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的文章论及荀卿,他记载说夫子最为称赞颜渊的“智者知己,仁者爱己”一话。我们虽非大仁大智者,可基本的自尊自爱总可以做到,这实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能使我们免去生活中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往大一点儿说,父母养育你至今,十分不容易,倘你自弃自贱,不独是对自己不负责,更是有伤父母亲属的心。
之所以生发出这样的感慨,只因我昨日偶闻一事,是我同窗提起的,大略是他的一位朋友寻他借钱,且一借便是一万元,至于缘由,我听了实在忿忿——这位朋友将其女友弄了大肚,寻钱去堕胎!影似的事儿并不罕见,可我止在新闻或他人的文章里见过,如今是头一回听说身边的实例。
关于这类事儿的评风,盖因女方要承受更多的痛苦,往往定性其为受害者,将归罪于男方。实则两方都无需偏袒,虽然我也讨厌“一个巴掌拍不响”的话,可放在这却是妥妥的。我并不赞成同窗借钱的做法,理应让双方父母出面,俾他们切切底底长个教训,当然,这是处于外人的角度,我亦能理解当事人的心情。
可非得事后晓得麻烦,才来悔不当初,偏去贪图起先那一时之欢,岂不愚哉?!倘你年纪尚小也罢,可以说是出于不懂事儿,或因家庭教育欠缺的无奈,但方今早过了法定成年的岁数,凡事后果都要想想清楚,自己是否一力担待得起?诚然,我并不知晓该朋友家教如何,所以就一般众人而言,我们需得引以为戒。
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这确乎是先贤的大智慧,而非不以为然的空话。即便“血气未定”而性发,安全措施也必要做好的,与其借那一万来,并损身害体,宁从开始时费不多少,这账都不会算么?当然,我倒愿你连这破事儿都别有,更别提这混账。
故在有承担后果的能力,且在不有害他人家庭和身理的前提下,你可以同爱人共赴巫山,春宵一刻,这要说来一般是婚后了。在此之前,无论男女,皆要懂得自尊自爱的道理,尤对于女性而言,红丸可贵,失不复得,怎能随随便便交予出去?封建点说,是贞洁问题;就个人而言,是实在对身心的损害;就家庭来讲,是为不孝——如此不贞,不健,不孝之事,怎能不顾后果地放浪?
而做出此举的男方,不明克制,不思下梢,兴许有一便有二,加害愈深,是不难以预见的。苏东坡早年与友人章惇共游中南山,章惇兴起想请东坡于绝壁题字,东坡临渊而惧,章惇则面不改色,傍绳在身,题字于绝壁,东坡惊了一身冷汗道:“君他日必能杀人。”章惇不解,东坡解释道:“能自判命者,能杀人也。”其后果如东坡所料。籍此作比,能草草不顾后果者,能负人也。
总之,事无对错,只因人的理性的存在,便才有了是非观念,若不是与畜生何异?冀望该当事朋友二人能有所反思,亦诚期诸君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写意周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