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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0 空手套白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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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一过,月亮便一天天细瘦下去。碧绿的梧桐叶转眼就斑斓起来,日色亮烈的日子,满树灿金,耀目得似所罗门王的宝藏。

  秋意越发浓稠,又到一年一度收割爱情的季节。

  私下里,连成立辉这样木墩般的人,都说了好几次,他觉得我们之间的感情越发稳定了。当然,他口中的稳定是指,我们的电话越来越少,约会时间越来越短——在他眼里,这代表我对他事业的理解与支持,更代表我们的感情从高烧的少年维特似的狂热,终于降温回成年人的理智。

  立辉说这话的时候,我暗自好笑。难道我和他还有过爱情高烧期?难道我们不是一直都用成年人的理智与隐忍在维系这段感情吗?

  当然,也许在成立辉心中,我们恋爱初期,那犹犹豫豫的试探与暧昧不清的性暗示,的确算得上热烈了吧。

  没有人生来便感情寡淡,立辉当然也有过“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爱恋。但再浪漫的爱情,最终也会败给现实。

  我刚认识立辉的时候,他正拉着我一个朋友喝闷酒。原因很简单——他女朋友嫌弃他没钱没房,跟一开宝马7系的男人跑了。

  我身上没钱,又想喝免费酒,便坐下来,将桌上的酒悉数倒入自己杯中,顺口安慰他:“女人嫌你没钱,总比嫌你长相猥琐、人品不好、有狐臭、大肚腩、香港脚、没情趣、秃顶以及没文化好得多。毕竟你只有没钱这一个缺点,而这个缺点却是可以改变的。”

  当时正喝得眼圈潮红的立辉,立即幡然醒悟,豪气地开了一瓶轩尼诗请我喝。

  然后,他便有意无意约我,而我正好处于空窗期,理所当然便被他约了去。反正,我从来不介意男人穷。

  如果你能大方到,可以和别的女人一起花同一个男人的钱,那你就有资格嫁个有钱人。因男人钱太多,总会多找几个女人帮着花,否则就没成就感。我自问心胸狭窄,立辉这种介于有钱和没钱之间的,最妥当。

  可是,当初愿意为女友深夜买醉的立辉,却从此奋发图强,赚的钱越来越多,但那一份愿意为女人惆怅思量的情怀,却再也没有了。

  周六,立辉的一个哥们儿结婚,我跟着他去赴宴。我特意挑了条裸粉色的软缎裙穿上,裙子薄薄贴在身上,像第二层皮肤。

  “裙子很好看,什么时候买的?你就该像今天一样,多打扮打扮。别整日牛仔裤T恤,比学生还朴素。”立辉难得同我多说两句家常话。

  可是,我却听得心中钝痛。这还是去年立辉难得一次陪我逛街买的,他竟然不记得了。

  我只得苦笑。他从来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开心、什么时候悲伤、爱什么颜色、喜欢何种花,对哪款酒情有独钟,钟情什么口味的咖啡,失眠时彻夜听哪首曲子。生计已经耗去他全部精力,他哪得闲工夫,关心一名女子的闲情逸致?

  我偏偏头,对他说:“你喜欢,我以后多打扮。”

  他满意地笑笑,“以后站出去,总要有个律师夫人的样子。”

  我也做出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仿佛不远的将来,我真的就是个名律师的妻子。

  婚礼照例吵吵闹闹,花团锦簇,别有一派喜庆。

  立辉这个哥们儿我认识,在司法系统浸淫已久,是出了名的浪荡子,身边各式女友往来如梭,简直可以织布,且花色斑斓,云蒸霞蔚。但如今,他穿窄身黑西装,往一袭白色的新娘身边一站,也颇有几分肃穆,仿佛他可以随时牵着对方的手说永远。

  立辉递上红包,与老友拥抱,然后抓一大包巧克力塞进我掌心。我含一粒在嘴里,甜苦不分,真像婚姻。

  然后我们上前与新人合照,都摆出一副相信这份爱情会地老天荒、海枯石烂的表情。但我清晰记得,这两年,我与立辉参加过的婚礼,至今幸存的,寥寥无几。

  如今这社会太功利,太多人结婚是为了一套房子、一份工作、某种地位、某些权势,或为满足虚荣,或单纯为了不被剩下。真正因为爱情而结婚的,反而很少。

  席间有人遥遥同立辉打招呼,他立即领了我坐过去。我举目望了望,一个我都不认识,但他们却都与立辉十分熟稔。看来,立辉最近交际甚广。

  细听下来,果然都是刑事方面的司法同仁。

  我专心埋头吃饭,菜色颇不错,连红酒也都是好的。立辉倒是吃得少,只忙着与众人推杯换盏,渐渐酒意上了脸,连耳根都有了绯色。

  我忽然有点怀念当初为了女友红着眼圈埋头喝闷酒的立辉。

  其实,立辉为人较为保守,颇为理想主义,并不擅长交际。但这几年为着生计,为了心中憋着的那口气,他决意放下一切,出人头地。

  看他与人频频举杯,言辞间一贯的锋利全都藏了起来,只谈些场面上的套话和咸淡不明的段子,我只觉得无限怜惜。生活就是这样逼人太甚,再高洁的书生,总有一天也得在世俗的泥泞里打滚。

  熬了好久,新郎新娘总算端了酒杯来敬酒,看到我同立辉站在一起,新郎立即打趣,“立辉,什么时候喝你的喜酒?”

  立辉笑嘻嘻地将话题引开,“且让你饮完三杯,再告诉你。”

  我心中讪笑。我们的喜酒,怕等到你们劳燕分飞了,也喝不上吧。

  哄闹了一阵子,新娘在台上抛捧花,未婚女子都聚拢过去。我不想凑热闹,碍于众人的热情举荐,也只得挤到台前。还未等我站定,一大束白色绣球花便劈头盖脸向我砸过来这突然而至的好运令我措手不及,我竟然下意识躲闪。

  那难得上脚的高跟鞋偏偏这时跟我过不去,鞋跟突然一崴,我猝不及防,整个人便向台前倾倒,匆忙间好不容易抓住旁人的衣服才站定。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那人手中的红酒悉数泼到了我的胸前。

  花,没抢到。衣服却毁了,只落得一身狼狈。

  众人皆看着我,我只得尴尬地笑笑为自己圆场,“看来,我只能享受醉着恋爱,让清醒的人去结婚吧。”

  众人大笑,居然有人冲我鼓掌。

  我干笑着,崴着脚走回立辉身边,“看来,我是当不成下一个新娘了。”

  立辉尴尬地看着我胸口的狼藉,“没关系,等下我买一束花给你。”

  我扑哧笑出声,“幸福是抢不来、买不到的。别费心思了。”

  我独自走到洗手间清理衣服上的酒渍,但已经为时过晚,只能将立辉的西装套在外面遮掩。

  好在这并没有破坏立辉的好心情,一顿饭吃完,立辉仍然兴致不减。

  我只得低声冲立辉讲:“我先走一步,衣服湿得难受。”

  立辉在与公安局刘局长交谈的间歇,瞥了我一眼,点点头,随口嘱我路上小心,便转头继续发展他的桌上业务。

  我悻悻地裹着立辉的西装回了家。

  一路上,心情都很低落。

  我不是没有谈过恋爱,即便我最糟糕的那任男友,看见我如此狼狈,怕也会立即陪着我清洗衣裙,一路将我护送回家的吧?只有这个成立辉,觉得我是金刚女郎,无需怜惜与呵护,就能死心塌地。我是有多贱啊?

  但偏偏他又常说,最欣赏我处世泰然,从不大惊小怪、无故扮柔弱。

  我又怎么好同他撒娇说:人家衣服脏了,你陪我回家吧?

  我用力敲门,将气撒在门上。我同阮致远有约定,如果我自己输密码开门,证明有人同行,他须得躲起来。可今日我敲了半天,也没人应门。我只得自己开门进去。

  “阮致远——”我连喊几声,都没人答应。

  下午三点,懒散的日光照进屋里,将红色地板照得闪闪发光,连雪白墙壁都似掺了荧粉,越发显得房间大而静。

  这还是我认识阮致远以后,他头一回不在家。嗯,也许我上班的时候,他也常常这样不在家。毕竟,一个人枯坐家中久了,身体不出问题,灵魂也会寂寞致死的。

  没人理我。

  我忽然有点百无聊赖。原以为回到家中,可以轻轻抱怨几句,享受阮致远送上的热咖啡和安慰。

  我这个人最静得下来,但今日却觉得这份安静是那样的令我不舒服。我已经习惯了每日回家有人送上殷殷笑语。哪怕对方是一个看不见的存在,也好过房间里只有自己的回音。

  风从花园吹进来,我的偏头痛又跳出来作怪。整颗头越发胀痛,像有密密麻麻的绣花针扎上来,随时都会爆炸开来。我苦笑,忙躲进自己房里换了衣衫,又加了精油泡澡,总算一身清爽,连头疼都缓解不少。

  坐在花园里,深深呼吸深秋的草木香气,适才的失落才真正散在秋意里。

  我找了本日本志怪小说,盘腿坐在藤椅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直看到日落西山,雪白书页被夕阳染成金箔,我伸个懒腰,准备去泡碗面吃。

  门铃忽然响了。

  我以为是阮致远回来了,忙趿了拖鞋去开门。谁知门一开,外面站的却是赤红着脸的立辉。

  “我来看看你。”立辉自顾自推门进来,一股酒味拳头般向我迎面击来。

  我心里咯噔一响,幸亏阮致远不在。我无端端有点恼,我又没背着立辉劈腿,干吗心虚成这样?很多女人被捉奸也不见得比我这会儿脸更红。

  好在立辉向来粗心,丝毫没留意到我情绪的异样,直接走到卫生间洗了把脸,脸还埋在毛巾里便瓮声瓮气地问:“咦?你的同屋还没出现?”

  我吓得心脏都差点跳出来,“没。不过听连婶说,到外地去了,要几个月后才回。”

  “那太好了。”立辉将脸从毛巾里抬起来,“我可以常来坐坐。”

  我松口气,挤出笑容奉上。立辉的有空坐坐,不晓得又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近日他忙得脚不沾地,不管何时致电他,他都在同人谈案子、搞关系。真不知道本市怎么有那么多杀人放火的事情发生。

  立辉非常自觉地坐到藤椅上,“替我倒杯咖啡。”

  我马上送上最佳服务,立辉将脸埋进杯子,狠狠喝了一口,又长长吸口气,“累死了。吃一顿饭,比上十次庭还累。”

  我挨着他坐下来,点点头不置可否。

  “可是——”他顿了一下,随即志得意满地笑起来,“最近真的很顺,连判了几个案子都是我赢。我们主任也开始把重要的刑案交给我来做了。”

  “那太好了。”我握住他的手,真心为他开心:拼了那么久,终于可以从繁琐又无甚油水的民事案里摆脱出来了。

  “事业总算走上正轨——”立辉忽然停下来,怔怔看了我一会儿,神情温柔起来,连法令纹也软下来,露出缠绵心事,“净植,谢谢你这几年一直陪着我。”

  “怎么?喝了酒开始说醉话?”我伸手摸摸他额头,“也没见你发烧啊?”

  立辉顺势握住我抬起的手,“在我最失意的时候,一直是你在我身边。我好些朋友都跟我说,林净植是最难得的,你失意、你得意,她都在你身边,是一万年也不会变的一个人。”

  “呀?谁这么看死我?”我努努嘴巴,有点心虚。

  事实上,我搞不太懂立辉是怎么了。他是着魔了?又或者看见最不靠谱的老友都结婚了,深受刺激?

  “净植,你无需谦虚。我这个人没钱,没情趣,还没时间陪你,连打电话也多数在敷衍你。换了别的女人,早受不了了。可偏偏你能相信我、支持我、不急不躁地等着我,从无半句怨言。而我只要需要,也随时都能找到你。你永远给我安慰和鼓励,从不对我发牢骚,也从不罗嗦,连吃饭都愿意主动买单。我想这么好的女人,我到哪里都找不到——”

  天啦,他描述的这个人是我吗?

  “立辉,你怎么啦?”我惊异地盯着他,仿佛眼前站的是另外一个人。

  是谁?是谁附身于成立辉?

  “净植,我虽不说,但心里还是知道你的好。”立辉一派诚恳,仿佛在法庭上宣誓一般,眼中倒映着夕阳的影子,眸间点点金光跳跃闪烁。

  我不禁汗颜。我有这么好吗?

  男女之间初交往,都会将自己扮成对方心目中的佳偶。彼时立辉正值失恋,我自然将自己树立成不嫌贫爱富、大方得体、独立自信、善解人意的事业女性。

  对我精心维护的形象,立辉一直深信不疑。时间久了,我也不好意思再将狷狭小气的一面暴露出来,只能硬着头皮撑下去。入戏久了,渐渐连自己也融进角色。

  但其实我满腹牢骚,对他早已心生不满,怎奈何姿色平庸、不善交际、无钱无权,找不到比成立辉更好的对象。

  不过最近几月,有同屋相伴,生活热闹起来,常常将成立辉其人忘在脑后,自然而然显得越发大方娴静。

  “立辉,真有这么好,你干吗不早点娶我回家。”我故意偏偏头,做出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好让他明白我知道他是在开玩笑。

  “那你愿意嫁给我吗?”立辉嘴角上挑,露出雪白牙齿,褐棕色的双眸里柔情四溢,这两汪深潭上的点点波光,竟然都写满认真。

  这样的立辉,我只在恋爱之初见过,之后便再无处寻觅。我忽然心内一荡,呼吸莫名急促起来。

  “嫁?怎么不嫁!”我失口敷衍,只觉今天哪里不对。

  “那就这样说定了。”立辉摊开手,“不过没有戒指。我母亲倒是有一枚,镶了祖母绿,等过几日你上过门,征得父母同意,我们便去领证,戒指就归你了。”

  “立辉——”这时,我隐隐觉得成立辉今日已经失心疯了,但他句句都不似玩笑。

  “你是在求婚?”我难以置信。

  “求婚?你要这样认为也可以。不过我认为以我们的发展进度,结婚本是水到渠成,无需那些形式了。”立辉握住我的手,“你就当我在求你嫁给我吧。”

  “没有戒指?没有礼物?没有鲜花?什么都没有,你要我嫁你?这分明是空手套白狼。”我张大嘴。生平第一次被人求婚,却只有干巴巴一句话。但为何,我觉得这是意料中的事?对,这才是成律师的风范——简单、实际、直接。

  “你是成熟大方的女人,无需虚礼。”立辉含笑,嘴角居然有些狡黠涟漪在微微扩散。

  “嗨,我爱死这些虚礼。你不知道每个女人都渴望玫瑰戒指烛光晚餐,外加小提琴独奏吗?”我叉腰站着,想为自己唯一的一次求婚多谋些福利。

  再大方的女人,在这件事情上也不愿意含混过去。

  立辉笑着举目在花园里扫视一圈,走到那丛墨菊前,拾起小凳上的剪刀,咔嚓剪了一枝。他举着花走到我跟前,“这下没什么可挑剔了吧?”

  我怔怔看着他,“真的要结婚吗?”

  “我姓成,又不姓假。”立辉将花塞到我手里,俯身在我唇上印了个吻。这个吻很纯洁,与母亲落在幼儿额上的并无区别。我们对彼此的身体早已熟悉,再深的吻也不过是个形式,不会在心内激荡起任何涟漪。

  “为何是今日?”我忍不住征询答案。

  “我事业渐入上升期,有能力负担家庭。而且我们在一起时间也不短了,感情也稳定。父母渴望我成家,你是最佳人选……”他一条一条将结婚理由摊在我面前,每一条都无可辩驳。

  我原本以为他会说,他看到我因没有接到新娘花球而满脸沮丧,所以要在今日来给我一个浪漫的安慰,却没想到,原来一切都是借了他事业渐入佳境的东风。

  “立辉,我得好好想一想……”我举着那枝墨菊,淡淡香味扑入鼻端,微微青涩辛苦,并不是玫瑰的香甜。谁会用孤傲清冷的花来求婚?

  “好啊,给你几天矜持的时间,过两日我来听答案。”立辉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我正要辩驳,门铃忽然响起来。我吓一跳,糟糕——是阮致远。若我不去应门,他下一刻就会输入门禁密码了。我赶紧扑到门口,哗啦一下将门拉开。

  “你什么时候回来了?”阮致远的声音顿时在我耳边响起来,接着就有一道气流夹裹着微热的体温向屋内涌来。

  “谁啊?”立辉在小花园里扯着嗓子问我,显然对这打断他求婚仪式的不速之客颇为不满。

  我知道阮致远就在我对面,我甚至能闻到他身上沐浴液清爽的气味。我下意识地伸手向前一推,一下就触到他的身体。

  “立辉在这里。”我为难地做了一个口形。

  “我再出去逛逛。”阮致远俯身靠近我耳语。

  正在这时,立辉却已经走了过来一探究竟。

  “没有人。肯定是哪家小孩顽皮,按门铃玩。”我扬声大叫,并拼命挥手,让阮致远赶紧离开。

  但立辉已经走到门口。

  我吓得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即便看不见,我也知道立辉与阮致远此刻正面对面相距不到一米的距离。

  立辉狐疑地看看我,“磨蹭半天,看什么呢?”不等回答,他又四处看看,但眼前确实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我全神贯注盯着他,生怕他感觉到阮致远那微弱的呼吸。

  “没什么,肯定是哪家小孩恶作剧。”我尽量不动声色地将他向后拉,“我们接着说刚才的,要是我不答应怎么办?”

  立辉一下就被转移了注意,只皱皱眉头,随口叮嘱我:“以后不要随便开门。除了调皮的孩童,还有很多歹人。”

  我胡乱点头,一把将门重重关上,心中大念阿弥陀佛上帝保佑。

  幸亏阮致远今日不在家,没有看到如此潦草的求婚。也许下午喝多了酒,立辉今晚兴致颇高,一直拉着我畅谈未来。

  我则焦躁不安,不知道阮致远一个人在外面怎么样了?

  直到立辉说他要留下来过夜。

  往常我是很喜欢同立辉在一起的,即便什么也不做,但家中多个人呼吸,那种寂寞的感觉便会减少很多。可如今,即便我一个人在家,也不会再觉得孤单——好吧,我承认我并不是真的一个人。

  但似乎多了一个阮致远,我对立辉的依赖,便忽然淡了许多。

  我并不抵触立辉留宿,只是——阮致远怎么办?他要怎么才能偷偷溜回来?

  但我又不能拒绝立辉,那会显得太过反常,反而容易露出马脚。我只得劝立辉早点洗漱沐浴。等回到房间,我立刻将卧室门牢牢锁紧。

  “干吗锁门?”立辉十分诧异。

  “始终家里还有别的人。虽说出差了,但指不定又突然回来呢。你知道我这个同屋神出鬼没,怪僻得很。还是小心点好。”

  立辉见我十分谨慎,倒是点头称赞,“和人同住,是要小心。等我们一领证,你就搬到我那里去,或者我搬过来也行。”

  “嘿,我还没答应。”我白他一眼。

  立辉却不以为然,反而笑起来,摆出一副恶少的表情,“你答应也好,不答应也好,都得从了我。”

  我笑着捏了他的腮一把,还是实实在在看得见表情的人比较生动。

  立辉一把握住我的手,扑上来,“呀,居然反被你调戏了。”

  我半推半就,假意挣扎了一下,从了立辉。

  事毕,立辉很快便发出轻微鼾声,睡得死沉。但我却睡不着,睁眼盯着黑乎乎的天花板发呆。

  立辉向我求婚了。

  答应?不答应?

  这把年纪,样貌又如此普通,性格含混不清,确实找不到比立辉更好的男人了。在男人里,立辉算是好的。虽然性格方硬了些,但绝对忠诚可靠,值得托付终身,比如现在,他事业有了起色,不但没将平庸女友抛弃,反而殷切来求婚。

  好吧,其实也并不殷切,但至少有诚意。

  可是,答应……

  立辉说得没错,对他来说,我这种只奉献、不索取、牢骚肚里吞的女友,能尽妻子的义务,又不给他添麻烦,确实不错。但是,我真的能够天长日久地这样纵容他、理解他、支持他吗?我能扮演这个知书达理、善解人意的角色一辈子吗?

  我们并非水乳交融,非君不可。我们之间的情分,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顺势而为培养出来的一点感情。轰轰烈烈的爱情尚不能维持一段婚姻,我们这种理性大过冲动的感情就能够吗?

  婚姻是漫长而琐碎的,如果不是极爱对方,很难长久包容一个人的缺点。

  当然,换作以前,立辉向我求婚,我一定敲锣打鼓地庆祝。可如今,为何我又犹豫了呢?对于婚姻,难道我只是叶公好龙?又或者,一直以来,我渴望结婚,不过是为了排遣寂寞?而现在,身边多了个阮致远,寂寞的时候少了,对婚姻的渴望也就淡了?

  也许,结婚的问题可以再放一放,立辉也可能只是一时心血来潮!

  该死的成立辉,将烫手山芋扔给我,自己却呼呼大睡。我转身瞪了他一眼。

  梦中的立辉,紧绷的五官全都松弛下来,反倒显得年轻了。熟睡的气息随着他的呼吸均匀散发出来,自有一种安然。我伸手摸摸他眉头,即便在梦中,他也不耐烦地皱了皱眉。

  我忍不住轻笑,这才是立辉,那骨子里对世事的不耐烦,不管藏得多深,都会暴露出来。

  我将头靠在他肩头,想就此睡去。但不知为何,平日睡惯的床,只因多出一个立辉,睡起来便不再舒适。而立辉也下意识地抖了抖肩头,重新调整姿势。

  不约而同,我们都侧身选择背对对方。也对,只有这样的睡姿,才适合我们这种习惯保持独立空间的情侣。

  然而,不管我摆出何种姿势,都觉得僵硬,无法彻底放松。

  多了个立辉,真正碍手碍脚!我愤愤地想。

  躺到半夜,我又忍不住留心客厅里的动静,阮致远到底回来没有呢?

  头又开始疼起来,像有个小人儿不屈不挠地想要从内撬开我的头。我实在睡不着,干脆起身,到外间倒水喝,顺便吃了片阿司匹林。冰凉的水滑进喉咙,昏沉沉的脑子顿时轻盈许多。

  房间里静悄悄的,衬得立辉的鼾声分外清晰。

  我轻轻摩挲了一下阮致远紧闭的房门,里面也没有任何动静。我忍不住蹑手蹑脚走到门厅,尽量收敛动静地将门锁旋开,探出头向外张望了片刻。

  外面黑漆漆的,路灯一粒一粒沿着小径亮至远处,朦胧中我看见榕树下的秋千架正一荡一荡。

  我试探着伸手招了招。

  没有反应。

  我把身子探出去,又招了招。

  还是没有反应。

  我干脆整个人都站到长廊外去对着远处招手,招到一半,又觉得好笑,这大半夜的,要是猛然有人路过,看见我穿着白色睡衣裤,对着空旷的园子招魂似的挥手,多半要吓出病来。

  这个阮致远,能跑到哪里去呢?

  正要回身进屋,一道薄荷味的气流便逼近了我,痒痒地对着我耳语:“冷死我了,快让我进去。”

  我猝不及防,身子一抖就差点尖叫出声,幸亏那只看不见的手一把捂住我的嘴。黑暗中,我不满地瞪了一眼,尽量压低声音,“你怎么不打个招呼就冒出来了。”

  “不是你招手,我才过来的吗?”他也跟着我窃窃私语。

  “呀——”我那不是瞎蒙的吗?没想到他还真在那里坐着。

  “净植,你干吗去了?”立辉的声音忽然从卧室里传出来,接着便是脚探到地下摸索拖鞋的声音。

  我吓得脸色大变,条件反射地用力推了阮致远一把,想要把他推进一个绝对安全的所在。

  可是,来不及了。立辉已经趿拉着拖鞋,睡眼蒙胧地站在了卧室门口。

  这一下,阮致远也不敢动弹了,我能感觉到身边的他全身都绷紧到极致。

  我吸口气,冲立辉晃了晃手上已经空了的杯子,“口渴出来喝水,你怎么起来了?”

  立辉揉揉眼睛,“好像听见你在说话,一下就醒了。”

  “那赶紧上床。”我放下杯子,走过去拉他,“我刚才没找到杯子,自言自语呢。”

  “大半夜的,你还真神神叨叨的。”立辉却甩开我的手向阮致远走去。

  “你干吗?”眼看他就要直接撞上站在三尺开外的阮致远了,我连声音都有些忍不住抖起来。

  “上厕所你也要管啊?还没嫁给我呢。”他回头对我笑了一下,便径直走进了卫生间,随手关上门。

  就在他按动抽水马桶的时候,阮致远的房门无声无息地开了,轻轻一磕又关上了。

  客厅依然漆黑一片,仿佛什么也没进来过。

  我松了一口气,后背已然惊出了一身冷汗。

  我跟着立辉回房睡下。不知是不是惊吓过度,立辉睡着良久,我还是醒着。他浅浅的鼾声,在我耳边如同轰炸机一般恼人,害得我的头又开始疼了,我只得又从床上爬起来。

  外面更深露重,夜风浩荡,一派凉意。花园里的草木香一阵浓过一阵。头顶交错的藤萝缝隙中,露出细细一弯月亮,直钩进人心里去。

  我蜷到花园的藤椅上,任由那凉滑的冷风如一角丝袍在我肌肤上来回翻转扑打。

  我想起大学时候,常常在这样的夜晚,和初恋男友坐在操场上聊天,起风的时候,他总爱把我裹进他的衣服里,对着我的耳朵悄悄呵气。

  这是我情路上最初的温柔。一度,我以为那便是天长地久。却原来,兜兜转转,我要嫁的人,并不是我刻骨铭心依恋的。

  但也许正如亦舒所说,我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一些。这才是生活本来的样子吧。我应该顺应它。

  距离天亮只得三四个钟头,我决定不再强迫自己入睡。我倒了杯咖啡,从一套金庸全集里挑了《神雕侠侣》来看。

  我最爱林朝英和王重阳的故事,那些别人口中关于此二人的只言片语,故纸堆中的蛛丝马迹,我读了又读。

  少时爱读古龙,只觉快意江湖,浪子风流。渐渐年长,懂得人生有许多东西尚未得到,便已失去,便开始发现金庸的好。

  天透亮时,立辉方起身,丝毫也不知我彻夜未眠,还以为我特意早起替他做早餐。看,多美丽的误会。我之无奈,在他眼中却是贤惠。

  好不容易在公司熬到黄昏,找了个借口翘班回家。阮致远刚做好饭菜。

  因心中有事,我捧着饭碗,却食不下咽,心血来潮怂恿阮致远陪我出去散步。他犹豫片刻,居然同意了。

  很多女人就是这样被宠坏到不知天高地厚、唯我独尊的吧?没想到,我今天也有这个福气。

  阮致远回房换上“隐身战衣”,同我一起出了门。

  不敢走太远,就在小区里转悠。

  夜色静好,无星也无月,云翳来回游弋,如深海鱼群不断迁移。

  小区榕树森森,影影绰绰,草木即将凋零最后的芬芳,天地已难免肃杀。

  我们沿着青石板小径在榕树下缓缓而行,群风如鸟,扑扑地拍着翅膀,浩荡袭来。

  这是非常奇异的经历——走在幽暗花径之中,虽然我看不见阮致远,但路较窄时,隔了衣服,我也能触到他的身体,还有那不是凉薄的花草树木所能拥有的热血与心跳。

  我为人多疑又敏感,最怕走夜路。对黑的恐惧,令我举止僵硬,时时有冷汗如蛇顺背脊蜿蜒,仿佛下一步就会踏入深渊。

  可今夜,即便走到最暗处,我仍然觉得如行在日光下。那看不见的人,用浅浅足音回应我絮絮的牢骚,令我安心。

  我站在一棵合欢树下,皱着眉头,告诉阮致远立辉向我求婚的事。

  他沉默良久,久到我以为他已不在我身边。

  “恭喜你。”他终于还是回答我。他的嗓音在黑暗中听来有种别样情绪,我辨不出是什么,只觉像有薄脆的玻璃应声落地。

  “真的值得恭喜吗?”我淡淡问他,也问自己。

  “爱一个人,那门是窄的,路是长的。”黑暗里,那清凉的声音如神在我耳边轻喃,“但唯有爱能遮掩一切过错。能与相爱的人厮守,哪怕争执,哪怕寂寞,哪怕无聊,也是美好的。”

  阮致远的呼吸痒痒地触着我面颊上的细软绒毛,“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物都有定时。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出所栽种的也有时;杀戮有时,医治有时;拆毁有时,建造有时;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欢欣有时;抛掷石头有时,堆聚石头有时;怀抱有时,不怀抱有时;寻找有时,失落有时;保守有时,舍弃有时。所以,趁着爱还有时,去尽力爱吧。”

  我愣住。是不是,这样一段鸡肋般的感情,也只是有时,若不去拽紧,便会失去?

  我默默向前走,只觉心里有什么在来回震荡,震荡到我双膝发软,无力支撑。

  阮致远默默地与我并行,只有隐约的气息与我的心跳呼应。

  走到回廊处,那里有好明亮的灯,将一切照得纤毫毕现,仿如白昼一般。

  有情侣从我对面走来,我下意识想挡到阮致远身前,尽管没人能看见他。

  那女子柔软的长发被风撩动,只一瞬,我看见她面孔白皙,凉柔清净,像一团月光。

  这女人有好婉约的一张脸,像在哪里见过。电光石火之间,我忽然省过来——这张脸,时时在阮致远的电脑保护屏上安静地微笑。而这女人,我曾经无数次在院子里见过。

  难怪我觉得眼熟,只是,第一次在阮致远的电脑屏幕上看见,我的记忆欺骗了我,让我误会她是某个香港小明星。

  我张口结舌地看着那对情侣,可对方丝毫没有注意到我的异样。他们低声说着话,从我身边徐徐走过,连空气都没有来得及震动。可是——我能感觉到被我挡在身后的阮致远有片刻的迟疑。

  过了好一会儿,那对情侣已经进了电梯,我才出声,“我见过她。”

  “嗯。”他声音有点心不在焉。

  “你电脑屏保是她的照片。”我疑惑,“你暗恋她?偷拍?又或者偷窥?可人家有男朋友了。”

  “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阮致远轻轻叹口气。

  “我正好失眠,有故事听,我不介意长短。”我急切地回身对着身后的虚空微笑。

  “走吧,回家讲故事。”他无奈地又叹口气。

  “你还有一次机会。”我伸手拍向虚空,准确地落在他的肩头。

  “什么机会?”

  “叹气的机会!有人说,一个人一天叹气不应该超过三次。”我冲他做了个OK的手势。

  “这个人是林大小姐吧?”阮致远的声音终于带了点笑意。 看不见爱情的房间(精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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