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网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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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网与根
第一章 孩童卡力班[1]
利比亚希尔镇那些毫无慈悲心的人,直到乔治·韦伯的父亲去世,仍在说三道四,说他父亲不仅抛弃了老婆孩子,而且还和另外一个女人鬼混。这些说法大都站得住脚。至于对他们的评价如何,我宁愿把最后的决断权交给万能的上帝,或交给那些由他指定的众多代言人吧。在利比亚希尔镇,这样的人不在少数,我情愿让他们来讲述。就我而言,我只能说,约翰·韦伯抛妻弃子确有其事,而且他的朋友都不会否认这一点。除此之外,值得一提的是,韦伯先生确实有一些朋友。
约翰·韦伯是“北方人”,宾州德裔血统,他于1881年来到老卡托巴州。他是一位砖瓦匠,也是一位普通的建筑师,他来到利比亚希尔是负责一项新酒店的建造工作,科科伦家族的人打算将该酒店建在位于小镇中心的贝尔蒙特山上。科科伦家族的人都很有钱,他们来到此地,买下了许多块地皮,要加以规划并大展宏图,这个酒店就是他们宏伟事业的重要项目。当时,铁路正在修建,而且即将完工。就在一两年前,北方的百万富翁乔治·威利特购买了数千英亩的山野荒地,聘请了建筑师,打算建造全美无与伦比的庞大乡村庄园。人们从外地纷至沓来,定居于此。大街上随处可见崭新的面孔。人们普遍认为重大事件即将发生,利比亚希尔即将迎来辉煌的前景。
这个地方正在蓄势待发。它正从一个只有数千人口、与世隔绝、不被外界所知的小山村变成一座欣欣向荣的现代化小镇。铁路网四通八达,越来越多的有钱人听说这里的美丽景色后蜂拥而至,并定居下来。
也就在这个时候,约翰·韦伯来到了利比亚希尔,并定居下来,慢慢地获得了成功。他在这片土地上留下了自己的印记。据说,他发现这个乡间村落到处都是木制房屋,于是逐渐使它发展成了砖房林立的繁荣小镇。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喜欢坚固、耐用的东西。每当有人就新建筑的最佳建筑材料向他征求意见时,他总会一成不变地回答:“砖。”
起初,用砖修建房屋的点子在利比亚希尔听起来十分新颖。韦伯先生不动声色地等待着,他的提问者也沉默不语;过了片刻,对方显得相当疑惑,仿佛不太肯定自己是否听错了,于是问道:“砖?”
“没错,先生,”韦伯先生坚定地回答,“用砖。等你完工的时候,你会发现用砖的成本要比用木材低得多。而且,”他的声音很轻,但十分确信,“这是建筑的绝佳材料。它不会腐烂,不会发出响声,也不会摇晃,你也踢不坏它。砖房冬暖夏凉,五十年甚至一百年以后,它仍然完好。我不喜欢木材,”韦伯先生继续固执地说,“我不喜欢木制房屋。我来自宾夕法尼亚州,那里的人都知道怎样盖房子。”他用并不常见的吹嘘口吻说,“嗯,我们那里都用石头修建屋舍,和你们这一带的房屋相比,既美观又耐用。依我之见,建造房屋只有两种材料最好——石头和砖块。如果由我来建造,”他郑重其事地补充说,“我就会用这两种材料。”
但是他并非总使用这两种材料。随着时间的推移,出于完工的迫切需要,他只好在砖石庭院里加上了木料,但那只是偶尔的迫不得已。他的真爱、他的首选、他永恒的钟爱仍然是砖块。
诚然,尽管约翰·韦伯的外表乍看上去使人觉得怪异,甚至会震惊不已,但是他的长相一如他所建造的房屋,给人一种坚实、可靠的感觉。虽然他的个子中等略高,但奇怪的是,人们往往觉得他长得比实际身高更矮一些。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最主要是因为他长得稍微有点驼背。他那两条短腿微微朝外弯曲着,他扁平的大脚、水桶般结实的躯干,还有大猩猩般来回舞动的长臂、几乎长过膝盖、在面前摆动的大手,都颇似猿猴。他的脖子粗而短,似乎塌在魁梧的双肩上。两侧棕红色的头发几乎盖住了整个颧骨,额前的头发快把眼睛遮住了。尽管如此,他的头发一直在脱落,头顶中央秃了一大块。他的眉毛又浓又密,他会透过眉毛向外窥视,脑袋仰得高高的,表现出一副凝神专注的神态。然而,一旦了解他以后,起初觉得他颇似猿猴的印象便会荡然无存。当约翰·韦伯走在大街上,身穿他那身厚重、裁剪合身的黑色棉布西服,衣服的下摆呈圆角,浆挺的白色衬衫上镶着浆硬的袖口,硬领下方打着一条黑色丝绸的大领结,头戴非凡的圆顶窄边礼帽,礼帽呈珍珠灰色,剪裁得有棱有角,人们都会觉得他是一位家境殷实、受人尊敬的中产阶级。
然而,令全镇人吃惊和难以置信的是,此人竟抛弃了自己的妻子。至于他的孩子,则有另外一番说法。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如下:
大约在1885年,约翰·韦伯遇上了利比亚希尔一位名叫阿梅莉亚·乔伊纳的女人。她的父亲叫拉斐特,全称为“拉斐特·乔伊纳”。就在内战后的一两年,拉斐特带着家眷走出了泽布伦县的群山。约翰·韦伯大约在1885—1886年间娶了阿梅莉亚·乔伊纳。他们一直都没有子女,直到婚后15年时才生了他们的儿子乔治。大约在1908年,也就是他们的婚姻持续了20多年以后,韦伯离开了自己的妻子。因为此前一两年,他认识了一位名叫巴特利特之人的妻子。到1908年时,二人的关系越来越火热,流言蜚语开始传播开来。韦伯索性离开了妻子,此后也不再遮掩他的地下私情。当时他已经年逾花甲,而她却比他年轻20多岁,是一个大美人。在他1916年去世以前,他俩一直厮守在一起。
毋庸置疑,韦伯的婚姻是不幸的。我无意在此对他的妻子吹毛求疵,因为不管她有怎样的过错,她自己都是无能为力的。或许她最大的过错就是她本人来自一个宗族观念极强、狭隘固执的家庭,更具体一点来说,就是一个清教徒式的家庭。她不仅继承了家庭早期灌输给她的所有这些特征和信仰,而且这些特征和信仰深深地根植在了她的一生中,任何经历和任何成长的过程都无法使之减弱。
她的父亲是这么一个人:他会严肃、不留情面地说他“宁愿看着自己的女儿死掉、躺在棺材里,也不会把她嫁给一个喝烂酒的人”。而约翰·韦伯恰好就是一个酒鬼。此外,谁要是胆敢向阿梅莉亚的父亲暗示这一点,他就会十分巧妙地补充一下基督教教义,说他宁愿看着女儿死掉、葬进坟墓,也不会把她嫁给离过婚的男人。而约翰·韦伯恰好就是一个离过婚的人。
诚然,这就是造成后来无数不幸的原因——或许是他们二人婚姻生活的主要障碍。另外似乎另有原因,那就是他没有把他来利比亚希尔之前的真实生活如实告诉她。在19世纪70年代初,他曾在巴尔的摩娶过一位姑娘,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年轻的少年,几乎还不到投票的年龄。他只对自己的一位密友谈起过此事:说那个姑娘只有20岁,长得“花容月貌”,风情无限。这次婚姻来得迅速,结束得也很突然——持续了不足一年的时间。直到不可挽回的时候,他们才恍然明白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她返回了娘家,两人慢慢地就分道扬镳了。
在80年代,甚至更晚的时候,利比亚希尔地区的人们都把离婚看成一件很不光彩的事。乔治·韦伯后来谈到,即使在他自己的童年时期,这种观念仍然强烈,离过婚的人不敢在别人面前大声说话,若有人暗地耳语说哪个女人是“离过婚的女人”时,人们通常都会认为她不仅行为有失检点,而且或许比普通妓女好不到哪里去。
在80年代,人们根深蒂固地认为,离过婚的人就和犯过罪、判过刑的人一样,烙上了耻辱的印记。一桩谋杀案很容易被人们忘却,然而离婚的事却总被人们提起。事实上,暴力犯罪时有发生,有些人杀人后,要么逃之夭夭,要么按罪行轻重交钱了事,然后又成了受人尊重的公民。
以上这些就是约翰·韦伯当时所娶的女人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在离开妻子并和巴特利特夫人生活以后,他开始和坚忍不拔、清教徒式的乔伊纳家族疏远了。此后不久,阿梅莉亚便离开了人世。在公众的流言蜚语和阿梅莉亚族人的愤慨中,韦伯和巴特利特夫人继续生活在一起。
阿梅莉亚的哥哥马克·乔伊纳,自小家境贫寒,年轻时一直过着苦日子,后来在五金生意上取得了成功,生活有了一定的改善。马克和妻子玛格住在大红色的砖房里,屋前是崭新、结实的水泥柱子——周围的一切和他们的财富一样,显得来之不易、崭新、丑陋、惹眼、新鲜。玛格是个虔诚的浸信会教友,她对约翰·韦伯丢人现眼的丑闻义愤填膺,愤恨得难以言表。于是她设法说服马克,并时常提醒他承担起照顾他妹妹孩子的责任来,终于,出于善良者应有的良知,他们把乔治从他父亲那里接了过来。
乔治本来是跟父亲过的,可如今乔伊纳夫妇让他成了他们家的一员。随着法院的批准,从此以后他们便收养了乔治。
尽管他性格开朗,但是乔治和山区的亲戚们共同度过的童年时光却是暗淡、忧郁的。他的地位在整个家族中微不足道,和待在慈善机构的孩子并无二致。他和整个家族的关系并不融洽。他没有和舅舅马克同住在阔气的新房子里,而是被安排在一个只有一层楼的小木屋里,这个木屋是他的外祖父拉斐特·乔伊纳40年前刚来此地时亲手建造的。小木屋就在马克·乔伊纳的新砖房后面偏右一点的地方,在砖房富丽堂皇的对比下显得卑微而渺小。
就在这里,乔治在姨妈芒的监护下慢慢成长起来。姨妈芒是阿梅莉亚的大姐,也是老拉斐特的第一个孩子,她一直未婚,如今已成干瘪的老太太了。芒比阿梅莉亚年长30岁,已经70多岁了。像那些成天唠叨着末日即将来临,但自己却活得好好的女人一样。她好像要长生不老似的。在这位年迈、情绪阴沉的姨妈影响下,在这位乔伊纳家族成员冗长的语调中,他母亲昔日生活的画面、乔伊纳家族所有成员的世界,开始模模糊糊地在这个孩子的记忆、头脑、精神深处扎下根来,慢慢成形,既模糊不定又峥嵘可怖。及至冬天的夜晚,姨妈芒就会坐在小小的油灯下,用她沙哑、单调的声音讲述起来——他外祖父的小木屋里从未见过电灯——乔治听见了很久以前消逝在群山深处的声音,听见了旷野的风声,听见了100多年前某个三月逝去的日子里,在荒凉的山峦间,车辙遍布的泥土小道透出的孤寂和凄凉。
很久以前,有人死在深山小木屋里。三月的一天夜里,他听见狂风在屋檐下咆哮着,于是待在屋中。天然、赤裸的地板踩上去嘎吱作响。室内没有点灯,只有炉中木柴发出的摇曳的光芒和松脂燃烧时迅速、柔和的闪光,还有余下的灰烬。靠墙的床上停放着死者的躯体,身上盖着一条床单。100多年前乔伊纳家族的人围坐在闪动的炉火前,慢条斯理地说着话。乔伊纳们镇静自若的声音永远不会消逝,他们就像某种必然的宿命和预言一样守候在死者身边。屋内,松枝迅速、柔和的火光再次在乔伊纳们面前曳动起来,周围弥漫着樟脑和松脂的味道——男孩斑驳的记忆中慢慢涌起一丝阴沉的恐惧,这种恐惧难以言表。
以这种或者别的各种方式,从姨妈芒对生活和往事的讲述中,他听见了很久很久以前消逝在群山深处的声音,看着云影在旷野中飘过,倾听着春天来临之前,狂野、寒冷、孤寂的三月风吹过山间草地的枯草时发出的声音。冬天,在死气沉沉的炉火旁,夏天,在外祖父小木屋的门廊里,这一切被忆起。姨妈芒和她的亲戚中其他干瘪、年迈的老太太们坐在一起,没完没了地聊着死亡、厄运、恐怖和很久很久以前消逝在群山之中的人们。她们的所说所为被重新忆起。在她们生活的整个黑暗世界中,在很久很久以前,在群山深处,某种东西已经消逝、老去。
而且,她们总是对的,总是无可辩驳的正确。在死亡和她们所见所知的各种苦难面前,她们感到得意扬扬。他具有她们的血统,而且在她们无可辩驳的正确性、毫无瑕疵的善良、彻底的诚实面前,他绝望地感到自己就像生活的罪犯、社会的弃儿。在厌恶和无言的恐惧中,她们向他灌输的尽是那些早已忘却、消逝的古老时代和她们生活过的群山深处的莫名恐怖。
他的父亲是一个品行不佳的人,他知道这一点。关于他父亲臭名昭著的经历,他听过上千回了。他的恶行、他的罪责、他的好色、渎神,以及不道德的生活,全都镌刻在他的心头。然而他父亲的世界使人感到愉快而美好,使他充满了温暖和快乐。镇子上凡与他父亲的生活相关的地点、场所、土地和事情,都使他感到幸福和快乐。他明白这样并不好。他为自己身上流淌着父亲的血液而痛苦不已,他沮丧、难过地认为自己不配做一个蔑视死亡、无与伦比、能预知未来的乔伊纳成员。他们给予他的只是无尽的孤独和寂寞。他知道自己不配与他们为伍,他永远怀念着父亲的生活、负罪的温暖和他一生的光芒。
他会躺在舅舅新房子前的草地上,在午后金色的梦幻中,常常想起他的父亲,他想:“现在他就在这儿。每日的此刻他就会来这儿。”
他接着幻想:
“他会沿着街道阴凉的一侧朝前走,去住宅区——烟草店的前面。此刻他就在那儿——烟草店内。我可以闻见上乘雪茄的味道。他靠在柜台上,望着外面的街道,正在和烟草店店主爱德·班托聊天。门口还站着一个愚钝的印度人。在午后阴凉、狭窄的街道上,行人来来往往。这时,父亲的朋友麦克·哈格蒂走进了烟草店,店里还有一些人吸着雪茄,嘴里嚼着浓郁、芳香的苹果烟草……
“隔壁是理发店,里面传来剪刀的嚓嚓声,补酒、鞋油、皮革的气味,理发师有气无力的唠叨声。现在,他打算去那里刮一下胡须。我可以清楚地听见剃须刀在他粗糙的胡茬上发出的刮擦声。现在,我听见有人同他说话了。我听见了人们亲切的交谈声,他们的声音在互致问候时变得更加洪亮。他们都来自我父亲的世界——罪孽深重、光芒四射、充满诱惑的世界,我时常想起的糟糕世界。所有吸着雪茄、嚼着烟草、前来福曼理发店的人都认识我的父亲。像乔伊纳家族那样的好人都走街道的另一侧——午后没有荫凉的一侧,洒满了阳光……
“现在他已经剃完了胡须,正快速绕过拐角,到奥康奈尔酒吧去。他闪身进屋后,柳条编的店门在身后摇晃着。在进门的一瞬间,他闻到了麦芽啤酒的气味,还有锯末味、柠檬味、黑麦威士忌味,以及安古斯图腊树皮苦啤酒味。笨拙的风扇懒洋洋地扇动着,一眼可以瞥见高大、磨光的酒吧台,巨大的镜子,各种酒瓶,闪闪发亮的酒杯。黄铜色的横档在数千双足跟的踩踏下,表面留下了凹痕。蒂姆·奥康奈尔,长着厚厚的下巴,系着围裙,斜靠在吧台上……
“此刻他又走出了酒吧,他走在街道上。他又来到了车马出租所。我看见醒目、锈迹斑斑、外观粗糙、布满褶皱的马口铁,还有踩满蹄印的木头斜面,偶尔快速踢一下畜栏的马蹄,木地板上散落着它们吃过燕麦后拉下的粪便,它们干净、整洁的粗大尾巴在富有光泽的棕色臀部上拂来扫去。几个黑人冲着畜栏里的马儿粗暴地喊叫着。他们低沉、模糊的声音听起来粗哑而体贴,沙哑的喊叫声里充满嬉笑和玩闹,那里传来马身上的气味,马儿心领神会,人和马在一起,亲密无间:‘过来!你要去哪里?’四轮马车和轻便马车的橡胶轮子,还有橡胶轮胎碾过陈旧的木地板时发出的平稳的隆隆声……左侧是车马出租所的小办公室,父亲喜欢在那里和出租所的人寒暄。还有破旧不堪的小保险箱、陈旧的拉盖书桌、嘎吱作响的椅子、表面坑坑洼洼的小型铸铁炉、从未清洗过的脏窗户,还有皮革的气味,破旧账本、马具的气味……”
他就这样不停地幻想着他父亲的生活,幻想着他父亲到过的地方、他的一举一动,幻想着他父亲的整个神奇世界。
事实上,他自己度过的是一个被野蛮割裂的童年。他被迫在一个深恶痛绝的环境和家庭里长大,他本能地厌恶和反感这个家庭环境。他发觉自己一直渴望另一个按照自己理想构成的世界。因为有人不停地告诉他,他所憎恨的世界是美好而令人羡慕的,而他暗中渴望的世界却是邪恶、可憎的,因此,他便有了一种负罪感,这种感觉折磨了他许多年。他对方位意识、对特定处所的感觉后来变得非常敏感,他认为这和他年少时的经历相关——源自他坚定的信念或者偏见,即世界上有“好”地方和“坏”地方之分。这种感觉在他的孩提时代如此强烈,以至于在他的小小世界里几乎找不到任何不带这种偏见的街道或房屋,山谷或斜坡,后院或小巷。城里的有些街道,他几乎不愿在上面走过;有些房屋,他每次经过都会产生厌恶和反感。
长到12岁的时候,他已经构建起了自己的地理世界,由这些强有力的、本能的喜好和厌恶构成。这个世界“美好”的一面,也是乔伊纳家族所谓的邪恶的一面,几乎一直都或多或少和他的父亲有关联。具体来说,这个世界就是他父亲砖木结构的院落;爱德·班托的烟草店——每当周日早晨去主日学校时,他都在这里碰见他的父亲,并从他的身旁走过;广场东北角约翰·福曼的理发店,还有这位黑人理发师花白的头发、黑黝黝的脑袋、熟悉的面孔——约翰·福曼是个黑人,乔治·韦伯的父亲几乎每天都要去他那儿;布满褶皱的铁皮店面,以及米勒与凯什曼车马出租所灰尘斗乱的小型办公室,这是他父亲常去的另一个场所;城市市场的货摊和货棚,该市场位于市政厅下面一个巨大的、有一定坡度的水泥地下室内;还有消防局,那里的门是拱形的,上面留下了不雅的马蹄印,那里围坐着身穿衬衫的群体——消防员、棒球运动员、当地的游手好闲者——他们每晚都坐在底部开裂的椅子上;到处都有酒窖——奇怪的是,这是他极其着迷的地方——他对隐蔽、不为人知的地方情有独钟;剧院内部,小镇有演出时夜色中的古老剧院;麦考马克的药房,就在他舅舅五金店对面广场的西南角上,那里有镶有缟玛瑙的喷泉,斜挂的木制风扇,阴凉、黑暗的室内还有它清新、芳香的气味;索耶的杂货店,就在广场北面的一幢陈旧的砖砌楼房里,店内货物琳琅满目,一排排货架、巨大的泡菜桶、面粉柜、咖啡研磨机、厚厚的熏肉块,还有系着围裙的店员,他们的袖口呈淡黄色;各式狂欢场地或马戏团的表演场地;任何与火车站、公共汽车站、火车、机车、货车、车站广场有关的地方都是他光顾的场所。所有这一切,还有成千上万别的东西,他都会把父亲的形象与之联系起来,觉得二者具有一种奇特、巨大的同一性。埋藏在他心底的情感和渴望,使他强烈地迷恋着这些东西,他莫名其妙地认为这些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父亲认为它们是“好”的,而他之所以喜欢它们,是因为他内心邪恶,而他是他父亲的儿子。
在他天真、饱含深情的童年记忆中,他对父亲昔日世界的幻想完全可以和柯里尔、艾夫斯的画作相媲美,只不过画面稍嫌拥挤,尺寸稍大而已。他描绘的这个世界色彩明快,天真无邪,令人激动——在这个世界里,绿草茵茵,树木葱茏繁茂,溪流像蓝宝石一样清澈,天空像水晶一样湛蓝。这是一个丰富、紧凑、构思精美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没有粗糙的边界,没有光秃秃的空白,没有毫无生气、空虚的缝隙。
在后来的年月里,乔治·韦伯竟然在以下两个地方找到了这样的世界。一处是位于宾夕法尼亚州南部的小乡村,他父亲就来自那里。那里有巨大的红色谷仓、整洁的砖房、白色的栅栏、波浪起伏的田野,有的田地里麦苗青青,有的田地就像起伏的赤褐色条带,映衬着红色的土地和山上苹果园里怒放的苹果花——这一切显得壮丽、精确、恰到好处,和童年时期的任何梦幻一样刺激。另一处是德国和奥地利蒂罗尔交界的某个地方——类似德国西南部的黑森林和图林根森林,也像魏玛、埃森纳赫、老法兰克福、奥地利边界的库夫斯坦、因斯布鲁克这样的镇子。
[1]卡力班(Caliban):莎士比亚名剧《暴风雨》中备受争议的角色。他原是岛主的子裔,但是在魔法师普罗士佩罗征服进驻之后,他学会了殖民者的语言,同时遗忘了自己的母语,在祖先的故土上,当个臣服他人、讲他人语言的奴隶,是个既不得宠又陷入丧失自己本我危机的悲剧角色。
[2]17—18世纪由德国南部或瑞士迁至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居民后裔。
[3]即北卡罗来纳州。
[4]内森尼尔·柯里尔(Nathaniel Currier, 1813—1888):美国石版画家,他和他的生意伙伴詹姆斯·梅里特·艾夫斯共同创作了7000多幅描绘美国生活和传统的石版画,每幅画上都签有“柯里尔和艾夫斯”字样。
[5]詹姆斯·梅里特·艾夫斯(James Merritt Ives,1824—1895):美国平版印刷商。
[6]蒂罗尔:奥地利西部及意大利北部的阿尔卑斯山东部的一个地区。蒂罗尔阿尔卑斯山区是一个很受欢迎的旅游区。
第二章 午后三点
大约25年前一个五月的下午,乔治·韦伯四平八稳地躺在舅舅位于老卡托巴州的房前草地上。
老卡托巴州,这难道不是一个绝妙的名字吗?远在北方或遥远西部抑或世界其他地方的人们对它都不甚了解,他们并不经常提到它。但是,只要你真正了解了这个地方并能多想到它,就会发现这的确是一个不错的名字。
老卡托巴比南卡罗来纳好多了。它更北一些,任何一位听过“北”和“南”这两个词的人都会认为“北”比“南”更加精妙。而“南”之所以好是因为在它前面有“北”这个词:如果没有“北”,那么“南”与它所有的内涵意义都将毫无精彩可言。老卡托巴以“北”为特征,南卡罗来纳以“南”为特征。老卡托巴的“北”比南卡罗来纳的“南”更好。老卡托巴州人对黄昏和静默的山脉有着自己的看法。你在老卡托巴州会觉得孤独,但是这不是南卡罗来纳式的孤独。在老卡托巴州,山区的男孩子会帮助父亲修建围栅,倾听风中传来的柔和春意,看见春风蜿蜒穿过山野牧场里波浪起伏的杂草。他听见远处尖厉的呜咽声正沿着某个山谷蔓延开去,直至渐渐消失,就像一列强大的列车驰向东部的城市。这个山区男孩的心里能感受到喜悦,因为他知道,世界和他一样孤独,总有一天他会接触这个世界,并了解那些城市。
但是,在南卡罗来纳,孤独并不是这个样子。那里没有静默的山,有的只是灰尘飞扬的沙土路,大片大片沉闷的棉花地,四周围绕着松树,还有黑人的窝棚,以及空气中某种挥之不去、柔和而孤独的东西。这些人真正地迷失了。他们无法脱离南卡罗来纳,如果脱离了那里,他们就很不自在。他们说起话来慢条斯理。在人们相互打交道和见面问候中,总会表现出极大的温暖、热情和坦诚,但是他们却心怀恐惧。他们的眼神中流露出绝望的恐惧,那是残忍、贪婪的“南方”所具有的某种古老的、患病的、受伤的恐惧。有时候,那里的女人们的皮肤像敷了蜂蜜一样优雅而迷人,她们都心怀美好的憧憬。她们浑身散发着诱人、性感的甜蜜柔情,显得温柔而优雅。但是,男人们却饱受折磨。他们要么大腹便便,要么忍饥挨饿、身体瘦弱。他们说起话来轻言细语,拖着长长的调子,有气无力,但是他们的眼神却游离不定,充满了担心、恐惧和怀疑。他们在药店前面拖着长音,慢吞吞地说着话,当有女孩驱车经过时,他们会柔声细语地奉承她们。他们来往于小镇坑坑洼洼、洒满阳光、弥漫着灰尘的土路上,他们满嘴都是热诚、令人尴尬的问候词。
他们大声地问:“你好吗,吉姆?天儿够热吧?”
吉姆会轻快地摇着头说:“比谢尔曼所说的战争热多了,不是吗,爱德华?”
街上爆发出一阵热忱而尴尬的大笑:“上帝做证!一点没错。要是老吉姆说得不对,那可真就麻烦了!”——然而他们的目光看来看去,眼神中充满了恐惧、疑惑、恨意、不信任,以及多年以来南方人饱受折磨的某种东西。
一天后,他们在药店前或法庭广场干涸的喷泉附近对一个黑人处以私刑。他们弄死了他,冷酷无情地处死了他。夜里,他们上了车,把黑人夹在中间,沿着尘土飞扬的路面向前驶去,他们快到目的地之前,将一把小刀戳进了黑人的身体,刀子刺得并不深,并没有全刺进去,只刺进了一部分。他们笑着看他不停地扭动着身体。当他们在目的地下车的时候,黑人坐过的地方已经到处是鲜血了。或许这使开车的小伙子感到恶心,但年龄大些的人都在大笑。接着,他们带着黑人穿过了一块粗糙的茬地,把他吊在一棵树上。在把他绞死之前,他们用一把生锈的刀子割掉了黑人粗大的鼻子和肥大的嘴唇。他们哈哈大笑着。接着,他们阉割了他,最后才把他绞死。
这就是南卡罗来纳的情况,而老卡托巴州则不是这个样子,老卡托巴州要好得多。尽管这种事也可能会发生在老卡托巴,但这并不合当地人的脾气和性格。老卡托巴有山的冷静、夜的沉着。这些山里人会在山间牧场杀人——为了一道栅栏、一只狗,或者边界线引发的争议。他们在醉酒的时候或具有杀人的强烈冲动时才会杀人。但是他们不会割下黑人的鼻子。他们的眼神里没有南卡罗来纳人的恐惧和残忍。
老卡托巴州这个地方生活着卑微、谦逊的人。老卡托巴州没有查尔斯顿那样的城市,也没有那么多装腔作势的人。查尔斯顿生产不了什么,然而却假装物产丰饶。如今,他们开始伪称以前多么富有了。然而实际上,他们的物产非常贫乏。这就是南卡罗来纳州和其“南部”地区的劣根性——经常假装自己以前多么富有,而现在什么都没有的劣根性。老卡托巴州没有这样的劣根性。它没有查尔斯顿,也无须假装什么。他们都是一些毫不起眼的普通人。
所以老卡托巴州更好一些,因为它更加靠“北”。 乔治·韦伯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意识到,总体来说,更北要比更南好一些。如果你太靠北的话,也不太好。到处都地冻天寒、万物枯竭。如果你太靠南的话也同样不太好,那会让人变坏。太北的话也会变坏,但那是通过寒冷、干燥的方式。如果太南的话,则不是干燥的方式——是一种可怕的、毫无生气的、沼泽般的、恶臭的、潮湿的方式,而且还充满了低声的污言秽语和卑劣的嘲笑。
老卡托巴州的一切都恰如其分。这里的人们算不上多么成功,但他们根本也没有这样的意图。他们和其他人一样犯错误。他们选举最为卑鄙的恶棍充任最高的官职,授予他们最高的权力。他们有扶轮社,有铁链囚徒,有市侩,诸如此类。但是他们并不坏。
在老卡托巴州,人们并非满有把握、确信无疑。那里没有什么东西是满有把握、确信无疑的。这里的城镇和新英格兰地区的城镇有所不同。他们没有美丽的白色房屋,没有绿色的榆树街道,也没有活力十足的五月天里馥郁芬芳的神奇,一切显得确定而有序。老卡托巴州不是这个样子。首先,它有大约200英里的滨海平原。那是一片使人心情阴郁的平坦地带,散布着贫瘠荒芜的松林。然后是约200英里左右的皮德蒙特高原。这片高原延绵起伏、崎岖不平,它不会使你想起宾夕法尼亚州东部壮美的农田,那里到处都是巨大的红色谷仓。你不会以这种方式想起老卡托巴州的,不会的。在老卡托巴州,有田野、羊栏、峡谷、山岗、洼地、粗糙不平的牧场,零星散布着一束束歪歪扭扭的青草、轮廓清晰的松林、土堤、深沟、沟渠、各种各样的树木——槐树、栗树、枫树、橡树、松树、柳树、美国梧桐,全都在一起生长,混乱地缠结在一起,遍及秀美的荒野;那里到处长满了山茱萸、月桂、北美杜鹃,地上铺满了上一年十月落下的树叶、松针——这就是老卡托巴州五月份的样子。接下来在皮德蒙特高原以西,你会看到层层的山峦。你不用费力地寻找,它们就会直接横亘在你的面前。田野、羊栏、山岗、谷地、土堤、深沟、峡谷、粗糙不平的原野、回旋起伏的土地,一切难以言表。很快,山峦就会出现在你的面前。
一种不可名状又确切无疑的东西令你激动不已。难道不是吗?你无从知晓,因为它无法证实。然而,加速的机车正在转换轨道,你可以看见轨道旁生长的野草,斑斑点点的灰色工具房,南方铁路旁某个凄凉、令人难忘、不可思议的黄色火车站。巨大、黑色的火车沿着轨道奔驰在山区地带,载着你一路向前,突然间,你会发现山峦就在眼前。沉重的车厢驶过山间牧场,驶过铁道护栏,驶过土路和岩石,驶过清亮的山泉。你的脖子上会感到那个神奇的火车头传来的灼热、刺激、亲密、陌生而熟悉的呼吸。突然间,山峦就在眼前。随着火车盘旋而上、蜿蜒前行,它不断发出刺耳的尖叫,多么亲近、多么质朴、多么普通、多么奇特,多么熟悉——巨大的蓝岭渐渐向你逼近,压迫而来。你可以把手伸出缓缓前进、费力爬坡的火车车窗去触摸它。所有的生命都离你那么近,就和你的呼吸一样普通,像时间一样奇特。
这里的镇子没有多大的看头。这里没有新英格兰那种动人的、确定的东西。这里只有非常平常的房屋、黑人的窝棚、门廊、流行的平房,还有乡村俱乐部的一些丑陋建筑,以及一个公共广场和一些标有“织工街区,1882”的老建筑,一些福特汽车代理行的新建筑,汽车停靠站广场的四周。
老卡托巴州以东就有些古风的味道了。东部地区是人们最早居住的地方,那里有一些古老的镇子,还有种植园的遗迹和一些精美的老房子,那里住着许多黑人,这里盛产烟草、松脂和松木。此外还有令人心情郁闷的滨海平原。东部的居民曾认为他们比西部人优越,因为他们在那儿居住的时间要长一些。但事实上他们并无优势可言。在西部,四面环山,人们具有普通、常见、真诚的苏格兰-爱尔兰后裔的面孔,他们的姓氏有韦弗、威尔逊、古杰尔、乔伊纳、亚历山大、巴顿等等。实际上西部比东部要好一些。他们曾在西部作战,然而他们并不想卷入战争。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让他们卷入战争:他们都是平凡朴实的人,他们都没有蓄养奴隶。然而,如果领导人让他们参加战斗,他们总是召之即来——他们天生就是为他人服务的。他们思虑长远,待人热忱,喜好辩论;他们处事保守,尊重事实;当大人物们让他们参加战斗的时候,他们义无反顾。实际上,西部是善良的小人物的世界。西部是苏格兰-爱尔兰后裔们生活的地方。当然,除了不拖泥带水、不费神费力、不虚度光阴、处事直率以外,上面提到的这一点并不十分明确。实际上,它只是世界上的一个平凡之地,这里居住的一两百万人都没有什么独特之处。如果真有什么独特之处的话,那就是他们的房屋,就和新英格兰美丽的白色房屋一样;或者是他们的谷仓,因为那就和宾夕法尼亚东部人耀眼的红色谷仓一样。他们只是普普通通、平凡朴素的人——但几乎具有美国人所有的特点。
25年前的那个下午,当乔治·韦伯躺在舅舅位于老卡托巴州的房子前的草地上时,他肯定早就知道了这一切。他对一切都很清楚。人们有时候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而实际上他们什么都清楚。乔治躺在草地上,摘下几片小草的叶子,心安理得地瞅着它们,若有所思。他很了解这些草叶。他把光脚趾伸进草丛,思索着。他知道那种感受。他在绿草间看见了一块块褐色的碎石,他也清楚那是怎么回事。他伸出手去摸身边的枫树。他知道这棵树是如何从土壤里长出来的,也知道树周围的草是如何长出来的。他摸着树皮,体会着那种粗糙的感觉。他用手指猛掐了一下,一小块树皮掉了下来;他也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五月的风一直吹拂着,发出轻轻的呼声。所有的枫树叶子都飘动起来,向后倒去,在风中颤抖着。他听见了树叶颤抖的声音,使他有了一种忧伤的情愫。一阵风儿吹过之后,很快另一波又吹了起来。
他转过身,看见了舅舅的房子,看见了它鲜红的砖墙、结实而崭新的水泥柱子,房子周围的一切既粗俗又丑陋。在舅舅的房子旁边靠后一点的地方,是外祖父建造的老房子。板墙的结构、门廊、两侧的山形墙、凸窗、油漆的颜色,这一切都是附加的,就像美国成千上万的其他事情一样。乔治·韦伯明白这些,他知道任何事情都是这样。他注视着阳光,它照过来又照了过去,掠过后院熟悉的杂物。他看着镇子东边的山峦,看着斑斑点点迷人的绿色,如此平常、普通、熟悉,可是日后想起,却觉得这一切美妙无比,事情就是这样。
乔治·韦伯当时12岁,眼睛明亮,身体健康。他的鼻子很出色,味觉非凡,没有什么味儿能骗得了他。他躺在舅舅屋前的草地上,心想:“事情就是这个样子。这是草地,碧绿而粗糙,宜人而美妙,不过草里也有一些褐色的碎石。房屋都沿街而建,墙是混凝土块砌成的,看起来有些单调、丑陋,却很熟悉。石板瓦屋顶、木瓦、草坪、树篱、山形墙,还有后院,那里面还有诸如鸡舍和谷仓之类的附属建筑物。这一切就和我的呼吸一样普通、熟悉,就像偶然的机会那样随机,毫无规律,然而这一切又像命运那样早已安排好了:事情就是这个样子,因为它们就是这样子嘛!”
午后的时光已经所剩无几,小男孩乔治仍然等待在那儿。周围传来鸟儿的鸣啾,落满了枫叶,弥漫着寂静,远处传来钉木板的声音,以及杂乱的嗡嗡声。午后三点,日子在寂静和碧绿的芜菁中打着盹儿,卡尔顿·莱瑟古德家的那位身材高大、满脸麻子、生性懦弱的黑人正沿街走来,一条大狗一路小跑着跟在他的身后,就像火车头一样喘着粗气。这条大狗的名字叫“风暴”,它会用友好的态度赢得你的好感。它卷着舌头,像人一样笨重,巨大的脑袋左右摇晃着,一边走一边欢快地喘着气。和它一起走的麻脸黑人名叫辛普森·西姆斯。就和平常午后三点一样,这个又高又瘦的黑人高兴地咧嘴笑着,极富尊严、威望地沿街走着。他面带微笑朝乔治举起一只手,很有尊严和礼貌地向他打招呼。和平常一样,他把他称作韦伯“先生”;他的问候既亲切又有礼貌,虽然招呼很快就会忘掉,但是在友好的黑人和白痴看来,打招呼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然而不知何故,小男孩听后仍然感到温暖而愉快。
“你好啊,韦伯先生。今天感觉如何?”那条大狗摇着尾巴,伸出长长的舌头,像火车头一样喘着粗气;它耷拉着大大的脑袋,肥厚的黑色胸部和肩膀随着四肢的运动不停晃动着。
突然,发生了一件事情,使这条平静的街道顿生威胁,把恐怖的气息注入了那个男孩平静的脉搏中。在街对面波特汉姆家房子的拐角处,他家的小牛头犬从对面走了过来。它看见了那条大驯犬,然后停了下来,叉开两条粗壮的前腿,它狰狞的脸似乎深陷在双颊之中,双唇顺着长长的獠牙往后紧绷着,邪恶、充血的眼睛里放射着凶光,肥大的喉咙里发出一阵低沉的嗥叫。那只大驯犬往后甩了一下脑袋,号叫了起来。小牛头犬冲上前,停了下来,两条后腿微微叉开,身体前倾,杀气腾腾,即将发起攻势。
莱瑟古德家的那个生性懦弱的麻脸黑人朝男孩使了个眼色,心情愉快、满有信心地摇了摇头,说道:“它不会和我的狗打架的,韦伯先生!……不会的,先生!……它很清楚自己的本事!……毫无疑问,先生!”他自信地大声说,“它太清楚自己的本事了!”
麻脸黑人想错了!瞬间便出事了:突然传来一声嗥叫,霹雳般的声音响彻天空,凶残的白牙闪闪发亮。没等大驯犬反应过来,小牛头犬已经冲了上来,咬住了比它身材大的大驯犬,凶狠的牙齿紧紧咬住了它的喉咙,深深陷进了它的肌肤,死也不肯松开。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颇令人费解。那条大狗吃惊地站在原地,一动未动,其惊恐之状丝毫不亚于人类;紧接着,平静的空气中突然爆发出一声凶猛的咆哮,它的怒吼响彻了整条街道。大驯犬猛烈地晃动着脑袋,晃得小牛头犬在空中直飞,但它的牙齿仍然紧咬着不放,大驯犬的鲜血大滴大滴飞溅在人行道上,而牛头犬仍然咬住不放。结局就像闪电一般迅速到来了。驯犬把大脑袋猛地一晃,然后甩了下去,只听见一声令人极不舒适的咔嚓声,那条小牛头犬便跌落在人行道上了,它现在已经不再是一条狗了——而是一团黑乎乎的皮肉了。
随着波特汉姆家的纱门砰的一声打开,14岁的奥古斯塔斯·波特汉姆飞快地跑出了屋子,他红色的头发闪闪发亮。警察马修斯先生大腹便便,身穿并不整洁的制服,正迈着僵硬的双腿,踩着沉重的脚步从街头走来。此时正是三点钟。莱瑟古德家的那个黑人走到自家的狗跟前,怒气冲冲地抓着大驯犬颈上的皮革项圈,口里不停地诅咒着。
然而,一切都太迟了。小牛头犬摔倒在地时就当场毙命了——后背摔断了,大多数的骨头也摔断了。用马修斯的话说,就是“它始终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大驯犬静静地走开了,它们之间的战斗已经结束了。黑人使劲地拽着它的项圈,它慢慢地摇了摇身子,喘着粗气,喉咙的部位血流如注,染红了脚下的街面。
突然间,平静的街道一下子挤满了人。他们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他们兴奋地围了一个圈,争相发表自己的意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所有人都在争论、解释着,观点都不一致。波特汉姆家房子的纱门砰的一声又打开,波特汉姆先生迈着罗圈腿,模样滑稽地跑了出来,他怒气冲冲,情绪激动,红苹果般的双颊燃烧着怒火;他滑稽的尖叫声显然盖过了其他柔和、低沉、厚重,更南方化的声调。他已不再是优雅的绅士,不再是高贵的波特汉姆公爵的后代,不再是佩戴着绶带的王侯贵族(格洛斯特郡显赫的爵位头衔和领地的继承者,当时的统治者如今已经不在人世)的嫡系后人——而今只是操着伦敦口音的波特汉姆,小波特汉姆发音时漏掉了所有字母“h”的发音,小波特汉姆成了从事黑人地产的商人,是黑人窝棚的所有者。在这一刻,大无畏的小波特汉姆由于怒发冲冠而忘记了言语中应该遵循的语法:
“喂!我以前是怎么给你说的?我老说那条恶狗会惹麻烦的!嗨!现在瞧瞧!这条该死的、可恶的大畜生!我的狗怎么能敌得过这头畜生呢!这样的狗是不应该带上街的——不应该!记住我的话——如果任由这只畜生在镇上乱跑,全镇的狗都会死光的——会死光的!”
莱瑟古德家的那个麻脸黑人仍然紧紧抓着大驯犬的项圈,在向警察说话的时候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他恳求道:
“主能做证,马修斯先生,我的狗并没做错什么!没有,先生!它没有招惹任何人——我的狗没有招惹任何人!它甚至没有注意到那条狗——您问任何人都行!——问问韦伯先生吧!”他突然恳求那个男孩提供帮助,“我说得对吗,韦伯先生?你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对不对?你对马修斯先生说说这件事情的经过吧!我和我的狗正在街上走着,没有招惹任何是非,我刚转过身向韦伯先生问好,那条狗就从房子的拐角处过来了,它只是气喘吁吁地大叫,我还没反应过来,它就跳起来咬住了我这条大狗的喉咙——您问问韦伯先生,事情的经过是不是这样。”
就这样,人们七嘴八舌地争论着,有的赞同,有的否定,各有各的说法,各有各的看法。马修斯先生一边提问一边往本子上做着记录。而可怜的奥古斯塔斯·波特汉姆则像个孩子似的哭诉着,把他死去的小牛头犬抱在怀里,他那张长相一般、布满雀斑的脸可怜地扭曲着,泪水滴在死去的小狗身上。那只大驯犬喘着粗气,鲜血不住地滴在地上,好奇地张望着,对眼前发生的一切不以为然,而且还显得有些不耐烦。很快,人们激动的心情逐渐平息了下来,开始纷纷离去。马修斯先生对黑人说要和他在法庭上见,奥古斯塔斯·波特汉姆抱着自己的小斗牛狗,哭哭啼啼地向家里走去,波特拉姆先生跟在他的身后,仍然像鸟儿一样高声、激动地说着什么。麻脸黑人带着他的大狗神情沮丧地沿街走了,那条大狗一边走,一边在人行道上洒下大滴大滴的血迹。最后,街道又一次恢复了平静,枫叶在微风中发出 的响声,三点钟发生了发人深思的一幕,人行道上留下了几摊血迹,其他一切跟往常一样;乔治·韦伯仍然四平八稳地躺在舅舅院子里那棵枫树下的草地上,双手托着脸颊,陷入了缥缈的梦境中,他想:
“伟大的上帝,事情往往就是这样的。我明白了,事情就是这样的,我理解,事情就是这样的:伟大的上帝!伟大的上帝!事情就是这样的,多么奇特,多么平常,多么野蛮,多么美好,多么残忍,多么迷人,多么恐怖,多么神秘,这一切是多么清楚、多么熟悉啊!”
午后三点!
“孩子,孩子!——你在哪儿啊,孩子?”
每逢这个时候,他知道那是姨妈芒在叫他!
“孩子,孩子!——你在哪儿啊?”
听起来很近,找起来却很远!
“孩子,孩子!——那个孩子在哪儿?”
不管怎样,那是你或任何系着围裙的人找不到的地方。
“你眼睛一刻也不能离开他……”
而监视着他也没什么用。
“只要你一转身,他就没影儿了……”
一跑出去就躲得远远的——不管你没有转身!
“需要他的时候总找不着他……”
别在需要我的时候才想起我,亲爱的夫人;当我需要你的时候,你又是那么精明!
“但是他会吃饭,一点没错……一到吃饭的时候,他马上就会出现……”
那么其中又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他当然要吃饭——而且很有吃饭的本事。赫尔克里斯长得像水仙花吗?亚当常把玩水芹吗?福斯塔夫是通过吃莴苣长肥的吗?约翰逊博士食用很多燕麦片吗?乔叟吃了太多的玉米棒子吗?绝非如此!更何况,人们会饿着肚子发动战争,浴血奋战吗?忽必烈是个素食者吗?华盛顿拿西梅脯当早餐、拿小萝卜当午饭吗?约翰· L. 沙利文是霍兰德·鲁斯克的奴隶吗?塔夫脱总统是女士们指尖易得的猎物吗?绝对不是!此外——是谁在正午驱使着繁忙拥挤的交通?是谁高骑在拖着货车的马背上?是谁在喧嚣的白天高坐在活塞驱动的车轮上?是谁把钢轨铺向了西部?是谁开挖山谷、打通隧道?是谁用戴着破旧手套的双手紧抓着阀门?是谁造出了铁锤,又是谁在挥舞着它?——当他们幻想着狼吞虎咽花生酱和姜汁饼干时,这些东西是否在渴盼中愈来愈模糊?最后,十二点钟从城里返回的人,他们的皮鞋在中午时分踩在街上,留下清脆的脚步声,这些出力、流汗的人,商人,也走在街上——他的舅舅波特汉姆先生、谢泼顿先生、克兰先生——他们栅栏的门打开了,接着纱门砰的一声关上——如果这些人过来喝上一杯咖啡或睡上一会儿午觉——那里是否还有单调和沉闷,周围是否显得沉寂而宁静?
“他当然会吃饭了!……一到吃饭的时候,他立马就会回来!”
伟大的人物都是听着这样的话生活、饱受痛苦的,伟大的英雄却要流血!埃阿斯为此而参加战争,阿喀琉斯为此而丧命;荷马为此而吟唱、饱受痛苦——特洛伊沦陷!阿尔塔萨西斯为此统率大军;凯撒为此率领他的古罗马军团攻打高卢;尤利西斯为此远涉陌生的海域,置身于遥远、神奇、危险的大海之中,在独眼巨人和卡律布迪斯手中侥幸活了下来,克服了女妖锡西的魔法迷惑——倾听这些令人憎恶的话语——女人惊人的发现就是男人都会吃饭!
女人,不要争吵了——闭上你乏味无聊的嘴巴!回到你熟知的世界里,干你想干的活儿;别再打扰了——回到厨房里,刷锅洗碗,清洗衣物去;回到自己该干的事情上去,远离我们;我们都吃饱了,心满意足,心怀伟大的思想;还有恹恹欲睡的梦想;我们会独自平躺在那里,思考着自己的肚子——就在下午的时候!
“孩子,孩子!——他现在去哪儿了!……哦,我看见他在到处张望……我看见他侧身慢慢地向门口挪动!……啊哈,我想他以为自己很聪明……但我知道他到底想要干什么……在我没有逮着他之前溜掉……这只是因为他害怕我给他找点活干!”
干点活儿!对了,这是关键所在——要是我们从来都不需要干这点活儿就好了!要是在他们的头脑中有重要的时刻或崇高的事件就好了!要是他们的头脑中从来没有那样的杂事、我们也无须干杂事就好了!如果需要干点什么,那么只需要一点激励的火花,一点启发精神的魔力,一点有助于理解事物的火星,一点儿感受或幻想就好了!但是一直以来总有那么一点活儿,我们不得不要做那么一点活儿!
那是她要求我们去做而我们又感到不满的活儿吗?那是需要我们付出一点儿努力,而我们却感到厌倦的事吗?那是她向我们提出小小的帮助而我们又不愿去做、害怕流汗、害怕劳动吗?绝非如此!根本不是这回事。那是因为女人一到下午就感到无聊,然后无聊地要求我们做些无聊的事情;那是因为女人一到下午就感到无聊,然后让我们干点活儿,毫不理解别人的感受!
一天里的这个时侯我们不希望她们在我们跟前——我们会独自待着。一天的这个时候,她们会闻到厨房里的蒸汽味道,备感单调乏味;周围弥漫着令人沮丧、毫无生气的绿色蔬菜的潮湿气息,还有剩下的白菜、温热的饭菜、残羹冷炙。她们周围弥漫着洗衣水的肥皂泡;她们的手上滴着清水,她们的生活郁闷乏味。
这些人不知道这一点,我们从未仁慈地告诉过她们;但是,她们午后三点的生活令人乏味——我们不想接近她们,她们必须让我们随心所欲。
她们对上午有些了解,对下午有些了解,对傍晚了解得更多一些,对夜晚则了解得非常多;但是,午后三点她们却惹我们生厌,她们必须让我们随心所欲!她们对白天的光线和天气的理解不如我们;对她们来说,光线只是光线,上午只是上午,中午只是中午。她们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光线的变化、事物的变迁;她们不知道光线在阳光下是如何变化的,她们也不知道人们的精神是如何像光线一般变化的。唉,她们不知道也不明白,她们说不出为何生命之为生命、欢乐之为欢乐、悲痛之为悲痛;她们不知道生命瞬间的永恒,也不知道事物如光线一样在变化,就如飞翔的燕子一样快速、一闪而过;她们不知道那些来来去去、捉摸不定的东西,不知道春天的苦恼,不知道刺耳却无言的叫声!
她们不理解我们感受到的白天的快乐与恐惧;她们不理解下午这个时段我们害怕什么。
对她们而言,光线只是光线,是转瞬而逝的短暂光阴;她们被肥皂泡淹没的心灵不会深思午后强光下的恐惧。她们不理解我们对炎热花园的厌恶,也不理解我们为何讨厌炙热的阳光。当我们看着斑驳迟钝的炽热光线照在绣球花上,看着茂盛、宽阔的杂草在谷仓旁茁壮成长时,她们不理解我们为何失去了希望,欢乐为何消逝远去。她们不知道丢弃在栅栏下的生锈锡罐带给人的憎恶感;她们不理解照在杂乱谷物上的斑驳、炽热、迟钝的光线带来的厌恶感;她们不知道那种无望、懒散、乏味、沉闷的感觉,我们在午后三点钟看到阳光下粗糙的草坪时,灵魂深处就会唤起这种麻木的恐惧感。
那是一种生命的停滞,是一种绝望,它使生命变得迟钝、麻木,毫无生机!它就像看着午后三点凝滞的光线中的一滩死水。这就像到了一处没有绿色的地方,毫无清凉的感觉,没有鸟儿的歌声,没有清凉、神秘的水声,没有岩石上明亮、充满泡沫的水声;就像到了一个没有黄色、没有绿色、没有瞬间魔力的地方,会在午后三点被叫去干些杂活。
啊,主啊,能否讲出别人没有讲过的话,我们能否说出别人没有说过的话?能不能让我们去启发她们,说出她们厨房生活的真相,那样,她们在午后三点就不会再打发我们去干杂活了。
我们憎恨午后的土堤,憎恨煤渣的样子,憎恨外表积满污垢、陈旧不堪的隔板房,憎恨铁路站场和轨道上灼热的客车。我们讨厌看到水泥墙,讨厌看到希腊餐馆污渍斑斑的窗户,讨厌微温的汽水带来的玫红色恐惧。每天的这个时候,我们对希腊餐馆那被阳光照得炽热的窗户、对懒洋洋的阳光下油乎乎的煎盘感到恶心。我们对他们单调乏味的盘子里盛放的油腻熏肠、对令人憎恶的平底锅里盛着的油乎乎的洋葱、土豆泥和汉堡牛排感到恶心。我们厌恶希腊人在午后三点的光线中黝黑的面孔,厌恶灼热的阳光下汗水直流、皮肤蜡黄、布满麻子的面容。我们厌恶午后三点闪耀在汽车上的光亮,厌恶白色的石灰墙表面,以及新粉饰的房屋,也厌恶大多数没有树木遮掩的开阔空地。
我们需要凉爽、潮湿、阴暗的地方;午后三点的时候,我们需要林中的绿草地,需要清澈、在岩石上闪烁的流水。我们必须下到阴凉的混凝土地窖里。午后三点的时候,我们喜欢阴凉,喜欢凉爽、阴暗的气味,喜欢凉爽、阴暗、神秘的地方。这个时候,我们喜欢凉爽和某种强烈的没有生气的陈腐味。人们在午后三点时嗅觉异常灵敏。我们喜欢记住父亲房间里所有物品的气味:壁炉架上方的苹果嚼烟块发出潮湿、清爽、刺鼻的气味,一端伸入其中,上方插着一面鲜红的旗子;还有陈旧壁炉架的气味,木钟、几本陈旧书籍的牛皮封面发出的气味;摇椅、小地毯、胡桃木梳妆台的气味和壁橱里的衣物的淡淡气味。
一天中的这个时候,我们喜欢房门紧闭的旧屋子的气味,喜欢古旧的货物箱、沥青和房子旁边阴凉处的葡萄藤的气味。如果要出去的话,我们喜欢去绿荫或林间空地的阴凉处,趴在枫树底下,把脚指头伸进浓密的绿草丛中。如果这时候去城里,我们喜欢去舅舅五金商店那样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可以闻见钉子、榔头、锯子、切割工具、丁字尺,以及各种器具凉爽、干净的气味;或者去马鞍店里,那里可以闻见皮革的气味;或者去父亲的砖木结构的院子,那里我们可以闻见油灰、玻璃和干净的美国五针松的气味,还有骡队和木棚的气味。在这个时候,走进药店附近的林中空地也是不错的,去听木扇清凉、快速拍打的声音,去闻柠檬、酸橙、橘子等刺鼻的气味,还有某些不知名的药物发出的刺鼻气味。
这个时候,街车的气味也是不错的——发动机富有活力的气味,还有木具、藤条椅、磨旧的铜器、闪亮的钢制轮缘的气味。这是一种使人恹恹欲睡、狂热兴奋的气味,同时又令人莫名其妙地怦然心跳,它预示着前往某个地方。如果这个时候去什么地方的话,那么看棒球比赛是个不错的主意。在那里可以闻到看台的气味、廉价的木制旧座位的气味、赛场绿草坪的气味、马皮制成的棒球气味、棒球手套的气味、清爽的灰色棒球棒的气味,还有穿着长袖衬衫的人与汗流浃背的运动员的气味。
如果午后三点真有活儿要干的话——如果真让我们在昏昏欲睡中醒来,打破我们冥想中金绿色的神奇之梦的话——那么看在上帝的分上,给我们找点真正的事情来做。给我们一些有分量的活儿,并且承诺这些活儿会使我们有成就感,有面对危险的兴奋感,又有满怀希望、情绪高昂的冒险感。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再用那些普通、枯燥、令人沮丧、卑劣的杂事扼杀我们的心灵、我们的希望、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意志了,也别再扼杀我们勇敢而满怀希望的灵魂冷落了!
别把那些傻姑娘、黑女佣、毫无头脑的下人们能干的活儿交给我们去做,别让我们难过,使我们的希望破灭,破坏我们的快乐,不要摧毁我们勇敢的冒险精神和沉思的梦想。不要用“喂,孩子,快去给我拿点面包”或“喂,孩子,刚才电话公司来电话了——你得跑一趟”这样的话来伤我们的心,打乱我们的生活,扰乱我们的心情,打破我们崇高的梦想。——哦,看在上帝的分上,也看在我的分上,请不要说“快去——在人家切断电话之前先把费交清!”
要么就是一副烦躁不安、慌乱不堪的样子,成天紧张兮兮,思想分散,意志消沉,对这个世界怒火冲天,义愤填膺,不停地抱怨,责骂个不休。这是因为有些事情没有做完,你应该自己来做;因为有些错误是你一手铸成的;因为有些费用没有交清,你本应该按时去交;因为有些事情你本应记住而不是忘记——来自四面八方令人不快的事情和怨声载道的言辞使得你的思想无法集中,甚至无法正确叫出某个孩子的名字——例如:
“埃德,约翰,鲍勃——嗨,孩子!乔治,我说的是!”
那么,看在上帝的分上,那就是乔治吧!
“哎呀,嗨!——一想到那个傻乎乎的黑人——一想到她我就想把她的脖子扭下来——嗯,就像我现在说的……”
那么,看在上帝的分上,说吧!
“……嗨,你知道……”
不!我不知道!
“……在这里,我得靠她——她说好要来的——有一大堆活儿——饭后她就不知道溜到哪儿去了——把我丢在这里,陷入困境。”
没错,你当然会遇到这种情况喽,因为你在周六的晚上没有给那个穷女人付清她的三美元报酬。那可是她一周七天、一天十四小时,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因为“你记不起来了”,因为你无法忍受一次性付给她这么一大笔钱——对吗?——因为你想把这笔钱多拿一会儿,——把它从袜子里拿出来,多闻闻它宜人的气味——对吗?——在周六的晚上让那个幻想着油炸鱼肉、杜松子酒的可怜人感到伤心失望,他妈的,仅仅是因为你想把那三张揉成一团、脏兮兮的、弄皱的钞票再多捏一会儿——然后一次一美元地慢慢给她——今晚给她一美元,星期三晚上给她一美元,星期五晚上再给她一美元……这样,让她陷入身无分文、束手无策、孤立无助的境地。而我父亲不仅会付钱,而且会爽快地把钱付给她,这样不仅留住了为他效力的黑人,而且还能获得对方的忠诚。这一切都因为你是个女人,拥有女人对金钱的吝啬和小气、女人对下人的吝啬、女人的自私,以及对聋哑人,对受尽折磨、灵魂遭受创伤的人的无情冷漠——现在她感到恼怒、坐立不安、慌乱无助了,她对我这样喊道:
“喂,孩子!——哼,听着!——想一想她竟会耍这样的把戏!——嗯,我刚才说过了,你听着——孩子!孩子!——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把我一个人丢在这儿——你得快去找找,看能不能找一个帮手。”
好吧!打发我走出阴凉的地方,走出令人愉快、清凉的草坪,在死气沉沉的下午大汗淋漓地跑到黑人区;汗流浃背地穿梭在没有草地、没有树荫,炎热的黏土路上;让我呼吸那里酸臭的气味,去闻黑人们洗衣盆和下水道污物臭气熏天的气味,还有黑人窝棚、厕所、肉摊上散发出的臭气;让那些满身粪便的小黑孩子玷污我的视野和灵魂,他们佝偻着身子往后退的时候,小小的双腿活像一对肥肉香肠或软橡皮;就这样寻觅,挨家挨户敲他们窝棚的门,哄骗、说服、劝诱,为的是再找一个绷着脸的女人,让她一周七天、每天十四小时地劳作——就为了那三美元的报酬!
要么会是这样一种情况:“哼,孩子!——唉,想一想他竟给我耍这样的花招!——哎呀,我忘了把牌子挂出去了——不过,我想他知道我需要二十磅的!——他要是张口问一下就好了!——但是他却从我身边一声不吭地开过去了。现在冰箱里一块冰都没了——也没有冰激凌和冰茶来做晚餐。——你去冰库给我买上一大块便宜的冰块。”
好的!一大块用麻线缠起来的冰块,就像剃刀从我冒汗的掌心切下一样;裤子从屁股到大腿全湿透了,它碰撞刮擦着我可怜的膝部,使我的肉体感到冰冷刺痛;冰块融化的水滴顺着我刺痛的光腿往下流,这样的生活失去了一切乐趣,使我开始诅咒自己的生长环境——这一切仅仅是因为你忘了“把牌子挂出去”,也仅仅是因为你没有想到20磅的冰块!
要么就是你立马需要的一个顶针、一盒缝衣针,或者一管缝纫线!像这样,我必须“赶到”某个地方去买发酵粉、食盐或糖,或者一磅奶油,一盒茶叶!
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再让我买什么顶针和缝纫线了!如果真要打发我去跑腿的话,就给我男子汉干的活儿,我会像男人一样做得干脆利落,就像我父亲曾经干活时那样!打发我和他的黑人一起用马车拉香松,像君王一样骑在骡背上!打发我去沿河用马车拉沙子,在那里我可以闻见湿热的溪流,可以朝游泳的男孩们大喊大叫!打发我去父亲砖木结构的院子,去广场,去午后生机勃勃、交通繁忙的街道。打发我去市里的集市上干点什么,那里可以闻得到鱼、牡蛎,还有绿色清凉的蔬菜气味;还有冷藏的干牛肉;还可以看见戴着草帽、系着围裙的屠夫们剁肉、锯骨头的情景。打发我去体验生活、干点正经事,让我去林中的空地。看在上帝的分上,别让针啊线啊之类的东西,或者烤焦的黏土路,或黑人区有气无力、佝偻着脊背的家伙来折磨我!
“孩子,孩子!……这个笨蛋到哪儿去了呢!……哎呀,孩子,我刚才给你说过了,你得立刻赶到……”
他满怀怒气、若有所思地看着前面的房屋。亲爱的夫人,别给我废话了行不行;别让我赶到什么什么地方去。现在是午后三点,我想一个人待着。
他一边这样想着、感受着、说话的时候,他在地上打了个滚儿,躲在树侧的一个好位置,转眼就看不见了。他又把光脚趾舒舒服服地伸进凉凉的绿草之中,然后双手托着下巴,注视着午后三点属于他自己的小世界。
“一个小孩子,一个活泼的小精灵”——他现在12岁了,到了十月份就13岁了。现在是五月中旬,他刚好12岁半,面前有整个世界让他思索。就他的年龄而言,他长得既不高大,也不笨重,但是他的双臂却结实有力,胳膊特别长,生就一双大手,两条细腿稍微往外弓着,一双平足也长得长长的;他的小脸和相貌显得格外机灵,双眼深深下陷,眼神既敏捷又沉着;他的眉毛长得很低,生着一对宽大的、向外伸出的耳朵,浓密的头发剪得很短,大大的脑袋向前倾着,对于他又短又细的脖子来说,显得过于笨重——他的外表不怎么好看,像个丑小鸭,不过他还只是个孩子。
不过——他爬起树来像只猴子,跳起来像只猫;他可以爬到离他头顶四英尺高的枫树枝上——树皮已经磨得非常光滑,他的大手在上面感觉滑溜溜的;可他一闪眼就会爬到树上;他可以爬到别人爬不到的地方;没有什么东西他爬不上去,没有什么东西他抓不到手里,也没有什么东西他脚趾伸不进去;如果真要他去的话,他可以爬上悬崖峭壁,他几乎可以从玻璃表面爬上去;他可以用脚趾捡起东西,把它抓住;他也可以倒着用手走路,双脚从身后弯下来碰到地上,把头伸进双腿之间,或者把双腿缠在脖子上;他可以把身体绕成一个圈,像铁环一样滚动,他可以翻筋斗,做空翻——跳、爬、跃这些本事,镇子里没有哪个男孩能比得上他。他看上去像个丑陋的小动物,涉世不深、不谙世事,他的天性介于蜘蛛和猿猴之间(当然,男孩子们都叫他“蒙克”)——然而他具有观察事物的眼睛,具有能听又能记住各种声音的耳朵,具有能闻出各种刺鼻气味的鼻子,具有闪电般迅捷、活泼善变的气魄,他飞跳起来就像火箭,能够轻盈、欢快地翱翔;他时而完全陷入莫名的、黑暗的、无尽的沮丧之中;时而躺在枫树底下阴凉的草丛中,忘记了周围的时光,沉浸在自己午后三点的世界里;时而又像猫儿似的站起来——突然高兴得不得了——然后像猫儿一样跳起来抓住最矮的树枝,然后又像猴子一样爬到树上,又像猴子一样蹿下来,时而又把身体绕成一个圈,拼命地在地上翻滚着——最后,他又趴在地上,在午后三点钟昏昏欲睡、安谧地平静下来。
现在,他又把下巴托在双手里沉思着,他冥想着眼前的这个小世界,这个由一条小而适中的街道、街坊和他舅舅的房子构成的世界。很大程度上来说,那是个由谦逊的人们,体量较小、毫不张扬的房屋组成的世界。这里大多数的房子都已破旧不堪,但却非常熟悉:院子、门廊、秋千、栏杆,还有摇椅;枫树、栗树和橡树;还有大门半掩的样子、青草生长的样子、花儿排列的样子;还有栅栏、树篱和忍冬藤;还有小巷以及熟悉的鸡舍、马厩、仓房、果园的后院。它们都各具特色,波特汉姆家整洁的后花园,内布拉斯加·克兰家的鸽子笼——这群善良的小人物们所在的、充分利用的小世界。
光线照在了东方的小山上,他看到了山峦隐约的轮廓,还有柔和、熟悉的大片绿色。而他的思绪飘到了西边,遐想着远处壮观的山脊。他的心随着思绪飘到了西方陌生的人和地方,他浮想联翩;但最终他的心又会回到他自己的世界,回到他最熟悉、最喜欢的世界。他模糊地感觉到,这是一个属于普通人的地方,属于像他父亲那样的人的地方。除了他舅舅刺眼的新房子(一看到它就会有一种凄凉的感觉),这里到处是简朴的房屋、古朴的街道,这里生活着砖瓦匠、泥水匠、石匠、木材商、雕刻匠、管道工、五金商人、屠夫、杂货商,还有和他母亲一样生活在山区的古老、普通的本地人。
这里有春天的果园,有肥沃的、洒满清晨露珠的花园,有盛开的桃花、樱花、苹果花,有香气溢满四月的清晨,其中还夹杂着刺鼻、芳香、宜人的早餐香味。这里有蔷薇、百合和旱金莲,藤条挂满了各个门廊。八月熟透的葡萄发出奇特、芬芳的气味,还能听见附近人们陌生、孤独而又熟悉的声音——他们在夏夜坐在自家的门廊里,还有黑夜里人们互致“晚安”的声音。接下来孩子们就会听见开关纱门的声音。大地在夜晚巨大的沉思中趋于沉寂。接着,最后一辆街车绕过附近的小山驶了过来,随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猛地停了下来。孩子们待在黑暗中,脑海里尽是一些奇思异想,他们心想:“我出生在这里,这儿有我的父亲,这就是我自己!”
这是一个充满和煦阳光的世界,上午的时光在奇异中流逝,欢愉的母鸡咯咯地叫个不停,克兰家那头声音粗哑、性情温和而冷静的母牛正沿小巷走来;街头传来冰钳嚓嚓的响声,以及冰锯在滴水的冰块上发出的嗡嗡声。还有汗流浃背的黑人,刺鼻、霉臭、散发着异域气味的杂货店运货马车,以及一堆堆刚刚运来的新货箱子。这也是上午穿着蓬松的方格纹棉布连衣裙的家庭主妇们的世界,她们裸露着双腿,穿着拖鞋,头上包着头巾,瘦骨嶙峋的胳膊和双手由于常年的劳作显得格外粗糙,房屋清新、潮湿的气味漂浮在早晨的空气中。这也是正午丰盛午餐的世界,周围散发着烤牛肉的气味、玉米棒子的气味、大青豆浓郁的气味,还有煮了一个上午的五花肉的气味;尤其是中午时分清爽、吊人胃口、潮湿的气味,以及热气腾腾的萝卜的气味。
这也是充满魔力的四月和十月的世界;这是第一抹绿色和花香四溢的世界;是层层橡树叶和秋日青烟袅袅的世界,在十月天渐渐暗去的红色光线里,孩子们刚放学回家,穿着长衬衫的人们还在忙碌着。这是夏夜的世界,是八月梦境般奇异的世界,皓月当空,钟声阵阵;这也是冬夜的世界,寒风萧萧,炉烟腾起——这是个时光与静默的世界,成堆的煤块燃成了灰烬;这也是一个期待的世界,期待着,期待着欢乐的世界,期待着充满渴望的面孔,期待着满怀希望的脚步,期待着难以置信的、充满魔力的春天再一次来临。
这是一个温暖、亲密、自信的世界,这里有家乡的呼唤!这是个由普通面孔和爽朗的笑声构成的世界;是一个由那些并不杰出、并不高贵、并不傲慢的人士构成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从人类的卑鄙、庸俗、愤怒、血液、汗水、痛苦等诸多方面来看,所有的子孙都和他们的先辈一脉相承——他们在自己出生的这片土地上浮浮沉沉,沉沦或奋进,幸存或毁灭,出生入死,克服困难,自寻出路,感受困惑,经历失败,感受狂怒,体验沉醉、绝望和疯狂,在焦虑中横冲直撞、遍体鳞伤,想要寻找一条出路,寻找一个温暖、充满爱意和强烈安全感的容身之处,否则会陷入饥饿、情绪紧张之中、对这个世界怒不可遏,直至死去。
最后一点,这是一个真心朋友构成的世界。那些优秀、强壮的男孩们会打球,会爬树,而且经常想在冒险活动中寻求刺激和危险。他们都是一些勇敢、无拘无束、快乐、给人带来希望的小伙子。他们不矫揉造作、吹毛求疵。他们有像约翰、吉姆、罗伯特、乔、汤姆等美妙、响亮的名字。他们名叫威廉、亨利、乔治、本、爱德华、李、休、理查德、亚瑟、杰克!他们都是那些目光直率、冷静、诚恳之人的名字,这些名字就像投出的球、球拍的噼啪声、奋力的一击;这些名字也代表了狂野、欢快、隐秘、黑暗、沉思、徘徊的夜晚,代表了哀婉的口哨、河边隆隆驶过的车轮。
他们的名字代表了希望、爱情、友谊、自信和勇气;他们的名字代表了意气风发、精力充沛,这些名字将会广为流传,不会逊色于那些凄凉、绝望、嘲弄、嗜死的名字,也不会逊色于那些轻蔑、傲慢、厌世的名字——那是一些生活在镇子西边的男孩子们才有的令人憎恶、令人诅咒的名字。
至少,这些都是富贵、非同一般的名字,都是一些奇特却朴素、坚定的名字——乔治·乔赛亚·韦伯和内布拉斯加·克兰便是这种名字。
内布拉斯加·克兰正在街道的另一侧走着。他没戴帽子,一头浓密粗糙的印第安人头发格外引人注目。他的衬衣领敞开着,露出结实、清瘦的脖子。一张棕色的方脸在最近的劳作中晒得黝黑,泛着红光。又粗又黑的棒球手套手指从他宽大的裤兜里探了出来,他肩上扛着一只用旧了的梣木棒球拍,球拍的手柄用胶带缠得严严实实的。他肩扛球拍,迈着稳健的步伐,俨然一名泰然自若的士兵。行进间,他那张无畏的脸转向街道对面的男孩韦伯,用印第安人式的黑色眼睛望着他,他没有抬高嗓门,而是用平静、友好的语调说:
“你好,蒙克!”
那个少年趴在草地上,双手托着脸颊,一动不动地待在那里,只是用同样的语调答道:
“你好,布拉斯。”
内布拉斯加·克兰继续沿街往前走,拐进他家附近的小巷里,接着往前走,最后消失在他家房子的拐角处。
那少年依旧趴在草地上,双手托着自己的脸,依然朝前望着。不过心中有一种确信、舒适、温暖、自信、平静、欢愉的感觉,就像内布拉斯加·克兰每次午后三点路过他家时一样。
那少年趴在又嫩又青的草地上。杰里·艾尔索普,年方十六,长得肥肥胖胖,就像僧侣一样,身穿紧贴肚皮的蓝色哔叽呢,现在正沿着街道另一侧往前走。他神情严肃、平静,身材矮小,其他男孩都喜欢他,但他却无法融入他们的生活,一直都是他们游戏的旁观者,是他们世界的观察者——是一位肥肥胖胖而又安静的看客,他说话文雅得体,声音悦耳动听,总是穿着那套整洁的蓝色哔叽呢装……在某个可怖的夜晚,这个受尽折磨和痛苦的胖胖的、矮小的生命备感绝望、万念俱灰,于是离家出走了。六小时以后,他们沿着泥泞的河岸去寻找他,终于在河边的路上发现了他,那里刚好是孩子们下河游泳的地方,而且有一个足以把人淹死的深潭。他的母亲过来抓住了他的手,他转过身望着自己的母亲,两人相拥而泣……自那以后,他便成了一个文静、用功的孩子,受到了镇上人们的赞扬。杰里的父亲是个干货商,他们一家为人低调,生活宽裕。杰里脑子很好使,记忆力过人,读起书来毫不费劲,再过一年,他将完成中学的学业……
杰里·艾尔索普正沿着街道往前走。
突然间,韦伯听见街上传来一阵吵闹声。他扭头去看,不过,在他还没有扭过头之前,他的耳朵已经告诉他来者是谁了。他打了个冷战,心头一阵发紧,他的嘴唇发干,血液中涌出一股冰冷、干涩、令人厌恶的感觉。
四个男孩吊儿郎当地沿街走来。他们稀稀拉拉、散散漫漫地走着。他们互相追逐打斗、推推搡搡地冲向路边,用湿毛巾掴打着对方的屁股(他们刚从吉姆·莱因哈特在小海湾的牛用池塘里游完泳)。他们尽情地唱着叫着,享受着午后的阳光,他们的喧闹声打破了原本宁静的街道。
他们摔院门,跳栅栏,绕着树木和电线杆藏来躲去,互相追来追去,有的被对方抓住,有的奋力挣扎,互相炫耀着自己的本领,吵闹声、揶揄的欢笑声响成了一片。他们其中一个绕着大树追逐另一个,却被对方机敏地绊倒在地,引起一阵嘲弄的哄笑,他恼羞成怒、面红耳赤地爬起身,竭力想露出微笑,同时把卷起来的湿毛巾朝绊倒他的那个男孩扔去——结果没打中,又引起一阵嘲笑声。为了挽回他丑陋的面子,不再受到嘲讽,他叫了一声“小——瘪——三!”然后脚步沉重地跑过了彭诺克的家门。
韦伯用冷漠而厌恶的眼神观望着他们——睿智之举!
他们的到来使这个原本宜人的街道充斥着乱哄哄的嘲笑声,这天的希望、平静、光亮都被他们糟蹋了。他们是一些身心不太健康的喧闹者,他们并不像伙伴那样友好地走在一起,而是像一群乌合之众调皮地乱蹦乱跳,跑来跑去,他们的行为就像卡在喉咙里的一块痰,令人难受。热情、欢乐、希望和友爱与他们无缘,他们使这个宜人的街道充满了野蛮、粗鲁和傲慢。他们来自镇子的西区,韦伯凭直觉就清楚他们是些什么样的人——一群没有快乐、举止傲慢的家伙,他们都有令人憎恶的名字。
锡德尼·普特尔年方十五,长得又高又瘦,他的一切都可以用“苍白”这个词来形容——苍白的眼睛、苍白的脸庞、苍白而稀疏的头发、苍白的眉毛、苍白的长鼻子,苍白的嘴唇和嘴巴总是露出苍白而丑陋的冷笑,苍白的双手,脸上挂着苍白的头发,长着苍白的雀斑,还有他那苍白、轻蔑的、深受毒害的灵魂。“小呀小乔治!”一声淡然的冷笑过后,传来一阵嘲弄的大笑。他在说话的时候向外甩出他那湿湿的、令人作呕的毛巾。韦伯躲过了他的毛巾,然后站了起来。
卡尔·胡顿站在那里打量着他——他是个野蛮、矮壮的家伙,两条粗腿向外突出着,他的皮肤发红,双手、眼睛和眉毛也是红的,一撮让人看了不舒服的眉毛长在蓬乱、发亮的红头发下面:
“嗯,只要我还活着,还有一口气,”他冷笑着说(其他几个得意地笑着,很欣赏他风趣的话),“韦伯就是个小黑猴,对吧?”
“小呀小猴子,”锡德尼·普特尔轻声而令人厌恶地说,同时把他的湿毛巾一下子打在韦伯的光腿上。
“小呀小猴子——见鬼去吧!”卡尔·胡顿轻蔑地说,接着用粗鲁、蔑视的目光看着韦伯。“小子,你什么都不是,”他又强调说,然后扭过头看着他的同伙说,“嗨,这个长着猴子脸的小松鼠——还不服吗?”
他的同伙大声笑着,表示赞成。韦伯站在那里,脸羞得通红,愤怒地盯着他们,一声不吭。锡德尼·普特尔又向他靠近了一些,他苍白的眼睛恶毒地眯成一条缝。
“对吧,小猴子?”他用令人厌恶的口吻故作镇静地说道,他的嗓子里发出一阵短促的不怀好意的笑声,可接着又故作严肃,用威胁的口吻平静地问道,“对,还是不对?它们还没有掉下来吗?”
“锡德,锡德,”哈里·纳斯特手抓着同伴的袖子低声说,一张老鼠脸上露出了鬼鬼祟祟的笑容,“让我们看看他能在树上吊多久。”
他们都笑了起来,锡德尼·普特尔说:
“你是不是特别擅长吊在树上,小猿猴?”他看着同伴严肃地说,“让我们瞧瞧他的表现怎么样,伙计们?”
突然间,他们的好奇心和幸灾乐祸的残忍情绪被点燃了,他们向男孩逼近,神秘而心怀不轨地笑着说:“好,好——那就来吧,让我们试试!让我们看看他到底能吊多久!”
“小猿猴,”锡德尼·普特尔严肃地说,并把一只手强行搭在被欺侮者的胳膊上,“我们已经受够了,现在让我们来考验考验你。”
“放开我!”韦伯扭动着身体挣脱了对方,然后背靠在树上;这帮家伙逼得更近了,他们不怀好意地看着他,暗淡而恶毒的眼睛流露出幸灾乐祸的窃喜之情。韦伯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说道:“我说过了,你们别惹我!”
“小猴子,”锡德尼·普特尔用责备的口吻严肃地说,话语中隐隐约约夹杂着狗叫般的令人生厌的冷嘲热讽和窃喜,“小猴子,你太令我们吃惊了!我们原本希望你的举止会像绅士一样——会像个小男子汉那样听话……伙计们!”
锡德尼·普特尔转过身,带着告诫和吃惊的语气郑重其事地对他的同伙说:“这小猿猴看来要存心为难我们。你们难道不认为我们该采取点措施吗?”
“说得对,说得对,”他的同伙急不可耐地答道,然后紧紧地把大树围了起来。
顷刻间,就在他们都盯着韦伯的时候,周围呈现出一种使人极不舒服的、让人兴奋又充满警惕的寂静;在他们都盯着韦伯的时候,除了他单调有力的心跳和急促沉重的呼吸外,别的什么都听不见了。接下来,维克托·芒森伸出短粗的手臂,慢慢地向前移动,他满身骄横之气,黑黝黝的鼻孔噏动着,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样子。他向男孩靠近,低沉的声音中带着嘲讽、诱骗和可恶的愚弄的味道,花言巧语地对他说:
“过来,小猴子!过来,小猴子!躺下来,甘愿受罚吧,小猴子!……到这儿来,小猿猴!来,猿猴!到这儿来,猿猴!来,猿猴!——来拿你的花生——猿猴,猿猴,猿猴!”
随后,他们沉浸在令人生厌的笑声之中。维克托·芒森又向前移动了一下,他那黝黑、长着赘肉的短粗手指朝男孩的左臂抓了下去。突然间,男孩茫然、恐惧、痛楚地吸了一口气,觉得自己难逃一死,将永远无法在宁静、祥和中忍气吞声地活下去了,再也得不到片刻的安逸与希望了;不知什么东西模糊了他的眼睛,他顿觉眼前漆黑一片——他扭动着摆脱了对方短粗手指的控制,而对方却给他来了一击。
这不知来处的一击落在了他短粗、黝黑的颈部,他的喉咙里发出咕噜一声,身体向后仰去。一股愤恨之情油然而生,使他怒火中烧;他舔了舔嘴唇,感到了一丝痛楚,然后他哽咽了一下,开始注视着那张可憎的脸。他的双手被捆在后面。锡德尼·普特尔抓着他,他那可恶的声音里透着威胁的口吻,此刻他平静而凶狠地说:
“喂,别急!别急,伙计们!……我们刚才不过和他玩一玩罢了,对吧,但他却跟我们过意不去!……对不对!”
“你说得没错,锡德。就是这样,一点没错!”
“我们本以为他是个爷们,可没想到他脾气这么坏,对吧?我们只不过和他开个玩笑罢了,但他却怒不可遏。你的表现真不够爷们,对吧?”锡德尼·普特尔把嘴对着他的俘虏的耳朵,平静却满怀恶意地说,同时,又摇了摇对方的身体,“你只是个会哭的臭小子,对吧?你是个懦夫,只会在乘人不备时偷袭的懦夫,对吧?”
“你松开我,”被俘的韦伯喘着粗气,“我要让你看看到底谁是哭哭啼啼的东西!我要让你看看我是不是在乘人不备时偷袭的懦夫!”
“是吗,小子,”维克托·芒森气喘吁吁地说。
“是的,这小子是这么说的!”另一个怒气冲冲地说道。
“是谁说的,小子?”
“是我说的,小子!”
“好,看来你小子想吃点苦头!”
“不是我想吃苦头,是你想吃苦头!”
“是吗?”
“没错!”
韦伯粗重的呼吸和扭曲的嘴唇稍稍缓解了一点;他只觉得心中充满了强烈的厌恶感和一种恶毒、压抑、残忍的恐惧感,顿觉头昏眼花,胸口空虚麻木,膝盖发软;刚才美好的东西已经消逝不见了,所有的歌声和绿色的美景都一去不返了;现在一切都失去了色彩,阳光下只剩一片令人难受的白色,到处都聚集着恶毒的强光;两个对手的目光突然间变得异常锋利、残忍,这帮家伙的好奇心又一次被唤醒了,折磨别人的欲望被点燃了。
“你最好不要把事情弄大,”维克托·芒森呼吸粗重、慢条斯理地说,“不然,有人会把你揍扁的!”
“谁会这么做?”
“我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我不告诉你。这不关你的事。”
“这也不关你的事!”
“或许吧,”维克托·芒森喘着粗气,把身子微微向前倾了一下,说道,“或许我会让它关我的事!”
“这并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
“你想知道谁说了算吗?”
“或许知道,或许不知道。”
“你说你知道?”
“我说或许知道,或许不知道。我不会再说第二遍。”
“伙计们,伙计们,”锡德尼·普特尔平静地嘲笑道,“你们都和对方过意不去。你们互相出言不逊。你们可要知道,等到圣诞节的时候,你们这样做会让对方遇上麻烦的。”他平静地嘲笑道。
“如果他存心要找碴的话,”维克托·芒森怒气冲冲地说,“他知道他会有什么结果!”
“你也知道你会有什么结果!”
“伙计们,伙计们,”锡德尼·普特尔轻声说。
“打呀!打呀!”哈里·纳斯特窃笑着说,“这场恶仗什么时候才开始呀?”
“见鬼!”卡尔·胡顿粗声粗气地说,“他们可不想打架。他们已经吓得半死了。你想打架,对吗,芒森?”他轻声却粗鲁地说,同时走近了一些,站在另一位男孩的身后威胁道。
“如果他存心要找碴的话——”那位名叫芒森的男孩又说了一句。
“嗯,那么,动手吧!”卡尔·胡顿粗野地笑着说,同时把那个叫芒森的猛推了一把,让他朝被捆的对手身上撞去。锡德尼·普特尔则把被俘的韦伯推向了芒森。很快,他们二人都面对面弯着腿,开始绕着对方打转。他们的耳边传来锡德尼·普特尔平静的声音:
“如果他们两个要一争高下,我们就不要插手!往后退一退,给他们留点空间!”
“等一下!”
虽然这三个字的声音不大,但是语气却冷静而沉着,透着毫无商量的口吻。即刻,他们都停了下来,吃惊地转过身看了看声音来自何方。
内布拉斯加·克兰正好肩扛棒球棍从街道的另一侧走了过来。他走路沉着,不慌不忙,步伐稳健,面无表情,印第安人式的黑色眼睛紧紧地盯着他们。
“等一下!”他边走边喊。
“怎么回事?”锡德尼·普特尔问道,脸上露出惊愕的表情。
“放了蒙克,”内布拉斯加·克兰说道。
“我们做错什么了?”锡德尼·普特尔一副无辜的样子。
“我都看见了,”内布拉斯加坚定地说,“你们四个合起来欺负他。现在,把他放开。”
“放了他?”锡德尼·普特尔抗议道。
“你听我说!”
卡尔·胡顿要比锡德尼·普特尔野蛮粗鲁、胆子大一些,而且也没他那么小心谨慎,他挑衅地打断了他们的对话。
“关你什么事?我们的事与你何干?”
“我就要它与我相干,”内布拉斯加平静地说,“蒙克,”他接着说,“到我这儿来。”
卡尔·胡顿挡在韦伯的前面,说道:
“你有什么权力告诉我们该怎么做?”
“让开。”内布拉斯加说道。
“谁想和我作对?”卡尔·胡顿走上前去,好斗地问。
“卡尔,卡尔——当心,”锡德尼·普特尔低声提醒对方。
“别理他,如果他想吃苦头就随他去吧。”
这时传来其他男孩低声的警告。
“你们谁想撤就撤,”卡尔·胡顿说,“但我是不会因为他老爹是警察就怕他。他觉得他厉害,那么,他要是存心和我过意不去,我也不是好惹的。”
“看来你听到我说的话了!”内布拉斯加说道,“滚开!”
“你见鬼去吧!”卡尔·胡顿答道,“我他妈的想怎样就怎样!”
内布拉斯加·克兰从肩上取下棒球棍舞动起来,朝着红发的家伙砸了下去。那可是致命的一击,他一声不吭、沉着、稳健、毫无表情,剩下的几个男孩吓得脸色发白,他们丝毫没有料到会有这么野蛮、凶残的一击。他们知道,一旦球棍落到卡尔·胡顿的头上,他就没命了。同样可怕的是,内布拉斯加·克兰并不在意这会不会要了卡尔的命。他黑色的眼睛像玛瑙一样放着光芒,他体内切罗基人的血脉被唤醒了,他看来要下杀手了。果不其然,他的梣木球棍击向卡尔鲜活的肉体,砰然落在他的胳膊上。卡尔从手腕到肩部顿时失去了知觉。其他三个惊慌失措地把他扶住,懵在那里,惊恐万分,不知道卡尔还能不能保全自己的骨头,不知道他会不会终身残废,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活着走路。
“卡——卡——卡尔——你伤得厉害吗?你的胳膊怎样?”锡德尼·普特尔问道。
“我想是断了,”英雄内布拉斯加咕哝了一句,另一只手抓着受伤者。
“你——你——你用球棍打他,”锡德尼·普特尔低声说。
“你没有权力那么做。”
“他的胳膊可能断了。”哈里·纳斯特战战兢兢地说。
“我就是要打断它,”内布拉斯加平静地说,“算他运气好,我没有敲碎他的脑袋。”
他们惊愕地看着他,万分恐怖,吓得不知所措。
“你——你会因此被逮捕的!”锡德尼·普特尔脱口说道。
“你差点要了他的命!”
“我一点也不在乎!”内布拉斯加坚定地说,“他死有余辜!我本来就想杀了他的!”
他们瞪大了眼睛,恐慌地盯着他。他那印第安人睿智的眼睛回敬了他们一眼,然后向前迈了一步,仍然紧握球棍,扛在肩上。
“你们听着——等你们回去后告诉镇子西边的人,谁敢来我们这里找麻烦,我时刻准备着打碎他们的脑袋。如果你们有谁胆敢再惹蒙克,我会过去踩碎他的骨架,”内布拉斯加·克兰声明道,“我会过去要了他的命……现在,你们给我滚开!我不想在我们的街道上再见到你们!滚!”
他慢慢地逼近他们,凶狠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对方,双手紧握棒球棍。对方惊恐万分地扶着他们的伤员往后退,低声咕哝着,连滚带爬地跑掉了。在转过街角的时候,锡德尼·普特尔把手搭在嘴上,突然挑衅地喊道:“我们不会善罢甘休的!你等着,等你到了我们那边再收拾你!”
内布拉斯加·克兰没有作答。他那双印第安人式的眼睛仍然盯着他们,一瞬眼工夫,他们便一拐一瘸地绕过了拐角,消失在视野之外。
他们走后,内布拉斯加从肩上取下球棍,优雅地倚在上面,扭头看着脸色苍白的韦伯,平静而又友好地打量着他。长着雀斑的棕色方脸上露出了朴实而开心的笑容,他亲切地笑着说:“到底怎么了,小蒙克?他们是不是要欺负你?”
“你——你——哎呀,内布拉斯加!”韦伯轻声说道,“你差点用球棍把他打死了。”
“哼,”内布拉斯加语气和蔼地答道,“杀了他又能咋样?”
“你真的不——不——不在乎吗?”小韦伯低声问,他有些心惊胆战,眼睛里流露出疑惑、恐惧、难以置信的神色。
“一点都不!”内布拉斯加坚定地说,“如果我真的杀了他,那就能真正摆脱这个坏蛋了!我历来不喜欢那个红头鬼,也讨厌他的那帮跟屁虫——那帮城西来的家伙!那帮家伙对我一点用都没有,小蒙克——一点都没有!”
“但——但是,布拉斯,”韦伯结结巴巴地说,“你难道不害怕吗?”
“害怕?害怕什么?”
“哎呀——你差点把他给打死了。”
“嗯,这没什么好害怕的!”内布拉斯加说道,“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杀掉,蒙克。你随时都有可能杀死人!嗨,你知道我老爸吗?他一辈子都在杀人——至少自他进了警察局就是这样!我估计连他本人也想不起杀了多少人——有一次他数了十七个,后来他又告诉我有一两个他怎么也想不起来了!这是真的!”内布拉斯加得意扬扬地接着说道,“有一两个是他当警察之前杀的,这事谁也不知道——我想那一定是他小时候干的,这么久了,他肯定想不起来了!嗯,我老爸在这里杀死过一个黑人呢——哦,大概在一星期以前——他从来都面不改色!他照样回家吃晚饭,脱下他的外衣,挂起他的枪和子弹带,然后洗完手坐在饭桌前。直到饭吃了一半的时候他才想了起来。他突然对妈妈说——‘哦,我忘了告诉你!我今天不得不枪毙了一个黑人!’‘是吗?’妈妈说。‘还有其他新闻吗?’他们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地往下聊,我敢打赌,没过五分钟他们就把那件事彻底忘了!……嗨,蒙克!”内布拉斯加·克兰劲头十足地总结道,“你不应该为这样的事感到不安。谁都有可能杀人。这样的事情每天都会发生!”
“没——没——没错,布拉斯,”小韦伯结结巴巴地说,“但——但——但是如果让你遇上怎么办?”
“让我遇上?”内布拉斯加惊奇地望着他这位年龄不大的朋友,叫道,“嗨,你会遇上什么事呢,蒙克?”
“嗯——嗯,我在想要是自己被别人杀了怎么办。”
“哦!”内布拉斯加迷惑地沉思了片刻,点了点头,对韦伯的担心表示理解,然后说,“这就是你所担心的!嗯,没错,蒙克,这种事有时候真的会发生!不过,”他又认真地说,“这不会发生的!你不能允许它发生!要是发生了,那就是你的错!”
“允许?错?你的意思是,布拉斯?”
“嗯,”内布拉斯加有点无可奈何,耐心地说道,“我的意思是,只要你小心,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
“小——心?你说的小心指的是什么,布拉斯?”
“哎呀,蒙克,”内布拉斯加语气生硬地说,虽然和善,但却有些不耐烦,“我的意思是小心点,别让自己被人杀掉!瞧瞧我老爸就知道了!”他继续扬扬得意地说,“他三十多年来一直这样或那样地杀着人——至少在你我出生以前就这样!然而他自己却没有被别人杀掉!”他得意扬扬地总结道,“为什么?为什么,蒙克,因为我老爸在别人杀他之前就先动了手,以此来保护自己。如果你能做到这点,你就会平安无事的。”
“是——是的,布拉斯。但是如果你遇到麻烦该怎么办?”
“麻烦?”内布拉斯加茫然地盯着韦伯问道,“怎么会惹上麻烦呢?如果在别人杀你之前你先杀死他,那么遇上麻烦的就是别人了,而你却好好的;我想每个人都能明白这个道理!”
“是——是的。我能明白。不过,我一直在想你会不会被抓……会不会被锁起来……会不会被关进大牢——遇上这样的麻烦。”
“哦,你说的是这些麻烦!”内布拉斯加思考了片刻,有点茫然地说,“嗯,蒙克,如果你被抓,那就只好被抓了——就这么回事!嗯,哼!伙计——谁都有可能被抓;这种事有可能发生在每个人身上。我老爸一辈子都在抓人。我猜想他自己都不知道抓了多数人,关了多少人!……嗯,没错,他本人都被抓起来关过好几次,但他从来都不在乎这个。”
“为——为什么,布拉斯?他因什么被抓的?”
“哦——是因为杀人或类似的事情!你是知道其中的缘由的,蒙克。有时候死者的亲戚邻居、老婆孩子会来闹腾——说他没有权力杀人——诸如此类的事!但最终都不了了之——历来如此!”内布拉斯加一本正经地大声说,“为什么?为什么,就像老爸说的,因为我们身在美国,我们的国家是一个自由国度——如果有人和你过意不去,找你麻烦,那你不得不杀死他——一切就这么简单!……如果你不得不上法庭受审,那就上法庭好了。当然,这会很麻烦,而且还会占用你很多时间——但是另一方面,陪审团会放过你,就这么简单!……我老爸一直说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能让穷人获得机会的国家!在欧洲他什么狗屁机会都没有!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像我老爸说的,这是因为在欧洲法律是为富人们制定的,穷人永远也得不到公正的权利——在欧洲,公正是属于皇亲国戚和权贵们的。但是穷人——唉,蒙克,”内布拉斯加深有感触地说,“如果哪个穷人在欧洲杀了人,那么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在他身上——这表明那里是多么腐败不堪。你有时间可以问问我老爸!他会告诉你的!……不过,哼,伙计!”他恢复了刚才的友好和幽默,继续随意地说道,“这个世界上你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如果那帮城西的家伙中有人胆敢来骚扰你,你就告诉我,我来对付他们!如果我们不得不除掉谁,那我们就把他除掉算了——但是,你不必为此而担忧!……好了,再会吧,蒙克!有什么事告诉我一声,我会帮你对付的!”
“谢——谢谢,布拉斯!我真的很感激……”
“好了,伙计!别提这事了!我们城这边的人得团结起来。我们都是邻居嘛!我想,你也会为我这么做的!”
“是——是的,我会的,布拉斯。那么,再见。”
“再见,蒙克。我们很快还会见面的。”
这位切罗基族少年迈着稳健的步伐,平静而泰然自若地离开了,他镇定、勇敢的脸庞和印第安人式的眼睛盯着前方。随后,他向右转过胡同,消失在视野当中。
内布拉斯加·克兰是镇上最优秀的孩子,而锡德·普特尔则是白人中的败类和山野蠢猪。如果他稍微好一点,镇子那边的人就不会给他起名叫锡德了。乔治·韦伯的舅舅曾经说过,只要他们住在镇子西侧的蒙哥马利大街,就只能把他们称作山野蠢猪了。他们都是从山里来的蠢猪,所以人们都那样称呼他们。事实上,他们的确是一群蠢猪。锡德!这是个不错的名字!道德败坏、肮脏、轻蔑、背信弃义、不屑一顾、目光短浅、可恶的名字!其他像这样令人讨厌的名字还有盖伊、克拉伦斯、罗伊、哈里、维克托、卡尔、弗洛伊德等等。
起了这些名字的孩子从来都不会好到哪里去——尖嘴猴腮,面带讥笑,长满雀斑,目光短浅,满脸是毛的笨家伙,他们手指的骨节令人生厌,皮肤干巴巴地没有一点水分,让人看了极不舒服。这些人身上总有那么一种揶揄、丑陋、不健康、沾沾自喜、自鸣得意、耀武扬威的神情。不知为何,他总想打他们的耳光,他不仅对他们恨之入骨,而且连他们“走过的路面”、他们居住的房屋、他们所在的街道、他们生活的那部分城区,以及他们父母、姐妹、亲戚和关系密切的人,也都十分憎恶。
他觉得那些人卑鄙无耻、罪恶昭彰,这和他所爱的人们截然不同,他所爱的人们使他感到温暖、快乐、幸福,在他们身上能体验到温情与友谊,与他们在一起,他能感到一种美好而舒适的氛围——他也觉得那些人的身体特点也截然不同,他们那么可恶、令人讨厌,就好像是另类人种。他们的血液、骨骼、脑袋,还有长满白毛、干瘪的肉体,他们的肌腱、关节、组织,还有口中的唾液——就像他们朦胧的眼睛和轻蔑的嘴角里流出的污秽黏液一样,显得低劣而糟糕——还有他们脆弱的神经、血管、凝胶、黏合物,以及编织他们神奇身体结构的纤维网和他们肉体的外壳。总之,他所憎恨的这些名字都是些用卑劣、数不胜数的丑恶物质构成的。这种物质与那些构成他所喜爱之人的物质完全不同,它是人们吃了健康、美味佳肴后的排泄物构成的。这种物质不仅来自思想和精神,而且来自身体的组织。那些人都是在尖酸刻薄、恶毒之人生下后,在不可名状、令人厌恶的环境下长大的。他如果吃到亲生母亲为他烹制的食物,一定会噎住或作呕,他会感到自己下咽的是肮脏、污秽之物。
然而,不管他在哪里和他们相遇,他们都似乎流露着令人难解的、邪恶的、得意扬扬的神情。那是一种死亡战胜生命的得意神情;那是一种卑鄙的嘲弄战胜欢乐、温暖、友谊的神情;那是潦倒、苦痛、悲惨战胜快乐、强劲音乐的神情;那是邪恶、枯燥乏味、深受毒害的生命战胜充满希望的美好生活、幸福而崇高的信仰、坚定爱情的神情。
他们生活在备受诅咒的街道,你对那些街道上的每一块砖都充满恨意,所以在他们可恶的街道上,每走一步都很艰难。他们生活在备受诅咒的天空下,在渐渐逝去的三月里,在明朗、潮湿、清冷的光亮中,在残酷、无家可归、绝望、黏稠、吞噬灵魂、令人苦恼、厌倦、凄凉的光线和天气里,他们满怀邪恶的喜悦。
在令人迷醉的金绿色氛围里,你永远见不到这些人。他们是受人诅咒的人种,他们从不会在充满欢乐的地方到来——例如,在充满魔法的绿色世界里,潺潺的流水像岩石般凉爽,周围点缀着迷人的蒲公英。不!他们畅游在湿润、毫无遮掩的河水中,灵魂在那里堕落。他们待在周围没有绿意的水池里;听不见勇敢的叫喊声,听不到他们的歌声。
在无数贫瘠荒凉的地方,在无数单调恐怖的日子里,在八月骄阳无情的烈焰炙烤、令人折磨的地方,或在三月周日即将逝去的午后,凄冷的红光照射下的粗糙黏土路上,他们邪恶的身影趾高气扬地活动着。在你不寒而栗、备感厌恶的可憎空气里,他们不知疲倦、痛苦与绝望地呼吸、生活着;如果你一旦溺水,他们会永远面带嘲笑。
他们就是这个世界里的秃鹫,总是充满邪恶地冲向遭受灾害的田野,预示着不幸与苦难。他们总是在你最不幸的一刻出现在眼前。如果你肚子感到不舒服,恶心、反胃、腹泻;如果你发高烧,身体虚弱无力,感到心烦意乱;如果你的皮肤干裂、松弛、发痒,肠胃翻腾作呕,眼睛流泪,鼻子流涕;如果你心里发凉、感到迷茫犹豫与悲戚——那么,就像死亡或新的一天必将来临一样,他们就会出现在你的眼前,为你的不幸而得意扬扬,充满嘲笑的脸上带着邪恶与幸灾乐祸的神情。
同样,如果单调、沉闷、凄凉的天空笼罩着你的心灵;如果使你蒙羞的伤感之光毫无遮拦地吞噬你毫无保护的血肉之躯;如果不可名状、无法忍受的恐惧——巨大、温和、阴郁、无形——从永恒、广袤、空旷的天际向你袭来;如果你被莫名的恐惧淹没,每一块肌腱、体力和力量,以及你生命中飞扬的旋律,连同有力、细密、数不胜数的神经纤维一起纠缠、颤抖,使你苦不堪言、虚弱无力,你失事的生命之舟可怕地颤抖着:这时候他们——锡德、卡尔、盖伊、哈里、弗洛伊德、克拉伦斯、维克托、罗伊,这帮该死的、卑鄙的、面带讥笑、热爱邪恶、吞噬他人痛苦、毁灭生命的家伙——就像应了咒语一样准会出现在你面前,他们的鸟嘴不断地落在你的心上,当你凄惨地如疯狗般窒息、死去的时候,他们却因你的痛苦扬扬得意。
哦!就这样凄惨地淹没、流血、窒息、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恐怖、痛苦地死去,没有人照料、没有人依托,就在这些盗尸者的面前死去!哦!死亡也是一种胜利——在战斗中死去,在爱的怀抱里死去,为友谊而死去,冒着危险死去,这些都是无比荣耀的,只要死得有尊严,哪怕在憔悴中死去,在孤独、病弱、充满爱意中死去,英勇地死去,死神都会用他仁慈、怜爱、同情之心去抚慰他的选民,在他弥留之际永远封缄恐怖的骚扰!
是的!死亡也可以是一种胜利!如果伟大人物鲜活的名字与你同在,死亡也是极其崇高的。有些人满怀英雄气概的友谊、快乐和关爱,他们的名字有:约翰、乔治、威廉、奥列弗和杰克;还有亨利、理查德、托马斯、詹姆斯和休;还有爱德华、约瑟夫、安德鲁、爱默生和马克!还有乔治·约西亚·韦伯和内布拉斯加·克兰!
这些名字中自豪、朴实的旋律本身就是他们壮丽生命的赞美诗,本身就胜利地向他道明了他们英勇的兄弟情谊的温暖、快乐和信任。同时,也向他道明了丰功伟绩和战斗中光荣的死亡。如果他返回时人们能在那里迎接他,那么这就算是一种对死亡的战胜。他有可能会高兴地向他们高呼:“哦,兄弟们、朋友们、伙计们,在这番宏伟的壮举中与我一起前行的伙伴们,和你们在一起我是多么珍爱我的生活!我是多么荣幸地成为你们友好的对手、与你们势均力敌!我生活得是多么自豪与崇高!——现在看看我是如何自豪而崇高地死去的!”
在这样的友情中徜徉,无论对谁来说,如此之死都是光荣的、欢乐的、胜利的!然而,如果可怜、悲惨、饥饿、抱着遗憾死去;如果良心不安、皮肤干裂、四肢虚弱、令人厌恶、心虚地死去;如果泪流满面、鼻子通红地流涕而死;如果绝望地被别人战败、一事无成地死去,那你白白地浪费了自己的才华,没有利用好自己的天赋,在生命的飘摇中归于虚无——这样的想法让人难以忍受,他发誓在他面对死亡之前,死亡本身就已经死掉了。
如果在锡德、罗伊、哈里、维克托、卡尔、盖伊这些幸灾乐祸的观众面前像呆笨的、挫败的奴隶一样残忍地死去;如果当着这帮轻蔑、嘲笑者的面挫败地死去,向这帮可恶的死神的帮凶屈服,让他们最终邪恶地取得胜利——哦,那将是难以忍受的,难以忍受的!一想到这里,他便沉浸在恐惧和仇恨之中,他发誓要让自己的生命不可战胜,要用自信的武器打败他们,无可争辩地用闪闪发光、充满欢乐与魔力的钉子把他们凶恶的外皮钉在墙上,让他们面带嘲讽的嘴巴收回他们所说的话,把自己胜利的脚步永远踩在他们妄自尊大、卑鄙残忍的脖颈上。
内布拉斯加是他喜爱的同伴。那是一个古怪的名字,的确如此。不过这个名字自有它的好处。它是有棱有角、厚实、强壮、结实、褐色、长着雀斑、健康的那种名字,它就像穿旧的鞋子普普通通,对什么东西都无所畏惧,然而,它却包含着某种古怪的东西。像内布拉斯加这样的少年就具有这种东西。
内布拉斯加的父亲是一名警察,现在是警察局的一名队长。他来自泽布伦县,有着切罗基族人的某些特征。克兰先生无所不知,没有他做不了的事情。如果太阳在三月的第十四天升起,他会告诉你它预示着什么,他会告知你四月份会不会阳光明媚。如果在复活节前的三个星期下雨、落雪,有冰雹或暴风雨,他会预言复活节的天气将会如何。他会望着天空,告诉你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如果早霜即将来临、有可能冻死桃树,他会告知你霜冻要来了,还会告诉你它何时会到来。没有哪一场暴风雨或天气的突变是他无法提前“凭直觉感到”的。他有上千种方法预测万物的迹象和征候——如月相、云层的形状、空气的冷暖、风向、第一只鸟的归来、忽隐忽现的第一片草叶。他能够感觉到暴风雨的来临,能够闻得见响雷的气息。这一切归于他对自然的第六感觉,几乎是一种超自然的直觉。除此之外——或者说——正因如此,克兰先生种出来的菜成为全镇最好的,有最大、最红的番茄,最大的马铃薯,最优质的豌豆、绿菜、洋葱,最香甜的草莓,还有最漂亮的鲜花。
可以看出,他是这个地区的重要人物,这不仅因为他是警官,而且因为他是当地的预言家。报刊媒体经常就一些事情对他进行采访——如天气的变化,会不会有冷冬、酷夏、或霜冻降临,会不会有干旱或雨水过多等等。他总是胸有成竹,很少失算过。
最后——当然,正是这一点使得孩子们觉得他像一位英雄——他曾经一度是个职业摔跤选手(而且是一位优秀选手,据说他一度是“南方冠军”),尽管他已近半百,但他偶尔还会答应出席当地的比赛,借机展示他高超的技艺。就在一两年前的一个寒冷的冬天,克兰先生遇到了一批凶恶的对手——蒙面马弗尔、暗拳米纳斯、扼杀者土耳其人、碎骨手瑞典人、恶魔达米之辈,以及其他一些对手。
乔治·韦伯对他们记忆深刻,内布拉斯加经常和韦伯一起前去,他有父亲送给他的入场券。那些日子,一想到傍晚将至,韦伯就会充满狂热的期待,激动万分,坐立不安。他不能理解克兰先生和内布拉斯加是如何面对那些特殊场合的,面对一次次可怕的对抗,或胜或败,或受伤或致残,摔碎骨头或拉断韧带,而当他们坐下来吃饭时,看不出有任何异样的举动。
然而,事实的确如此!这两个人——父子俩——似乎本性难以改变,始终泰然自若。他们满怀热情,忠实友好,有能力面对粗野、无情的谋害。他们没有大山般的恐惧。他们很有胆量,钢铁般的胆量;至于比赛前难忍的疼痛折磨、紧张的脉搏,干涩、刺痛、发紧的喉咙,虚空麻木的胸口,头脑眩晕,故作镇定等——他们似乎都一无所知,仿佛是用橡木做成的!
每当克兰先生要去市礼堂参加摔跤比赛,韦伯都会看见他从门前经过。他不止一次在这位警官棱角分明的脸上寻找痛苦或紧张的迹象,看他神奇、冷峻的脸会不会绷得太紧,看他有棱有角、结实的下巴会不会咬得很紧,看他的双眼会不会流露出担忧的神情,看他的步伐、他的表情、说话的语调、举动,以及和别人打招呼时会不会有任何恐惧、乱了方寸或担忧的迹象。但他什么也没有发现。这位警官总是泰然自若,面不改色。他强健有力,走起路来稍微有些摇晃,他个子接近六英尺高,脖子粗粗的,脸上皱纹深深,一副饱经风霜的样子。他长着长长的胳膊和一双大手,臂膀就像猿猴的手臂,他膝盖有点松弛,走路时有点晃动——他气力过人,但也透出年迈的迹象——他经过的时候,穿着那身有些松松垮垮的制服,裤腿上饰有金色的长条。他拐进自己的屋子,爬上前廊的台阶,和一个星期的其他时间一样,他显得镇定自若。不过,全镇的男子都激动万分,吵吵嚷嚷地争论着比赛的结果。一想到比赛,男孩子们都不安地期待着,心儿怦怦直跳。
接下来,等到夜幕降临,在赛前大约半小时,克兰先生离开自己的屋子,胳膊下夹着一个用报纸包起来的包袱,里面装着他穿旧了的运动裤和鞋子,那是他摔跤比赛时穿的。他不慌不忙,膝盖松弛的双腿迈着平稳的步子,朝着镇子和市礼堂的方向走去——天啊!他即将和碎骨手瑞典人、蒙面马弗尔或扼杀者土耳其人进行较量!
几分钟后,内布拉斯加经过蒙克家的房子,吹起了响亮的口哨,韦伯便从家里冲了出来,就在他走下台阶之时,嘴里还咽着滚烫的咖啡,把喉咙烫得刺痛——然后他们俩便向镇里走去!
那是些多么激动人心的夜晚——到处弥漫着炊烟的味道,周围一片静寂,远处传来狗吠的声音,某个角落生着一堆用橡树叶子燃起的火,火舌不停地舞动着,四周围着一群少年——对摔跤手来说,那是大赛前的美妙夜晚,那是霜意浓浓、充满威胁、欢乐和恐惧的夜晚——正值十月!
哦!伴随着怦怦心跳的节奏,前往镇子的步伐也具有了某种节奏感!他的喉咙发紧,口腔和嘴唇发干!内布拉斯加走起路来十分稳健,看上去非常潇洒!他们来到礼堂前面,周围都是拥挤的人群,白色的灯光格外刺眼,人们都激动地喧闹着。接着,他们走进礼堂,在巨大、通风良好、看起来颇令人兴奋的地方摆着许多椅子,巨大的帘子上写着“石棉”,人们吵吵嚷嚷地逗笑、玩闹着,男孩子们粗声粗气地喊叫着,尽情地发着嘘声,跺着脚,拍着手,对围起的场地做着细致、令人兴奋的分析。终于,组织者、计时人员、裁判都到场了,最后出场的是——两位选手!
哦,多么令人兴奋的感觉!既令人痛苦又令人高兴——恐惧而充满威胁——干燥的皮肤、火热的眼睛、狂跳的脉搏、紧绷的神经、迸裂的痛苦!天啊,人的血肉之躯如何能够经受得起!然而——灾难性的结果,人的宿命就在眼前,两者仅有一臂之遥——克兰先生举止轻松,神色冷静,就像拉货车的马儿一样富有耐心,就像一捆充满激情的干草!
但在另一个角落里——哈,瞧!嘘声、嘲笑声、不满之声!——蒙面马弗尔杀气腾腾地坐在那里等待着,流露出恶棍般的神情。在他尖尖的脑袋和猿猴般粗短的脖子上紧紧地系着一个阴险的黑色粗布面罩!那个面罩看上去令人恐怖,露出了凶恶的眼睛——透过面罩的缝隙闪烁着他又小又亮的眼睛,就像响尾蛇眼睛一样冷酷而邪恶;面罩背后是他扁平、粗鲁的五官,然而,这一切都是如此怪异,隐藏得如此邪恶,看上去更像一个刽子手。他就像一个戴着黑色面罩、邪恶缠身,正在接受严厉、秘密审讯的人,或者像个美第奇;就像一个三K党分子;就像一个戴着头巾的刽子手;就像断头台上对二十三岁的锡德尼·卡顿行刑的刽子手;就像杀手罗伯斯庇尔,也像一个引起恐怖的人!
他坐在那里,身体粗野地向前弯着,他粗短的手指背上长满了毛,一块旧浴袍搭在他粗壮的肩膀上,人群向他发出轻蔑的叫喊声,男孩子们都嘲笑起来!然而,在他们的叫喊和嘲笑中,也隐含着某种忧虑和担心,以及令人不舒服的低语声和猜测声:
“天哪!”有人敬畏、低声地喊起来,“瞧他的脖子——他就像头公牛!”
“看在上帝的分上,瞧瞧他的肩膀!”又有人说道,“瞧瞧他的胳膊!他的手腕就像大多数人的腿一样粗!瞧瞧那两只胳膊,迪克,它们可以掐死一只熊!”
或者,会有这样敬畏的耳语声:“妈的!看来约翰·克兰这下要倒霉了!”
现在所有的眼光都不安地转向了克兰先生。他静静地坐在自己的角落里,流露出衰老、疲倦、耐心的神情。他眨眨眼,满不在乎地眯着眼去看擂台上方耀眼的灯光,接着沉着地用他的大手搓了搓他的秃顶,搔了搔他粗糙且满是皱纹的脖子。观众中有人大声喊着向他打招呼;他有些惊奇地四下望了望,用他玛瑙般平静、冷酷的眼睛望着人群,眼光落在喊他的那个人身上并挥了挥手,简单地向他打了个招呼,然后不慌不忙地再次弯下了腰。
裁判穿过绳索,来到了比赛的垫子上,富有经验地隔着绳索和内德·里维尔博士亲密地交谈着,别人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他俩交换着意见,看上去睿智而严肃。终于,他开始传两位格斗士进场,他们在各自的经纪人、提桶子的人、拿毛巾的人、助手、扔海绵块的人的陪同下,走到了垫子中间。裁判开始认真地告诫这两位选手,然后命令他们站到各自的角落里——较量开始了。
两位选手走回各自的角落,从肩上扔下旧浴袍,在绳索前伸展了一两下筋骨,这时铃声叮叮当当地响了,他们转过身,四目相视,开始了他们的进攻。
他们慢慢地走上前,胳膊像熊臂一样微微弯曲,双手朝前,绕圈,屈膝,狡猾得像两只猫一样。和他穿警服时相比,克兰先生穿上摔跤服后显得更加宽松、拖沓,整个身体显得松松垮垮的,好像陷入了一种憔悴、耐心、疲惫不堪的状态之中。他宽大的肩膀倾斜着,胸部悬着大块的肌肉,双腿的赘肉垂至膝部,宽大陈旧的摔跤裤布满了褶皱,也有些松弛;那副用旧的大护膝是为身体倒在垫子上时起防护作用的,它们显得既陈旧又宽松,这使他看上去颇像一只袋鼠。
克兰先生谨慎地挪动着脚步,但是蒙面马弗尔却快速地围着他绕圈子;他鼓胀的双腿神气十足地跃过来跳过去,好像用橡皮做成的。接着,他身体呈蹲伏状,好像充满了仇恨,他虚晃一下,接着一跃而起抓向克兰,但却被轻易地避开了。人群中传来疯狂的欢呼声!蒙面马弗尔再次猛冲过来,又扑了个空,一下子跌倒在地。克兰先生反身上前将他的手臂扭在背后;蒙面马弗尔弓起他短而粗壮的身体挣扎着想要摆脱,他用力牢牢地卡住克兰的粗脖子;这个高大的警察猛地身体向后一闪,挣脱出来摔倒在场地的一角。两个人又开始抓住了对方——室内的观众都沸腾起来了。
噢,真是太刺激了!人们又怕又担心,心脏剧烈地跳动着,感到极度兴奋和恐惧!嘟哝声、喘息声、呼哧声持续了两个小时!克兰先生一占上风,人群便欢呼雀跃起来;而克兰一旦处于下风,人们则像傻了一般,沉闷、绝望、痛苦不已!这一切都罩上了野蛮、神秘、险恶的伪装!
如果可怕的土耳其人的确是来自马萨诸塞州新贝德福德的肌肉发达的亚述人,这有什么关系呢?如果凶神恶煞的达米的确是南方铁路公司圆形机车库里的一名工人,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这一群邪恶的人——碎骨手瑞典人、可怕的德国人、不要命的意大利人,以及大猩猩般的美国水兵多半都是来自田纳西州诺克斯维尔市的体格健壮的泥水匠、来自霍伯肯的身体强壮的面包师、来自密歇根州哈姆川克市昔日的房屋油漆工、来自怀俄明州已退休的牧牛工,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最后发现,那个凶恶的蒙面马弗尔确实是一个年轻的希腊人,他曾经是火车站下方珠宝咖啡馆洗手间里的服务生,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个事实在某个夜晚被证实,当时他那可怕的面具被扯了下来,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当然,当人们了解到那个碎骨手梅纳斯其实只是一个毫无恶意、和善的希腊人,他曾为铁路上的员工做过汉堡包三明治时,人们的确会感到震惊。但是,当这一切都明了的时候,恐惧、威胁和危害仍然存在。
对于一个十二岁的少年来说,这一切神秘、令人惊奇、充满了威胁和恐惧。那些人都是马弗尔,都是梅纳斯,都是恐怖者——而敢于迎接他们挑战的那个人无疑就是英雄。遇到他们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他就是刚强铁汉。他大摇大摆走上前去迎战对方,在擒拿格斗中制伏对方,或者气喘吁吁地同对方较量两个小时——他是个大无畏的人,犹如大山般不朽。他不知何为恐惧,他的儿子在各个方面也和他一样,是城里最棒、最勇敢的少年!
内布拉斯加·克兰和他的家人刚搬到这个地区不久。以前他住在一个名叫“双日城”的地方,或许这是他不知何为恐惧的一个原因吧。
双日城是小镇的一个地方,那些叫作里斯、道克和艾拉的小伙子们就住在那里。这都是一些不体面的名字;这些小伙子们的兜里随身携带着刀子,他们有着玩命的、用石子打碎颅骨的胆识,他们长大后都成了无业游民、赌场里的混混、靠妓女谋生的皮条客和暴徒。他们都是些高大、粗野、笨重的彪形大汉,五官毫无棱角,面带散漫、暧昧的微笑,手指泛黄,指间经常夹着一根潮乎乎的香烟头,并不时地把它放进嘴里,眯起双眼,用粗糙、扭曲的嘴唇深深地猛吸几口,当他们把烟头扔进排水沟时通常显出一副冷酷、邪恶、放荡的神态。接着他们会让烟慢慢地、湿乎乎地从鼻孔里冒出来——似乎正在用那股发潮的黄色废气污染其巨大、轻软、富有弹性的肺囊——接着用嘴角冲那些十分欣赏他的朋友们低声地说着话,言语中透着凶狠、心照不宣、老练的腔调。
这些小伙子长大后穿的都是看起来便宜而俗气的衣服,脚上穿着宽松、黄色的鞋子,醒目的条纹衬衫,这一切都以某种方式表明他们俗气的衣服和肮脏肉体的拙劣搭配。每逢夜晚和周日下午,他们总在破败、偏僻街巷的角落里游荡,在夜深人静之际鬼鬼祟祟地踱过廉价的服装店、当铺、供白人和黑人用餐的脏乱小餐厅(厅内用一个隔墙从中间隔开)、台球厅、暗黑的妓院——都是南方街头的老手,是小镇污秽、隐秘、下层世界夜生活中的主角。
在小镇的生活中,他们都是那些爱打架的惹是生非者、亡命之徒、杀人犯、刺客、枪手。他们都是台球厅里的暴徒、非法贩酒者、妓院的管理者、受妓女包养的饭桶。他们都是粗暴的小镇司机,脖子又粗又红,打着皮革绑腿。经过一个星期的斗殴滋事,在夜晚偷偷摸摸地闲逛、胡混、玩乐后,他们会在礼拜日驾车沿着滨河路狂飙,和他们的女人去郊外野炊。礼拜日下午,他们会厚颜无耻、随心所欲地驱车沿着肮脏、发臭、缓慢流淌的小河前行,小河散发出肉欲、暧昧、令人兴奋的气味,每次闻到这股气味,内心都会涌起一股沉重、麻木、隐秘的欲望。接着,他们最终会把车子停在路边,带着自己的女人爬上山坡,钻进灌木丛,在月桂树下嬉戏调情,妓女们白皙、贪欲、赤裸的肉体掩映在南方繁茂、潮湿、稠密、杂乱的绿色灌木丛中。
这就是双日城的小伙子们——那些名叫里斯、道克和艾拉的小伙子们 ——学校里最坏的小伙子们。他们总是比其他同学年长,在同一个年级里往往要待上好几年,考试永远不及格,每当老师斥责他们懒散的时候,他们总是骂骂咧咧、无礼地咧嘴一笑。每次逃学几天后总会被训导员带回来,在校长想要鞭打他们时,他们则用拳头与之对抗,有时会打在对方的眼睛上。最终学校因失望而放弃了对他们的教育,也因耻辱而将他们开除了。他们都是一些十六七岁的粗野之徒,没有人能读过四年级。
这些小伙子教年龄更小的孩子们说脏话,聊些妓院里的事,嘲笑那些没有去过妓院的人,说只有去过了那里并且“有点收获”的人才能称得上男子汉。此外,十六岁的里斯·麦克莫迪,长得和成年人一样又高又壮,是学校里最坏的学生,他说只有得过性病之后才能算作真正的男人。他说他第一次得这种病是在十四岁的时候,并吹嘘说自那以后他还得过好几次,说这种病就跟重感冒差不多。里斯·麦克莫迪脸上有一处伤疤,只要看上一眼就会让你的浑身极不舒服;这个疤痕从他右边的嘴角一直延伸至耳根,是他与另一个男孩子在一次你死我活的打斗中留下的。
艾拉·丁格利跟里斯差不多一样坏。他十五岁,没有其他男孩子那么高大、笨重,但却结实得像头小公牛。他那张褐红色、野蛮的小脸满是活力和邪恶,一只小而发红的眼睛恶毒、气势汹汹地怒视着整个世界。他的另一只眼睛瞎了,上面戴着一只黑色的眼罩。
一次,在课间休息时,从运动场上传来巨大的欢呼声:“打呀!打!”听到声音,男孩子们从四面八方跑过来,蒙克·韦伯看见艾拉·丁格利和里斯·麦克莫迪在孩子们围成的圈子里对峙着,他们紧握着拳头,恶狠狠地慢慢向对方靠近,直到有人在里斯后面使劲一推,这使他向艾拉猛冲过去。艾拉飞快地躲进人群中,但是,当他再次出现的时候,他的脚步缓慢,低头弯腰,他那只因仇恨而发狂的小红眼死死地盯着对方,这一次他手里拿着一把出鞘的利刃。
里斯在被推了一掌后一直面带着嘲弄、单纯、邪恶且散漫的微笑,现在,他的微笑看不见了。当艾拉走出来的时候,他谨慎地慢慢向后挪着步子,凶狠的眼睛紧盯着对手,厚实的大手在裤兜里摸索着刀子。他一边摸着刀子一边慢慢地向后挪动,突然用一种平静却令人胆战心惊的声音说道:
“好啊,你这狗娘养的!”他说,“等我把刀子拿出来!”他猛地掏出刀子,并弹了开来,这是一把危险的六英寸弹簧刀。“如果这就是你想要的,那我就把你可恶的脑袋给砍下来!”
这时,所有围观的孩子们都感到震惊、恐惧、心醉神迷,这不仅因为他们紧盯着那两把闪亮的刀子,而且还由于当时那两个孩子的举动:他们不停地绕着圈子,苍白的脸扭曲着,因恐惧、绝望、憎恨而疯狂。他们沉重的呼吸里隐藏的强烈恐惧使空气充满了杀气,并向所有围观的孩子们传递着这种恐怖且令人着迷的感受,也传递着一种令人战栗的疑惑,他们不愿意继续下去,担心卷入其中,然而却无法使自己从这场突如其来、致命且凶残的斗殴中脱身。
接着,就在两个男孩子越靠越近的时候,内布拉斯加 ·克兰突然插手干预了,他猛地将两人推开,同时面带和善的笑容,他粗哑、刺耳但却友好、自然的语调立刻征服了在场的每一个人,使所有的孩子都恢复了理性,使他们紧悬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你们都住手,”他说,“如果你们想打架,就用拳头公平竞争。”
“关你啥事?”里斯用威胁的口气说,同时手拿刀子又开始向前移动,“你有什么资格插手?谁请你来多管闲事了?”他向前靠得更近了,准备随时将手里的刀子刺出去。
“没人请我。”内布拉斯加说,他说话的语气中没有了先前的和善,此刻倒像他焦油般漆黑的眼睛,坚硬而冷酷。当他的敌人向前移动时,他的眼睛则像来复枪一样坚定而沉着。“你想弄清楚吗?”他问。
里斯回过头看了他一下,然后把眼睛移开,悄悄向后挪了挪,静静地站在那里,不肯离开,嘴里发出咕咕哝哝的恐吓声。这时,孩子们成群地散开了,那一对仇敌都跟着各自的哥们儿一起灰溜溜地走掉了,即将爆发的一场战争结束了。内布拉斯加·克兰是学校里最勇敢的少年。他无所畏惧。
艾拉、道克和里斯!这都是些野蛮、邪恶、残忍的名字,然而这些名字也包含着危险、疯狂的希望。在“山野蠢猪”和可怜白人的世界里,在那些无名、隐蔽、绝望的荒野之人生活的世界时,他们都享受着各自无拘无束、毫无道德观念的自由。无论他们身在何处,他们的名字总让人想起平民区那些不健全之人可憎而粗俗的世界。对树桩镇、猪尾巷、双日城、迪坡街,以及人称草莓山——无人知道这个颇具讽刺意味的名称的由来——这个肮脏、破烂之地的穷苦白人世界的那些熟悉、难以忘怀的痛苦回忆,时时萦绕在心头。这些迷宫般错综复杂、尚未铺砌柏油、路面裸露、没有名称、泥泞不堪的街道和巷子,摇摇欲坠的窝棚和房舍,全都散布在满目疮痍、贫瘠的黏土山坡上。顺山坡而下就是镇子西侧的铁路区。
这是蒙克一生中只见过几次的地方。然而,只要他还活着,以后直到永远,这个地方将会永远萦绕在他的心头,噩梦般可怕的陌生与熟悉感始终难以忘记。尽管那些不健全之人构成的世界就是他家乡的一部分,但较之他最为熟悉的生活,这个世界竟然如此陌生,以至于他初次见到这个世界时,竟有一种发现了怪异事物的感觉。走出这个世界后,他几乎不能肯定它是否真的存在。数年后,当他回想起它的时候,内心涌起一种苦痛的感觉。他说:
“这里的镇子、这里的街道、这里的人们,除了他们的世界,一切就像我父亲的脸庞那样熟悉;除了他们的世界,一切都近得触手可及。那些遥远的模式都是我们的——他们的世界除外,他们的世界除外!我们怎么能一直与他们为邻,却对其知之甚少?它真的就在那里吗?”
是的,就在那里——既奇怪,又可怕,永生难忘,像某个可憎、逼真、令人厌恶的梦境萦绕在灵魂深处,永远难以完全想起来或彻底相信。就在那里,无可更改,难以置信。最为惊奇和恐惧的是,他立刻就辨认出来了——那个艾拉、道克、里斯的世界——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他还是个孩子;当他辨认出来时,他觉得难以置信,甚至感到头晕恶心,但他了解它,并置身其中,心怀恐惧、尽情地呼吸着它堕落的气息。
他为此痛恨之极,也为此感到恶心、恐惧、厌恶。他的恐惧感征服了他不幸生活唤醒的自然怜悯感。从看到它的那一刻起,那种厌恶感就萦绕在自己的心头,挥之不去。他似乎觉得,自己虽然远离他们,但仍然是他们中的一员,他的身体、大脑、血液、生命的每个细小颗粒都和他们在一起。只有当某种意想不到的奇迹出现时,当命运中某种可怕的不安全感(这种感觉可能使他重新陷入某种野蛮、肮脏、悲惨、无知、绝望、失落的处境中,伴随着他以往得以逃离的某种拙劣善变性)产生时,他才有可能摆脱他们。
在那个贫瘠的世界里,没有鸟儿的欢唱。在其荒凉的天空下,没有欢愉的喊叫,没有年轻人强健有力的颂歌,也没有发自内心的自信和胜利感,没有狂野、无拘无束的喊声。夏日酷热从焦炙、贫瘠的山峦倾泻而下,降临在不幸的街道上,也降临在贫民区灰尘弥漫、没有遮拦的大街小巷,无情的阳光丝毫没有怜悯之心,它野蛮、粗野地洒向坚硬的红色泥土和灰尘,洒向茅舍、窝棚和破败不堪的房屋。
阳光同样无情地照射在浑身污秽、长满疥癣的流浪狗身上,照射在浑身污秽、长满疥癣、无名无姓的孩子们身上——这些像稻草人一样瘦弱的孩子们头发蓬乱,瘦骨嶙峋的身上粘满了污垢,长满了脓包,让人无法辨认。他们在某个凄凉的窝棚前面干燥、灰尘飞扬、被人踏平的不毛之地翻寻着什么;或者可怜地四处游荡,他们憔悴、空洞的眼睛一直盯着你,周围苍蝇嗡嗡乱飞;或者站在炎热阳光下的门廊里,门廊的木板就和踩平的土地一样干燥、坚硬、炙热,看上去破旧不堪。
阳光也照射在该地区那些邋遢、懒散的妇女身上,暴露出她们不讨人喜欢的形骸、她们令人厌恶和费解的生育力——朗妮、莉齐、洛蒂、莉娜,还有萨尔、莫尔、米莉、伯妮斯之流——也照在她们可怜的孽种身上,诸如艾拉、道克、里斯,以及阿萨、杰塔、格里利、泽布和罗伊之流。她们站在摇摇欲坠的门廊边,身材高大、憔悴而堕落,她们蓬头垢面、调皮捣蛋的孩子们围着她们脏兮兮的裙边跑来跑去。她们就站在那里,那些邋遢的、不讨人喜欢的女人用憔悴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你,她们的眼窝下陷,牙齿都掉光了,干瘪的嘴巴没有一点血色,嘴角堆满了浅褐色的沟纹。
她们站在那里,就像一些毫无希望、令人厌恶、可怜的苦工,浑身透露出她们毫不间断、旺盛的生育力。她们怀里抱着刚生下不久的可怜婴孩,用又脏又破的衣服包裹着,蓝色的眼睛专注地凝视着孩子又尖又脏的小脸,以及鼻孔和上唇之间两行胶水般黏稠的鼻涕。她们挺着大肚子,体态憔悴而令人厌恶,整个浮肿的身体在阳光下尽显其成熟与能产,用最令人厌恶的证据来表明她们为人之母、孕育生命的程序。这个程序在她们孕育生命的过程中令人恶心地展现出来了——从下垂的乳房到隆起的子宫,还有她们满身污秽、肮脏不堪、调皮捣蛋的孩子。他们在门廊里围着她们又脏又臭的裙子爬来爬去。当她们站在炙热、无情的阳光下,炫耀着自己肮脏、膨胀的大肚子时,这些可怜的荡妇、丑婆娘、老妇人将其愚蠢的天然生育力展现了出来。见此情景,蒙克感到一股强烈、难以名状的愤怒和厌恶感。这股强大的洪流驱走了所有怜悯、遗憾之类的自然情感。他对这些女人及其可怜孩子的反感情绪几乎变成了一种仇恨。
和其他情感相比,怜悯更是一种“学来的”情感。小孩最没有这种感觉。怜悯来自人们积累起来的无数回忆,诸如痛苦、疼痛、生活中的苦难、经验的积淀、遗忘的面容、逝去的人们,以及时间那萦绕心头的、百万张奇特的面孔。怜悯在瞬间出现,犹如一把尖刀刺向我们。它的面孔消瘦、黑暗、炽热,它会在我们浑然不觉时来到我们身边,在我们尚未捕捉到它时又悄然而去。它留下剧烈、深深的伤痛,那是一种痛苦、难以形容的伤痛。它总在微不足道的事情中极其敏锐地出现。
在我们远离并且遗忘掉怜悯产生的场景时,它却神不知鬼不觉、毫无缘由地来到我们身边;它是如何来的,为什么要来,又是从哪里而来,我们都无法说清。但是,在城市里——在数百万人到访过的大城市里——当又一个白昼在尘埃与喧嚣中逝去,当我们倚窗而立,感受着古老的生命时,怜悯就会在黑夜里突然而至。随着怜悯的到来,我们将回忆起很久以前孩子们的声音,回忆起我们曾经认识的某个孩子突然发出的自由自在的、欢快的笑声,还有充满了欢乐的天真之趣,回忆起很久以前在夏季的门廊里我们唱过的歌谣,回忆起母亲夸耀某件小事时自豪的语调和严肃而又疲倦的纯真眼神,以及这个我们曾经爱过的女性在某个已被遗忘的时刻离开我们、面对另一天时说过的简单话语。
怜悯就在那里,露着它黑暗的面孔、出人意料地把它的尖刀刺向我们,让我们感到难以言表的剧痛,它用强烈、无言的悔恨所带来的痛苦把我们撕裂,它在我们短暂的日子里纠缠着我们,它用痛苦、强烈的悲伤撕扯着我们的心脏。但是为了什么?为了什么呢?为了我们想要却捕捉不到的东西,为了我们渴望拥有却永远找不到的东西。因为爱的花朵必定会枯萎并且永远地死去,因为一切骨骼、大脑、情感、骨髓、我们生命的精力、我们的心脏、我们的青春必定会衰老,折损,荒芜并且疲惫不堪!
哦!都是因为美,狂热、奇怪的魔力之歌,令人心痛之美,这个世界、这片土地与生命难以忍受、无以言说、不可捉摸的荣耀、力量和美。更确切地说,它存在于我们周围的任何一处地方,我们在生活中上千次见过它也了解它。当我们多年来在各种各样的怒火中匆忙、急切地寻找它的时候,它却使我们心碎,使我们疯狂,将我们的肌肉撕成碎片,我们在不安中,狂热地希望有朝一日我们终将发现它,抓住它,牢牢地控制住它,使它永远属于我们——现在,当我们在城市的夜色中倚在窗边的时候,它奇妙、悲伤地萦绕在我们的心头,带着它狂野的歌声与渴望的狂喜。我们感受着城市夜晚的悲伤和寂静,感受着人们宁静、漫不经心、孤独的声音,还有遥远的呼喊和破碎的声音,感受着大海和海港的气息,以及荒寂的码头发出的沉重、缓慢的呼吸,知道那些轮船就停泊在那里!美就像我们心中狂野的歌曲汹涌激荡,美就像我们喉咙里的一串巨大的葡萄骤然迸裂,美是令人心痛的、撕心裂肺的、难以言说的、难以理解的,美在我们心中,在我们周围,永远难以捕捉——我们知道自己会像流淌的河水轻轻逝去。哦,怜悯随之降临,奇异、出人意料的怜悯,就像奸诈的尖刀和时间的角蝰袭向我们,还有无数难言的、失去的、遗忘了的琐事!
它是如何来的,为什么要来,又是从哪里来的,我们无法说清。但是我们现在却怜悯所有曾经生活在大地上的人们,此刻是黑夜,黑夜,无数璀璨的星星在淡紫色的黑暗中闪耀,无数璀璨的星星在亿万美国人头顶闪耀;此刻是黑夜,黑夜,我们将在黑暗中生活,向往,恐惧,热爱,死亡;无数璀璨的星星照耀在我们身上,就和它们曾经照耀在地球上所有的死者和生者身上一样,也照耀在所有尚未出世、即将在我们身后诞生的人们身上!
然而,当蒙克在贫民窟般的小镇的谷地、山坳和洼地里看到这些污秽不堪、挺着大肚子的丑婆娘时,他没有怜悯的感觉,只有对肉体的厌恶和恶心,他感到一种强烈的反感、莫名的恐惧、害怕和憎恶,这种感受像潮水般向他涌来,他的身体因反感和憎恶而哆嗦着,眼睛注视着这些人的污秽与悲惨。年轻生命所知的快乐、信仰、希望,以及对荣耀、爱情和成功的自信,在那个污秽的地方枯萎、腐烂、消失了。从这些始终挺着大肚子的丑婆娘的冷漠、肮脏、不断丢弃的垃圾中,显然看不出热爱生命的迹象,只有对生活的鄙视和不负责任,因为她们如此卑劣而可耻,就像母狗产仔一样,随意地产下一窝命中注定虚弱的、可怜的、低贱的小家伙,在这种残忍的冷漠和野兽般的顺从中,人的价值尚不及粪土,这一切立刻就把人至上的价值、崇高的尊严、个体生命的神圣性摧毁掉了。
这些孩子是怎样怀上的?嗯,就在下列情形之中:在深夜的酣睡过后、欲望升起的某个时刻!在那些外观丑陋隐蔽、摇摇晃晃的木屋里,在门后某个脏兮兮的角落里,在匆忙和慌忙中,在紧张的窃窃私语中(为的是不让别的孩子听见)!当他们野兽般的欲望突然被唤醒、炉火上煮的芜菁冒着热气并散发出香味的时候!当他们暂时摆脱了肮脏、贫穷、疲倦、劳动,甚至像野兽一样大块吃着肉的偶然的、被遗忘的时刻!在某个欲火突然燃起,然后野蛮、猛烈地骑在对方身上强行交媾的时刻;在某个空闲的、发了薪水的礼拜六,经过一周以来难得的休憩之后,在粗野的调情中,在傍晚余晖的照耀下,他们猛然倒在零乱的床边时;在白痴般盲目的欲火中,在对肮脏、恶臭、污秽、妖妇般的丑陋毫无厌恶之感的时刻;这样的时刻没有爱意,没有美感,没有温存,没有触电般的神奇,也没有崇高的精神,他们要的只是一个能发泄自己性欲的工具。
这些念头简直难以忍受,少年突然伸长了脖子,用力地捏着自己的喉咙,就像某个动物被铁夹子夹住了一样扭动着身体,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就像人在溺水时那样痛苦难耐。他们肮脏、卑劣的名字——那些住在白人贫民窟里,名叫艾拉、多克、里斯、杰特、泽布、格里利的人——此刻重新浮现在脑海里,可怕而迅速地辨认了出来。为什么?因为他们都是山里人。他们都是群山深处那些穷苦白人中的垃圾。这些人——噢!简直难以忍受,不过这都是事实——这些人来自他母亲所在那个世界,来自她所处的那个生活环境!他听见了多年前消逝在大山深处的那些声音!他们又从某个无源无头的记忆深处出现了,从他从未见过的地方、从他从未经历过的情景中出现了——这是所有遗物的沉积,是几百年前群山深处故者的生命和声音。
他们都是和她母亲相似的那一类卓越出众、意志坚强的人,是一个古怪、有势力、体贴、诚实、精力充沛的群体——要比这个粗鲁、堕落的群体好得多。他们居住在古老、荒凉的泽布伦地区的山坡上、河谷地带;他们在山里开采云母矿,在深山里剥鞣料树皮;他们居住在潺潺的山涧溪水边,在山脚的良田里耕种。他们和这个群体与众不同,他们的脸上露出坚定的自尊和自信,露出高傲、轻蔑的神色,显得自负而任性——不过和这一类人也有相似之处。
他听见了一百年前消失在群山深处的那些亲戚们的声音——听起来忧伤而模糊,就像从山谷中传来的遥远、模糊的声音,就像掠过荒野的云影,孤独而失落,就和奇怪、逝去的时间一样忧伤。这些声音孤寂地涌上心头,仿佛来自遥远的群山深处——是多年前不惧死亡的乔伊纳家族成员得意、慢吞吞的声音。
幻觉不断转换着,他又看见了杂乱、肮脏的白人贫民窟,看见了驼背进城的山里人——现在是深夜;从某间屋子的幽深、黑暗处传来一位悍妇的叫声,屋里只点着一盏昏暗、摇曳的油灯。叫声中带着刺耳的喊叫和骂声,还有醉酗酗的呼喊和跺脚声,以及腐臭的肉体、肥肉、烂白菜的气味,肮脏的、面黄肌瘦的荡妇的回忆:她牙缝宽大、形容憔悴,瘦得像个木棍——她站在那个破烂门廊的边沿,她稀疏、脏兮兮的头发打了一个结盘在头顶,不停地向前鼓着怀有身孕的大肚子。
窒息!窒息!无法忍受!在恐惧与厌恶的冰冷压抑中,这份可怕的记忆使他的心起皱、收缩、枯萎。少年感到喉咙发紧,把他青紫色的脸庞从脖领里伸了出来,猛地抬起一只手,然后抬起脚,仿佛腰部突然挨了重重的一击。他知道,和他母亲相比,这些人从感官、头脑、意志、体力、品格等方面都略逊一筹——然而,他们都来自相同的荒野、黑暗之地,来自相同的大自然——他身上具有他们的印记,永远都不会改变——他身上具有他们的污点,永远都无法清除。他的骨头、血液、肌肉都和他们的相同。然而,在这张多样、细密的网里,他就是他们其中的一员,他们和他在一起,他属于他们——已经见识、明白、感受到,并在他的血流里渗入了他们的每一丝狂野的激情、可耻的欲望、他们心知肚明的、想要撕裂一切的渴望。被谋杀者的血液,像河水一样的血液静静地浸润着荒野,将其百万个沉默、隐秘的舌头浸润成永恒大地无情、美丽、不屈的实质,这血液其实就是他自己的血液,已经玷污了他的生命、他的肌体、他的精神,进入了他的头脑,也进入了他们的头脑!
突然间,他像一个溺水者踩到了脚下的岩石;他像一个迷失的、垂死的、冷漠的、饥饿的人,在陌生荒野的黑暗、苍凉中几乎筋疲力尽,他突然看见一丝亮光从某个能给予庇护、温暖、救赎的地方透了出来,少年的精神马上捕捉了他父亲的那个形象。此刻,他父亲生活的画面,体面有序、憔悴、干净、利落的形象,温暖、富有、热情、活力、快乐的形象一齐浮现在脑海里,一切显得美好而适宜。这一切把他解救了出来,使他一下子恢复了正常,从那些几乎吞噬了他精神的恐惧、憎恶的记忆中摆脱出来了。
此刻,他看见了父亲的形象带来的巨大救赎,也看见了父亲的房子、父亲的生活,以及父亲以一己之力、独特的风格、自我的灵魂创造的整个世界。在这一瞬间,他也看见了他父亲生活的乡野,那是一片美丽、富足的地方,少年从未亲眼见过,但是他的心、思想、精神,以及继承而来、深埋在心底的古老记忆却曾上千次造访过那儿,直至那片乡野成为他自己的一部分,仿佛他出生在那儿。那是一片未知的土地,我们所有人在童年的时候就知道并渴望见到。那是一片我们所见所知的隐蔽之地,是我们黑暗心灵的迷失部分,是我们血液中神秘的渴望、需要、神奇的力量;虽然我们没有见过它,但是刚一想起那片土地,我们就马上认出来了。
此刻,他看见了他父亲的土地,那一片自信、平静、欢乐、安全、富足的土地,这片土地使他摆脱了幻觉中那个肮脏、混乱的生活画面。他看见了巨大的红色谷仓、整洁有序的房舍、勤俭舒适和美丽,看见了天鹅绒般的牧场、草甸、田野、果园、红铜色的土壤,宾夕法尼亚南部肥沃的土地。此刻,他看见了它,他的精神脱离了粗犷的荒野,他的心灵再次变得完整、健康、充满了希望。那里有新的天地。
与此同时,他也看见了勇敢的伙伴——内布拉斯加·克兰。有什么可害怕的呢?如果内布拉斯加在那儿,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可害怕的?内布拉斯加精神焕发地站在那儿,形象犹如一个正直的英雄,既无法接近又无法战胜,他并非凡人,如果想得到拯救,他的生命必须与之结合起来。所以,只要内布拉斯加·克兰,这个自由、坦率、友好、暴躁、神秘、无畏的人站在那儿,并向他指明方向时,还有什么害怕的呢?只要内布拉斯加和他在一起,不管那些住在小镇西面的孩子们在礼节、习惯、表情、举止方面有何表现,不管他们是谁,手段如何狡猾,还有谁值得害怕呢?
不,这群名叫锡德尼、罗伊、卡尔、维克多、盖伊、哈利的人——虽然他们聚集在一起充满恨意地与他作对,虽然他不得不在三月的黄昏时分或礼拜日的下午在他们的地盘上与之相遇,但是何等莫名、可憎的恐惧能够彻底熄灭这种无畏之光和这种猛烈、孤独火焰中隐藏的正直呢?他会把这种有毒、乏味的空气吸入腹中,毫无遮蔽、毫无保护、毫无防备地站在他们荒凉的天空下——然而,他却能够忍受,与他们针锋相对,并击败他们,他的生命中拥有一种胜利的力量,内心极为欢喜,他拥有所有无敌的自信和得意扬扬的感受,以及永远战胜悲惨的炽热之爱和对他们否定生命的疑惑的蔑视——只要内布拉斯加在那儿看着,他就能做到!
所以,他的内心再次涌起午后三点古老、狂野的快乐——无字无言,就像一声粗野的呼喊,充满了激情、痛苦和狂喜——他耀武扬威地地注视着这个世界,注视着东方、西方,注视着地球上不同的国度和城市,因为内布拉斯加在那儿!
乔治·韦伯和内布拉斯加·克兰!这个辉煌的名字在阳光下一闪而过,朝西方飞翔而去,它们一起飞过世界的屋顶,然后再次返回,就在那儿!
乔治·韦伯!乔治·乔赛亚!乔赛亚·乔治!乔赛亚·乔治·内布拉斯加和克兰·乔治!
“我的名字叫乔治·乔赛亚·韦伯!”少年大喊道,然后一跃而起。
“乔治·乔赛亚·韦伯!”
接着,这个伟大的名字在明媚的天空中一闪而过;同时,它也在闪着微光的树叶间一闪而过;所有的枫叶也因这个伟大的名字而闪闪发亮!
“乔治·乔赛亚·韦伯!”
少年再次大声呼喊;整个金色的下午一直回响这个声音;同时,它也穿过了震颤的树叶,穿过了颤动的金银花围篱;它也穿过了天鹅绒般的草地,使每棵小草都弯下了腰。
“我的名字叫乔治·乔赛亚·韦伯!”
这个自豪的名字穿过了法院的铜钟,使得铜钟发出了沉闷、庄严的敲击声!
“一!……二!……三!”
接着,黑孩子们伴着钟声走来了:
“嗨,保罗!……你好,保罗!你还好吗,保罗?”黑孩子们在他眼前大声喊叫着,继而从他身边一晃而过。
“我的名字叫乔治·乔赛亚·韦伯!”少年大声说。
这些黑孩子们踩着车子,庄严地排成了一条线,从他身边一扫而过,队形十分完美,然后又缓缓骑回,一排有八个人,队形仍然完美,然后无懈可击地停下车子,一本正经地向他打招呼:“老保罗今天还好吗?”
“我的名字,”少年坚定地说,“不叫保罗!我的名字叫乔治!”
“啊,不对,不对,保罗!”黑孩子们大声说着,一边和蔼地笑着,“你的名字叫保罗!”
这是一个无关痛痒的嘲弄,是一种难以名了、蹩脚的玩笑,是黑人灵魂深处具有的那种神秘、顽皮的逗趣。只有老天才明白他们所指的意思。他们自己也说不清为何要这么称呼他,但是在他们眼里,他的名字就叫保罗。而且每天午后三点钟,在市场开业之前,那些黑孩子们就会经过这里,在他面前一晃而过——嘴里喊着“保罗”。
他竭力争辩着,不愿意屈服,始终坚持自己的名字叫乔治。不知何故——只有老天才明白原因!这种不屈的争论使他的内心充满了温暖,也使那些黑孩子们开心不已。
每天三点钟他就知道他们会来,并且喊他“保罗”,每天三点钟,他就开始期待他们的到来,带着热情、喜悦、渴望和情感,带着一种狂喜、不可思议的奇特感受,带着一种生怕他们不来的恐惧感。每天午后三点,当市场开业、法院的钟声敲响的时候,那些黑孩子们便会如约而至,在他面前一晃而过。
他知道他们会来,他知道他们不会令他失望,他知道他会使他们感到高兴,知道他们喜欢他的样子——长长的胳臂,宽大的手脚。他知道自己的言语动作——他跳跃的姿态、他的争论和对自己真实名字的坚持——都带给他们一种天真、巨大的乐趣。简言之,他明白,当他们叫他“保罗”的时候,他们善意的逗弄中没有别的,只有一份温暖的情感。
就这样,他每天都期待着他们的到来——而他们也总会如约而至!他们不会使他失望的,就算地狱将他们分开,他们也会来的。一周七天,除礼拜天之外,每天午后三点差一点,这帮黑孩子午睡过后便会在明媚的阳光下绕过城市市场的围墙,大声喊着:
“是动身去瞧老保罗的时候了!”
他们迎着阳光下腐败的鲟鱼头、腐败的白菜叶、腐烂的橘子发出的恶臭味爬起来;他们从阳光下昏昏沉沉、冷漠乏味的地方爬起来,从他们慵懒、幽深、黑乎乎的黑人住所爬起来——嘴里说着:
“我们必须要出发了!老保罗等着我们哪!让我们并驾齐驱,开路喽!”
这是何等奇妙的启程!啊,多么壮观、迅疾如飞的启程!他们就像乌黑的闪电,就像俯冲捕食的乌鸦,就像枪膛里射出的子弹,就像霹雳,就像恶魔——他们冲来了!
他听见他们从远处飞驰而来,他听见他们沿着大街你追我赶地驶来了,他听见了他们飞转的车轮声。接着,他们从他面前一晃而过,他们出现了!他们飞驰而去,八个人并肩而行,弯着腰,就像黑色的恶魔奋力地踩着踏板;他们坐在车轮上飞驰而过,纤维质的购物筐发出格格的轻响;当他们在他面前一晃而过的时候,嘴里都在大声喊着:“保罗!”
就在这时,这支威严的队伍又慢慢地、一本正经地返回了,车轮载着他们来到他跟前,他们稳稳地坐在车轮之上,嘴里喊着:“嗨,保罗!……老保罗今天好吗!”
说完,列队表演又开始了。他们的动作令人惊叹,他们在车轮上的表演令人心惊胆战:他们先是四个一排,然后又两人一排地从他眼前驶过;他们编成了八人的梯形队伍,时而撤退时而前进,就像高翔的鸟儿排成一排疾驰而过,就像风中疾驰的恶魔高坐在车轮上。
随后,他们会变得疯狂起来,都想表现一番,都想逞个人英雄,于是别出心裁地做出一些古怪的动作。他们大声爆发出黑人特有的笑声,用嘲弄的口吻评价自己的同伴,都想超越别人——以获得众人的掌声和认可——都想在保罗面前表现一番!他们沿着大街飞奔,像一道光、像出膛的子弹;他们从街道一侧绕到另一侧,骑行的轨迹呈现出螺旋形,紧贴着镶边石飞驰而过;他们弯腰高坐在车座上,像牛仔一样嗖地向前冲去,一只手紧紧地抓着他们破旧的帽子。他们相互大声喊叫着:
“让开,老赤唇!我要让保罗瞧瞧!”
“喂,保罗——瞧瞧快脚的骑车技术!”
“快让开,伙计!让老保罗瞧瞧谁骑得好!”
“快让开,大黑,当心我骑到你身上去!我要让保罗大开一下眼界!——这个动作怎么样,保罗?”
他们就这样疾驰、猛扑、炫耀着,他们用黑人特有的浑厚声音互相喊叫着,黑人特有的笑声里洋溢着热情和善良,他们大喊:“保罗!”
喊完后,他们就发疯般地朝市区和市场的方向骑去了,他们充满感情地向他道别,声音洪厚而热情:
“再见,保罗!”
“再会,保罗!”
“我们还会见面的,保罗!”
“我的名字,”他在他们身后大声喊道,“叫乔治·乔赛亚·韦伯!”
这个辉煌的名字一闪而过,就像那天骄傲、明媚的阳光。
风中轻轻传来一阵温暖、愉快的嘲弄声:
“你的名字叫保罗!保罗!保罗!”
这个微弱、忧伤的声音仿佛在梦境中回响:
“是保罗!保罗!保罗!”
[1]谢尔曼(Sherman,1820—1891):美国南北战争中的联邦军将军。
[2]赫尔克里斯:希腊神话中宙斯之子,力大无比的英雄。
[3]福斯塔夫:莎士比亚戏剧中一个肥胖、机智、乐观、爱吹牛的喜剧人物。
[4]约翰逊博士(1709—1784):英国文学家,词典编纂家。
[5]乔叟(1340?—1400):英国著名诗人,《坎特伯雷故事集》的作者。
[6]约翰·L. 沙利文(1858—1918),美国拳击手,1882年获世界重量级冠军。
[7]阿喀琉斯:希腊神话中的勇士,出生后其母握其脚踵倒提着在冥河水中浸过,因此除未浸过的脚踵之外,浑身刀枪不入。
[8]阿尔塔萨西斯(?—前359):波斯国王。
[9]卡律布迪斯:希腊神话中的女妖。
[10]美第奇家族:是意大利佛罗伦萨13—17世纪时期在欧洲拥有强大势力的名门望族,该家族主要代表人物是科西莫·美第奇和洛伦左·美第奇。
[11]卡顿:狄更斯小说《双城记》中人物,他和达奈同时爱上露西,为救达奈,他潜入狱中,替其受刑,以自己的死,成就了感人的爱情。
第三章 两个分离的世界
当姨妈芒讲述的时候,空气中有时候充满了幽冥世界的声音,孩子知道他正在倾听数百个未曾谋面者的交谈,很快就知道了他们都是怎样的人、他们的生活怎么样。夜晚,在巨大、安静、孤独的氛围里,在快要熄灭的炉火前,当乔伊纳家的那个女人深邃的声音平静地吐出一个字、一个词,发出一个声调时,那位素不相识的死者便开始在他的周围游走。他似乎觉得此刻自己即将在其黑暗的血液里跟上那位陌生人的足迹,探寻出他的最终秘密,唤醒自己体内上千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使他们重新苏醒过来。
然而到了晚上,姨妈芒的生活,她的时间,她的世界,都在乔伊纳家族成员特有的深邃语调里轻轻地、滔滔不绝地讲述了出来,就在炉火燃烧、塌落的那个屋子。在那里,缓慢的时间犹如秃鹰啄食着男孩的心,潮水般的恐惧吞没了他的灵魂。正当他父亲的幽灵向他讲述所有新奇之事,讲述逃避与胜利的得意预言,讲述成功、逃离、新世界、黄金之城——讲述世界上所有神奇、奇特、荣耀之事的时候——他母亲娘家的人则立即将他带回到自然界某些黑暗、神秘的地方,带回到所有被他血液中缓慢闷烧的疯狂火焰所破坏的事物跟前;他的血液和灵魂中的某些根深蒂固的毒素永远无法根治或祛除,它们呈褐色、黏稠、给人不祥的感觉。到头来,他肯定会在这些毒素的作用下糊里糊涂、恐惧、紧张地发疯,得不到拯救。
姨妈芒的世界来自某个孤独、深邃的地方,来自某个巨大的深渊,来自时间的无底洞,它会把进入其中的一切事物吞噬掉,只留下自己——它吞噬一切的时候会带着恐惧、死亡,还有乔伊纳家族神秘、永恒的时间给人的淹没感。姨妈芒用一种镇静的快乐迎接忧伤。在过去那个永远编织着自己美好回忆的巨大编年史中,留存着灵魂的全部光亮和境遇——阳光、夏天、歌声——但是总会有忧伤、死亡,还有荒野中人们失落、孤寂的生活。然而,她本人却不忧伤。她不断反复、兴味盎然地回顾那些巨大、黑暗的过去所带来的所有孤独和死亡。这一切表明:所有人都注定会死去,只有那些得意扬扬地审查人类命运的人,那些永生不死、耗尽一切、见证忧伤的乔伊纳家族是个例外,他们生活着,而且将永远生活下去。
这个蛛网般的回忆所具有的宿命特质使男孩陷入了忧伤之中。大地之上的一切事物皆在这张网中——除了狂热的喜悦。
她的生活重回到内战前泽布伦县的蛮荒岁月。
“记住!”姨妈芒会用半开玩笑、半不耐烦的口吻说,一边把针举到亮光处穿线,“哎呀,你这个傻孩子,你呀!”她会用轻蔑的语气说,“你到底在想什么啊!我当然会记得,难道不是他们打完仗返回的那一天吗?……是的,我全都清楚。”她稍停了一下,思考着,“他们就那样回来了,”她平静地继续说道,“大概是早晨十点钟——嗯,老远就能听见他们回来的声音——就在那条路的拐弯处——你能听见人们在路边欢呼的声音——而且,当然了,我也和其他人一起开始大声叫喊起来,”她说,“我可不想被遗弃,你知道的,”她继续平静地说着,“嗯,我们全都排着队站在篱笆旁边——我父母亲,还有你舅老爷萨姆。当然,你从来没有见过他,孩子,但是当时他在场,因为他在圣诞节的时候请了病假提前回家了。由于负了伤,他走路一直瘸着腿——当然一切都结束了,或者说,人人都知道在他的腿完全恢复之前一切都结束了。嗯,”她短促、心照不宣地笑了一下,一边眯着眼睛穿针引线,“至少他是这么说的——”
“什么,姨妈芒?”
“嗨,他一直在等他的伤口愈合,但是,唉!”她轻声地说着,摇了摇头,“萨姆很懒——噢,他是我这一辈子见过的最懒的人!”她大声说道,“唉,实事求是地说,这种说法真是冤枉了他——我来给你讲一讲吧;当他得知战争即将结束、他也无须再返回前线作战时,他的腿很快就好了。有一天他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走动着,仿佛每走一步都会彻底站不起来,但是第二天他却可以到处走动了,而且一点都不疼痛了……”
“‘这是我见过的最神速的身体恢复了,萨姆,’父亲对他说,‘嗯,如果你的那个瓶子里还能倒出一点药的话,我倒希望你能给我来一点。’——嗯,所以我说萨姆也在场。”她马上又继续讲了起来,“当然了,比尔·乔伊纳也在场——老比尔·乔伊纳,就是你的曾外祖父,孩子——你还没有见过比他的精神状态更好的人呢!”她大声说。
“比尔·乔伊纳……嗨,他当时肯定有八十五岁高龄了,不过,他的精神状况却好得不得了!什么事都能自己料理!哪儿都能去!什么活都能干!”她大声嚷嚷着,“他的那种状态一直保持到最后一刻——当时一直住在利比亚希尔,你听好了,五十英里外的地方,如果他想和他的孩子们聊天,嗨,他就会二话不说,帽子也不戴拔腿就来了。哎呀,这可是真的!有一天我们刚刚坐好准备吃晚饭,他却猛地出现了,没戴帽子,什么都没拿!”她说,“‘嗨,真不可思议!’母亲说,‘你是从哪里来的,比尔大伯?’——她把他称作比尔大伯,你知道的。”
“噢,‘我是从利比亚希尔来的,’他回答。‘没错,不过你是怎么到这儿的?’她说——她在问他,你知道的,‘噢,我一路走来的,’他说,‘哎呀,这不可能!’母亲说,‘那么你的帽子和外套呢?’她问,‘噢,我走的时候没有穿外套,也没有戴帽子,’他说,‘我在外面的花园里干活,后来想过来看看你们,所以就直接来了,没有穿外套,也没有戴帽子,’他说,‘我只是一个劲地赶路!’他的确是步行走来的,”她特别强调了一下。“他只是一时兴起想来看看我们,于是便直接上路了,也没有稍停一下向别人打个招呼!”
说到这儿,她稍停了一下,思考着。然后,她轻轻地点了点头,肯定地总结道:“那个人就是比尔·乔伊纳!他就是那样一个人。”
“他是当天到那儿的吗?”乔治问。
“是的,他就站在我父亲身边。父亲是一名少校,你知道的,”她说,声音里透出自豪的语气,“不过,战争结束的时候他正好请了假待在家里。我认为,他身为少校肯定比那些普通士兵更加喜悦,”她自豪地说,“所以,他也在场,老比尔·乔伊纳就站在他身边。比尔,当然了——他之所以来是想看看兰斯,他知道他会和其他士兵一起返回的。当然了,孩子,”她边说边轻轻地摇了摇头,“开战之后我们谁也没有再见过你舅老爷兰斯。战争伊始,他就参军入伍了,你知道的,战争爆发后,他一去就是整整四个年头。噢,有人说!有人说!”她低声地咕哝着,同时轻轻地摇了摇头,“他所经历过的——那些事——啧啧!”她的声音猛地透出一丝告诫、嫌恶的口吻,“唉,他曾经被人抓去坐了牢,你知道的,后来他逃跑了,只能在晚上活动,只能在畜棚里睡觉,或者成天躲在树林里,我估计——过的那种日子——啧啧!‘走开吧,’我说,‘一想起那种处境我就浑身哆嗦!’——唉,他后来在路上发现了一具别人丢弃的骡子尸体——于是用刀子切了一块块排骨,生吃了下去——‘那是最好的肉了,’他说,‘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肉了!’——从他说的话你可以想象出来他当时有多饿了吧!”
“嗯,当然,这些故事都是听别人说的,他上前线后谁也没有再见过他,虽然我们都很想知道他作战期间发生的事。嗯,他们都回来了,你知道,沿着河边的那条旧大路一路走来,人们都在欢呼,男人们都在大喊,女人们都在尖叫,鲍勃·帕腾也来了。嗯,当然,我们都向他打听兰斯的情况:‘他在哪儿?他在哪儿’‘噢,没错,他回来了,千真万确,’鲍勃说,‘他马上就到了。你们会看见他的——如果你们看不见他,’——他突然大笑起来——‘如果你们看不见他,’鲍勃说,‘哎呀,上帝啊,你们会闻见他的!’他就是那么说的,你知道,就那么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了,当然,在场的人都大笑起来了……不过,孩子,孩子!”她极其厌恶地摇了摇了头——“那种难闻的——难闻的——难闻的,气味!可怜的人!我想他自己也无能为力!但是那种气味一直有……现在,他总算清除干净了!”她特别强烈地大声喊道,“兰斯经常把自己收拾得很干净,一点不比别人差。他也是一个善良、喜好干净的人,”她说,“一辈子从未沾过一滴酒,”她肯定地说,“没有——他父亲也没有。——噢,父亲!父亲!”她自豪地大声喊道,“父亲绝不允许任何沾了酒的人接近他!我给你讲讲他的事吧!”她一本正经地说,“他要是事先知道你父亲喜欢喝酒,他永远也不会让你母亲嫁给他!——噢,他连家门都不会让他进的,你知道的——如果有谁和喝酒的人有往来,那简直就是家族的耻辱!”她自豪地说,“兰斯也一样——他滴酒不沾——但是,噢!”她气喘吁吁地说,“噢,那种难闻的,难闻的气味——谁的身上也不会有那种陈腐、恶臭的体味了!——难闻,太难闻了,”她低声说道,她又默默地缝了几针,“当然了,”她说,“这都是别人说的——别人都这么说他——”
“究竟是怎么回事,芒姨妈?”
“唉,”她说——然后又停顿了一下,明显不苟认同地摇了摇头,“难以置信——难以置信,他们都是为了顾全面子和尊严才那样说的!不过,你知道那都是怎样的一帮士兵——我认为他们都是一帮言语粗鲁的人,他们当然会说他的坏话——他们给他起了名字,并且直呼其名。”
“什么名字?”
她神情严肃、平静地看了看他,然后大声笑了起来。
“臭耶稣,”她不好意思地说,“嘿——!”她尖笑了一声。
“‘噢,你晓得他们是不会这样说的!’我大声说——但是他们正是这么说的,千真万确。真是难以置信!……当然了,那个可怜的人,他自己也清楚这个事实,而且也承认。他曾说过:‘只要能把这个味儿去掉让我干什么都行,’也曾说过,‘我想这是耶稣赐给我的十字架。’……但是那个味儿的确存在——那种——陈腐——恶臭——的味儿!——噢,难闻,太难闻了!”她低声说着,一边俯身盯着手中的针,“啊,没错!他撤兵返回的那一天不是给我们讲过吗?——噢!就是阿波马托克斯地方政府纪念战争结束的那一天——就是我们所有人做好迎接重大变化的那一天!嗯,一点没错!我清楚地记得那个陈旧的亚麻布图——或者叫地图,我估计你们就是这么叫的——他一直挂在脖子上,卷成了一个球,用一根线吊着,难道我会忘记吗?你知道,《圣经》中有确切证据表明一八六五年是世界末日……你知道,他和其他士兵一起沿着大路走来,脖子上挂着那个破烂玩艺儿,那一天他们全都班师回来了。”
她结实的手指平静、灵巧地缝纫着,然后摇了摇头,忧伤地说:“可怜的兰斯!我需要讲一讲他!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好人,”她说。
兰斯·乔伊纳是老比尔·乔伊纳所有孩子中最小的一个。兰斯比乔治·韦伯的外公拉斐特足足小十二岁。在他们二人之间还有两个孩子——一个叫约翰,在夏洛之战中牺牲了,另一个叫萨姆。兰斯小时候的故事大多是人们口口相传、道听途说得来的,是几个孩子中鲜见的传闻,不仅描述详细,而且大多数说法很有可能确有其事。
“那么,我来给你讲一讲吧,”姨妈芒说,“其他几个孩子经常捉弄、取笑于他。当然,他是一个呆头呆脑的人,我估计他对其他孩子说的话都确信不疑。唉,肯定是的!唉,没错!我父亲告诉我他们曾经对他说玛莎爱上他了,而他竟然相信了!——这个玛莎,嗯,她可是附近这一带的美人儿,年轻人个个都对她垂涎不已。他们假冒玛莎的名义给他写各种各样的情书,约他在各种地方见面——印第安山头、山谷里,或者在某个枯树桩、大树或十字路口见面——噢!各种各样的地方!”她大声说,“就想看看他能否上当!接下来,她是不会露面的,于是,他们就会再给他写信,说她父亲起了疑心,看管得很严!然后,他们告诉他玛莎更喜欢他蓄了胡须的模样!于是,他们就会告诉他,他们专门为他快速增长胡须做好了准备,如果他勤洗脸就能达到目的,并且劝他用染羊毛的深蓝色水洗脸。结果,他就像猴子一样一连几个星期顶着皮肤泛蓝的面孔到处转悠。”
“后来有一天,他做完礼拜后悄悄跟在她的身后,并附耳对她说:‘我会去那儿的。晃动三下灯光,然后尽快出来,我会在那儿等你的!’——哎呀,他的话把她吓得不知所措。‘噢!’她尖叫着,你知道的,她大声呼喊其他的孩子,要求把他带走,‘噢!让他走开!让他离远点!’——她以为他发疯了——当然,这样一来就泄露了秘密。他们只好把如何捉弄他的经历告诉了她。”她平静地微笑着,轻轻地摇了摇头,迷惘、失落的微笑背后隐隐透出一丝忧伤和不安。
“不过,我想告诉你,”她神情严肃地说,“人们对你的兰斯舅老爷众说纷纭,但他始终是个诚实正直的人。他的心肠很好,”她低声说着,言语中流露出赞赏的口吻。“他始终乐于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他不会等着别人开口请求相助,绝不会!嗯,有人说当他们从安提塔姆撤军的时候,实际上他的身上背着戴夫·英格拉姆,而不是置其不顾,任由敌人擒获!当然,他的身体很强壮——嗯,壮得就跟一头骡子似的!”她说,“他什么都能经受得住——还有人讲过他长途行军一整天,然后彻夜照顾病人和伤员的事迹。”
她稍停了一下,摇了摇头。“我想他肯定有过许多糟糕的经历,”她说,“我估计他一生都在跟一帮穷人打交道——他们返回的时候,也都承认这一点!嗯,他们可以尽情嘲笑他,但是他们不得不做出公允的评价!吉姆·亚历山大说,你知道,他坦言道,‘嗯,兰斯曾经宣扬过上帝的降临和美好世界的到来,我们有时候会对此嗤之以鼻——但是你听我说,嗯,’他说,‘他始终都在践行自己的说教。如果每个人的心肠都和他一样好,那么他所宣扬的美好世界已经到来了!’”
她又静静地缝了几针,用戴着顶针的手指把针顶了进去,然后手臂猛地一抬就把针拉出来了。
“听着,孩子,我要给你讲一讲,”她轻声说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自以为很聪明——但是他们什么都搞不明白。嗯,我想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比兰斯更聪明——我想他们都觉得他长得呆头呆脑——但是你听我说!那些最聪明的人并非知道得最多——我想给你讲一些事情——一些我知道的事情!”她的声音里透出不祥的意味,然后又轻轻地摇了摇头,不祥地皱紧了眉头,“孩子!孩子……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称呼的……不知道你们是怎么解释这一点的——不过,一旦回想起来就会觉得非常奇怪,难道不是吗?”
“什么事?究竟怎么回事?芒姨妈?”他热切地问道。
她转过身一本正经地看着他。然后低声说:
“很多人都见过他的身影!……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他了!……总会有人在某个地方离奇地见到他的身影,”她再次低声说道,“我知道就有十几个人看见过他。”她平静地补充道。她又默默地缝了几针。
“嗯,你听着,”她很快又开口说道,“他们第一次看见他时,他还是个孩子——噢!我估计他当时有八九岁。我曾听父亲讲过很多次,”她说,“母亲当时也在场,也知道怎么回事。他们就是在那一年结婚的,恰好就是那一年,”她得意地宣布,“嗯,父母亲当时还住在泽布伦,老比尔·乔伊纳也住在那儿。他还没有搬进城,你知道的。噢,几年以后比尔才搬到了利比亚希尔,直至战争结束,父亲才搬去……嗯,不管怎么说,”她说,“当时比尔还住在泽布伦,人们说,在一个礼拜六的早晨。吃过早餐后,全家人都出发前往教堂做礼拜——除了比尔以外,他们都去了,你知道的。我估计他有别的事要做,要么就是想待在家里等待家里人离开……嗯,不管怎么说,”她微笑着,“比尔没有去教堂,但他看着他们离开了,你知道!他看着他们离开了!”她大声说,“他站在门口注视着他们沿着大路走远了——父亲、母亲、萨姆,还有你的舅爷——嗯,不管怎么说,他们走了之后——我估计稍微过了一会儿——比尔走进了厨房。他进去的时候发现堆放羊毛的大盒子敞开着。当然,父亲是加工帽子的,他把厨房里制帽余下的羊毛全部装在那个盒子里——嗯,那个盒子很大,一个成年人伸展四肢躺下后还绰绰有余。当然,这个盒子是一个绝佳的睡觉之所。我记得父亲在礼拜六的中午想打盹时,或者想独自在某处思考时,就会来到这里伸展四肢,躺在羊毛堆里。”
“‘嗯,’比尔心想,‘有谁会来此摆弄这个玩艺儿呢?斐特让他们别动那个盒子的,’他走过去把羊毛盒的盖子放了下来——发现他躺在那里!”她粗声大气地说,“他竟然四仰八叉地躺在羊毛盒子里睡着了——哎呀,兰斯,你知道的!兰斯!他就躺在那里!……‘啊哈!’比尔心想,‘这下让我逮着了,不是吗?我刚一转身他就溜掉了,结果爬进这里睡大觉了,而我们还以为他去教堂了。’比尔就是这么想的。‘哼,他想在我面前耍这样的把戏,那他就想错了。我们等着瞧瞧,’比尔心想,‘我们就等着瞧瞧。现在,我不想叫醒他,’比尔说,我会走开让他继续睡觉——不过,等其他人都回来后我会质问他去哪里了。如果他说了实话——如果他承认自己爬进羊毛盒子睡大觉,我就不惩罚他。但是,如果他撒了谎,比尔说,‘我就要痛揍他一番!’”
“所以他就离开了,就让兰斯躺在那里继续睡觉。嗯,然后他就等待其他人的到来,他们很快就从教堂返回了。当然,兰斯也和其他人一起没精打采地回家了。‘兰斯,’比尔说,‘你觉得布道怎么样?’‘噢,’兰斯回答,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很不错,爸爸,不错,’他说。‘不错,真的吗?’比尔问,‘你很喜欢,是不是?’‘噢,嗯,是的!’他说,‘我非常喜欢!’‘嗯,哼,那就好,’比尔说,‘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他说,‘牧师讲了什么内容?’他问。‘那么,嗯,’兰斯开始向他讲述经过——他自始至终都待在教堂里,他把发生的一切都讲了出来,甚至把牧师布道时的神态和讲述的内容全都讲了出来。”
“比尔倾听着,一声未吭。一直等到兰斯讲完,他才看着他摇了摇头。‘兰斯,’他说,‘我希望你能看着我的眼睛。’兰斯照做了,你知道的,他很震惊;他说,‘哎呀,怎么回事,爸爸?发生什么事了?’他问。这时,比尔盯着他摇了摇头。然后说:‘兰斯,兰斯,你如果讲了实话,我就放你一马,如果你对我撒谎,——兰斯,’‘哎呀,不,爸爸,’兰斯说,‘不,我没有撒谎,我不懂你的意思,’他说。比尔盯着他说:‘兰斯——你没有去教堂,我发现你在羊毛盒子里睡大觉,这就是你今天早晨干的事。’比尔说,‘哼,你跟我来,’说完就抓住了他的肩膀。‘噢,爸爸,我什么坏事都没干’——说完就哭了起来,‘你别打我,别打我——我没有撒谎——我发誓没有对你撒谎。’‘你跟我来,’比尔说完后拽着他向外走,‘我得好好收拾一下你才行,这样你就不会再撒谎了。’”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她说,“父亲——我父亲,你的外公——现身了。他走到他们二人中间,拦住了比尔·乔伊纳。当然,父亲当时已经是个大人了。‘且慢,’父亲说,‘你不能这样,’他说,‘你犯了一个错误。你今天不能因为他没去教堂而揍他。’‘嗯,为什么不能?’比尔·乔伊纳说。‘因为,’父亲说,‘他去教堂了。他今天早晨离开家以后始终和我们待在一起。他也倾听了布道,’父亲说,‘他给你讲的都是事实——我敢发誓——因为他一直坐在我旁边。’当然,其他人随后都帮腔了,母亲和萨姆说:‘是的,他讲的都是实话,一点没错。他始终和我们待在一起,如果他溜走的话我们都会发现的。’这样一来,比尔对所有人都很生气,因为他认为大家都联合起来庇护兰斯,以使他免因撒谎而受罚。‘想象一下,’他说,‘我自己的孩子竟然反对我。’‘想象一下,你们竟然联合起来庇护他!哼,你们的行为比他的行为还要恶劣,他说,‘因为你们在教唆、误导他,而且你们——’他对父亲说——‘你也不是小孩子了,应该明白这些道理的,’他说,‘斐特,我没想到,没想到你竟会帮他撒谎。’父亲说,‘不对,’他盯着他的眼睛说,‘不对,父亲,谁也没有帮他撒谎。他并没有撒谎。我们说的都是事实——而且我有证据。’——哼,是吗,难道牧师和在场的所有信徒都见到了他并能证明他在场吗?’——‘嗯,我不清楚你见到的兰斯到底是怎么回事,’父亲说,‘但是不管怎么说,兰斯的确去了教堂。至少,和你在这里见到的那个不是同一个人,因为他始终和我们在一起。’接着,比尔盯着他,明白他说的都是事实。他们事后都说比尔一下子陷入了深思之中。
“‘嗯,’他说,‘这就奇怪了!只有上帝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们竟然看见了兰斯!’”
她稍停了一下,然后静静地直盯着乔治。过了一会儿她轻轻地摇了摇头,带来了某种不祥的预感。
“你听我说,”她低声说道。“这种情况并非只有这一次!”
事实上,这件事发生之后,类似的离奇经历越来越多。第一个离奇事件像野火一样迅速燃遍了整个地区:这个孩子在同一时间既出现在羊毛盒子里又出现在两英里外的教堂里的离奇故事很快就尽人皆知了,并且激起了听者的好奇与想象。
而且,在这些事件中,似乎出现了一种毫无例外的做法,公众压根不愿怀疑那些值得怀疑的方面,相反,他们只怀疑那些不容置疑的方面,最终发现一切都可以得到可靠的证实,而且确信无疑!人们很快就认为比尔·乔伊纳亲眼看见男孩的说法理所当然是正确的,或者说“他至少看见了什么——这一点确信无疑,”但是兰斯那天是否真的现身于教堂呢?他是否自始至终都和别的家庭成员待在一起呢?他有没有机会“溜出去”并且不让别人觉察到呢?这些问题只有一个答案——而且得到了众人的证实。他自始至终都在教堂里;牧师、教堂司事、执事、唱诗班成员、会众都亲眼看见过他、和他打过招呼,并且都记得这件事。人们不仅在做礼拜之前看见过他,而且在礼拜之后也看见了。因此,这个事实已经确凿无疑地固定在他们的头脑中了。再没有任何怀疑兰斯不在现场的说法了——因为有人看见过兰斯。
此事过后八个月,人们对这个可怕的离奇故事仍然记忆犹新,他们一旦聚在一起就会谈起这件事,但是不久,又发生了另一桩特别离奇的事件。
在三月末一个寒冷、刺骨的夜晚,乔伊纳家的一位邻居拼命地驾车前往布兰肯舍普的一个镇子,那里距他家两英里。夜幕很快降临了,当时正是冬末那种短暂、灰暗日子的最后时刻。那位名叫罗伯茨的人正驾着他那辆摇摇晃晃的马车沿着坚硬、布满车辙的土路疾速行驶,一匹灰马在前面拉着。他的妻子由于骤感腹部绞痛,此刻正躺在家里的床上,痛楚万分,就等罗伯茨到达小镇帮她解困了。
就在镇外,当这个心急如焚的人正奋力驱赶他的老马快速奔跑时,他遇见了兰斯·乔伊纳。男孩正疲惫不堪地在灰暗灯光下沿着大路从镇上往家赶,根据罗伯茨的讲述,当时兰斯的右肩上扛着一袋沉重的粗面粉并且用一只手扶着。当他驾着破马车从他旁边经过的时候,小男孩半转过身,稍停了一下,仰面看着他,向他打招呼。这个情景并无什么特别之处。罗伯茨曾无数次见过这个来往于小镇办事的男孩。
在当时的情况下,罗伯茨说他对那个男孩的问候有些漫不经心、敷衍了事,因为他当时很着急、心里非常忧虑,所以没有停车继续前行。但是刚走出十几码远,他又想起了什么,于是来了个急刹车,想要冲身后的男孩大喊,告诉他自己急匆匆的原因并想让男孩顺路到他家去一趟,尽力帮助一下那个饱受折磨的女人,并在那里等着他直至他返回。因此,罗伯茨停下马车,从座位上扭过头来,冲着大路高声喊起来。令他吃惊的是,整条路上空荡荡的。十几码远的男孩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就好像,”罗伯茨说,“大地裂开把他吞掉了一样。”但是就在他目瞪口呆地坐在那儿看着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这样一种解释:
“当时路边有一些树,”他语气柔和地说,“我想,他可能躲在某棵树背后了。天越来越黑了,我心急如焚,于是只好拼命赶路了。”
罗伯茨驱车驶进了小镇,找到了他妻子的妹妹,他是专程来接她的,然后和她一起尽快返回了。但是当他快要到达自己家、驶上满地车辙的小路时,马上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房子完全陷入了黑暗和沉寂之中:没有烟柱,没有声音,也没有任何亮光。他怀着不祥的忧虑走进了房子。他在漆黑的屋子里呼喊着妻子的名字,但却无人应答。接着,他举起了自己带的油灯,走到妻子的床边,看了她一眼,发现她已经死了。
当晚,街坊四邻全都蜂拥至房子里。妇女们清洗着那个女人的尸体,为她穿好了衣服,“把她安放停当”,男人们围坐在火堆旁,用刀子削着木头,讲述着许许多多有关死亡和命运的冗长、离奇之事。由于罗伯茨已经把整个死亡的过程讲述了百余次,此刻,他转向了拉斐特·乔伊纳,此人一听到死讯就携妻子和几个兄弟径直前来了。他说:
“……我本来想让兰斯停下,在这里一直等到我返回,但是我认为,当时幸好没有告诉他——他到这儿的时候她可能已经死了,我估计他看到后会吓坏的。”
拉斐特·乔伊纳一脸迷惑地看着他。
“兰斯?”他问。
“嗯,是的,”罗伯茨说,“就在我到达镇上的时候我正巧碰上他回家——我想当时如果不是太匆忙的话,我会让他在那里停下来并等我返回的。”
乔伊纳家的人突然停下了手头削木头的活儿。他们围坐在火堆旁,抬起头,用天真、宁静、期待、痴迷的目光注视着罗伯茨的脸。他突然住嘴了,所有的邻居们也都沉默了,他们的脸上露出某种神秘、幻觉般的不祥预感。
“你是说你去镇上的时候遇上了兰斯?”拉斐特·乔伊纳问。
“嗯,是的,”罗伯茨说,又把当天相遇的情景描述了一遍。
拉斐特·乔伊纳仍然盯着他,慢慢地摇了摇头。
“不,”他说,“你没有见到兰斯。你碰见的那个人不是兰斯。”
他浑身开始发冷。
“你什么意思?”他问。
“兰斯当时不在那儿,”拉斐特·乔伊纳说,“他一个星期前就去鲁弗斯·亚历山大家了,那里距此有五十英里的路。他今晚就在那里,”拉斐特轻声说道。
罗伯茨的脸在火光的映衬下开始发白。他沉默了好一阵子,然后低声说道:
“是的,是的,现在我明白了。天哪,这就对了,一点没错。”
然后,他告诉他们就在他经过那个男孩之后不一会儿,他好像立刻从他眼前消失了——“就像——就像,”他说,“大地裂开把他吞掉了似的。”
“是这样吗?”他低声问。
“是的,”拉斐特·乔伊纳轻声回答,“是这么回事。”
他不说话了,所有期待、充满恐惧的眼睛开始缓缓地注视那位躺在床上的女人尸体,她躺在那里,双手搭在一起,一副安静、僵硬的样子,不停摇曳的火光照在她那张冰冷、惨白的脸上。
“是的,就是这样,”拉斐特·乔伊纳说,“她那时已经死了,可是在那一刻你并不知道呀,”他补充说,声音里透出一种强烈的胜利感。
就这样,这个心地善良、头脑简单的男孩,自己稀里糊涂地成了人们命运天数的超自然的预兆。人们看见兰斯·乔伊纳,或者更确切地说,看见他的幽灵,出现在黄昏或暮色中的寂寥街头,看见他穿越田野、从树林里出来,看见他在傍晚时分沿一条狭长的小径费力地爬上山——然后突然消失了。通常情况下,这些离奇的事件和人类的活动并没有明显的关联;更多情况下,这些事件要么先于要么同时要么随某种重要情况而来。这种可怕的力量不只局限于他的少年时代。它越来越强、越来越频繁地一直延续到他的成年时代。
因此,一八六二年四月初的一个傍晚,拉斐特·乔伊纳的妻子来到房门口——那座房子建在山顶上,或者一个突出的山崖上,下面有一条小河——她突然看见兰斯正艰难地行走在那条直通房子的陡峭小路上。他穿着沾满泥土、破烂不堪的军装,好像脚部受了伤,蓬头垢面,疲惫至极——“好像,”她说,“他走了很长很长的路”——事实上,肯定是这样,因为当时他是弗吉尼亚州杰克逊麾下某军团的一名士兵。
但是直到他停顿了一下,然后推开那扇朝向山腰的房门时,拉斐特·乔伊纳的妻子才真切地认出了他。她激动地转过身,冲屋里的其他人大声报告他到来的消息,就在那一刻,他突然从她的视线中消失了。等她再次看的时候,连个人影都没有了;眼前只有黑夜和寂静,她失望地摆着手说:
“哦,主呀!哦,主呀!我们到底碰上了什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就是她讲述的故事。和以往的事件一样,这个故事证实了一个重大的事件。四月的某一天,在西面两百余里的地方,残酷的夏洛战役在田纳西州已经打响,在那次战役中,乔家的一位弟兄,约翰,死在了沙场上,这个消息直到几星期后才传来。他死的时候,脸被打得稀烂,仰望着苍天。
那么,这些就是姨妈芒讲给乔治的一些故事了。每每当她在夜里讲起这些的时候,炭火在壁炉里闪烁着、炉灰不断塌落,黑夜的狂风在户外怒吼狂啸,极度安静带来的恐惧充满了他的内心——他能听见乔伊纳家族的成员们在百年前的黑暗中得意地交谈时发出的吞噬死亡的上千个声音,能听见群山中失落、孤独的忧伤,不知何故,难以置信地嗅得见——时常且永远如此——嗅得见那种柔和、芬芳的松枝火焰的气息,削木头时发出的刺鼻气味,以及熟透的苹果发出的甘醇、醉人的香味。令人厌恶的是,在这些气味之外经常莫名地透出一种令人窒息的松节油樟脑的气味——这是幼时逝去的那份记忆。那时候,母亲带着两岁的他来到了这个房间——这个温暖的、透着苹果香气的乔伊纳家的房间,还有所有的一切——在外公辞世的头天晚上来看望他。
在曾经失落、孤寂的群山深处,那些失落、孤寂的小路上,他听见乔伊纳们油腔滑调、没精打采的声音。他看见他们在忧伤、静谧的夜晚爬上一座林木繁茂的山峦,然后像鬼魂一样消失在空中;古老战争和战役的可怕预言,那一日埋葬在地下的人们的可怕预言,皆在那一瞬间成了鬼魂和永别!他看见他们身在荒野中的成千座小屋里,身处在比维钦托利还要遥远、孤独的时代,在黑暗中时常坐在死人旁边注视着夜晚的离去,在半黑之中坐在邻家不幸的房子里,围坐在死神般舞动的柴火跟前,在得意的欲望中通过慢吞吞地说话、用刀子削木头来打发漫漫黑夜,而壁炉里的松枝不停燃烧着,炉灰不停地落下,他们永远讲述着自己命中注定、难以克服的忧伤预言。
姨妈芒透过细密的记忆最终描绘了怎样一幅画面?在男孩的世界观中,乔伊纳家族就像大地一样毫无规矩,就像大自然一样罪恶深重。他们把自己纵情的种子播撒在一个山妇的处女地里,繁衍了一大群子孙,他们要么夭折,要么始终与贫困、愚昧、悲惨这些野蛮的敌人抗争着,直至成年。他们的繁荣与消亡,就像自然界中万物的生与死一样——但是成功的乔伊纳家族要比所有失败者或者堕落者更加优越,他们就像河流一样奔腾不息。其他的部族虽然繁荣发展、盛极一时,但终究衰败,一蹶不振,像最初那样销声匿迹了。只有乔伊纳家族——这些如饥似渴、吞食时间的乔伊纳们——始终存在着,而且不会消亡。
他就属于那个悲惨、疯狂、毁灭的世界,它就像一个牢笼永远无法逃脱。他属于它,甚至连每条血脉、骨髓都属于它,必须把它从头脑中拆开,从血液中提取,从内脏中分解才能备受鼓舞、兴高采烈地进入父亲的世界,进入新的土地、清晨和熠熠生辉的城市——否则就会像一条疯狗般溺水死掉!
在他清晰记忆的最初年月里,乔治感到了那些黄金岁月本身具有的巨大力量。他始终觉得自己即将发现这种力量。在他孩童时代,这种力量一直在他周围,麻木、温柔地向他逼近,他的内心沉浸在无以言表的快乐之中。这种狂喜中的痛苦使他的心灵饱受煎熬,把他的生命撕扯得七零八碎。但是,他的精神深处却充满了一种瞬间释放、即将发现的胜利感——仿佛空中的一堵巨墙会突然显现出来且分崩离析,仿佛一扇巨门会缓慢、彻底地打开,而纯粹、无形的沉默所具有的威严也会随之而来。他从未找到合适的字眼来形容这一切,但是他有成千上万个符咒、祈祷和意象可以用来形容它的一致、形状和意义,没有什么言语可以做到这一点。
他认为自己可以用某种方式转动手,或者扭动腰部,或者做出某种在空中旋转的简单动作(就像孩子们学习解开套环之谜时的动作一样,或者像开锁专家那样通过用指尖转动旋钮来感受里面的轴承发出的轻微动静,然后立即找到开锁的密码)——通过手指的这种转动,他会发现那个神秘世界迷失的部分,并且立即穿越那扇开启的大门。
他还有别的诵词和咒语,可以揭示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因此,在长达十年甚至更久的一段时期里,他几乎做每件事情都有一个符咒。他经过某个街区时会屏住呼吸,从学校跑下山时呼吸四次,经过建筑物时会触摸墙上的每块水泥砖,而且还要触摸台阶升高处的尾砖两次,如果没有触摸两次,他会返回再重新触摸一遍墙壁。
礼拜日时,他总会做第二件事:他从不在礼拜日做第一件事。从星期六的午夜到星期一的午夜,他整天只做自己想到的第二件事,而不是第一件。如果在礼拜日的早晨醒来,翻身向左想下床时,他会再翻回来从右边下床。如果他先穿了右脚的袜子,他会把它脱下来,然后穿上左脚的袜子。如果他开始最想系这条领带,他会把它放下来,打上另外一条。
礼拜日的一整天就是这样度过的。这一天,他在每个行为和举动中都会做第二件事,而不是首先想到的事情。但是当午夜再次来临时,他会同样狂热、迷信地做他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如果在某个细节上没有做到这一点,他就会闷闷不乐、惴惴不安、心神不宁,仿佛所有不幸的魔鬼都开始跟他作对,对他造成伤害。
这些咒语、诵词、符咒和强迫变得愈来愈强烈,最后相互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张复杂、混乱的网。有时候,他所做的每件事都会受到这些咒语的控制——不仅体现在触摸墙砖、屏住呼吸从学校跑下山、通过每次呼吸时走过的均匀距离来测定街区的长度、每大步跨过四块地砖来测量人行道上的地砖,甚至连他沿街走路的方式、选择左侧还是右侧、不得不停下观望的地点、即使他极想驻足观望时却毅然大步跨过的地点、舅舅果园里的树木——他经常爬这些树,到后来,他每天要爬某棵大树四次,并且仅用四下就爬上树干。
这个神秘的数字“四”会在他扔球或者准备用拉丁语吟唱圣歌时加以采用,或者当他用第一人称过去时的虚拟语气念希腊文παιδεσω,或者用第一人称主动态念θηκα时,他会连说四遍。当他清洗脖子和车子的时候,或者坐在桌旁劈引火棍时(会用四斧子劈成一根)或者添煤的时候(会用四铲煤装满煤斗)也是如此。
还有些日子他会强迫自己只观察人们脸上的某一个部位。星期一他会观察人们的鼻子,星期二注视他们的牙齿,星期三凝视他们的眼睛,星期四观察他们的双手,星期五注意他们的脚,星期六则对他们眉毛形态沉思冥想,礼拜日只会观察他想到的第二个部位——当想起脚的时候他会观察眼睛,想到眼睛的时候会注意牙齿,当第一眼看到鼻子时就会去看额头。他如此疯狂、一丝不苟地热衷于观察别人,粗鲁地凝视人们的牙齿、双手或者眉毛,有时候会惹得他们投来不安、恼火的眼神,以为他看到了他们外表上的什么缺陷,有时候会摇摇头,在擦肩而过时愤怒地咕哝几句。
晚上,他会用四字一句的方式作祷告——不知何故,四、八、十六、三十二都是他认为有魔力的重要数字。他会用四乘四的方式吟唱第一组祷告词,直至祷告中(他自己在头脑中用四乘四的方式编造而成)的所有字词和意义全部丧失为止,他只追求圣歌的格律和行数,所以他吟唱的速度太快,以至于祷告词都变得模糊不清了——他总会嘟囔十六遍。如果他没能做到或者对自己的计数有所怀疑时,他会在上床之后坐卧不安,于是会立即起身并再次双膝跪倒,不管天气多么寒冷、严酷,不管他身体的感受如何,他绝不会停下来,直至数字完整、自己满意为止,而且还要再加十六句作为惩罚。对他来说,这种感受并非出于虔诚,也不是因为上帝或者出于尊敬和宗教的原因;这只是一种迷信般的神秘,是对某些具有神奇魅力的数字的笃信,他坚信只有这样做才能带来好运。
就这样,每天晚上他都会准时向“这些”神秘的权威表示敬意,就是为了使自己能得到“它们的”眷顾,确保“它们”不会抛弃他,使“它们”一如既往地支持他,不与他作对,“它们”——不朽而神秘的“它们”是不会让我们安宁的——这样就会照顾他、守护他,使他出人头地,战胜邪恶的敌人,引导他走向荣耀、爱情和成功,把他带到那扇伟大的门口,带到生命巨大、可以启合的神秘墙边——那个固有的、难以形容的快乐世界,它是如此靠近,近得如此奇怪、神秘、难以忍受,在任何时候他都能找得到,他的生命为之奋斗不息。
一天,一支马戏团来到了镇上,男孩站在那里看着,他的眼前竟然出现了两个形象。这两个形象在他的童年时期经常出现,但是现在第一次迅速、神奇地重叠在了一起。这两个形象就是马戏团和他父亲的土地。
他心想自己加入了一个马戏团,跟随马戏团到全国各地去演出。那时候正值春季:马戏团从新英格兰开始演出。随着夏季和秋季的到来,他们先一路朝西行进,然后又南下演出。在他的幻想中,每一件事情、每一张脸、每个人的声音和每一种境遇,都像生活一样逼真。他名义上的职务是售票,不过在这种小型的演出中,每个人都身兼数职:所以,他也帮着搭拆帐篷,每到一个新的地点,他就会和当地的商贩、农民讨价还价,购买新鲜食物。在这份差使中他逐渐变得精明起来,他这个山里娃在做生意方面与生俱有的、精明、隐蔽的才干在这份差使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他能以最低的价格买来质量最好、最新鲜的肉和蔬菜。马戏团的人长得结实而苛刻,他们经常具有旺盛的食欲,从来不接受质量较次的食物,他们食量惊人,事事都要求最好。
通常,马戏团总会在凌晨天亮之前到达一座新的市镇。他会立刻来到镇上,走上市场,或者走在前来镇上观看马戏的农民之间。他感到并看见了纯净的曙光,听见了最早飞出来的鸟儿发出的悦耳、急促的鸣叫。猛然间,他的胸中充满了陌生市镇、陌生人们的泥土与清晨的气息:他行走在农民的货车之间,就地和他们做生意——大车上芳香的干草堆里码放的乡下甜瓜,用干净的湿布包着的一块块奶酪,上面还落着清晨的露珠、泛着黎明时分的星光,盛在巨大的、有些发瘪的铁桶里的鲜牛奶正泛着泡沫,他购买的十几打、上百打刚下的鸡蛋,还有几十只、几十只购进的身上黏乎乎的鸡雏,那些粗糙的乡下大车上全都堆满了丰盛的水果蔬菜——有一把把嫩绿的大葱,又沉又大、熟透了的鲜红番茄,叶子清香、和芹菜一样鲜脆的莴笋,刚去了豆荚的新鲜豌豆,新鲜的青豆角,有沾有少许肥沃泥土的土豆,有发出浓郁酒香的苹果、桃子、樱桃,还有一堆堆绿莹莹、湿漉漉的玉米,外皮发黑的自制火腿和熏肉等。
市场开市之后,他就和卖肉的小贩讨价还价;买下他们最好的几块肉。他们会用挑剔的手指拿起大块大块的烤肉,他们会端来一盆盆新鲜的香肠,他们会用长长的手掌拍打着牛腰肉和猪腰肉。他会赶着一辆装满肉和蔬菜的货车返回马戏团。
在马戏团的场地上,人们都已经热火朝天地忙碌开了。他可以听见大锤子在楔进土里的桩子上发出的奇妙、匀称的敲打声,人们骑着动物走向水边时的喊叫声,高头大马拉车时发出的缓慢叮当声,货车从马戏团的平板车上驶下时发出的沉重的隆隆声。此刻,用餐大帐已经搭起来了。他一到,便看见厨师早已在炉灶旁边忙碌开了,长条桌摆在帐篷下面,配着一排排板凳,上面摆着铁皮盘子和杯子。空气中传来黄褐色的浓咖啡发出的强烈、刺鼻的气味,以及荞麦糊的香味。
接着,马戏团里的人就会走进来吃早餐。他们吃的食物就和他们生活的那个环境一样富于男子气概、充满了香味:它属于褪色的帐篷下面那个温暖的世界,属于动物洁净而有益健康的气味,还有他们这些流浪者生活的这片异域他乡所具有那种温和、美妙、奔放不拘的特质。在这里,只要你有需要,总会有极其丰富、难以置信的大量供应,全都是金黄色、深褐色的美食。他们吃着一摞摞热气腾腾、浸满黄油的荞麦饼,他们可以尽情地挥动手臂从餐桌上堆放的一块块黄油中任意切下一片来,然后乐意的话,再配上一丝丝浓厚的黑色糖浆或者糖枫汁。
他们吃大块的排骨当早餐,那是从煎锅里刚取出来的滚热的排骨,上面沾满了洋葱丝。他们会把整个西瓜吃掉,嘴里塞满了鲜红的瓜瓢,还会吃一片片的熏肉,一大盘一大盘的煎蛋或小牛脑炒蛋;他们不时从餐桌上堆放的水果中随意取一个吃起来:有李子、桃子、苹果,还有樱桃、葡萄、橘子和香蕉。他们有大罐的稠奶油,可以随心所欲地浇在食物上,他们还用大杯味道浓烈的咖啡消除他们的饥渴。
中午的一餐,他们总会饥饿不堪、狼吞虎咽地大吃大喝,一面皱着眉头、一面痉挛地活动着咽喉。他们吃着大块脆皮的烤牛肉,在肉汁里浸成了黄褐色,又嫩又酥;还有一块块滚热的嫩猪肉,外圈有一道香喷喷的肥肉;还有白煮的鲜嫩童子鸡,那些贪婪的嘴巴只要一口就能吃光;十二磅罐焖牛肉,加上新鲜的胡萝卜、洋葱、竹笋、嫩土豆,还有各种时令蔬菜,全都搁在锅里,一焖就是好几个小时。烤熟的大玉米棒,热气腾腾,犹如木柴堆似的摞在两英尺长的盘子里,西红柿切成了厚片,夹上了黄秋葵和豆煮玉米,以及生洋葱。豆泥搅拌得像奶油一样,新上市的胡萝卜、圆萝卜,用黄油烹制的新鲜豌豆,肥硕的菜豆配上喷香的大块白煮肉。此外,他们还能吃到当地能提供的各种时令新鲜水果:有脆皮的苹果、桃子和樱桃热馅饼,上面撒着肉桂,各式各样的布丁和蛋糕,还有几英寸厚、凸起的果馅饼。
这样,马戏团横穿美国,从一个市镇到另一个市镇,从一州到另一州。一路上从缅因州吃到西部的各大平原,沿着哈德逊河和密西西比河吃下去,再由北向南一路吃过大草原。
他的思绪飞过这片海洋似的土地和幻景,想起了父亲的土地,想起了他的红色大谷仓,想起了那份清晰的亲切感,想起了那份挥之不去的陌生感,还有那份迷人的悲情之美。他想起了海港的气息,想起了海洋、城市、轮船的传说,想起了红苹果的醇香和红棕色的土壤,想起了舒适的、饱经风雨的房屋及其充满诗意、难以形容的狂喜心情。
一件奇妙的事情发生了。一天清晨,他突然醒来,发现自己直勾勾地仰望着闪烁的晨星。起初,他并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不知何故,马戏团的火车在乡野之中停下了。他可以听见机车无精打采、断断续续的喘息声,人们在黑暗中发出的奇怪的嗓音,马儿在车上偶尔的踩踏声,以及他周围大地的那种凝神注意、充满活力的宁静。
他一骨碌从帆布堆上爬了起来。那时候天刚破晓,东方的天空已经透出了第一缕微光,天空渐渐发白,亮光悄然升入天空,逐渐吞噬了那里的星星。火车停在一条小河旁,小河在铁轨下方疾速地流淌着。此刻,他明白了,起初他以为的那种沉默之声,其实只是河水迅疾流动发出的乐声。
前一天夜里下过雨,此刻,河水中散发出泥土等沉积物具有的那种洁净、宜人的气息。他看见小河两岸斜伸出去的那些小桦树透出柔和、洁白的微光。他看见河对岸那条蜿蜒向前的白色大道。在大道的后面,在大道的两侧有一片果园,围着一道长满地衣的石墙。天色渐亮起来,大地及其轮廓异常分明地显露出来了。他看见长满地衣、形状破损、古朴的岩石,犁过的地里肥沃的土壤,他看见一切都井井有条,简朴干净,植物茂盛,一片葱茏。这是一块围有栅栏的土地,和某个人的心灵一样广大,但却不及他的欲望强烈。他回到了这里,就像一名水手回到了一个小小的封闭港,就像一个人,在欲望的驱使下四处流浪,最后疲惫不堪地回家一样。
他立刻认出了那片土地。他知道自己终于走进父亲的土地了。这儿就是他的家园,在他熟睡的时候又在浮现在了眼前,犹如一场被遗忘的梦境。这儿就是他的欲望所在,是他父亲的乡野,是他精神栖居的土地。他对这片景色十分熟悉,他毫无理由、无可怀疑、无可争辩地清楚,家就在不足三英里的地方。
他马上站起身,跳到了地面上,他清楚自己要去哪儿。沿着铁轨的方向,他可以看见扳闸员手里的提灯摇晃、跳动着。列车已经开动了,铃声不停地响着,沉重的车厢从他眼前隆隆驶过。他开始顺着铁轨往回走,因为他知道,在不到一英里处,在河水汹涌地溢过泄水闸边缘的地方,有一座桥。等他走到桥边时,晨光更加明亮了,磨坊的红色旧砖墙醒目地呈现在眼前,矗立在闪闪发亮的河水边。
他穿过小桥,顺着大道向左转弯,大道从那儿离开了那条河,穿过田野和黑沉沉的树林——黑沉沉的树林边缘都是冷杉和松树,还有一些气质高贵的枫树,里面夹杂着枝干光滑的桦树。刺耳的弹击声,林地里鸟兽一掠而过的响声,打破了寂静。此时,林中响起了清脆的鸟声、动物野蛮的吼叫。它们就是晶亮的水滴、闪耀的金块。
他沿着那条大道向前走去。他知道父亲家族成员的房子就隐蔽在那里。像一场梦中预兆的那样,就藏在那条大道旁。最后,他在大道的一个拐弯处转过了身,离开了那片林地,经过了一些树篱。随后,他看见了坐落在山腰上的那所白色老房子,在幽暗的树木掩蔽下,显得整洁而阴凉。一缕清晨的炊烟从烟囱里袅袅升起。
接着,他转身走进了那条直通房屋的道路。这时,一位身体强壮的老人的高大身躯开始出现在拐角处,他的一只大手里预言式地拿着一块熏火腿。男孩看见那个老人后,大声地问候了一句。老人也高声向他致意,洪亮的声音响彻大地。接着,老人放下火腿,蹒跚地走上前来欢迎他。他们在那条道路的中间相遇,老人使劲拥抱着他,他们想要开口说活,但却说不出来。他们再次拥抱着。就在这一瞬间,所有孤独带来的痛苦、欲望得不到满足的折磨,就像一只闪亮玻璃杯上结的霜一样被冲洗掉了。
这时候,有两个年轻人也从房子里奔了出来,跑下大路来欢迎他。他们都是身体结实有力的小伙子,就和他父亲一样。已经开始显露出他们父亲具有的那种高大、魁梧、追求感官享受的明显的迹象。他们一眼就认出了男孩。在这个瞬间,他被他们强大的活力给吞没了,在他们的簇拥下走进了房子。他们吃早餐的时候,他边吃边向他们讲述自己随马戏团到处演出的经历。他们能够领会他想表达却表达不出的意思。他们充满爱意地围坐在他身边,在他的盘子里放满了可口的美食。
这就是那个关于马戏团和他父亲土地的双重形象。当他站在那儿观看马戏表演时,这个双重形象马上就融成了一个生机勃勃的整体,在他的记忆里闪闪放光。这样,在他从未踏上父亲的土地之前,他第一次来到了父亲的土地上。
就这样,日复一日,在男孩紧绷、杂乱的生活之网里,这两个部分相互接触却从不结合,从不会发生冲突,从不会分开、重合聚合,也从不会再次交织在一起。首先浮上心头的是一百年前那些古老、神秘的记忆:难忘的人们和群山之中逝去了的声音;蔑视时间的乔伊纳家族的昔日世界和萦绕在群山之上的忧伤情绪。接着,他的灵魂越过群山、越过故去的岁月和忧伤,开始在他父亲和他父亲的土地上绽放出光芒;他一想起父亲就会感到温暖,炽热的血液在脉搏中悸动,他越过一切屏障,在群山之外的地方,在北方,在一块崭新的土地上,他看见了一幅金色未来的幻景。
[1]阿波马托克斯:美国弗吉尼亚州中南部一城镇,位于林奇伯格东部。1865年4月9日,南方联盟将军罗伯特·E. 李在阿波马托克斯县城向联邦军尤利西斯·S. 格兰特将军投降,美国南北战争就此结束。该址现为国家历史公园。
[2]拉斐特·乔伊纳的昵称。
[3]维钦托利(Vercingetorix,约前82年—前46年):是高卢阿维尔尼人的部落首领,曾领导高卢对罗马人的统治做最后的反抗。
第四章 金色之城
当男孩想起他的父亲,想起自豪、乏味、神秘的南方,他也会想起城市。他的父亲不是城里人,然而奇怪的是,在某种微妙的幻想作用下,男孩的思想和内心产生了某种魔力,他竟把他父亲的生活和形象与北方辉煌灿烂的城市联结在了一起。
在这个孩子看来,世上没有荒芜或贫瘠的地方:只有巨大、无垠、永远像春天一样美好、富足、繁花似锦的地方,永远准备收获神奇的绿色点缀过的庄稼,永远沐浴在色彩绚烂的金光里。在尽头,在那个神话般的大地尽头,永远悬挂着这座城市金灿灿的幻景,比它赖以存在的大地更加肥沃、更加富裕,更加充满欢乐和恩惠。它遥远而光辉夺目,从他的幻觉中的乳白色雾霭里冉冉升起,升至高处时,轻盈如云,始终悬垂在那儿,然而却稳稳当当。它绽放出灿烂的金光。这是一个简单、金色、清楚的幻景,以光与影的深邃本质雕刻而成,因即将到来的荣耀、爱情和胜利而欢欣鼓舞。
他从遥远的地方听见百万人奔忙的声音,就像蜜蜂嗡嗡的叫声一样,大地和时间的一切尽在其中。他看见这座城市的上千条街上到处都是灿烂、美好、千变万化的生活。这个城市像一颗璀璨夺目的钻石在他眼前一闪而过,它上面无数灿烂的刻面闪闪放光,显得如此美好、如此富足、如此奇特,永远美丽而有趣,所以会使人感到:哪怕只错过片刻也是难以忍受的。他看见街上挤满了高大男子和华贵妇女的身影,而他走在他们的中间,活像个征服者,凭他的才华、勇气、长处,他会狂热而兴高采烈地赢得这座城市必须给予的最高颂扬,权力、财富、名誉的最高奖赏,还有爱情的巨大回报。城里会有恶棍为非作歹,会像地狱一样黑暗而凶险,但是他一拳就能摧毁他们,将他们打得蜷缩在洞里;城里会有英雄好汉和美女艳妇,而他将会在世上最高尚、最幸福的人们之间赢得一席之地。
就这样,正值青春期的他,心怀沾染了古怪、神奇色彩的幻想,漫步在他心目中那个伟大、传奇般的城市街头。有时候,他坐在大地的主人之间,坐在充满男人味儿的房间里,他的周围有乌黑的木料、沉重而结实的深褐色皮革。他在夜色中行走在巨大的房间里,这里有暖色的大理石和富丽堂皇、气派的楼梯,由刻满浮雕的条纹大理石柱子支撑着,地上铺着又软又厚的地毯,踩上去会悄无声息地陷下去。这里洋溢着热情、抑扬顿挫的音乐,深沉、柔和的小提琴声,上百个美丽的女人穿过大厅,如果他想要的话,她们都是他的。其中最美丽的女人都是他的。她们四肢修长,身材苗条而丰满,走过的时候脸庞娇嫩、空虚的脸上露出骄傲、直率的神情,高挺着诱人的肩膀,她们清澈、坦率的眼神里跃动着爱意与柔情。一束稳定的金色光芒洒在她们身上,照耀在他的全部爱情之上。
他同样行走在高楼林立的街头——建筑物陡峭的正面因金钱和大型交易的意味而显得忧郁而阴凉,不知怎的,一阵热乎乎、令人兴奋的咖啡清香使这里顿显生机和活力,美好、清新的金钱味儿,还有港口上起伏的船只散发出的清晰、近乎腐臭的气味。
他对这城市的幻觉就是这样——青春、肉欲、色情,同样也因天真和欢乐而沉醉,被金黄、绿色、深褐色的神奇光芒照耀得新奇而美妙,他在这种光芒中看见了城市。因为,这就是光芒,不会是任何别的东西。这光芒在妇女丰腴的肉体映衬下变成了金黄,和她们的四肢一样丰腴,和她们欢悦的眼睛一样真实、直白、温柔,和她们的头发一样梳理得整整齐齐、令人痴狂,和她们芳香的住所、西瓜般沉甸甸的乳房一样难以用言语表述清楚。这光芒就像晨曦一样金光灿灿,穿过陈旧的玻璃窗、照进古老、幽暗的住所。这种深褐色的光芒中渲染了一种金黄、浓重的褐色,就像清晨矗立在城市街头的古老石砌建筑一样。这光芒也是蓝色的,就像高大陡峭的建筑物正下方的早晨一样,垂直、凉爽而忧郁,在晨雾中朦朦胧胧。在清澈、凉爽、蓝色的海水中轻摇的港口在晨曦中镶上了一道明艳的金边。
在那个用百叶窗遮住了晨光的巨大、黑暗的房间里,这束光芒呈黄褐色;在房间里,放纵的女人们躺在胡桃木床上,性感、热情地摆动着四肢。这光芒呈褐金色,就像磨碎的咖啡,商人,也像他们居住的胡桃木房子;这光芒呈褐金色,就像古老的砖砌建筑,散发着金钱和商业的气息;这光芒呈褐金色,就像透过黑黝黝的桃花心木栅栏的晨曦,那儿有鲜啤酒、柠檬皮和安哥斯特拉皮苦味药酒。接着,又是黄昏时分戏院里的纯金色,带着纯金般的热情和色泽照耀在女人纯金色的胴体上,照耀在厚厚的红色毛绒上,照耀在强烈、渐渐散去的陈腐味上、照耀在镀金的一捆捆稻束、一个个爱神雕像和一个个象征丰饶的羊角上,照耀在人们性感、强劲、淡金色的气味上;而在大饭店里,这光芒是金光灿灿的,但却像又粗又壮、光滑温暖的条纹大理石柱子一样,就像在深色圆瓶里密封多年的佳酿,就像天花板上玫瑰色云朵里的金发裸体女人的美艳胴体。此外,这光芒完美而丰富,呈褐金色,就像秋日里宜人的田野;这是丰富饱满的金黄色,就像收割过的田野,呈红铜色,堆放着一束束饱满的赤黄色玉米,在那些巨大的仓库里贮藏着熟透了的、香气四溢的苹果。
他对城市的想象来自于上千个孤立的来源,来自书页,来自旅行者的讲述,来自于布鲁克林大桥的美景——它气势如虹、振翅翱翔,而且也来自桥索奏起的欢歌与旋律,甚至也来自头戴圆顶礼帽正在桥上前进的小小人影——这一切,以及上千件其他的东西,共同构成了他头脑里关于这个城市的画面。时至今日,不知怎的,这个想象已经强有力地、欢欣鼓舞地、根深蒂固地进入了他所作、所思、所感的一切。
他对城市的想象不仅通过那些形象和物体向外绽放着光芒,就像大桥的美景一样,这些形象和物体的确能够唤起这种想象;而且它还朦朦胧胧、强有力地与整个大地的幻景交融在一起,与他血液的化学成分、律动交融在一起,与那些没有明显关系的百万个事物交融在一起。它随夜晚街道上某个女人的笑声而来,随乐声和华尔兹舞曲而来,随低音提琴悠扬的旋律而来;它出现在四月青草的气味里,出现在风中隐约传来、时断时续的叫喊里,出现在礼拜日下午炎热的昏睡和疲倦的嗡嗡声里。
它出现在狂欢节的一切气味和声音中,出现在狂欢节抛撒的糖果和汽油的气味里,出现在人们激动的高声喧哗里,出现在喧闹酒会的音乐里,出现商贩尖锐、刺耳的叫喊声里;它同样也出现在马戏团的气球和声音里,出现在狮子、老虎、大象的跃立和臭气里,出现在棕色骆驼的气味里。它以某种方式降临在霜意融融的秋夜,降临在万圣节前夕清晰、刺耳、寒冷的声音里。夜晚,它随远处火车的汽笛声而来,随微弱而忧伤的钟声而来,随车轮在钢轨上隆隆的声响而来。同样,它也出现在钢轨上锈迹斑斑的货车车厢里,长长的车厢横扫而去,在远处的钢轨上闪闪发光,最后消失在视野之外,显得多么美好、空旷、迅速。他对城市的想象就出现在这些事物中,同样也出现在无数别的事物中,这一切使他的想象变得栩栩如生,像刀子一样刺中了他。 凤凰联动文库:论文学涵养细节(套装共15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