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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微笑道:“自然。”
叶川犹犹豫豫的说:“说是闹宅,但并没有造成实际上的任何损失。但是这栋房子,我还是无法再继续住下去了。我的卧室在二楼,您要不要看看去。”
我们上了二楼,叶川直接打开房门,落地窗朝南,采光良好。床很大,卧具是浅银灰色,式样平淡无奇。衣柜砌入墙中,表面镶嵌着花式毛玻璃。旁边有一茶几,摆着本精装英文版的呼啸山庄,当然我明白很可能是装样子。其余摆设都样式简约风格现代,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大概一个月之前,我在这里休息。一睡着就会做梦,那个梦——”他始终站在门边,一只手握着门把手,指关节紧张的发白,“梦里,一个男人对我说,你的命只剩下多少多少天,当时那个气氛太诡异,我就醒了。第二天夜里入睡之后,那个男人又出现了。而且。他说的天数减少了一天。我当时就明白,这似乎是一个倒计时。第三天,第四天,我都做了同样的梦,而且梦里那个倒计时的天数越来越少。渐渐明白这不是巧合,除此之外,我睡在这栋房子的其他房间也照旧做这样的梦。起初,我觉得太不可思议,甚至以为是心理压力太大,所以请了心理医生,那几天睡在别处,就不会做这样的梦了。但前天回来,又是这样。”
我问道:“你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那个梦吗,比如最近一次,剩下多少天?”
叶川哆嗦一阵,回忆让他很是痛苦,但他还是道:“是个带着面具的男人,那个面具像是殷商时代的那种古朴简单的风格,在梦里也越来越清晰,最近的一次,我感觉我是置身于古代那种宅子,里面很多动物,有野猫,狗,狐狸等等。但我感觉那些动物都有着人一样的思维,它们都盯着我,那种感觉真是可怕极了——”
我心中了然,但还是轻轻打断他,道:“我问那个倒计时还剩下几天?”
叶川脸上闪过一阵恐惧,道:“还剩一万三千二百一十九天。”
我算了算,一万三千二百一十九天,共是大约三十六年,遂又问道:“你搬出去住的时候,倒计时停止了吗?我是说,比如搬出前还剩六十天,搬出去住半个月,再回来时是剩四十五天,还是剩五十九天?”
叶川打了个哆嗦,脸色更加苍白:“这是我最害怕的,搬出去倒计时并没有停,只不过不做梦了而已,不然我不回来住就可以了。按你的比方,还剩四十五天。”
“所以,你虽然害怕,却忍不住总要回来,看看还剩多少天。因为你潜意识里觉得,这就是真的生命倒计时,因为你还有三十六年,而不是十天半个月,但如果真是你的剩余寿数,似乎又不太长寿。”我说。
叶川浑身发抖,道:“您说到我心里去了…好,您明白我的意思。我其实就想知道这个梦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男人到底是是谁。”
听到这里,我更加笃定这是一个恶作剧。恶作剧的目的,恐怕并不是吓唬叶川,而是一次奇怪会面的邀请,邀请人是谁已经不言而喻。叶川很可怜的充当了一次人形邀请函。于是我对叶川道:“今晚请您回市中心,我自己打算在这里过一晚探探究竟。”
叶川稍稍有些高兴,道:“好的好的,您需要什么用品,这里有保姆,可以给您送过来。您不要赶时间,什么时候有结果了再联系我。”
我笑道:“包吃包住,我没什么要求,不过请您把贵重物品收好,省得麻烦。”
叶川这时才显出作为一个富二代的底气来:“哪里,王道长,您这就见外了。我知道您高风亮节,绝不是那种江湖骗子,只要能解决这个问题,您开价多少我都能拿出来。”
到了晚间,我在这里吃了顿西餐,就在叶川这间卧室住下了。洗了热水澡,喝着冰镇洋酒,我坐在地毯上挺悠哉的上着网,落地窗外一片夜景,空调里吹着暖风,感觉棒极了。心道要是把李端白和李和尚拉来玩玩也不错,这种感觉简直让我忘记了我是来见李端白的师傅,杀了我爷的那个妖魔。甚至想,李端白有钱也该这样花,否则他就是天打五雷轰的劳碌命。
到了夜深,我觉出困来,便关灯上床。不一会儿就入了梦,飘飘忽忽的进了一栋大宅,样式古旧,果然和叶川说的没跑。宅子里昏暗极了,但我又能看清楚和一样东西,和每一双蠢蠢欲动的眼睛。即便有了心理准备,还是感觉到了重压和窒息。
一转眼,那个蒙着上古面具的男人坐在胡床上,冲我慢慢点头。
我心跳如雷,还是张口了:“你是李端白的师傅?”
男人点头,道:“正是。王阳明,请坐。”
我回头四顾,发现最近的一把椅子上盘着一只火红的狐狸,便装作没看见,一屁股坐下去,那狐狸在我泰山压顶的一瞬间溜了下去,口里还叽叽地叫道:“王公子,好久不见,你还是这么个活土匪!”
这声音似曾相识,但我已经懒得计较。那面具男人道:“王阳明,说说你的打算吧。”
我一愣,这是一个我根本就没有预料到的问题。这个与我有血仇的妖魔,居然用一种师长的口吻,随意的让我说说打算。
那么我也就不客气了:“我打算杀你。”
男人笑起来,声音能惊飞五里外的鸟雀:“真是够直接的。你就不想知道我到底是谁吗?难道你也不想问问我藏了这么久,现在才浮出水面,究竟意欲何为吗?”
好吧,我冷笑一声:“那你就自问自答。”
男人缓缓道:“你总知道shepherd吧?在你们的文化里,他是神,一切光辉耀眼冠冕堂皇的头衔都可以加在他头上,所以,在你们的历史里,他处在明处。而在你们看来,我是妖魔,我把自己隐藏在暗处,只有真正敏锐的人,才能觉察出我的一鳞半爪。但实际上,我和shepherd是同一类存在,我们的目的,也算是殊途同归。”
我道:“用瘟疫筛选人类?”
男人笑了:“用瘟疫来进行人类基因的筛选是shepherd的做法,每一次瘟疫,都会使具有某种基因特质的人幸存,这样往复下去,过上几千年,几万年,人类就会像shepherd希望的方向进化,最终进化成一个很大的样本群体,就像你们筛选出的纯种牲畜或者实验动物,便于他做一切有利于我们族群的事情,这是他的方法;现在我来告诉你我的方法,我不想筛选,而采取了融合。就是你们说的混血。”
我明白了:“那些上古时的datang部落的怪物,其实就是你用来混入人类基因的一只先遣队吧。”
男人点头:“正是。这些混血,无论和人类通婚了多少代,无论原来的基因已经被掺杂的多么稀薄,只要我一声令下,他们都会听从我的召唤,作我的助手。但是,你们人类在上古时,是非常排外的愚昧生物,经过千百年的蒙昧时期,真正以datang遗民的身份混入人群的混血极少极少。你不也只是见过一位吗?”
我知道他说的是小唐。
男人继续道:“所以,我还有其他的途径达到目的。就是你们通常说的妖怪,狐狸,狼,黄鼬,甚至某些特殊的人类,这些美丽机灵的动物经过我的改造和嵌合,会变得和人一样,甚至比人更美丽聪明,他们与人类通婚,以达到基因的嵌合,用不了多少代,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纯种的人类了。而且,即使人类发现这一点,他们会对他们美丽的妻子,英俊的丈夫,和可爱的儿女挥刀相向吗?想想吧,过不了多少时候,等老的纯种人类死去,这个世界上就只会有混血了。”
我听到这里,身上起了一层白毛汗。爱美是人类天性,几乎每个男人都想娶一个美若天仙的女人做妻子,而碍于现实条件不可得。妖魔这招挺毒辣,不过,应该没有实施成功,因为据我所见,大街上走的男男女女都是路人脸,或者了这把年纪,我也真没见过天上掉下来个林妹妹甘愿嫁给穷光蛋。至于我见过的美女,诸如修雨桑,文仳离等等,仍然是奇货可居,寻常人求之不得。
果然,男人发完宏论,又低声笑道:“shepherd死了,我才有机会付诸实施。因为这本来就是我和他定下的规则。所以前几百年,我的精力全用在培植自己的势力来扳倒他。你的朋友李端白就是我选中的其中一枚棋子,其他人,比如你父亲等等,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是人类发展的必然结果。”
“所以,你刚才说的那些全是空中楼阁。”我不客气的指出。
男人点头,却叹了口气:“对啊。在往下发展之前,我要清除一些障碍,比如那些口口声声要扫荡妖孽的人类,那些捉妖的道士和尚。”
我头皮一炸,拍案而起:“我爷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他妈给我说清楚!” 行厄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