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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里,我低声问苟归元:“他们怎么找到你的?不是换过手机号了吗?”
苟归元:“我就在家里待着,然后他们就来敲门了,我也没想到,稍后又省悟,咱们住的房子是公司的,他们当中肯定会有谁记得这事,既然这房子不曾被那些坏家伙没收,那么他们必然会来投奔。”
我:“我没地方住了,我可能会走,你会跟着我吗?”
苟归元面露犹豫之色,想了又想,过了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说:“我会跟着你走,但是在那之前,我们得先把他们安顿好。”
感觉他虽然认我为主人,却同时也把妖怪视为同伙。
我:“他们什么时候会搬走?”然后从冰柜里拿起已经秤过并且包装好的牛肉块,放进购物车里。
苟归元:“这个不太清楚,可能一个星期之后,也许要等到几个月之后,要看他们什么时候能够再次搞到一家公司,或者弄到许多钱,并且弄到新的身份。”
我:“让我头痛的是,他们可能会在小区里吃人,这样会带来天大麻烦,导致我进监狱。”
苟归元:“我会尽量阻止他们吃人,可是有的时候并不一定能够做到,因为他们未必肯听我的。”
我:“那是公司的房子,他们没地方去了,所以过来住,这样也是合理的,而我到了应该离开的时候了,房子太窄,住不了那么多人,待会我回去与他们告别,然后带走那些属于我的东西,我会先住到酒店里,然后再找合适的房子。”
苟归元:“别害怕,这个团队的妖怪不会吃手下员工,而且我会保护你,那间你的卧室仍然住我和你,他们全在外面,把门关上就好。”
我:“好吧,就再住一天看看,如果他们坚持要吃人,那么我就走。”
苟归元:“你会习惯的,其实热闹一些挺好的。”
路过狗粮柜,我问:“你喜欢哪个牌子的?”
苟归元:“有肉吃的话,就不吃狗粮了。”
看来土狗进化而成的妖怪也会挑食。
在超市里没有活的鸡和兔子出售,没办法,买了猪肉和牛肉还有鲤鱼出来之后又去了菜市场,迅速买到了鸡和兔子,估计这是胡达仙比较喜欢的食物,而那条鲤鱼想来可能是毛柔柔喜爱的食物。
因为没车,我们只好乘坐出租车,等车消耗了一些时间,结果回到妖怪们面前的时候已经超过了一小时,多用了可能半个钟头时间。
妖怪们没提任何意见,只是迅速而凶猛地扑向所有买回来的东西,他们的吃相真是很难看,就像一群饥饿的猪,苟归元也是一样。
可能古木金稍微好一点,他伸出三根枝条,插在一块猪肉上,很快地那块猪肉就变小了,迅速开始腐朽,颜色由先前的红与白而变成黑中带绿,然后被全部吸收,一点不剩下,弄得还挺干净。
毛柔柔以大花猫的形象出现,用前爪摁住仍然不时跳动一下的鲤鱼,然后慢条斯理地吃,当别的妖怪都结束用餐之后,她仍在吃。
华魅从墙壁上下来了,墙壁上留下一个淡淡的人形,估计待会他还会回去继续保持二维状态,他捧着一大块猪肉狼吞虎咽,非常凶猛,施媚则捧着一块冰冻牛肉,全然不顾还未完全解冻,冰碴子被咬碎的时候弄出清脆的咯咯声。
胡达仙吃兔子,连毛带皮一起吃,首先咬碎了兔子的脑袋,然后咔嚓咔嚓地咀嚼一番吞咽下去,接下来是兔子的躯干部分,撕咬过程当中,一些半消化状态的绿黑色渣渣溢出,滴到了地板上,散发出难闻的气味。
夜飞天吃鸡,也是同样的方法,不拔毛,不做任何处理,很直接地就这么开始吃,在吃的时候鸡仍在挣扎,吃掉了鸡头和鸡脖子之后挣扎仍在继续,真是很残忍。
我非常想问问这两位,像这样的进食方式能品尝出什么样的味道,但是看看他们的那副模样,我就不想问了。
哎,算了,总比吃人要好。
稍后用餐结束,古木金用其枝条来负责最后的清理工作,居然弄得挺干净,连地板上原有的垃圾和灰尘都清理干净了。
我本来想弄点什么自己吃,但是现在却毫无食欲,估计再过几个钟头也不会有想吃东西的念头,这帮家伙太恶心了。
苟归元对毛柔柔说:“你不可以再进入孙小曼的卧室,那里是她的专有区域,只有我能够出入。”
毛柔柔:“切,这房子是公司的吧,属于我们共有的,为什么你能进而我不能进?她只是一名员工,如果在旧社会,她就是我们的奴婢,想吃就可以吃掉的那种。”
这一下充分展示了她的真实想法和愿望,导致我有点小紧张。
苟归元:“孙小曼是我的主人,你永远别想伤害她。”
气氛有点不对劲。
毛柔柔有些气馁,退后了一步,慢吞吞地说:“好吧,傻狗,我到电视机下面睡就是。”
也许狗就是猫的天敌,我突然想起当初那只抱进公司的小奶狗,居然能把毛柔柔吓得蹦到墙壁上。
苟归元伸出长长的舌头轻舔自己的鼻子,严肃地说:“很好,就应该这样。”
我过去,绕过古木金满屋乱伸的枝条,避开正在舔爪子的狐狸,从躺地上的施媚腰间跨过,进入我的卧室,拿起床单抖了几下,把沾上面的猫毛弄掉,打算做一番简单的清理工作。
已经化身为大狗形象的苟归元跟着我后面,进入房间。
夜飞天也进来了,慢吞吞地说:“我要用你的电脑玩连连块和扫雷。”
然后他抱走了我心爱的笔记本。
外面的狐狸说:“小孙,麻烦你用自己的身份证去买只手机和号码回来,不用太好的,三千元左右的就可以,因为我们的手机都丢失了或者被没收了。”
华魅:“我也要一只手机,两千元左右的就可以。
然后每位妖怪都表示需要一只手机,包括苟归元。
施媚又掏出一叠钞票,大约有一万多元,看样子足够买他们要求的手机。 我与妖怪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