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桑榆一直觉得自己的同学阮东琳是个奇怪的人。漂亮也说得上是漂亮,成绩虽然没像她那么拔尖但是也还过得去。明里暗里向她表示过好感的男生在学校里就可以有两位数,高二有次话剧社的林学长向她表白被她撞见,她躲在假山后头“啧啧啧”了半天,终于看到女方雷打不动的拒绝,她就嚼着话梅继续“啧啧啧”了一路。
当然,她作为一个女生,没那么喜欢阮东琳。
更何况她比他们都大个两岁,她可是二十了,怎么说也比不过他们这群十七八岁水灵灵的丫头对吧。所以,她还是有自信,这阮东琳绝对不是她漫漫情路上的障碍。
她喜欢的人,是同级那个话剧社的李锦絮,那个拥有温和而细长的眉眼的男生,是她喜欢并且会一见钟情喜欢上的那种。她认认真真地喜欢了人家两年,还为了他加入话剧社作为钢琴演奏。她的手指在黑白键盘上行云流水,仿佛醉心于这音乐之中,可抬起眼皮看的,却满满当当全部都是少年颀长硬朗的模样。
叮叮咚咚。
叮叮咚咚。
她把琴曲弹得百转千回,全部都是少女的愁绪。
当许桑榆为自己暗恋而不可得的心上人百转千回时,阮东琳正由主宅派来的车送往路家主母跟前。老太太一如印象中那样硬朗,神态慈祥,拉着她的手笑得合不拢嘴,“阮小姐真是越长越漂亮了啊,远扬脾气不好,有没有受委屈啊?”
“没有,先生对我很好。”是真的很好。
“远扬如果对你不好,你就担待点吧。他身体不好,你让让他吧。”那个长相俊秀好看但身体孱弱的孙子一直是老夫人心里一块痛。
“是。”
“阮小姐今年几岁了?”老夫人走在她的前头,背着手,身形晃晃悠悠的。
“二十了。”
“噢,远扬也二十五了吧?”
“是的,少爷去年十一月刚满的二十五。”
“阮小姐不瞒你说,昨天我去吃了一个发小孙子的喜酒,那小子刚刚二十二就娶媳妇生娃,我想着我们远扬,居然也二十五了,也是应该娶妻生娃的年纪了对不对?”
阮东琳猛然像跌入了失重的环境里,干瞪着眼睛说不出话来。
“阮小姐。”一直不紧不慢地走在前头的老太太终于转身,“我们远扬年纪也不小了不能胡闹了,是不是?”
不知不觉她们走到了院子里的海棠树下。海棠树干上有大大小小的痂,好像无数双大大小小的眼睛,一齐望着她。秋天的海棠展着光秃秃的枝桠,伸高点,再伸高点,直到突破雾霭触摸苍穹。离天空更近点。
她低下头,看自己的脚尖,红棕色的圆头皮鞋,说:“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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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桑榆在自家的晚餐餐桌上说起阮东琳这个人,许夫人捂着嘴笑起来,说,这女孩不是挺有意思的么,桑榆怎么不喜欢她呢?她从鼻子里“呵”一声,太短,变成了“哼”,说,没那么讨厌,不过也不喜欢罢了。
但是,我们总会成为我们讨厌的人。
许桑榆睡前看书的时候看到这句话,翻了个白眼看下一页,——啧,全是胡扯呗!这年头的书。
接着她就泡了个热水澡,将自己放置在萦萦绕绕的水蒸气里,思索着明天的话剧社排练应该穿什么衣服。
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在第二天的排练上她看到了阮东琳。
阮东琳绑着松松垮垮的马尾,穿着白衬衫和黑裙子,偏着头看着舞台。从她的侧脸看去,下巴是圆润的不够尖,脸也不够立体,可当她将自己陷在红绒布的椅子里时,却像一幅静谧的油画,充斥着奇异乖张的美感。她一只手撑着头不时诚心诚意地鼓掌。许桑榆却顿时没由来地一阵火,逮了路过搬运器材的学弟就问:“阮东琳怎么在这?”学弟皮笑肉不笑,“学姐没好好看剧本吧,改编剧本的就是她。”
她在心里暗暗骂了句粗,狠狠剜学弟一眼。
舞台上正在排的剧是以希腊神话为蓝本,讲的是普罗米修斯的故事。“普罗米修斯”,是“先见之明”的意思。他参与并创造了人类,他还盗取天火,给人类的世界带来了光明,却也因此被宙斯责罚,永远地被锁在了高加索山脉的一块岩石之上,永远忍受着鹫鹰啄食肝脏的痛苦。
是该有多么疼。
许桑榆侧头望过去,透过一众在舞台上手舞足蹈的演员望过去,仍陷在红绒布椅子里的那个女孩,似乎是连姿势都没有变过,可眼睛却意外得那么亮,好像有一团一团的星云前赴后继地簇拥在她的眼神里,带着灼人的温度。许桑榆想,自己也许就是在那么一个瞬间明白了,看起来普通的阮东琳为什么那么闪耀。
因为,她就是那个“普罗米修斯”,她用自己,像是从宙斯那里盗取天火的英雄一般,忍受着肝脏日日被啄却又再次长出来的痛苦,为某些人带来了光明。
比如像她这样的躲藏在和平安逸的阴影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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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即使明白了这一切,许桑榆依旧对阮东琳没有多少改观。
并且,阮东琳也没有再给予许桑榆改观的机会。因为,她已经一个多月没有来上学了。
从她被一辆黑色的辉腾接走的那个下午起。
她坐在靠窗边的位置,以居高临下的姿态看着阮东琳矮身上了车,眯着眼睛,仿佛像撞见她拒绝别人告白时一样地“啧啧啧”起来。——这阮东琳啊,果然不是个简单的角色咯。 山月可知心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