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太帅了,写不下情义
我:“!!!”
我从没怀疑过这个问题。
因为从我记事起,我妈就在不停地给我灌输,说我爸在外面有人。生了个跟我差不多大的私生女。
“我跟你晓姨,是后来才认识的。那会儿公司刚上市,她是新来的秘书。漂亮干练,还拖着个单亲的女儿。
你妈妈一直怀疑我们两个有问题,甚至闹得私家侦探都出动了。无论我怎么解释,她就是不相信。但我很爱她,始终不忍放弃她。直到你五岁那年,她发起疯来用滚烫的油锅往你身上泼——”
沈建平转脸看着我,单手小心翼翼地抚上我的肩膀。
那里,是我的纹身。
之所以纹身,是为了掩盖从小那梦魇一般的烫伤疤痕。
“我提离婚后没多久,你妈妈就出事了。我承认人性都是有弱点的,那段日子,我心里的苦闷无处可说。最后到底是和你晓姨越走越近。秋棠本来姓李,为了图我高兴,才改了姓的。”
我不知道我该不该相信他的话,只是在低头瞥见沈建平左手上的名表时。我才注意到,他手腕上那片嶙峋可怖的疤痕,远远比我烫伤的还要严重。
我幼时的记忆是很模糊的,恍惚间好像觉得——在我妈发疯泼油的时候,有一只大手毅然决然地扑过来挡了一下。
我到底是沈建平的女儿,连掩饰伤疤的方式都那么相似。我想。
“我不希望你活得像个勾心斗角的名媛,但也不希望你另类张扬得像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太妹。但你长大了,很多事不会听爸爸的,也不会相信爸爸的。所以,难得糊涂也好。”
沈建平放下手,慢慢往阶梯下。他的步履不再矫健,身材也早跟魁梧不再搭边。
快到平台的时候,他好像跄踉了一下。
“爸,你好像肾虚了,去医院看看吧。”我想,有这个钱给我请江湖骗子当心理医生,还不如自己多吃点保健品。
***
录完最后一首歌后,我跟火狐狸的老板提了离职。
理由很简单:下学期学业繁忙,我得好好读书了。
“读书有什么用啊?你看看那些大学生,一毕业了到处装孙子。赚那几个钱还不够我们村里搬砖的。”
“呵呵,没办法,”我笑了笑,“家里还有几个亿的公司等着我继承,我得在毕业前去辅修一门企业管理。”
如同一个玩够了要回家的熊孩子,我潇洒挥手,连影子都不带走。
我终究不属于这个世界,我想。
出了酒吧,我便看到夏之临倚在门口的一辆保时捷前,笑等我。
“我以为,你这么多天不出现,是因为认不出我了。”
我下意识地紧了紧脖颈里的围巾。
我以前不戴围巾的,但是一周前我剪了留长三年的头发。青丝散尽的那一刻,我发现短发真不好——
因为冬天冷!
“短发很漂亮。”夏之临的赞美十分朴实,但很真诚。
“谢谢。”我挑了下嘴角:“我只是觉得,冬天静电有点麻烦而已。”
“明天早上的火车,绿皮的。”
夏之临穿着一件灰色的羊绒大衣,五四青年一样的古董围巾。
颀长的手指在寒风里捏着两张火车票,笑得像个文艺傻逼。
“开保时捷的人,会坐绿皮火车?”我揶揄。
“首先,去丽江这种地方,坐的不是火车,而是一种情结。其次——”
我瞪大眼,等着他的语不惊人死不休。
“其次,这保时捷不是我的,我装逼靠着的。”
说完,夏之临拖起我的手便跑,身后的名车被他弄得吱哇直响。
我们一路跑出两条街,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尤其是夏之临,抚着胸口半蹲下身,像个明知有心脏病还要坚持嫖娼的老色狼。
“沈冬萤,你这都什么破比喻!”
“可是我会修辞生活了,这不表示我更阳光了么?”我笑着拖起他,“走,吃宵夜去。”
那天晚上我们喝了好几瓶啤酒,撸了三百多块钱的串。
我说了好多晏禾的事,他一直在听。好像对晏禾比对我还感兴趣似的。
“我说,你该不会是gay吧?”
“像么?”夏之临可能有点热了,于是把外套脱下来。露出干净的,暗基佬紫的衬衫。
我点点头,说我要是个男的就好了。
“男的怎样?”
“男的不用那么重情义啊,像我爸……我妈刚死一年他就另结新欢了。怀念是怀念,日子是日子。”
“谁说男人不重情义,他们只是不常把情义表现在脸上。”
“为什么?”我打了个酒嗝,将最后一个鸡翅收入囊中。
“因为脸太帅了,写不下情义。”
还好我有点醉了,否则可能会拿签子插死他。
我真的醉了,几瓶啤酒就醉了。自晏禾死后,我从没醉得这么安心过。 夏不言爱,冬不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