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禁而不绝的事儿可多了去,窃以为“禁”之一字实则涵映“禁止”与“严禁”两层,“禁止”的譬如不得于公众场合吸烟喧哗云云,“严禁”面则是不留余地,绝不能做出的,譬如加油站“严禁吸烟”。前者以劝为主,以罚为辅,重要仗赖个人素养,后者则多要涉及上案上刑。本文想论说的,便为“禁止”类的事儿。
先讲讲当事人,即违反“禁止”者,于他们的意识中,吸烟、乱扔乱吐等举实在微不足道,只要不碰犯“严禁”之事,也就没多少顾虑,再不济是被说教一通,并无实质上的损折。长此以往,他们渐养成习,就很难彻底改正了,但他们大都不是凶恶之辈,譬如你对其说:“抱歉,烟味让我很难受,能请你把烟灭了么,谢谢。”他们也会当场赔错,至于下次若何,却又不得而知了。
而时刻遵守“禁止”者,他们对于违禁之人的态度或分别类,譬如有人当众随扔乱弃,甲的反应是厌恶,但仅停留在心上,而不是上前示醒,更别提亲手将之捡拾进垃圾桶了;乙则是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淡漠状;丙居然还真上前给人“擦起屁股”来。似丙这般的人,着实少见,但此类人并非一味获赞,反有人以其为怪,为傻,至于原因,或连嗤讽之本人也未可知。
而当有人乱吐乱啐之时,丙类人则似乎绝迹了,因为十分恶心的缘故,谁还有这“慈悲心肠”帮他处理干净?甲乙两类人则占绝大多数,至于上前提醒该人,呵,连你都嫌恶心,遑论当事人,所以极难成效,总不能让其舔将回去罢,你除却在心里斥骂该人没得素养,还能怎着?
待到了吸烟,这情况可大不一样,因为人尽周知“二手烟”的底细,其确是触犯了不吸烟者的利害,则无论甲乙丙,多少抱有怨言。于是不吸烟者尽力避免与吸烟者同处一室,若撞上自家亲戚朋友吸烟,却不好多说话,但凡外人,或要上前劝阻。只可惜的是,吸烟者的基数太过庞大,于公众场合吸烟的更不在少数,单凭你一己之力,是绝难管得过来的。
这时,要么你少出入一众吸烟者所在,要么求助于管理人员。但对于管理者也有为难,某些场所若绝了烟,则客户量便要骤减,所谓“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的说法,虽不完全适用此处,可正如此,才会有管理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当然,你还能电话举报,抽烟者多半要被罚款,却也可笑,抽烟者买烟要花钱,结果罚款还带交上一笔,就不知这账买给谁。
末的,我想无论乱扔、乱吐、抽烟者,他们的想法是单一且简单的,都以为不足挂齿,但作为遵禁者,却对此分门别态,人之性状,可见一斑。类此之事,唯靠教育宣化来杜减,方是根本,各人先做好各人的,别去违“禁”,且对朋友及家中之人,也要及时行劝,尤对下一代,更要以身作则。我是坚信人们的素质是会愈变愈高的,并且我也能感觉得到。 写意周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