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凤凰联动文库:论文学涵养细节(套装共15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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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本能

  物种的许多本能是不可思议的,这就引出一个问题,在读者看来,它们的发达似乎足以推翻我的全部学说。在这里,我首先声明一点,我不准备讨论智力的起源,就像我未曾讨论生命的起源一样。这里要讨论的是,同纲动物中本能的多样性及精神能力的多样性的问题。

  巨嘴鸟

  巨嘴鸟是世界上嘴长得最大的鸟。它的嘴边缘呈锯齿状,翅膀短而圆,尾长,全身披满了彩虹般艳丽的羽毛,其身体的颜色能帮助它们辨认同类,并找到如意的配偶。它们以一种独特的本能捕获食物,延续生命。

  本能与习性的对比

  首先,我不打算给本能下任何定义。“本能”这个名词一般来说包含着一些不同的精神活动。例如,当我们说,“本能”使杜鹃迁徙,并使它们把蛋下在其他鸟的巢里,人们都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就人类自身来说,我们需要经验才能完成的某种活动,而被那些没有经验的动物,特别是被幼小动物所完成时,而且它们在完成这些活动时并不知道为了什么目的,但却按照同一方式去完成时,我们就把这种行为称为本能。但需要阐明的是,这些性状没有一个是普遍的。如于贝尔所说,在自然系统中,甚至那些低级的动物也具有某种理性,而这种理性常常发生作用。

  弗·居维叶及一些过去擅长抽象思维的学者们,他们曾把本能与习性加以比较。应该说,这种比较,对于完成本能活动时的心理状态,提供了一个精确的观念,但不一定涉及到它的起源。事实上,许多习惯性活动是在无意识下进行的,它们不少与我们有意识的意志相反!然而,意志和理性可以使它们改变。习性容易与其他习性相联系,也与一定时期的身体状态相联系。习性一旦形成,常常会终生保持不变。本能和习性之间有类似之处,就像反复唱一支熟悉的歌,本能也是一种具有节奏的活动,这种节奏伴随着另一活动;如果一个人在唱歌时歌声被打断了,或者他在反复背诵某种东西时被打断了,一般来说,他就要被迫重新去背诵,以此来恢复已经形成的习惯。胡伯尔观察到,那些能够制造很复杂茧床的青虫就是如此。在它完成构造第六个阶段时,如果把它取出,放在一个只完成构造第三个阶段的茧床里,这个青虫就只重筑第四、五、六个阶段的构造;但如果把完成构造第三个阶段的青虫,放在已完成构造第六个阶段的茧床里,虽然它已经完成了大部分工作,但它并没有从中得到任何好处;于是,我们看到青虫感到不知所措。为了完成构造茧床的任务,它不得不从构造第三个阶段开始,实际上,青虫是去完成已经完成了的任务。

  苍头燕雀

  从东刚果至南非洲的热带稀树草原,常常可以见到一种叫苍头燕雀的织布鸟,它们天性喜欢筑巢,总是用草和许多不同韧度的纤维筑成巢穴,像一粒粒奇异的果实,悬挂在树枝上,十分美丽结实。

  如果我们假定任何习惯性的活动能够遗传,应该说,这种情形有时的确发生过。那么,我们可以看到,习性和本能之间,二者的关系是如此密切相似,人们甚至无法将它们加以区别。如果莫扎特不是在三岁时就经过练习而学会了弹奏钢琴,而是完全没有经过练习就能弹奏钢琴,那么,我们可以说他的弹奏是出于一种本能。如果认为大多数本能是由世代相传的习性而来的,然后遗传给了后代,那么,这种认识就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事实清楚地表明,人们熟知的最奇异的本能,如蜜蜂和许多蚁的本能,不可能是由习性而来的。

  承认本能,这对于处在现在生活条件下的各个物种的安全,犹如肉体构造一样重要。在已经改变了的生活条件下,本能的微小变异大概有利于物种。应该指出,本能虽然很少发生变异,但的确曾经发生过变异。自然选择把本能的变异保存下来,并累积到有利的程度是没有什么难处的。我相信,一切最复杂、奇异的本能就是这样起源的:经常使用或某种习性引起肉体构造的变异,在这一过程中它们得以增强;反之,如果不使用,它们就会缩小或消失。我不怀疑,本能也是这样形成的。但我认为,在许多情况下,习性的效果同本能自发变异的自然选择的效果相比,习性是次要的。身体构造会出现一些微小偏差,这其中有一些未知的因素,同样,本能在自发变异中也是由未知原因引起的。

  除非经过许多微小、有益的变异,并缓慢、逐渐地积累,任何复杂的本能大概都不可能通过自然选择而产生。因此,就如同身体构造的情形一样,我们在自然界中所寻求的,不应该是获得每一种复杂本能的实际过渡的诸般等级,因为这些诸般等级只能在各个物种的直系祖先那里才能找到。不过,我们应该可以从它们的旁系系统里寻找到这些诸般等级的一些证据;或者至少能够指出某一种类的诸般等级,这应该是可能的,我们也肯定能够做到这一点。然而,除了欧洲和北美洲以外,我们还极少观察过动物的本能,而有关灭绝物种的本能,我们更是一无所知;然而,使我感到惊异的是,那些复杂本能所赖以完成的诸般等级能够被人们广泛地发现。同一物种在生命的不同时期,或者在一年中的不同季节被放置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因而具有不同的本能,这些,都会促进本能的变化;在这种情形下,自然选择大概会把这种或那种本能保存下来,因此,同一物种中本能的多样性在自然界中也是存在的。

  栗胸斑山鹑

  栗胸斑山鹑为了适应生存的需要,逐渐形成了酷似小鸡的外形,且头小尾秃。通常雄鸟体长近20厘米,而雌鸟略小。

  如同身体构造的情形一样,各个物种的本能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产生的。据我们判断,任何一个物种,从来没有完全为了其他物种的利益而产生,这种情形与我的学说也是吻合的。有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事例可以说明这一点,从表面上看,一种动物的活动完全是为了别种动物的利益,如于贝尔最初观察到:蚜虫自愿把甜的分泌物供给蚂蚁。它们这样做是出于自愿,可以由下列事实来说明:我把一株酸模植物上的所有蚂蚁全部捕去,并且在数小时内不让它们回来,此外留下了约12只蚜虫。过了一段时间,我感到蚜虫要进行分泌了,于是,我用放大镜进行观察,却没有一只蚜虫分泌。于是,我模仿蚂蚁用触角去触动它们。我用一根毛轻轻地触动它们,但还是没有一只蚜虫分泌。后来,我用一只蚂蚁去接近它们,蚂蚁开始不停地慌忙跑动,它似乎立刻发现了丰富的食物,于是,它用触角去拨蚜虫的腹部,一只又一只地拨。那些蚜虫一旦感觉到蚂蚁的触角时,立刻就举起腹部,分泌出一滴滴清澈的甜液,于是,蚂蚁便急急忙忙地把这些甜液吞食了。这个反应甚至十分幼小的蚜虫也会出现,可见这种活动是出自本能的,而不是出自经验。根据于贝尔的观察,蚜虫对于蚂蚁的动作绝对不会感到厌恶;因为如果没有蚂蚁做出这一动作,它们只好被迫排出其分泌物。然而,由于蚜虫的排泄物非常黏,如果被取走,这对蚜虫来说当然是便利的,因此,它们的分泌大概不是专门为了对蚂蚁有利。虽然我们不能证明,所有动物的活动会完全为了其他物种的利益,但各个物种却都试图利用其他物种的本能为自己获得益处,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正像它们利用其他物种的较弱的身体构造一样。从这个角度来看,某些物种的本能就不能被看做是绝对完全的。详细讨论这一点及其类似问题,并不是必不可少的,这里就省略了。

  美洲翠鸟 奥杜邦 水彩画 19世纪

  翠鸟俗称“钓鱼郎”,主要分布于热带地区,现存约92个种类。翠鸟喜欢栖息于灌丛或小河、溪涧、湖泊等旁边,完全依靠食鱼为生。以鱼为食的习性催生了它们高超的捕鱼技巧,它们又有鱼虎、鱼狗之称。

  本能在自然状态下会发生某种程度的变异,而在这些变异的遗传中,自然选择的作用是不可缺少的。既然如此,那就应该举出大量事例来进行论证。但由于篇幅的限制,我在这里不能详谈。我只能断言,本能确实是变异的。例如物种迁徙的本能,不但在范围和方向上会发生变异,而且也会完全消失。如鸟巢,它的变异一方面依存于选定的位置以及居住地方的性质和气候;另一方面,它常常由于我们完全不知的原因而发生变异。奥杜邦曾举出一些非常典型的例子,证明美国北部和南部的同一物种的鸟巢的不同之处。曾经有人质问:如果本能是变异的,为什么当蜡质缺乏的时候,蜂没有被赋予使用其他材料的能力呢?我们要问:除了蜡质外,蜂还能够使用什么样的其他材料呢?我曾看到,它们会使用加过朱砂而变硬了的蜡,或者用加过猪脂而变软了的蜡来进行工作。安德鲁·奈特观察到:他饲养的蜜蜂采集树蜡并不积极,但它们却使用封闭树皮剥落部分的蜡和松节油的黏合物。最近,有人报告说,蜂不搜寻花粉,却喜欢使用一种叫燕麦粉的物质。物种对于来自那些特种敌害的恐惧,必然是出自一种本能的反应,这从未离巢的雏鸟身上可以看出来。这种恐惧一方面来自经验,另一方面是因为看见其他动物对于同一敌害的恐惧而被强化。栖息在荒岛上的各种动物对于人类的接近极为恐惧,这种特征是慢慢获得的。在英格兰,我们甚至看到这样的事例:所有的大形鸟比小形鸟更害怕人,因为大形鸟更多地遭受过人们的迫害。英国的大形鸟十分害怕人,可以说就是这个原因。然而,在无人岛上,大形鸟并不比小形鸟更怕人;喜鹊在英格兰很警惕,但在挪威却很驯顺,埃及的羽冠乌鸦也是不怕人的。

  大量事实表明,在自然状态下产生的同类动物,它们的能力变异很大。还有一些事例可以表明,野生动物中存在偶然的、奇特的习性,如果这一习性对这个物种有利,就会通过自然选择产生新的本能。我深知,如果对此只进行一般性的叙述而没有详细的事实,在读者的心目中不会产生多大的效果。这里,我再一次说明,我保证我不会说没有可靠证据的话。

  蚂蚁与蚜虫

  通常来看,蚜虫与蚂蚁的关系是一种共生关系——蚂蚁喜欢取食蚜虫腹部末端尾毛分泌的含有糖分的汁液,所以蚂蚁常常保护蚜虫,把蚜虫的天敌瓢虫驱散甚至杀掉;当蚜虫缺乏食物时,蚂蚁则会把蚜虫搬到有食物的地方。

  如果粗略地考察一下家养状态下的生物,我们就会发现,在自然状态下,本能的遗传变异的可能性和确实性都被加强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习性和所谓自发变异的选择,在改变家养动物精神能力上所发生的作用。大家知道,家养动物的精神能力的变异非常大。例如猫,有的喜欢捉大老鼠,有的喜欢捉小老鼠,这种倾向发自自然,是遗传的。据圣约翰先生说,他发现有一只猫常捕捉猎鸟回家,而另一只猫则喜欢捕捉山兔或兔,还有一只猫喜欢在沼泽地上行猎,它几乎每晚都要捕捉一些山鹬或沙锥。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奇异、真实的例子可以证明:动物与某种心理状态、某一时期有关的各种不同癖性,甚至怪癖都是遗传的。让我们看看大家熟知的狗的品种的例子,可能更能说明问题。毫无疑问,把幼小的向导狗第一次带出去时,它有时确实能够找到猎物所在的位置,甚至能够援助别的狗(我曾亲自看见过这种动人的情形);在某种程度上,拾物猎犬可以把衔物持来的特性遗传下去;牧羊犬并不跑在绵羊群之内,而有在羊群周围环跑的倾向。幼小动物在进行这些活动时并不依靠经验,各个个体几乎以同样的方式在进行这些活动,并且它们都十分兴奋地在进行这些活动,虽然它们在进行这些活动时并没有,也不知道其目的。例如,那些幼小的向导狗并不知道,它在指示方向时是在帮助它的主人,就像白蝴蝶并不知道为什么要在甘蓝的叶子上产卵一样。根据这些事实,我看不出这些活动在本质上与真正的本能有什么区别。又例如我们看见一种狼,在它们年幼并且没有受过任何训练时,一旦嗅出猎物,它先站着不动,像座雕像一样,然后用一种特别的步子慢慢爬过去;而另一种狼则环绕鹿群追逐,却不直接冲过去,把它们赶到远处。这时,我们必然会把狼的这些行为称为本能。那些被称为家养状态下的动物本能,确实远远不及自然的本能那么固定。家养状态下的动物本能所承受的选择作用没有自然状态下那么严格,它们的本能是在不固定的生活条件下、在短暂的时间内被传递下来的。

  北嘲鸟 奥杜邦 水彩画 19世纪

  北嘲鸟喜欢把巢建在常绿青藤上,用藤上的花朵来装饰它们的家,所以它们的巢总是充满芳香。不幸的是,它们的巢经常遭到蛇的袭击。蛇并非对其芳香着迷,而是出于取食鸟蛋的本能。

  家养动物的本能

  如果使用不同品种的狗来进行杂交,我们就能很好地观察到,这些家养状态下的动物本能、习性、癖性的遗传是十分强烈的,它们混合得是如此奇妙。我们知道,长躯猎狗与逗牛狗杂交,可以在很多世代里影响前者的勇敢性和顽强性;牧羊狗与长躯猎狗杂交,能使前者家族都遗传到捕捉山兔的倾向。这些家养状态下形成的本能,如用杂交方法来进行试验,是与自然的本能相类似的。如果自然的本能也按照同样的方式奇异地混合在一起,它们也会在长时间内表现出它们的祖代中任何一方的本能的痕迹。例如,勒鲁瓦描述过一只狗,它的曾祖父是一只狼;它只有一点表示了它的野生祖先的痕迹:当人们呼唤它时,它并不是直线地走向它的主人。

  猫抓老鼠 水粉画 现代

  捕鼠是猫的本能,几乎所有的猫都是捕鼠高手,它们有敏锐的嗅觉器官——鼻子,很容易嗅出老鼠的气味。当一只猫迫近它的猎物时,它的眼睛和耳朵也同时派上用场。在它静悄悄缓慢地潜近猎物时,会迅疾张开利爪,突然一跃而上,一举抓住猎物,通常一口咬住其头部靠后一点,将其脖子咬断,然后怡然自得地享用美味。

  家养状态下动物的本能,有时被人们认为是完全由长期的强迫性所形成的习性遗传下来的动作,但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例如,从来不会有人去教飞鸽如何翻飞。我曾经见到这样一只幼鸽,它从来没有见过鸽的翻飞,但是它却会翻飞。我们相信,曾经有过这样一只鸽子,它表现出了这一奇怪习性的倾向,以后,在连续的世代更替中,经过对那些最好的个体的长期选择,于是形成了今日那样的翻飞鸽。布伦特先生曾告诉我说,格拉斯哥附近的家养翻飞鸽,只要飞到18英寸高就要翻筋斗。如果从来没有过一只狗能够自然具有指示方向的倾向,是否会有人想到训练一只狗去指示方向,这是值得怀疑的。人们对狗的这种倾向的了解,一般是通过对纯种狗的行为而得知的。我就曾亲眼看见过狗指示方向的行为,就如大家都认识到的,这种指示方向的行为只不过是一个动物准备扑击它的猎物之前所停留的一段时间的延长而已。当这种指示方向的最初倾向出现后,在每一世代里,有计划地选择和强迫训练的遗传就会将这种倾向继承延伸下去,并能很快地完成这个工作。这一无意识的选择直到今天仍在继续进行,因为每一个饲养者的本意虽然不是为了改良品种,但他总是想得到那些最善于指示方向的狩猎犬。从另一方面来看,在某种情形下,其实仅仅需要具备这种习性就已经足够了。没有一种动物比野兔更难以驯服,也没有一种动物比那些驯服的幼小家兔更驯顺了。但很难想象,家兔仅仅是因为驯服性才被人们选择。由此可见,从极具野性到极其驯服,动物本能的遗传变化,大部分原因应该是归因于习性和长久、持续的严格圈养。

  澳洲牧羊犬

  澳洲牧羊犬是一种具有很强的畜牧能力和护卫本能的工作犬。它们是忠诚的伙伴,而且能够全天候工作。雄性理想的肩高为20~23英寸;雌性为18~21英寸,颜色多变而有个性。它们专注且活泼,柔韧而敏捷,肌肉发达但不笨重。被毛中等长度,粗硬。断尾或自然的短尾巴。

  在家养状况下,自然的本能可能消失,一个显著的例子是:那些很少孵蛋的,或从不孵蛋的某些鸡的品种。就是说,它们从一出生就不喜欢孵蛋。由于习惯的看法,妨碍了我们的眼睛,使我们没有看出家养动物的心理曾经经历过巨大而持久的变化。现在,亲近人类已经变成了狗的本能,很少有人怀疑这一点。而狼、狐、胡狼以及猫属的物种,几十年被人驯养后,它们也要锐意去攻击鸡、绵羊和猪;火地和澳洲的未开化的人不驯养狗,他们把小狗放到野外,人们发现,他们形成的这种倾向是不能矫正的。而那些经过文明社会驯服了的狗,它们即使在十分幼小的时候,人们也很少去教它们不要攻击鸡、绵羊和猪。当然,它们有时会偶尔攻击一下,换来的就是主人的鞭打;如果它们这一习性还得不到矫正,主人就会把它们弄死。这样,通过遗传、习性和某种程度的选择,狗也开始文明化了。从小鸡方面来看,完全由于习性,它已经消失了对狗和猫的惧怕本能,而这种本能是它们原来曾经有过的。赫顿上尉曾经告诉我,原种鸡(印度野生鸡)还是小鸡时,由一只母鸡抚养,这时它的野性非常大。在英格兰,由一只母鸡抚养的小雉鸡也是如此。举这个例子,并不是说小鸡失去了对一切事物的惧怕,而只是失去了对狗和猫的惧怕。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母鸡发出一声表示有危险的鸣叫,小鸡便会从母鸡的翼下跑开(小火鸡尤其如此),然后躲到周围的草地或丛林里去。这显然是小鸡的本能动作,目的是便于母鸡飞走。现在,我们在野生的陆栖鸟类里能看到这种情形。小鸡目前还保留着这种在家养状况下已经变得没有用处的本能,然而,由于母鸡不使用飞的动作,它们几乎已经丧失了飞翔的能力。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断定,动物在家养下可以获得新的本能,从而失去它们的自然本能。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习性,另一方面是由于人类在连续的世代更替中选择、积累了特殊的精神习性和精神活动,而最初发生的这些习性和活动,是由于偶然的原因。这个“偶然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我们至今无法得知。在某些情形下,只是强制的习性这一点,就足以产生遗传的心理变化;但在另外一些情形下,强制的习性就不能发生作用,一切都是计划选择和无意识选择的结果。但是在大多数情形下,习性和选择大概是同时发生作用的。

  拉布拉多猎犬 摄影 当代

  拉布拉多猎犬属单猎犬,是纽芬兰渔民拉网上岸的好帮手。19世纪初,拉布拉多猎犬从纽芬兰搭乘运盐船远渡英国,成为被最早介绍到欧洲的犬只。现今拉布拉多猎犬除了作为猎犬外,还可训练为引导犬,用于侦察毒品爆炸物,其嗅觉灵敏度令其他犬种望尘莫及。

  母鸡

  延续后代的主要任务由母鸡来完成。它们既要生蛋和孵蛋,还要精心照顾雏鸡的成长。在雏鸡遇到危险时,母鸡为了保护雏鸡,会奋不顾身,敢于面对一切危险。

  天性

  我们只需要对部分事例进行考察,一般来说,就能理解本能在自然状态下是如何因为选择的作用而被改变的。这里,我选择三个例子:一、杜鹃有在其他种类的鸟巢下蛋的本能;二、一些蚂蚁有养奴隶的本能;三、蜜蜂有造蜂房的本能。对于后两种本能,博物学者们已经把它们恰如其分地列入了人类已知的物种最奇异的本能中了。

  杜鹃的本能

  某些博物学者假定,杜鹃不是每天下蛋,而是间隔两天或三天下蛋,这是造成它具有这种本能的一个直接原因。因为如果杜鹃自己筑巢,自己孵蛋,那么最先下的蛋就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得到孵化,而且还会出现在同一个巢里有不同龄期的蛋和小鸟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下蛋和孵蛋的过程就会延长,而且很不方便,特别是雌鸟,必须雏鸟尚在幼小时就要迁徙,而最初孵化的小鸟势必就要由雄鸟来单独哺养。与上述情形不同的是,美洲杜鹃就是自己筑巢,并在同一个时期内产蛋和照顾相继孵化的幼鸟。

  杜鹃

  杜鹃孵卵寄生的特性对提高小杜鹃的生存能力十分有益。而那些自己养育子女的杜鹃则用树枝把窝筑在低矮的灌木丛中,蛋由父母轮流孵化,等小杜鹃孵出来以后,雌雄杜鹃共同喂养这个小生命。

  有人说,美洲杜鹃有时也在别种鸟巢里下蛋,对这一说法,有人赞同,有人不赞同。我最近从衣阿华的梅里尔博士那里听到这样一个事例:一次,他在伊里诺斯看到,在一个蓝色松鸦的巢里住着一只小杜鹃和一只小松鸦。这两只小鸟都已经生满羽毛了,因此很容易对它们进行区别鉴定,而不会发生错误。同样的例子我还可以举出许多,它们都可以证明:各种不同的鸟常常在别种鸟巢里下蛋这一事实。现在,我们假定欧洲杜鹃的古代祖先也有美洲杜鹃的习性,它们也偶尔会在别种鸟巢里下蛋。如果这种习性能使老鸟早日迁徙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而对老鸟有利;如果小鸟因为利用了其他物种的误养的本能,比起由母鸟来哺养更加健壮(因为母鸟必须同时照顾不同龄期的蛋和小鸟,这样效果自然就差一些),那么,老鸟及那些被错误哺养的小鸟都会得到利益。以此类推,我们可以说,这些被“错误哺养”成长起来的小鸟,由于遗传原因,一般会具备母鸟的那种奇特的习性,当它们开始下蛋时,也就会把蛋下在别种鸟的巢里,它们也就能够更成功地哺养它们的幼鸟了。我相信,杜鹃的奇异本能就是因为这个过程而产生出来的。最近,米勒以充分的证据证明:杜鹃偶尔会在空地上下蛋、孵抱,并且哺养它的幼鸟。这种情形十分少见,可能是杜鹃对已经失去了的原始造巢本能的一种再现。

  有人反对我的上述观点,他们认为,我在对杜鹃进行观察时,没有注意到有关的本能和构造的适应问题,他们认为,这些因素一定是相互关联的。应该说,在所有情形下,空谈我们所知道的一个单独物种的一种本能是没有用的,因为直到现在,还没有任何事实可以指引我们认识到这一点。直到现在为止,我们所了解的,只有欧洲杜鹃和非寄生性美洲杜鹃的本能;现在,由于拉姆齐先生的观察,我们知道了澳洲杜鹃的三个物种是在别种鸟的巢里下蛋的。这里有三个要点:一、普通杜鹃除了极少的例外,它们只在一个巢里下一个蛋,这样,那些贪吃的幼鸟就能够得到丰富的食物了。二、蛋很小,还没有云雀的蛋大,而云雀的体积只有杜鹃1/4那么大。从非寄生性美洲杜鹃所下的大蛋,我们可以推断,小蛋是为了真正地适应环境。三、小杜鹃孵出后不久,它就开始出现了把其他兄弟排出巢外的本能。这时小杜鹃已经很有力气,它利用背部发力将其他小鸟挤出巢外,结果那些被排挤出巢外的小鸟因冻饿而死亡了。小杜鹃的这一动作,曾经被人们大胆地称为是“仁慈的安排”,因为这可使小杜鹃得到充足的食物。而且,它这时将其他兄弟排挤出巢外使它们在没有感觉以前就死去,因而没有什么痛苦。

  寄养的杜鹃 摄影 当代

  杜鹃以怪异的繁殖方式为人们所熟知,母杜鹃在其他鸟的巢穴里产蛋,靠养父母孵化和育雏。当蛋孵出后,杜鹃幼雏会本能地将所有其他的蛋推出鸟巢。因此小杜鹃从来就不知道自己的双亲是谁,但是当杜鹃长大,它的行为会像它的亲生父母而不像它的义父母。这表明杜鹃的行为是与生俱来的,因为它们没有学习的对象。

  现在讲一讲澳洲杜鹃。在一般情形下,澳洲杜鹃虽然只在一个巢里下一个蛋,但在同一个巢里下两个甚至三个蛋的情形也不少见。青铜色杜鹃的蛋在大小上变化很大,其长度从八英分至十英分不等。为了欺骗某些养亲,更确切地说,为了在较短期间内得到孵化(据说蛋的大小和孵化期之间有某种关联),它们产下来的蛋非常小。如果这种情况对于这个物种有利,那么就不难相信这一说法:由于小型的蛋能够比较安全地被孵化和哺养,这样,就逐渐形成了一个下蛋愈来愈小的族或物种。拉姆齐先生说,有两种澳洲杜鹃,当它们在没有掩蔽的巢里下蛋时,它们会特别选择鸟巢,巢中蛋的颜色和自己的相似。在本能上,欧洲杜鹃的物种明显地表现了与此相似的倾向。当然,相反的例子也不少,例如,它把灰暗颜色的蛋下在篱莺巢中,与其中的亮蓝绿色的蛋相混淆。如果欧洲杜鹃总是不变地表现上述本能,那么,在一切被假定共同获得的本能上,必须还加上这种本能。根据拉姆齐先生的说法,在颜色上,澳洲青铜色杜鹃的蛋有明显的变化,这说明在蛋的颜色和大小方面,自然选择大概保留、固定了所有的有利的变异。

  在欧洲杜鹃的生活环境中,幼杜鹃孵出后的三天内,会处于一种极其无力的状态中,因而,那些养亲的后代一般都被母杜鹃驱逐出了巢外。过去,古尔得先生曾相信这种驱逐的行为是出自养亲的后代,但现在古尔得先生又有了新的发现,这是一个关于小杜鹃的可靠记载:在这个小杜鹃眼睛还闭着、甚至连头还抬不起来时,它却把其他兄弟驱逐出巢外。这一情形是人们亲眼看见的。观察者把那些被逐出巢外的一只拾起来又放回巢里,但又被小杜鹃驱逐出去了。了解小杜鹃获得这种奇异的本能的途径是很有意思的。我们设想,如果小杜鹃在刚刚孵化后就能得到充足的食物(这一点对它们非常重要),那么,它们在连续世代中逐渐获得为驱逐行动所必需的欲望、力量以及身体构造,是不会有什么特别困难的;因为具有这种发达的习性和构造的小杜鹃,将会得到最安全的养育。获得这种独特本能的最初行为,可能仅仅是那些年龄稍大、力量较强的小杜鹃的无意识的乱动。后来,这种习性得到了改进,并且传递给了那些幼小的杜鹃。我看不出这比下述情形更令人难以理解:其他鸟类的幼鸟在未孵化时就获得了啄破自己蛋壳的本能。就如欧文所说,小蛇为了切破强韧的蛋壳,它们在其上颚获得了锐齿。这说明,如果身体的各部分在一切龄期中都易于发生个体变异,而且这种变异在相当龄期或较早龄期中有被遗传的倾向,那么我们可以说,幼体的本能和构造,的确和成体的一样,是能够慢慢发生改变的。这两种情形与自然选择的全部学说是相互印证的。

  松 鸦 摄影 当代

  松鸦,雀形目,鸦科,松鸦属。特征为翼上具黑色及蓝色镶嵌图案,腰白。髭纹黑色,两翼黑色具白色块斑。飞行时两翼显得宽圆,飞行沉重,振翼无规律。松鸦在有人饲养的情况下,能和鹦鹉一样具备一点语言能力。

  牛鸟属在美洲鸟类中是很特别的一属,与欧洲椋鸟相似,它的某些物种就像杜鹃,具有寄生的习性;有趣的是,牛鸟属在完成它们的本能上表现了很有意思的级进。赫得森先生,一个很优秀的观察家,他曾这样说:褐牛鸟有时群居,进行乱交,有时则过着配偶的生活。它们有时自己造巢,有时夺取别种鸟的巢,它们偶尔也会把其他种鸟的幼鸟逐出巢外。它们有时在这个据为己有的巢内下蛋,有时在这个巢的顶上造一个新巢。一般来讲,它们只是孵自己的蛋和哺养自己的小鸟,它们偶尔也是寄生的。但据赫得森先生说,他曾看到这个物种的小鸟追随着不同种类的老鸟,而且鸣叫着,要它们哺喂。牛鸟属的另一物种多卵牛鸟,它的寄生习性比上述物种更强。据一些了解这种鸟的人说,它一定要在其他种鸟的巢里下蛋。但有一个情况值得注意,这种鸟有时候会合造一个不规则、不整洁的巢自己居住,而且这种巢也被造在人们通常并不去的地方,如在大蓟的叶子上。赫得森先生很确定地说,这种鸟从来不会完成自己的巢,它们经常在其他种鸟的巢里下很多蛋,大约15到20个,这些蛋很少被孵化,甚至完全不孵化。它们还有在蛋上啄孔的奇特习性,无论是自己下的蛋还是所占据的巢里的养亲的蛋,都被它们啄掉。它们还有在空地上下蛋的习性,当然,那些蛋下了后就被遗弃了。第三个物种是北美洲的单卵牛鸟,它们已经获得了和杜鹃一样的本能,这种鸟虽然也在别种鸟巢里下蛋,但它们从来不会下一个以上的蛋,这样,小鸟的哺育就能够得到保障。赫得森先生是一点不相信进化的人,而且态度十分坚定;但他亲眼目睹了多卵牛鸟的不完全本能,因而大受感动,于是引用了我的话,并且说:“我们是否应该不仅仅认为这些习性是一种特别赋予的本能,而认为这是向一个普遍的法则过渡的小小结果呢?”

  云 雀 摄影 当代

  云雀,别名告天子、朝天柱、 叫天子,雀形目,百灵科,云雀属。云雀是鸣禽,全世界大约有75种,主要分布在旧大陆地区,只有角云雀原产于新大陆。所有的云雀都有高昂悦耳的声音,在求爱的时候,雄鸟会唱着动听的歌曲在空中飞翔,或者响亮地拍动翅膀,以吸引雌鸟的注意。

  如上所述,各种不同的鸟,它们偶尔会把蛋下在别种鸟的巢里。这种习性,在鸡科里并非不普通,并且对鸵鸟的奇特本能提供了若干解说。在鸵鸟科中,有这样一种现象:几只母鸟先共同住在一个巢里,然后在另一个巢里下少数的蛋,再由雄鸟去孵抱这些蛋。这种本能或者可以用下述事实来解释:雌鸟下蛋虽然很多,但就像杜鹃一样,每隔两天或三天才下一次。然而,美洲鸵鸟的这种本能与牛鸟的情形一样,还没有达到完全化,它们下的很多蛋都散布在地上。有一次,我游猎了一天就拾到了不下20个散失的蛋。

  蜂也有许多是寄生的,它们经常把卵产在别种蜂的巢里,这种情形比杜鹃更应该引起人们的注意。蜂因为它们的寄生习性,不但改变了它们的本能,而且改变了它们的构造。它们不具有采集花粉的器具,但如果它们为幼蜂储蓄食料,这种器具就是必不可少的。泥蜂科的某些物种同样也是寄生的。最近,法布尔曾提出了一个很好的理由,它使我们相信:一种小唇沙蜂,它们虽然在一般情况下是自己造巢,并为自己的幼虫储蓄食物,但它如果发现别种泥蜂所造的巢中有储蓄的食物,它也会变成一个临时的寄生者,对这个巢加以利用,这种情形和牛鸟或杜鹃的情形是一样的。根据以上观察到的事实,我认为,如果一种临时的习性对于物种有利,同时被害的蜂类也不会因巢和储蓄的食物被夺取而遭到绝灭。那么,自然选择就很容易把这种临时的习性变成为永久的习性。

  大力士 摄影 当代

  蚂蚁,全球广泛分布,以热带更为常见。身长为0.2~2.5厘米,每窝可产卵30000枚。蚂蚁虽然小巧,但却算得上是动物界的大力士。有人曾做过试验,一只无翅的工蚁可以举起相当于自身重量10倍的物体;而体重为3吨重的大象,才仅仅能卷起重量为1吨的大树。

  养奴隶的本能

  这是一种奇妙的本能。它是由于贝尔最初在红褐蚁身上发现的。于贝尔的父亲是一位著名的观察家,而他本人作为一个观察家,甚至比他的父亲更为优秀。红褐蚁是一种只能依靠奴隶而生活的物种,如果失去了奴隶的帮助,它在一年之内就一定会灭绝。雄蚁和能够生育的雌蚁不捕捉奴隶,而工蚁,即那些不育的雌蚁,它们只是努力捕捉奴隶,除此外,并不做其他任何事情。它们不会建造自己住的巢,也不会哺喂自己的幼虫。如果原有的老巢已经不能用了,必须迁徙,在决定是否迁徙上,则由奴蚁做主。在迁徙中,它们把主人们衔在颚间搬走。于贝尔还做了个实验,这个实验证明,这些蚂蚁主人们是如何的不中用。于贝尔捉了30只蚂蚁,并把它们关起来,在里面放了很多它们最喜爱的食物,当然,里面没有一个奴蚁。为了刺激它们工作,于贝尔还放入了它们自己的幼虫和蛹,但这些蚂蚁还是一点也不愿工作;它们甚至不会吃东西,就这样,许多蚂蚁因为饥饿而死去了。于是,于贝尔将一个奴蚁——黑蚁放了进去。这个奴蚁进去后立刻开始了工作,它马上对那些生存者进行哺喂,随即建造了几间虫房来照料幼虫,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条,这个事实令人十分奇异。如果我们不知道其他养奴隶的蚁类,对如此奇异的本能究竟是怎样形成的恐怕是难以想象的。

  蚂蚁的结构示意图

  工蚁没有翼,和蚁后、雄蚁不一样。所有的工蚁都是雌性的,它们的腿很长,上面有爪,所以跑得很快,并善于攀沿爬行。工蚁收集食物并反刍出来喂其他蚂蚁,还负责照顾蚁蛋、小蚁及清洗蚁巢。亚洲树居蚁的嘴部比较简单,它们吃软体昆虫。其他蚂蚁和白蚁要嚼木头和植物的茎,所以它们的嘴部比较坚硬有力。

  血蚁

  现在谈谈血蚁,它也是养奴隶的蚁,它的发现者也是于贝尔先生。这个物种是在英格兰南部发现的,英国博物馆史密斯先生曾经仔细研究过它的习性,在这个问题上我深深感激他的帮助。虽然我非常相信于贝尔和史密斯两位先生的叙述,但当我面对这个问题时,心中仍充满怀疑。我想,任何人对于养奴隶的这种极其异常本能的存在都有所怀疑,人们大概都会理解的。这里,我想详细谈谈我对这一现象的观察。我曾掘开14个血蚁的巢,并且在所有的巢中都发现了少数的奴蚁。奴种(黑蚁)的雄蚁和能生育的雌蚁,只生活在它们自己固有的群中,我在血蚁的巢中从来没有见过它们。黑色奴蚁和红色主人在外貌上差异很大,前者不及后者的一半大。当巢受到外力的干扰,发生轻微的扰动时,奴蚁偶尔会跑到外面来,像它们的主人一样表现得很激动,并且奋力保卫它们的巢;当巢被扰动得很厉害,幼虫和蛹暴露出来时,奴蚁和主人就会一起行动,努力把它们运送到安全的地方去。通过这一观察,我们发现,奴蚁显然是很安于现在的生存状态。连续三年时间,我在每年的六月和七月,在萨立和萨塞克斯,曾对几个巢观察了几个小时,从来没有看到一个奴蚁从一个巢中走出或走进。我原想,可能因为每年的六月和七月奴蚁的数目很少,所以才这样,当它们数目多的时候,行动大概就不同了。然而,史密斯先生却告诉我,在萨立和汉普郡,每年的五月、六月、八月,他曾经在不同的时间里观察它们的巢,虽然在八月份奴蚁的数目很多,但也没有看到它们在巢中走出走进。根据这些观察,他认为这些奴蚁应该是严格意义上的家内奴隶。但它的主人的表现却相反,我经常看到它们不断地搬运着造巢材料和各种食物。但有时也会出现这样的情景:1860年7月,我观察到一个奴蚁特别多的蚁群,我看到有少数奴蚁和主人混在一起离巢出去,沿着同一条路向大约25码远的一株高苏格兰冷杉前进,它们一起爬到树上,可能是为了找寻蚜虫或胭脂虫。于贝尔也多次观察到这一现象。他告诉我,瑞士的奴蚁在造巢的时候常常和主人一起工作,但在早晨和晚间,它们则单独看管门户。他非常确定地说,奴蚁的主要任务是搜寻蚜虫。生活在两个国家里的主奴两蚁的习性如此不同,这真是令人难以置信。这大概是因为在瑞士被捕捉的奴蚁数目比在英格兰多的原因吧。

  血蚁

  血蚁是蚂蚁的一种,根据达尔文记载,血蚁主要产自英格兰南部。它们靠吸血液为生,属群居动物。这种蚂蚁内部社会分工非常明确,不同的蚁种有不同的职责。

  有一次,我幸运地看到血蚁迁徙,从一个巢搬到另一个巢里去,和红褐蚁相反,主人们谨慎地把奴蚁带在颚间,而不像红褐蚁那样,由奴隶带着主人走,这个情景看上去极为有趣。还有一次,我看见大约有20个养奴隶的蚁在同一地点寻找什么东西,明显不是在找寻食物,这群蚂蚁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看见它们走近奴蚁,这群奴蚁是独立的黑蚁群,双方逼近后,血蚁遭到了激烈的抵抗,甚至三个奴蚁咬住血蚁的腿不放。血蚁也不示弱,它们残忍地弄死了这些小小的抵抗者,然后把它们的尸体拖到29码远的巢中作为美食。然而,这些养奴隶的蚁不能将一个蛹培养为奴隶。我从另一个巢里挖出一小团黑蚁的蛹,放在距离刚才发生战斗不远的空地上,这群暴君急忙把它们捉住,然后拖走,它们大概认为这是最后一战了,它们非常兴奋,以为自己是一个胜利者。

  在这次观察中,我在同一个场所放了黄蚁的一小团蛹,在它们上面,有几只攀附在巢的破片上的小黄蚁。正如史密斯先生所说,这个物种有时也会被用作奴隶,虽然这种情形很少见。这种蚁虽然很小,但非常勇敢,我曾看到它们对其他种蚁进行凶猛的攻击。还有一个令人惊奇的事例:我看见在养奴隶的血蚁巢下有一块石头,石头下有一个独立的黄蚁群;当我偶然地扰动了这两个巢的时候,令人惊奇的一幕发生了,这些小蚂蚁竟然非常勇敢地去攻击它们的大邻居。当时,我十分希望能够确定:血蚁是否能够辨别经常被捉来当做奴隶的黑蚁的蛹与很少被捉的小而猛烈的黄蚁的蛹。事实证明,它们确实能够马上辨别出它们之间的不同。我看到,当血蚁遇到黑蚁的蛹时,立刻非常兴奋地去捕捉;而当它们遇到黄蚁的蛹,甚至踏到它的巢的泥土时,便惊惶失措,赶紧跑开。大约经过一刻钟,当这种小黄蚁离开后,它们才敢靠近,把蛹搬走。

  一天傍晚,我看见一群血蚁拖着黑蚁的尸体和很多蛹回到它们的巢去,可以肯定,它们决不是在迁徙。我跟着一队长长的、背着战利品的蚁后面,走了大约40码之后,来到一处茂密的石楠科灌木丛中,我看到最后一个拖着一个蛹的血蚁,但我没有在密丛中找到它们的巢。可以肯定,巢一定就在附近,因为我看见有两三只黑蚁非常慌张地冲出来,其中的一只嘴里还衔着一个自己的蛹,一动不动地停在石楠的小枝顶上。从它的神情看,它对被毁去的巢十分绝望。

  毫无疑问,这里记载的,都是有关养奴隶的奇异本能的事实。这里,我们可以对比一下血蚁本能的习性和欧洲大陆上的红褐蚁的习性有什么不同。红褐蚁不会造巢,不会决定是否迁徙,不会采集食物,甚至不会吃东西;它们完全依赖那些无数的奴蚁。而血蚁则不同,它们只有很少的奴蚁,而且在初夏奴蚁是极少的,无论什么时候迁徙或营造新巢,都由主人决定。在迁徙的时候,由主人带着奴蚁走。在瑞士和英格兰,奴蚁专门照顾幼蚁,主人则单独去捕捉奴蚁;瑞士的奴蚁和主人一起工作,搬运材料回去造巢;照顾蚜虫的工作主要由奴蚁承担,但主人也要协助;而且,奴蚁还要挤乳,主奴都采集食物。在英格兰,一般情况下是主人单独出去寻找造巢的材料及搜寻食物。和瑞士的奴蚁相比,英格兰的奴蚁为主人所服的劳役非常少。

  血蚁的本能是依赖什么产生的,在这里,我不想妄加猜测。但是,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我亲眼看到,如果有其他物种的蛹散落在那些不养奴隶的蚁的巢附近,它们也会把这些蛹拖走;这些用来储作食物的蛹,可能就这样发育起来了。这些被无意识地养育起来的外来蚁,在这个过程中它们恢复了自己固有的本能,并且做它们该做的工作。如果这些外来蚁的存在,证明对捕捉它们的物种有用,也就是说,如果这个物种感到捕捉工蚁比自己生育工蚁更有利,那么,本是采集蚁蛹供作食用的这种习性,可能就会因自然选择而被强化,并且变为永久的习性,以达到不同寻常的养奴隶的目的。它们一旦获得这种本能,即使它在应用范围上远远不及英国的血蚁(英国的血蚁与瑞士的相比,前者在依赖奴蚁的帮助上要比后者少得多),自然选择也会强化和改变这种本能。我们经常假定,每一个变异对于物种都有用处,直到形成一种像红褐蚁那样无耻地依赖奴隶来生活的蚁类。

  交 流 摄影 当代 摄于长白山原始森林

  蚂蚁头上的触角是它们交流的重要器官,蚂蚁会分泌出一种易于挥发的化学物质,便于彼此之间辨识与交流。它们还有一些特有的肢体语言,比如高举腹部站立,表示发现了很多食物;用腹部敲击地面,表示前方有危险。

  蚂蚁的战争 摄影 当代

  蚂蚁这种渺小的生物是地球上最令人着迷的物种之一。蚂蚁是社会性动物,一大群生活在一个叫做“群体”的集体中,在那里每一只蚂蚁或白蚁都有特定的工作。蚁后(雌蚁)跟一只雄蚁进行一次交配产卵后,就终身不再产卵;工蚁群负责寻找食物和养育小蚁等工作,并将食物反刍出来,给蚁后、蚁王和自己吃;兵蚁和守卫蚁保卫蚁巢和向工蚁收集食物;宫廷蚁喂蚁后、蚁王并清洁它们的身体。但奴蚁为了争夺所必需的食物常发生残暴的战争。

  蜜蜂营造蜂房的本能

  这里,我不想对这个问题详加讨论,只是简单把我所得到的结论谈一下。凡是考察过蜂巢的人,无不为它的精巧构造所折服,它是如此美妙,与建造它的目的是如此地适应。如果不热情赞赏,这个人一定是个愚钝的人。我们常常听到数学家说,蜜蜂在建造蜂房时已经解决了深奥的问题,蜂房的形状可以最大程度地容纳蜂蜜;在建造中,它们只使用了最小限度的贵重蜡质。有人曾经说,即使一个熟练的工人,用非常合适的工具和计算器,也难造出这种形状的蜡质蜂房来。然而,一群蜜蜂却在黑暗的蜂箱内把它造成了,你说,这是什么本能?最初看到蜂房,给人的感觉似乎是不可思议的,我们不知道蜜蜂是如何造出蜂房的角和面的,甚至很难觉察出它们如何在最后正确地完成了蜂房的建造。经过考察后,其中的难点并不像最初看来那样大。可以明确地说,这些都是来自几种简单的本能。

  我研究这个问题,是受了沃特豪斯先生的启发和引导。他阐明了,蜂房的形状和紧邻蜂房的物体的存在有密切关系。下面阐述的观点就是他的理论,当然,只能看做是一种简介和修正。“级进原理”非常伟大,让我们看看“自然”是否向我们披露了什么工作方法。如果我们把它看成一个“简短系列”,那么,其中的一端有土蜂,它们用自己的旧茧来储蜜,有时候在茧壳上添加一些蜡质短管。它们同样会将蜂房做成分隔的、很不规则的圆形蜡质形状。在这个“简短系列”的另一端,是蜜蜂的蜂房,成两层排列。大家知道,它的每一个蜂房,都是六面柱体,六边的底边倾斜,相互联合成三个菱形所组成的倒角锥体。这种菱形在蜂窠的一面,都有一定的角度;蜂房的角锥形底部的三条边,正好构成了反面的三个连接蜂房的底部。在这个系列里,墨西哥蜂的蜂房,处在极完全的蜜蜂蜂房和简单的土蜂蜂房之间。于贝尔曾经仔细地描述过蜂房的形状,并将它绘制成图。墨西哥蜂的身体构造介于蜜蜂和土蜂之间,但与土蜂的关系更接近;它能建造近乎规则的蜡质蜂窠,蜂房成圆柱形,它在其中孵化幼蜂;除此外,还有一些用来储蜜的大型蜡质蜂房。这些大型的蜂房接近球状,大小几乎相等,聚集成不规则的一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蜂房一般建造得十分靠近,并不是完全的球状形,因为如果那样,蜡壁就会交切或穿通;当然,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发生过,因为它们在建造中,会在球状蜂房之间出现交切倾向时,把蜡壁造成平面形。因此,每个蜂房都是由外方的球状部分和一些平面构成;究竟有多少平面,要看这个蜂房与多少个蜂房相连接来决定。当一个蜂房连接其他三个蜂房时,由于其球形的大小差不多,因而必然是三个平面连接成为一个角锥体。据于贝尔说,这种角锥体与蜜蜂蜂房的三边角锥形底部十分相像。和蜜蜂蜂房一样,每个蜂房的三个平面必然成为它连接的三个蜂房的构成部分。墨西哥蜂使用这种方法建造蜂房,既可以节省蜡,也可以节省劳力;后一点可能更重要。我们看到,连接蜂房之间的平面壁并不是双层的,它的厚薄与外面的球状部分相同,每一个平面壁都构成了两个蜂房的共同部分。

  蚁后

  蚁后是指具有繁殖能力的雌性蚁,因此也称为母蚁。蚁后的体形巨大,通常为工蚁的三到四倍。此外,蚁后的生殖器官发达,触角短,胸足小,有翅、脱翅或无翅。在蚂蚁社会中,蚁后的主要职责是产卵、繁殖后代和统管蚂蚁这个大家庭。

  根据以上情形,我认为,如果墨西哥蜂在一定的距离之间建造同样大小的球状蜂房,并且把它们对称地排列成双层,那这一构造就与蜜蜂的蜂窠一样非常完美了。我将我的想法写信告诉了剑桥的米勒教授,米勒教授是位几何学家,他认真地读了我给他的信,然后回信告诉我说,这种建造是完全正确的。根据他的复信,我写出了以下的叙述。

  现在,假定我们画若干大小相等的球,球心都在两个平行层上;每一个球的球心与同层中围绕它的六个球的球心相距等于或稍小于半径;其他的平行层中连接的球的球心相距也是这样。我们会看到,如果把这个双层球的每两个球的交接面都画出来,就会形成一个双层六面柱体;这个柱体互相衔接的面都是由三个菱形组成的角锥形底部连接而成的;这个角锥形与六面柱体的边所成的角,与经过精密测量的蜜蜂蜂房的角完全相等。怀曼教授告诉我,他曾反复作过仔细的测量,发现蜜蜂建造蜂房的精确度被人们过分地夸大了。怀曼教授认为,无论蜂房的典型形状怎样,它的实现纵使可能,但也是很少见的。

  由此,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如果我们能把墨西哥蜂已有的本能稍微改变一下(它的本能并不十分奇异),这种蜂便能造出像蜜蜂那样十分完美的蜂房。我们假定,墨西哥蜂有能力来建造一个真正球状的、大小相等的蜂房。看看以下的情形,我们就不会感到奇怪了。例如:在一定程度上,墨西哥蜂已经能够做到这点;同时我们看到,许多昆虫也能够在树木上建造完全的圆柱形孔穴,这说明它们是依据一个固定的点旋转而成的。假定墨西哥蜂能把蜂房排列在水平层上,就如它的圆柱形蜂房那样排列,我们可以进一步假定(当然,这是最困难的一件事),当几只工蜂建造球状蜂房时,它有能力正确判断彼此应当保持多远的距离。现在,它已经能够判断距离了,所以我们看到,它能使球状蜂房有某种程度的交切,再把交切点用完全的平面连接起来。这个本能本来并不十分奇异,至少没有比指导鸟类造巢的本能更奇异。然而,经过变异之后,我相信蜜蜂通过自然选择就获得了它的难以模仿的建造能力。

  我们可以用实验来证明这一理论。仿照特盖特迈耶那先生的实例,我把两个蜂巢分开,在它们中间放一块既长又厚的长方形蜡板,于是,这样一个情景出现了:蜜蜂马上就开始在蜡板上凿掘圆形的小凹穴;不久,就向蜡板深处凿掘小穴,这些小穴逐渐向周围扩展,最后变成了基本上有蜂房直径大小的浅盆形,看上去就像一个真正的球状或者球状的一部分。再下面发生的事更有趣:当几只蜂彼此靠近开始凿掘盆形凹穴时,它们之间的距离刚好使盆形凹穴达到了相当于一个普通蜂房的宽度,在深度上也达到这些盆形凹穴所构成的球体直径的1/6。这时,盆形凹穴的边便交切,相互穿通。这时,蜂立即停止了往深处凿掘,并开始在盆边之间的交切处建造平面的蜡壁。由此我们看到,每一个六面柱体并不像普通蜂房那样,是建筑在三边角锥体的直边上面的,而是建造在一个平滑盆形的扇形边上面的。

  随后,我把一块朱红色的、其边如刃的又薄又狭的蜡片放进蜂箱里去,以代替以前用的那块长方形厚蜡板。这时,蜜蜂就像前面我们看到的那样,立即在蜡片的两面开始凿掘一些相互接近的盆形小穴。由于蜡片很薄,如果把盆形小穴的底掘得像前面实验那样深,两面便要相互穿通。然而,这些蜜蜂十分聪明,它们不会让这种情形出现,凿掘到一定程度,它们便停了下来。这些盆形小穴,只要被掘得深一点,便出现了平的底。由一个朱红色蜡小薄片所形成的平底,我们用眼睛就能判断,它正好位于蜡片反面的盆形小穴之间的交切面处。在它的反面,盆形小穴之间遗留下来的菱形板大小不等,原因是这种蜡片不是自然状态的东西,所以它们不能将其凿掘得十分精巧。虽然如此,蜜蜂在朱红色蜡片的两面,能将蜡质咬去而形成浑圆形,并加深盆形,其工作速度几乎是一样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成功地在交切面处停止工作,而在盆形小穴之间留下平的面。

  滚花球 汤姆·凯奇 摄影

  蜜蜂分布于除南北极以外的世界各地,身长可达6厘米,蜂王在巢室内产卵,每次产卵约1000枚。图中的工蜂正将采集的花粉用唾沫滚成花球,朝家中推去。

  因为薄蜡片十分柔软,我想,当蜂在蜡片的两面工作时,它们觉察到咬到什么程度的薄度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于是就停止了工作。在一个普通蜂窠里,蜂在它的两面的工作速度,并不永远完全相等。我曾观察过一个刚开始建造的蜂房底部上的半完成的菱形板,这个菱形板的一面稍为凹进,我想,这可能是蜂在这一面掘得太快的缘故;它的另一面则凸出,这可能是蜂在这面工作的速度比较慢的缘故。这里有一个显著的事例,我把这蜂窠放入蜂箱里,让它继续工作一段较短时间,然后再检查蜂房。这时,我发现菱形板已经完成,并且已经变成完全平的了。这块蜡片非常薄,绝对不可能是从凸的一面把蜡咬去,然后做成上述样子;我猜测,可能是站在反面的蜂,把这块带有一点温度、可塑的蜡正好推压到它的中间板处,蜡发生弯曲,于是它就变平了。

  从上面的实验里,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蜜蜂必须为自己建造一堵蜡质的薄壁时,它们就会相互之间站在一定距离内,以相同的速度进行凿掘,建造成同等大小的球状空室,而这些空室彼此之间是永远不会穿通的;而适当形状的蜂房就是这样造成的。如果检查一下正在建造的蜂窠边缘,我们就可以发现,首先,蜜蜂在蜂巢的周围建造了一堵粗糙的围墙或缘边。在这个过程中,它们像营造它们的蜂房那样工作着,然后从两面咬围墙。它们不在同一个时间建造蜂房的三边角锥形的整个底部,最先营造的是位于正在建造的极端边缘的一块菱形板,或者先造两块菱形板。当然,这要看具体情形而定。在没有建造六面壁之前,它们绝不完成菱形板上部的边。这些叙述的某些部分是享有盛誉的老于贝尔说的,虽然内容有所不同,但我相信这些叙述是正确的。如果篇幅允许,我将阐明以上的实地观察与我的学说的一致性。

  蜂巢

  蜂巢是蜂群活动以及繁殖后代的场所,由不同的巢脾构成。在一个蜂巢内,各个巢脾之间相互平行,且垂直于地面,每个巢脾之间的间距为7~10毫米,这些大大小小的巢脾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蜂巢。

  巢脾

  图为巢脾的构造示意图。

  于贝尔说,在建造第一个蜂房时,蜜蜂是从侧面向平行的蜡质小壁凿掘的,这与我所看到的有所不同,我认为,于贝尔的这一叙述并不十分准确,蜜蜂最初着手的常常是一个小蜡兜。在这里我不打算详加讨论这一问题。我们知道,在蜂房的构造里,凿掘工作是十分重要的;设想一下,如果蜜蜂不能在适当的位置,也就是沿着两个连接的球形体之间的交切面建造粗糙的蜡壁的话,可能要犯一个极大的错误。我手中有几件标本,可以证明它们是能够这样做的;甚至在环绕着建造中的蜂窠周围的粗糙边缘,也就是蜡壁上,我们有时也能观察到弯曲的情形。这个弯曲所在的位置,相当于未来蜂房的菱形底面所在的位置。但在我们看到的所有场景中,这些粗糙的蜡壁是因为蜜蜂咬掉两面的大部分蜡而建成的。蜜蜂的这种建造方法十分奇妙,如果我们把最初的粗糙墙壁与建成后的蜂房的极薄的壁进行对比,我们会发现,最初的粗糙墙壁比建成后的蜂房的极薄的壁要厚10至30倍。看看下面的情形,我们就会理解它们是怎样工作的。首先我们假定,建筑工人用水泥堆起一堵宽阔的基墙,然后开始在接近地面的两侧,按上面的方式把水泥削去,这时,在中央部分就形成了一堵光滑而极薄的墙壁;我们在生活中常常看到,建筑工人常常把削去的水泥堆在墙壁的顶上,然后再加入一些新水泥,薄壁就不断地升高,再在上面盖一个厚大的顶盖。再看蜂房,无论是刚开始建造的或是已经完成的,上面都有这样一个坚固的蜡盖。有了它,蜜蜂就能够聚集在蜂窠上爬来爬去,而不会把薄的六面壁损坏。米勒教授曾经亲自为我测量过,这些壁在厚度上有很大的不同。他在接近蜂窠的边缘曾作的12次测量,结果表明,平均厚度为1/352英寸;菱形底片较厚些,差不多是3∶2。根据21次的测量,其平均厚度为1/229英寸。使用上面所说的特别建造方法,可以非常经济地使用蜡,而且建造的蜂窠也很坚固。

  蜂王

  蜂王也称“母蜂”“蜂后”,是蜜蜂群体中唯一能正常产卵的雌性蜂。然而,蜂王本来和普通的工蜂无分别,普通的工蜂幼虫孵出后,这些幼虫可以食用几天的蜂王浆,但只有一只被安排住到王台,然后终生享受蜂王浆,这只幼虫就是后来的蜂王。

  工蜂

  工蜂是一个蜂群中数量最多的蜂种,它体形较小,头部有膝状触角一对、复眼一对和单眼三个,胸部有膜翅两对,足三对。工蜂除了负责采集花蜜和花粉外,还要侍奉蜂王和幼虫,以及分泌蜂王浆,建造蜂房及守卫御敌等。

  由于许多蜜蜂都聚集在一起筑窠,因而刚开始很难理解蜂房是怎样建成的。通常是一只蜂在一个蜂房里工作一个短时间后,便到另一个蜂房里去,所以于贝尔说,在第一个蜂房开始建造时就有20只蜂在里面工作。我可以用下面实际观察到的情形来阐明这个事实:观察者用朱红色的熔蜡在一个蜂房的六面壁的边上薄薄地涂上一层,或者在一个扩大了的蜂窠围墙的极端边缘上薄薄地涂上一层,我们看到,蜜蜂把颜色非常细致地分布开去,就像画家用刷子刷的一样。这时,这些带有颜色的蜡从涂抹的地方被蜜蜂一点一点地拿走了,把它们放到了周围蜂房扩大了的边缘上去。在进行这一建造工作时,在众多的蜜蜂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平均分配的方法,蜜蜂们彼此都本能地站在同一比例的距离内,它们都试图凿掘相等的球形,于是,我们就看到了这些建造起来的没有咬的球形之间的交切面。在建造蜂窠中,有时它们也会遇到困难,举一个非常奇异的例子:当两个蜂窠在一个角相遇时,它们往往把已经建成的蜂房拆掉,然后用不同的方法进行重造,而重造后的蜂窠的形状常常和拆去的一样。

  雄 蜂 摄影 当代

  雄蜂是由未受精卵发育而成的蜜蜂,雄蜂的体形粗壮,头部圆形,翅膀宽大,腿粗短。在一个蜂群中,雄蜂的数量从几百至上千只不等,专门负责与女蜂王交配,以繁殖雌性后代。

  寻找蜜源 摄影

  工蜂经常飞到几千米之外的地方采集花蜜,而寻找蜜源的工作则归侦察工蜂。当侦察工蜂找到蜜源后,就会吸取部分花粉回来向蜂群报告,然后大批的蜜蜂就根据侦察工蜂的指引前去采蜜。

  蜜蜂如果爬到某个地方,发现在这个地方可以站在一个适当的位置进行工作时——比如,它们站在一块木片上,而这块木片恰好适合往上建造蜂巢,那么,蜂窠就必然会建造在这木片的上面。遇到这种情况,蜜蜂就会筑起新的六面体的一堵壁的基部,而这个基部则明显在其他已经完成的蜂房之外,它们会把它放在一个非常适当的位置。只要蜜蜂站在能让彼此之间保持适当距离的地方,并与完成后的蜂房墙壁保持适当的距离,由于它们先想象了掘造后的球形体,它们就能在两个邻接的球形体之间建造起一堵中间蜡壁来。根据我看到的实际情形,不到蜂房和邻接的几个蜂房基本建成,它们绝不会咬去和修光蜂房的角。在一定环境条件下,蜜蜂能够把一堵粗糙的壁建立在两个刚开始建造的蜂房中间,并且会把它们安放在一个适当的位置上。毫无疑问,这种能力十分重要,它与一项事实有关。上述理论,看起来似乎可以推翻;但事实是:我们看到的黄蜂的最外边缘上的蜂房也常常是严格的六边形。这里,因为篇幅的限制,我不详细讨论这个问题。事实上,单独一个昆虫,如黄蜂的后蜂,在建造六边形的蜂房时是没有什么大的困难的。当然,这需要一些前提,如它必须在同时开始了的两个或三个巢房的内侧和外侧交互工作,并与刚开始建造的蜂房各部分保持适当的距离,掘造球形或圆筒形,并建造起中间的平壁。把这些工作做好了,要做到上面所说的就一点也不困难。

  经过对构造或本能的微小变异的长期积累,自然选择才能发挥作用,而变异都对个体的生存条件是有利的。我们可以这样发问:蜜蜂变异了的建筑本能,在它们经历了漫长而级进的连续阶段后,都开始趋向于现今这样的完善状态;这种变异对于它们的祖先,曾起过怎样有利的作用呢?我认为,这样发问是合理的。应该说,解答这个问题并不困难。像蜜蜂或黄蜂那样建造起来的蜂房,不但坚固,而且还节省了很多劳力、空间以及建造材料。为了制造蜡,必须采集足够的花蜜,因而蜜蜂是十分辛苦的。特盖特迈耶那先生告诉我,实验证明,蜜蜂分泌一磅蜡需要消耗12磅到15磅干糖。为了分泌营造蜂窠所必需的蜡,一个蜂箱里的蜜蜂必须采集并消耗大量的液状花蜜。它们在分泌的过程中,很多天不能工作,因而必须储藏大量的蜂蜜,以维持蜂群的冬季生活,这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知道,蜂群的安全主要决定于是否有大量的蜂蜜得以维持。节省了蜡,就大量节省了蜂蜜,也就节省了采集蜂蜜的时间,这是任何一个蜂群能成功的重要原因。当然一个物种的成功并不是单一的,还可能决定于它面对敌害或寄生物的数量,或者其他十分特殊的因素,这些和蜜蜂采集的蜜量全无关系。但是,蜜蜂采集蜜量的能力仍十分重要。假定蜜蜂采集蜜量的能力能够决定一种近似于英国土蜂的蜂类能否在任何一处地方大量存在(实际上,这是曾经常常决定了的)。我们进一步设想,蜂群必须度过冬季,那么它们就需要储藏蜂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它的本能发生了微小的变异,它把蜡房造得靠近些,与壁略微相切。这样,一堵公共的壁就连接两个蜂房,当然就节省了少许劳力和蜡,这无疑对土蜂的生存有利。以此推论,如果它们把蜂房造得整齐、靠近,像墨西哥蜂的蜂房那样聚集在一起,这种状况就会越来越对土蜂有利。因为各个蜂房的大部分蜡壁都会用作邻接蜂房的壁,这样就大大节省了劳力和蜡。同样,如果墨西哥蜂能把蜂房造得比现在的更接近些,并且各方面都更规则些,对它也是有利的。就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蜂房的球形面将完全消失,而由平面代替。这样,墨西哥蜂所造的蜂窠大概就会达到蜜蜂窠那样完善的程度。如果在窠的建造上超越了这一完善的阶段,自然选择便不能发挥作用了。据我们所知,蜜蜂的蜂窠,在如何节省使用劳力和蜡这点上已经非常完善了。

  根据以上所述,我相信,我们对一切已知本能中最奇异的本能——蜜蜂的本能,可以作这样的解释:自然选择曾经利用蜜蜂最初的简单的本能,在多次连续发生的微小变异中,缓慢地引导它们在双层上掘造彼此保持一定距离的、同等大小的球形体,并且沿着交切面筑起和凿掘蜡壁;最后,这一本能日益完善。当然,在这一过程中,蜜蜂并不知道自己在相互保持一定距离地掘造球形体,就像它们不会知道六面柱体的角以及底部的菱形板的角有若干度一样。自然选择过程的动力使蜂房的建造具备了适当的强度、容积、形状,以便于容纳幼虫,非常经济地使用劳力和蜡来完成建造任务。每个蜂群如果都能以最小的劳力、消耗最少的蜜制成蜡来建造最好的蜂房,它们就能得到最大的成功,并且把这种新获得的节约本能传递给后代的新蜂群;在它们那一代,这些新蜂群就能在生存斗争中获得最大的成功机会。

  硕大的蜜蜂 摄影 当代

  人类养殖蜜蜂的历史十分悠久,在古罗马神话中,阿里斯泰俄斯教会了人类养殖蜜蜂的方法。图为养殖场外墙上巨大的蜜蜂模型。

  酿蜜

  蜜蜂在酿蜜时,首先把花蜜吐到一个空的蜂房中,晚上再把花蜜吸收到自己的蜜胃里进行加工,然后再吐出去。如此持续200多次之后,才能酿造成新鲜的蜂蜜。

  关于中性或不育昆虫

  对我提出的上述本能起源的观点,一些人曾经表示反对。他们认为,“构造的和本能的变异必须是同时发生的,而且它们之间是相互密切协调的。如果在一方面发生变异,而另一方面没有发生相应的变化,这种变异将是致命的。”从以上说法我们可以看出,他们把异议的基础全都建立在本能和构造是突然发生变化的这一假设上。

  骆驼

  骆驼分为单峰和双峰两种。单峰骆驼体形高大、毛短,主要生活在北非洲和西亚洲、印度等热带地域,为沙漠地区的人们搬运货物。双峰骆驼四肢粗短、毛长,具有很强的耐寒性,主要生活在中亚和中国西北、蒙古地区。

  这里,我们可以从前面讨论过的大荏雀的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大荏雀常常在树枝上用脚挟住紫杉类的种子,用喙去啄,直到把它的仁啄出来为止。在这个过程中,自然选择便把喙的本能的微小变异保存了下来,使之越来越适合啄破这种种子,一直到特别适于这种目的喙的形成;同时,习性、某种强制或嗜好的自发变异也导致了它日益变为吃种子的鸟。以此解释这种现象,应该是没有什么特别困难的。在上述实例中,我们设想最初是习性或嗜好发生了缓慢变化,然后通过自然选择,喙才慢慢地发生改变,而这种改变与嗜好或习性的改变是一致的。换一个角度,我们假定荏雀的脚与喙相关,或者由于其他未知的原因发生了变异,脚增大了,这种增大的脚开始引导这种鸟变得愈来愈善于攀爬,最后它获得了像五十雀那样显著的攀爬本能和力量。这个例子是假定构造的逐渐变化引起了本能、习性的变化。再举一个实例:东方诸岛的雨燕完全用浓化的唾液来造巢,这种本能非常奇异罕见。有些鸟使用泥土造巢,我们可以相信泥土里混合着唾液。我曾看到北美洲的一种雨燕,它们用小枝沾上唾液来造巢,甚至用它的屑片沾上唾液来造巢。于是,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这种分泌唾液越来越多的雨燕就会产生出一个物种,这个物种具有专用浓化唾液来造巢的本能,而对其他材料不屑一顾,这难道说不可能吗?在其他的物种中,也有这类情形。当然,我们必须承认,在这些众多的事例里,我们仍然无法推测,物种最初发生的变异究竟是本能还是构造。

  当然,我们可以用很多人们难以解释的本能来反对自然选择学说。如有些本能,人们不知道它是如何起源的;有些本能,人们不知道它是否有中间级进存在;有些本能没有丝毫重要性,因而自然选择对它不发生作用;有些本能,如果放在自然系统中看,在相距遥远的动物中几乎相同,因而我们不能用共同祖先的遗传来证明它们之间的相似性,最后只好定为这些本能是通过自然选择而独立获得的。这里,我不准备讨论这些例子,但我准备讨论一个特别的难点,这个难点,最初我认为是难以解释的,实际上,它对于我的全部学说是致命的。这个难点就是昆虫社会里的中性,即不育的雌虫。在本能和构造上,这些中性虫与雄虫及能育的雌虫有很大的差异;由于不育,它们不能繁殖其种类。

  鹰

  鹰有敏锐的视觉,能在高空飞翔时看到地面上的猎物,它上喙尖锐弯曲,下喙较短,四趾具有锐利的钩爪,这些特征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以适于抓捕猎物。其性情凶猛,为肉食性动物,以鸟、鼠和其他小型动物为食;两翼发达,善于飞翔,一般多在昼间活动,多栖息于山林或平原地带。

  这个问题值得我们详细讨论。这里,我只举一个例子,即不育的工蚁的例子。工蚁怎么会变为不育的个体?这是研究中的一个难点。实际上,解释这一现象,并不比解释在构造上任何别种的显著变异更困难。我们可以明确指出,在自然状态下,某些昆虫以及别种节足动物在偶然情况下也会变为不育的;如果这等昆虫具有社会性,如果它们每年生下一些能工作但不能生殖的个体对于这个群体有利,那我认为这就是自然选择发生的作用。这里,我们先避开这些简单的难点,其实,最大的难点是工蚁与雄蚁、能育的雌蚁在构造上有巨大差异。比如,工蚁的胸部具有不同的形状,有的没有翅膀,有的没有眼睛,并且本能也不尽相同。只从本能来说,蜜蜂就能充分证明,工蜂与完全的雌蜂之间存在着非常惊人的差异。如果工蚁或别种中性虫本来是一种正常的动物,那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假定:它的一切性状都是通过自然选择慢慢获得的。就是说,由于这些个体出生时已经具有微小的有利变异,后来它们把这些变异又都遗传给了自己的后代;这些后代又发生变异,又被选择;而这种变异和选择仍在持续不断地演进下去。有一点要注意,工蚁和双亲之间的差异很大,是绝对不育的,它们绝不可能把历代获得的构造上或本能上的变异遗传给后代。于是人们要问:这种情形符合自然选择的学说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记住,在家养和自然状态下的生物中,其遗传的构造差异与一定年龄或性别有关,而这种构造是多种多样的,有无数的事例可以证明这一点。这些差异不但与某种性相关,而且与生殖系统活动的那一短暂时期相关。例如,许多种雄鸟的求婚羽、雄马哈鱼的钩曲的颚,都是这种情形。经人工去势后的公牛,它们的不同品种的角甚至也表现了微小的差异。因为把某些品种的去势公牛,在与同一品种的公牝双方的角长进行比较上,比其他一些品种的去势公牛有更长的角。由此,我认为要理解昆虫社会里的某些成员的性状变化与其不育状态相关并不困难,困难之处是,它们的这种构造上的相关变异是怎样因为自然选择的作用而慢慢累积起来的。

  白 虎 摄影 当代

  白虎其实是孟加拉虎的白色变种,它与孟加拉虎唯一的区别在于肤色不同。而且白虎多来源于人工饲养和繁殖,野生的白虎极其少见。图为动物园中的白虎。

  表面上看,这个难点是很难克服的,但是,我们只要记住选择作用不但可以应用于个体,也可以应用于全族,并可以得到人们所需要的结果。理解了这一点,这个难点就不成其为难点了,我甚至深信它会消除。养牛者喜欢肉和脂肪交织成大理石纹样子的牛,成年后,有这种特性的牛便拉到屠场杀了。然而,养牛者有信心继续培育同样的牛,并且取得了成功。养牛者的这一信念来源于这样的选择力量:仔细观察什么样的公牛和牝牛交配才能产生最长角的去势公牛。这样,就能得到经常产生异常长角的去势公牛的一个品种,虽然没有一只去势的牛曾经繁殖过它的种类。这里还有一个更确切也更有说服力的例证:据佛尔洛特说,由于长期被选择,而这种选择十分仔细并适当,那么重瓣的一年生紫罗兰的某些变种,便会经常产生大量实生苗,开放重瓣的、完全不育的花;但它们也产生一些单瓣的、能育的植株。只有这等单瓣植株才能繁殖这个变种,与能育的雄蚁和雌蚁相比,重瓣而不育的植株与蚁群中的中性虫相当。无论是紫罗兰这一品种,或是社会性的昆虫,为了达到有利的目的,选择不是作用于个体,而是作用于全族。因此,可以断言,与同群中某些成员的不育状态相关的构造或本能上的微小变异,被证明是有利的。最好的结果是:那些能育的雄体和雌体得到了繁生,并把这种倾向——产生具有同样变异的不育的成员,遗传给了能育的后代。这一过程,一定重复过很多次,直到同一物种——能育的雌体和不育的雌体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差异量为止。这种情形,就像我们在很多种社会性昆虫里见到的那样。

  争夺配偶 摄影 麦克唐纳 当代

  动物界中,为争取繁殖权而展开的斗争数不胜数。在达尔文看来,动物为交配而展开的斗争,完全是为了保持优良的基因。

  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接触到难点的最高峰。这个难点就是:我们在观察中发现,有几种蚁的中性虫不但与能育的雌虫和雄虫有差异,而且它们相互之间也有差异,有的差异甚至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由于这一差异,它们被分作两个级,甚至三个级;它们之间并不相互逐渐取代,但却区别得很清晰。其清晰的程度有如同属或同科的任何两个物种,如埃西顿蚁的中性的工蚁和兵蚁,它们具有与其他蚁完全不同的颚和本能;隐角蚁只有一个级的工蚁,它们的头上长着一种奇异的盾,人们至今对它的用途茫然无知;墨西哥的蜜蚁有一个级的工蚁,其特殊之处是永远不离开窠穴,腹部非常肥大,能分泌出一种蜜汁,以代替蚜虫的排泄物。就蚜虫的功能而言,它可以被称为蚁的乳牛,欧洲的蚁常把它们圈禁看守着。

  以上叙述的是自然界存在的既奇异又确切的事实,如果我不承认这种现象会迅速颠覆这一学说,人们必然会认为我对自然选择的原理太过于自负了。如果中性虫只有一个级,我相信它与能育的雄虫和雌虫之间的差异是通过自然选择获得的。当然,这种情况比较简单。根据对正常变异进行类推,可以断言,这种连续、微小、有利的变异,最初并非发生在同一级的所有中性虫中,它们仅仅发生在某些少数的中性虫中。在这样的群中,雌体能够产生非常多的有利于变异的中性虫,并生存下去,最后,所有的一切中性虫都具有了这种特性。根据以上观点,我们应该在同一级中发现那些具有各级构造的中性虫,事实上我们也确实发现了。当然,这种情况可以说并不罕见,因为人们对欧洲以外的中性昆虫很少仔细观察。史密斯先生曾经阐明过这一现象:有几种英国蚁的中性虫,它们在大小方面,有时在颜色方面,相互之间呈现出惊人的差异,并且可由同级中的一些个体将两个极端的类型连接起来。我曾经亲自比较过这一种类的完全级进情形,发现有时或者大型的工蚁数目最多,或者小型的工蚁数目最多,或者两者都多,但中间型的数目却很少。黄蚁有大型和小型的工蚁,中间型的工蚁就很少。史密斯先生曾经观察到,在这个物种中,单眼发育完全的是种大型的工蚁,虽然很小,但还是能够将它们清楚地辨别出来,而小型工蚁的单眼则是残迹的。我曾仔细地解剖过几只这等工蚁,根据它们的大小比例,我确定小形工蚁的眼睛还远远地没有发育完全。我相信,但还不敢下定论:这种中间型工蚁的单眼应该处在中间的状态。由上所述,一个级内的两群不育的工蚁,它们不但在大小上,并且在视觉器官上都呈现了差异,一些处于中间状态的少数成员将它们连接了起来。这里,我再补充几句题外话,如果小型的工蚁对于蚁群最有利,那么,这种能产生越来越多的小型工蚁的雄蚁和雌蚁将不断地被选择,直到所有的工蚁都具有那种形态为止。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蚁种,它们的中性虫几乎就如褐蚁属的工蚁。我们知道,这个属的雄蚁和雌蚁虽然都生有很发达的单眼,但褐蚁属的工蚁甚至连残迹的单眼都没有。

  复眼

  复眼是昆虫的主要视觉器官,具体来说,复眼是昆虫特有的组织机构,它是由许多六角形的小眼组成的,每个小眼与单眼的基本构造相同。一般来说,复眼的体积越大,小眼的数量就越多,昆虫看东西的视力也就越好。

  斑马与牛掠鸟 摄影 托姆 当代

  斑马会在泥泞中打滚以清除身上的寄生虫,然而这种方法并不能驱走所有的寄生虫,于是就需要牛掠鸟来帮忙。牛掠鸟与斑马之间的这种关系,在生物学上称为互利共生关系。

  我非常有信心并且期望在同一个物种的不同级的中性虫之间偶尔能找到重要构造的中间诸级。我再举一个实例,这是史密斯先生提供的取自西非洲驱逐蚁的同窠中的标本,我很高兴能够利用它。这里,我不举实际的测量数字,只是作一个严格的、精确的说明,这样,读者大概就能很好地了解这等工蚁之间的差异量了。这种差异就如我们经常看到的以下的情形:有一群建筑工人,他们有的是五英尺四英寸高,有的是十六英尺高。我们假定:其中大个子工人的头比小个子工人的头大约要大四倍,而颚要大五倍。事实上,这几种大小不同的工蚁的颚存在惊人的差异,而且牙齿的形状和数目也相差悬殊。一个重要的事实是,虽然这些工蚁根据大小不同而分为不同的级,但它们却缓慢地相互之间逐渐推移,如它们的颚就是如此。关于后面一点,我确信是事实。这里有一个证据,芦伯克爵士曾用描图器把我所解剖的几种大小不同的工蚁的颚逐一作图。贝茨先生曾写过一本书,名叫《亚马逊河上的博物学者》,这是一本很有趣的著作,他在里面曾描述过与上述内容类似的情形。

  根据摆在我面前的上述事实,我相信自然选择的作用。由于自然选择作用于能育的蚁,于是就形成了一个物种。这个物种专门产生两种中性虫,一种是体形大但具有某一形状的颚的中性虫,一种是体形小但颚大不相同的中性虫,它们的双亲就是这个能育的蚁。最后,还有一个最难解释的地方:那些具有某种大小和构造的一群工蚁和具有不同大小和构造的另一群工蚁,二者是同时存在的;它们就像驱逐蚁的情形那样,最先形成的是一个级进的系列,之后,由于生育,它们的双亲得以生存。于是,我们看到,这个系列上的两个极端类型产生得越来越多,而那些中间构造的个体就不再产生了。

  对这种复杂的事实,华莱斯和米勒两位先生曾提出过类似的解释。华莱斯举出的例子是,某种马来西亚产的蝴蝶,它的雌体很规则地表现了两种或三种不同的形态。米勒的例子是,某种巴西的甲壳类,它的雄体同样地也表现了两种大不相同的形态。这里,我们不讨论这个问题。

  我对于这些问题已经进行了解释,我相信:那些在同一巢里生存的、特征分明的工蚁两级,它们之间不但大不相同,而且它们的双亲之间也大不相同。这一令人惊异的事实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呢?从人类历史来看,分工对文明是有益的。根据这个原理,工蚁的生成对蚁的社会也是有益的。两者相比,蚁是用遗传的本能和遗传的器官进行工作,而人类则是用知识和人造的器具来工作。这里,我坦白承认,我完全相信自然选择。我的这一理念,是因为对中性虫的考察引导我得出的这个结论,在这以前,我并没有料到这一原理有如此大的效力。由于这一原因,为了阐明自然选择的力量,还因为它是我的学说遇到的最大难点,我对这种情形作了较多讨论,当然,这种讨论还远远不够。应该说,上述情形十分有趣,它证明在动物里,就如同在植物里一样,由于把无数微小的自发变异——只要是一种稍微有利的变异累积下来,在这个过程中,即使没有锻炼或习性参加作用,量的变异都能产生效果。这是因为,那些工蚁,即不育的雌蚁所独有的习性,即使长期保留下去,也不会给专门具有遗传后代的雄体和能育的雌体的功能带来影响。这种中性虫的例子非常明显,但使我感到奇怪的是,为什么至今没有人用它对人们熟知的拉马克“习性遗传”学说进行反驳?

  求生

  动物皆有求生的本能。图为在印度北部城市勒克瑙的洪水中,一只老鼠趴在蛙背上以求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此类情形并不少见。

  本章重点

  在这一章中,我尽我自己的努力阐明了两个问题:一、简要说明了家养动物的精神能力具有变异性,而且它是能够遗传的;二、简要说明了在自然状态下,本能在轻微地变异着的事实。关于本能对各种动物都具有特别的重要性,我想没有人会否定。应该承认,在改变了的生活条件下,任何稍微有用的本能上的微小变异,经过自然选择的累积,不论达到什么程度,这中间不存在什么难点。在很多情形下,习性的使用和不使用,可能也起了一定的作用。我不敢说本章列举出的事实能够把我的学说强化到很大的程度,但是根据我的判断,没有一个例子,哪怕是十分难解的例子可以颠覆我的学说。相反,本能并不常常是绝对完全的,它往往很容易导致错误。虽然有些动物可以利用其他动物的本能,但可以说,没有一种本能是为了其他动物的利益而产生的。“自然界里没有飞跃”,这是自然史上的一句格言,它同样可以应用在本能上,就像应用在身体的构造上一样。并且,这个观点可以用来清楚地解释本能的利己性;反之,它就不能解释了。上述事实都有力地巩固了自然选择学说。

  自然选择学说还因为其他几种关于本能的事实而被加强。例如,那些十分近似的、但又不相同的物种,它们栖息在世界上,相互距离十分遥远,并且生活在环境完全不同的条件之下,即使这样,它们也保持了几乎同样的本能。例如,根据遗传原理,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非洲和印度的犀鸟具有同样的异常本能,它们都用泥把树洞封住,并把雌鸟关闭在里面,只在封口处留一个小孔,以便雄鸟对雌鸟和幼鸟进行哺喂;为什么北美洲的雄性鹤鹩和英国的雄性猫形鹤鹩一样建造“雄鸟巢”,以便在那里栖息。这种习性与我们所知的其他鸟类的习性完全不同。这只有一种解释,它可能是不合逻辑的演绎。然而,据我的想象,这种说法最能令人满意,那就是:这一切都是本能造成的。例如,一只小杜鹃把义兄弟逐出巢外,​蚁养奴隶,姬蜂科幼虫寄生在活的青虫体内等。我们不要把它们看成是自然界特别赋予的或特别创造的,本能只是引导一切生物通过繁殖、变异,达到强者生存、弱者死亡这一进化目的。也就是说,这些情形只不过是这一法则的小小结果。 凤凰联动文库:论文学涵养细节(套装共15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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