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贵族与君主
十八世纪时之贵族
当十八世纪时,中古之封建制度虽已废止,而巨室贵族犹享特权。英国、法国、西班牙诸国君主摧残国内诸侯之陈迹兹不多赘。总之至十八世纪时,国内贵族已不若昔日诸侯之负固不服,而多仰君主之鼻息矣。盖昔日之诸侯宣战铸钱,立法司法,俨同君主;今日之贵族则反以得侍君主之巾栉以为荣。诸侯堡垒至是亦已变为别墅。
法国之贵族
法国之贵族与英国不同。不喜乡居而喜居于维尔塞之宫内。盖宫廷生活兴趣甚浓,而近侍君王进身有道也。然因久离封土之故,对于佃户威信渐减;加以管理无方,佃农侧目,益失人望矣。
法国贵族之特权
又因法国贵族有免纳数种国税之特权,国内平民益形侧目。而且因接近君主之故,国内优肥之职每为若辈捷足者所得。又因门第关系夜郎自大,工商诸业皆不屑为。故法国之贵族为数得十三四万人,显然为社会中之特权阶级。尤其不堪者则当日法国之贵族多非昔日封建诸侯之苗裔,大都以金钱贿买而得之。以视世袭之贵族尊卑之价相去甚远;而国人之视贵族亦遂多抱藐视之心矣。
英国贵族之特异
英国封建诸侯堡垒之消灭较法国为早,而英国法律又始终不与贵族以特权。昔日英国君主常有召集国内贵族商议国家大计之举,日久遂成今日之贵族(peerage)。凡贵族有充贵族院议员之权,传其爵于其家子。然其负有纳税之义务及其同受法律之制裁初与平民无异。而且贵族虽系世袭,仅传长子,与欧洲大陆诸国之传其爵位于诸子者异。故英国贵族人数有限。阶级虽异,国人初无侧目之心也。
德国骑士仍类中古之诸侯
至于德国之贵族其地位与中古之诸侯同。盖德国既无中央集权之政府,又无强健有为之君主。其结果则在十八世纪时,诸侯之数尚以百计;壤地虽小,负固如昔。征税、司法、铸钱、统兵,诸权仍握掌中。
国君为贵族之首领
欧洲各国之贵族皆以国君为首领。为君主者类多大权独揽使国民无参政之机,而暴敛横征每致国民有交困之象。宫廷宏大,费用浩繁,岁入取诸国民,大半为权奸所中饱。而且君主得以无故而逮捕人民,任意生杀,不过为国民者多归咎于朝廷之权相,故对于君主仍甚忠敬也。
君主之尽职
实则当时欧洲各国之君主功业甚盛,实有可敬之道。如封建制度之废止君主之力也。国内纷争之终止亦君主之力也。中央官吏遍驻国中,商旅往来安然无虑。修筑孔道,整顿币制,通商惠工,提倡学问,巩固国基,组织政府,卒成今日之民族国家,亦何莫非君主之力耶?假使封建之制不废,诸侯独立之象犹存,则民主精神与政治平等恐永无实现之一日。不过当日君主仍愿与贵族合群,每置国民之利害于不顾也。 近世欧洲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