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的社会责任
艺术家的社会责任
大家反映,这次全委会开得比较好。钟历国同志刚才做了小结,我不再重复。我在小结后发言,表示会议已划句号,我的发言,姑妄言之,不足轻重。
在上次主席团会上,取得共识:全委会总结和布置工作,要研究文艺形势,也就是研究文艺现状,文艺家的思想动向,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要只就事论事。同时,会议时间短,既然已有书面材料,就不再照念,报告人可丢开稿子,谈些情况和问题。厉国同志这样做了,大家反映不错。
为了帮助大家思考文艺现状,会议印发了马识途马老的《文学三问》,马老今年九二高龄,是老革命老作家,我们省文联的名誉主席。马老谈了他的一喜、一忧、一愁、一惧,提出三问:谁来守望我们的人文终极关怀的文学家园?谁来保卫我们文学的美学边疆?谁来坚持我们在马克思主义光照下的社会主义主流意识?这篇讲话,《四川文艺》报在去年上半年首发,头版头条套红,传至北京,引起重视。新华社摘要发了通稿,《人民日报》记者又为此采访马老,刊登在该报上。《人民日报》(海外版)也两次刊登《文学三问》摘要。
联系到我省的文学艺术家和省文联,我的感想颇多。
今天中午,我偶然翻到十三年前为省文联成立四十周年写的一篇短文《不惑之年的期望》。其中谈到:“文联的根本任务是发展文艺生产力,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创作,简括为‘出作品,出人才’。”现在,有时提“出精品,出人才”。出精品,谈何容易?没有广大群众认可,没有较长时间的检验,轻言精品,难以成立。无非是电视广告,动辄“驰名全国”的产品,人们却闻所未闻。有了作品,再“千锤百炼,精益求精”,更合乎实际。
要坚持“出作品,出人才”,会受到许多干扰。
新中国成立后,出了许多优秀的文艺家和受群众欢迎的作品。但各种政治运动伤害了许多文艺工作者。阶级斗争为纲,极“左”思潮发展,最终导致史无前例的“文革”:所有文艺作品均被打成“封、资、修”,全国只有八个“样板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思想解放,实事求是,创作环境逐步宽松。文艺创作又开始繁荣起来。记得80年代,省委宣传部看文艺创作或演出,只要不违背宪法,不搞格调低下的东西,都允许存在。当然,这是底线,目标是多出能鼓舞人前进的优秀作品。
改革开放为文艺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我在那篇短文里曾说:“面临新的形势,既要大胆探索文艺产品如何走向市场经济的新路子,又不能完全为市场所左右。”原因很明确,精神产品既有商品的属性,又有意识形态的属性。小平同志一贯主张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正是这样,马老为文艺创作中出现的某些低俗化的倾向,感到忧心。很多人有这种忧心,马老讲出了大家想说的话。这些低俗化的倾向,也出现在某些面向市民的大报上。它们实际上在影响市民的价值观和趣味性的取向。
这几天,中央一台在播放电视剧《乔家大院》。剧中的清朝晋商提出的经营方针是“义·信·利”。主人公乔致庸提出谁为他的字号赢得“诚信”就奖励谁,而不单看利润多少。这是很可贵的职业道德,体现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现在有些人,只追求钱,为了钱做假广告,卖假药卖假酒,坑害人民。可惜没有在报刊上看到这方面的评论,反而看到有些记者问女主角蒋勤勤是否与男主角因演戏“撞出火花”,进而相恋?蒋勤勤回答:“有些媒体很无聊。”这个批评实在中肯。
前不久,我为卢子贵同志的散文集作序,赞扬他的社会责任感,其中举了一个旧例:十几年前,我的小外孙去吃肥肠粉,吃到第四碗时,老板就坚决不卖给他了,说吃多了对他肠胃不好。这也是社会责任感。一个卖肥肠粉的老板尚且如此,文艺家能没有社会责任感吗?
有些人回避社会责任感。任何人都不能离开社会生活,人们的文艺创作,只要他公诸于众,他就要考虑自己对社会的责任。这也是文艺家应有的良心。当年有人买鲁迅的书,鲁迅接过这位青年拿出带有他体温的钱,深受感动。以后鲁迅提笔写作时,总要想起这件事,深感责任重大,不敢轻易下笔。在这方面,鲁迅是最好的榜样。
文艺的目的是为了使人变得更好。我们是各个门类的艺术家,作为艺术家,既要有一定的艺术成就,更要坚持“二为”方向,努力创作能鼓舞人前进的作品,两者不可缺一。我们需要不断加深理解。不能空讲“二为”方向,空讲“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不联系实际。今天中午,看见一条消息:若干全国著名曲艺家,包括刘兰芳和姜昆等,联合签名不创作和演出媚俗作品。我相信四川的文艺家也有这种良心。
马老的三问:谁来守望我们的人文终极关怀的文学家园?谁来保卫我们文学的美学边疆?谁来坚持我们在马克思主义光照下的社会主义主流意识?这个问题涉及的面很广。作为文艺工作者,我答该全国的文艺家来守望、来保卫、来坚持,我们四川的文艺家更该义不容辞。
以上,也是我读马老《文学三问》的部分感受。
2006年2月28日 四川省文联主席李致作品集(全5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