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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信仰:非遗保护中可供开发的民间资源
行业信仰是我国民间文化、艺术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是行业技艺不断发展、壮大的结果和体现,亦是普遍存在的民俗现象,已成为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它对民间文化、艺术的发展与传承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它对于维护本行业的秩序起到了一定的规范、约束作用,从而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当某个行业形成、发展起来之后,行业内部的矛盾、本行业与社会外界的矛盾等问题就会日益突显,由此产生了行业制度化、规范化的客观需要。如上述,水竹洋田公会的出现,便是源于这种客观需求。这种制度化、整体化的行业组织以行业祖师为号召,对于促成本行业的良性竞争、协调各种矛盾、维护行业秩序都很有意义。另外,行业技艺的师徒相传也有赖于以行业信仰为基础。传统的师徒关系极为严格,师父所具备的绝对权威,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行业神信仰及相关的行规班约之上的。对行业祖师的崇拜和信仰本身,也是一种尊师的行为,甚至可以说是师徒关系的某种道德依托。要之,行业信仰对于凝聚和团结本行业的各方力量,维护、协调行业内部,促进本行业的发展都发挥着显见的作用。
在我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进程中,如何对待这些传统的行业信仰?诚然,时至今日随着社会的发展、转型,以及社会观念、意识形态的变化,很多传统行业已经消失或濒危,更遑论行业信仰。然而,对于那些尚且遗留着行业信仰的传统行业,是否应当考虑重新挖掘、利用行业信仰所本具的价值?又该如何挖掘、利用?下文以水竹洋田公堂和田公会的现状为例,探讨相关的问题。
水竹洋田公会的活动在20世纪30年代中断,至今已有70多年。据已故的大金村知名老艺人曾瑞伦回忆,1929年国内大革命时期田公堂的田公像被毁。人们用红纸写上“田公神位”代替。1961年,田公堂由梁家后人梁祥礼(1900—1962)卖给族人作牛棚,后来破四旧时再度被毁。2001年初,族人捐出田公堂旧址。梁祥礼之子梁利忠发起倡议,在乡人的捐助及当地政府部门的帮助下重建了田公堂。梁利忠其父梁祥礼是梁家“龙凤堂”的杰出传人和最后一任班主,但梁利忠本人并没有和家族其他兄弟一样继承祖业,而是从事教育。退休之后,他致力于田公堂和客家木偶的振兴。田公堂重建之后,一系列活动也次第开展。下面是围绕田公堂与客家木偶所制订的两个五年计划:
(一)第一个五年计划(2001—2005):
1.2001年,恢复开放田公堂,并将田公堂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2002年,成立“客家木偶文化艺术研究会”;
3.2003年,筹建龙头戏班“客家木偶艺术团”;进行道路(水口到田公堂)等基础建设;
4.2004年,成立“客家木偶艺术研讨会”筹备会;建立“客家木偶艺术团”;翻新“田公堂”;建“木偶陈列室”;整理游览地;
5.2005年,举办“客家木偶艺术研讨会暨田公堂恢复开放5周年纪念会”;全县木偶戏汇演;筹划扩建田公堂。
(二)第二个五年计划(2006—2010)
1.2006年,启动田公堂扩建工程;
2.2007年,田公堂扩建竣工;进行道路(村头到田公堂)等基础建设;
3.2008年,成立客家木偶业余艺术学校;
4.2009年,田公堂申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5.2010年,举办“田公堂恢复开放10周年纪念会”;全市木偶戏汇演;筹划开发“木偶山庄”等事宜。
结合笔者的实地调查,有关方面的考量是以田公堂为依托,以客家木偶艺术研究会为活动主体,以振兴当地傀儡戏为重点,由此联合了傀儡艺人与政府部门、当地民众等官方及社会的多方力量。从2001—2008年,绝大多数计划都已如期完成。2005年,闽西(上杭)木偶戏被列入福建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客观上推动了这些计划的实施。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客家木偶艺术研究会的成立。研究会以梁利忠为会长,会员主要包括当地傀儡班班主、艺人,如刘金寿、王荣昌和梁伦锦等人。成立以后,研究会负责了客家木偶艺术团的筹建等振兴当地傀儡艺术的活动,2004年成立了“成年人”和“少儿”两个木偶培训班,2007年恢复龙头戏班“龙凤堂”并成立“闽杭‘田公堂’木偶研究会艺术团”。研究会每年都在水竹洋召开研究会的年会,并邀请各民间傀儡班、培训班和艺术团进行汇演。
同时,田公会作为庙会的活动也在近年来得到恢复。2007年和2008年田公神诞,水竹洋举办了一系列活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背景下,县镇政府、文化部门等相关单位都提供了大力支持。在这些活动中,引人注目的是祭拜田公的活动以及民间傀儡艺术团、少儿班和成人班的艺术汇演。祭拜田公的活动由梁氏傀儡戏的传人梁伦锦等傀儡艺人主持,仍有请神、酬神演剧、送神等活动。二十四日当天,水竹洋的村众也来祭拜。田公堂的管理者——理事会亦出来活动。因不少前来求福消灾的信士都捐款,理事会就将应其要求将其全家名字抄写到黄表纸上,最后再焚烧。他们的活动纯粹是庙务的内容,倒与客家木偶艺术研究会的活动无涉,但却体现了田公信仰在普通民众中的深厚影响。
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的田公会已经失去了行会组织的作用,还原为田公神诞的热闹庙会。又因着各方保护傀儡艺术的契机,会期增添了召开研讨会、官方和学者参与等新现象。不过,笔者以为,客家木偶艺术研究会的构成、性质、作用,跟作为行业组织的田公会是极为相近的,可以说是田公会的延续。如此一来,一年一度的田公堂庙会和研究会年会结合在一起,就相当于以往的田公会了。
保护傀儡艺术是一个长期的工作。目前围绕水竹洋田公堂和田公会所展开的活动,使各方都积累了一定的保护经验。比如,客家木偶艺术研究会除了将原来的民间剧团联合起来,延续传统演出之外,还在当地学校另外培养了一批业余表演者,组成“少儿班”,参加表演。这些少年表演者都是在课余时间学习和表演,表演的剧目与民间剧团所演的传统剧目不同,以舞狮等趣味性、娱乐性的短剧为主,以满足现代的观众群体。民间剧团和业余现代化剧团相结合的这一方式,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好的举措,既避免传统傀儡戏剧目剧本、表演等艺术性的流失,又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还部分解决了培养传承人的问题。
当然,笔者以为最值得借鉴的是以行业信仰为号召,联合多方力量展开网状保护的这一策略。这一保护模式以田公信仰为纽带,联合了傀儡艺人、官方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对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绝对离不开当地民间力量的参与。各级政府应避免单一的自上而下的垂直保护,应借用当地艺人、民众等多方的力量,构建纵横交错的网状保护。这种保护模式弹性大,各方发挥的空间也较大。政府可以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上的一些引导,但核心的保护还是应当让熟悉本行业的民众来参与和主导,让他们发挥各自的能力。比如,成立客家木偶研究会,使本来四处分散的傀儡艺人有机会重新聚合起来,为傀儡行业的振兴提供交流经验;又让傀儡艺人在培训班中培养传承人等。
当然,和其他地区的非遗保护一样,这里也面临着众多挑战,如演出场数和从业艺人的减少,社会意识形态变化之下行业信仰的淡化等,都是无可避免的现实问题。其中,较为困难的还有资金方面的问题。在非遗保护中,这是无法回避的一个环节。上至地方政府下至行业艺人,他们都有源于自身需要的经济诉求。从上举的水竹洋十年规划中,隐蔽而又无处不在的是经济。无论是修缮田公堂还是召开研讨会、艺术节等,都需要经济的支持。目前,这些资金的来源,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拨款,部分来自社会各界的捐助。这样的资金来源能够持续多久还是个未知数。实际上,以水竹洋田公堂为核心,以客家木偶表演为号召,将水竹洋建设为旅游景点的构想和规划也已提出,上列的十年规划中就有“筹划开发‘木偶山庄’”的举措。其目的就在于发展当地的旅游业,发展经济。毋庸讳言,这是目前所实行的一系列保护举措中的重要支撑点。按照这样的规划和发展趋势,数年后也许当地的木偶戏也像云南、浙江等地的观光皮影戏一样,仅仅是旅游景点中供人娱乐的一个项目而已。而传统的傀儡戏艺术及其行业信仰反而在此过程中被稀释和消解。然而,倘若不与经济效益挂钩,最初的更多源自感性的保护热情淡化之后,木偶戏的保护和发展又待如何维系、深入呢?来自各方的经济诉求又如何满足?确实是两难的问题。建立既理性又不无感性的保护机制是必要的。而这种感性的构成因素,就包含了本文所探讨的传统行业信仰。
注释:
[1] 该族谱为八世祖贡生梁宽修订,十三世梁嶷峰重修,现藏于上杭县官庄镇余康村梁加处。转引自叶明生:《福建傀儡戏史论》,中国戏剧出版社2004年版,第260页。
[2] 刘远:《万安探古简报》,《闽西戏剧志》编辑部编:《闽西戏剧史资料汇编》第九辑,1986年打印本,第33页。
[3] 叶明生:《闽西上杭高腔傀儡与夫人戏》,《民俗曲艺丛书》,台北施合郑民俗文化基金会,1996年,第60页。
[4] 袁爱贤:《田公踏台》,《闽西戏剧志》编辑部编:《闽西戏剧史资料汇编》第八辑,1985年打印本,第64页。
[5] 袁洪亮:《上杭木偶戏情况介绍连载之二》,《闽西戏剧志》编辑部编:《闽西戏剧史资料汇编》第九辑,1986年打印本,第21~22页。
[6] 袁洪亮:《上杭木偶戏情况介绍连载之二》,《闽西戏剧志》编辑部编:《闽西戏剧史资料汇编》第九辑,1986年打印本,第16页。
[7] 刘远:《闽西田公神形象》,叶明生主编:《福建戏曲行业神信仰研究》,2002年刊印,第147页。
[8] 叶明生:《福建傀儡戏史论》,中国戏剧出版社2004年版,第524页。
[9] 曾瑞伦,1915-2005,大金村大坪里曾姓高腔傀儡班“华成堂”传人,其上祖曾为24位掌事之一,本人也参加过一次田公会。
作者简介:张燕波,文学博士,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讲师, 研究方向为明清文学,唐代政治制度史。
Email:[email protected]
浅议唐代江苏地区在官僚升迁中的地位
张燕波
(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中国 厦门 361102)
摘 要:公元八世纪以来,唐王朝在现今江苏地区设置的三个藩镇(浙西、淮南、武宁)在国家官僚体制中居于不同地位。其中,浙西与淮南镇由于在国家经济中的作用,无论藩帅还是幕府官员多为唐廷高选,多数人此后仕途顺利;武宁镇作为军镇,其在国家官僚体制中之地位则视节帅与中央关系强弱而定,呈现出前高后低的阶段性差异。三镇在国家官僚体制中的状况,恰是反映地方与中央关系的晴雨表。
关键词:唐代;藩镇;幕府;官僚体制
中晚唐时期,藩镇幕府职官体系是整个官僚体制当中非常重要的一条仕宦途径。撇开不服从“王化”的河朔地区三个割据型方镇,专就长期服从中央的方镇而言,每个藩府的权力呈现大小不等,他们在官僚体制中的地位也有高下之别。基于此,一位士人如欲循求藩幕途径以入仕,或一位官员入仕后欲有所作为,藩府的选择也会影响到其此后的仕途。
当时江苏地区所设置的淮南、浙西、武宁三个方镇,由于其本身在唐王朝经济、军事方面具有的特殊意义,因而在整个官僚体制的升迁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中,淮南、浙西两镇局势安定、物产丰饶,因而是文职官僚心目中的“盛府”。其中的淮南镇,更是被称之为“宰相回翔之地”,足见其在官僚升迁中地位之崇高;武宁镇战略地位虽然重要,但长期为“用武之地”,因而情况稍有特殊。其在官僚升迁中的地位,因不同藩帅治理而有阶段性差异。以下分而述之。
淮南、浙西两镇在唐中后期经济地位日益重要,因此唐朝廷对于该地区的治理是相当重视的。出镇该地区的藩帅人选,大多是朝廷要员或中央重臣。这些人在离任以后凭借治绩,大多在仕途上得到很好的升迁,或调入京师为官,或继续留任地方,担任重要官职。
以浙西为例,作为财赋来源的要地,唐中央对于出镇此地的人选才干是非常重视的。在肃代之际,多选浙西及附近地区的官员出任浙西藩帅,如颜真卿、侯令仪、韦元甫、李栖筠、李锜等。这些人原本就在当地任职,因而熟悉本地情况,唐廷授予他们节钺,就是看重他们的为政经验。这些人在浙西任上颇有治绩,因而离职后大多调往中央任职,如颜真卿入朝为刑部尚书,韦元甫“大历初,征为尚书右丞”。李栖筠后为御史大夫等,都是很典型的例子。德宗以后,浙西作为财赋之地的重要性得到朝廷的进一步肯定,因而出任该镇藩帅的人选大多为朝廷要员或地方军政大员。他们当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此后入朝担任四品以上的“清望官”,如韩皋出镇浙西前为武昌军节度使,后从浙西入朝升任户部尚书;窦易直此前出镇宣歙,后入为刑部侍郎;李德裕以五品的御史中丞职出镇浙西,在任八年,凭借政绩卓越晋升为兵部侍郎,以待朝廷重用;丁公著以礼部尚书重衔出镇浙西,后来调任太常卿;崔慎由亦由“领浙西,入迁户部侍郎”。唐代“清望官”多由进士出身或有文学素养之人士担任,声誉较好,地位较高,因而升级较快,在整个唐代官僚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
值得一提的是,在德宗以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出镇浙西的节帅还兼有盐铁转运使一职,执掌江淮盐铁漕运的利权。考诸史籍,如韩滉、王纬、李锜和敬晦等均有兼任转运使重任。诸道盐铁转运使之职任重职剧,执掌江淮漕运事务和地方财赋政策的执行,把握全国经济命脉,对于维护唐王朝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该现象也反映出浙西在当时全国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因而担任该镇节帅在整个官僚体制中更被视为容易升迁的“美职”。
同浙西相比,淮南镇的地位则更显重要,当时人称其“井赋甚殷。分阃权雄,列镇罕比,通彼漕运,京师赖之”,是有名的“重藩”。该镇地理位置优越,是江淮财赋重要中转站,本身又经济发达、物产丰饶,因而出镇该地的多为朝廷重臣。从节度使的任职人选来看,至德以后,为淮南节帅者皆为朝廷要官,其中很多人士是以宰相的身份出镇的,如宪宗时的李吉甫、李夷简,穆宗时的王播、文宗时的牛僧孺、武宗时的李绅、李让夷,宣宗时的崔铉,僖宗时的刘邺等。还有一些人士则在离开淮南后入朝担任宰相之职,相关事例更多,如宪宗时李吉甫以宰相出镇淮南,后又入朝为相;李鄘以刑部尚书出为淮南节度使,后征入朝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敬宗时裴度以淮南节度使任征入朝廷中书省,参预政务;文宗时段文昌以御史大夫出镇淮南,后又任为宰相;李德裕从淮南入朝担任吏部尚书、同平章事;李绅在武宗时两次出镇淮南:前一次出镇后入朝为相,后又以宰相的身份再次出镇;杜悰也曾在武宗、宣宗朝两次担任淮南节度使,其中会昌初年出镇就以宰相召回朝任职。淮南地位重要,任节度使者后多为宰相,所以被当时人称之为“宰相回翔之地”是非常有道理的。
浙西、淮南既号为“盛府”,在官僚体制升迁中居于重要地位,除了有地理、经济方面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的因素,即两镇地位重要,出镇方面的大多为朝廷重臣。这些地方大员大体上而言具备了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因而能够吸引众多才学之士入幕,为其所用,如李栖筠“观察浙西,幕府皆一时高选”;正是因为淮南在当时士人心目中具有相当优越的地位,所以中唐时才有文士张不疑在四个方镇争相召辟其入幕为官的情况下,首选淮南的情况发生。史言“江西李中丞凝、东川李相回、淮南李相绅、兴元归仆射融,皆当时盛府。(张)不疑赴淮南命。”有才学之士入浙西、淮南两镇使府任职,就能够以这些藩府为个人发展的广阔平台,施展其才能,在仕途上得到良好的升迁机会。这当中有许多人后来在朝廷或地方担任要职,有所作为。
相关的史事有很多,兹列举数例:
宪宗时韩皋镇守浙西,以跟随自己多年的窦庠为副使,后来窦庠升迁为泽州刺史,为一方郡守;穆宗时士人刘三复以文采为浙西节帅李德裕所识,“乃辟为从事,管记事”,后入朝“累迁御史中丞”;《旧唐书·郑亚传》记载郑亚以进士及第,文宗时李德裕“出镇浙西,辟为从事…会昌初,始入朝为监察御史”;李承先在淮南崔圆幕下为判官,后来“历抚州、江州二刺史,课绩为最。”杜佑从韦元甫出镇浙西、淮南两镇,深受信重,后入朝为工部郎中;刘伯刍入淮南杜佑幕府为职,后被朝廷征拜为右补阙;王起在宰相李吉甫镇淮南时,“以监察(御史)充掌书记”,后来入朝为殿中侍御史;杜牧从淮南牛僧孺幕为掌书记,后入朝担任监察御史。
中唐时权德舆曾言:“士君子之发令名、沽善价,鲜不由四征从事进者,翔集翰飞,盖视其府之轻重耳”,“今名卿贤大夫繇参佐而升者十七八,盖刷羽幕廷,而翰飞天朝。异日济否,视所从之轻重”。这两段话很深刻地说明了当时方镇幕府地位有高下之别,一位入仕者如能在高地位的藩府有所履历,则日后入朝任高官的可能性较大。前面提到的这些人物在入幕前或为普通士人,或已为低级官吏。在进入浙西、淮南使府后,以其出色的业绩或为府主所赏识,随后跟从其一同升迁;或为朝廷所识,而后担任地方或中央要职。
武宁镇的情况则较为特殊:由于是“用武之地”,该地在传统上是变乱易生的难治之地,因而在中晚唐大部分时期被文人士大夫视为险地,在官僚升迁体系中的地位远不如前述的淮南、浙西两镇。
考诸史传,除本镇士卒擅自拥立以外,出镇徐州的节帅由唐朝廷任命的约有二十五人。这些人当中大多为有军事背景的武人或文武兼备的人士,如建镇之初对徐州颇有影响的张建封即为以军功为贵的武将;而后由朝廷授予节钺的王绍、崔群、卢弘正和郑涓等人均为有军事背景的文官;李愿、李愬、田牟、康季荣等均为行伍出身。这些节帅当中,除早期的王绍后来入朝担任兵部尚书外,其余大多由别镇迁任徐州,之后又出任其他方镇的节度使,真正入朝任显要官职的人不多。如李愿以夏绥节度使出镇徐州,后又历任凤翔、宣武等镇;田牟先后两次出镇徐州,后为天平军节度使;卢弘正先为义成节度使,后迁为武宁节度使,此后又调任宣武节度使;康季荣先后两度以他镇节度使任职徐州。这些都表明,治所在徐州的武宁镇因为局势极其不稳定,对于立志于仕进的人士而言,出任该镇藩帅绝非“美职”。
文士入徐州幕府,且因此而获得升迁的情况,则根据节帅的不同,而有明显的分阶段性差异。
张建封为节帅时期,徐州与唐朝廷关系密切,加之张本人又文武兼备,能够“礼贤下士,无贤不肖,游其门者,皆礼遇之”,因而幕下招揽了许多才学之士,徐州也因人才济济而地位于无形中水涨船高,在一时之间成为文人名士趋之若鹜的“盛府”,这是由于府主个人原因而成为享有美誉的“盛府”的典型例子。在其幕府中任职的士人中,据史料所载后来得到升迁的有多人,如许孟容后来入朝任礼部员外郎;杜兼出为濠州刺史;韩愈被征为四门博士,后来官至吏部侍郎;温造后来官至礼部尚书;冯宿官至剑南东川节度使;李藩此后调任中央,最终官至宰相等。
如此良好的开端却随着张建封的去世而终止,此后的徐州藩帅多为武人,造成该镇与朝廷的关系若即若离,依附性与游离性并存。当地骄兵悍将屡为变乱,更使得徐州成为文官集团心目中的险地,不再是有至于仕进的官僚向往的“盛府”,其地位呈现大幅度滑落的趋势。入徐州幕的士人此后仕宦成就不再显著,其履历大多无可考,无从得知相关的升迁情况。
综上所述,江苏地区设置的淮南、浙西两镇由于具有优越的地理条件和在当时全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其藩帅多为朝廷心腹重臣,所辟用的人选亦多为才学之士,所以这些人士当中此后有很多人位致显宦,也使得淮南、浙西在当时整个官僚升迁体制中享有很重要的地位,号为“盛府”;而武宁镇所在的徐州则在建置之初,因节帅个人影响力,也享有“盛府”的美誉。此后,随着自身游离性的增强,武宁镇在官僚升迁体系中的地位也迅速滑落,成为朝廷难以抚制的险地,难以吸引有仕进之志的官吏前往任职。
注释:
[1] 三个割据型藩镇是指唐代河北地区的幽州、成德、魏博三镇。
[2] 《旧唐书·韦元甫传》。
[3] 可参看吴廷燮《唐方镇年表》。
[4] 唐制中央高级官员包括门下及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六部侍郎、太常少卿、太子詹事、左右庶子、秘书少监、国子司业在内均称为“清望官”,常备顾问。
[5] 《新唐书·崔慎由传》。
[6] 《全唐文》卷763沈询《授杜悰淮南节度使制》。
[7] 《新唐书》卷130《李栖筠传》。
[8] 《唐语林》卷4。
[9] 《旧唐书》卷155《窦庠传》。
[10] 《旧唐书》卷177《刘邺传》附《刘三复传》。
[11] 《旧唐书》卷115《李承传》。
[12] 《旧唐书》卷164《王起传》。
[13] 《樊川文集》卷10《自撰墓志铭》。
[14] 《全唐文》卷492权德舆《送李十弟侍御史赴岭南序》
[15] 同上,《送李十兄判官赴黔中序》文。
[16] 《旧唐书》卷123《王绍传》。 海外教育六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