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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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祸
生命不是人的根本,而是人的祸端。从人知道自己有生命,并依靠生命活着,依靠生命生存开始,人就不轻松了。生命是什么?对于人,生命就是不停息的心跳、连续的呼吸和感知的意识,这些生命体征一旦故障或停止,生命就不能继续。脆弱的生命对人来说,一开始就是沉重的负担,是难以承受之重。
更严重的是:生命是个人的,是个人唯一的绝对的拥有,本质上与别的事物无关,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你承担生命的责任。所以,从有生命起,你必须担当起自己,为自我的生命去竞争、去获取、去战斗。生命是一条分明的界线,将人与物质,人与他人分别开来。生命一刻不停地需要物质的支持,生命需要的物质与生命不需要的物质有区别,对生命有益的物质与对生命有害的物质有区别,利于生命存在是认识和选择物质的前提。人与物质的关系实质就是生命关系。而且,生命的存在环境中还有其他生命,生命与生命是一种竞争存在关系,特别是人与人,生命利益的竞争来自各个方面,而且,常常面临你死我活的残酷局面。所以,“他人即地狱”,人不得不防备他人,人不得不随时预备着与他人的矛盾冲突。生命的天性不但脆弱,而且自私,任何人都不能与他人分享生命。
生命的特性就是个人的界限,想要超越生命属性或获得永生都不过是妄想,生命的限制就是人的疆界,任何人都不能逾越半步。而且,生命不但是人沉重的压迫,脆弱的、自私的、冲突的根源,更要命的是:生命是必死的。任何人都只是暂时的存在,竞争的胜利不能抵抗死亡、财富的积累不能抵抗死亡、智慧的能力不能抵抗死亡。人之必死简直不可思议,既然生命如此宝贵、如此沉重、如此不易,而结果却是不讲理由的死亡,这个逻辑让人怎能接受,为这必死的一生,人该如何?
生命对于人,不就如一场大祸,且是无从避免的大祸。你可能生性羸弱,常常命悬一线;你可能竞争失败,四面楚歌;你可能不善谋利,一无所有;你可能触犯他人,招来殊死搏斗……不管你如何应对人生,最后难免一死,祸端这才算结束。
生命是祸,祸从何来?并非人一存在就是祸患,世上的本来存在无一不是完满的,无一存在没有目的和意义。人绝不是天生就是来受难的,天生就有悖于存在,恰好相反,人天生就是来建立存在、维护存在和享受存在的,人是存在的主体结构之一,没有人就没有世界。人遭受的一切都是违背存在本意的结果,人经受的所有苦难无一不是人自己造就的。造成生命之祸的不是别的原因,正是生命本身,正是生命的所有观念。人对于生命的认识、总结以及得到的观念,严重祸及生命自身。生物与人原是存在的本来事实,一经定义为生命,就与本来事实相脱离,生发出一系列违背存在原理的观念,最后集合为生存理念,并完全左右和控制了人的思维、认识和行为,久而久之,便成为人习以为常的生存形态,成为人默认的生存立场,并且,人至今全然无觉。
生物与人并不是以生命为原理存在的,生命只是人为的名命和主观的概念,人的存在就是感知现象,人的存在原理是感知原理而并非生命原理,人在感知中的角色是感知体,是整体的感知运动的一部分,感知存在没有生命存在的所有桎梏,没有生命给自己划定的所有界限,感知是无限自由的。感知体的运动原理解释了生物及人的存在现象,比生命解释更有理、更有效、更有利,人与物、人与人、物与物在感知运动中各就其位、各得其所、互为存在,一切矛盾冲突都不存在,感知理论圆洽所有的存在。
人不再是生命,再不为生命所祸;人以感知存在,只得存在之福。这看似不可能的转换,却正是人类存在唯一可行的前途与希望。 感知新世界(感知论第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