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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尔
沈括的《梦溪笔谈》里,有云:“往岁士人,多尚对偶为文,穆修张景辈始为平文,当时谓之‘古文’。穆张尝同造朝,待旦于东华门外,方论文次,适见有奔马,践死一犬,二人各记其事以较工拙。穆修曰:‘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张景曰:‘有犬,死奔马之下。’时文体新变,二人之语皆拙涩,当时已谓之工,传之至今。”
骈文后起,唐虞三代是不骈的,称“平文”为“古文”便是这意思。由此推开去,如果古者言文真是不分,则称“白话文”为“古文”,似乎也无所不可,但和林语堂先生的指为“白话的文言”的意思又不同。两人的大作,不但拙涩,主旨先就不一,穆说的是马踏死了犬,张说的是犬给马踏死了,究竟是着重在马,还是在犬呢?较明白稳当的还是沈括的毫不经意的文章:“有奔马,践死一犬。”
因为要推倒旧东西,就要着力,太着力,就要“做”,太“做”,便不但“生涩”,有时简直是“格格不吐”了,比早经古人“做”得圆熟了的旧东西还要坏。而字数论旨,都有些限制的“花边文学”之类,尤其容易生这生涩病。
太做不行,但不做,却又不行。用一段大树和四枝小树做一只凳,在现在,未免太毛糙,总得刨光它一下才好。但如全体雕花,中间镂空,却又坐不来,也不成其为凳子了。高尔基说,大众语是毛胚,加了工的是文学。我想,这该是很中肯的指示了。
七月二十日。
题注:
本篇最初发表于1934年7月24日《申报·自由谈》 。收入《花边文学》。在1934年的大众语论争中,有人主张言文不分。胡适在1928年的《白话文学史》中也有类似的观点,他说:“我们研究古代文字,可以推知当战国的时候,中国的文体已不能与语体合一了。”他的意思是战国以前文体与语体是一致的。鲁迅不同意这种观点,他在《门外文谈》中说:“我的臆测,是以为中国的言文,一向就并不一致的,大原因便是字难写,只好节省些。当时的口语的摘要,是古人的文;古代的口语的摘要,是后人的古文。”对认为大众语和大众文学“自然发生”,应该口上怎么说,笔下就怎么写的看法,鲁迅也不同意,他认为两者是有区别的。鲁迅赞同高尔基的说法。高尔基在《我的文学修养》中说:“不要忘记了言语是民众所创造,将言语分为文学的和民众的两种,只不过是毛坯的言语和艺术家加工的言语的区别。” 鲁迅著作分类全编·看书琐记与作文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