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快活的老犹太和南茜小姐对奥立弗可谓爱护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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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红花山最肮脏的地段,有一家劣等酒馆,店堂极为昏暗,整个夏天,没有一线阳光照进来,而到冬天,则需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燃起煤气灯,这使它看起来就像一个阴森森、黑黢黢的兽穴。酒馆里有一个男子坐在那里独酌,他穿着平绒外套、土黄色紧身裤,半高统皮鞋上露出一截脏兮兮的纱袜,浑身是强烈刺鼻的酒味。我们可以想像小酒馆里光线有多昏暗和微弱,但是对于这个叫比尔·赛克斯的先生,任何一个有经验的警探不消任何犹疑都可以把他认出来。那只白毛红眼狗就蹲在他的脚边,不时眨巴眨巴眼睛盯着它的主人,或者舔一舔嘴角的裂口,这道裂口不小,想必是缘于新近发生的一次厚厚的赏赐。
“你给我老实点儿!畜生,放老实点儿!”赛克斯先生陡的一声喝令,打破了酒馆的沉寂。我们也许应该专题讨论研究一下他为何突然对狗又骂又踢,可能是因为他沉思得太紧张、太专心致志了,以致连狗眨巴眨巴眼睛也会打断他的思路。也可能他是因为长久地高度紧张而感到极为疲乏,想要舒缓一下神经轻松轻松,于是便对那只无辜的畜生来上一脚。赛克斯先生这一突发行为的原因尚且待考,但结果已经摆在这儿了——狗不但挨了一通骂,还给踢了一脚。
通常来说,豢养的狗遭到主人的虐待是不会有报复倾向的,但是赛克斯先生的狗不同寻常,它的脾气和它的主人一样,都不太温和,看来它此刻产生了强烈的受辱感,心中忿忿的,于是毫不客气地咬住了主人的一只皮鞋。它使劲咬着那只鞋,用力抖了一阵,然后见好就收,一边呜呜地叫着,一边退缩到一条板凳底下。于是,赛克斯先生瞄准它的头部砸过去的酒壶没有命中目标。
“你这畜生,还敢不敢咬我?”赛克斯先生火冒三丈,一手抄起一根拨火棒,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大折刀并打开来,厉声说,“过来,给我滚过来,你这地狱里的恶魔!过来!听见没有?真是不要命了!”
赛克斯先生的嗓门本就够刺耳了,现在更是用力拉扯到了最高音之上,那只狗又不聋,当然听得见。可是,它或许并不喜欢或者厌恶自己完好无损的脖子上被割一刀,所以依旧躲在板凳下面,而且变本加厉,比刚才叫得更凶了,并且咬住拨火棒的一端,又是啃又是咬,活像是疯了一样。
这种不识好歹的背叛行为简直是火上加油,赛克斯先生更加怒不可遏。他向那只畜生发动了极其猛烈的攻击,不惜跪倒在地以集中火力。那只狗又是咬,又是叫,不停地从右边跳到左边,又从左边跳到右边。怒火冲天的先生一边拼命地戳,一边恶狠狠地骂。这真是一场空前绝后的鏖战!就在双方正打得不可开交的紧急关头时,突然门开了,狗一看,赶紧避开手执拨火棒和大折刀的比尔·赛克斯一个窜步逃出了门。
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吵架总需要对手。赛克斯被狗冷落了很不高兴,于是把注意力迅速转向了这个让他大为扫兴的不速之客。刚来的人看来不得不继续代狗担任起承受威胁和辱骂的角色了。
“你个混蛋,谁让你坏了我和狗的好事?真是多事!”赛克斯气势汹汹地骂道,一副凶悍的架势。
“我哪知道啊,亲爱的?我不知道啊!”来的正是费根,这个老犹太可怜巴巴地回答。
“你不知道?你敢说你不知道?你这个贼头贼脑的孬种!”赛克斯咆哮着,“你没听见声音吗?”
“一点儿声音也没有呀,我又不是个死人,比尔。”老犹太答道。
“嘿嘿,没有声音!你当然什么也听不见啦,你溜进溜出,偷偷摸摸的,谁也听不见你是怎么来的,也不知道你是怎么走的!”赛克斯用话狠狠刺他,一脸奸笑,“真遗憾,半分钟以前你要是那条狗就好了,费根。”
“为什么?你这话什么意思?”老犹太勉勉强强笑着问。
“虽然政府关怀像你这号人的狗命(老实说你还没有癞皮狗的一半胆量),却没有禁止人随意宰一条狗,”赛克斯回答说,一边把刀子折起来,带着意味深长的表情,“所以我真可惜你不是那条狗。”
老犹太搓着手在桌旁坐下,听了他朋友这么推崇他的话,假意哈哈大笑。但是这掩饰不了他忐忑不安的内心。
“我就知道你是个假惺惺的混蛋,尽管装模作样好了。”赛克斯说着把拨火棒放回原处,并且目不转睛地瞪着对方,毫不掩饰露骨的轻蔑,“不过你这辈子是不可能再有出头的日子了,除非戴上一顶睡帽[107]。落在我手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糟老头我奉劝你别在我面前耍神弄鬼,老实点!我落水了,你也没好果子吃!”
“嗯,是,是,我知道,我知道,亲爱的,”老犹太说,“我都明白这些。我们有共同的利益,比尔,我们利益一致。”
“嗯哼!”赛克斯一边想这老犹太独吞大量赃物的事,一边从鼻子里发出声来表示他的不满。“好吧,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一切都顺利通过了坩锅[108]。”费根这才讲到他此行来的目的,“来,这是给你的一份。这可比你应得的多出了好多,亲爱的。不过,我知道下一回你也不会亏待我,所以——”
“少说废话!”那强盗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头,“东西在哪儿?快交出来!”
“是,是,比尔。你别着急,别着急。”老犹太点头哈腰地说,“在这儿呢!一文不少!都在这儿!”他从怀中掏出一方旧的纱手帕,把边上一个大结解开,里边是一个牛皮纸小包。赛克斯一把夺过小纸包,迫不及待地打开来,忙忙地数里边的金镑。
“都在这儿吗?”赛克斯问。
“是的,是的,都在这里了。”老犹太答道。
“你不会中途打开纸包吞下一两个吧?”赛克斯颇含深意地问。“别装出一副可怜相,这种事你又不是干第一回。你拉一下丁零儿。”(英国话,意思是要他打铃)
一个犹太人应声而入,看起来年纪比费根轻,但在面目可憎这一点儿上两人不约而同。
比尔·赛克斯指指空了的酒壶。那犹太人当然明白这个手势的意思,赶紧退下去添酒,在此之前他先同费根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色。费根也在一刹那举目向他摇头作答,似乎两人早有预谋。费根的动作极其细微,即使旁观者再精细也难以觉察。赛克斯对这一切浑然不觉,因为此刻他正弯着腰系一条鞋带,刚才被狗扯散了。如果他发现了两个犹太人互换眼色的暗地里的勾当,他应该会意识到,这对他没有什么好处。
“有谁在这里吗,巴尼?”费根眼睛望着地上问道,因为这时赛克斯已经抬起头来,两个人的暗中交往也就暂告一段落了。
“一个人也没有。”巴尼答道。他的话一律从鼻子里发出来,不管是否发自真心。
“没有人?”费根故作惊诧,言下之意是巴尼可以说实话。
“是啊,除了南茜小姐,没有别人了。”巴尼答道。
“南茜?”赛克斯随即问道,“她在这儿?我怎么没有看到这位好姑娘?我绝对不撒谎,我非常欣赏她的机灵,要不然就让天火烧瞎我的眼睛。”
“她到小吃部,叫炖牛肉去了。”巴尼告诉他。
“叫她到这里来,”赛克斯边说边从壶中倒出一杯酒来,“叫她到这儿来。”
巴尼偷偷地瞅了一眼费根,似乎想征求他的意见。老犹太没有作声,眼睛仍望着地上。于是巴尼退出去,不久把南茜领了进来。她头上戴着软帽,腰上系着围裙,一手拎着篮子,一手攥着钥匙——全副武装,一件也不少。
“南茜,有什么好消息没有?”赛克斯把杯子推到她面前,问道。
“是的,比尔,终于被我发现了。”这位小姐说着一口气喝完了那杯酒,“不过这可不是件轻松活,我可累得够呛。那孩子病了,一直待在床上,他——”
“嗯,我亲爱的南茜啊!”费根抬起头来说。
老犹太皱起了他的红眉毛,一双黯淡无神的眼睛半眯起来,看起来有些古怪。可能他的表情提醒了南茜小姐,不过这并不重要。我们只需注意事实,事实就是:她突然住了口,似乎意识到自己说话过于爽快了。于是她向赛克斯先生投去几个妩媚的微笑,不着痕迹地转移了话题。大家接着聊别的事情。又过了大约十分钟,费根先生剧烈地咳嗽起来。于是南茜就把披巾裹在肩上,表示她该走了。赛克斯先生问她打算去哪儿,这才发现他与南茜可以同一段路,于是殷勤地表示愿意送她一程。于是两个人一同走了。那条白狗等到主人走得远了,这才从后院溜出来,远远地跟在他们后面。
老犹太把头伸出房门,目送着赛克斯走过昏暗的甬道,紧握起拳头朝他的背影扬了扬,喃喃地发出一声诅咒,这才脸带狞笑重新回到桌旁坐下,不久即被《通缉公报》吸引住了,饶有兴致地埋下头阅读。
与此同时,奥立弗·退斯特正在前往书摊的路上,他做梦也没有想到,那位快乐的老先生与他有几十码远。他走着走着,因为想着替布朗诺先生办事的快乐,不经意地就拐入了一条偏僻的小巷,直到走了一半路,他才发觉走错了。他一想,反正这条路也能通往那个书摊,退回去没有必要,于是索性沿着它加快步伐继续往前走。
他一边赶路,一边想着,自己是多么称心快活啊,要是让可怜的小迪克看到这一切一定也会高兴的。小迪克一直忍饥挨打,此刻说不定正在伤心落泪呢。奥立弗想得很投入,冷不防脖子被紧紧搂住了,他还来不及抬起头来看个究竟,却听见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大叫起来:“天啊,我的好兄弟!”
“放开我!”奥立弗掰着脖子上的两条胳膊,挣扎着喊道,“放开我!你是谁呀,拦住我干什么?”
那个手拿小篮和钥匙、紧紧搂住他的年轻女子只是放声大哭,根本不理他的反抗。
“啊,我的天哪!”年轻女子连哭带嚷,涕泪滂沱,“我总算找到他啦!啊,奥立弗,奥立弗!我为你吃了多少苦头,你这个淘气的小鬼!回去吧,我的好弟弟,回家去吧!谢天谢地,我总算找到他了!我总算找到他啦!”那年轻女子说了这一通话,又是一阵号啕大哭,真是没头没脑,让人莫名其妙。这时有两个女人走过来,还有一个头发用牛油搽得亮闪闪的肉铺学徒也围过来闲看,她们和他商量要不要跑去请一位医生来。肉铺学徒回答说毫无必要。显而易见,这学徒的性格不说懒散至少也算是游手好闲。
“哦,不用,不用请医生,”年轻女子紧紧攥着奥立弗的手说,“我已经好多了。快和我回家去,你这没心没肺的小淘气鬼!快走!”
“究竟发生什么事啦,小姐?”一个女人问。
“哦,好心的太太,我的父母都是勤勤恳恳的老实人,非常正派。”年轻女人答道,“大约一个月以前,他竟然从家里逃了出去,和一帮小偷和流氓鬼混在一起,把妈妈差点儿气疯了。”
“真够调皮的!”那个女人说。
“赶紧回家去,你这小鬼!”另一个女人也说。
“我不去,我根本不认识她。”奥立弗说,他感觉事情太荒唐了,“我没有父母,更没有什么姐姐。我是个孤儿,一个亲人也没有。”
“啊,你们听听!他还在撒谎!”年轻女子叫道。
“啊,怎么你是南茜!怎么会是你?”奥立弗这才看清她的面孔,不由发出一声惊呼,并由于抑制不住的惊骇而往后倒退了一步。
“你们看,他明明认识我!”南茜向围观者发出求救,“他真的是我弟弟,不会有错的!哪个好心人帮帮我,让他跟我回家去,不然,我的父母会让他活活气死的,天啊,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的心里乱成了一团!”
“你在搞什么鬼把戏呀,小奥立弗!”一个汉子从一家啤酒店里猛地冲出来,后面跟着一条白色狗,“你妈妈太可怜了,赶快回家去陪她!你这个野孩子,马上回到家里去!”
“他们不是我的亲人,我从来不认识他们!”奥立弗大声喊叫,拼命想从那汉子强有力的手中挣脱出来,“救命啊!救命啊!”
“救命?你这个小流氓,看我来救你的命!”那汉子说。“快说,这些书是哪儿来的?是你偷来的,对不对?老实交给我!”那汉子说着,挥手夺走了奥立弗腋下夹着的书,拿着它们猛敲奥立弗的脑袋。
“好,打得好!”一个在顶楼窗户边看热闹的人大声叫喝,“只有这样才能让他清醒过来!打得好!”
“对,说得对!”一个睡眼迷朦的木匠也这么说,同时向顶楼窗户那边微微笑着点点头,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呀。
“嗯,这对他有好处!”两个女人说道。
“是啊,没错!”那汉子说着,对准奥立弗的脑袋又是一敲,并一把揪住他的衣领。“走,你这个小坏蛋!喂,牛眼灯[109],过来!小鬼,看见没有?你再赖着不走,小心它对你不客气!”
奥立弗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了。他本就大病初愈身体虚弱,现在又给这场突如其来的袭击吓得晕头转向,看到凶恶的狗和彪形大汉虎视眈眈盯着他,围观的人们又都认定他就正像南茜所描绘的那样,是一个十足的坏心肠小坏蛋——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可怜的孩子能有什么办法呢?天已经黑了,大街上都是站在他的对立面的人,对他这样一个小小孩子,反抗又有什么用?于是,很快,他就被拖进了一个由数不清的又昏暗又狭窄的小胡同组成的迷魂阵。他被威力威逼赶着走得飞快,所以就算他敢于发出几声呼叫,人们也无法完全听清楚那几声喊叫。其实,听清楚了又怎么样呢?根本不会有人理会,听得清听不清根本是无关紧要。
煤气街灯早就点亮了,蓓德温还焦急地站立在门口翘首期盼。有个仆人屡屡跑到街上去看奥立弗是否快回来了,来来回回跑了二十余次。两位老绅士仍然坐在客厅里,也没顾得上掌灯,只是固执地看着放在他们之间的一块怀表,它还在嘀嘀嗒嗒地走着。 欧美名著丛书·第三辑(套装共4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