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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高手

钜子 楚野狗 6890 2021-04-0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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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痴虎背着一个长条包裹,走出了病房楼。

  夜色正浓,徐痴虎抬头看看天色,不见群星,不见明月,只能看到黑漆漆的一片天幕。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时啊……”

  徐痴虎左右看了几眼,顺着他这几天筹备好的路线,一路避开灯光,从医院的后门溜了出去。

  在医院后面,有一个占地规模不小的公园,公园的角落里有一个颇高的水塔,为公园以及附近的住户提供用水。

  水塔本身没什么可说的,妙在地势。徐痴虎在病房里窝着的这些天,就瞅准了这个地方。

  一路疾行来到水塔下,徐痴虎活动手脚,小心攀爬,没费多少功夫就爬到了水塔的最高处。这里能容一两人存身、走动,不算特别的狭窄,但也绝不宽敞。

  徐痴虎坐在水塔的最高处,小心的避开所有有可能照到他的灯光,轻手轻脚的拆开了背着的长条包裹。

  长条包裹里面衬着一大块牛皮,上面逢着扣子、皮绳,固定着散散碎碎的枪械零件,以及海绵、棉布、油布一类的杂物。牛皮的一角做成了一个口袋,用拉链封的口,里面是数十枚子弹。

  坐在水塔上,徐痴虎往医院的方向看了一眼,心里挺满意:从这里,可以看到宋如晦所在的病房那一层的楼梯口、走廊,以及宋如晦的病房。

  在刚来医院守在宋如晦的病房里的时候,徐痴虎就发现了这座水塔。出于本能反应,徐痴虎拉下了宋如晦的病房的窗帘,并且在这么多天里没有拉开过一次。

  如果让他狙杀宋如晦的话,他肯定会选中这座水塔,这地势实在是太妙了。由己度人,徐痴虎可不想让自己和宋如晦暴露在某个狙击手的视线里,还是拉上窗帘比较稳妥一些。

  就着包裹内衬上的棉布,徐痴虎擦了擦枪械零件,然后把各个零件组装了起来。

  “咔咔咔”的拉动了几下枪栓,徐痴虎拍拍枪身,低声念叨:“老莫,今天可看你的了。”

  这是一把老枪,本名叫做“莫辛纳甘步枪”,可以说是非常非常的跟不上潮流跟不上时髦的枪型了,老到能偶尔在某些博物馆里发现这种步枪的踪迹。

  这枪老归老,但是胜在扎实,好保养好维修,没有那么多细碎的零件,也就没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故障、毛病,用起来足够可靠。

  这枪是很早之前,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被徐痴虎撞见的,枪械成色极好,属于军械库里压箱底的家伙,裹枪的油纸都没拆过。徐痴虎弄了一箱二锅头,又买了两包烟,就从俄国毛子手里换来了这把枪。那俄国毛子喝着二锅头,又捎带着送了徐痴虎三百发子弹。

  这么些年用下来,这枪也出过一些小毛病,但是简单收拾一下就又能重振雄风,突出一个扎实靠谱。徐痴虎又做了一些小小的改动,让这把作为狙击枪的莫辛纳甘步枪变得更为顺手好用了。

  要论狙击步枪的话,的确是有更精准、更好用,同时更符合潮流的狙击步枪可供选择。但是那种时髦度爆表的狙击步枪,实在是太招忌讳,也太惹眼,实在是太不安全。

  更要紧的是,那些时髦度够高的狙击步枪用起来太麻烦,单是修整偏差都是个麻烦事儿。

  平时把枪拆零碎了,等用的时候再把枪械零件组装起来,装成一把时髦度极高的狙击步枪然后直接开枪,一枪爆头指哪儿打哪儿--这是电影里的不着调剧情,真要这么玩儿的话,打出去的子弹偏离目标三五米都不成问题。

  越是精密、精准的狙击步枪,用起来的时候就越需要小心伺候。于徐痴虎而言,那种精密家伙他实在是照应不过来,还是手里这莫辛纳甘靠谱好用。

  多年使用下来,手里这把老枪在什么时候会偏差多少厘米,徐痴虎心里是一清二楚。即便不去刻意的调整误差,在中等距离下,徐痴虎几乎能做到指哪儿打哪儿。

  压好子弹,徐痴虎趴在水塔顶上,将准星对准了宋如晦的病房的窗户。

  病房的窗帘紧紧的拉着,根本看不到里面的动静。即便病房里灯火通明,也休想通过厚实的窗帘看到灯光下的人影。

  这些事情,徐痴虎在很早之前就确认过。否则的话,他是绝对不会在那个病房里待上这么长时间的。

  几分钟之后,病房的窗帘被人拉开了。

  即便相隔甚远,徐痴虎还是能通过瞄准镜看清病房里的动静。

  于趴在水塔顶部的徐痴虎而言,宋如晦病床的周围几乎没有死角。

  “好啊,好……”

  低声念叨着,徐痴虎细细的调整呼吸,拉动枪栓,将子弹上膛。

  ……

  “你快死了。”

  对病床上的宋如晦说过这句话之后,曹愚鲁在心里卡算了一下时间,走到窗户前,将紧闭着的窗帘全部拉开了。

  做完这些,曹愚鲁拉过一把椅子,背对着病床坐下,双眼盯着病房的大门。

  “我快死了……哈哈……”

  宋如晦侧过头看了看曹愚鲁的背影,问道:“大概什么时候?”

  “不知道,得再看。”

  曹愚鲁头也不回的说着:“你手下的那些守在这个医院里的人,都被我收拾掉了。”

  “哦……”宋如晦眨了眨眼,“……真是好身手。”

  “别误会,我没有干掉他们。”曹愚鲁想了想,觉得自己说的话可能会导致某些误会:“你的人,基本上是被我打晕、制服了,即便受伤也没伤的多厉害,休息几天就能好过来。我找了人,把他们装进卡车里带走了。”

  宋如晦无声的一笑:“厚道……倒是安静的很啊?我都没听到什么动静。”

  “我下手快,他们也没有预料到。等想弄出点动静了,也来不及了。”

  曹愚鲁说的轻描淡写的,“那个叫蝎虎的,手底下还真是有点本事……混混里,他算是身手很好的,对你也忠心,以后可以试着重用一下。”

  “楼里的医生、护士,我也都让他们离开了。他们知道我是你的人,也没有多问。”曹愚鲁回过头,看了看面色平静的宋如晦,“这栋楼里,现在就你和我两个人了。人多了容易碍事,希望你能理解。”

  “理解,理解……”

  宋如晦应了话茬,想了想,拿起床头的一本旧书,轻轻摩挲了一番之后小心翻开,凑着灯光眯眼品读,“我看会书……你自便?”

  “好。”

  ……

  吴行云开着轿车,悄无声息的进入了医院的停车场。

  停车熄火,吴行云却不急着下车,而是点燃了一支烟。

  点燃了香烟,吴行云没抽一口,只是把烟夹在指缝里,让香烟燃烧的味道从鼻尖时不时的飘过。

  在被夜风一卷就散的淡淡烟味里,吴行云听着,看着,打量着目所能及的一切。

  烟这东西吴行云并不喜欢,只不过身在道上,难免有个给别人散烟自己接烟的时候,一点不沾也不太好。不过因为吴行云一直不喜欢这东西的缘故,所以他根本没有瘾头,一包烟在身上揣三个月都未必抽的完。

  这东西抽的多了,会给身体造成不必要的负担,还会占用两根手指。逢遭急变的时候,两根因为夹着烟而不能立刻自由活动的手指会有很大的副作用,吴行云觉得这很不好。

  只有在准备做什么大事之前,吴行云才会点上一支烟,单纯的闻闻烟味。烟这东西虽然不是好东西,但烟草燃烧的味道,还是能让吴行云稍稍定神的。

  一支烟燃尽,吴行云丢了烟头,调匀了呼吸,活动了手脚,拿起了副驾驶上的一个长条布包,推开车门下了车。

  包裹里裹着的是一杆枪,枪身由上等老料做成,缠筋裹皮,又反复过了热油,保证了坚固的同时又足够柔韧。枪头是由精钢折叠锻打的,又用油石细细的磨出了刃口,锋利且坚固。

  这杆枪的重量、重心,都按照吴行云的要求做了最细致的调整,用起来极为顺手,几乎相当于吴行云手臂的延伸。

  跟在宋如晦身边,用这杆枪的时候倒是不多了。不过这杆枪吴行云一直都信心的保养着,只等该用这杆枪的时候,就让这杆枪大显身手。

  三尺长的单手枪,在枪里算是短的,不合普遍的形制、规矩。但是吴行云清楚,这杆枪配上自己这个人,到底能做城什么事情。

  他曾用这杆枪一枪捅穿轿车的车门,将坐在驾驶位的目标直接捅死。也曾单手甩出这杆枪,将二十米外的人钉死在墙上。

  提着这杆枪,吴行云能很清楚的感觉到,眼下是自己最好的状态。无论是精神还是体力,都正值巅峰。

  而巅峰状态下的吴行云,至今还没输过。

  他脚步轻快,走进病房楼,从楼梯间一步步往上走。

  吴行云有意的控制着双脚的力量、角度,即便是在寂静的楼梯间里,也几乎听不到任何因为脚步挪动而传出的响动。

  电梯的确比爬楼梯更快,更方便,但却有成倍的危险:电梯太容易被人察觉,也太容易被人预测动向。极有可能在电梯刚刚抵达目标楼层刚刚开门的时候,就被蹲守在电梯口旁的人乱枪打死在电梯里了。

  吴行云就这么干掉过一个人,印象深刻,所以他不会犯这种错。

  沿着楼梯一路上行,吴行云来到了宋如晦的病房所在的楼层。

  站在楼梯间里,侧耳听着附近的动静,吴行云轻轻的打开了包裹,握住了短枪,举步向前走出。

  走出楼梯间,吴行云一步踏入走廊。

  走廊上空空荡荡,没有半个人影,灯光通透。

  站在空无一人的走廊上,吴行云浑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有一股微微的麻痒感从尾椎骨升起,顺着脊椎骨一路爬升,电闪般传到了脑袋上。

  “哈……”

  吴行云微微咧嘴一笑。

  当这麻痒感传遍整个脑袋,几乎积蓄到了最高点时,吴行云的身体毫无征兆的伏倒在地。

  咔嚓!

  几乎在和吴行云伏倒的同时,墙壁上传来一声砖石碎裂的脆响,石渣飞溅。

  一颗子弹,在击碎了走廊的玻璃之后,落在了走廊另一侧的墙壁上,打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孔洞。

  如果吴行云稍晚一点伏倒在地,这颗子弹就会贯穿他的脑袋,让他的脑浆喷在墙壁上。

  趴在地板上,吴行云翻了个身,看了看墙壁上的弹孔。

  “高手啊……”

  趴在水塔上的徐痴虎也有同感。

  “妈的,高手啊……”

  徐痴虎拉动枪栓,再度上膛,准星里却没了目标的踪迹。

  他可以肯定,目标几乎是在他叩动扳机的同一刻闪开的。

  刚才那本该致命的一记冷枪,根本没伤到吴行云的一点皮毛。 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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