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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吃“大麦”醋的季先生
季先生高三那年决定去美国念商科,这意味着,即使将来我也出国念大学,我们也要分离一年,两万千米,12小时时差,365天,一想到这些,我就特别希望时间能够停滞。
但时间还是照样滑过,然后,暑假就来了,听说,季先生早就收到了耶鲁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他一直没有跟我说过,我就假装不知道。就连安阳,好像跟我说话都变得小心翼翼起来,在我面前绝不提起季先生的名字,更不提什么耶鲁大学。
于是,高二那年的暑假,我也像初二那年的暑假一样,憋着一股劲,在家里发狠地看书。
暑假开始的第三天,季先生终于来了,这一次,他没有带着笔记本电脑看电影,而是提了一只特别可爱的小篮子,篮子上面还盖着一张小毯子。
“是什么?”
我合上书,看着季先生,绝口不提他要离开的事。
“是跟你一样可爱的小东西。”他一副神秘的样子。
我就懒洋洋地坐在椅子上,不肯动,眼睛盯着篮子:“到底是什么东西呀?”
然后,他就笑着从篮子里抱出来一只毛茸茸、像小团子一样的小狗:“一只能吃能睡,会生气的小金毛。”
他将小金毛放在书桌上:“送给你。”
我两只眼睛完全被可爱的小狗吸引了,却仍然嘴硬地说:“我才不要,我不会养。”我的季先生就要去美国了,从此跟我隔着一整个太平洋,我简直要“伤心太平洋”了,谁还有心思养狗狗啊,即使小狗狗真的很软萌、很可爱,可是,可是都没有我的季先生可爱啊。
季先生不理会我的“控诉”,自顾自地摸着小狗,指着我说:“大麦,看到了吧?你的主人很可爱,是不是?大麦,你是男孩子,长大了要保护安可爱啊,她不开心的时候呢,就在她身边陪着她;她高兴的时候呢,就陪她在花园里疯;她将来成了有名的作家,去签售,你就做它的保镖,保护她,好不好?”
小狗狗不知道有没有听懂,只是奶声奶气地哼唧着,十分惹人爱,但我却听懂了,季先生就要走了,他买了只小狗来陪我。
明明是想要生气的,但看着满眼不舍与担忧的季先生,就怎么也生不了气了,也明明是难过的,但是看到季先生抱着小狗朝我笑的样子,一脸不舍,两眼情深,内心里那种慢慢升腾上来的羞涩与幸福感就慢慢掩盖了即将离别的悲伤。
“你刚刚叫它什么?”
我从季先生手里接过小狗,小心翼翼地抱着。
“大麦。”季先生说,“大小的大,小麦的麦。”
“啊?大麦?”我笑,“你确定它要叫这个名字?听起来一点都不英俊帅气。”一点都不像英俊帅气的季先生送的狗狗该有的名字啊。
“大麦就是大卖的意思啊。”季先生笑,“安可爱不是想将来做作家吗?那我就先预祝你将来出版的书大卖!”
“你怎么知道的?”关于偷偷试着写小说这件事,我以为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知道,而将来想成为一个作家,这件事,我也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说过。
“因为是你喜欢的事。”他说,“所以,我知道。”
“那你还知道什么?”我好奇,是否我所有的秘密,都逃不过季先生的一双眼睛呢?
“我知道一切你喜欢的。”
“比如呢?”
“喜欢吃辣。”
“嗯。”
“喜欢听陈奕迅的歌,看亦舒的小说,励志做像阿加莎·克里斯蒂一样的悬疑小说作家,爱旅行,梦想是开着房车环游世界。”
“嗯,嗯。”我连连点头,“还有呢?”
“思考的时候,喜欢玩头发。”
原来,那样的小动作也被他发现了吗?
“还有呢?”
“紧张的时候,喜欢玩自己的手指。”
“还有呢?”
“喜欢小动物,尤其是温柔的大金毛。”
“还有呢?我还喜欢什么?”季先生,还有一个我最最喜欢的,你还没有猜到呀。
“还有吗?”
季先生认真思索起来,终于不再那么胸有成竹。
“当然有!”
我咬咬嘴唇,拼命忍住,才能不主动说出那个答案。
季先生就望着我:“生气啦?”
“你怎么知道的?”
“你生气的时候爱咬嘴唇。”
季先生,你真是观察入微啊,这些小事你都能知道,那么,在我心里,那件顶顶重要的事,你怎么猜不出来呢?
我赌气说:“哼,不要你管。”
季先生就有点急了:“那你要谁管啊?”
我任性地说:“让大麦管,都不要你管。”
他也不生气,反而笑起来:“都一样,大麦就是我。”
我抱着大麦,问它:“大麦,大麦,你认识这个人吗?认识的话就说,认识。不认识,就不出声。”
大麦自然是不会出声的。
于是,我便得意地说:“你看,大麦说它根本不认识你啊。”
大麦就配合我,哼哼了两声。
我就立刻说:“你看,大麦说不认识你,让你走呢。”
“那我走啦。”季先生站起来,作势要走。
我口是心非:“嗯,大麦说再见。”
“那我真的走啦?”
“再见!”我咬牙说,谁让季先生一点都不懂我的心思呢!
令我意外的是,季先生就真的走了,往常这种情况,他都会想方设法逗我开心,但是,这一次,他竟然就真的走了……
季先生走后,我开始有点懊悔,是不是我有点太任性了?
季先生当然也是不想离开的啊,如果我很难过,那么季先生当然也是难过的啊,而且,季先生还送了大麦给我,而我却让他走。
可是,现在要再喊季先生回来吗?
又要怎么说呢?万一,他也赌气不回来呢?
我正胡思乱想,手机短信铃声响起来,是季先生发来的短信:“别胡思乱想,好好看书。另外,看一下书桌上的稿纸,笨蛋。”
稿纸?
稿纸怎么了?我连忙放下大麦,去看书桌上那一堆乱乱的稿纸,然后,我就在最上面那一张稿纸上,看见了熟悉的季先生遒劲潇洒的字迹:季允。
——还有呢?我还喜欢什么?
——季允。
我暗自吐舌头,却再也不敢回季先生的短信,只是脸红红地看着稿纸上“季允”两个字,发了一下午的呆。
大概是因为大麦是季先生挑选的,所以,也像季先生本人一样温柔体贴,小小的大麦就像很多年前,小小的季先生一样,一点都没有金毛犬小时候的顽皮,每天吃饱了就睡,睡醒了就摇着短短的小尾巴,迈着小短腿跌跌撞撞地跟在我身后。
跟大麦相处的几天里,很愉快,即便大麦有时候调皮,撕咬我的拖鞋,我也只是笑眯眯地看着,不去阻止,只要一想到,大麦是季先生送给我的,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要代表季先生守护我,我就觉得大麦咬拖鞋的样子也是那么帅气可爱。
因为有了这样的想法,我便产生了一个念头,为什么不也送季先生一个宠物呢?
在外国他乡,它可以代替我,陪伴在季先生身旁啊。
但有这样的想法之后,我便决定立刻付诸行动,但我发现,其实我并不知道季先生喜欢什么样的小动物,而“骄傲”的安公主,是不可能直接问“季先生你喜欢什么小动物,我送给你呀”的。
于是,某一天的傍晚,季先生陪着我在花园里和大麦玩球的时候,我就状似无意地问:“你喜欢养宠物吗?”
“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没什么。”我一边将棒球丢出去再大麦去叼,一边假装淡定说,“就是做个小调查,为……为了写小说。”
显然,我这个谎说得并不高明,但季先生仍然认真思考了一下,然后回答我:“可以考虑。”
我难掩一脸兴奋:“那你想养什么?”
“我想养的东西可珍稀了。”
“是什么?”我这样问的时候,已经打定了主意,就算季先生回答我,他想养的是熊猫、豹子、老虎,我都要想尽办法去试试能不能弄一只来,虽然那不太可能。
“嗯……”季先生突然低头,不知道是想起来了什么,兀自开心地笑起来,笑完了,对我说,“现在不告诉你。”
“那要什么时候告诉我?”我急不可待。
“以后吧。”
“以后是多久以后啊?”我穷追不舍。
不知道为什么,季先生突然就不好意思起来,一张白皙的脸微红,就连耳尖都透出嫣粉色来。
我完全不明所以,只是着急地一个劲地追问,被问急了,季先生就像大麦一样,极小声,极小声地说:“养……你……”
这一次,我的脸也瞬间红了,然后,夕阳晚照里,大麦在叼着球飞跑,而我和季先生则各自红着脸,各自将头扭向一边,假装在默默看风景,假装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还是关于大麦。那是季先生将大麦送给我的第三周,我和大麦已然有了主人和宠物之间的默契。
有一天,季先生来给我讲数学题,看见大麦在我的杯子里喝水,就皱着眉头要将大麦抱走。
我连忙阻止他:“让它喝呀,让它喝呀,它只喝这个杯子里的水,没关系的,我重新换个杯子就好了……”
“可是,那个杯子是我送你的。”季先生的语气里充满不满。
我一边继续抱着大麦让它在杯子里喝水,一边说:“那你再买一个给我吧。”
季先生突然就不说话了,我以为他是默认了我的决定,却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季先生突然极其严肃地叫我的名字:“安静……”
因为季先生从来没有正经叫过我的学名,所以,一开始,我以为他是让我或者大麦安静一点。
“我没有说话啊。”我低着头只顾着给大麦喂水,“大麦也没有说话呀。”
“安静……”
季先生蹲在我对面,极严肃地看着我,我才知道,他是在叫我的名字。
“啊?怎么了?”
我一时慌了神,季先生严肃认真是有过的,但是却从来没有一本正经好好叫过我全名。
“我去美国以后,你会不会难过?会不会哭?”季先生突然就这么直截了当地问了。
“啊?”我不说话,但聪明的脑袋在极速地运转,季先生这样问,很大程度上可能是担心,他走了以后,我会不开心,会难过,甚至会哭,那我当然不能让他知道啊,不然他会担心的,就算我其实早就偷偷掉过眼泪了,也不能告诉他。
“不会啊。”我坚定地摇头,说着谎,“肯定不会哭。”
对啊,肯定不会哭的,季先生,要哭啊,也是偷偷哭,不会让你知道。
“你不难过?”季先生的眉头就皱成一个“山”字。
我十分嘴硬:“不难过。”
“为什么……”
“嗯……”我想一想,不知道如何回答,总不能说,我是故意说谎的啊。
就在这时候,大麦过来蹭我的腿,我连忙机智地说:“因为有大麦陪我嘛。”
季先生似乎十分生气:“那你的意思是,有了大麦,你就不需要我了吗?”
“啊?”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季先生就站起来,飞快地说:“那以后,你就让大麦给你讲数学题吧。”
我一下子说不出话来。
“你不开心的时候,就让大麦陪你说话。”
我一脸迷糊……
“你想瞒着顾女士吃小龙虾的时候,就让大麦偷偷去给你买。”我愣在原地,完全不知道季先生是怎么了。
他就睨着我,越说越生气的样子:“半夜饿了,就让大麦给你煮面,再偷偷从后窗给你送过来;天气好,阳光明媚的时候,就让大麦骑车带你去兜风;下雨天,就让大麦去给你送伞……”
季先生越说越气,我却越听越想笑,原来啊,一向严肃认真的季先生吃起醋来,也是这么可爱的。
“你冷的时候,大麦可以给你焐手,大麦什么都可以给你做。”季先生越说越“不讲理”。
我就看着他:“焐手?嗯,这个大麦倒是完全可以做。”
“笑什么,笑什么!”季先生大概反应过来,自己的心思被我看破了,有点“恼羞成怒”,“反正有大麦就好了嘛,你完全不需要我!”
“那……”我看着气鼓鼓的季先生眨眼,“那我要怎么办?我要说十分难过吗?我要哭得稀里哗啦吗?”
季先生停下来,安静了一秒,想一想说:“不要!”
“那……要怎么办?”
“不知道!”季先生像小孩子一样得赌气,“反正,你有了大麦,就不需要我了。”
“季先生,你在吃大麦的醋啊。”
“才没有。”他红着脸,假装不看我,“大麦只是一只宠物,我为什么要吃它的醋。”
我就忍不住笑出声来:“季先生,你也知道大麦它只是一只宠物啊。”不知道的,还以为大麦是个丰神俊朗的男生呢。
季先生闷闷说:“你对宠物比对我好。”
“没有。”我收敛了笑容,犹豫了很久,终于小声地对他说,“会难过的……”
“什么?”
“我当然会难过啊。”我鼓足勇气说,“即使有大麦在,你去美国之后,我也会难过的。”
季先生看着我,一双明眸亮亮的,就像是晴天晚上,星河里最亮的星星。
于是,我就看着那像星辰一样闪亮的眼睛说:“因为,大麦只是你送的宠物,不是你啊,季先生。”
季先生就不说话了,但我分明看见他眼睛里掩饰不住的笑意,他沉默一会儿,突然又问我:“我是不是特别幼稚?”
“也不是特别,就是有那么一点点。”
“哦。”季先生的声音明显带着点落寞。
我就耐心哄他:“那你觉得咬坏我拖鞋的大麦幼稚吗?”
季先生大概还在怪大麦,立刻答:“大麦是个幼稚鬼。”
“那这样的大麦可爱吗?”
季先生公正答:“好像有点可爱。”
“那幼稚的季先生和大麦一样啊。”一样可爱。
季先生愣一愣,先是低头假装若无其事地踢踢滚到脚边的棒球,然后,耳尖就红起来,最后,终于忍不住弯起唇角:“喂,安可爱,你从哪里学的?”
“什么?”
“甜言蜜语啊。”
“还能跟谁啊?”我眨眨眼,看着他。
他就伸手作势要刮我的鼻子,我就皱皱鼻子,将脸送过去一点,但他曲起的手指始终没有舍得刮在我的鼻子上。
在那个晚风微凉的夏末,花影浮动的花园里,有一个默然喜欢着我的少年,因为一只宠物犬,而吃了醋。很多年之后,只要一看见大麦,我就会忍不住想起来,他十分“气愤”地说,反正有大麦就好了,你完全不需要我。
那时候,年纪尚小,情窦初开,很多话都只敢偷偷埋在心底,埋到发了芽,开了花,都不好意思说出来。
但是,现在啊,季先生,我要替那时候的我,回答现在的你:“当然是需要你的啊。因为我是大麦的妈妈,而你,你是大麦的爸爸呀。” 余生甜记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