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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吻月色

  文/莫待

  一、你愿意和我走吗?

  柏延的婚礼在关岛彩虹教堂举行。

  新娘是他的“青梅”孟嘉荷。

  婚礼地点是孟嘉荷选的,纯白色的建筑配上流光溢彩的玻璃窗,像是悬浮在水面上的巨大彩虹桥。

  柏延没意见:“你喜欢就好。”

  “据说看到彩虹尽头的人会得到幸福。”孟嘉荷小声补充道。

  什么是幸福?柏延不知道。

  他的父母说,能够娶到孟家大小姐是他的福气,按道理说,和孟嘉荷结婚应该是一件幸福的事。可是,他和孟嘉荷不是。

  牧师不知疲倦地读完大段的誓言,转头问新郎:“你愿意吗?”

  柏延嘴唇翕动,在目光触及远处的一抹红时突然噤了声。

  红色身影越来越近,柏延终于看清了对方的模样。

  是她——

  宋辞色穿着红色的吊带长裙,每一步都走得妖娆妩媚。

  她的嘴唇是红色的,指甲是红色的,就连脚上踩的细跟高跟鞋也是红色的。她是柏延见过把红色驾驭得最好看的人,艳而不俗,大抵如此。

  她在柏延身前站定,歪头看着他,挑挑眉,像是引诱般轻声问道:“你愿意和我走吗?”

  柏延就像是被蛊惑了一样,任由宋辞色拉着他走出来宾的视野。

  二、穿着高跟鞋追小偷

  柏氏独子在婚礼现场抛弃孟家千金和不知名女子私奔的新闻在第二天占据了娱乐头条的大半个版面。

  宋辞色和柏延那点儿屈指可数的爱恨情仇也随之被媒体扒了个底朝天。

  有钱人家的贵公子多是风流成性,柏延也确实仗着家世优渥处处留情,女朋友不知道换了多少个。

  可是,当宋辞色踏着月色缓缓走近自己的那一刻,柏延承认,他还是被惊艳到了。

  那是在漠河最靠北的一个小镇,正值年关,白雪铺满地。宋辞色穿着单薄的红色呢子大衣,衣领的绒毛遮住她白玉瓷器般的脖颈,只露出巴掌大的脸。月光下,她极白,嘴唇却是艳丽的血红色,像是中世纪的吸血鬼,带着点惊心动魄的美。

  柏延愣愣地忘了反应,直到宋辞色与他擦身而过,他才回过神来。

  狂风肆虐,宋辞色被冻得瑟瑟发抖。离得近,柏延甚至可以听到她牙齿打战的声音,来不及细想,柏延就已经把风衣脱下来披在了她的身上。

  宋辞色不明所以。

  “我们见过的。”柏延提醒,“夏天,在警局。”

  宋辞色微微蹙眉,天气太冷,她的记忆也开始混沌起来。

  “抱歉,不记得了。”她的语调生硬冷漠,让柏延生出一丝小小的挫败感。从小到大,他被各式各样的女人追捧惯了,哪个女人见到他不是笑脸相迎?他主动对一个女人示好还是头一次,而对方竟然完全记不起他是谁。

  被人遗忘的失落明晃晃地挂在柏延的脸上,他耷拉着脑袋,像个没讨到糖的孩子。宋辞色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母性光辉泛滥,还是单纯觉得太冷了,竟然没有拒绝柏延的好意。

  甚至在柏延提出送她回家的时候,她也默许了。

  细细密密的雪花落在两人的肩头,四周很安静,只有鞋子踩在积雪上发出的吱呀声,柏延开始向宋辞色讲述两人之前在警局相遇的经过。

  柏延不学无术,小的时候报了一大堆补习班,但是真正学会的没有一样,钱包被偷的时候,曾经学过的格斗技巧没派上一点用场,最后是宋辞色踩着五厘米的高跟鞋替他追回来的。

  宋辞色不仅帮他追回了钱包,连小偷也被她押回了警局。

  那天的宋辞色和面前这个被冻得面色发白的女孩简直判若两人。

  只见她一边反手扣住小偷的两条手臂,一边催促小偷快点走,前一秒还张牙舞爪的小偷后一秒在她面前变得一声不吭,乖巧得像只猫。

  她干脆利落的样子就像九十年代香港警匪片里帅气的女警。

  做笔录的时候,警察难以置信地问:“你穿着高跟鞋追着小偷跑了三条街?”

  何止警察惊讶,柏延惊得嘴里都能塞下一个鸡蛋了,惊讶之余,他不免又多看了宋辞色几眼。

  她穿着红色雪纺衫,黑色的牛仔裤包裹住细长的双腿,一副生人勿近的冰冷模样,可是她的眼睛很干净,像一汪湖水,清透明朗。柏延越看越觉得好看,比他以往见过的所有女孩都好看。

  宋辞色做完笔录从警局离开的时候,柏延追出来想找宋辞色搭话,却被闻讯赶来的局长拉住寒暄,几句话的工夫,宋辞色已经不见人影。

  之后的一段时间,柏延试图寻找她,但是无果。缘分就是这么奇妙,在他想要放弃的时候,宋辞色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这次的她看起来温顺柔弱,一件风衣就可以达到英雄救美的效果,何乐而不为?

  唯一令他不满的是,宋辞色竟然将他忘得一干二净。

  他第一次在女人身上体会到失意,大概真的应了那句歌词“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宋辞色越是冷漠,柏延就越发想要被她青睐。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一样,柏延在送宋辞色回家之后,每天将自己打扮得像只花枝招展的金孔雀,然后期待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可以与宋辞色再次相遇。

  事实上,宋辞色一整个冬天都病恹恹的,很少出门。

  即使小镇并不大,一眼可以望到边,但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偶遇也并不容易。

  那个很冷的冬天没有过完,宋辞色不告而别,消失得无影无踪,没给柏延留下任何消息。

  三、迟来的相见

  其实宋辞色后来又见过柏延几次,只是柏延不知道。

  漠河的冬天冷得可怕,街道上冷冷清清,除了漫天漫地的雪再不见其他。

  那段时间宋辞色的身体不太好,养母勒令她在家里休息。百无聊赖的宋辞色只能闷在卧室里看书,她看外国名著,也看唐诗宋词,看累了就盯着窗外的景色发呆。

  她不止一次透过窗棂看到柏延的身影。他穿着颜色很亮丽的衣服,走在雪地里显得格外突兀,他有时是帮买菜回来的阿姨拎菜篮,有时是扶行动不便的伯伯上楼,好像每次都是偶然途经那里,又像是刻意为之。

  次数多了,宋辞色也开始猜测柏延是不是特意在等她,她甚至不自觉地在街上的行人里寻找柏延的身影。

  她希望见到柏延。宋辞色被自己陡然冒出的念头吓到了,柏延多情是尽人皆知的事情,她无意成为他“前女友军团”中的一员,所以即使他就在楼下,她也不肯下楼见他。

  是的,他们并非遇不到,而是宋辞色刻意躲避。

  除夕那天,她精神大好,早早就起了床,和养母一起在厨房里准备年夜饭。

  等一切收拾妥当,回到卧室,已经是后半夜了,她摸黑给亲生父母上了一炷香。

  就在这时,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是上司打来的,上司听说她身体恢复了,要她去关岛出差。

  宋辞色挂断电话,开始收拾行李。在衣柜里,她发现了被她压在柜子底端的红色呢子大衣,是柏延送她回家的那天穿的,她起身趴到窗口张望。

  柏延还在楼下。

  宋辞色犹豫了一下,决定去见他,就是这几秒的迟疑,让她没来得及和他告别——当她走到街上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

  宋辞色按照上司的安排,乘坐早班飞机赶往关岛,她在那里待了三个月,任务却没有丝毫进展,主要是与她接洽的人迟迟不见身影。对方故意在躲她。

  她既要留意对方的行踪,又要及时向上司汇报自己的情况。那段时间,她忙得昏天黑地,几乎已经忘了柏延的存在。

  就在柏延婚礼的前一天,她还在赶往接洽方可能出现的地方,可惜奔波了一整天,依旧是无功而返。

  傍晚的时候,她乘车途经广场,看到了滚屏里播放的柏、孟联姻的消息。

  那时她刚接到上司的邮件,上司对她出差的任务做了调整,让她尽快回国。

  回去前,她破坏了柏延的婚礼,带走了柏延。

  四、Dance Me to the End of Love

  “送给你。”柏延把手里还沾着露水的红玫瑰插在花瓶里,递给宋辞色。

  距离柏延逃婚已经过去一周了。婚礼上,柏延让孟嘉荷颜面尽失,孟家非要柏家给个说法才肯罢休。柏延的父母让他断了和宋辞色的联系,继续和孟嘉荷举行婚礼,他不肯,还和他们大吵了一架,吵到最后愤然离家。

  就在所有人都在寻找柏延踪迹的时候,他却带着宋辞色悄悄回了国。

  宋辞色喜欢花,养母为此开了一家花店,宋辞色以前没事的时候就会到花店里帮忙。

  柏延知道这件事后,寻了一处花圃,每天清晨摘一枝新鲜的红玫瑰送给她。

  明明是俗不可耐的事情,柏延却做得得心应手、心甘情愿。

  宋辞色心事重重:“柏延,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你不喜欢现在的生活吗?”

  “你是柏家的独子。”你是柏家独子,所以不能这么任性。

  柏延听懂了宋辞色话里的意思。

  出乎意料的是,做出妥协的并非柏延,而是柏延的父母。他们提出只要柏延愿意回家,就不会再逼迫他娶孟嘉荷,甚至,他们一退再退,愿意尝试接受宋辞色。

  柏延这才点头应允。

  柏延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人把露台收拾妥当,然后命人采购了一批玫瑰花种养在花盆里——每天送宋辞色一枝红玫瑰的习惯没有变。

  不知道是为了让父母看到他对宋辞色的心意,让他们可以尽快地接受宋辞色,还是单纯反抗继续被他们包办婚姻,给他们添堵,他对宋辞色简直是无微不至。

  他带宋辞色出席各种隆重的舞会、酒会,在任何场合高调地宣布宋辞色是他的新女友。

  他就像是烽火戏诸侯只为博褒姒一笑的周幽王,金银珠宝送了一大堆,名家定制的衣服、鞋子更是成套成套地往宋辞色的住宅里送。

  柏延甚至大手一挥把新买下来的旅游开发区也一并送给了她。开发区的选址很好,很多年轻的投资家看中了这块地,想要从柏延手里买走,最后都是失望而归,没想到人人眼红的地皮转眼就成了宋辞色的财产。

  所有人都在猜测宋辞色到底有怎样的魔力,可以迷得柏延神魂颠倒。

  就连一向深居简出的程太太都隐晦地表示,想要见见宋辞色——程家给柏延送来舞会的邀请函,言词间几次提到“婚礼上出现的穿红裙子的女孩”。

  程太太的丈夫程勇是国内知名的企业家,名下的财产数不胜数,各行各业均有涉及,整个商业界没有不知道程勇的,但是真正见过程勇的人少之又少,他为人神秘,久居国外。

  据说这次舞会是为了迎接程勇回国特意举办的。

  能被邀请参加舞会的人都是商业界有头有脸的人物,如果不是作为柏延的女伴,宋辞色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出席这么隆重的舞会。

  为此她准备了好久,甚至特地做了个新造型。

  造型做好的时候,柏延看呆了,过了半天才回过神来,一个劲地夸她好看,夸到最后都词穷了。

  “这位美丽的小姐,不知道是否有幸请您跳一支舞?”柏延正色站好,做出邀请的动作。

  黑胶唱片机里传来莱昂纳德·科恩低沉性感的声音,是那首《Dance Me to the End of Love》。

  暮色四合,浓稠的夜色蔓延。柏延关掉客厅的灯,借着微薄的月色跟上宋辞色的步伐,他一只手揽着她纤细的腰肢,另一只手与她的手紧紧相握。

  宋辞色像个精灵一样翩翩起舞,明明四周漆黑一片,柏延却仿佛可以看见红色的裙摆翻飞,带着属于宋辞色的灵动划开这寂静的夜,开出朵朵红艳靓丽的花。

  不知道是不是柏延的错觉,他总觉得换了造型的宋辞色多了几分冷艳决绝,他仿佛又看到了夏天初遇时宋辞色的样子,那天她反手扣着小偷,也是这样的肃穆冷漠。

  她可真像电影里即将登场的女英雄啊……柏延失笑。

  五、你到底想要什么?

  宋辞色在舞会上大放异彩,全程都是焦点所在,谄媚恭维的声音不绝于耳。宋辞色觉得聒噪,借口去卫生间,离开了大厅,舞会临近尾声的时候,才从侧门缓缓而归。

  柏延紧抿着唇,看起来不太高兴。

  这时程太太出来控场,说的无非是程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在座各位的支持云云,宋辞色兴味索然。

  倒是最后的几句话,引起了她的注意。

  程太太说:“今后程氏企业所有的项目将交由罗一罗先生负责……”

  罗一站在二楼,隔着人群,遥遥向宋辞色举杯。

  柏延好像更生气了,他微微侧身,刚好挡住了罗一的视线。

  宋辞色察觉到柏延的情绪变化,解释道:“我原本打算出去透透气,没想到在后花园遇到了罗先生,我以为她是程太太的丈夫,所以和他聊了几句。”

  柏延的脸上不见往日的嬉笑放荡,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沉默、复杂的神色。就在宋辞色以为他要说些什么的时候,他却一个人躲到了沙发的角落里喝闷酒。

  舞会结束已是后半夜,宋辞色把喝醉的柏延扶上车。

  他闭着眼睛靠在座位上,清冷的月色照亮他的半边脸,他突然倾身靠近,一把抓住宋辞色的手腕,将她困在车窗与自己的胸膛之间,哑着嗓子问:“宋辞色,你到底想要什么?罗一能给你的,我都能给你。”

  程勇名扬商界,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知人善任,而罗一就是他最为得力的下属,可以说程氏企业能够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少不了罗一的功劳。

  其实罗一这个人挺怪的,明明是个无往不利的商人,最精于商场的明争暗斗、尔虞我诈,却偏偏永远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喜欢穿考究的西装,戴精致的袖扣,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就连金丝边眼镜后的眼神也是温柔的,像个好脾气的教书先生。

  而这好脾气的教书先生平生只有两大爱好,一是花艺,一是诗词,是“芍药喜温耐寒”这样的花艺,是“朱颜辞镜花辞树”这样的诗词。

  这些是他在程家的后花园里听到的。宋辞色去卫生间迟迟没有回来,他出去找她,却在后花园里看到她和罗一聊得很开心,他们从花艺聊到了诗词。

  宋辞色眉眼弯起,说:“芍药喜温耐寒……”

  罗一就会补充道:“它分布在山坡草地,或者林下……”

  罗一问她:“你叫宋辞色,是不假辞色的辞色吗?”

  无伤大雅的问题,她却特意纠正:“是朱颜辞镜花辞树的辞色。”

  罗一温柔体贴,和她有聊不完的话题,不像他,只会俗气地送她玫瑰。

  他甚至觉得她和罗一才是一对,他们有一样的爱好,有相同的兴趣,她的那些喜好就像是照着罗一的喜好复制粘贴的,分明一模一样。

  柏延像只受伤的幼兽一样固执地盯着宋辞色,他的眼睛通红,问题重复了一遍又一遍:“你说啊,你到底想要什么?”

  柏延并不想这样逼问她,可他忍不住。他每天变着花样讨宋辞色开心,金银珠宝送了一大堆,可宋辞色从来不戴不说,她甚至没有在他面前那么灿烂地笑过。

  他原本以为自己之所以在婚礼上毫不犹豫地跟着宋辞色离开,是因为虚荣心作祟,毕竟宋辞色曾弃他而去,从来只有他柏延对女人弃如敝屣,什么时候自己被人随意地抛弃过?

  他突然发现他错了,从他第一次在警局见到她的时候,他就动心了。她一身冷漠,却独独眼眸清澈,像一汪湖水,他只是多看了一眼,就沉溺其中,把自己的整颗心都赔了进去。

  六、朱颜辞镜花辞树

  “所以,你到底想要什么呢?”

  罗一坐在宋辞色的对面,问了和柏延相同的问题。

  “钱。”宋辞色大方承认,“我的养母病了,需要大笔大笔的钱。”

  宋辞色十岁那年,父母双双离世,她被送到了附近的孤儿院里。

  十岁,早就过了被人收养的最佳年纪,她却在来到孤儿院的第二个月就被人挑中了。

  领养她的是一位宋姓的妇人,五十多岁,无子无女。

  养母曾是红极一时的话剧演员,生得美艳,二十五岁之前一直恃美而骄,多少豪门子弟向她表达爱意,她都不屑一顾,最后打动她的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导演。就在养母决定放弃一切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的时候,养母发现男人不过是贪恋她的美貌,根本没有与她结婚的打算。

  从那之后,养母奉行不婚主义,年过半百之后却又开始后悔无人给自己养老送终,所以领养了她。

  宋辞色小小年纪已经出落得颇具姿色,养母说总能在宋辞色身上看见年轻时候的自己,她告诫宋辞色,生得太过美艳的人,人生多不幸福。

  养母给她改了新的名字,含义取自王国维的一句诗: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说到这儿的时候,宋辞色搅拌咖啡的手顿了一下。罗一像是有所感应一般,也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宋辞色被罗一看得有些不知所措,干脆垂头接着讲了下去。

  养母疼惜她,供她读书,待她如同亲生女儿,原本攒下的打算留给自己养老的积蓄也尽数花到了她的身上。

  宋辞色一直很努力,想着以后可以报答养母。

  可没想到养母突然病倒了,手术费的数额大到令人咂舌,她拼命工作,挣的钱还不够养母一次手术的费用,而养母的病需要一直不停地动手术。

  走投无路的时候,她在广场巨大的滚屏里看到了柏延和孟嘉荷结婚的消息。她破坏柏延的婚礼,在众目睽睽之下带走了他。她变卖柏延买给她的首饰珠宝,填补手术费用的空缺。

  她终究走了养母的老路。以色侍人,色衰而爱驰,这个道理她懂。

  可是她能怎么办呢?一场大病对于贫苦人家的小孩来说就是天大的灾难,她已经失去了亲生父母,又怎么能够眼睁睁地看着疼爱自己的养母也撒手人寰?

  “对不起,我说得太多了。”这些话,宋辞色没对任何人说过。

  罗一摇摇头:“说起来,我们的经历倒还有些相似,我是被程老先生收养的,和小程先生一起长大。”

  如果相同的爱好不足以拉近两个人之间的距离,那么相似的经历一定可以。

  因着同病相怜,罗一对宋辞色生出几分好感,遂答应替她向柏延解释之前舞会上的误会,那天他和她也不过是在花园里偶然相遇,随便聊了几句,没有其他心思。

  罗一看得出,宋辞色虽然嘴上说着是因为钱才会回来,却早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对柏延动了真心,不然,关于养母的事情,她为什么宁愿说给他这个才认识了几天的朋友听,却不敢和柏延坦白?

  回去的时候,宋辞色给柏延带了红丝绒蛋糕,算作赔罪礼物。

  那天在车上,柏延并没有非要问出个所以然来,他大概真的是喝醉了,盯着宋辞色看了半天,突然委屈地撇撇嘴,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然后赌气般地坐了回去。

  这些天,柏延照旧每天给她送很多衣服珠宝,却没主动开口和她说过一句话,像个等着人哄的小孩儿。宋辞色自知自己亏欠柏延颇多,柏延真心实意地疼爱她,她却自始至终都在欺骗他,她心中有愧,便想着买些他喜欢的甜点,主动道歉求和。

  七、他想给她一个家

  年底的时候,柏延向宋辞色求婚了,在一家露天的餐厅里,他说他想给宋辞色一个家。

  宋辞色毫无预兆地湿了眼眶,这些年来,有人爱她貌美,有人爱她冷艳,有人送她玫瑰戒指,有人送她豪车别墅,却独独没有人说过想要给她一个家。

  那天天气很好,阳光倾洒在柏延的身上,给他镀了一层金光,他单膝跪地,举着钻戒,一脸真诚。他设想了很多美好的未来,每一个场景都有宋辞色的参与。宋辞色毫不怀疑地相信柏延一定可以做到像誓言里许诺的那样。

  她差点就要答应了。

  孟嘉荷带着柏延的父母闯了进来。

  柏家属意的儿媳妇从来都是孟嘉荷,从前是,现在是,以后也不会发生改变。

  他们把一摞资料摔在餐桌上,一阵风吹来,散落一地,“住院记录”“缴费记录”等字眼一一落进了宋辞色的眼里,她倏地悲哀地笑了。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柏延的父母已经把她的身世查得一清二楚,这些是横在她和柏延之间永远也无法逾越的鸿沟。

  柏延一页一页地翻着那些资料,一言不发。

  孟嘉荷打破静寂:“柏延,你看清楚,她在乎的只是你有没有钱。”

  过了许久,柏延抬头看着宋辞色,即使他知道这些资料做不得假,却还是近乎哀求地询问:“是这样的吗?孟嘉荷说的是真的吗?”

  只要宋辞色否认,他就相信,相信这些资料都是编造的,可是——

  “是真的。”

  “所以你回来就只是为了钱吗?”

  “是。”

  “你爱过我吗?”

  宋辞色没吭声。

  “你走吧,我们分手了。”

  宋辞色订了当晚的机票,直飞泰国。

  她住在清迈古城区一处人烟稀少的旅馆里,红黑相间的构造,古朴又别具风情,她一眼就相中了这里。

  晚上,宋辞色开了一瓶红酒,坐在露台上吹夜风。

  宋辞色酒量不行,抿了两小口就把酒杯放到了一旁。

  她从包里翻出一根细长的女士香烟,叼在嘴里。

  一点火光,一缕青烟,缭绕的烟雾让宋辞色的神色变得迷离起来。

  她恍恍惚惚又想起十岁的夏天,那天她穿了一条红色的公主裙,要去学校表演节目,她开心地在父母面前转圈圈,叮嘱他们下午一定要去学校看她演出。

  可是他们没去,那是她最后一次看到她的父母——他们因为撞破贩毒分子贩毒,被残忍地杀害了,她甚至没看到父母的尸首。

  她听到警局的叔叔阿姨说,尸首已经面目全非,不要吓到小孩子。

  曾经的小孩儿终于长大了,可是她的父母永远也回不来了。

  宋辞色掐掉烟,去卫生间用冷水洗了把脸。

  八、尘烟过,知多少?

  柏延发现那张卡是在两天后,所有钱一分不少,都存在卡里,宋辞色分文未取。

  宋辞色确实有个生病的养母,可是养母住院的费用早在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就已经一次性缴清了。

  他查了宋辞色所有的社交账号,终于发现了她的踪迹。

  柏延当即乘坐私人飞机前往泰国,从机场出来后,他直奔旅馆,一路上,他对着的士的车窗紧张地整理自己的着装,想象着等下宋辞色见到他时的表情。他的衬衣口袋里插着一枝鲜艳的红玫瑰,是来之前从露台的花盆里折下来的。

  的士停在红黑相间的古朴建筑前,柏延付钱下车,却被突然蹿出的小孩儿撞了个满怀,玫瑰掉落在地,柏延弯腰去捡,还未直起身子,就听到有人说,附近发生枪击案件,两名罪犯被捕,一名中国女警受了重伤。

  柏延脑子嗡了一下,一直绷着的那根弦突然就断了——受伤的女警名叫宋辞色。

  他是什么时候发现宋辞色的身份的呢?

  是在漠河小镇的那天晚上,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浓烈的血腥味?

  柏家以香水产业起家,他自幼对各种气味就有着超乎常人的敏感。那天晚上,虽然他没有亲眼看到血迹,但他相信自己的嗅觉不会出错。

  宋辞色根本不是冻得发抖,她只是因为失血过多才会感到冷,冷到意识模糊,冷到记忆混沌。她可是追着小偷跑了三条街的彪悍女人,怎么会因为寒冷就变得柔弱不堪?

  再后来,就是宋辞色做了新造型的那天晚上,柏延半夜起床,发现宋辞色一个人在阳台上吸烟,她神色凝重专注,甚至没发现柏延的存在。

  还有程家舞会的那次,其实他没有真的喝醉,他不过是借着酒精的作用,想要宋辞色给他一个解释。可是在他抓着她的手腕,把她困在车窗角落的时候,他却不小心摸到了她手提包里的手枪,很小很精致,却有一击致命的威力。

  他明明早就发现了端倪,却始终没有猜出她的身份,他甚至愚蠢到被几张莫须有的资料给唬住,赶走了她。

  柏延不顾阻拦冲到宋辞色的身边,小心翼翼地抱起她。她依旧着一袭红衫,只是此刻她的胸口早已被大片的血迹浸湿。

  看到柏延,宋辞色先是惊讶,继而有微不可察的笑容浮上嘴角,她艰难开口:“对不起,柏延,我是一名警察……我的任务是抓捕贩毒分子程勇。”

  她以合作商的身份在关岛潜伏了三个月之久,就是为了在与程勇接洽的时候将他一举抓获,最后却被上级告知程勇根本不在岛内。

  柏孟联姻的前一天,上级得到消息说程勇将在不日之后回国出席程家舞会,她在婚礼现场带走柏延,就是想要利用柏延的关系顺理成章地参加那场舞会。

  程家花园那次,她就想动手的,可是没想到回国的不是程勇,而是罗一。

  罗一是程勇的左膀右臂,深得程勇信任,若说有谁知道程勇的下落,那一定是罗一无疑。

  罗一喜欢花艺,爱好诗词,是个被收养的孤儿。这些是上级交给她的关于罗一的全部资料,她早就熟记于心。

  所以她提前学习花艺,引起罗一的注意,再以自己的名字和身世为饵,拉近自己与罗一的关系,最后从罗一的只言片语中推测出了程勇的下落。

  那些关于养母住院的资料自然是她让柏延的父母查到的,目的是不把柏延牵扯进来。

  程勇为人狡猾,宋辞色深知此次行动凶险万分,早已做好了九死一生的准备。可是柏延还这么年轻,还有大好的未来,她怕气急败坏的程勇会选择鱼死网破,最后伤到柏延。

  大口大口的鲜血从宋辞色的嘴角流下来,她伸手去抓脖子上的项链,当初柏延求婚的那枚戒指就挂在上面,她是真的想要嫁给柏延的,可现在怕是没有机会了。

  “可以……可以帮我……戴上吗?”

  “好,好,你等一下……”柏延慌忙应声。

  他颤抖着用手去解项链后面的卡扣,可越是慌张越是出错,半天也没有打开那卡扣。

  宋辞色神色温柔地看着他,最终遗憾地闭上了双眼。

  终究,还是没能戴上这枚戒指啊……宋辞色想。

  九、月色与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

  柏延不顾父母反对,将宋辞色葬在了柏氏陵园里,墓碑上端端正正地刻着“爱妻宋辞色”五个大字。细细的风携着砂砾吹进柏延的眼眶,他被眯了眼,眼泪落下来。

  柏延想起关岛教堂的那场婚礼,宋辞色不是新娘,却比新娘还要耀眼,她不过是说了一句“你愿意和我走吗?”,他就像是受了蛊惑,说不出一个“不”字。

  艾米莉·狄金森说: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没有见过太阳。

  他本可以在那个有风的下午淡定从容地回答“我愿意”,然后遵循流程和孟嘉荷交换戒指,结为夫妻。他或许永远也不会爱上孟嘉荷,但是他可以拥有一个寡淡却漫长的人生,在很久很久的以后会有许多的小孩承欢膝下,年老的他躺在摇椅上,拿着泛黄的照片细数前生。

  他本可以就这样度过他稀松平常的一生,前提是他没有遇到宋辞色。

  有些人太过让人惊艳,失去后,只能抱憾终生。

  他始终记得,那天大雪满地,宋辞色穿着单薄的红色呢子大衣,衣领的绒毛遮住她白玉瓷器般的脖颈,只露出巴掌大的脸。月光下,她极白,嘴唇却是艳丽的血红色,像是中世纪的吸血鬼,带着点惊心动魄的美。

  后来柏延总是喜欢用余光中的诗来形容那天的场景:若逢新雪初霁,满月当空/下面平铺着皓影/上面流转着亮银/而你带笑地向我步来/月色与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

  柏延有幸,在年轻的时候见过了这人间绝色,那么此后的漫漫余生,他又怎甘心与平凡之人将就而过?

  他这一生所有的爱与恨,注定都在宋辞色去世的那天戛然而止,在那之后的每一天,都不过是在漫无止境的思念与回忆中重复往日。 人间万物,独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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