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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疑中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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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章 |

  疑中生疑

  我进了夜寻欢和汪书柏现住的屋子,发现他也不在里面。

  真是奇怪了,人跑哪去了?

  我无聊地打量起这间屋子,干净、整齐、明亮,最重要的是无异味。没想到这两个大男人还蛮讲究卫生的,不像阿强和大毛的那间屋子,简直比将军的狗窝还不如。

  我正犯愁呢,那混着浓浓鼻音的熟悉声音却突然在身后响起:“怎么?才一个时辰不到,洛大小姐就开始思念起夜某了?”

  我转过身,便见他手中提着几包药,似笑非笑地站在门口凝视着我。

  “这个时候你应该待在客栈里才对。”我抱臂看他,偷懒是绝对不可以的。

  他不答话,往前走了几步,走到我面前,轻扯了几下嘴角:“若是夜某没记错的话,根据契约第一章第二条,夜某今日刚巧可以休息一日。”

  “嗯?”他又干完五天了?

  “找我什么事?还是真的想我了?”这家伙的声音突然压得低低的,带着点暧昧,说着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都快要贴到我身上来了,幸好我反应够灵敏,动作够快地往后倒退了一大步。

  “精虫上脑的家伙!”我鄙视地咒了一句。

  当看到他那成150度角的唇线,我才反应过来又被这可恶的家伙给耍了。

  无视他那讨厌的笑容,我开口道:“我来找你是想问件事。”

  他挑了挑眉:“我什么事?”

  我习惯性地两手各内握了一下大拇指,弄得关节咯嗒一声响,思忖了一下要如何开口,纠结一番后,挺直了挺胸膛问道:“那幅画……就是你在我房间里见到那幅画,你是不是曾见过画里的人?如果是,请告诉我,他的下落?”

  他的眼中突然没有了笑意,眼神也变得深邃而幽幽无底,就这么深深地凝望着我。

  我读不懂他的情绪,只是想知道他是不是见过寻,于是开口好言好语地又问了一次:“请告诉我,你是不是见过他?他现在在哪?”

  “他是你什么人?”

  “他是外子。”我如实相告,可是他听了后却没有开口,看似是盯着我的双眸,也变得迷离起来,似有千思万绪。

  我接着道:“五年前,他为了救我而坠崖……几乎……无生还的可能……但是,凭女人的第六感觉,甚至第七感觉,我相信他一定没有死。反正我就是能感觉到,他一定没有死,他一定还活着。所以,请你告诉我,假如你有见过他的话,请你告诉,他在哪?”

  激动的情况下,我甚至顾不得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紧紧地抓住了他的两只胳膊。

  结果,他挣开了我的双手,脸上又恢复了揶揄的笑意,问道:“告诉你,有什么好处?”

  呃?好处?我不禁有点恼火,没想到他想了半天,一开口竟问我要好处。

  “你想要什么?金银?还是珠宝?想要多少?只要我能给得起,你尽管开口。”

  蓦地,他的手摸上了我的脸颊,我大惊,立刻挥手打开他的手。

  只听他戏谑道:“怎么?方才不是还信誓旦旦地说只要你能给得起,尽管我开口吗?现下,又反悔了?”

  搞不清楚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我就是莫明地紧张,所以说话也变得结巴起来:“我……我……我刚才只是说……金银珠宝而已。”

  “嗯哼!抱歉,夜某对钱财不是很感兴趣,相反……”他怪异地一笑,话说了一半就停住了。

  但看他奸笑的那副德性,我不免更加紧张,果不其然,他的手扣住我的腰,迅速地将我整个人拉向他,道:“相反,对女人的兴趣……”

  “你少做梦了,根本不可能!”没等他再说下去,我用胳膊肘使劲顶向他的下颚,并用脚狠狠地踩他一脚,退后好几步,然后很气愤地骂道,“你不要以为我有求于你,你就可以得寸进尺。你不要忘了,这里好歹还是我的地盘。”

  “你还真是个活宝。”他又向我走过来。

  这次他的动作很快,他的手在我眼前晃了一下,等我看清时,他的手中已然捏着寻送我的簪子。

  “你?!”我不敢相信地摸了摸散下的发丝,恼羞成怒地吼了起来,“你这个该死的家伙,把它还给我!”

  我一边吼着,一边动手去夺。可恶!那是寻留给我唯一的东西,居然被这个家伙轻易地偷了过去。

  “既然想知道有关他的事,当然就要付出点代价。”他很轻易地抓住我的手腕,霸道地说着。

  代价?为什么偏偏是这根簪子。

  “那能不能换一样东西?那簪子是他留给的我唯一的东西。”我的口气有点软,这真是两难的选择,好不容易有了点眉目,我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的。

  “好!簪子可以还给你,但要看你的本事了,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只要你能将它拿回去,我都告诉你他的下落。那么,这只耳环,就当作是酬劳了。”

  我又一个恍神,感觉到他刚放开我手腕的手,在我的左耳垂处轻摸了一下,我的一只珍珠耳环已到了他的手中。

  望着他手中的簪子和耳环,我控制不住地乱点着头,只要能知道寻的下落,不过是一只耳环和多费一番脑筋而已,就算身无分文那又何妨?

  我很认真地一字一句对他道:“希望你,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他的表情终于变得正经起来。

  我心不干情不愿地看着他将那只簪子和耳环塞进怀里。我咬着牙,攥着拳头,真恨不得冲上去撕了他的衣服。

  “你是不是也很闲?那就帮我去熬药吧,好歹我这风寒也是为了你才得的?噜!”他说着硬把那几包药寒进我的手里。

  “做你的春秋大梦!”我一把将药甩在他床上,转身离开那间屋子,远远地听到他的奸笑声一阵阵从屋子里传来。

  接下来,不用说,日子过得是相当的郁闷。

  我放弃了变态的恶性节食减肥方法,但并不代表放弃了减肥,只不过注意了正确的饮食,过于油腻和糖分过高的食物也克制住少食,绝不暴饮暴食,仍以运动为主,但是又开始了习惯性的睡懒觉。

  马桶店关门了,我成了典型的无业游民。笑笑见我无事可做,整天像个游魂一样,提议让我去客栈帮忙,我拒绝了。

  心累,不想身体再跟着累,何况现在有她养着我,我也安于享受。

  除了吃喝拉撒睡,我几乎是两只眼睛都盯在夜寻欢的身上了。

  所谓人言可畏,谣言就是这样在一些人的口中流传开来,最后连笑笑和开心也误以为我对夜寻欢有意思,甚至想撮合我们。

  我了个去!如果不是为了知道寻的下落,我才懒得多看他一眼,看他一次,那简直就是在侮辱我的眼球一次。

  其实人的心里就是这么的奇妙,如果对他那个人没有什么好感,大可请他走人,但是为什么还能继续忍受着让他留下,原因就是想留下他的声音,到后来知道他知晓寻的下落,即使再不入眼,也会认为那是一道希望之光。

  经过多日观察,我发觉他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恶,他跟笑笑两人是经常谈笑风生,和书呆子两人感情好得恨不能穿一条裤子,也成了开心心目中的第三个偶像,一天到晚就听到开心欢叔长欢叔短地叫他。阿强崇拜他,大毛崇拜他。掌厨的桂叔也说如果他有女儿,一定也要想办法让他做自己的女婿。就连我养的将军,那个傲气得要死的狗,也喜欢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后面,当初以为这只小色狗只对我和笑笑感兴趣,没想到如今也变了性取向。

  撇开以上不说,再撇开那打理客栈的好本事不说,整个就一脚踏实地、苦干实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品质高尚等的优秀杰出青年啊。如果里安县搞选举的话,我相信他一定会荣获本年度最佳杰出青年奖。

  更让我咋舌的是,他并非是我看到的那样,一个为人轻浮、生性轻佻的人,正如洪大娘她们所说的那样,频频向他示好的姑娘很多,但是他都会婉言相拒,保持一定的距离,这跟他单独面对我的时候根本就是完全两个人嘛。

  当然,我相信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何况我又不是二十四小时盯着他,打烊了之后,还有休息的时候谁知道他去干吗了,上次不也说去万花楼吗。

  总而言之,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正是人如其名。

  事情到目前为止,是毫无进展。这家伙贼精贼精的,只要是洞悉我想下手的举动,都能被他逃开。

  比如大冬天泼他冷水,结果被淋的是我的将军;比如在水中下蒙汗药,结果喝倒的是阿强,害得我那一天做了一天的小工;比如,我要求跟他比试琴棋书画、猜智力游戏,甚至我压根就不会的比武,如果他输了,就得把簪子还给我,无论我怎么激他,他都不理会我,即使被我嘲笑他没骨气,怕输给女人,他还是不理会我,也许是嫌我烦了,回我的话是他就是怕输又怎样?就连最后趁他晚上洗澡或是睡觉的时候,我去放迷烟,结果老板卖我的是假药……

  背地里我干的这些事,自己都认为蠢到不能再蠢、笨到不能再笨的举动,换来的又是他的淫荡言语:“想脱我的衣服,很简单,爬上我的床!”

  离新春越来越近,客栈里几乎没什么客人,阿强大毛还有桂叔他们也都提前告了假返乡,洪大娘和戚大婶是本地人,也都回家忙着过新年。离除夕还有一两天,笑笑索性就关了客栈的门,正式放年假。

  以往逢过新年时,客栈内只会剩下我、笑笑和开心三人,还有将军。

  当初我养将军是让它帮我们看门,后来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一家人。将军真的很厉害,可以以一当十,尤其是它那招飞舞翩翩的撕碎功,无狗能及。

  古代人比较纯朴,不会像现代某些人,在每逢过年时候,不是偷就是抢,再加上武功比较厉害的笑笑,所以我们一家子基本是可以高枕无忧。

  今年较往年特殊,我们这里又多了两张嘴。

  其实我心里也很纳闷,那两张契约无论是对夜寻欢也好,对汪书柏也好,到这时候应该说是废纸几大张,他们如果想趁过年时候回乡探亲,然后一走了之,我也是拿他们没有办法。

  当然,汪书柏可以走,但夜寻欢不能就这么轻易让他走,至少我要拿回我的簪子和知道寻的下落。

  而且我还发现一个奇怪的事,如果说夜寻欢是江湖中人,偶尔多少会有点银子,不需要我每月发的银两也就算了,但是汪书呆,我除了包吃包住,并不曾发给他一个子,他一个穷书呆子,好像有时会买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送给笑笑,甚至还有上好的胭脂水粉,他哪里来的银两?我甚至开始怀疑他来我们龙门客栈的真正原因了。

  这两个男人看上去都是好人,但是又让人莫明地怀疑他们别有用心。

  我又做起了小工,还做起了一大家子的伙夫,话说现代挺着啤酒肚的不是老板就是那伙夫,而我又是几个当中号称最肥的,那么成为这光荣的伙夫一职,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不过,最重要的原因是笑笑不会烧饭做菜,更不要提开心了,也不要指望那两个男人。

  其实我也不是经常下厨,我们一家三口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在客栈里蹭饭蹭菜,只是每逢过年过节,还有心情好或者不好的时候我才会下厨,至于好不好吃,也就那样,反正吃不死人,而且全县最有名的医馆刚好开在隔壁。

  话说这日,我又起得很晚,四处无聊地转悠之下,瞅见开心、夜寻欢和汪书呆三个人在我建的那半个篮球场上打球,笑笑则是坐在一旁观看。

  我手也痒了,于是跳了过去。

  不知道是我上辈子和汪书呆有仇,还是这辈子两人八字犯冲,他一见着我去,气也不吭地就下场了。

  我了个去!死样!

  “老妈,你上次说要教开心灌篮的,今天正好,欢叔和书柏哥都在,让他们也见识见识。”

  开心很奇怪,他叫夜寻欢是欢叔,却叫汪书呆书柏哥,其实汪书呆和我同年纪,真搞不懂这个屁孩的脑袋是怎么想的。

  其实,只能说半吊子的会打篮球也只限当年上学的时候,同样是男人婆,当然和几个兴趣相投的男人婆一起瞎抢抢球罢了。

  想起当年三步上篮的时候,经常左右左地数着,就变成走步了。哪里会什么灌篮,只是知道那些姿势罢了,可惜开心还太小,我也只不过一米六八左右的个头,这种高难度的动作,对我们来说是望尘莫及。

  至少也得要长到像寻那样的身高,我不经意地瞟向夜寻欢和汪书呆,呃?我怎么才发现他们两个都属于高大挺拔型的,回忆一下,貎似他们俩的身高和寻的差不多。

  也不管今天穿的是长裙,接过开心手中的球,就运了起来,试着寻找当年的感觉,结果很不幸,球从篮筐的这边直接飞向那边,正好落在夜寻欢的手中。

  我脑子一转,走了过去,开口对他说:“开心和你说过什么叫灌篮吧。”

  他勾了勾唇,点了一下头。

  “我还是不死心,再跟你打个赌,如果我能灌进去,簪子就还给我,你也要遵守你的诺言,怎么样?”我体内有一种蛮劲,好像是从五年前我醒来以后就存在了,如果他答应,无论如何这一次我都要试试看,赌一把,跳到那个篮筐的位置。

  他突然将球送进我怀里,竟然很干脆地应了我:“好!这次就跟你赌。”

  我欣喜若狂。

  找了个人认为的最佳点,我拍着手中的球,聚精会神地注视着正对面的篮筐,深呼吸一口,虽然无法像NBA的那些强人们单手抓球,但是拍球加双手抱球总是可以的吧。

  提气,向前冲,高高地跳起,使出要把篮筐砸碎的力气将球给砸进去……

  与此同时,夜寻欢的声音莫明其妙地响起:“小洛,你使的力量过了。”

  “轰”的一声,我一头撞在篮板上,双手空空如也,貌似原来手中的篮球应该是越过篮板上方飞了出去……

  “老妈!”

  “姐姐!”

  痛得我两眼直冒金星,接下来的此景,应该是某女直直地从篮筐上摔下,跌成某字状的情景……谁知,就在我要摔落地的那一瞬间,我被夜寻欢接住了。

  “啊!好痛!”我感觉到鼻子里一股热乎乎的液体往外直冒,我用手擦了一下,吼!真的流血了。呜呜呜!貌似只有上小学的时候,走路不长眼,摔了一个大跟头,才会流鼻血,距今也有N多年了吧。

  流年不利啊!原本我是可以灌进去的啊,只不过劲使过了而已……

  “老妈,你没事吧!老妈,你鼻子流血了。”

  “姐!夜大哥,你抱我姐回房,我去拿棉纱。”

  此刻,将我轻放在地上,一手扶着我、一手捏着我鼻骨上方的夜寻欢,冲着我大叫起来:“不要仰头,伸长你的下颚,张开嘴。你是猪啊,鼻子流血了,不知道用嘴呼气吗?”

  呃?他刚才叫我什么,叫我猪,会这么叫的,没有几个人,除非跟我天天接触的人,耳濡目染了。

  我情绪一激动,顾不得鼻血直流,两手紧紧地抓住他,发出怪怪的鼻音,急急地问道:“你刚才叫我什么?你到底是谁?!”

  他愣了一下,并未应我,松了捏我鼻子的手,改将我抱起,径自往我房的方向走去。

  心中开始澎湃,这感觉……

  很快,我的鼻血止住了,但是我也没找着机会跟他说上话,除了开心和笑笑时时刻刻地跟在我身边之外,他也好像刻意地在躲着我。

  我要证实,我一定要证实他到底是不是他。

  明天,就是除夕。 花清晨古风言情作品集(共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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