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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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妈的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告诉吉姆,“原先我们还是结婚蛋糕上挺可爱的一对新人呢,可等我们过了运河街,大好情势却变成了一坨屎。”
此时是周日晚上,我们坐在一家中国餐馆里。酸辣汤配上麻酱面,还有橙汁牛肉,以及一盘用某个将军名字来命名的烧鸡——整个过程就跟我的周六晚上一样仪式化了。
“我们走到她家门口,”我说,“她在皮包里摸了半天,于是我就拿出我的钥匙开了门。”
“你有她家的钥匙。”
“好几个月啦。这样方便多了。她那栋楼是老旧的工厂改装成的艺术家公寓,没有对讲机——虽然住户已在讨论该装一个了。通常我是走到邻近街口的时候打电话给她,然后她就守在窗边,等我走近时,把钥匙丢上人行道让我捡。不过没多久我们就觉得这套方法太累人了。”
“那当然。总之,昨晚你打开了锁,然后她就不开心了。”
“一点也没错。”
“她说了什么吗?”
“没。”
“你呢?”
“我能说什么?‘喂,如果不让我用钥匙的话,干吗给我啊?’”
“所以你就静静等着风暴平息,可惜没有等到。”
“我们走上楼,她泡了咖啡——其实我觉得我俩当时都没心情喝。然后她就打开收音机,摊开我们回家路上买的《纽约时报》来,各自选了自己喜欢的版面读起来。”
“很像居家的老夫老妻,”他说,“这盘鸡可真好吃。”
“本店招牌菜不是浪得虚名的。”
“我知道,不过每次吃都还是想赞叹一番。总之,你们已进入温馨的居家状态,除非两个人为了谁先看娱乐版吵起来。”
我摇摇头。“其实我并不想待下去,她应该也希望我能走。问题是,我俩都没办法讲出心里话,所以啦,只好不情不愿地杵在一起,直到第二天早上。”
“几分钟前,你还想着要为你们的小孩取名字呢。”
“有吗?喔,算是吧。总之,我们突然无话可讲了。”
“只听到艾灵顿公爵在背景里吟唱。”
“还有其他歌手——我们转到了爵士乐电台。一切都好,只除了我们的脑子各自在转着不好的什么。”
“其实你也只知道你的脑子里在转什么。”
“不对,我有感应能力。”
“喔,感应。是谁在帮你感应呢?雷纳·汉普顿还是米特·杰克森?”
“我不确定当时她在想什么,”我说,“不过可以猜出五六成。于是我想着,好吧,也只能顺其自然了,反正没有真出什么差池,应该不会有事。看完运动版后,我就去冲澡了,心想如果做爱时我好闻一点,她可能会酌量着给我一点好脸色。”
“你们每逢周六晚上都来一次?”
“几乎啦。我是觉得这样应该有助于改善关系。”
“性爱有时的确能发挥那种功效。”
“有时候是这样。”
“就算于事无补,”他说,“至少你享受了。不过依我想来,你们借由身体向对方展示善意,结果并没奏效。”
“我先上床,”我说,“她说她几分钟后就来。她先去厨房洗了咖啡杯——通常这都是留到第二天早上才清的。”
“你的侦探本能出来了。”
“然后她又冲了好久的澡,淋浴声停了以后,她还赖在洗手间好久不出来。我躺在那里等她,心想干脆假装睡着好了。”
“这一来,你们就不用做爱了。”
“然后她走进来,跟老鼠一样静悄悄的,问我是不是还醒着。耳语的声音,如果当时我没竖起耳朵的话,还真听不到。所以我就懂了,她是希望我已经睡着了,这就可以免除跟我做爱的麻烦。”
“我还依稀记得那对站在结婚蛋糕上的小新人呢。”
“所以我翻了身,”我说,“腾出空间让她躺,之后我们摸索着进入轻柔缓慢的做爱状态,弄了半天她不知是真起了高潮还是假装给我看,总之我很感谢终于结束了。我过了很久才得以睡着。”
周日早晨,她说她不太想吃早午餐,于是我也想略过早上的聚会,看能不能查点案子。她泡了咖啡,我们各喝一杯,并佐以我们前一晚没读完的报纸版面。吻别之后,我离开了那儿。
我一路往上城走回我的旅馆,想着是要去参加聚会呢,还是搭地铁回家。可是我却走个不停,只歇了两次脚,一次是买咖啡,一次买香肠面包。回到家时,我已经累得只想倒下去。我小睡了一个钟头,起来正好赶上巨人队败给包装工。绿湾球场竟然有积雪呢,这可真是新闻。当季的纽约只要穿件运动外套就很暖了,虽然寒风刺骨的日子偶尔也是有的。
电话一直没响。我是有几通电话该打,不过还是撑着看完这场比赛酸苦的结局,然后我便拉了把椅子到窗口,看着天空逐渐暗下来。等我终于提起劲来拿起话筒时,我打给了吉姆,请他决定我们要上哪儿去吃我们的麻酱面。
现在他说:“你就快满一年啦。”
“还真是。”
“满周年是大事,周年前后的日子可不好过。”
“听说了。”
“倒也不是说其他时间就好过啦,不过周年纪念确实会搅乱生活的步调。你也清楚吧,你是太早涉入男女关系了。”
“我知道。”
“不过或许你也没多大选择吧。”
我还没看到戒酒会长啥模样以前,就认识了简。当时发生了一连串命案,一名冰锥杀手接连杀了好几个女人,等我辞职之后几年,警方终于逮到了凶手。不过有桩命案他怎么也不肯认,后来发现确实不是他干的,因为当时他人在牢里。对警方来说,该案早已走入死胡同,谁也不会再费力侦办了,所以有个跟我熟识的警察就把受害者的父亲介绍给我。他雇了我帮忙。
查案过程中我去了许多地方,其中之一便是简位于里斯伯纳德街的公寓,当时我们算是看对眼了吧,所以一起喝了些酒,然后上床。
事情进行得颇为顺利,感觉我好像同时得了个女友兼酒友,颇为划算。这话是真的,只可惜她开始去参加戒酒会。这就表示她不再是酒友了,而她在教堂地下室碰到的人又说服了她,她也不能再当女友,因为她的对象酒瘾太大。我说了句祝你前途无量,便拔脚去找酒喝了。
一段时间过后,她开始滴酒不沾,且坚定不移,而我继续过着我原来的生活。等日子快要过不下去的时候,我也开始参加聚会。进进出出的,一阵子滴酒不沾,再一阵子又猛灌黄汤。后来吉姆开始对我产生兴趣,看到我就会找我聊天,总之他是尽力而为。其他人对我则敬而远之。
我叫马修。我只听不说。好吧。
连着几个月的时间,偶尔我喝酒喝到一定程度时,会兴冲冲地打电话给简。她每次都礼貌应答,但也不忘提醒自己别把时间浪费在酒鬼身上。之后我开始认真戒酒时,又打电话给她了。我非跟人讲话不可,但又想不出另外有谁可找。
我们就保持着算是朋友的关系。有一天我点了一杯自己并不想喝的酒——这可不稀奇;但却把酒留在台面上没碰——这点可就稀奇了。从那以后,我一直没再碰酒,我们又成了男女朋友。多少算是吧。
吉姆说他得跷掉圣克莱尔的聚会。公共频道在播一个贝弗利想看的节目,他已经答应了要陪她看。我想加入他俩吗?当然不想,我起步走向聚会地点。我于场间休息时离开,回到家里。
没有留言。我上床睡觉。 犯罪小说之王:铁血神探马修·斯卡德(套装共9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