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净货币性资产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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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一个更加精练的概念是指从流动货币性资产中减去需用现金偿付的短期债务所得到的数额。这一定义的优点是,许多借入或偿还的长期债务的现金业务都是与投资者和债权人关于企业的基本决策不相关的。那就是,通过减除了许多这类短期现金流转项目,就能更加突出基本的现金流转额。这和通常所称的净速动资产或净货币性流动资产的概念相近。但是,如果把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包括于流动负债内会歪曲货币性净流动资产的流量。长期债务的重新归类,不等于就是现金或货币性资产的流出。
这一概念的又一优点是,短期货币性债务代表现金的推定流出量(constructive outflow)。这类付款的时间常常可以通过与债权人订立合同或通过短期银行信贷而予以改变。因此,更加基本的现金流动额就可通过排除净货币性流动资产的管理所产生的经济业务而揭示出来。
短期债务的增加或减少对用于不同目的的现金可取得性的影响,在没有进一步分析以前不是显而易见的。例如,时间多长算是“短期”?在回答这个问题时,就应考虑信息的恰当性。1年这样的传统概念不一定就是一个恰当的标准。在许多情况下,6个月左右以后到期的债务是不可和其他目的的可得资金相中和的。从6个月期或9个月期借款所得到的现金很可能应呈报为资金流入,而其偿还则应呈报为资金流出,因为这可能是投资者作出预测和决策所需要的恰当信息。在没有很多恰当信息的情况下,要订定一个人为的分界点是困难的。但是,揭示未清债务的期限将会有助于对未来现金流出的预测。尽管意图常常难以确定,在制订现金流转规划时却可能是恰当的。例如,意图用债券或股票的出售收入来偿还的短期借款,一开始便应作为长期借款,因为就现金的可得性或处置来讲,它们并不是不明确的。
总之,将资金解释为净货币性流动资产(不包括长期债务中的流动部分和意图转换为长期债务的其他债务)的定义,比之严格的现金流转概念具有许多优点。货品和劳务出售所产生的应收项目的增加,可以看作现金的推定收入,尽管对于现金折扣和坏账可能会要做一些小的调整。应付账款的增加可以看作代表收到货品和劳务的推定付款。应收项目的收回和应付项目的实际支付代表一种货币性形式转换为另一种货币性形式,而不是实际的资金流量。短期借款及其偿还代表现金流量,但把它们排除于资金流量的呈报之外是有理由的,即它们不代表那些在恰当的时间水平影响企业支付股利和利息及偿还长期债务的能力的相关业务。 会计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