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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自己的腿举行葬礼

病了的字母 陆春祥 1456 2021-04-06 06:20

  解毒子

  止烦热,利咽喉。

  这不是玩笑,而是前两天许多报刊都转载的一条并不起眼的境外消息。

  说是56岁的意大利人皮埃特罗因身患癌症而被截掉了一条腿,他让医生随便处理,医生却很严肃地告诉他,根据当地法律,要处理这条腿,必须像对待去“极乐世界”的人一样举行葬礼,埋到墓地去。

  接下来的情节,你也许可以想像得到。这个不幸的老皮必须坐着轮椅参加自己一条腿的告别仪式,弄个小棺材,将残腿拉到墓地埋了。但仍然有麻烦,根据法律,这个仪式还必须是正规的,于是老皮只好又拖着残腿,还订下一辆殡葬车,同时在墓前立碑,刻上“死者”的姓名、出生年月、死亡时间,并镶上“墓中人”的照片。

  一般人说笑一下,议论一番,也就过去了,可我偏偏要将这事扯出来再说一遍,说的前提是因为几乎所有的转载报刊都是这样的主题:“法律无情人受累。”

  从形式上看,那老皮的确受了不少折腾,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本来治病就花掉不少积蓄,现在又为这条没用的腿‘吐血’”。很不人性,极“惨无人道”。然而这种“无情”仅仅是表面上的,是个案,并不说明整个的法律法规无情。

  第一,法律的无情正是她本身的职能显现。现实生活中,滞后的法律法规总是和各式各样的新情况新问题发生冲突,其中很明显的地方就是大家普遍认为她缺少人性化的人文倾向,然而正是这种铁的面孔,才会营造起人人都遵守的法治社会。因为每一个事件的背后总有它的特殊原因,不讲共同法则,一味强调个性原因,往往会将“情有可原,罪不可恕”倒过来成“罪不可恕,情有可原”。因此,贫困不应该是偷盗的前提;因此,不知法不懂法也不是违法的理由;因此,情理永远不可能大于法理。

  第二,法律的无情是构建法治社会的粘合剂。如前述,这个无情并不是真正的无情。我还记得一个与老皮相反的例子:一个罪犯因过于肥胖,考虑到被处绞刑时绳索会断,法院就宣判等罪犯减肥到一定程度(起码减到不会拉断绳索的重量)再执行。你能说法律无情?与此同时,我们每天都在用“无情”和“温情”较量。现如今,有一些专门钻“温情”空子的人日子反而逍遥得很:根据无情的法律,负债累累的企业就要宣布破产,但一些老板并不是真正破产,而是卷着许多人的资金,被无情的法律“温情”地保护着。无情的法律当然要惩治,然而有的时候却真是力不从心。

  第三,由前面两点很容易推出第三点:法律对一部分人有情,就会对大部分人无情,而这一点是和立法初衷明显相悖的。我已经好几次看到外国人这样揶揄我们的交通:中国人是最不讲交通规则的;还说一个法国老太太永远也不敢走中国城市的十字路口。话是重了些,可也是现实,这不仅是批评被管理者,也是在批评管理者。虽然车和路永远是一对不太可能调和好的矛盾,虽然有专家说堵车是城市繁荣的标志,但人家为什么能管得那么好?说到底,也就是我们的交通规则在执行的时候可能就多了些“温情”,这一点是不应忌讳的。

  我相信,今后的许多法律法规更会以一种无情的面孔出现,纵然老皮带着鲜花到墓地去祭祀他的那条腿有些尴尬,但对于整个社会的秩序有范肯定是利大于弊的。这一点我坚信。 病了的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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