馆就是美食家的天堂。

  早晨彻底到来了,洁净、清凉的晨光将艳丽的金色斜斜地洒向街头。世间万事似乎格外美好、快乐。他们觉得一切都属于他们,里士满的每个人都在向他们颔首微笑。他们似乎觉得所有人都彻夜未眠期待着他们,为他们的到来做好了准备,迫不及待地为他们送去最热情的欢迎和盛情款待。他们似乎不仅料到松岩学院会获胜,而且还期盼着这个结局的实现。他们觉得这里的所有姑娘都很漂亮,都深情脉脉地看着他们。他们觉得,这个城里的所有人都向他们敞开了心扉。他们看到了与自己球队颜色同色的彩旗。他们似乎觉得全城都张灯结彩地迎接他们。他们涌入旅馆,黑人男侍微笑着听候他们的差遣。服务员面带微笑恭候着他们。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提出要求。这个城市属于他们,至少他们是这样认为的。

  上午过去了。下午一点半时,他们出发来到了比赛场地。他们赢得了这场比赛。蒙克记得那是一场枯燥乏味的比赛。除了他们获胜这一重要事实外,其余的一切都没有意思。他们的期望太高了。在生活中,当太多的激情、狂热和想象投入虚幻的梦想时,最后的实现往往会变成失望。他们期待能以大比分获胜,因为他们的确是一支优秀的球队,但是他们多年的败绩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心理障碍。

  他们仅以一个在对方球门线后触地得分而获胜,比分为六比零。甚至在触地得分后,他们仍未进球。在整个赛季中,这一回是兰迪首次令他大失所望。

  令人欣慰的是,就像预期的一样,比赛以他们的胜利而宣告结束,这是吉姆的比赛,毫无疑问,这完完全全是吉姆自己的。在第三局的中间他不负众望,他迅速地跑到右边,躲到防守队员的后面,动作灵敏如飞,在将近结束的时候,他发现了良机,以每步五十七码的速度,身体自由地一摇,做了一个持球触地。

  他们得了六分,而这六分都是吉姆获得的。

  后来,整个事件就和神话一样,干净利落、毫无拖沓。他们完全忘记了整场比赛的其他细节,但那个关键的细节却难以忘记,那是一个极为生动的画面,整场比赛属于吉姆。有史以来没有哪场比赛能像此次如此经典、完美地诠释其伟大主角的判断能力了。更值得称道的是他仅一跃身,便以一个触地球得了分。

  要是他再多弄几个这样的动作,就会毁坏他们后来形象的完整和鲜明。事实上,这个动作完美极了。他们的英雄准确无误地满足了他们的期待。他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以自己无可挑剔、无可比拟的风格完成了任务,这就是他们后来能够回忆起来的主要内容了。这场比赛毫无精彩可言,他们只看见吉姆在右场来回跑动,右手在空中优雅地挥舞着,球滑进了他细长左臂的内肘部,然后,他开始疾速狂奔起来。

  这是吉姆·伦道夫生活的顶点,是他名誉的巅峰。他后来的所有表现都无法与那个闪亮时刻留下的完美荣耀相比。没有什么能与之相媲美。那是一场胜利也是一场悲剧,但是在那一刻,可怜的吉姆只知道胜利的一面。

  翌年四月,美国正式参战。五月一日前夕,吉姆·伦道夫去了奥格尔索普。

  在他受训期间,他曾回来看望过他们一两次。九月份学校开学之时,在他动身前往法国之前,他又来了一趟,待了一两个星期。那时他已经是中尉了。在身穿制服的人中,他是乔治·韦伯见过的最英俊的男子了。他们只消瞧他一眼便知道战争胜利了。感恩节前夕,他去了国外,新年未到,他又开赴了前线。 网与石(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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