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仍然是马龙驹的调查报告内容)
当年办过这个案子的警官姓刘,四十多岁,皮肤黝黑,两眼放光,看上去很正直的样子。
我问他:“你说的那个‘人形的东西’是指什么?”
他苦笑了一下,说:“那是一个很大的白色浴巾,隐隐地渗出血来,里包裹的就是受害人的无头尸体!”
“那你能说一下那具尸体的样子吗?”
他说:“从尸体的生理特征上看,是一个年轻的女性,尸体没有脑袋,从脖子上被硬生生地切掉了。那脖子上的创口——根据我这些年办案的经验判断,应该是用一把又钝又重的刀子砍的,而不是那男孩所说的被鲨鱼撕咬的。除此而外,没有其它的外伤。”
这正好与我先前的推测相吻合,那女孩被鲨鱼咬死就是假象,实际上肯定是被人谋杀的。
我又问:“你再想想,在发现尸体的现场还有什么可疑之处吗?”
他说:“还有很多疑点。那片沙滩上并没有留下大量的血迹,只有少量的从男孩胳膊伤口滴落的血迹,女孩尸体的血好像事先都被放净了。虽然他说是从海里捞上来的,但是那么大的创口,也应该有较多的血迹从海滩滴落着一直到放置尸体的地点啊。而且,还有一点,她的尸体上并没有沾到海水和沙子。”
“这么说来,那尸体就是从别的地方运来的?”
他点了点头,说:“不排除这种可能。”
我觉得这正是问题的突破口,继续问道:“你觉得很可疑是吗?”
刘警官点点头,说:“是的,而且我们检查了那男孩胳膊上的伤口,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鲨鱼咬的,倒像是用锋利的小刀扎的。我推测,那尸体是从别处运来的,那男孩是开车来到海边的,离尸体不远处,就停着他的现代索纳塔轿车,正好是运载尸体的工具。”
“那男孩是谁?他的名字是不是叫陈孝雄?”
刘警官想了想,说:“嗯,是叫这个名字。我有当年的笔录,你可以看看。”
说着,他从抽屉里翻出了当年的口供记录。
我看了看,那个男孩果然就是陈孝雄!
口供如下,警方简称“警”,陈孝雄简称“陈”。
警:你说一下事情的经过。
陈:当天晚上,我和女朋友住在我家的海边别墅里。半夜,我们俩一时心血来潮,我就开车带着我女朋友去海边玩。到达那片海滩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她一时兴起,突然想要游泳,就跳下海里游泳去了。可是,没游多久,她不幸就遇到了鲨鱼。我也很害怕,但是周围没有人可以求助,我只好冒险跳下海去救她,却被鲨鱼咬伤了手臂。那条鲨鱼一口咬下了她的头,吞了下去,就游走了。我强忍着手臂的伤痛,奋力把她的尸体拉上了岸。当时我都吓傻了,等了好久才想起来报案。
警:她没穿泳衣吗?为什么发现尸体时,她是光着身子裹在浴巾里?
陈:嗯……她,她是穿了泳衣的,可能是被鲨鱼给咬破了又被海水给冲走了吧。我看着她那样子,实在是太可怜了,就用带来的浴巾给她包上了。
警:那为什么她的尸体上没有沾上海水和沙子?
陈:我把她弄上岸之后,一直背着她来的,没有把她直接放在沙滩上,她身上的海水可能是被风吹干了吧。
警:你背着她回到车里,又拿出浴巾给她裹上了?
陈:嗯,是……是这样的。
警:那样你不觉得沉重吗?
陈:当时太紧张了,神经都麻木了,也没感觉了。
警:我们已经在那片海域搜索过了,什么也没找到。只是在海底的礁石中发现了一把小型的瑞士军刀,而且没有生锈,应该是扔下去还没多久,那是你扔下的吗?
陈:那……不是我的东西。
警:那片海域从来也没有出现过什么鲨鱼,你能确定遇到的就是鲨鱼?。
陈:我……我想那就是鲨鱼。虽然我以前也没见过真正的鲨鱼,但是它那么生猛,不鲨鱼还能是什么?那里以前没有过,不等于现在没有啊,可能是从别的海域游过来的吧?你也不能给它关在笼子里吧。
警:那你说说,那条鲨鱼是什么样的,有多长?
陈:这个……天太黑了,在暗淡的月光下,我也没看清楚,它一直在动,它也不能老老实实呆在那让我看吧。总之,那鲨鱼很大、很可怕,黑乎乎的,张着血盆大口。
警:哼,你这么说等于没说一样。我再问你,包裹尸体用的浴巾是哪来的?
陈:是我们自己带来的,她出发时候准备好的,游完泳上岸时候怕冷,打算披着来的。
警:什么?你刚才不是说她心血来潮要游泳的吗?那就是说一开始没打算要下海游泳的,又怎么会事先就准备了浴巾?
陈:这个嘛,是她自己准备的,她就把浴巾,泳装什么的都扔在车里了,我也没注意她都带了什么来。
警:那么她换下来的衣服呢?
陈:嗯……她,她没换衣服,她就是直接穿着泳装出来的。
警:你刚才不是说她带了泳装来的吗?现在又说是直接穿上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这个,对不起,我也记不住了。
警:你别装可怜好不好?现在这天气,白天下海还勉强能行,晚上下海就有点冷了。你说,她是不是被你强迫拉来的?或者是被你杀了之后拉到海边抛尸的?
陈:不!是她自己要来的嘛。我女朋友她的性格有点特,想干什么就得干什么,连我都猜不透,我哪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呀。
警:沙滩上可以看出有两个人的脚印,另一双脚印明显不是你女朋友的,那是谁?
陈:那,那就是她的脚印,出来的匆忙,她穿了我的鞋子。
警:那可能吗?你是在撒谎吧?那双鞋子怎么也不见了?难道是掉进海里了?
陈:嗯,那就是吧。
审讯告一段落。
从口供上看起来,真是漏洞百出。
我看完了这记录,问道:“这个案子后来又查出个什么结果?”
刘警官说:“后来我们还搜查了他当时停在海边的那台轿车。”
“可有什么结果吗?”
“车子上发现了一些血迹,但是不多。我怀疑是从别的地方开到海边来抛尸的。不过……还有一点很值得怀疑。”
我问道:“那又是什么?”
他说:“那沙滩上,还有另一台轿车的车轮印,从附近的柏油马路上开了下来,在男孩的车附近停过车。不过,那些车辙被那小子用脚印给破坏了,但是想完全破坏也不是容易的事,我们还是看出来了,那脚印就和他的一模一样,而且沙滩上那另一个人的脚印,从大小看,并不是这个死去的女孩的,而是一个成年男人的。”
“这么说来,他还有个同犯了。”
刘警官说:“那天晚上应该是来了两台车,后来开走了一台。这两个人的脚印从停车的地方一直延伸到海边放置尸体的地方,然后又折回到停车的地方了,那一带的脚印比较乱,我想应该是有个同犯和陈孝雄一起来抬着女孩的尸体抛尸放在海边的沙滩上,然后,那个同犯开车走了,只留下陈孝雄自己呆在那,陈孝雄对同伙的脚印和车辙进行了破坏。”
我问:“他承认那是他的脚印吗?他为什么要破坏那车轮印?”
刘警官想了想,说:“我问了他,他坚决说那另外的车轮印是他们来之前就有的,真是漏洞百出。”
我合上口供笔录,说:“存在着这么多疑点,怎么就能盖棺定论了?为什么没有再调查下去?”
刘警官无奈地说:“当时我们想再去他们晚上住的那个别墅去查看一下,但是,并没有继续查下去,原因是……”
我追问道:“那到底是为什么?”
“因为上级干涉了,所以草草定案,结论就是陈孝雄说的——那女孩是意外被鲨鱼咬死的。”
“是谁干涉的?”
刘警官说:“这个,是当时的B市公安局局长,他亲自出面了,他说这个事情出的很不好,对我们这个沿海城市的旅游业会有很大影响,对经济发展不利,所以严密地封锁了消息,低调处理了,报纸、电台等媒体上都没有报导。一连好多天,都派出摩托艇在海上巡逻,可是再也没有发现鲨鱼的踪影。在那出事的海边上还立起了警示牌,直到现在还在那里。”
我问道:“那女孩的家属来了吗?他们认可这个结论吗?”
刘警官叹了口气,说:“那女孩是外地来旅游度假的,她家好像是南方的,而且父母都去世了,除了一个叔叔,也没有什么亲人。他的叔叔也没有来,听说是接受了那个男孩家里给的一笔赔偿金,达成了和解。那个男孩家里很有钱,他父亲是个大老板。就这样,那个男孩也很快就被无罪释放了。”
我想了想,还有谁能了解其中的真相呢?
我又问道:“当时的市公安局长,现在在哪里?” 我的深爱不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