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身来到城市已经十五个月了。
十五个月时间不算短,特别是到了这种不惑之际,生命已不会有太多的十五个月了,通常的人会抓紧时机去适应一切应该适应的,以求早日做到水乳交融。具体到我这种情形,那就是早日做一个城里人。
当我远离那让我心灵滴血、魂魄出窍的地方来到城市以后,我以为自己会脱胎换骨再现那个轻松活泼行止自如的往昔。可是,十五个月后,我忽然发现自己的情绪没有了,既没有好情绪,也没有坏情绪。当然,这并不等于说我在这座城市里没有欢乐过,没有悲伤过,只是这欢乐与悲伤全与城市无关。城市里发生的一切仿佛同我全无关系,什么道路堵塞,大厦落成,一处处的大排档,一盏盏的红绿灯,在我的日常生活里怎么也溅不起半圈涟漪。十五个月当中,我只进了一次歌舞厅,那地方叫“青鸟”,是单位办公室的一位副主任,见我一个人过得孤零零的便硬拖我去玩了一夜。其实好心人并不知我的心境,舞厅里的沙发于我真像是一只老虎凳,待到九点半钟,厅内灯一黑,我猛地起身躲进洗手间,整整一曲“弗斯”都没出来,直到灯色大明。我后来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么做。这样躲避的是什么!
四月初,我一个人登上江汉20号轮做起了长江之旅。夜深时分,独立在甲板上,看那两岸零星的灯火时,忽然想到一座城市到底湮没了多少人呢?看着无边无际的黑色,我竟一点也不觉得孤单,仿佛一切都可以来与自己做伴,一切可以做伴的都是那么亲切熟悉。
然而,眼下一切的熟悉又都那么遥远。城市的房子也是方的,城市的人也是两只眼睛两条腿,城市的蔬菜瓜果也是地里长出来的,我怎么去理解,滋味也依然是一样两般。
从外地返回,匆匆赶到二桥工地采访,那天中午,朋友约我到天兴洲去散散心。关于天兴洲上的寻根园,他向我作过多次描述,我答应过他说是要去的。待真的去了,才发觉自己其实应该早点来。
的确,那一顶顶白色的帐篷散布在绿草如茵的江滩上,远远近近没有一处斧凿的痕迹,一切都点缀在自然之中,而自然又在这点缀中升华出一种引诱几分向往。寻根园的创造者是位根雕艺术家,作品拿过许多大奖,在他的下一步计划里,天兴洲上将要建立一座农业博物馆,收藏起乡村里已被淘汰的水车和油榨等等方方面面的实物,既供参观,又可现场操作。甚至还辟出一块田地,置以老牛、旧犁和斗笠、蓑衣等物,让久居城市的人亲手操作一回犁耙,尝尝农夫滋味。
后来我想,这大约是我在城市里最高兴的一天,也是第一次把许多想法与城市连在一起的一天。
十五个月里,我至少有十个月是在城市以外度过。剩下的这五个月,我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总想着往乡下跑,却不知城市里竟有天兴洲这么个好去处。
有一次,我上武汉商场购物,在物欲与男女的潮流间,忽然听到一种音乐,是萨克斯管吹出来的,舒缓、悠长、平实而无半点奢侈浮华,我一下子震住了,站在那儿半天没动,直到曲终。其间,城市的一切仿佛都不见了,只有弥漫天际的深沉与宁静的回忆。我曾在旅馆的电视里见过对这曲子的介绍,虽然只是几个乐句,但我一下子就记住了《归家》这个名字,它是克林顿在小石城当差时迷上的一位萨克斯手创作的,克林顿当了总统,特地邀请这位叫凯尼金的萨克斯手参加就职庆典。我不知道真正的城市人心中是否常有归家的感觉。如果没有,我想那可是太遗憾了。人的一万种情感感觉中,只有归家这一种先天就有的,它的消退,往往预示着灵魂的失落。
朋友对我说,一位大哲人说过,自然是人类的故乡。我理解上千名大学生在寻根园的那片江滩上彻夜狂欢的心境,在自然之家里,没有什么来压抑谁。如果天兴洲上有“弗斯”,我想我不会再逃避的。对于这座城市来说,唯有天兴洲才是属于我。
一九九五年三月于汉口竹叶山 我有南海四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