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的她,好像才七岁。
小朝歌被书家的主母,也就是书青青和书以沫的母亲,下了类似于麻沸散的药扔到了西城城边的乱葬场上。
墨色的天空,高高的树枝遮住了黑夜仅剩的月光。
“咕——咕——咕——”
饶是七岁的朝歌素来顽劣、大胆,听见这样从未听过这样的叫声,也生了惧意。
她身上提不出半分力气,没有一丝一毫可以倚仗的资本。
也不知道是怎么的,挂起来的夜风卷起一片一片的树叶,带起了一股又一股的阴气。
“踏——踏——”踩在树叶上的声音和着这样的黑夜,清晰的被朝歌听见。
害怕吗?
害怕。
自己一向与书青青母女不对盘,在书凛的眼皮子底下,不知道过了多少招。如今好不容易因为自己的大意被那人下了药,又怎么会是把她扔在乱葬场就可以解决的事儿呢?
她看向声音传来的地方......
是恶仆?还是野兽呢?
她忐忑的猜测着......
“踏——踏——”
声音越来越近......
映入眼前的是几双破烂的鞋子,脚趾头一根一根的前面露了出来,沾染了黑漆漆的、脏兮兮、长长的指甲,看起来恶心极了。
小朝歌抬头,是几个浪迹街头的小混混。
什么样的混混呢?
穿着充满臭气,肮脏的、灰扑扑看不出颜色的衣服,脸上一团一团的黑,说起话来都是臭气熏天的那种混混。
小朝歌的身子还很软,一身红的半伏在地上,那张微微抬起的、小小的脸蛋虽然沾了些许灰尘,还是可以瞧见明丽的五官。
一群恶心的混混一看见她这般模样,全都惊呆了。
污言秽语......恶心与难受......
小朝歌闭上眼都能听见他们的交谈声。
“哟!这么漂亮的小女孩,我们是不是有福了哈哈哈哈哈哈!”
“红裙小女孩......在乱葬场上被我们......会不会有点......”
“哈哈哈哈,别说写有的没的吓自己了,难不成还会化成厉鬼?哈哈哈哈哈......这女孩虽然年纪小了点,但好在漂亮精致......”
“对啊对啊,再说了,收了钱,我们做这行讲究的是诚信,难道只收钱不办事吗?”
“高三,你别说得那么冠冕堂皇,咦?我还用了成语......”其中有人说话间隙顿了顿,“高三,这女孩这么漂亮,你不就是想......那个那个吗?至于.......”
“屁!王二狗,你也别笑我,难道你不是这样想的?咱们都一样。”
“......”
一群人......
他们笑得很大声,因为乱葬场在西城边上,周围都不建立房屋的,几个人想怎么猖狂就怎么猖狂。
带着一股令人恶心的臭气在小朝歌面前吐露着污言秽语。
这群在西城臭名昭著的混混啊,在乱葬厂上被小朝歌遇见了,就算小朝歌的名节保住了又如何?
残花败柳的名声一旦传出去,谁会在乎是真是假,谁会追寻她的贞洁是否还在?谁还会寻她做妻?
后来呢?
朝歌闭上眼,回忆着......
后来自己回到了书家,被一个男人抱回的书家。
衣衫褴褛,眼角还有泪痕。
那个时候的书家府邸已经建了起来了,可是男人的武功极高,无视书家的所有侍卫,抱着她几个起跃就落在了书凛的书房前。
“书凛!”男人将她放在一旁,声音化作一道线穿过书凛的房门。
书凛什么功力?
在男人落下的时候就察觉到了,那个人刚一说完话,书凛就打开了房门,一眼就看见了身着破红裙,眼挂泪痕的她。
骤然睁大的眼睛,急剧缩小的瞳孔!
暴怒和着急冲破了书凛心底所有的自持和镇定,直接跳起,爆喝一声!
当场就和那个男人打了起来。
朝歌的接受能力一向很强,从之前的画面中出来,见到两个人打了起来,焦急的找了个缝隙拦住书凛,“书凛,是他在一群混混手下救了我。”
打斗声响彻书家府邸,书家的人太多到了书凛的书房前。
书青青母女在这个时间匆匆跑了过来,听到小朝歌的话,直接绕开有些呆愣的书凛,立刻表现出心痛悲伤得不得了的样子,“哎哟,我们的朝歌啊!”
“哪些混混儿这么龌龊,敢碰我们书家的小姐......”
“一定要杀了他们!”
“都死了。”带会朝歌的男人沉声道,“都被我杀了。”
书青青母女一愣,转而愈加悲痛,“可我们的朝歌怎么办咯?以后嫁不出去怎么办啊!”
书青青在一旁同书家主母一唱一和的重复,“姐姐,以后你嫁不出去怎么办啊?”
“啊!我们的朝歌啊......”
“......”
书凛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朝歌的名声......
西荆本就是由粗鄙的部落发展而来,作为首都的西城包含了太多以前的陋习,对女子的不公算是其一。
这样的事,传出去,不管朝歌到底有没有被玷污,都不会有人再对朝歌提一句婚事。
可是书青青母女声音极大,附近的丫鬟那些几乎都听见了,还有一个不知道身份的男人。
这个时候......
苏朝歌晃了晃神,摸着阿笙的脊背骤然温柔了好几瞬,“我欠了书家,所以答应了书以沫三个请求的事儿,其实又何尝不是在还他的恩情呢?”
那个时候,年纪尚小的书以沫从自己的院子里跑到书凛的书房前,一边跑一边喊“我娶!父亲,我娶朝歌!”
书青青母女惊呆了,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哥哥,要娶他的妹妹?
“哥,你是不是不懂什么是娶?”
“以沫,她是你妹妹。你......”
只有书凛看着书以沫认真的问道,“真的?”
书以沫看着小朝歌虚弱的样子,眼里一片心疼,他半身下跪,对着书凛一字一句道,“我知道,朝歌不是我亲妹妹,我可以娶她。”
“我喜欢朝歌,父亲,我不管她如何,我都会娶她。”
苏朝歌摸着阿笙的脊背,“你知道吗?那个时候书凛不敢在公共场合下问我有没有被玷污,书青青母女也不敢问,就怕我没有被玷污......在谁也不知道的情况下,在大多数人,甚至书凛都默认我被玷污的情况下,他站了出来......说要娶我。”
“哪怕他后来毁了约,将我嫁于丞相,我也要报恩啊。”
“若不是他......七岁的我,就已经毁了......”
若不是唯恐以后没人娶朝歌,书以沫娶了她,书青青母女......又怎么会放弃那么好的机会,不去散播她被玷污的谣言呢?
书以沫,我欠你的,就快还完了......
所以,我是可以喜欢别人的吧? 倾城太子祭祀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