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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赌约事关家族的前途,不可能不慎重。
尽管这四个美婢看起来娇娇弱弱,不像是有威胁的样子,但俗话说得好,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人家既然敢提出来肯定是有一定的把握的。
陶寿长看向曹建云道:“贤侄,你看这事儿……”
曹建云想了一下,缓缓地说道:“恐怕不赌也不行。我们四人比起其他师兄弟来,虽然不敢说一定就胜过他们,但最少也是在伯仲之间。如果我们不成,那就只有请师尊出马了。”
接下来的话曹建云没说出来,但陶寿长闻弦歌而知雅意,已经完全明白了他的意思。
不错,陶仁的确是答应回归家族了,但这种回归是以陶寿长卑躬屈膝为代价的。说白了,在这件事上,陶仁掌握着完全的主动权。
要说让陶仁随手给家族帮些小忙,那当然没问题。但指望他为家族出生入死,那可就太天真了。
如果“四虎”不敌四美婢,陶家唯一的应对之策就是投靠陶仁,避居湘州。
要不然,陶家如何对付崔家的,人家不介意再还回去。
所以说,这个赌约从本质上来看,不过是把双方的明争暗斗摆到明面上来了,想要一赌定输赢。
虽然看起来随意了一些,但实际上即便陶家不肯赌,最终的结果也不会有什么两样,无非是耗时更长付出的代价更大而已。
至于四对四的结果是平局咋办?那还用问吗,这说明双方的实力相当,那就继续维持原状呗。
想到这里,陶寿长回答道:“那就依王中郎所言,四局定输赢。”
双方商议已定,就在陶寿长的引领之下,来到了一个练武场内。陶家世代习武,这种场地倒是不缺。
为了旗开得胜,首先出场的是“四虎”之中实力最强的曹建云。他已经修炼到炼气巅峰境界,至精至诚,炼了一口本命飞剑。就是对上修为比较弱的金丹修士,也不是没有机会战而胜之。
至于薛刚这边呢?三爷随手一指,道:“春兰,你去会他一会。”
春兰脸上有些惧意,道:“婢子倒不是怕他,但此人的那口飞剑实在太厉害,恐怕会丢了主人的颜面。”
“那有何难?你把此物拿去,担保能够让他的飞剑徒劳无功。”
薛刚拿出来的东西可实在太缺德了。
他从“荟宝阁”拿了一百多件灵器,即便自爆了几十件,那还剩下几十件呢。能让皇家珍藏的宝物岂是等闲?按说随便拿出一件来就算是对春兰的大力支持了。
然而,还是那句话,薛刚人称“通城虎”,可不是“君子剑”,他作起弊来毫无心里压力。
为了万无一失,薛刚拿出来的是一件得自地宫的本命法宝——神木蛊王鼎。
想当初妖道谢贯丘见了此物都垂涎欲滴,可见它着实威力无穷。
当然了,要用此宝取胜,还有两样碍难之处。
其一,现在神木蛊王鼎是薛刚的本命法宝,春兰实际上无法使用。
其二,神木蛊王鼎厉害就厉害在能够培养收取蛊虫,但在地宫里待了那么长时间,没有主人温养,什么蛊虫也该死光了。
不过,实际上呢,这两点都不成问题。首先,薛刚就在不远之处,可以代为操控此宝。谁规定主人一定要拿着宝物才能操控?
其次,神木蛊王鼎收了谢贯丘一次蛊虫,这次整好借花献佛,让曹建云尝尝元婴修士的手段。
所以,这场大战,名面上是春兰对曹建云,实际上却是谢贯丘与曹建云放对。
元婴VS炼气。
除非曹胖子是天帝的亲儿子,否则战斗的结果就不可能有任何悬念。事实证明,天帝还是比较洁身自好的,没有四处留情。
还没等曹胖子放出飞剑来呢,一股黄云已经出现在了春兰的头顶上成形。仔细看去,这朵黄云实际上是由一个个细小的蛊虫组成,个顶个的恶形恶状,似乎想要择人而噬。
春兰眉目流盼,左手叉腰,右手冲着曹建云一指,娇憨无比地说道:“给我咬他!”
“别!别咬!我认输。”
曹建云接受过系统的修行传承,一见这些蛊虫就知道绝对不是自己这点道行所能惹得起的。虽然说没打就认输实在是憋屈了一点,但再憋屈也比成了蛊虫的口中食好吧?
薛三爷也不是要赶尽杀绝,既然曹胖子已然认输,他也就不以为意,当即把蛊虫召唤了回来。
“这个宝物好……”春兰眉开眼笑,十分大度地把神木蛊王鼎交到了夏荷的手中,道:“下次你上!”
“那可不成。”曹建云赶紧道:“王中郎,您的美婢公平比试赢了我们,我等愿赌服输。但她们拿着您赐予的宝物取胜,是不是……那个……”
“怎样?”
“有点仗势欺人的嫌疑?”
“呃……”薛刚也知道自己这事做得不大地道,脸上微微一红,死鸭子嘴硬道:“可是你们几人都有灵宝在身,我这几个丫鬟却只能赤手空拳。这同样不怎么公平吧?”
“就是,就是。”春兰接话道:“我就不信,你炼制这把飞剑的时候,师尊没有帮过忙?就算真的没帮过忙,他总指点过你炼器吧?你有师尊帮助炼成的灵宝我却没有,那不成了你仗势欺人了?”
“要不这样……”曹建云苦笑道:“这一局就算崔家获胜。不过下不为例,咱们后面的对战约定不可使用任何灵宝,只用普通的宝剑对敌。不知王中郎以为如何?”
薛刚点了点头,道:“没问题,就依曹兄所言。”
薛刚之所以答应曹胖子所言,当然不是因为对这伙狐狸精有多大的信心,他是对自己作弊的手段有信心。要是真的狐狸精们真的不敌,说不得自己也只能化身为随身老爷爷了。
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这帮狐狸精还真给他长脸,准备的手段完全没用上。
狐狸精这边第二场出战的是夏荷,此女身量颇高,就是比起薛刚来也仅仅低了半个头,在众妖之中算是鹤立鸡群。
狐狸精嘛,肯定是有着一副绝好的皮囊。除此之外,她还亭亭玉立,面若寒霜,有一股冷艳的气质在身。足以撩拨起无数男人的征服欲。
侯景云就是这些男人中的一个。
如果让他在四美女婢中选一个的话,他肯定会选夏荷。
眼见着自己最中意的美人出战,侯景云顿时忍不住了,主动请缨。
“哈哈,小美人儿,你这模样儿天上少有地上难寻。原本就应该养在富贵的宅院中,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你家主人却让你出来和人打打杀杀的,实在是不解风情之人。跟了他,你算是明珠暗投了。”
“哦?莫非奴家跟了你才算是有了良好的归宿?”
“小娘子有眼光,虽然我长得是差了一点,但再差也比你家主人强不是?他那一身肥肉,少说也得有二百斤,小娘子你受的了吗?还有更重要的,哥哥我怜香惜玉,知情知趣。”
“哼,没看出来。”
“没看出来不要紧,你自己看看,看看,看看我的眼睛,它是多么的真诚……”
春兰凝神看去,但见侯景云眼中精光一闪,散发出了一股奇异的魅力,似乎把自己的心神都吸引了过去。
侯景云虽然师承陶仁,但他还有奇遇。在这场奇遇里,他得到了一项邪术,可以通过眼睛,控制人的心神。他靠这种邪术,很是祸害了一些大姑娘小媳妇。
因为陶仁得的是女娲娘娘的道统算是名门正派,所以侯景云平时只敢暗中害人,从不敢让大家知道他身怀此术。
不过今天,夏荷实在是太漂亮了,他色令智昏,实在顾不了那么多,还是冒着生命的危险把此术用了出来。
最后的结果……那当然是撞在铁板上了。
要论这种魅惑人的手段,什么秘术能够和天狐一族的天生异能相提并论?
侯景云的所为简直是在鲁班面前掉大斧,关公门前耍大刀!
在他的感觉中,不仅夏荷中了自己的秘术,而且后面的几战,都是自己出马,一下子就收了三位绝色佳人。
陶寿长非常高兴,当天晚上就给自己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洞房之中,环肥燕瘦,三美的风情各不相同。但无论哪种风情都是那么让人迷醉。当即一床四好,胡天胡帝起来。
自己大发神威,把三位佳人打了个大败亏输连连求饶……
“侯兄弟快醒醒!侯兄弟快醒醒!”忽然,有人猛击洞房之门,与此同时还在外面高声喝喊,吵得让人心烦意乱。
“别打扰老子……”侯景云不耐烦地大吼一声,却发现自己的声音异常沙哑。
怎么回事?
眼前的场景一变,侯景云发现自己还在演武场中。不仅如此,自己满头大汗,浑身无力,胯下湿漉漉潮乎乎,似乎灵力也运转不灵。
事到如今,侯景云岂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当即恶人先告状道:“你……你竟然用了魅惑之术!邪魔妖道,人人得而诛之。” 反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