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ECMO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第三节
ECMO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目前ECMO技术主要应用于可逆性的心肺功能衰竭的支持治疗。对于呼吸机械通气支持无效的患者和出现气压伤等机械通气并发症的患者,可以采用ECMO氧合或者联合应用ECMO治疗,为心肺功能的恢复赢得时间。
ECMO的适应证:①各种原因引起心跳呼吸骤停;②急性严重心力衰竭;③急性严重呼吸功能衰竭;④各种严重威胁呼吸循环功能的疾患,包括:酸碱电解质重度失衡、重症哮喘、溺水、冻伤、外伤、感染;⑤无心跳供体的脏器保护等方面,也有其特殊的应用价值。
禁忌证:①高龄(>80岁);②禁忌抗凝者;③肿瘤终末期患者;④多器官功能衰竭综合征;⑤潜在的中重度慢性肺部疾病;⑥中枢神经系统损伤;⑦无法控制的感染和出血;⑧移植物排异反应;⑨重度免疫抑制。另外,在应用ECMO前有不可逆转的疾病和机械通气较长(>10天)等也不适于ECMO治疗。 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