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王城咸城的路虽说有官道和民道,不过是一条道的两个分支而已。官道宽敞平整,旁边的民道凹凸窄小。平时大家都是从官道通过,遇到有哪个官老爷的车马前来,便自觉地让到民道就是。好在路程不是很远,不过二百多里路,中间也未曾遇到出巡的官老爷,是以我们这一乘青布马车走的很是快活惬意。
我坐在轿中,双手不停摩挲着膝头横着的一柄月色宝剑,剑匣通体玄红,镂空雕花,剑身月白的银,锋利坚韧,擦拭得光亮明洁,映照着一张蒙巾半遮,只露出一双眼睛的脸庞。缓缓移动上去,一个月牙形的发髻一角,斜插着一支雕花银钗,银钗一头是一颗拇指大小圆润光洁的黑色玄珠。
我在剑身的光影照耀下,对着这柄银钗弯出一个笑意。这是临出门前,娘亲亲手为我簪上的。这是娘亲最为珍爱的一支银钗,据说是爹爹送给娘亲的礼物,平时娘亲看也不舍得给我多看几眼,今日一早,却泪眼盈盈地亲手为我别上发髻。我叹了口气,有点想念娘亲,可即将去往的王城,给了我无限的遐想。这份离别不舍的情怀被天马行空的遐想冲淡了不少。
听着轿子一侧传来铿锵有力地“嘚嘚”马蹄,我掀起一角轿帘,支出半个头去。青葱宝驹上,莫扬一袭孔雀蓝衣衫,外罩一件绛紫色云披,目光远视前方,嘴唇微抿,额头开阔,不算白皙的皮肤却更显得英武俊气。俊气的莫扬眼风扫到我支出的半个身子微微一笑,眉间唇角柔情温和,阳光洒下一脸的光晕,我看着看着,突然心里就有点慌,脑子晕了一晕。
我们真的是行走在去王城的路上么?我有些不太真实,恍眼间自己掐了一把脸蛋,觉得肉疼,才又放下心来,相信了眼前的一切。
我三岁的那年,静云师太说如果舍不了我,十八岁便会是我的一个坎;四岁那年,辛提子说我的病没治了,二十岁是一个劫,过了就好了。
对于这两个被人预见的劫难,我其实不甚放在心上。自三岁开始年年生辰一痛,当时觉得人生无常,暗暗神伤老天爷待我不工,过了却觉得亦不过如此。
我有爹娘的宠爱、蕊珠的关怀,还有莫扬的疼惜,锦衣玉食养尊处优,比之那些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无亲无靠的人,这一点要不了人命的小痛岂不是好了很多。每每想到此,我便释然。再则自辛提子之后,莫扬成为城中数一数二的妙手郎中,年年亲配的丸药也能减了不少痛楚。不过是一年痛甚一年,药剂一年多似一年而已。
爹娘虽然对此很有芥蒂,但是年年这么熬过来,慢慢也就接受了。只是莫扬,钻研药理钻研的有些过。自从拜了辛提子为师,他忙碌的很是忘神。归家的次数多了,话却越来越少,问他,便道想医理呢。
王月梅最终也没能获得他的青睐,害了多年相思以后,被她爹娘一顶花轿送去邻家。出嫁的前一晚,她红肿双眼来见了一回莫扬,大着胆子表白,说若莫扬能与她相好,就是上吊跳河私奔也要退掉自己的亲事。
莫扬却一脸冰冷,听完后只淡淡道了句祝福之类的话语便转身离去,徒留王月梅碎了一地的哀怨凄凉。我立在回廊尽头,很是为王月梅叹了一回气。因为这事后,我自觉白白吃了她那么多碧玉糕,却一点没帮上忙很是愧疚,所以后来碧玉糕也懒得吃了,真是可惜了。
爹娘为了莫扬愁白了头,却毫无办法。这事,连我都没有办法,莫扬说不娶亲就不娶亲,一根筋倔到底,实实在在把自己耽误成了二十四岁的大龄青年,伤透了城中无数痴情女子的心。
但是莫扬的一手清虚剑法得了辛提子真传,在我们面前舞的行云流水风烟变色,连爹爹都很是满意地点头赞许。
据说辛提子又要去云游大好河山,起码一年半载地不在凤凰山。那日我在家中掐指算着莫扬快要回家长住的时日,他却突然宣布不日要起程去王城,气得爹娘险些把持不住。
爹爹一巴掌举在半空,硬生生停了好些时候才缓慢垂下。在莫扬跪地详诉理由后,终于老泪纵横地答应了。
答应莫扬的理由有二,一是因为王城两个月后有试剑大赛,胜出者可称为朝中栋梁,据说届时无论是江湖中人还是王公贵戚,大抵有点名气的人都会齐聚王城,莫扬想去长长见识;其二是莫扬听闻,江湖上最有名的郎中、辛提子的师兄、人称妙一圣手的陈妙一道长下月也要去王城凑热闹。
这个妙一道长不但剑术一流,医术更是无人能及,就是王宫中那些御医也要逊色三分。只是这个道长淡泊名利,活的尤为逍遥自在,一年约有大半年在外闲云野鹤,另外大半也是隐居不出,最麻烦的是,他隐居的地点从来都不是固定的,世上竟然无人知晓,当然也无从寻觅。
辛提子说得他看一回病,可不是看心情,是看缘分,碰得到是缘分,碰上了还愿意搭脉更是看眼缘,实在是不易。而这二十年来,妙一道长更是如同绝迹了,从来未曾现身。
辛提子与这师兄也差不多二十年未曾谋面,也未有消息,近日他却偶然收到一封书信,说这老道突然想通了,要去王城凑个热闹。莫扬觉得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要去王城寻找这位师伯,求师伯给我看病。
不容置疑,这第二个理由确确实实打动了爹娘,只是莫扬却提出,他不是一个人去,他要带着我一起去。因为道长难见,见了也不一定能请来,错过了这次,只怕再无下次。为了以防万一,带着我一同去自然是上上之选。
“小姐——你在想什么呢?你累不累?要不要歇息一会?或者吃点食物?”陶陶于对面伸手探探我的衣袖,轻声细语地问。她的语调干涩怯懦,和我有点生疏。
我摇摇头,不想扰了她强压抑的兴奋和雀跃。陶陶是这次莫扬唯一同意带着的婢女,只为着伺候照顾我的日常起居。
其实昨天以前,她虽然顶着个小姐贴身婢女的头衔,却几乎没有走入我的眼睛。我的日常起居一应大小事物,皆是由蕊珠打理,她不过听了蕊珠吩咐做些粗下活计而已。
蕊珠是爹娘心腹,自小跟随娘亲,且年纪也大了,自然不能带着,爹娘合计来合计去,还是觉得陶陶年纪虽然比我还小上一岁,到底稳重勤快,况且也是跟过我几年的,知根知底还算信得过,比府里其他丫头要好上一些,于是就派了陶陶随着。
可怜这丫头自十岁被买来之后就未几乎没有出过府门,这次突然得了机会随我这个府中宝贝去王城一趟,自然高兴的合不拢嘴,也羡煞了府中其他几个丫头。
据说昨日夜间还被她们好一顿围困,要求从王城给带各种新鲜玩意。我想她这会定是在心里默默策划要如何多看几眼多瞧几处,日后回去也好有吹嘘的本钱,所以面泛红光、双眼烁烁,索性此时轿辇颠得我也懒得说话,便正好成人之美,任由她去。
陶陶想了半晌,终究觉得无聊,挑开帘子看了眼外面的风景,回头向我说道:“小姐不觉得出了我们元州城,这一路到觉得更荒凉些。”
元州城虽然与咸城只隔着两百多里,却是一南一北。元州空气湿润,多山水花树,所以总是觉得绿树葱笼、花色养眼,韵味尤其清雅秀丽;行得半日后,远离元州,氤氲花气碧玉青翠慢慢疏淡了些,一路开阔苍茫,沃野平川,正是两旁人眼稀少的路段,所以显得有些荒凉空旷。
我虽然也是第一次出远门,到底以前被爹爹逼迫着也看了不少书籍,自觉得比陶陶懂得多些,便开口慢慢为她解惑:“元州虽然也毗邻北方一些,但是到底是南方气候多些,地气潮湿,土地肥沃,物产就比较丰富,就显得青翠美丽。出了元州,这一路是向西北方向,空气干燥,草木就比较高挺,更为粗犷的格调,这个时候刚过了春分,还未到暖和的时候,所以显得荒凉。”
陶陶恍然大悟地点点头,无比佩服地道:“小姐真是好有学问!”
我羞涩地红了脸,觉得自己去唬一个从没出过门、大字不认得几个的丫头有些过分,便轻轻说道:“我也不过是听以前爹爹和先生讲的,又看了几本这样的书籍,有什么学问?”
陶陶若有所思,突然话锋一转,说道:“小姐,我觉得我们家公子真是英俊得紧,那个王家小姐也是配不上我们公子。”
我好奇地打量她一眼,见她红脸低头,才揶揄道:“你——这个也知道?”
陶陶急白了脸,辩白道:“阖府里没有不知的!王家小姐日日来府上,都知道是为了公子来的。可惜公子就是看不上,大家都好一番可惜呢?”
我好奇地道:“可惜什么呢?”
陶陶愤愤不平地样子,说道:“可惜王家小姐啊。其实王家小姐生的那样标致,若不是喜欢上公子,也不会白白耽误了好些年。只是——我觉得配公子确实差点,可是——可是元州城中,又有哪家的小姐能配得上公子呢?也不知道公子是怎么想的,到底要什么样的小姐才能入了公子的眼睛。”
我手指弹了弹她的脸,笑嘻嘻地道:“怎么你们觉得他就那样好么?”
陶陶天真地睁大眼睛:“自然是好啊!公子一表人才,医术高明,又剑法高超,这样的公子,只怕翻遍了元州城也找不出一个两个来的。”
听到她们居然是这样看重莫扬,我心里自然也是欣喜的,为自己有个这么优秀的哥哥感觉幸运不已。我重新支出半个身子去打量身板挺直、英俊飒爽的莫扬。不知他是否听见了我和陶陶的对话,居然很是自傲地对我眨了下眼睛,让我顿然有了想戏弄他的心思。
我让陶陶吩咐马夫停下,在陶陶的搀扶下走下轿凳。马夫安叔是家中惯用二十几年的,早知晓我是个不受安分约束的人,所以也不搭话,见我和陶陶嬉闹着到一旁寻野花,乐得悠闲,自去装了些水给马匹解渴。
其实我自小养尊处优,却并不娇弱,又喜欢舞刀弄棒,跟着莫扬学了几年清虚剑法,便常常羡慕那些行侠仗义的巾帼女侠,很有效仿一下的情怀。只是自小被个病折磨,只能受了爹娘和莫扬的拘束。
这里出了门,乐得和飞出樊笼的小鸟没啥两样,见什么都觉得新奇。莫扬下了马,抱着胳膊倚靠在一棵树下,眯眼看着我玩闹。
我采了一会野花野藤,和陶陶编织成一个圆圆的花环,跑过去就定要戴在莫扬的发髻上,莫扬很是骇然地就躲,我却不肯依他,跟着追了好久,终于想到了一个自以为很是满意的结果。那就是我要和他一起骑马前行,沿途欣赏曼妙风景,不要把我拘在轿中。
莫扬不情不愿地思忖了半晌,经不过我的哀求耍赖,最终许我一个时辰,看我高兴的样子,陶陶却乐得不行。难得她是跟着小姐出来的,此时却一个人享受轿中闲适,恨不能立即起程才好,脸上却撑着一点不肯流露,憋得脸都红透了。
马上风景自然与轿中又是不同,虽然莫扬放慢了速度,我却依然能感觉到风声飞驰而过的呼啸,道两旁快速闪过的青山树木,莫扬环怕我跌落下去而紧紧环抱的手臂,这一切都让我开心快乐,一路幸福的过了一个时辰又一个时辰,终于到了酉时三刻日渐西斜。
说是官道,一路行人却不是很多,偶尔的车马粼粼贩夫走卒经过,也是行色匆匆旨在赶路。走了一日,午膳在路边的茶寮简单解决,到了此时,天色擦黑,两旁更是人烟稀少,只见远山一线,树影残阳,一行雁影飞度,渺成小小的几个黑点。几只乌鸦在树枝间聒噪,被马蹄声惊起,雀跃着隐入更深的林叶之中。
我已经很累了,原以为骑马驰骋是一件恣意豪爽的事,却不料坐上几个时辰,实是一件很是痛苦的事。马背狭窄不平,虽然有马鞍和软垫,可是颠簸久了竟然半点管不了什么用。虽然自小也练了点武艺,可一直荒于精研,最多也就算个强身健体。
此时我只觉得腰酸背痛,两股肌肉紧绷,心里真有点后悔这一路上不听莫扬的再三劝告回轿中呆着的任性了。莫扬一脸活该的表情让我很是郁闷,耍赖要他抱我下马。他勒紧缰绳,指使马夫安叔将马车停在了一处客栈门前。
反手捶打着快要散架的腰,我抬头望着客栈上方的一方额匾“枫林客栈”,心道这名字取得还有点诗情画意的感觉。只是却不太衬托这客栈的风格。
这是一处两层楼的木质灰泥房舍,原木色的四开大门只留下两扇门对开,内里烛火通明,七七八八摆放着十几张四方桌椅,从门外望去,只能看见中间的几桌坐了些人,西面眼角能睨到半张柜台,上面堆着些零零散散的坛子。
莫扬很是嫌弃地锁了锁眉,顺手把缰绳交给了出来迎接的青衫小二。
安叔随着店中杂役绕去后院安顿马匹和车轿。
陶陶扶着我跟在莫扬身后信步店中。一个客栈掌柜模样的四十上下男子笑脸将我们迎到靠墙一张桌旁坐了。早有殷勤的小二的上了一壶茶水。
许是通往王城之路,又是官道之中,多来往的都是非富即贵的显赫商贾,见惯各色人等,是以我们一行进去,也不过是余人一撇而已,正好让我们低调落座、低调点了食物,同时低调地观察周围环境。
几桌客人三三两两地聚头,大约都是赶路得紧了,此时甚为劳累,是以或闷头喝酒或大快朵颐或撑肘闲聊,偶尔一个眼风飘来,很快又移到别处,整个厅堂倒也不太吵闹。
我累了一天,撑着快要散架的身体,翻翻捡捡地扒拉了几口饭食,只想快些找个温柔宽敞的床铺赶紧躺下去舒展一下,所以也是神情恹恹。
莫扬见我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吩咐安叔早定了三间安静的房屋。陶陶坐了一天轿子,虽然也不算轻松,却因为第一次出门显得很是兴奋,此时满脸好奇左顾右盼,时不时还要顾着给我斟上一杯茶水,忙的不亦乐乎。
“店家——上好茶——”,门帘掀动,阴影遮住了本就逐渐深沉的一抹天光。一个浑厚敞亮的男声拖曳了一片目光。
顺着声音进来的,是五六个俱着褐色衣衫、玄色斗篷的精壮汉子,簇拥着一个打扮极为华丽精致的女子,她旁边还跟着一个虽然丫鬟打扮、衣料考究细腻的姑娘,一派的贵族气度,张扬夸张地踱到旁边一张桌旁。
那女子眉眼精致、面容姣好,骄矜而又傲气地站在那里扫视全场,直等到旁边丫鬟拿手中丝帕擦拭了凳子,才委身慢慢坐下。其余几个护卫模样的人,只余了一个头领样的人同桌,其他自觉围坐于邻旁桌前。
小丫鬟傲气地扬头叫唤:“店家——拿个干净的壶来,再烧一壶滚烫的水,泡我们自带的茶叶。——还有——将你家拿手的菜肴做几个来,我家——我家小姐饿了!”
我虽然也算是大家闺秀,却自来受亲善待人的爹娘教诲,从不因自己身份而盛气凌人或自觉高人一等,所以很是看不惯这样凌贱旁人的做派,便很自然地皱了皱眉,鼻子里轻轻地哼了一声。
小姐和丫鬟俱朝我这边望了一眼。丫鬟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似乎很看不起我的装束,不屑地扭头继续道:“小姐无须在意那样的人。”又扬声对早就亲自上阵殷勤笑脸候在一旁的店家吩咐道:“你可要快些。还有——将你家最好的上房空出一间来,另外辟出两个雅间,用完膳我们便要去歇息。你放心,银子少不了你的!”
店家堆着笑有些为难:“哎哟——这位贵客,上房倒还有一间,只是这雅间却没有了,刚刚被那几位客人定下了。”
顺着店家手指的方向,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扫向我们这里。我不置可否目不斜视,莫扬面色无波眼神清冷,陶陶很是不屑地扭头不看,安叔好性子,充耳不闻只管低头吃菜。
余光一角,那小姐朝丫鬟努了努嘴。丫鬟立即脆声道:“这不行,我们赶了一天的路,必得要雅间才能休息好,你去和他们说,叫他们让出来,我们出两倍的银子。”
店家继续为难:“这——小店待客之道,一直是先来后到——”
旁边的头领一拳擂在桌上,道:“什么待客之道?我家小姐说要就是要,你快些去,少这里磨磨蹭蹭。”
想是那店家做惯了童叟无欺诚信待客的生意,实在不愿意来和我们提这个无理的要求,可是那几双震慑的拳头和凶狠的眼光,却又让他不得不哭丧着脸来和我们商量:“贵—贵客,这——这您看是不是愿意换个房间,我可以少收房钱。”
“不换!本爷不差这点房钱!”我还未及开口,莫扬已经语调清冷地拒绝了。陶陶脸生得意,重重地点头,极为不屑地推送眼光过去:“我们不换!我家小姐也累了一天了。我们先来的,自然是我们先选,凭什么要让给你们?”
护卫头领霍然起身,直愣愣盯着我们,话却是朝着店家砸了过去:“店家,信不信我拆了你的小店,我家主子可不是好惹的!” 蝶仙重生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