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9.《丛林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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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丛林之书》
【点击作者】
吉卜林(1865~1936),英国小说家、诗人。他一生共创作了8部诗集,4部长篇小说,21部短篇小说集和历史故事集,以及大量散文、随笔、游记等。长篇小说《消失的光芒》、《基姆》等。190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情节浓缩】
《丛林之书》是英国作家吉卜林的短篇故事集,包括《丛林之书》和《丛林之书续篇》,共15篇故事。其中8篇写的是以少年莫格里为主人公的故事,另7篇是以其他动物和人为主人公的故事。下面介绍其中的精彩篇章《莫格里的兄弟们》:
故事发生在印度的西奥尼山区。一天晚上,瘸腿老虎为了追捕樵夫一家,在樵夫的篝火上烧伤了脚,便大发雷霆,咆哮不已。樵夫和他的妻子逃掉了,却留下了他们的婴儿。天真的娃娃刚学会走路,他全身赤裸,娇嫩而露出笑靥,一点也不知道害怕,在夜间独自摇摇晃晃地上了山坡,走到狼爸爸和狼妈妈的窝里。惊讶的狼爸爸和狼妈妈喜欢上了这个大胆的娃娃。他们赶走了前未索取自己的“猎物”的老虎谢尔汗,把小娃娃收养下来,和自己的四只小狼崽子一同养大。他们觉得小娃娃长得光溜溜的像青蛙,便给他起名“莫格里”——青蛙。
按照狼群的规矩,狼父母必须把小狼领到狼群大会上,让所有的狼认识它。只有得到狼群承认后,它才能被接纳进群体,而不受到其他狼的伤害。于是,狼爸爸和狼妈妈把莫格里领到狼群大会上,请求接纳他们的孩子。在狼群大会上狼群在首领大灰狼阿克拉的召唤下,不时走出孩子,仔细打量着小狼崽们。
做父母的也尽量把孩子推到月光下,好让狼群认清他们的孩子。这时,谢尔汗又来了,他叫嚷说,狼群要个人娃娃干什么,要求把这个“猎物”还给他。正在狼群犹疑不决的时候,受到狼群尊敬的老熊巴卢出来为莫格里说话,主张把他留下。同时,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也来到大会上,提出条件,说他愿意为了莫格里,付出一头刚刚杀死的肥壮的大公牛作代价。按狼群的规矩,一个崽子的性命是可以用一笔价钱买下来的。经常饿肚子的年轻的狼尤其欢迎这笔交易。于是莫格里被接纳进了西奥尼狼群。
10年过去了。莫格里和狼崽兄弟们一块成长起来,狼爸爸教给他在丛林中生存的本领,巴卢和巴希拉成了他的老师和好朋友,也教给他丛林生活的种种经验。在这10年美好的生活中,只有一个始终存在的威胁,那就是老虎谢尔汗。谢尔汗一直不忘这个从他手里逃掉的“猎物”,他勾引年轻的狼,不但要和莫格里作对,还想杀死业已年老体衰的狼群首领阿克拉。巴希拉曾在年轻时被人类捕获,知道了火的用途。他指引莫格里下山去。偷偷进入村子里,取回一盆火种。就在这天,谢尔汗和追随他的年轻狼群对阿克拉发动了攻势,逼他交出莫格里,否则就要按丛林的法律,让阿克拉和年轻的狼一只一只地进行决斗。由于阿克拉已经衰老,这些年轻的狼知道他是打不过他们的。他们实际上已经判了阿克拉死刑。他们没有料到,莫格里捧着火罐挺身而出。他把火罐扔到地上,烧红的炭把地上的干苔藓点燃,熊熊燃烧起来,狼群在“红花”——火焰面前,都惊慌地往后缩。莫格里抓起一根烧着了的枯枝,对准老虎谢尔汗挥舞,谢尔汗的毛烧着了,他嚎叫着逃跑了。狼群的叛乱平息了。而莫格里却不愿再呆在狼群,他决定下山去。他宣布说,当他回来时,他一定要披着老虎谢尔汗的皮来见狼群。
【作品赏析】
文学作品离不开虚构和想象。作者正是充分发挥了想象的特点,对西方世界的读者,讲述了一个他们所不熟悉的东方世界——印度的故事。这个故事充满了异国情调和绚丽的色彩。尤其奇妙的是,故事发生在丛林里,故事的主人公不是生活在文明社会里的人,而是生活在热带丛林里的各式各样的动物。 青少年名著快读1000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