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常颇喜欢读民歌。这是代表民族的心情的,有一种浑融清澈的地方,与个性的诗之难以捉摸者不同,在我们没有什么文艺修业的人常觉得较易领会。我所喜读的是,英国的歌词(Ballad),一种叙事的民歌,与日本的俗谣,普通称作“小呗”(Ko-uta)。小呗可以说是纯诗,他的好处,——自然是在少数的杰作里,如不怕唐突“吾家”先王,很有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意思;但是,讲到底这还是他的江南的儿女文学的风趣,使我恋慕,正如我们爱好子夜歌一样。歌词都是叙事诗,他的性质仿佛在弹词与“节诗”之间,不过弹词太长太有结构了,而节诗又太流畅,的确是近代的出品。我爱歌词是在他的质素,有时又有点像韵文的童话;有些套语,在个人的著作中是很讨嫌的,在这类民歌上却觉得别有趣味,也是我所喜欢的一点。他讲到女人总是美的,肌肤是乳白,眼睛是夏日似的明亮,脚是小的,(请中国人不要误会,)问事总是问三遍,时日是十二个月零一日,就是文句也差不多有定式,例如——
安尼,我要亲你的面颊,
我要亲你的下巴颏儿。
中国弹词也有这种倾向,我随手从《再生缘》卷一中引用这四句:
公子一观心骇异,慌忙出位正衣冠,
问声宝眷何来此,请把衷情诉一番。
这正是一个好例,虽然我不大喜欢,因为似乎太庸熟了。还有一层,这样句调重叠下去,编成二三十册的书,不知有几万行,自然不免令人生厌;歌词却总不很长,便不会有这种毛病,而且或者反成为他的一个特色了。
我在这两样民歌之外,还借了英语及世界语的译本,看过一点各国的东西,有些我觉得喜欢的,用散文译了几首,后来收录在《陀螺》里边。不过我看这些歌谣,全是由于个人的爱好,说不出什么文艺上的大道理,或是这于社会有怎样用处。我所爱读的是恋爱与神怪这两类的民歌,别的种类自然也不是没有,反正现在也无须列举。读情诗大约可以说是人之常情,神怪便似乎少有人喜欢了,这在标榜写实主义以及文学革命的现代应该是如此,虽然事实未必如此。我说,现在中国刮刮叫地是浪漫时代,政治上的国民革命,打倒帝国主义,都是一种表现,就是在文学上,无论自称那一派的文士,在著作里全显露出浪漫的色彩,完全是浸在“维特热”——不,更广泛一点,可以说“曼弗勒德(Manfred)热”里面。在这样一个时代,惊异是不大会被冷落的,那么,我的爱好也就差不多得到辩解了,虽然我的原因还别有所在。我对于迷信是很有趣味的,那些离奇思想与古怪习俗实现起来一定极不能堪,但在民谣童话以及古纪录上看来,想象古今人情之同或异,另有一番意思。文人把歌谣作古诗读,学士从这里边去寻证古文化,我们凡人专一且不能,却又欲兼二,变成“三脚猫”而后已,此是凡人之悲哀,但或者说此亦是凡人之幸运,也似乎未始不可耳。
半农是治音韵学的专家,于歌谣研究极有兴趣,而且他又很有文学的材能,新诗之外,还用方言写成民歌体诗一卷,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他选集国外民歌,译成汉文,现在汇成一集,将要出版了,叫我写一篇序,说是因为我也是喜欢民歌的。我想,我是一个“三脚猫”,关于民歌没有什么议论可发,只好讲一点自己的事情,聊以敷衍,至于切题的说明须得让半农自己出手。但是我有一句介绍的话可以负责声明:半农这部《海外民歌》的确选也选得呒啥,译也译得不错。有几首民歌曾经登在《语丝》上面,见过的人自会知道;如有人不曾见到呢,那么买这部民歌选去一看也就知道了。总之半农的笔去写民谣是很适宜的:《瓦缶》一集,有书为证。中华民国十六年三月三十日,于北京西北城之苦雨斋。 谈龙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