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说得出,时下人为的社会公害有多少?
打开报纸吧,哪一天里没有令人咋舌的报导!你外出有安全感吗?一年轻妇女被一群流氓在大街上猥亵凌辱两个多小时,围观者二百多人,却无人救援、呼告。
你到医院看病有安全感吗?一次“荒唐的手术”闻名全国,一个四岁的患心脏病的孩子被摘除了扁桃体,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的健康心脏却无端挨了几刀,险些命丧黄泉。他们还算是幸运的,终究还没丢命,且受到的伤害又被曝光,在道义上还讨回了一点公道。某妇产科医院去年因医疗事故死了十六个人,1994年1月就因医疗事故死了六个人,可谓创“同时期最高纪录”。所谓“医疗事故”大多是缺少医德,马马虎虎,草菅人命。
你买东西有安全感吗?有人从国营商店买的猪肉,吃后得了脑囊虫病。从前该埋该烧的病鸡、病猪、病鸭一律上市骗钱。牛肉蒸不熟煮不烂嚼不碎,原来是养牛场里为了让牛快长肉,在饲料里加尿素。直接进嘴的韭菜使用禁用的烈性农药,长得又粗又壮又高又绿,惟独韭菜味不足,危害性很大。更不要说伪冒假劣,缺斤少两。上海做了一次民意测验,百分之九十四的人对市场消费没有安全感。
公害何其多,不是污染,胜似污染。污染着社会,污染了人类的良知,污染了生存环境,比化学的污染蔓延得还快。
有多少人对此还大惊小怪呢?似乎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足为怪,人们已经习惯于见怪不怪——足见其危害多深多大多广!
公德没有立脚之地,社会风气便江河日下。“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恶气迎人,人人都有一肚子火气,吵架的多,打架的多,出口伤人,拳脚相加,脸色难看,现代文明人差不多变得快不会笑了,不会说客气话了。
社会陷于一种病态的不公正——强者可以践踏道德,而道德只用来束缚和伤害弱者。
人们曾急切地呼唤过法律,法律是极为重要的,中国现在不能说没有法了。然而有法和法制还不完全是一回事。
徐州一年轻妇女被县委书记强奸,从县告到市,从市告到省,从省告到中央,行程九万公里,几乎走了四个红军震惊世界的“两万五千里长征”!费时二百九十天,二十八次到南京,两次赴北京,体重下降了二十斤,被医院诊断为“视野明显减少,颅内肿瘤增大”,家庭欠债近万元。正当她和丈夫无计可施之际,“她的一位画界师长,素有‘彭城侠女’之称的袁成兰利用一次为中央某司领导送画的机会,将其上告材料夹在画中,并请转交中央有关领导手中”,犯人被逮捕归案。不过半年过去了,仍未判决(见《东方热土》1994年1期)。
一点不比“杨三姐告状”容易。倘若她没有一个好师长,材料送不到中央领导手中又如何呢?岂不要冤沉海底。这比“有理无钱莫进来”还难,除去有理、有钱之外,还要有关系、有运气。有多少倒了霉的人还会有这样的好运气和硬关系呢?所以在上海的那次民意测验中,知道有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为百分之百,回答没有看过此法的亦为百分之百。看了也没有用索性不看,没有用的法,等于没有法。
社会也曾呼唤人们要见义勇为,重奖见义勇为的勇士。然而更多的仍然是视而不见,见而避之,见义勇为远远成不了一种社会风尚。当人们处于较弱的地位,自身还没有安全感的时候,怎么可能强硬有效地制服邪恶?社会不提供一种强大的安全保证,要求人们以牺牲身家性命为代价去见义勇为,是不现实的。所以见义勇为还停留在被呼唤被重奖的阶段,而不是一种普遍的道德行为。
甚至在千呼万唤之下,见义勇为者本人也并未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北京青年报》载:
一位火中救人而致残的特等残疾军人,由爱人用轮椅推着去公园散步。正在游玩的一些小孩追着喊:“大魔鬼来了!”喊声中,回荡着他们老师和其他成年人怂恿的笑声。
被炮弹夺去双眼的战斗英雄史光柱在京乘公共汽车曾遭到这样的训斥:“瞎子,靠边一点走,当兵的应该让让我们。”
首先,法律应该见义勇为、除暴安良,社会体制应该见义勇为,权力应该见义勇为。建立起一种强大的维护公德的秩序,道德和理性才会受到尊重。公德公德,公家有德,才会教育公众有德。
在任何人类社会中秩序都起着支配作用。而秩序必须靠一种力量来维护,没有压制的社会组织是不可想象的。歌德说:“人类的向善决心并不完美强大,甚至常常屈服于根深蒂固的习惯”。
公德是一种违背一些人意志的行为,“有善心之民,畏法自重”——畏法才会自重,无法可畏,或有法不可畏,就会不自重。都不自重,社会就乱。没有一种秩序,社会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公德。而缺少公德的社会,任你怎样呼唤爱心,呼唤善心,也如水中补漏。
问题是压制谁?像“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政治运动,压制了善良,放纵了邪恶,才有以后的社会道德大滑坡。今天应该吸取过去的教训,别再让金钱继续毁坏已经相当脆弱的社会公德。“罪莫大于无道,怨莫源于无德”。一个无德少德的社会是非常危险的,更不会有繁荣强大的经济。老百姓没有安全感,就是国家没有安全感,只有“民泰”,才会“国安”!
而公德只靠“呼唤”是建立不起来的。
1995年2月 当今骂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