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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黑暗之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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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岁以前,乔治·韦伯一直生活在亲戚乔伊纳家里。孩子们都叫他“蒙克”,这个名字伴随了他一生,叫起来似乎比他父母所起的名字更加顺口。他是这个家族的一员,紧紧结合在那个狭小、群山环绕、自给自足的世界中。然而,他毕竟属于韦伯家族的一员,这是家族的耻辱,他却暗自为豪,一种来自山外的东西扎根在他的精神深处。

  这样,他血管中流淌着的乔伊纳和韦伯家族的两股血液相遇却不相融,在他的思想和内心深处不停地汹涌澎湃。随着他情绪的起伏不定,他对这个世界有了一种奇怪的想象,五彩斑斓的生活交织在明与暗、光与影的相反色调中。

  【第五章】玛格舅妈和马克舅舅

  男孩乔治不喜欢马克舅舅的妻子,玛格舅妈。她出身在一个山区农民家里,只要能使自己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她会毫不吝惜地挥霍马克的钱财。

  “她摆什么臭架子,”姨妈芒说,“马克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在玉米地里锄草呢。”

  玛格45岁了,膝下无子,身材高挑,面容憔悴,脸色苍白,目光冷峻,鼻子小巧,嘴角时常透出一丝苦涩、轻蔑的笑容。她曾经风姿绰约,但是,二十多年的神经衰弱之苦使她坚信自己饱受着痨病、癌症、心脏病、恶性贫血的折磨。

  她一直在接受医学治疗。她醒着的时候,一半时间都会躺在床上,沉浸在极度的恐惧中,这间屋子宛如一个药铺,架子、桌子上堆满了药瓶子,整个屋子封得严严实实,一点不透风。

  事实上,她是个强壮、健康、营养良好的女人。

  当姨妈芒穿过那片草地去看玛格舅妈时,乔治有时候会跟着一同前往。她住在那间鲜红的新砖房里,其外观并不好看。他们往往会在那间密室里找到她,室内炉火熊熊,使人昏昏欲睡、疲倦无力。

  “到这儿来!”玛格舅妈会刺耳、轻蔑地说,一边把不大情愿的孩子拉到床边。“感谢上帝!”她一面盯着他的脸,一面苦涩地笑着说,“他的气味都像韦伯家的人!孩子,你的脚臭吗?”

  她边开玩笑边轻蔑地笑着,然后弯了弯她那张薄而虔诚的嘴,佯装厌恶地吸了吸空气,而这并未增加乔治对她的喜爱。

  “你不知道你有多幸运,孩子!”她尖声地对他说。

  “你应该每晚跪拜上帝,感谢他让你生活在这么好的基督徒家里!要不是我,不知道你现在还在什么地方呢?是我让你马克舅舅收容你的!要不是我,你早被送进孤儿院了——你肯定会在那儿!”

  在这种唆使下,男孩被迫咕哝了几句感谢的话,但是内心倒希望自己被送进孤儿院去。

  玛格是浸礼会教友,在她的教会组织中十分活跃。她捐赠时很大方,她把礼拜日餐桌前的传教士喂得肥肥胖胖的。而最重要的是,她捐了一大笔钱用以维持这个浸礼会名下的孤儿院,还时常慷慨地照顾着两三个孩子。这种善心得到了诸多赞颂之词,这将确保教友在世时获得成功,去世时蒙恩进入天国。做礼拜时,教长对在场的数百名教友说:

  “……听着,我想我们大家都很乐意听到又有一位孤儿在心地善良的乔伊纳姊妹的慷慨相助下开始幸福地生活。小姑娘贝齐·贝尔彻不足八岁便双亲离世,正是这位好心的姊妹给了她温暖的家。这已经是这位善良的女性照顾过的第六个孤儿了。我相信,当我们看到她如此慷慨地为上帝服务,定会激励我们其他人也像这些善良的姐妹一样,为推动伟大的慈善事业尽己绵薄之力的。”

  牧师的长篇大论一结束,玛格便昂首挺胸,滑稽、谦卑地走向讲坛。她鞠了一躬,伸出手,虚情假意地说:“好心的女人今天还好吗?”

  玛格收养了这些可怜的孩子,强迫他们做各种家务。其中有一位十四岁的男孩名叫威利,是个呆头呆脑、时常面带微笑、永远糊里糊涂的白痴。威利从不和邻居家的孩子玩耍,因为他总是忙着干家务,乔治只有在他例行公事般地拜访玛格舅妈时才能见到他,这个孤儿会被唤进屋里做一些生火之类的杂事。

  “你见过这样的白痴吗?”玛格轻蔑地笑着说,“感谢上帝!”

  这个男孩会疑惑地、傻呆呆地、畏惧地回首冲她微笑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有一次马克舅舅和玛格舅妈去佛罗里达,把威利留给了姨妈芒。他一直可怜地劳动着。姨妈芒给了他很多吃的,让他睡在一间小屋子里。姨妈芒没有虐待他。她和乔治看着他不停地大笑,当他得知自己让他们感到开心时,竟也喜不自胜,充满感激地咧嘴傻笑起来。

  威利的头发纠缠在一起,像杂乱的草丛,乱糟糟地搭在肩头。有一天,内布拉斯加·克兰满脸认真地告诉威利,他是一位经验丰富的理发师,威利便高兴地接受了他的摆布。内布拉斯加把一只夜壶倒过来扣在他的脑袋上,一面窃笑一面把威利的头发沿夜壶边缘剪了下来。内布拉斯加和乔治全都笑弯了腰,而威利,头上戴了个“尿壶”,还友好、迷惑不解地冲他们傻笑呢。

  玛格有两个侄子,他们同她和马克共同生活在那所大房子里。他们都是她已故哥哥的儿子,他们的父亲去世后不久,他们的母亲也死了,玛格便收养了他们。由于他们和她具有相同的血缘,她就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把他们抚养成人,对他们溺爱有加,把她狭隘、倔强的天性所能给予的全部感情献给了他们。

  马克也很舍得在他们身上花钱,最重要的是,玛格想让她的至亲通过接受教育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在此方面她对他们有求必应。

  两个侄子中,年长的叫厄尔。他是一个身材粗壮、面色红润的英俊小伙子,常常会发出高声、空灵、富有感染力的笑声。镇上的人大都喜欢他。他把所有时间都用来学习打高尔夫球了,他认为那是一门艺术,而且也是利比亚希尔最棒的高尔夫球员。他是乡村俱乐部的成员,玛格对此很欣慰。她认为“上流生活”就是和一群“最棒的人”悠闲地度过一生。

  另一位名叫泰德,他是玛格的掌上明珠。他现在已经是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了,胖乎乎的脸上红光满面,自命不凡的笑声招人讨厌。泰德能巧妙地逃脱生活中的困难和劳苦。他全盘接受了姑姑的伎俩,只要一装病就会帮上大忙。

  玛格深信她的家人都有一颗软弱的心,这个孩子也继承了这一点。

  由于泰德体弱多病,经不起学校生活的折腾。所以,每天下午三点至四点,一位老态龙钟的雇佣文人便会登门教育他,他实施的是古希腊式的、逍遥学派般[21]的教育。这位老先生管理着一所小学校,他得到一大笔学费后,体谅地向玛格眨了眨眼,然后肯定地说她侄子的受教育水平已经达到大学水平了。

  泰德把大部分时间全花在他的“实验室”里,那是阁楼上一间小小的三角屋。

  他把自己的实验对象——喘气的小鸟、浑身发颤的小猫、迷路的小狗——带到那里,用大头针扎它们的眼睛,把它们的尾巴切下几段,用炙热的拨火棒烙它们,好奇而专注地观察它们的感官反应。

  “这孩子是个天生的博物学家,”玛格说。

  马克·乔伊纳自己俭朴至极,对玛格却很大方。他的早餐是面包加两个煮鸡蛋,是他亲自在卧室里的小柴火炉上做的,他在朋友面前估算出柴火、鸡蛋、面包的成本为十二美分。后来,他干脆用煮鸡蛋的热水剃胡须了。

  “上帝啊!”镇上的人说,“他原来是这样发家致富的!”

  他在犹太人中为自己搜寻合适的衣服;抽的是气味难闻的劣质烟草;亲自修鞋。他自己省吃俭用、对家人却慷慨大方,他对此乐此不疲。结婚之初的几年里,他出手阔绰,给了玛格许多零用钱,随着生意日渐兴隆,他给她的零用钱也越来越多。玛格把大部分钱都给了她的两个侄子。他们具有相同的血缘,她的一切都是他们的。

  大多数时候,玛格都把她丈夫牢牢地捏在手心里,但是经过多年的相处,他的心里憋了一股怨气,这股怨气一旦爆发,她所有的武器——刺耳的大笑、无休止的唠叨、长期卧病在床——都会失灵。他会变得沉默寡言,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痛苦地扭动着嘴唇。但最后实在难以忍受时,他会气冲冲地走出房门,远离玛格和她的声音,然后扭过憔悴的脸,眺望着西面的群山;他会一连数小时在树林间穿行,直到精神再度平静下来。

  【第六章】洋槐街

  当乔治·韦伯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和乔伊纳亲戚们住在洋槐街上。在他看来,这条街似乎和永恒的过去联结在一起。它有自己的起源和历史,他对此毫不怀疑。但是它的历史如此久远,来此居住、生活、死亡、被遗忘的人不计其数,任何生者都不清楚它的历史始自何时。此外,他似乎觉得,每一幢房屋、树木、花园都有其固定的设计模式:它们之所以在那里,是因为它们只能在那里;它们之所以具有那种风格是因为它们只能以那种风格建造起来。

  对他来说,这条街就是一个快乐、神奇的世界,似乎能为上千人提供丰富多彩的生活。这里空间宽敞,隐藏着无限的惊奇之事。在他看来,这里的房屋、庭院、上百居民都具有无与伦比的高贵,具有宇宙中心无可撼动的权威。

  在后来的年月里,乔治清楚地发现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其实是一个很小的地方。这条街变得非常狭小。过去,这里的房子显得富丽堂皇,草坪宽阔,一望无际的后院和果园曾带来无穷的喜悦和新的发现。现在,这一切却显得拥挤、简陋、狭窄,可怜,难以置信地缩小了许多。然后,多年以后,这条街和所有过去生活数不清的记忆再次唤醒了他炽热、强烈的梦想。他对这里了如指掌,自己身上的每一颗原子、血液、思想、精神都曾在这里依附过,这里的上千个形象都永远扎根在他的生命里,成为他内心思想的一部分。

  五月里,当你第一次赤着脚、小心翼翼地走路时,你的光脚丫会体味到小草、泥土和地面带来的感受;这是沙粒透过脚趾的凉爽感觉,是踩在柔软的焦油路上的感觉,是走在水泥块上的感觉,是阴凉处凉爽、潮湿的感觉,是站在低矮的屋檐下或站在谷仓顶端开口处的感觉,是站在一所在建房屋的二楼并怂恿别的孩子跳下去的感觉:环顾四周,等待着,知道自己必须跳了;然后朝下看看,等待着,勇敢而无畏,心儿怦怦直跳,终于跳了下去。

  然后,就像把一颗又小又圆又重的石子扔进了一个空屋子的窗户里,夜色中,那扇窗前亮着古老的红灯;这就像春天第一次手握棒球的感觉,你的手臂感受着它的浑圆和沉重,当你首次用力掷出时,棒球会像子弹一样飞射出去,击打在接球手油乎乎、带着某种气味的棒球手套中,你会感受到那种力量和速度。而且也像在阴暗、凉爽的地窖中四处寻觅,梦想着自己随时都会碰到埋藏的宝藏,到头来只会找到布满蜘蛛网的瓶瓶罐罐及一辆锈迹斑斑的破旧自行车。

  有时候,就像星期六醒来时,内心跃动着周六早晨的欢快感受,看着苹果花在地面上飞舞,闻着香肠、火腿和咖啡的香味,知道今天不用去上学,听不到学校讨厌的晨钟,心儿不会怦怦乱跳,腿也不会打颤,神经不会紧绷,腹中不会因匆忙吃下的食物而不适,不会因发酸的咖啡而痛苦难受。因为今天不上课,今天是个金光灿灿、明媚的日子,是个得意扬扬的星期六。

  然后,就像星期六的夜晚,空气中洋溢着欢乐和危险,人人都期待着迈上街头,到住宅区洗个热水澡,换一身干净的衣服,好好享受晚餐,然后去星期六夜市,让欢乐和危险环绕在你周围,在那里荣耀会玷污你,即使荣耀不曾属于你。继续向前走,来到滨河地区,看见布朗丘·比利[22]连开三枪打死坏人,直到幻灯片咔嚓一声闪出“晚安!”二字,当晚的电影才宣告结束。

  然后,就像礼拜天早晨醒来,听着外面公共汽车的声音,闻着咖啡、谷物、鸡蛋、荞麦饼发出的香味,和星期六的兴高采烈相比,此时更加恬静宁馨、甜蜜幸福,有一种昏昏欲睡、忧伤的快乐;周日报纸散发出的油墨香味,窗外金黄、明媚的晨光在教堂的钟声中,透出宗教的气息;身穿华服去教堂的信徒,周日早晨人迹稀少、整洁的大街;经过阴凉一侧的烟草店,不去教堂的人在那里晨练,强烈、清新、刺鼻的上等雪茄烟味;教堂里慈善的气味和感受并不使人觉得天国比凡间更加美好、体面;孩子们高唱“让我们相聚在那条美——丽的——河边,美——丽——的河边!”还有就是晚些时候从课室里传出的嗡嗡声;教堂里黑色的胡桃木灯、彩色玻璃灯,那些体面、高雅的人一回到家就能吃到丰盛的晚餐;布道者严厉、冷漠却富有激情的声音,他干瘦的脸上露出谦恭、高贵的神态,伸长脖子宣讲着“恶行”——冷漠、严厉、压抑、得体,仿佛上帝就在黑色胡桃木灯里,在又硬又高的衣领里;接下来是二十分钟的祷告,人们发出响亮的声音请求更多的赐福,他们有说有笑,在每周例行公事般地净化心灵后,从黑色胡桃灯光下蜂拥而出,再次迈进礼拜天金黄、明媚的晨光中,三五成群、态度友好地聚集在教堂外面的草坪上,谈笑风生,然后又转身返回家去;平静的街头传来高档皮鞋走动时发出的坚实、流畅的声响——所有这一切美好而神圣,然而却和上帝无关,反倒像一种宿命,像礼拜天早晨的平静和庄重,像丰盛的宴会,像存在银行里的钱,像一种安全无虞的感觉。

  然后,就像夜晚刮过大树的狂风——冷漠、疯狂的风——松子如雨般坠地的清晰声音,恶魔在心头轻诉着邪恶、虚幻的欢乐,讲述着胜利、逃离、黑暗、新天地、清晨、熠熠生辉的城市。 网与石(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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