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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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使用的设备或建筑物在由企业自行制造或建造的情况下,其成本与企业的正常产品成本的计算过程并无多大差别。人工和原材料成本可以直接分配给自制设备,成本计算上的一个主要难题是如何在自制设备和正常产品之间合理地分配间接费用。这个问题的解决至少有以下四种方法:① 自制设备不予分配间接费用;② 自制设备仅予分配变动间接费用;③ 将因自制设备而减少产量所应负担的间接费用分配于自制设备;④ 按照正常产品的分配程序,分配一定比例的间接费用于自制设备。
第一种意见,主张不向自制设备分配间接费用,是假定间接费用主要是一项固定费用,只应由当期的正常经营负担,如果在自制固定资产上分配了固定费用,则会高估本期的净收益。
第二种意见,主张在自制设备上分配变动间接费用,因为实际上间接费用并不全是固定的,企业自制设备通常会增加间接费用总额,即会增加一部分变动间接费用。这种观点类似于存货的变动成本计算法,认为固定费用是为本期提供效益,而变动费用则为未来时期提供效益,因而固定间接费用应全部在本期摊销,而不应摊入自制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投资。
第三种意见,主张将相当于因自制设备而减少产量所应负担的间接费用分配于自制设备。这种意见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合理的,但这种成本是以另选其他活动程序所应分配之数为基础的,不是以自制设备而放弃的服务价值为基础的,因而,并不是真实的机会成本。
第四种意见,主张按照正常分配程序,将全部间接费用分配一部分于自制设备。这是完全成本计算法。如果自制设备上所分配到的间接费用是代表所用服务的投入价值的,这样分配是可以合理地反映未来服务效益的投入价值。如果能有扩大收入或减少成本的未来效益的话,这样分配可以对未来时期的收入与费用提供更好的配比,并使设备自制当期的净收益计算得更正确。 会计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