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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叫我吗?”啖名脸上瞬间就浮上了一层惊喜,村里的小铁匠也就只有自己,没有其他人了。
啖名的惊喜,一是因为女孩灵灵居然记住了他的。二则是因为灵灵会忽然叫他过去。
没敢耽搁,啖名朝四周望了一圈,确定没有人在关注自己之后,他赶忙朝着女儿的方向跑了过去,两个人在马车的车厢后面碰面了。
“你叫我有事情吗?”红着脸,强压住心里的激动,啖名故作镇定地向着灵灵问道。
灵灵没顾得上搭理他,先看了一眼前边的情况,确定没有人发现自己后,于是便又朝着啖名招了招手,然后自己率先向着旁边的高粱地里走了过去。
啖名不知道她要干什么,挺纳闷的,但却还是乖乖地跟了上去。一边往前走,一边还留心观察着后边大人的情况,不得不说,对于啖名这样从小到大都很乖的孩子来说,这事儿还是挺刺激的。
两个孩子还没有长成呢,身高都不算太高,来到高粱地里之后,低着头的高粱穗便结结实实的把他俩给藏起来了,不仔细瞧根本瞧不见。
中国人种植高粱,已经有几千年的传统了,可以肯定的是,高粱这个东西,肯定比中国这个词儿来的要早的多得多。
据传说,高粱是从古印度那边传到国内的,真假以不可考。但可以确定的是,不论中国的南方或北方,都有种植高粱的传统。
最开始,高粱只是最基本的农作物,是用来食用的食品。但逐渐的越来越多的种植物,列如水稻等等都传入了进来,里面很多的可种植品种,种植效益,也可以说是收成,是要远远超过高粱的。
于是很尴尬的,种植了几千年的高粱,开始逐渐的退出历史舞台。
好在也并没有完全退出,一是因为有很多人喜欢吃这种东西,二就是除了种植效益收成外,高粱还开发出了其他的效益。
甚至这种附加效益,直到今天我们很多人还在用。比方说我们小时候用的那种扫帚,上面带着很多小疙瘩的那种,那就是用高粱穗编出来的。
类似的还有蒲扇、箩筐、甚至一些小工艺品,等等等等,有非常多的种类。其带来的附加价值,甚至比种植农作物本身带来的收成,还要高的多得多。
卧牛村就是这么一个还在种植着高粱的地方,当然不仅仅是为了吃,手工制作的生活用品、草席、草鞋、扫帚、扇子之类的种种东西,他们都会自己用,也会拿出去卖,通常每隔两三个月,镇里面会有人过来收。
价格不算太高,但对于没有什么收入的普通农家来说,也算是一笔额外的收获了,毕竟铜钱总比只能收些粮食堆在仓房里,又怕下雨受潮,又怕虫吃鼠咬来的靠谱多了吧。
因为这种原因,所以村子里面基本上家家都种植高粱,眼前的这一片就是渔民张二叔家里的。前边的小河直接通着海,河流不算宽,也就十几米,但是河水还是挺深的,跑个船什么的没太大问题,所以张二叔把自己家就置在了河边上。
等老者家的房子盖好之后,他们两家就是挨得最近的了,中间只隔着不到三十米的距离。
走到高粱地里之后,看着东张西望的女孩儿,啖名忙向她问道:“怎么了,你找我有什么事儿?”
男孩儿嘛,都是这个样子,心里面喜欢一个姑娘都喜欢的不行了,但是脸上却得装出一副不动声色,甚至很不屑的样子,有些甚至还会故意的去欺负这个女孩儿。
这一点,不论是几千年之后的现代,还是几千年之前的汉朝,人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当然了,啖名他是决计不敢欺负小女孩儿的,所以他只能强装出了一副无所谓,甚至破有些不耐烦的脸孔,只是心里面跳的有多快,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可惜,啖名装出来的这个样子,全都做给鬼看了。
小女孩灵灵那会懂他的心思啊,别说懂了,她根本就无暇理会啖名的心思啊,直接就向啖名问道:“小铁匠,我问你,你们村里有什么好玩的东西没?”
“好玩的东西?”啖名真想回她一句“这村子里最好玩的东西就是我了!”
然而,他也就只能在心里想想,说出来是绝对不敢的,不好意思挠了挠脑袋,摇摇头:“也没觉得村子里面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啊,没有!”
啖名真心不觉得村子里面有什么好玩的东西,所以果断的摇了摇头。
然而,听到他的回答,灵灵却不禁有点儿急了,忙说道:“怎么会没有呢?阿爷说了,村子里面有很多好玩的东西,有小狗、有小羊,有小马,所以我才会过来的!怎么会没有呢?”
“嗨,狗和羊啊,我当什么呢!”一听见这话,啖名做恍然大悟状:“狗和羊那确实有不少,好几家都有,但是小马真的没有,村子里面没有养马的人家。”
众所周知,汉朝的时候,整个关中,以及江南地区,马匹的数量还是非常稀少的。不光数量稀少,质量也比较一般,是那种比较差的驽马,只能干些体力活,拉些东西之类的,打仗是基本骑不了的。
速度太慢,耐力也太差,上战场简直就属于送快递的。
国内真正好的马,国内还是分三个地方,东北这边的马各方面素质毕竟平均,适合于大范围的养殖、装备,燕云十六州为什么重要,就是因为北京、河北这边,那时候能跟东北沟通上,能买到马。
再就是西域的马,汗血宝马的大名想必人人都听说过,速度快,爆发力强,适合于重骑兵冲刺,是战场上的利器。
但最文明天下的,肯定是蒙古马,蒙古族打下的三分之二个亚欧大陆,留下的一片片足迹,足以为这种马证明了。
蒙古马不高也不快不壮,还不会流血色的汗,但有三个优点睥睨天下。
首先是耐力,一匹蒙古马,能够连续快速跑十几个小时不休息,这是除了蒙古马之外,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一种马匹能够做到的。
其次是灵巧,这就很好理解了,就跟人类一样,瘦小的人他肯定比高大的人要灵巧得多。马也是这样,瘦小的蒙古马较为灵巧,比较好操控,骑士在马背上射箭会很容易。
第三个特点还是因为小,由于个小子,所以对人类非常友善,忠诚与主人,并且容易控制。因为容易控制,所以一个蒙古骑兵,就可以随时带着三匹蒙古马一起行动。
一匹乘坐,两匹用来换乘。看过蒙古人打仗资料的都知道,蒙古骑兵是日夜行军的,日行八百里对他们来说不是个玩笑,因为自己能控制着好几匹马,而这些马耐力又很好,所以他几乎就不需要停歇。
留下几个人带队赶路,其他人就绑在马身上睡觉,马累了赶紧就换下一匹,带队的人累了赶忙就换下一波。这种战术真的很无敌,在战场上永远抢占着先机。
可惜,这三个地方,三种马,和汉朝都没有什么关系。甚至于蒙古族这个时期好像还没有出现呢,蒙古马自然更不可能有了。
总之,因为各种各样的关系吧,在这个时代,养马是一件非常不靠谱的事情。谁都知道好马宝贵,但宝贵的东西,真的不是谁都能培育出来的。
所以说,汉朝养马的人家很少,卧牛村更是一个也没有,普遍都是将军或者皇族的庄园里,才会养一些马。
尤为可恨的是,皇族还会将将领们辛苦搞来的北地马给阉割掉,养在后花园里供自己玩乐。至于为阉割掉,一是阉掉的马会更听话。
二一个则是因为阉割掉了,就没法繁殖了,不能繁殖自然就稀少,物以稀为贵,这个道理大家都是清楚的,皇族自然更是十分明白。
至于培育出良马上战场什么的,那就有点儿开玩笑了,上战场永远是卫青、霍去病这些家奴,你见有几个皇子上西域杀匈奴的。
听到啖名回答说没有小马,不可避免的,灵灵的脸上闪过了一丝遗憾。
好在,这个女孩也不是那种特矫情的,虽然没有小马,但是有小羊和小狗就足够了。
“快快,我要去看小狗,你带我去。”小小的失望了一下后,她赶忙对啖名说道,拉着啖名的衣袖就要走。
“去哪啊?”啖名满脸迷茫。
“去看小狗和小羊啊,你快点带我去!”女孩儿开始晃他的胳膊了,套路就跟现在的女孩子撒娇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啖名脸上闪过了一丝为难:“不好吧,你要不跟你爷爷说一声?”
“不要!”灵灵果断摇头:“我是说了,他该不让我去了。求求你了,小铁匠哥哥,你就带我去看看小狗和小羊嘛。”
再次晃胳膊。
女孩而撒娇哀求的声音,真是让啖名整个人都酥了,最后还是没忍住点了点头:“好吧,但咱们俩得快点儿,要不然他们一会儿就该发现了……” 猛鬼宠物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