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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云琛不动声色道:“我在想你会不会想毒死我。”
“你在说什么啊。”沈星妤倏而笑了,伸手道,“我疼爱你还来不及,毒死你做什么,要不我先喝一口,给你证明一下没有毒?”
他没有给她酒杯,手上倾斜杯子,喝下了第一口。
接着,他面色淡淡地分别尝了另外两杯酒,温和地评价道,“不错。”
沈星妤观察着他的眼神:“你是不是觉得很难喝啊,不用给我面子的。”
“我又要上你的当了。”封云琛幽深的瞳孔中忽地有了笑意,“我教你调一杯最简单最常见的鸡尾酒。”
“等等。”沈星妤瞧他情绪不错,含笑道,“你先放首歌听好不好,你没收了我的手机之后,我都听不了歌。”
“你喜欢听谁的歌?”封云琛把笔记本电脑拿过来,在吧台上翻折立起来,插上音响。沈星妤原本以为他会拿个黄铜喇叭留声机古董出来放黑胶唱片。
“五张机,说到这个,他新单曲的发布一直延期,你可以帮我看看现在出了没么……咳咳,不过,我现在最喜欢的歌手当然是你咯。”沈星妤眨了眨眼,说不上是狡黠还是真心。
封云琛道:“不用加上‘不过’后面那句话,太刻意了。”
沈星妤立刻说:“我是真心的,如果说我对五张机的歌声的满意度是99,那我对你的歌声满意度就是……正无穷大!”
封云琛唇角微牵,道:“五张机唱的是民谣,我玩的是摇滚,他一个美男子抱着吉他独立舞台中央徐徐弹唱美如画,在我们摇滚玩家眼里就是一林黛玉在对着花谢花飞花满天抹眼泪,我们乐队一上台就又吵又炸带着全体观众甩头,在他们民谣文青眼里就是一群土拨鼠和草泥马凑一堆尖叫,请问这位乐迷,你是怎么从林黛玉转粉土拨鼠的?”
沈星妤掩嘴轻笑,软声回道:“因为我被某只粗壮的土拨鼠睡服了。”
“哦。”封云琛眉头一皱,佯装出几分愠怒,“原来我把你当宝贝,你把我当人肉按摩器。”
“嗯?你说你把我当什么?!!!”沈星妤眸光一亮。
封云琛立刻移开视线看电脑屏幕,转移话题若无其事道:“五张机没出新单曲。”
“不,你刚才说你把我当什么?!”
封云琛冷冷地瞥了她一眼,肃然正色道:“你刚才听错了,‘宝贝’那种肉麻的词语,我封云琛怎么可能会说。”
“喔,是我听错了。”沈星妤抿了抿唇,乖乖点头,现在她终于知道了,她面前这个冰山脸的封云琛,确实跟相框里照片上那个笑起来灿若千阳的少年是同一个人,他可以爱说爱笑,只要他愿意。
“对了,你怎么会知道五张机?”沈星妤转念道,“他在国内也挺小众的,连音乐节也很少参加。”
封云琛默然眨眼,眼里什么一闪而逝,只是平静地说:“其实我什么音乐都听,中二时期玩摇滚是因为那时候压抑的叛逆情绪需要宣泄。五张机的歌也不错。”
“真的么,我不信你还听MC喊麦……你们这种玩过乐队的人,听音乐是有鄙视链的,比如……觉得古典乐比摇滚厉害,摇滚比民谣强,民谣又比流行乐逼格强些?”
“古典乐当然要复杂很多……我确实很喜欢古典乐,但是我现在不想给你听那么起承转合的东西,我给你放个轻松一点的。”封云琛说着敲开一个播放列表,音响里,传出了淅淅沥沥的雨声,夹杂着轻微的雷响。
在这雨声中,封云琛从花花绿绿的酒柜里准确地抽出一瓶金酒和味美思,用量酒杯取酒液依次倒入调酒杯里面,然后加冰,扔进一片柠檬皮和一枚橄榄,搅拌之后过滤去冰,整个过程有一种漫不经心的认真。
沈星妤支着下巴仔细看着他,也仔细听着音乐,不一会儿,失笑道:“我等了半天怎么没旋律,你放的不是音乐,就是下雨的声音?”
“对。”封云琛道,“你不觉得听下雨的声音很有安全感么。”
“……合着在你心目中我的审美贫瘠到连一首贝多芬或者平克.弗洛依德也听不懂的?只给我欣赏下雨的声音?”
“没有。”封云琛从冰箱里拿出冰着的马天尼杯,一边倒酒一边淡淡道,“只是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想听一点简单的东西。”
话落,他把刚调好的鸡尾酒递给沈星妤。
“这个我认得,鸡尾酒之王,马天尼,那些到酒吧消费的愣头青不懂鸡尾酒就都指着这个点。”沈星妤尝了一口,口感清香冷锐,滑进胃里,甜辣的感觉侵入四肢百骸。
她真诚地奉承道,“好喝,真是该死的甜美,就是甜度有点高——琛哥,人家在减肥呢。”
“你哪里需要减肥。”
“你放心,我减肥,胸也不会变小的……可以满足你……咳咳。”沈星妤轻声开口,在开车的边缘试探,看到封云琛温和的脸色骤然一冷,立刻住口不敢说了。
她哪里知道,这一秒看起来冷若冰霜的封云琛脑子里想的是她跪在地上用她刚才提的那个地方夹住他卖力取悦的画面……事毕她的上半身和脸上都是他那不可描述的污浊。
沈星妤又乖又呆的样子,捧着一杯马天尼喝光了,若有所思道:“你怎么好像什么事情都擅长呢?”
“从小学的比较多而已。”封云琛没有炫耀的意味,不带情绪地回道,“你如果像我一样长大,也会擅长很多事情。”
“看来我是输在起跑线上了。”她的视线掠过封云琛的睡衣领口,衣料看起来柔软舒适,让人想要摸一摸。
他喝掉半杯酒,眸光微垂,慢条斯理地说:“投胎到封家也未必是什么好事,我上面有两个哥哥,一个比一个优秀,但都在二十多岁的时候遇害,一个被谋杀,一个严重残疾……我爸爸……已经病重几个月了,我跟我妈都没有去看望他的权限……或许他已经去世,只是里面不肯放消息出来,而我……”
沈星妤一怔,只听封云琛接着道,“……我也死过好几次了。”
“死过好几次?”
“生病了,从鬼门关走了几遭才回来,过程很痛苦。”他脸上的表情淡淡的,就像是在不痛不痒地闲聊,眼皮一掀,幽暗的眸子盯着沈星妤,嗓音低沉道,“现在,还羡慕我的出生么?”
沈星妤想起徐不二提过的话,封云琛十八岁那年,家里有大变故,他生了重病。
话题一下子沉重起来。
“怎么你们家的人,好像生活在危险中……”
“嗯。”
他“嗯”了之后,半天没有下文,幽深的眸光微垂,抬眸对上沈星妤探究的目光,他才终于用安慰似的口吻道,“是我爸所做的事业树敌太多的缘故,说起来,我从小被粉丝现象困扰,应该也是我们家的死对头促成的,别人经济公司打造明星是为了赚钱,他们把我炒作成明星,是为了毁掉我……我爸的那件危险事业,原本有我两位哥哥来继承,我几乎没有碰过,现在我来笙城,也是远离了过去家里的纷争,不过……那些潜在的危险根源没有消失,所以,我有时候觉得……你不该招惹我的。”
你不该招惹我的——最后一句话言犹未尽。没有说出口的,是他怕跟自己扯上关系会害了她。
沈星妤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他愿意跟她讲自己的隐私很好,但她不好接着追问,尤其还是这种血色的伤疤……她觉得现在她最应该做的是抱抱他,用温柔的触碰表达安慰,但她怕自己一旦主动接触,封云琛又会立刻跟她拉开距离。
她试探着靠近了他一点点,封云琛似乎没注意到,兀自喝光了一杯酒,话锋一转,随口道:“你喜欢笙城么。”
她微微一笑:“喜欢,容量很大,移民城市文化多元,各行各业有趣的人都聚集在这里……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太土了,不太会融入城里人的乐趣。”
“那你最想在什么地方生活?”
“我……”沈星妤摸了摸下巴,略作思索,“我想在一个与世无争的漂亮乡村,有一亩三分地,老公孩子热炕头,庭前花木满,院外小径芳……酿了酒可以招呼邻居来共饮,人情和睦,天下太平。”
她第一句还说得兴致勃勃,说到后面,渐渐感觉不对,她要的不止于找块地结婚种田,她想要什么呢?她好像想要更刺激的……
她的视线回到封云琛的双眸里,沉默几秒后开口:“那你呢?”
“我……”
封云琛似乎有些出神,慢了半拍,迟缓地开口,却没有回答她,而是说,“明天……你跟我去出差吧……”
“好,去哪里?”她脸上带着喜色问。
“去……”
他嘴唇动了动,似乎忘记了答案,双眸失去了焦点,眼睫如同蝶翼迟钝地眨了眨,终于闭上眼睛,头往下垂,身体一歪,整个人失去知觉,就要跌倒在地上。 封少,请矜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