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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就一直就没学会做饭,小时候差点害我们食物中毒。”
“公司是不是快倒闭了,您老人家怎么会这么有闲?”
我收拾厨房时,元风只坐在餐厅的椅子上看,并不帮忙,我也不要求他动手,省得他添乱。
元风的不耐烦已经很明显,连打电话的时候都没好气:
“没有……这已经是我的底限。不,没有商量的余地,就这样……好,那我等着瞧。再见。”
“我跟他无话可讲,跟他说我不在国内。……不要主动联系他们,等他们打过来,你难道不明白谁先急谁就会落到下风……这种问题你有必要问我吗?我请你来做什么的?”
“把A23列入我们的拒绝往来客户名单。他们又不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对,以后注意,不要再在我面前提到他们。”
这样的元风,我觉得十分陌生。他明明神色平静,语气温和,眼神却冰冷,看得我心底发寒。见我在望他,于是朝我扬一扬嘴角:“没事,最近公司的事比较烦。”
“有麻烦吗?”
“没有。是别人有麻烦。”
他笑的时候,眼神瞬间转暖,仿佛雨后阳光乍现。变色龙!我在心里念了一句,突然觉得这人前所未有的可怕,却见元风已经直接将手机电池卸了下来。
元风取了一份旅游杂志翻看,翻开一页递过来:“你有驾照没?这款车很适合女士开,你喜欢吗?”
我睨了他一眼:“这是否就是传说中的二。奶车?你觉得它与我相得宜彰?”
他一向阴晴不定,如今更明显,上一刻还对我不耐烦,下一刻却捉住了我极尽缠,绵,有时候我强烈地感到他在看我,但等到抬头时,却见他已经望向了别处。
他连态度都渐渐敷衍。我一直就没觉得他对我认真过,不过到了这一步我才相信,原来以前他就算不曾认真,至少也是用心的。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烦了倦了觉得没劲了,就该结束了。我是看得开的人,又从未对这种关系寄予期待,每天依然好好地过。
他今天喝的有些多。可以闻到淡淡的酒味。混合着他干净的体味。我仿佛也如同喝过酒一般。
他今天是喝过酒来的。靠近的时候可以闻到浓浓的酒味。应该喝了不少。
人被他勾在怀里,贴着他。我不喜欢喝过酒的元风。确切的说我讨厌喝酒之后的男人。他的脸贴向我时,本能地撇过脸去。
“以后,不要总把我推开。”他的眼睛瞪着我。
“那么,请你以后来找我的时候,不要喝酒。我讨厌一个满身酒气的人对着我说话。”
他一直看着我的眼睛。他说:“你有没有想过我?”
我被他的声音碜得直起鸡皮,赶紧说:“会,应该会。”
我是被阳光照到眼皮上才醒的。我翻了个身,拖过被子蒙住头,趴在床上枕着胳膊继续睡,但全身酸痛,四肢无力,转来辗去调整着睡姿,再也睡不着。
突然有东西硌着我的脸,找了半天才发现原来右手无名指上不知何时被戴上一枚戒指。窗帘被半打开,阳光正照过来,那反射的强光晃得我睁不开眼。
我从被子里爬起来,揉了揉眼睛。饶是我对钻石很不感兴趣,也小小地吸口气,真是够大颗,镶在造型奇特的底座上,又辅了无数碎钻,很雅致,也够变态。坐起来后我才发现床头堆了粉色玫瑰,巨大的一捧,全是未开的花苞,层层叠叠不透缝隙。
我本来就坐在床的最边缘,一受惊就几乎要掉下去,结果我被人抱住,薄被却滑落到地上了。
元风贴着我的耳朵轻声说:“钻石、玫瑰都有了,还缺什么呢?”我手忙脚乱地推开他,抓起被子重新把自己裹起来,才强作镇定地瞪向元风。
他一向起得比我晚许多,结果今日已经收拾得整整齐齐,一副随时都可以出门的样子,并且笑得很是惬意。
他捧了玫瑰重新放到我面前,又从被子里把我戴了戒指的那只手抽出来,仔细地打量几眼:“尺寸合适吧,看来我的目力还真是准。”
“我觉得戴着它不出一个月我的手指就能得关节炎。”
“重一点才能体现诚意啊。你不妨当坠子戴,一会儿我们再出去买一枚轻巧一点的好了。”
我简直无言以对。
“那么,沈问筠小姐,我现在很正式的……”某人深抿着酒窝严肃地说。其实我疑心他已经快暗笑出内伤了。
“你不觉得为了体现你的正式,你至少该先让我穿上衣服去洗脸刷牙?”我很不给面子地将他还没说完的话给打断了。
“我只是觉得,你现在这样子应该比较没有戒备心,我的成功机率会大些。”元风无辜至极申辩,从床边站起来,四下里望了望。
“元风,等一下。”
“呃?”
“拜托你别下跪,太有损你的气质了。
“那怎么可以?我是非常有诚意地……”
“我答应我会认真考虑你非常有诚意的提议,请给我时间。但是现在,可否请你让一让,先让我穿上衣服?”我觉得大脑的体积在渐渐膨胀。
“你要考虑多久?”
“一年。”看了看他的脸色,“半年好了。”
“三个月。”元风伸出三只手指在我眼前晃呀晃。
我打掉那只手:“三个月就三个月。但我可以申请展期么?”
元风的回应是一个缺乏温柔的霸气之极的吻,我挣扎了许久才得以喘口气:“走开,我还没刷牙呢。”
“三个月,时间长到足够你写项目可研报告。”他用手将我的头发一一梳到耳后,“到时候你若还在这个问题上这么别扭,我就真的要心灰意冷地考虑娶别人了。”
他明明是一脸恶作剧的神色,但我偏偏觉得他的最后那句话才十分的可信。
三个月后,要么签了无限期的合约,要么就一拍两散,多么干脆果决,比我所预想的结局还多了一种选择。我一直认定他是谈判高手,如今终于见识到。
“想吃什么?”他说话的时候笑意渐渐加深,仍是看着我 。
回神了,我眼前缓慢晃过BOSS大人最后的那个眼神,背后不由自主寒了一下,再开口的时候就比较清醒,“就在这儿附近随便吃点吧,我一会就得回公司。”
想想仍是有些懊恼的,又补了一句,“对不起,这个项目很赶,都没什么时间……”
他没答,眼角弯了一下,然后转身发动车子。
车转出大楼,仍是上次那条小路,就在大楼侧边,沿江,又是晚餐时间,两条车道全都被车占满,再好的车都只能缓缓前行。
我望着窗外迷茫,“要去哪里?”
“别急。”他正在拨电话,听到我的疑问侧头过来,对我眨了眨眼睛。
干吗又来这表情?近距离被煞到,我一阵头晕。
那家餐厅出名的上菜极慢,服务也不佳。
“我不明白,每次都至少要等30分钟,服务生比实习的水准都差,你就偏要来这里。”元风抱怨。
“这里的笋丝最好吃,哪一家都不如他们。”
“那是因为你等了这么久,早就饿坏了,给你炒木头你也觉得好吃。”元风不以为然,掏出手机不知要做什么,大概想起自己已经取下电池,于是对我说,“借你的手机用一下。”
我其实也等得无聊,正在用手机看《猫和老鼠》,递过去时没退出。元风瞥了一眼,撇撇嘴:“幼稚。”
午餐之后,元风送我回公司。
我坚持提前一站路下车,然后走路过去,一来全当饭后散步了,二来不想我们的事情闹的沸沸扬扬。
我这个人,还是很怕麻烦的。
晚上元风有应酬,我一个人留在公司加班。
走出走廊才发现这一层楼只有这间屋子还亮着灯,安静得渗人。
我穿着软底鞋,踩在花岗岩的地板上无声无息,只有裤腿摩擦的刷刷声,仿佛各种形状的怪物都从思想里奔逃而出,潜伏在各个角落里等候着我。不禁联想起13楼有过闹鬼的传言,电梯间夜半歌声,厕所里绣花拖鞋云云,还想起大学时候,露营时男同学声形并茂的讲“我的手呢……在这里”。
打了个寒战,鸡皮栋立,我使劲撸了撸手臂,自我安慰这是16楼,好歹也是个吉利的楼层。只是从洗手间出来,还是出了点冷汗,洗手台的镜子里,我看到一个穿着女人,黑色蕾丝的超短裙配着红色的低胸T恤,冷冰冰站在我的身后。
我惊恐的回头,洗手间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我慌张的跑了出去,直到看见办公室玻璃门透出橘红色暖暖的光,心才稍稍归位。
回到位置端起杯子啜了一口水含在嘴里,扬起头正瞧见一双漆黑的眼睛掩在黑暗中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我一口水喷了出去,尖叫一声夺路而逃。花盆绊了脚,还差点压倒了滴水观音,水杯咕噜咕噜的顺着地板滚了出去。 我的王子有妖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