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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

灵枢解难 彭荣琛 9061 2021-04-06 13:51

  【新解】

  故邪与伏邪

  本篇所说的故邪,是指已经留存于体内的邪气。由于故邪长期留存体内,正气不能完全排出邪气,邪气也不能战胜正气,故其症状表现很轻微,平时一般感觉不出来,患者一般不会主动求医。但是邪正斗争不会因此而停止,一旦有新的邪气引动故邪,而正气也因长期抗邪,可能出现一时性削弱,则会突发疾病,由于新故二邪合力,所以症状很重,甚至有生命危险。这种认识,后世医家发展为伏邪概念,对温病学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所谓感冒病,比如SARS病毒引发的感冒,就有此虑,值得我们重视和深思。

  伏邪概念是指外邪进入人体后,不立即发病,邪正在体内进行着一场隐蔽的斗争(此时人体貌似健康),在以后的某一个时期,由于正不胜邪而发为疾病,这种疾病在温病学中称为伏气温病。其病因包括外感六淫及疫疠之邪,其症状主要表现为起病急骤,津伤热炽,以及神昏谵语,病情较为危重。伏邪概念源于《内经》而在温病学中成熟。近代免疫学的研究,为进一步加深对伏邪的理解提供了帮助。可以认为,伏邪学说和免疫学说之间有不少相似的地方,值得进一步研究(伏邪学说与体质学说,是研究人体内环境变化的两种重要学说,是相关、相辅的,有区别但没有明确界限。假若从免疫学的角度看,体质学说与非特异性免疫更为接近,伏邪学说与特异性免疫更为接近)。

  (一)古代文献中的“伏邪”概念

  1.历代医家对伏邪的几种不同提法

  伏邪概念萌芽于《内经》。如在《素问·生气通天论》中有:“冬伤于寒,春必温病”,以及本篇所谓“故邪”的记载。《素问·金匮真言论》说得更具体一点:“失精者,身之本也,故藏于精者,春不病温。”把“伤寒”与“不藏精”作为引起“伏邪”的诱因,把“春必温病”作为“伏邪”的结果。后世医家对这种思想进行了说明、补充和发挥。《伤寒论·伤寒例第三》认为:“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应指《难经》‘伤寒有五’中的广义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暑病者,热极重于温也。”《伤寒论》中把“伏邪”称为“伏气”(如《伤寒论·平脉法第二》:“师曰:伏气之病,以意候之,今月之内,欲有伏气。假令旧有伏气,当需脉之”)和“伏寒”(如《伤寒论·伤寒例第三》:“从立春节后,其中无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壮热为病者,此属春时阳气,发于冬时伏寒,变为温病”)。我认为《伤寒论》中所谓“两感于寒”的病,可以理解为伏邪温病,即先有寒邪入内,成为伏邪,又经外感引动伏邪为病。“伏邪”致病包括“伏邪温病”和“新感引动伏邪为病”两种,前者病情较急、较重,危象环生,治疗比较困难,但此类病人较少;后者病情较轻,多有先兆或发病初期较轻,此类患者较多,治疗可能获得较好的疗效。但与新感温病比,无论是伏气温病或新感引动伏邪为病,治疗上都有一定的难度,而新感温病的治疗效果要好得多。

  朱丹溪提出了“伏阴”说,《格致余论》中有:“世言夏月伏阴在内,此阴字有虚之义。”阐述了夏月机体阳气外应致阴虚于内的体质变化。

  王安道提出了“伏热”说,如:“温病不得混称伤寒,因伏热在内,虽见表证,惟以里证为多。”这种属于温病引动伏邪而成的表轻里重证。

  何廉臣提出了“伏火”说,如:“凡伏气温热,皆是伏火。”

  汪石山以“伏气”来区分新感温病和伏气温病。如:“伤寒至春而发,不感异气,名曰温病,此伏气之温病也;不因冬月伤寒而病温者,此特春温之气,可名曰春温,此新感之温病也。”汪氏对异气在伏气发病中的作用缺乏认识。

  吴鞠通对伏气温病进行了分类,如:“伏气为病,有春温、冬咳、温疟。”

  薛瘦吟对伏气温病进行了分证,如:“伏气有二:伤寒伏气,即春温夏热病;伤暑伏气,即秋温冬温病。”

  雷少逸从伏邪与新感的关系上将伏气温病分为五种:即春温、风温、温病、温毒、晚发。使伏邪概念更趋清晰与完整。

  蒋问斋《医略》中比较明确提出了“伏邪”一名,使伏邪温病的概念更为清楚。

  2.对外邪内伏原因的看法

  赵献可认为是人体受邪之时,正气不虚,虽不能驱邪外出,邪亦不能立即为患,故暂时伏于体内,形成所谓“伏邪”。如他说:“其人素有火者,冬时触冒寒气,虽伤而亦不甚。惟其有火在内,寒亦不能深入,所以不即发。”

  柳宝诒认为肾气内虚是招致外邪内伏的原因,如他说:“再寒邪之内伏者,必因肾气之虚而入。”这就进一步强调了,内因的虚弱是酿成“伏邪”的原因。

  喻嘉言进一步分析为三个原因:一是冬伤于寒,二是冬不藏精,三是既有冬伤于寒又有冬不藏精,从而招致外邪内伏。如柳宝诒《温热逢源》说:“喻西昌《尚论后篇》,专论伏气发温之病,分为三例,以冬伤于寒,春必病温为一例,谓寒邪之伏于肌肤者;以冬不藏精,春必病温为一例,谓寒邪之伏于骨髓者;以冬不藏精冬伤于寒为一例,谓内外均受邪,如伤寒两感之证。”

  3.对外邪内伏部位的看法

  (1)伏于肌肤:

  ①赵献可:“寒邪伏藏于肌肤。”②吴又可:“寒毒藏于肌肤。”③叶天士:“藏于肌肉之中。”

  (2)伏于募原:

  吴又可:“募原谓瘟疫伏邪之所。”

  (3)伏于血气:

  章虚谷:“伏于血气之中。”

  (4)伏于少阴:

  ①叶天士:“昔人以冬寒内伏,藏于少阴。”②柳宝诒:“故其伏也,每在少阴。”③章虚谷:“冬感伏于少阴。”

  (5)伏于骨髓:

  《医家四要》:“倘寒不即发者,藏于肌肤或藏于骨髓。”

  虽然这些看法不一致,但较多人趋向于伏于肌肤与伏与少阴之说,雷少逸曾解释说:“其藏于肌肤者,都是冬令劳苦动作汗出之人;其藏与少阴者,都是冬不藏精,肾脏内亏之辈。此即古人所谓最虚之处,即是容邪之处。”

  如何从症状表现上区分伏邪的原因和部位呢?雷少逸说:“试观病势由渐而加,其因于劳苦者可知。一病津液即伤,变证迭出,其因于冬不藏精者又可知。”

  4.对伏邪发病的看法

  (1)发病方式

  伏邪至春而发,可因新感引动而致,亦可因自身化热而外发。如雷少逸说:“至春阳气开泄,忽因外邪乘之,触动伏气乃发。又不因外邪而触发者,偶亦有之。”章虚谷称前者为虚证,后者为实证。如他说:“冬寒伏于少阴,郁而化热,乘春阳上升而外发者为实证……其由内伏发外者,又有虚实二证。”

  (2)发病途径

  伏邪外出为病时,一条最主要的途径是:首先在少阴发动,途经少阳而达阳明。如柳宝诒说:“伏邪化而为热,由少阴而外发。”张石顽说:“温邪之发,必由少阳。”陆九芝说:“热病必发于阳明。”因为邪伏于少阴,郁而化热,热性向上向外,就已具备了外发的条件,时至春天上扬生发之气已动,与郁热之性相合,故引动“伏邪”从少阳经而发,至阳明多气多血之经,正是正气最强盛之处,于是邪正斗争达到高潮,故热象大现。所以说,伏气温病发生,很快就可发展为里热证。

  5.伏气温病与新感温病不同之处

  根据黄星垣先生(笔者注:重庆中医研究所,现代中西医结合专家)的总结为如下四点:①伏气温病受邪后不即发,而新感温病即发;②伏气温病无表证(新感引动伏邪者则可有表证);③伏气温病自里出表,新感温病从表入里;④伏气温病变化迅速,变症迭出,新感温病变化较慢。

  综上述可见,伏邪的概念还是比较清楚、明确的,这给我们进一步研究伏邪,提供了最坚实的基础。

  (二)伏邪概念的历史价值

  1.伏邪概念的明确与运用,在温病学成熟与完善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1)在认识疾病上的运用:

  如叶天士说:“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可以说“逆传心包”不但指新感温病而言,还含有伏气温病之意。心包代心受邪,心为手少阴经,少阴为邪伏之地,所以逆传心包可指新感犯伏邪之地,说明伏邪之处,容易导致新感入侵,而且这种传变,又属于逆传,说明其传变与一般卫气营血的规律不同(卫气营血相比之下为顺传,说明温病发展,从新感的角度上说,一条是温邪犯肺后顺传,此即为新感温病;一条是温邪犯肺后逆传,此为新感引动伏邪)。逆传的产生,除了外感十分强大或正气十分虚弱之外,应包括伏邪的因素在内,见图12。

  图12 温邪侵犯人体传变示意图

  吴鞠通说:“伏气为病,如春温、冬咳、温疟。”而“温疟始受在肺,逆传心包络。”可见吴氏认为温疟属于伏邪所致,而其传变亦是逆传心包络,与叶天士的看法相为呼应。根据这种认识,可以对新感温病和伏气温病进行区别。

  (2)在制方治疗上的运用:

  如辛凉平剂银翘散,不但是针对新感温病而设,亦寓有治疗伏气温病之意(笔者注:银翘散的主药,曾有以荆芥、薄荷为君,亦有以银花、连翘为君者,看来前者主要指新感温病而言,邪在表当表散之。后者指伏气温病而言,温邪在里当重清热。从其服药分轻重法来看,亦有此意)。在该方的《方论》中,吴氏自释道:“可见病温者,精气先夺,此方之妙,予护其虚,纯然清肃上焦,不犯中、下(说明邪原在中、下,现邪已外出,中、下无邪,故不犯中、下),无开门揖盗之弊,有轻以去实之能。”①所谓“精气先夺”者,乃与“藏于精者,春不病温”相对而言。②“予护其虚”与“不犯中、下”相比,可见虚在中、下。而中、下不是新感温病所犯之地(首先犯肺后顺传为新感),可见指伏气温病。

  吴氏以三焦论温病,故“伏邪”所伏的少阴属下焦,今伏邪外发,故下焦少阴虽为正虚,却是无邪之地,故重在去邪实之时,不必犯中、下焦,去邪实即为护虚。

  银翘散清肃伏气里热的含义,还可在加减银翘散中得到证实。加减银翘散是宗银翘散化裁而来,虽变而不离其法。加减后用以治疗伏气温病“逆传心包,其受之浅者”,以达到“领邪出卫”(笔者注:其受之重者,可用安宫牛黄丸)。

  可见制方上运用了“伏邪”的概念。也因此银翘散虽为辛凉平剂,有表散之功,却独取银翘等清热解毒药立名,其含义是颇为深刻的。

  2.伏邪概念的建立,加深了对疾病发生、发展的认识

  外邪侵犯人体形成了伏邪之后,即在体内展开了一场隐蔽的邪正斗争。斗争的变化,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季节、气候、外邪等,但主要还是取决于正气强弱的变化。正气若能不断增强,最终能驱邪外出,或灭邪于体内;若伏邪不断增强,损伤正气,或正气不断减弱,使伏邪能力增强,则最终可能外发为病。这就说明同样是“冬伤于寒”,既可发生“春必温病”的转归,亦可安然无恙。“春必温病”说明患了伏气温病者,一定是“冬伤于寒”之故,而“冬伤于寒”则不一定发为伏气温病。可见“伏邪”概念强调了内因在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对“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之说进行了深化和补充。因为“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只说明正气的虚实变化与外邪内犯的关系,即表虚易招致邪犯。而“伏邪”概念进而说明了外邪进入人体后,其变化与正气强弱的关系。结合以上二者来看,说明未病之时需注意正气的保护以防病,既病之后,亦要注意正气的保护以祛病(笔者注:包括有明显症状的病和没有明显症状的病)。这一思想明确了防治疾病的内容,深化了对疾病的认识。

  3.伏邪概念的运用,使治疗学趋向系统与完善

  由于历史的原因,历代医家重寒轻温,治疗外感热病上,主要是依据《伤寒论》的方法,吴鞠通曾指出:“温病最善伤阴,用药又复伤阴,岂非为贼立帜乎?此古来用伤寒法治温病之大错也。”就是被誉为“热病主河间”的温病先师,虽然认识到“此一时,彼一时,世态居民有所变,天以常火,人以常动……内外皆扰,不可峻用辛温大热之药。”而主张用辛凉双解法,但亦苦于没有一种成熟的说理工具,对这种现象和方法进行恰如其分的解释(笔者注:因新感温病初起与伤寒病表证鉴别较为困难,不如伏气温病之明显。以伤寒法治温病的危害来说,伏气温病受害最显。犹如近代用银翘散治一切感冒一样,均能取得一定疗效,容易把伤寒表证与温病初起混为一谈),而“伏邪”概念的运用使治疗学别立一帜。

  (1)伏气温病初起,宜清解不宜汗解。因为伏邪化热外发,是由里出表(笔者注:这个表,不是指太阳之表,而是深浅比较而言),所以起病之时用辛温之剂疏表汗解是属南辕北辙,不但对外发之邪毫不起祛杀作用,反而易使表气受伤,助长里热迅速外出,使病情更趋险恶。所以应用清解法。试将伤寒正剂麻黄汤与温病第一方银翘散加以比较就可见一斑。麻黄汤中麻桂合用,辛温峻汗,得汗而止后服,是以发汗为手段达到祛表邪的目的。银翘散内辛凉清解合用,重用银翘,不以得汗为准,而以清热为主。这就比单用新感温病需要清热的解释更有说服力。①因新感温病邪在表,应表散重于清解,若强调清解,则较勉强。②近代有人从杀菌的角度出发认为银翘散主要用于杀菌,所以治感冒。其实不然,根据本人治疗近20例的发热病人,化验说明,伤寒病血象偏高,温病病人血象偏低,主方治疗均能痊愈。说明麻桂亦能起到杀菌作用,无论这一作用是间接杀菌还是直接杀菌,其结果是一样的。③因此可以推想,汗解法在新感温病的治疗中,只要使用不过分,也可有一定的疗效,也许古人寒温混治与此有关。

  (2)温病治疗法在救阴。因为“伏邪”久伏体内,在邪正斗争过程中,已经逐渐化热伤津,至正气一虚,“伏邪”外发,内热燔灼,津液更加受伤,津伤与热盛形成恶性循环,左右着疾病的进退。所以治疗温病之时,为了打乱这种恶性循环,自始至终都得注意分析和掌握津液的变化,十分重视养阴救津,以使清热法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从银翘散的清热救津到白虎汤的清热生津,从清营汤的清营护阴到加减复脉汤的养阴息风,无一不把清热与养阴当成治疗中的两大要点。清热以驱邪,养阴以扶正。用药之法虽随邪正斗争的变化而变化,但从温病的全过程来说,救阴是主要的。这就比单用新感温病的发展来强调救阴更有说服力,因为新感温病只能从热邪伤阴这个角度解释,还不能说明伤阴程度的严重性。王孟英说得好:“实其阴以补不足,此一句实治温热之喫紧大纲。”所以温病学家无一不把救得一份阴液,看成是存得一份生机的攸关大事。

  (三)“伏邪”概念的现实作用

  伏邪概念虽然源于“冬伤于寒,春必温病”这一想法,但我们不要简单理解为仅仅是冬天受了寒,到春天发为温病。从古代著作言简意赅的角度出发,对“冬伤于寒,春必温病”亦可作广义解释。可以说“冬”与“春”仅仅是从病因和时间上举例而言,用冬寒说明人体在某种特定的气候条件下感受了外邪,用冬春的关系说明发病的大概时间。即:①伏邪是人体受外邪后邪伏于体内形成的;②伏邪发病的时间较长。因此可以认为,只要是在特定的环境下感受了外邪,一年四季均可有伏气温病的发生。如《素问·生气通天论篇》:“春伤于风,邪气留连,乃为洞泄;夏伤于暑,秋为痎疟;秋伤于湿,上逆而咳,发为痿厥;冬伤于寒,春必温病。”吴鞠通所说的伏气温病有春温、冬咳、温疟。冬咳发于冬,可见伏邪除造成春病外,还能引起夏病、秋病、冬病。结合《难经》所说“伤寒有五”的广义伤寒,那么伏邪概念就不仅能运用在温病学中,还可引申到广义伤寒之中,进而引申到内科杂病之中。

  1.伏邪所致疾病病情举例

  (1)伏气温病:

  比如同样是脑炎病毒感染,有人表现出轻型,有人表现出暴发型。从症状表现上可以看出,轻型往往和新感温病的描述相同,暴发型往往和伏气温病的描述相同,其中可有多种原因,如机体的易感性,外邪过分等体质因素,也应包括伏邪因素。如同样是受寒,有的转化为大叶性肺炎,有的人却不出现病状。又如流行性出血热,即使在流行季节也具有散发性,这些情况的产生应与伏邪有关。

  (2)慢性疾病与外感的关系:

  比如素有哮证的患者与素有寒湿痹证的患者,平时均可不表现出疾病,没有明显的症状,一旦受寒邪,前者易表现为肺系症状,后者易表现为经络症状。这说明,邪入之处,即正虚之处;而正虚之处,即邪伏之处。邪伏的部位不同,新感引动而致的病情和症状也不同。

  (3)相对稳定的病变与正气强弱的关系:

  如肺痨病在病情相对稳定的时候,可不表现出任何症状。但是邪正斗争并没有因此而停止,一旦正气虚弱,相对稳定被破坏,伏邪外发,肺痨病的症状就会出现。

  (4)隐形因素与外因的关系:

  如根据大量实验性白血病资料来看,白细胞病毒可能存在于许多正常小鼠中,并可代代相传,而对宿主无任何影响,但是它具有危险的潜力,一旦环境改变,有利于其活动时,就可能引起被寄生细胞的迅速增生,于是“伏邪”外发,产生白血病。另如红斑狼疮和一些癌症,也有这种表现。

  2.伏邪的共性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伏邪所致疾病的表现千差万别,错综复杂,但其要点是一致的。①机体之内,可因某种原因(一般是外因)诱发和产生“伏邪”,在一定的条件之下(主要是外因的改变,如冬寒内伏到春天,由于气候的影响,生发之气增长,使其化热外发,或新感引动伏邪)造成伏邪病变;②伏邪产生之后,在体内进行着隐蔽的邪正斗争,患者无明显的自觉症状。

  总之,“伏邪”既是一种致病因素,又是一种说理工具,我们既要弄清“伏邪”的实质,尤其要弄清在现代科学中所具有的内容,又不要纠缠于古人对“伏邪”看法的具体考证。如“伏邪”从何处而入,藏于何处,“伏邪”如何进行寒温转化等。

  另外,由于“邪”与“正”各有其繁杂的内容,所以“伏邪”的种类、性质及其发病表现也就十分复杂,但由于其共性的存在,时至今日,就有可能把它作为中医生理、病理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加以整理、提高。正式运用于中医的说理之中,以指导临床。这对于形成统一的中医理论体系是有意义的。 灵枢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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