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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诗人祝你幸福

逆袭黄金时代 熊孩子爸 9141 2021-04-07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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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文章并没哭天抢地地哀嚎,情感的铺陈和抒发也都自然而不失节奏,但徘徊在文中阴郁的色调足以让习惯于看捧腹大笑文字的读者们大皱眉头了。

  毕竟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时代里,给阅读留下来的时间其实是越来越少了,而能静下心来读书的人更是少之又少。文章和女人的裙子一样,都在往短小精悍的方向发展。天下,唯快不败。

  饮食变成了快餐,手艺变成了工艺,工作按件计算,管理也朝着量化的标准迈进,以至于上厕所也规定几分几秒的时间。文学也紧跟其后,快餐文学大行其道,故事微型化,怪异化,创作也越来越成为一种工作,越来越疏远着人心的起伏跌宕,传奇和鬼怪日益成为文学的主力。

  揉了会太阳穴后,他随手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翻转着放松心情。

  他的手机并不大,那时手机已经走过了充满了江湖气息的贾老板时代,开始向着小巧的方向发展。他手中拿着的自然不是那种黑帮老大派头的贾老板。他手上拿着的便是号称能当锤子砸核桃的诺基亚,来自于极地国度芬兰的手机在这个时代风靡全球。不过艾森选择诺基亚并不是因为他要用它来砸核桃,也不是因为诺基亚老对手爱立信是如何地不堪。而是因为那款手机是他参加一项诗歌大赛的奖品,艾森到还没有自恋到整日里拿着奖品炫耀的份上,只是那款诺基亚实在是太耐用了,他自己都记不清从口袋里掉出来多少回了,但就是不坏,艾森也就不好意思再换它了。

  刚转了没几圈,改编自FranciscoTRrega的《GranVals》响了起来。他把手机屏幕转过来一看,是个陌生号码,他想都没想便摁下了挂断键。

  自从当上执行主编后,他的手机号码便很少有闲下来的时候,上厕所都得要接好几个电话。后来万不得已,他也玩起了白加黑。白天上班一张卡,晚上下班一张卡。自此他才深刻理解了为何领导的联系方式要高度保密的原因了。

  挂完电话后,他又翻看着送来的书稿,天色也晚了下来。

  等到他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此刻天已经黑定。

  艾森扬起头,随手拿起眼药水往眼睛里滴了两滴。随着冰片滑进眼球,一股清凉的感觉从眼眶传来,他舒服地眨巴了几下眼睛。

  艾森熄了灯,走出办公室。

  整层楼都已经空空荡荡得,艾森差不多每次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他在这个都市现在依然是孤身一人,那个租住的小屋顶多就是寓居之地,那里当然没有家的温暖值得他留恋。何况白胡子老头的赏识,他也一直记在心里。

  四楼中间,艾森掏出钥匙。这是他的习惯,凡事提前做好准备。

  钥匙拿在手中后,他继续朝上走着,很快就到了门口。他拿出钥匙,正要伸向锁孔时,一个漂亮的女人出现在他的左侧。这个女人身着红色的外套,下身套着短裙,一头波浪形状的头发自然地披散在肩。

  艾森一愣,难道是隔壁换了房客?但那女人并没如他一样掏钥匙开门。他又抬头看了看门框上的楼层号。

  “二单元四楼,你没错。”女人开了口。

  “哦。”艾森在女人话音刚落时也确定了自己没有走错楼层。于是他又把钥匙伸向锁孔去开门。不再去理会那女人。这样的女人他曾经听说过,但这样的女人往往会走错豪华公寓的门,但很少会走错简陋的城中村的出租屋。在这个城市里,他所熟识的女人并没几个。能摸上门来的女人更是屈指可数。他虽然先前写过一段时间的诗歌,但他却没有诗人泛滥的情感,当然也不会有什么疯狂的女粉丝主动献身。

  不过这一切在他成为南海文化出版公司的执行主编后,他身边多了些女人。这些女人也不知道是从哪个途径得知了他的联系方式,整日里发一些朦朦胧胧缠缠绵绵的诗歌让他鉴赏,甚至还有人发来彩信,号称是新一代的美女作家。甚至还有些女作者担心照片误了自己的容颜,亲自大驾光临艾森的办公室,渴望能得到这位被文坛奉为青年才俊的黑马编辑亲自指点。但让艾森感到可惜的是,那些女作者果然一个个都是美女作家,看起来很是青春靓丽,但也就仅止于此了。但是找上门来的目前还并没有,难道她也是其中的一个?他不由地想起了今天他挂断的电话,还有那部李编辑送来的稿子。

  艾森的眉头不由地皱了皱,说:“如果有事,请明天到办公室再谈。”

  但女人并没离开,那个女人说道:“确实有事,但只是私事。”

  “私事?我们之间能有私事?”艾森有些冷笑起来。

  “确实,我们之间确实没有什么私事。”那个女人后退了一步。

  艾森拿起钥匙打开了门。

  人影一闪,艾森的脚还停留在门外,但一个人已经进了屋子。这个人自然是门口的女人。

  “请你出去。”艾森不由地生气了。

  “一个会写诗的人,应该是绅士才对。”那个女人并没生气,而是笑着对他说道。她当然不会生气了,本来进不去的屋子现在已经进来了。

  “当绅士遇见不请自进的人时,绅士也就不再是绅士了。请吧。”艾森走了进来,把门外开推了推。一个他不认识的女人走进了屋子,这或许是一桩艳遇,或许是一个美好的故事,但那是小说,是影视,不是生活。生活中不认识的女人走进了你的屋子,更多的麻烦也会走进你的屋子。况且艾森并不是那种随便的人。

  “如果不请自进的人是你的熟人呢?”那个女人依然笑呵呵地看向他。

  “熟人?”艾森冷笑了一声,会有他不认识的熟人?

  “阿森。”那个女人忽然间变了个音调说。

  女人此时开口了,她在背一首诗。

  “浓黑的夜晚

  举起时间的锋刃

  弑掉最后一缕来自于月亮的光芒

  苍茫的黑暗

  晾晒着永恒的孤寂

  风像一个不懂世事的孩子

  亲吻着幻想的风铃

  一滴白色的血

  自无边的暗夜淌下

  淹没了梦中的微笑”

  女人的嘴角带着笑,望着他。

  女人的声音益发地熟悉起来,可诗句却是那样的陌生,如同眼前这个突兀而现的陌生女人。

  艾森淡淡地说:“我不是诗人了,我已经不写诗歌了。”

  “不,你是诗人,那就是你写的。”漂亮的年轻女人眨巴着大眼睛,依旧用着他熟悉的音调说道。

  终于这个声音和记忆中的那个声音重叠起来,但俩人的面孔依然是如此的不同。

  “请你回去,我要休息。”艾森低声地说。

  “你不是人。”女人生气了,嘟着嘴骂道。

  “见谅,我真的困了。”艾森打了一个哈欠。

  但女人并没动弹。

  “请你出去。”艾森的声音有些严厉起来。

  “不,我不出去。你明明知道我是谁。”那个年轻的女人大声地说。

  “不,我不认识你。”艾森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抱着头。

  “阿森,我知道你忘不了我。”那个女人也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请你走吧,我已经习惯了独居。”艾森站了起来。

  “为什么连你也要这样对我?”漂亮的女人有些气愤。

  “好,那你今晚就睡这儿吧。”艾森站了起来,朝外走去。

  门内,女人在嘤嘤地哭着。

  这哭声也是如此的熟悉。

  门外,艾森叹了口气。

  叹了口气的艾森摇了摇头,一个不认识的女人在自己屋里哭泣,无论是谁遇到这样的事情,大底都会摇头叹气的吧。

  艾森掏出手机,刚想报警,但最终还是放弃了。虽然他很生气,很疑惑,但面对一个哭泣的女人,还是漂亮的女人,他觉得实在没必要大动干戈麻烦警察。

  于是他推开了门。

  女人抬起头看着她,泪眼婆娑的她让艾森的心软了下来。

  “请问你是哪位?”艾森缓和了一下语气。

  但女人还是在抖动着肩膀哭泣着,并没回答。

  艾森倒了一杯水放在她跟前,然后静静地坐在她对面。

  “阿森,你真的忘了我?”那个女人再一次地用着熟悉的音调唤着他熟悉的称呼。

  艾森有点发愣,这个称呼他已经许久没有听见了。难道是她?可真的是她么?他一点儿也找不出可以辨识的痕迹,除了个头相仿性别相同之外。

  “你是?”艾森疑惑地看着眼前的女人,不再赶她离开了。

  “阿森,难道你忘了博尔赫斯?忘了南都大学的图书馆?”女人的声调越来越熟悉。

  “你?”艾森慢慢地想了起来。

  那是一个周末的午后,艾森坐在图书馆里,手里捧着看博尔赫斯诗集,正在看那首《我怎样才能留下你》。“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给你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惨败郊区的月亮我给你一个久久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他仔细地咂摸着,一种绝望的孤独便在心里油然而生。

  他兴奋起来,手指敲着桌子轻声地念出了起来。

  这就是艾森,虽然那个时候,诗歌已经在校园里难觅踪迹。虽然那时的大学生已经开始为工作而发愁了。各种证书基本上开始占据他们生活的大部分精力。那时校园里热闹的是英语角,是舞蹈协会,是辩论协会,是其他各式各样的团体。英语角是因为那里能邂逅来自于西方国度的帅哥外教,舞蹈协会据说能在简历中让老板觉得自己是一个开放的人。其他的社团虽然也都有其自己的目的,但这些玲琅满目的目的中最为璀璨的那个当属工作。一言蔽之,参加我们社团,能帮你将来能找一个不错的工作。或者能让你有一个不错的归属。

  文学社虽然有,但已经不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了。除了混社团之外,假期兼职已经蔚然成风,兼职最主要的依然是满足未来老板的需求。那时,知识不再是实现理想的工具,知识不过是钱财变现的手段罢了。迄今依然,我忽然想起某人曾说过,一个只知道挣钱的民族是没有未来的,但民族和我是无关的,和我有关的只是文字,不过是文字所呈现出来的愤怒或遗憾罢了。

  总而言之,一个纯粹读书的环境已经开始了改变。兴趣或者理想不再是校园的中心话题了,那时的大学已经开启了求知向求职转变的大门。但艾森并没有变,依然在书山书海里自得其乐,依然在发现语言的路途中兴奋不已。

  忽然一个敲桌子的声音打断了他,他低头看去,这才发现一只白净的手正把一张纸条推了过来。

  他抬头看去,一个留着波浪头看起来洋气的女生正微笑着看向自己。

  艾森的心动了动,但还是收回了视线,看那张纸条,只见纸条上写着的正是接下来的诗句:“上帝的长夜没有尽期你的肉体只是时光,不停流逝的时光你不过是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艾森有些意外,居然还有喜欢博尔赫斯的人?这人还是一个女生!他不由地又抬头看向对面。

  女生拿起笔,又在纸上写了起来,写完后,她把纸条推了过来。

  艾森定睛一看,上面写着:“你相信缘分吗?”

  艾森的心砰砰地跳动起来,但很快那段往事又浮现在眼前。艾森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也拿起笔,在上面写道:“日出日落,皆有定数,人来人往,皆有去处。这个世界是平凡的,目之所及,不过是些悲欢离合罢了。所谓缘分,不过是杜撰。”写完后,他犹豫了下,还是把纸条推了过去。

  女生认真地看了一会儿,然后挥笔写道:“花开便有花落,但蜂蝶会来吸吮花朵的甘甜,诗人会来歌咏生命的奇迹。这蜂蝶,诗人便是缘分。”

  纸条的传送间,艾森和党一荷就这样认识了。

  又过了一两个月,他俩相熟了;再过了一个多月,他忘不了她,她也忘不了他了。

  于是他们就这样彼此地走进了对方的心。那段时间他忘了博尔赫斯。他开始写诗,每一句每一字都交织着思念和思念的痛苦。

  于是他俩走到了一起。她叫他阿森,他叫她小茗。

  他们一起去爬山,一起上街,一起吃饭,一起挤图书馆。校园的小路上留下了他们数不尽的脚印,学校的空气里记录了他们说之不尽的甜言蜜语。

  “小茗?”艾森迟疑地问道。

  “阿森,我是小茗,你真忘了我?”那个女人的眼角忽然流出一滴眼泪,但很快便被她拭去。

  “你真是小茗?”艾森依然不敢相信,虽然声音是如此的熟悉,称呼也是如此的耳熟。

  “是的。”这个叫小茗的女人点了点头。

  艾森仔细地看着这个女人。眼前的小茗脸庞呈现出明显的圆锥形,尖而不失圆滑的下巴配着光润的脸形成了完美的瓜子脸。眉毛疏而不淡,恰到好处地勾勒出略带黄褐色眸子的光彩。鼻梁隆且直地挺立在脸的中央。两片薄薄的嘴唇抿在一起,被涂上了明亮的口红,显得光彩熠熠。这的确是个美丽的脸庞,但这美丽却多少有些人工斧凿雕削的痕迹。

  “美么?”小茗迎着他的视线问道。

  艾森没有回答,慢慢地那个熟悉的女孩脸庞出现在眼前。那时那个脸庞并没有如此标准的瓜子脸,甚至还略微有些婴儿肥,下巴并没圆润到没有一丝曲线。眉毛并不如现在那样规整,鼻梁稍微有点低矮,那时的嘴唇并没涂抹上口红,只有青春的亮丽。

  “这就是我留在沪市的所有了。”小茗此时没有继续笑下去。

  “哦。”艾森心绪复杂地看着这个陌生的熟人。

  “我知道你会笑我庸俗,笑我堕落,笑我——”小茗此时反倒笑了,不过是苦笑。

  “不,每一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轨迹,他人无权干扰,我也——。”艾森制止她继续说下去。

  “阿森,你一点都没变,还是如先前一样冰冷。”小茗的声音忽然低了下来。

  “但你变了,你变得如此美丽。”艾森淡淡地说。

  “我为什么不能?女人难道就不该更加美丽些么?”小茗忽然加大了音量。

  艾森带上了门,此时他当然不能再将这个女人赶出去了。

  “美丽的女人当然更受人们欢迎。”艾森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依然淡淡地说。

  “你以为你那时是在爱我么?”小茗忽然站了起来,看着艾森说道。

  艾森的眼角跳了跳,“诗人,祝你幸福”又飘然而来。

  那次她告诉他分手后,其实他并没特别放在心上,可是在毕业临近的时候,他的心忽然慌了。就是艾森叫他去喝酒,乜晓琴拉他去聊天,也止不住他的慌乱。他不能很好地分清楚是对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担忧,还是他校园生活的不舍,抑或是对某些人的牵挂。 逆袭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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