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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锷当然不希望薛刚为礼部侍郎,无论大周还是大唐,都没有文高武低的臭毛病,讲究的是出将入相,文官武官差别不大。
千牛卫中郎将不过是四品武官,而礼部侍郎却是三品文官。
四品和三品别看只差一品,实际上却几乎有着天壤之别。
一般来说,官员中有两个品级最难跨越。
一个是六品到五品,跨的过去,就成为朝廷的中级官员,跨不过去,那不好意思,就只得算低级官员。
另外一个就是四品到三品,只要跨过了这道槛,就成为了朝廷的高级官员。
张天锷至今还是无品无级的“京僚大帅”,眼睁睁地看着“命中克星”王元宝有了这么大的进步,岂能不羡慕嫉妒恨?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关键的是,王元宝是在打败了他之后,才当上礼部侍郎的。
张天锷用脚指头都能想到人们会怎么传闲话。
“王中郎改成王侍郎了,我说哥哥,你知道他为啥升官吗?”
“不知道啊,兄弟,你知道?”
“当然,就是因为他打败了京僚大帅张天锷。据说那张天锷有待诏修为,王侍郎把他打败了,陛下当然要另眼相看,给他加官进爵。”
“唉,这王中郎的运气真好。那张天锷我知道,你别听他瞎吹,什么待诏修为,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他就是个银样镴枪头,也就是陛下被他的小白脸迷惑了,才以为他是待诏。”
“哥哥您别这么说,虽然人家修为称不上待诏,但床笫上的功夫说不定真有待诏之能呢,陛下可是亲自试了的,错不了!哈哈!”
想到这个,张天锷是一百二十个不愿意让此事成真,于是出言阻止。
当然了,他不能实话实说,张天锷提出的主要理由是王元宝私自回京,不仅没受什么惩罚还升了官,恐怕难令天下人心服口服。
武则天听完了摇了摇头,道:“张爱卿此言差矣,刚才罢去王元宝的“千牛卫中郎将”一职确实是为了惩罚他,但朕让他当“礼部侍郎”的主要目的,却不是升他的官……”
原来,这次大违前例的武举,不仅吸引了众多大周人士来参加,还吸引了不少番邦来客。
就在三个月前,武则天派十余位使节各持一面宝镜,去西域百国传旨,把这场武举的情况讲明,并邀请各国的王子参加。
各国王子当然是既不缺权,又不缺钱,靠这个吸引不了他们,主要问题是出在宝镜上。
使者把法力输入宝镜,镜中就出现了两个美人,载歌载舞,魅惑众生。
使者言道,宝镜中的美人就是大周的两位公主——上官婉儿和花月姑,若是哪位王子在武举中被公主相中,就可以成为大周的驸马,与公主双宿双飞。
两位公主实在是太勾人了,各国王子看了无不失魂落魄,不能自已,当即打点行囊,带了从人直奔大周而来。
这下子大周朝的国宾馆可热闹了。
西域号称百国,虽然实数不到一百,但几十个总是有的,大部分国家远不止一个王子。
所以,国宾馆内光各国王子就有将近二百人。
这些人是为了“同二个”目标而来,自然是互相把对方看作了竞争对手,每日里相互谩骂以及打架斗殴之事不计其数。
王子们身份尊贵,礼部的官员既不敢管也管不了,结果很是出了几个大乱子。
无奈之下,礼部尚书岑文本自认无能,把矛盾上交,请武则天定夺。
于是,武则天就想找一个人去管理国宾馆内的将近两百个王子。
这个人选可不好找,首先得武艺不错,能把王子们压服,要不然被人打了可没处说理去。
其次,文才还得好,要不然光会武艺没有文才,难免让众王子轻视大周。
另外,还有最重要的,这个人得心里灵活随机应变。
毕竟这些王子不是犯人而是客人,要的是让他们心服口服外带佩服,而不是口服心不服图谋报复。
大周朝廷的高手不少,文采出众之士也很多,但要说文武都拿得出手的人……也不是完全没有,狄仁杰就算一个。
但很显然,梁国公日理万机,不可能处理这种小事。
武则天很为这个人选发愁。
今天听说王元宝到了,女皇陛下顿时眼前一亮,这不就是最好的人选吗?当即马上传召。
至于张昌宗鼓动张天锷之事,武则天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也想考察一下王元宝现在的本事能否当此重任。
张天锷听完了也有点傻眼,死鸭子嘴硬道:“即便此事非王元宝不可,也不是非得封他当礼部侍郎吧?礼部郎中不行吗?”
“当然不行。”武则天道:“张爱卿请想,那些王子俱都是身份高贵心高气傲之人,朕若是派一个小官去,那不是显着看不起他们吗?反为不美。”
见张天锷还不明白,张昌宗不忍心看这个盟友继续丢人,便道:“这就相当于您去朋友家作客,主人不便招呼你,也得让儿子相陪吧?派一个小厮出来算怎么回事?”
“原来如此。”张天锷满面羞惭,道:“是我莽撞了。”
没有他作梗,这事就算定下来了,事不宜迟,武则天当即命王元宝换上礼部侍郎的官服,由薛敖曹陪着去国宾馆。
国宾馆离着皇宫非常近,事实上,此地就是处于皇城之内,所以,根本就用不着骑马坐轿,二人边走边聊。
畅叙了一番别情之后,薛敖曹忽然轻拉了一下薛刚的袖子,道:“王侍郎,请借一步说话。”
二人来到了一个偏僻无人的角落,薛刚随手放出了一个防护法术,道:“薛兄弟有什么话尽管讲,我敢担保,只要不是仙人下界,咱们二人的谈话就不会泄露。”
“这个么……”
薛敖曹涨红了脸,期期艾艾地欲言又止,直到薛刚忍不住发了脾气,他这才说出了难言之隐。
十年前武则天初见薛敖曹,独宠三个月,一个没留神,她怀孕了。
按说,她都是女皇了,这都不叫事,生下来也就是了,这个孩子运气好的话还有帝王之分。
可惜的是,此子的模样实在是太过怪异了一点——驴首人身。
简直就是个怪物!
女皇可以生孩子,但绝不能生怪物,当即就命人把此子扔在了金水河中。
薛敖曹尽管不忍,但细胳膊拧不过大腿,也只能认了。
可不久又有消息传来,就在宫人把那怪物抛在河中之际,忽然有一阵大风刮至,把那孩子吹上了高空,不见了。
换言之,那孩子还没死。
算算年纪,这孩子今年已经有十岁了,武则天虽然嫌弃这个孩子,但薛敖曹却是颇为挂念。他知道王元宝本事大,所以就想请王元宝帮忙找找这孩子的下落。
这事薛刚还真知道,在后世的记载中,那怪物就是大名鼎鼎的驴头太子,法力无边。如果历史没被薛刚改变的话,此时驴头太子应该在新唐国莲花洞历辰祖师门下学艺。
当然了,尽管心知肚明,薛刚也不至于蠢到实话实说,只是答应薛敖曹尽力寻找。
聊了一会,薛刚忽然想起一件事来,道:“薛兄弟,咱们实话实说,即便找着了又如何?难不成你还真能把他认了?你让陛下怎么办?”
“这……唉,即便不能相认,我也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有什么需要帮忙的,王大哥尽力为我寻找就是。另外……”
说着话,薛敖曹从袖兜中掏出了一个小巧的金色笔筒,道:“我那孩儿出生之时,双手怀抱此物,放出了万道光华。王兄如果见到他的话,还请物归原主。”
薛刚心说这不是考验我的人品吗?驴头太子出生时带的宝物岂是等闲?先不说我能不能用,只要我把此物昧下,武则天就失了一大助力。
不过他转念又一想,人家薛敖曹待我可不错,不仅屡次为我说话,甚至愿意为了我自残。
人以朋友待我,我当以朋友待之。
再说了,我和薛敖曹以兄弟相称,昧下这个笔筒,岂不是相当于抢了侄子的宝贝?那也太没品了。
罢了,罢了,有朝一日遇到那驴头太子,把此宝还给他就是,到时候疆场相遇,再各凭手段争那一线生机。
想到这里,他接过笔筒收入了储物戒指中,道:“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薛兄弟放心,某家定当不负所托。”
交代完了这件大事,薛敖曹的心情好像松快了许多,道:“那小弟就先谢谢王大哥了。”
二人继续前行,功夫不大已经离国宾馆不远。
“黑王子加把劲呀,扣他的眼睛。”
“白王子别慌,捏他的卵蛋,看他服不服!”
“动刀子了,动刀子了,好,有血性,我喜欢。”
……
薛刚和薛敖曹还没到呢,就听到阵阵吵嚷声传来,二人对视了一眼,暗叫了一声不好,赶紧踹门而入! 反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