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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摆平两代人的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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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摆平两代人的财产纠纷

  儿孙自有儿孙福,不要倾其所有地给后辈支持,断了自己的后路。孩子有自己的生命轨迹,顺利也罢,坎坷也罢,放他们自己走路。留下老窝、老本、老伴儿,尽自己所能地安享晚年。正视代沟,正视差异,正视自己越老越力不从心。生命的黄昏仅有一段,在自己尚能自理时,我们要设法过有尊严的生活。

  人们常说,父母的家永远是孩子的家,而孩子的家并不是父母的家。这句话听起来似乎是常识,可事实上,当自己心爱的孩子长大,准备另立门户或已经成家立业,两代人就有可能在财产的索取与支配上发生纠葛。处理得不当,甚至会导致一个家庭的毁灭。

  不能让啃老成为一种常态

  中国的独生子女往往对父母过度依赖,啃老成为一种常态。不仅子女成长过程中需要父母的费用,在成年以后,上学、找工作、买房,不少事父母都倾囊相助。而这种付出,也让父母自感获得了某种权力,可以按照自己的经验和意愿去影响子女的生活。而实际上老人既没有资格,也未必具备这种能力。

  “啃老族”一词源自20世纪90年代末的英国,指年龄在二三十岁之间,不能靠自己的能力独立生活、由父母供养的年轻人。社会学家称之为“新失业群体”。据有关统计,在城市里,有不少年轻人靠“啃老”过活,65%的家庭存在啃老现象。啃老族很可能成为影响未来老年生活的“第一杀手”。

  为何啃老现象会愈演愈烈呢?在做问卷调查时,51.9%的人认为是“失业率高,工作难找”,61.2%的人认为是“房价高”,60.5%认为是“生活成本太高”所致,45%则选择了“子女不独立,依赖性强”,只有25%的人则认为是“自己太纵容”。现在贫富差别前所未有的大,如果自己的能力有限,很容易把眼睛盯在父母的钱包上。父母爱儿女,愿意为儿女出钱出力。但是父母只能尽力而为,如果承受不了,有权拒绝,切不可以勉强自己。

  啃老最典型的例子当属天津退休教师——心理崩溃的朱力把儿媳杀死,自己也在牢里自杀一案。朱力夫妇节衣缩食,补课挣钱,尽全力资助儿子在美国买房、结婚、生子。父母的积蓄已被儿子掏空,但儿子说想创业,经营卡车租赁,由于拖欠信用卡还款,无法贷款。朱力夫妇已经没有了存款,于是全家决定卖掉父母的住所—位于天津市中心价值300多万的房子,父母搬到美国去养老。

  果真这样做了,但老人希望的一家团圆,不但能帮他们带孩子,还能用卖房的钱帮他们解决创业资金,一举三得的愿望并未实现。事实是中国式家庭观遇上西方式自由,让老人竹篮打水。仅仅半个多月,老人就觉得在那里很不舒服,虽然出钱、出力,但讨不到好脸色。在异国他乡的儿子身旁,甚至比在国内更孤独。他们想索回自己卖房的钱,回国生活,以后也不打算让儿子为他们养老了。但是儿子拿不出父母卖房子的这笔钱了,回国的路又被堵死。与儿子、儿媳共同生活,毫无尊严可言,待得难受,实在没法在那边养老。一辈子为人师表、口碑很好、性格爽朗、把感情和希望全寄托在儿子身上的老人,感到无比绝望。故乡的一切都被连根拔起,想回都回不去。在儿媳的伤人恶语之下,老父气不过,导致了杀人自杀的惨剧。

  南橘北枳,如果老人心里还留着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的观念,潜意识之中认为后代理应孝敬长辈,到异国他乡养老,心情就不会好。突然远离熟悉的生活,又不易融入那里的环境,这是必然的。加之人到晚年,各方面能力都在衰退,即便努力,步幅也有限。儿子一家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两代人共存于一个封闭的空间,大家都会感到压抑。这大约就是有条件的家庭,选择两代人各自独自生活的原因所在。

  生命的黄昏仅有一段,在自己尚能自理时,设法过有尊严的生活;假如自理不了,听凭命运。既然置身在跨界边缘之上,有机会尝试新的生活就体验一把,有局限就视为必然。该放弃的梦想就放弃,能得到的就珍惜。生命已经过半,不必为难自己。

  从心理学上说,人有心理年龄。而心理成熟需要过程,从小到大得经过心理断乳。啃老族,在某种意义上是指那些心理发育尚不成熟的人。人不是天生就有能力的,只有努力学习才能不断增进才干。积极找寻机会发展自己,然后再被认可。在非洲草原,母狮为了让孩子获得觅食能力,等小狮子大一些,就不再喂它捕到的猎物,而是把它轰出自己的领地,让它自己学着觅食,捕不到食物就得挨饿。不是动物残暴,而是物竞天择的自然规律逼迫它如此。

  为了让儿女具有必要的责任感,自己对自己负责,不妨只给他们一定的支持,保证他们不至于无法存活,然后所有的愿望靠他们自己奋斗来实现。或可以给他们一个底线,比如三个月之内必须找到工作,否则就不再负担他们的生活之类。只有让他们意识到没有游手好闲的权利,他们才可能自立。

  有时悲剧也可以转化。有一位台湾老人,早年丧偶,在台湾靠教书赚钱养大儿子。她把儿子教育成人,送到美国留学。儿子学成之后留在美国,娶妻生子,在那儿工作。老人打算退休后到美国跟儿子一家团圆。退休前她写信给儿子,表达了自己的愿望。她一面等儿子的回音,一面把台湾的产业和事务都做了处理。当收到儿子的回信时,她发现里面还夹着一张3万美元的支票。她很奇怪,因为儿子从来不给她寄钱。她赶紧读信,信上写道:“经过讨论,我们决定不欢迎您来美国同住。您对我的养育之恩,以市价计算,约为2万美金,寄上一张3万美金的支票给您,希望您以后不要再写信来了。”母亲读完信之后老泪纵横,觉得痛不欲生!后来想通了,她把这3万美金兑换成台币,做了一次环游世界的旅行。旅行中,她感受到大地之美。于是她写了一封信给儿子:“你要我别再写信给你,那么这封信就当作是前信的补充。我收到了支票,也用这笔钱做了一次环游。在旅行中,我突然觉得我应该感谢你,感谢你让我懂得看破、放下,让我看到人间的亲情、友情和爱情都是无根的浮萍,一切都在变化。如果我看不破,还这么执着、这么痛苦,可能一年半载,我就会去世,或者想不通自杀。你的绝情让我看破了人间的缘聚缘散,一切都是无常,让我学会了淡定从容。我已经没有孩子了,心无牵挂,所以我才能‘无所住而生其心’啊。我终于明白,对老人而言,生孩子是任务,养孩子是义务,靠孩子是错误。”

  子女很容易过于以自我为中心,对父母缺乏足够的体谅,只要这样的心态不变,等父母再老一些,不能自己照应自己的时候,事情就会很麻烦。不依赖,不被啃,无论多难,唯有自重。在中国,如果儿女不尽赡养义务,我们老人可以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买房引发的冲突

  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家族、群体,比较忽视个人,不那么注重尊重各自的独立性,尤其是在父母与儿女之间。而社会发展到今天,传统文化正在发生变化,家庭形式已经有了一些改变。现在一般子女结婚与父辈分住,而购房成了不少家庭纷争的导火索。靠自己的力量买房子的年轻人为数不多,因为房价太高,多数人需要家里资助。而父母只能尽力而为,前提是不动自己的住房。

  因为房子,影响老人生活的现象十分普遍。《钱江晚报》记者做过一次有关养老的调查,他们用一周时间,在社会福利中心走访了34位老人,问他们为什么选择住进福利中心?18个人的回答与房子有关。楼层太高,没有电梯,爬楼不方便。或者要把房子让给子女居住,其中腾房子的人就有7个。结婚靠父母出首付的比比皆是,有的老人干脆直接为子女购房。也有的家庭为房产闹得不可开交。

  董爷爷的两个儿子以各种借口,要求他把名下的三套房子先后过户给他们。老人起初不同意,可是老伴儿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随孩子吧。不久之后,老伴儿因病过世。两个儿子竟然在要走房子后的五年内都没再来看望过他,小儿子还中断了每月给他的养老费。董爷爷哀叹自己本来条件很好,原来有房、有钱,但是儿子被宠坏了。他想去法院起诉小儿子,把房子要回一套养老。律师告诉他,房子是要不回来了,只能状告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到底告不告,老人很犹豫,告自己的儿子,想想觉得做人就没意思了。五年中,董爷爷拨打小儿子的电话,无人接听。听儿媳说,儿子过年过节都会回来,只是不去看他。他尝试去住处堵人,也没有成功过。事已至此,能实际帮到老人的,也只有法律了。

  董爷爷说:“房子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可以给儿子。只希望他们能孝顺。”希望儿子孝顺,可儿子最终变成白眼狼。父母是根,孩子是果。孩子不懂感恩往往是家庭教育出了问题。付出越多的父母,越容易助长孩子的受之无愧感,往往养不出感恩的孩子。而到出问题的时候,悔之晚矣。

  还有个退休的铁路工人,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儿,一个儿子。为了房子,家里的亲情都毁掉了。他住的房子是单位的承租房。老伴儿已经过世,他现在也气得浑身是病。老人还没咽气,儿女就开始为房产打架。

  女儿离婚了。婚是离了,但是房子分不开。她住的是一单元两居室。这房的费用折进了两人的工龄,法院判给夫妇各一间。儿子跟妈过。孩子大了,娘儿俩没法睡在一起,她只好睡在过道。前夫把床掀了。离婚以后还在一个房檐下生活,经常发生摩擦,居然叫了六次110。前夫另找了个女人,让她搬家,可她能往哪里搬?搬不走,前夫就换锁。她进不去家,在外边冻了大半天,直喘,儿子一生气,用脚把门踹了。女儿想买房,但是银行不给像她这样过50岁的人贷款。没有办法,父亲只好让女儿带着孩子回家来住,没想到哥哥不干了。

  因为父亲的房子已经破旧不堪,几年前女儿花钱翻修了父亲的房子。她想哥哥有了自己的住房,她实在过不下去,就搬回家,和老父亲生活在一起。可是没想到,她的做法竟像捅了哥哥的马蜂窝。为了房子的事,他哥居然打起人来。

  前几年父亲生病住院,儿子把他的存折、工资卡、户口本、房产证都拿走了。老人手上连一分钱也没有,向儿子借点钱,说以后有了钱再还给他,他竟然不借。父亲出院了,闺女赶紧收拾房子,发现房子漏雨,就拿出钱来翻盖房子。木料什么的都是女儿出钱买的。没想到,哥哥知道了以后,认为是在跟他抢房。他赶过来,上手就打。父亲制止道:“都是亲兄妹,你这是干吗?把人打伤了,法院要管的。”

  为了房产,儿子一次一次和妹妹打架,气得父亲骂他是“马蜂儿子!捣乱分子!”后来儿子来住,父亲就轰他,说他的户口不在这儿,不能在这儿住。儿子赖到半夜才走。父亲气得去找派出所,派出所说他们管不了,让上法院去裁决。父亲要把房主的名字改成女儿的名字,可儿子想独吞这套房,其实两个孩子都有份。为了房子,儿子让父亲写遗嘱,父亲不肯,他就打父亲,骂父亲。

  这样的事,也只有诉诸法律了。老人对儿女一视同仁,是对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不分子女性别。儿子把封建的东西当宝贝,法律不支持。现在警察可以干预家庭暴力的事件。儿子为了逼老人写遗嘱而动手打人,是违法的。遗嘱是自愿行为,需要经过公正方才可以生效。如果他再动手,家里制止不了,可以报警。如果他因为房产或其他家庭纠纷打人,就触犯了法规,法律能制裁他,他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

  儿子这么做,未必能达到目的。现在父亲的住房是承租房,所有权不归父亲,父亲只有使用权。这样即便父亲百年之后也不存在这所房子的财产权转让一事,除非他已经购买了这所住房。如果单位可以卖房,也有谁出资购买,父母的工龄折合部分儿女如何分摊一说。分到每人名下的其实并不太多,何必为了这个而伤了彼此的和气?血浓于水,亲情是一笔不可多得的财富,这个道理应该点醒儿子。

  父亲也不必过于伤心,儿子不懂事,有可能是从小父母对他过于溺爱,让他很少为别人考虑造成的。好在女儿对老人还不错。不必把房产当包袱,把这个事情看开,能通过这事儿让孩子成长,让亲情超越财富,老人的心情才会好起来。

  按说经济独立是人格独立的条件,经济独立也是人格独立应付的代价。要想父母的不过度干涉自己的生活,就别依靠父母生活。两代人看问题的角度、思考问题的方法、处理问题的方式及彼此之间的理解都会有差异,有难以沟通之处。若两代人真的每天生活在一起,未必舒服。无论是经济支出上,还是生活方式上,都可能产生代际纠纷。有时甚至因为代际差异,会搅得连日子都过不下去。有了相对独立的空间,问题就可能得到缓解。也许各自单过,而不是两代人住在一起,会更好些。这一点,在购房时尤其应该考虑。

  一位赵大姐在儿子购房问题上伤了心。她儿子、儿媳因为买房一事起了冲突,导火线是她。儿子结婚以后一直是租房住,总租也不是个事儿,有租房的钱,不如贷款买房。决定之后,一家人省吃俭用,终于凑齐了首付,于是他们就到处看房。

  在买什么房子的问题上,夫妻两个出现了分歧。妻子对丈夫说:“咱们收入平平,实在负担不起三房一厅的房价。”丈夫说:“把我妈的房卖了,买大房子的钱就够了。”妻子坚决不同意。她觉得,这样的话,新房算谁的?万一和婆婆处不好,连分开的退路都没有。她觉得婆婆对他们小家干涉太多,什么都想管,什么都看不惯。不常住在一起还能忍受,假如每天都闹别扭,日子怎么过?不住在一起,也不是不管婆婆。可丈夫不同意,说他妈妈一个人过太寂寞,要买所大房子,让全家住在一起。为买房他们吵得不可开交。

  丈夫说,他从小没了爹,是母亲一手把他拉扯大的,他是他妈妈的主心骨。结了婚就把娘一个人甩下,实在说不过去。妻子说,她可以包容老人,但是容忍是有限度的。不长期住在一起怎么都行,但是就是不能搬到一起过。

  丈夫说什么都不干,他说他不想让他妈伤心。买房不是买衣服,不可以三天两头地换,这次就得买三居室的房。赵大姐才刚60,身体不错,爬山面不改色。退休之后,她把全部的情感都寄托在儿子身上,希望能和儿子住在一起,有了孩子可以帮忙照看。

  儿媳实在是不想和婆婆一块过,希望小家庭单过。儿子在买房问题上很坚持。妻子甚至对丈夫说:“咱们离婚吧!既然你不同意咱们单过,我又和你妈过不到一块,那只有和你分手了。”儿子不想伤害他妈,但是有些无奈。

  其实赵大姐只要想开一些,就不必伤心。这几点或许应该正视:

  第一,代际关系出现疏远不必伤心。

  进入网络社会后,资讯高度发达,各种平台打破了过往的人际关系模式、意见表达模式,许多领域出现了颠覆性变化。必然会出现代际疏离,如果无视,两代人都会难受。正视他人的权利是明智的。在中国,个人权利的边界往往被忽视,若因此到了不堪其扰而卖房搬家的地步,就悔之晚矣。

  第二,不讲辈分,心情会好许多。

  传统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知识的获取主要来自老一辈的经验传授,人们生活半径狭窄,人际关系基于血缘和地缘,基本是熟人社会,这些都使得代际关系相对稳定。现在年轻一代在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方面完全可以不依靠父辈和家庭的传承与支持。这种独立使得代际关系变得疏离,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第三,别把孩子当成自己唯一的寄托与希望。

  学着做个明理通达的婆婆,成为智慧的母亲并不容易。曾有人说过,她无意间得知儿子有女朋友了,瞬间心像被掏空一般。明知不该这般自私狭隘,明知母爱是一场目送和分离,还是不能自抑。不少有孩子的母亲都会经历这个过程。一般即使有短暂心痛,仍能坦然接受。而那些如临大敌、绝不放手、死磕到底、将儿媳视作死对头的母亲,无一例外,都会面对最糟糕的婆媳关系。儿媳坚持依靠自己的积蓄,而不动老人的房产是对的。真动了,受影响最大的是老人,一旦老窝没了,年纪大了,两代人又处不好,没有退路,那便生不如死,哭都来不及。如果按儿子的建议,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糊涂。

  婚礼引发的风波

  筹办婚事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要决定的细节很多。在筹办的过程中,夫妻二人甚至两个家族发生矛盾冲突很正常,重要的在于如何处理。尽量不要轻易使用家长的否决权。结婚时,父母可以给予多少资助,不妨明示,超出部分新人自筹。而在婚礼如何安排上由他们自行决定,家长最好不掺和。

  儿女就要成家了,做父母的高兴都来不及。但是,有不少家庭,会因为婚事而引发两代人的种种冲突,造成各种家庭纠纷。有一家,本来儿子找好了一个姑娘,两人都到谈婚论嫁之时了,可是在筹婚过程中闹了个不欢而散。打从这儿起母子之间就结下了梁子。准婆婆看不上儿子找的姑娘,嫌她脾气暴躁,经常和儿子吵闹。嫌她家的人都是小市民!一个婚礼,提这样、那样的要求。排场要大,规格要高,还得给这给那。把婆婆给要烦了,她让儿子把姑娘给甩了,即便结了婚还能离婚呢,更何况两个人并未真正举办婚礼。

  儿子和女朋友分手之后,母亲拿出浑身解数来帮着儿子张罗对象。各色姑娘让她托七大姑八大姨找来不少。年龄相仿、学历比她儿子高的有,儿子嫌人家老相;年轻清纯的,他说和人家没话;门第相当、容貌娇好的,他不主动搭讪,人家姑娘转身拜拜。儿子性格内向。他对母亲的苦心并不领情。让他见面,他也不拒绝,但是一点儿激情都没有,持这种态度,能恋得下去吗?做母亲的心里倒是并不太着急,毕竟是男孩子,就是到30多岁,也没有什么。可是母亲不愿意儿子在心里和她闹别扭。不希望这次筹婚给他造成太多的心理阴影。母亲希望儿子能早日成家,添个宝宝,一家人其乐融融该有多好。而现在,儿子不急,妈妈急。从这件事可以看出:

  第一,老人的干预不能过度。

  如果儿子结婚是花父母的钱,不是自己的收入,父母觉得因此有权让儿子终止恋爱,就是干预过度了。在母亲看来似乎顺理成章,但是对儿子来说,他的情感世界未必能转过这个弯。他很难立刻腾空心房,再做一次激情投入。父母可以不同意出钱,但无权要求儿子终止婚恋关系。家长的选择不能代替孩子的选择,他们只能将意见委婉地告诉孩子,看看他们的意思,绝对不能强迫命令。儿子与女友之间是否分手,得由儿子自己决定。父母只能提供参考意见。

  第二,尽量不要轻易使用家长的否决权。

  她的儿子性格比较内向,即使条件不错,在情场上也会因此丢分。缺乏主动,对恋爱而言,是硬伤。假如他在热恋之中,还是尽量不要轻易使用家长的否决权。可以告诉他,如果他结婚,父母愿意在多大程度上给予资助,超过部分自筹。但是在如何安排上由他们自行决定,做家长的最好不掺和。

  如果儿子本来内向,母亲比较强势,从小替他做主做惯了,以致恨不得替他操持婚事,会让儿子在内心深处对母亲的做法有拒斥。如果母亲一开始对姑娘有成见,不看好她的家庭,协商的时候就容易出偏差。不要太高估自己的儿子和家庭。不给儿子独立与成长的机会,他永远不会成熟。

  第三,筹婚是夫妻感情磨合的过程。

  筹婚做决定时需要双方一起来商定细节,毕竟婚礼是两个人的事。筹婚过程出现分歧是常事,如果对同一件事情抱有不同的态度,不妨尝试着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都做让步了,事情才会朝好的一面进展。相反就会散伙。其实有时只要稍微注重一下细节,就有可能提升婚礼的档次。筹备婚事时就如何不太破费,又兼顾到排场,其实是可以协商的。

  还有一家,王大姐的儿子快30岁了,终于要与姑娘牵手步入婚姻殿堂,为娘的心花怒放。可是谁知,结婚进行曲的前奏竟然演绎成一场激战,硝烟久久不能飘散。

  她儿子自身条件不错,在一家广播电台工作,接触的人比较多。谁知他看来看去,看了这么多年,看上了一位富家独女。姑娘自身条件也挺好,在一家银行工作,有模有样,家境更是富庶。两个人热恋一场,从花前月下,终于到山盟海誓的一天。

  谁承想会因为筹备婚礼引发一场风波。本来结婚是人生大事,婚礼举办得浪漫而隆重些无可挑剔,女方家里也有这个意思。鲜花、美食大家都没意见。想不到一个插曲,竟引起一场混战。本来司仪也请了,婚宴桌也订好,结婚戒指、婚纱礼服皆准备妥当,冲突竟发生在摄像上。女方希望聘请专业人士,租专业的活动拍摄设施,以记录下人生中最值得留恋的时刻。

  对这个提议,王大姐不以为然。找个人来摄影,这她不反对,但没必要租活动台子。租一下要好几万元,用不了几个小时,太奢侈了。但是她虽然这么想,却并没有说什么,是爷爷不干了。爷爷听说了这事,一定要让孙子去和女方商量,让他说不同意。爷爷不出面,让父亲找儿子谈。父子没说通,父亲居然动手打了儿子。母亲一看这还了得,第二天就要办事了,哪能扇耳光呢?她往前一挡,连她也被推了一个跟头。这下子家里就乱套了。

  母子都不干了,一起指责做父亲的这样做太过分。爷爷出来批评大家,说婚礼规格太高,婚礼不必大办,说当妈的也不出来阻止。儿子说都什么时代了,还说这样背时的话。父亲跳出来说,不许对爷爷无礼!家里所有的人都气得不得了。第二天婚是结了,专业的活动拍摄台也租了。可是一家人的气并没有消。每个人都憋着气,像个炸药桶,说什么时候爆就什么时候爆。

  因为如何花费开销,两代人之间有可能有分歧,如何化解纠纷呢?这需要一定的策略。应该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承认消费观念的差异。

  每家的经济条件与消费观都会有差异,正视就行。各自本着自愿与各尽所能的原则。王大姐一家没必要为儿子的婚礼欠债,只需支出自己能承担的。女方如果有其他的愿望,承担其婚礼的一部分费用,男方父母也不必太纠结。不必因为是男方,财力不能满足女方的全部要求而感觉愧疚。时代不同了,不必事事由男方打点,不必认定一切皆由男方家操持。这一点可以在家里把话说明了。

  第二,如何安排由结婚者本人做主。

  做妻子的不妨提醒丈夫,不能这么尽孝。不要让爷爷来指挥你们夫妇。三代人的消费观皆不同,不去阻止年轻人的决定不等于不守孝道。多劝爷爷,不要干预太多。经济条件与儿媳家有悬殊,会形成消费观上的差异。这一点,父亲本不想触及,但是被老爷子逼着找儿子谈,他心里窝囊。他和儿子没谈拢。儿子因不想让新娘子扫兴,不接受父母的建议,他也别动粗。倘若儿子说了什么伤父亲自尊的话,他也不可以动手。婚礼如何安排只能由结婚者本人做主。

  第三,从婚礼开始两代人经济分开,各自独立。

  告诉儿子,父母可以为结婚仪式出资助多少,怎么安排就不必过问了。结婚之后,小两口的经济与父母分开,各自独立,不要裹在一起。不然父母与儿子、儿媳的消费理念不同,难免不是委屈了父母,就是让小两口不痛快,没有必要。分开各过各的,才能减少矛盾。

  不能强迫父母给予资助

  子女只有经历了现实的风雨之后,才能感悟到生活的艰辛,学会承担责任。有了这样的基础,孩子才会反过来主动为父母着想。不管是为自己好,还是为儿女好,都应该及时说“不”。拒绝时不必争吵,尽可能委婉地表达,这是需要智慧的事情。

  晚年可以自足,甚至能帮儿女,当然是一种幸福,但是帮也有怎么个帮法的问题。面对儿女伸过来的求助之手,17.8%的调查者选择了“有求必应”,66.7%的人选择了“有困难就帮一帮”,只有15.5%的人选择了“推出家门让他自立”。一直以来,中国的父母给了儿女过多的资助。父母“习惯”了用这样的方式为子女解决问题,而子女也将这样的“习惯”当成“自然”。

  有一个看似普遍,但见怪不怪的现象,就是不少老人看到儿女过着他们跟不上趟,很潮的生活,富足、前卫,很是羡慕。女儿、儿媳的化妆品有多少?随意买,经常买,刚打开又买,过期了扔掉,再买;以前的旧衣服说不穿就淘汰,再买新的;零食五花八门,一袋袋、一盒盒,种类繁多。经常出去撮一顿,挣多少都是月光族,有大事向节衣缩食的父母张口。而父母自己能省则省,买打折的、买低廉的,攒下大把的钱,然后悄无声息地补贴给儿孙。

  即便如此,儿女一定感恩吗?本应该从收入中提取一定的储备,用在保障赡养老人、孩子的成长教育,以及自身的失业、意外、养老方面,以备不时之需。但是,并不是很富裕的家庭的“富二代”越来越多。以往人们印象中好吃懒做、挥金如土、不求上进、行为乖张等是因为家里有钱、宠溺,造成孩子的不懂事。而现在,宁肯穷了全家,也不能穷了孩子的补偿心理,让越是家境不好的父母,越觉得不能亏了孩子。并不富裕的父母倾其所有补偿孩子,至少儿女在童年,别人有的你都要有。

  在这种理念下长大的儿女,习惯了伸手讨要,缺乏感恩之心,今天花明天的钱,消费远远超出自己的能力。各种致富的神话冲击社会各个阶层,越来越多没有富起来的人把责任推给社会不公、阶层固化。

  前不久在上海发生一件事,一个年轻女子用手狠狠地拽着一个环卫工人的头发,将其拖行数米,旁边其他环卫工人急忙上前拦架,原来是女儿在向母亲要钱!母亲已经48岁了,做环卫工人10多年,一个月才几千块钱。而她的女儿孩子都有了,还隔三岔五伸手向母亲要钱,不给钱就吵闹、辱骂、打人。孩子不是天生就懂得体恤父母的,只有自己切切实实感受到父母的艰辛和苦难后,才会对父母心生感激,进而自己奋斗,不辜负父母的一片苦心。

  不少做父母的,因为爱孩子,不顾自身条件,拼尽全力,倾其所有,让子女享受他们能提供的最好的生活条件。夫妻俩加上四个老人面对一个孩子,让他习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其实是害了他。这样会让他习惯于心安理得享受着现成的一切,不懂知足,不知感恩,不体贴父母,还会变得虚荣、懒惰。

  我们不必为下一代的不懂事而买单。除了必要的支持,还是多花些给落后于消费时代的自己。我们得舍得维护自己这台老机器。还有一些晚年难以自保,需要儿女伸出援手的老人。如果他们的儿女做人仍有善良之心,不拒绝赡养,那是老人的造化。如果他们不尽孝,那老人就得求助于法律了。

  有一次,一位火葬场职工在火化一具尸体时,透过炉口看到惊人一幕,火化炉中无数百元大钞纷飞,此景惊得他目瞪口呆。原来,火化的是一位拾荒老汉。他两年前把自己仅有的两亩地给了两个儿子,自己出来住在城边一个小屋中,靠拾荒度日。他预感自己快走完人生旅程了,希望到儿子家度过余生。可两个儿子推来推去,谁都不肯接受。老人只好又转回他的小窝棚。临终前,他把一生省吃俭用存下来的21万存款全取了出来,没有给他的儿孙。老人自己穿戴好老衣,让钱和他一起火化了。俩儿子得知后大惊失色,估计也追悔莫及吧。其实老人本可以到法院寻求法律保护,强制儿子尽赡养老人的责任,或用这笔钱改善一下自己的生存状况。但是,这一切老人都没做,真钱变作纸钱,真为老人抱冤。得知这一真相后,未知他两个儿子会不会良心发现。

  有一个学院的副院长,他母亲个子很瘦小,有风湿性关节炎,靠捡废品为生。她每次凑齐了纸箱之类的东西,就自己担着去收费站卖,因为这样能多卖两毛钱。儿子让母亲把自己的12万元积蓄拿出来支持他买房。买了房,就可以接她来享福,说他家这边比老家暖和。买房之后老人把农村的房子卖了,和老伴儿一起搬到了儿子家。来了不久,儿媳就大哭大闹,不肯与公婆同住。儿子就让父母搬出去,每个月给700元生活费。他父亲有肺气肿,每月光吃药就得花很多钱,700元钱哪里够?他母亲闲不住,就又开始捡破烂。儿子便不再给生活费了。老太太辛苦攒钱,花2万多给农村的女儿买了社保。老人觉得自己是在帮儿女,但总是让人有些心酸。本来父母可以借助法律来维护自己,但是情大于法,老人不想用法律来制裁儿子,只有和老伴儿在苟且中度日了。

  儿孙自有儿孙福,不要做了断自己后路的事情,倾其所有地给后辈支持。假如遇上一方面安心接受长辈的牺牲,另一方面又不承担养老责任的儿女,那对老人就是灭顶之灾。 唤醒内在的力量:老年人自处心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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