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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的蝴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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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杰

  如果你现在已经是三十岁左右的人,你应该会记得十五年前石门镇第二中学后门大河旁荒田里发生的战役。没错,我称之为战役。那场战役太激烈了,直到十五年后的今天我回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荒田里一望无际,只有远处一个哥特式的教堂,渺茫的传来乱七八糟的祷祝声。当时这里聚集了大概二三十个孩子,抱歉,由于情况混乱,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们的确切人数,而且我相信即使找到当时参战的人们,也没有几个人会知道,因为情况太混乱了。

  他们分成了两队,各自前方有人拿着一幅旗帜在飘扬。如若我没有记错的话,一边的旗帜上画着一个骷髅,这是知情的人才知道的,因为它画得的确很像猪头。另一边是六个大小不等的五角星,组成一个箭头的形状,创新程度超过我国国旗。这帮孩子当时都疯了,只听见双方的老大一声令下,他们的脑子像坏了似的,不顾生死地往前冲,就像革命时期的红军。他们的手里都拿着武器,铁棍,钢刀,有的干脆抡起一块大石头就冲过去。甚至分不清敌我。漫天的喊杀声,惨叫声,铁器强烈碰撞的金属声。相信我,跟打仗没什么两样。如果你亲眼目睹了当时的情景,我敢打赌你会终身难忘。就像我一样。直到混乱中一个人倒在地下不再动弹,那些孩子们才鸣金收兵,四处逃窜。他们逃走的样子很好玩,将手中的兵器扔得老远,不知往哪个方向,相互撞击,然后几乎是吓得四肢并用,甚是滑稽。也有的人恐惧得忘了逃跑,瘫坐在原地。不久之后就听到了远处公路上悠扬的警笛声。

  就算你记得当时的这些细节,你也不一定知道这帮孩子都有谁以及他们为什么而战斗。而这些我比你们当中任何人都一清二楚,包括那些参战的人们,因为我是这场战役的始作俑者。

  我想以一个刚过而立之年的中年男人的身份向你讲述这件往事的始终,你要相信一个历经沧桑尝尽百态的硬汉讲起故事来会别有一番风味。如果你有兴趣的话。

  我很少给人讲故事,包括我那个可爱的儿子,他今年已经五岁了。所以我一直在想我应该给你们从何说起。思虑再三,我决定从我自小生活的那个小镇开始说起。小镇的名字叫石门镇,这个名字很古怪,关于它的来源我还没有做过准确的考证,不过我估计古时候这里应该有一个巨大的宝藏,被一个什么绝世的石门封住,很多武林人士为争夺宝藏相互残杀,刀光剑影,血雨腥风,小镇不得安宁。最后一个惊天的很帅的穿白衣白褂的大侠到此力压群雄,打开石门,取走宝藏,散金于当地百姓,化解这场悲剧。因而取名叫石门镇。

  但是我发现我杜撰的这个故事有很大的破绽,就是这么大的宝藏发给小镇上的百姓,为何小镇还是这么穷。我是说我们小的时候,石门镇那时农业发展滞后,工业几乎没有,经济主要靠山上的茶叶带动,而茶的品牌有没有打出去,所以很穷。现在石门镇已经跻身省经济强镇了,听说还要独立建县。但这不是大侠的功劳,主要是得益于镇政府大肆卖地,带动经济飞速发展。

  小镇上有两所中学,一所高中一所初中,分别叫石门镇中学和石门镇第二中学。可小镇幅员辽阔,生源众多,因此导致这两个学校均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一九九二年的时候,我还是一名石门镇第二中学的初三学生。当时邓小平老人家到我们南方来讲了一番我们听不懂的话,改革春风又吹了一次中华大地,整个国家更加开放了。我们学校作为知识分子的集中地,表现的很积极。譬如说男生们穿得很嬉皮士啊,嘴里不断哼着港澳流行歌曲啊,女生们天天上课对着帅哥明星海报流口水啊,男女生在公开场合接吻啊,的确是变得更开放了。

  当时的石门镇被两个帮派统治——六灵帮和骷髅会。这两个帮派在小镇上的威望和势力只能用“两手遮天”来形容。就像民国时期大上海的青帮和洪帮,划地而治,割据一方。如果你当年生活在这个小镇上,应该深有感触。然而他们不像青帮和洪帮一样鱼肉百姓,他们那时自己连鱼肉都吃不上,怎么可能鱼肉别人呢。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两个帮派的确实力强大。请原谅我再一次罗嗦,我只是想让你们知道实情。

  六灵帮是由六个小混混组建的,为首的叫张金,他因为有个大哥在石门镇中学混世,所以在我们学校很得意。张金这个人就是个臭流氓,直到如今我还是很讨厌他,说起来一肚子恼火。他什么坏事都干尽了,上课吸烟,打老师,在路上拦截小学生的钱财,欺负女学生。他最过分的一次竟然当众扒了一个女生的裙子,女生的家长敢怒不敢言,帮她转了学。这件事让我们道上的兄弟对张金所不齿。混混亦有道,有所为有所不为,我跟我们骷髅会的兄弟们就是这样教导的。

  没错,你猜的没错,我就是骷髅会的老大。别看我现在这么落魄,在当时的石门镇我可是威震一方的人物,高中以下的小孩子见了我都不敢正视,择路而逃。我虽然是帮派的老大,但我不像张金那混蛋一样尽干些伤天害理的事,我的骷髅会纪律严明,譬如我们上课可以捣乱,但绝对不能打老师;有喜欢的女生不能强迫她,要凭本事追。曾经有一个会员趁天黑抱住一个女生强吻并摸她的奶子,被我发现,先扇了他几个耳光,他跪地求饶,我就跟他说,喜欢就去追不要耍流氓,一个初三女生发育还没成熟怎么可能有奶子呢,你摸了也是白摸。结果他果然承认摸了之后没有感觉,赌咒下次绝不会干了。但不能避免的是我们还是要经常打架。一个帮派要想在江湖上生存并有威望,不靠打架是不行的。即便是打架,我们也不会欺负弱小,我们只打那些和我们实力相当的或者看不顺眼的。所以我认为自己不是个坏蛋,尽管很多人都说我不是好孩子,叫他们自己的孩子远离我。

  至于我为什么会成为一个帮派老大,现在我可以坦白放心地跟你们说,在石门镇上,如果你不能足够强大就会受到别人的欺负,你必须靠一样东西武装自己,加入一个帮派等于是为自己添了一层保护伞,当然最好是成为帮派老大。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必须要装得很强大,让别人都怕我,我才能很好地生存。

  另外还有家庭的原因。用现在的话来说,我是个官二代,我父亲是镇上粮食站站长,这可是个肥差。他刚调进去一年就变得膘肥体壮的回来,好像粮食都被他一人给吃了。他是个不折不扣的贪官,中饱私囊,在站上干了十几年等到我记事时,我家已经富得流油。父亲挂了个站长名头,一个月还上不了一次班。他每天要么在家睡觉,要么和官员商人等小镇名流一起觥筹交错。我的母亲原来是个糟糠之妻,后来跟着父亲一起发达,一起发福,什么事也不做,每日和那些贵妇们在家里打麻将,蹉跎岁月。他们两人的感情日益疏远,争吵打架比吃饭都频繁,到最后各活各的,不相往来。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我当然不可能成为什么三好学生之类,父母生我下来好像只是义务,却从来不管我。

  说到这里,我想顺便介绍一下自己。如我上面所说,我从小就不是个好孩子,我没有姐妹兄弟,又疏于父母管教,只能一个人孤独地玩耍。我在很小的时候,具体什么时候我也不记得了,反正很早,我就在父亲的床底下发现了黄色录像带,并且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看了。以后像刹车失灵不受控制,一部接着一部地看下去,直到掌握所有经典战术和麻木为止。我小学四年级时参加父亲同事家的一个喜宴,临走时偷偷藏了一包烟在身上。我发现用烟燃烧我寂寞的童年很管用,于是现在我每天要抽上两三包烟。小学五年级我开始创建骷髅会,我可以告诉你我为什么要起这么个名字,因为我觉得骷髅很神秘很恐怖,连我自己也害怕,但一定要让别人害怕才行,就像希特勒的万字符号一样。骷髅会的会员都是镇上小领导家的子女,当然没有镇长家的孩子,否则我肯定做不了老大。我们这一帮人携手进了石门镇第二中学,继续招摇混世。在骷髅会鼎盛时期也就是初中二三年级,会员一度逼近二十人。

  说实话,我长得不好看,个子矮,眼睛小,羸弱,面部是干巴巴的黄色。我初一以后就没再长过,看上去像小学生模样。不像张金那小子,魁梧高大,右大臂上还有青龙的刺青,尽管是画上去的,但确实能唬人。因为我既不高大也不帅,所以我尽量借助外部条件来装饰自己。比如我要穿很时髦的衣裳,至少要走在石门镇前沿。通常是里面一件白衬衫,外面一件皮夹克,不分冬夏。比如我要剪很个性的发型,就是那种染成黄色,额头前刘海很长,以遮住我那炯炯无神的眼睛。这是我上初中时的样子,尽管我现在也没好看到哪里去,可不像那么做作。

  我上初中的时候在石门镇混混界已小有名气,很多无知少女纷至沓来跟随我,于是我在初一正式有了第一个女朋友小黄。不要误会,小黄不是狗的名字,只是因为这小丫头眼珠是黄的,头发天生的比我染的还黄,恰巧她自己又姓黄。在我们的关系建立一个月后,我根据小时候看的那些录像带,准备将理论知识付诸实践。那是在学校的大会议室里,晚上放学关灯时我和小黄躲在里面没有出去。可是我发现我不行,他妈的,怎么会不行呢?我完全按照电视上面来的啊。小黄开始真的像狗那样喘着粗气,后来等了我半天也没动静,拎起裤子跑了,临走还说了一句,是不是男的。我愤怒地骂了一句“我操”,骂过之后我发现以后不能再这样骂人了,因为我没有资格。我觉得很丢脸,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现在想来,应该与我生活极度无规律有关。我抽烟,吃泡面,熬夜,这些可能影响了我那方面的能力。这以后我从不敢对女孩做那事,虽然我身边不乏略有姿色的小妞,但她们真的只是摆设,是一个帮派老大必不可少的装饰。

  我不是一开始就呼风唤雨的,这都是经过一次次的大小战役换回来的。就像古代的皇帝,半生戎马才能坐上皇位。我第一次打架也很害怕,双腿发抖,不敢下手,架打完了我还站在那里,被人嘲笑。后来次数渐渐多了,我变得很能打。并且我觉得我打起架来很威风凛凛,我竟然很享受。等到我成了气候以后,打架时我就不用亲自动手了,都是小喽喽们上,我在旁边指导。我还发现一个好玩的现象:所有的小混混其实都不是外表看起来的那种玩命之徒,只要你表现得很霸气,他自己先在心里胆怯,即便你身体上不是让他的对手。

  在当上骷髅会老大后,我也受过一次不算小的挫折。所谓枪打出头鸟,一个高三的小子看我很不顺眼,一个人来踢我们的馆。那家伙比张金还要威猛,我要向上45度才能仰望到他那狰狞的面孔。他叫嚣着向我挑战,我叫小弟们先上,没想到那些孙子们比我还害怕,站在那里比木头人都乖。结果这小子当着我好几个手下的面,把我打了一顿,我左侧脸被打肿,嘴角流了血,而我毫无还手之力。这次的滑铁卢使我在帮会的领导地位受到一丝动摇,他们开始议论我配不配当老大。我没有骂他们,而是经过一次次的辉煌雪了耻,其中不少对手还是小弟们平日侧目的狠角,他们不得不服,很快重归我领导。后来等到我的实力足够强大时,想找打我的那小子报仇,不料他已不知所踪。

  骷髅会和六灵帮的宿怨由来已久。张金那小子很瞧不起我,他觉得我绝对没有资格做骷髅会的老大,这我也没有办法,一个再英雄的人物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尊重,何况是张金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蛋。他几次下挑战书要和我单挑,说谁赢了另一个人的帮派就归谁管。我当然不会答应这种万本一利的买卖,骷髅会是我一手创建的,我不会拿它来当什么狗屁赌注。再说我肯定打不过张金,那家伙一身的蛮力,看着都令我发怵。我跟我的兄弟们说,一个真正的领导者是不能靠力气的,那只是勇夫,而是要靠智慧,才能领导一个帮会。张金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动我的,这点我心里面很清楚。骷髅会的势力比六灵帮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是不可能冒险挑起两帮战乱的。

  张金眼看骷髅会日益壮大,眼红不已,千方百计地想要除掉我们,好一方独大。可是我作为另半壁江山的掌门人,从未产生过这种想法。因为我觉得任何社会的稳定都需要权力制衡,骷髅会和六灵帮必须势均力敌,相互牵制,石门镇才会有真正的太平日子。

  我们两派之间发生的最激烈的冲突是那一年快要放暑假的时候。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骷髅会的一个最不乖的小子宋红军泡隔壁班的一个妞,一天晚上两人正在漆黑无人的校园里卿卿我我,被张金那小子带了几个人过来一顿毒打。张金一把扯烂宋红军的衣服,先扇了他几个耳光,接着一脚揣向他的生殖器。宋红军捂着下身在地上打滚呻吟,张金双手插着腰虓叫,他妈的玩起我的女人来了,你们那个狗屁老大没教你们要遵守江湖规矩吗,泡老大的马子可是死罪!说完又冲躺在地上的宋红军送上一脚。

  我之所以叙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宋红军回来后鼻青脸肿地一五一十地每个细节都告诉我了,真不嫌丢人的。当然他说的时候没我这么轻松,他几乎是边哭边说这些话的。

  我一把就抓住问题的关键点,你泡的那个女孩漂不漂亮?

  小宋愣住了,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义愤填膺说,漂亮个屁!我现在才发现那个小贱货是张金那混蛋放的饵,我真后悔没揍那婊子一顿!

  我看不惯他这样,怒道,你他妈现在倒是挺横!当时你怎么像个王八似的任人打!

  小宋满脸羞愧,含含糊糊道,他们人多。

  我微微一哂,没再理他,转过去继续抽我的烟。

  小宋把受伤的脸凑到我跟前,一脸杀气道,老大,你准备什么时候替我报仇?张金那小子都欺负到我们头上来了,这次不仅仅是我被打,我是无所谓的,关键这影响到我们骷髅会的声誉啊。不能让人家说骷髅会被六灵帮打了不敢还手!

  还你妈逼。我转身骂他,烟头差点烫到他的脸,你他妈每次闯了祸都用骷髅会来挡着,你知道我为了你得罪了多少道上的人。你小子到现在还没有改过来!

  小宋低着头瑟缩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到他满布伤痕的脸,我动了恻隐之心。我又吸了几口烟,逐渐冷静下来,说,这个仇是一定要报的,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等以后……

  你就是怕张金。小宋打断我的话,闪着泪光说,你就是怕他,你根本不配当我们骷髅会老大!说着跑了出去。

  我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我愕然了,烟卷在嘴唇里含着,没有吸。等到他出去后我才大发雷霆,把烟扔向小宋走的方向,“他妈的!反了!”,烟很轻,在空中逗留一会就落在不远处的地上,迸出火星。

  宋红军这小子做得太决绝了。他竟然认贼作父投敌变节,加入了六灵帮。我能够忍受张金的挑衅,我能够忍受六灵帮的嚣张,我甚至能够忍受自己不会对女孩做那事,但是我绝不能忍受的是有人背叛我。背叛是最可耻的行为,尤其是投到不共戴天的仇家的门下,背叛者就应该碎尸万段。宋红军所作所为不仅是对我这个帮主个人的不尊重,更是对整个骷髅会的不尊重,我下定决心要对他严加惩治,以儆效尤。在他们六灵帮集体出行的时候,我不敢轻易动手,顶多在路上看见他向他呸一口吐沫。但是我从未放弃过寻找惩治他的机会,我说过,我最讨厌背叛者,我觉得他们比懦弱者更贱。

  机会不久即至。

  学期快要结束,天气出奇的热,久旱无雨。学校南面马路上,车辆疾驰而过,扬起的灰尘遮天蔽日。大河边的粗柳树的叶子像失去生活信心的人耷拉着的脑袋,了无生息。大河是夏天男孩子们的天堂。这条大河似乎没有名字,至少这么多年我都不知道,它的源头和终点也没有人知道。只是它很宽很大,我们就叫它大河。大河在我们学校后门那里转了一个几近九十度的弯,滋养了辽阔的农田,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些田还是荒的,唯一的解释就是我们学生往外面扔的垃圾太多了,影响了土的肥力。农田尽头的土岗上孤立着一座小教堂,建筑外面墙上红白相间,比我们学校漂亮多了。怪不得要改革开放,西方东西就是好。我们在平安夜里经常到教堂里排队领取慈祥的主教奶奶发给我们的五颜六色的糖果。那时候的大河波宽浪平,清澈见底,水草悠悠,不像现在水量大减,白色泡沫、塑料袋、卫生巾成堆,恶臭四逸。大河没有那么深,我们就在水流湍急处动手挖了一个人工的约有一米深的水潭。一到热天,洗澡的男孩子要在岸上排队,不过多长的等待都是值得的。人水一体,与鱼嬉戏,扎猛子,潜水,打水仗,其乐无穷。逃课一下午去水潭呆着的大有人在。我就是其中之一。

  这天我手下的侦察兵刺探到张金和宋红军下午在水潭里洗澡,六灵帮其他的人都不在。这他妈的真是个老天恩赐的好机会。我带了一拨七八个人赶到水潭。把他们扔在岸上的大背心和短裤头拿过来,用树枝挑着来回挥动,一壁挥一壁朝河里的两人大叫:“两个王八,你们就在里面呆着吧!”他俩望了望岸上,没有动静,我又叫手下们喊:“你们掌自己的嘴巴,说自己是大王八,我们就把衣服换给你们!不然我们就走了!”

  我不得不承认张金那小子真是个无畏的勇夫,他从水里跳上来,径直朝我们走来,边走边指着我们:“赵连生(我的名字)你小子真是无赖,用这种下三滥的招!”我看见了张金那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块块肌肉,比我想象的要壮实。他说的没错,我这招是阴险了点,不过对付他这种人算不上错,他不是也用美人计套走宋红军了吗?我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我的兄弟们看到张金凶煞的样子都不敢再讲话,但这次我不能退缩。我带头冲上去用树枝去打张金,并鼓动兄弟们:“冲啊!”张金那小子原来是表面唬人的懦夫,我的树枝离他还有一米多远,他就双手抱着头蹲在地上。我操,开始冲的时候我心里还没什么底呢。我们很快将张金打倒,我叫两个人把他脸朝地反缚在地上,让他不得动弹。我没有再羞辱张金,毕竟我们是以多胜少,胜之不武,传出去对我和骷髅会的名声不好。

  我接着一个人走到水潭旁,宋红军仿佛一只落了水的鸡,浑身颤抖地蹲在水里,谁知道他尿了没有,我断定他肯定尿了,但是在水里面看不见。我一下跳到水里,宋红军被震得仰面倒了下去,他浮上来看见我,连忙双手作揖:“老大,我错了,你放过我吧。以后我不在道上混了。”

  我淡淡地说:“我没教过你我最讨厌叛徒的吗!”我走到他跟前,揪着他头发把他往水里灌,口中骂道:“王八蛋!王八蛋!”如是几十下,我松开手,他受惯性驱使自己还往里面钻。我又跳上了岸,听见宋红军在后面呛声连连。

  这次小小的胜利后,张金乖了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找我们骷髅会麻烦。我估计是张金这小子的自尊心受到了打击,斗志消沉。没有了张金的惹是生非,石门镇的打架事件少了很多,一下子平静下来。六灵帮和骷髅会就这样相互对峙了几个月之久,谁也不招谁。一直到那个女孩的出现。

  说起来你们可能会笑话,我在梦中比在现实中先认识她。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你们了解,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子做这样的梦再正常不过了。梦中我和一位貌若天仙的女孩子在草地上翻云覆雨,畅快无虞。奇怪的是,为什么我在梦里就能干那事了呢。而且干得很不错,我们两个都很享受。俗话说,日有所思才夜有所梦,不过我发誓,我白天真的没有在想那事。自从上次那事以后,我很少再想这玩意儿。早上醒来,我下面湿的跟洗过澡似的。我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努力回想这件事的始末,重温当中每个美妙的瞬间。可他妈的梦就是梦,无论如何通过回想也体验不到梦里当时的情景。我突然想知道梦中那个女孩长什么样子,当然也是白费脑子。但是我记起了一个重要的东西,就是梦中那个女孩的头上戴了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不错,肯定是戴了蝴蝶结。这个线索对我来说是无比的重要,以至于它改变了很多人的人生轨迹。

  包括我。

  这一整天我的心情都很亢奋,因为那个梦,我觉得自己真的很男人很英雄,就像一个关在笼子里郁郁不得志的雏鸡,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其实是只雄鹰的亢奋。那天我甚至没有去我的骷髅会,我趴在班级的桌子上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兄弟们来找我的时候,我跟他们说今天没有活动,你们自己去玩吧。做老大是很孤独的,他不能和兄弟们坦露自己的心声,只能默默承受。那个女孩到底是谁呢?我在心里盘问自己。我认为我必须要找到她。

  下午我到楼上找人借烟抽,路过三年级八班的窗口,我突然看见教室前排有一个人的头上绾着白色的上面有黑点的大蝴蝶结。我停下脚步,退回去再看一遍,看的没有错。瀑布似的黑发上系着一个白色蝴蝶结。可是为什么蝴蝶结变成了白色的呢?我跑到他们班,看见戴蝴蝶结的女孩正伏案学习,我走到她桌前,她抬起头看我。

  我怔住了。

  天啊,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生,包括那些图画上妩媚的港台女明星。白得近乎透明的脸,透着光可以看见脸上细软的绒毛。黑亮的眸子灵动地转着,眉如墨画,唇的颜色好似剥开的水蜜桃,娇艳欲滴。浅蓝色的稍旧的长衬衫现在看来土的掉渣,可完全遮不住她充溢的美丽。我真希望你们能来亲眼看看,那么你们就会知道我的描述是多么的苍白无力,我笨拙的嘴讲不到她的美丽的百分之一。总之她是太漂亮了,请你们相信我。

  我盯着她看了好久,然后问,你为什么不戴粉红色的蝴蝶结?

  那女孩摸了摸后脑勺的蝴蝶结,蹙眉道,你在说些什么呀?

  我说,你不是有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吗,你为什么不戴?

  女孩收起书从我身边走过,神经病!她说。我闻到了她身上一股奇特的香味,我感觉到无比的舒适,身上的每个细胞像是在晒着太阳,活力焕发。我望着她绰约的背影,高兴地笑了。我相信她就是我梦中出现的那个女孩。尽管蝴蝶结的颜色不一样。

  我让人打听到这个女孩的名字和她人一样的美,叫做苏沫清。我想就是只看这名字我也会义无反顾地喜欢上她的,何况她长得那么漂亮。苏沫清的家在农村,离我们学校很远。她父亲是村里的会计,可为人过于老实,一点油水都捞不着。母亲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自从遇见苏沫清,我的生活被注入了新的强劲的动力。我开始喜欢去学校,不再逃课,为的是天天都能见到她。可苏沫清在楼上的八班,我每天爬上爬下的很不方便,为此我央求我的父亲帮我换班级。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事求他。父亲爽快地答应了,他请学校的主要领导吃了一顿,我就顺利地进入了三年级八班,和苏沫清在同一个班级。

  对不起,我真的难以形容我的幸福感。我每天早早地来到教室,因为我想每天我都要是第一个见到她的男人,但我发现我做不到,她第一个见到的肯定是他的父亲。跟岳父大人我就没有必要再争了。我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刚从路上采来的尚有露珠的小花插在她的桌子上,然后静静地等待她的到来。也许你认为这纯属虚构,不,我告诉你这是真的。苏沫清总是第二早的来到教室,当然她是来读书的。起初她不知道桌上的花是怎么一回事,后来时间久了,她来之前发现教室里只有我一个人才知道是我送的。早晨的教室万籁俱寂,只有苏沫清悄悄的读书声。在其他学生来之前很长一段时间,班里只有我和苏沫清两个人,我很享受这样的时光。

  我沉浸在这样的时光中大约一个月之久,我猜想苏沫清就算是铁石心肠也该被我打动了,于是我决定正式追求她。说来好笑,我长这么大还没追过女孩子,尽管我身旁总不缺女孩子。那天傍晚放学,我叫齐了骷髅会的兄弟们,骑着那种高大的二八式凤凰牌自行车在苏沫清回家的路上飞扬。我们形成一排走在前面,双手放开车龙头,互相拉着手,高声唱着当时流行的歌曲。苏沫清在后面低着头默默地走着,我时不时的回头看她。没想到我的车龙头不受控制,突然急转,结果我们一排人动作整齐划一,全部摔倒,掉入路边的农田里。苏沫清听见叫声一看,只见路上横七竖八地躺着的自行车,车轮在“呼呼”地转着,人却不见踪影。当我们一个个满脸泥泞地从农田里爬上来时,苏沫清忍不住哈哈大笑,她笑的样子真美。我顿时怒气全消,转而向旁边的兄弟们大喊:“我们成功了!”

  我有了一个新的想法。苏沫清家不是离校很远吗,我决定每天早上接她去学校晚上送她回家。我每天重复的一个动作就是拍拍自行车的后座,说,上来吧,我载你。你要知道那个年代一个学生拥有一辆二八自行车是多么的不容易,我做这个动作的时候是多么的潇洒,不亚于现在的富二代拍着宝马的屁股对女朋友说,上车。可是苏沫清连看都懒得看我和我的二八自行车,转头就走。我并不生气,如果她一开始就答应我的话,我反而不那么喜欢。我只能跟在她的后面找她聊天,她同样是一开始不理我。或许你已经从我说这句话的语气中猜到苏沫清后来答应了我,没错,的确是这样,让我来慢慢跟你讲述。

  在我愚蠢的坚持接送苏沫清屡遭失败的一个礼拜之后,她终于被感动了。亦或者是同情,我不在乎,反正她是答应上我的车了。那是一个阳光妩媚的春日,我在苏沫清家门前的田埂上等了好久。苏沫清一出来,我照旧做了那个做了无数遍的动作。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苏沫清嫣然一笑,让春光逊色。然后径直走向我的自行车,侧身坐在后座上。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呆呆的望着她。苏沫清笑着说:“看什么,还不走,你想让我迟到吗?”

  我回过神来,几乎疯狂地喊:“坐好了,走喽!”

  我骑得很慢,我想让此时此刻的时光尽量留的长一点。苏沫清很轻,我骑得很轻松,可是我的心里无比的踏实,觉得后面载着的就是我整个的世界。苏沫清右手缓缓地绕过我的腰,轻轻地环抱着。一股暖流袭遍我的全身,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幸福,充溢于外的幸福。暖暖的春风从我们的面庞吹过,带着青春的气息,飘过很远很远。

  苏沫清突然对我说,其实,你也不是个坏孩子嘛!

  我怎么觉得这话像是那些自以为是的大人说的,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她又说,你为什么要参加帮派呢,我觉得你人挺好的,不像是喜欢打架的呀。

  这个你不会懂。我回答说,这是我们男孩子的事。

  我不喜欢你打架。我估计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是羞赧地低着头的,虽然我看不见。你能答应我以后不打架,好好用功读书吗?

  她怎么越来越像大人了,我沉默了好久,想着苏沫清在等着我的回答,于是硬着头皮说,会吧。

  什么叫“会吧”,会就是会,不会就不会。

  会!我坚定地回答。奇怪,用功读书,怎么会从我嘴巴说出。天知道。

  我们这样的关系又持续了好久。

  春日的公路上永远飞驰着一辆单车。

  车上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

  他努力地踩动脚下的踏板。她深情地依偎着他。

  车子永远向远方驶去。

  那辆车叫做追求。

  那公路叫做青春。

  那远方叫做梦想。

  那男女叫做我们。

  那画面叫做幸福。

  同样是一个春日,是星期天。我骑着车载着苏沫清去石门镇野外踏青。鸟语花香,阳光恹恹,陌上草薰。我把车倒放在路旁,和苏沫清坐在草地上。她双手撑在地上,甬望天空,阳光晒的她眼睛眯成一线。我从口袋里拿出昨晚骑车跑了很久才买到的粉红色的蝴蝶结,这东西花了我一块多人民币。我拿着它放到苏沫清眼前,说,送给你。

  苏沫清拍了拍手上沾着的草屑,双手持着它迎着阳光欣赏,真漂亮。她开心地说,谢谢你。

  我帮你带上吧。这是我从泛滥的言情电视剧中学来的。可是我只会说,我不知道怎么扎蝴蝶结,也没有想到。我在她的头上弄了好久还没有扎好。苏沫清推开我,算了吧,我自己来。

  苏沫清戴上我送给她的蝴蝶结后,跟我梦中的女孩已经一模一样了。我真没想到这个世界上美梦还能成真。我盯着她看了好久,接下来我要实现梦中的场景了。我的脸渐渐靠近她,她惊恐地看着我,没有逃避,我轻轻地碰了碰她的嘴唇。我继续吻着她,然后把她压下去,苏沫清想把我推开。可这时我已经血脉喷张了,我粗鲁地亲她,扯她的衣服。苏沫清手脚并用的踢我打我,一边惊叫着。我还是没有停止,最后她哭着骂我,赵连生,你这个混蛋!

  我突然停下,看着泪光点点的苏沫清,我很痛心。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干什么,苏沫清骂得对,我就是个混蛋。我狠狠地甩了自己一个耳光,然后跟她说,对不起。我想整理她那凌乱的头发。

  苏沫清打掉我伸在半空中的手,扣好衣服悻悻而去。

  我跪在草地上,看见从苏沫清头上掉下来的粉红色蝴蝶结,在阳光下格外好看。我将它拾起来放在怀里,想以后找机会向她道歉再还给她。

  可是永远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我这个人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不愿跟人多说话,尤其是对女孩子。我很长时间都没有找苏沫清说话,因为我觉得她一定还在生我的气,我去道歉她肯定不会原谅我的。直到那天放学我早路上看见她和张金在一块。

  我看见张金在苏沫清前面张开双手拦路,苏沫清不停地换方向,都被张金拦住。最后苏沫清掉过头来,正好撞见了我。她看了我一眼就躲开了。我见到张金就气不打一处来,何况看到他在欺负苏沫清。我指着他吼道:“张金你小子要不要脸,欺负人家女生!”

  张金显出无赖的本色,奸笑道:“关你什么事。他是你女朋友吗?”

  我没有回答。我看着苏沫清想等着她回答。如果她当时说“我就是他的女朋友”,我绝对会不假思索地和张金拼命。没想到苏沫清这样绝情。她看了我一眼,转身走向张金,挽着他的胳膊朝前走去。张金回头看看我,传来得意的奸淫的笑声。

  我的肺快要气爆了,我差点就哭出来。但我没有,我不能被他们笑话。我在他们的背后大喊:“苏沫清!”“狗男女!”

  我变得很悒郁,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我每天都咬牙切齿得恨着苏沫清,可我愈恨她就愈想她,我发现我每天都想着她。我又开始不上学,天天混迹于台球室,和骷髅会的兄弟们挥霍青春,张扬个性。我好久没提到骷髅会了,都感觉到有点陌生了。以前我为了所谓的狗屁爱情,真有金盆洗手的冲动。现在我明白只有兄弟才是真的,爱情就是他妈的扯淡。

  我努力地想要忘掉苏沫清,我逼着自己每天不见她,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将近一个月。我以为我已经完全忘记了苏沫清,可是我一看到戴着蝴蝶结的女生,一看到牵着手的情侣们,我就会想到苏沫清。她在我心中从来没有走开,一步都没动,牢牢地占据着那一块属于她的地盘。

  我很懦弱,我受不了这种相思之苦,决定向苏沫清道歉。那天的事我可以不在乎,我只求她能够原谅我。我找到苏沫清,跟她说了我有生以来说的最肉麻最煽情的一次话。我说的是,苏沫清,我喜欢你,我非常非常喜欢你。为了你我能做一切,我可以不当骷髅会老大,我可以用功读书,我可以变得很乖。我知道我在你眼中只是个可恶的小混混,但怎么样都阻挡不了我喜欢你。我希望你能够让我喜欢你,就这样一直喜欢你。

  苏沫清听了我的话,泪水滂沱起来,我不知所措。她边哭边说,我不要你喜欢我,你干嘛非要喜欢我!

  我急了,感觉刚才说的话很无耻,怎么能逼着人家呢。我又赶忙解释,不,我喜欢你就行了,你不需要喜欢我。

  苏沫清哭得更凶了,蹲在地上哭个不停。我诚惶诚恐,过去搂着她,抚慰道,你怎么了,对不起,我不应该跟你说这些话。

  她使劲的摇头,头在我的胸口蹭来蹭去,哭喊“不是,不是!”。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反复的问她到底出了什么事。最后她抬起头,脸哭得像带雨的梨花,呜咽着说,我不想骗你,那天是我假装气你才跟张金一起走的,没想到……没想到他把我带到他家强污了我!我现在已经是不干净的了!

  怒火烧红了我的眼睛,我抱紧苏沫清,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她哭着说,我怕你看不起我,我怕你伤心!

  我紧紧地搂着苏沫清,一句话也没有再说。

  我一定要杀了张金这个王八蛋。我一定要铲除六灵帮。我跟自己说。

  我从没有过如此强烈的愿望。几天前我跟兄弟们说,我们马上要干一件大事,大家一定要拼尽全力。我叫手下正式的向张金和六灵帮下挑战书。至于我自己,我拿出那把尘封了很久的钢刀,在前一天晚上我磨刀磨到很晚。我已经是没有思想的动物了,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要杀死张金。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在最开头已经讲过了。现在我再接着讲下去。我们在学校后门的荒地上决战。当我看到张金,我彻底疯了,我不惜性命的往前冲。张金估计也被我吓到了,我冲到他面前,抡起钢刀就砍,我不知道自己究竟砍了多少刀。直到张金在我面前血淋淋的倒下眼睛惊恐地望着我时,我才停下这个疯狂的动作。两帮的人全部慌不择路,我在混乱中受了不少伤,我隐隐约约的感到我的胸口被捅了一刀。我昏了过去。

  在我昏过去的这段时间里,我的脑子里只有一样东西——戴着蝴蝶结朝我微笑的苏沫清。一直都是这个画面在我脑海翻腾反复。我醒来时已经躺在医院白色的病床上,刀尖离我的心脏只有三厘米,我活了过来。我为什么要活过来呢,活着还要坐牢,不如死了痛快。我看见母亲趴在床上恸哭,我就安慰她,哭什么哭,总比死了强。我还看见门口站着的警察挺拔的身影。父亲没有来。母亲说他在忙着帮我拉关系求情。我把头转向里边,突然感到无比的平静。我躺在床上,静静地等待着该来的和不该来的一切。

  我被叛了三年,这是父亲努力的结果。

  当我被送上宽敞的警车上的时候,母亲在路上撕心裂肺的哭着,我没有管她。我在寻找着蝴蝶结的出现,我想把我手中的粉红色蝴蝶结还给她。可是我没有等到她。苏沫清不知道我今天要走吗,她为什么不来。算了吧,来了又能怎么样呢,和一个罪犯有什么好说的呢。警车开动的前一刻,我把手中的粉红色蝴蝶结扔了出去,没有再看它一眼。

  三年后我重新回到石门镇。这时我已经长成一个男子汉了。监狱里虽然清苦,但阻止不了一个少年的成长。我第一个去的地方是苏沫清的家。我很想问她有没有捡到那个我扔掉的蝴蝶结,这是我在狱中最有意义的和唯一的幻想。苏沫清家空无一人,她的邻居说他们家搬到外地去了,还说苏沫清已经在外面结了婚,上次回家还带了喜糖回来。

  结婚了。我意想不到的镇静,这三年来我觉得我已经能够承受一切,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结婚好啊。

  我去了石门镇第二中学,这里的学生已经换了好几届,没有我熟悉的面孔。后门的荒田上还是垃圾成堆,大河不舍昼夜地流淌。

  当年跟着我的骷髅会的兄弟们,或出去打工了,或考上大学了,各自走各自的路。他们没有继续混世,我很欣慰。

  骷髅会和六灵帮都已经不存在了,石门镇不会再有这两个组织。就让它们成为传奇成为历史成为回忆吧,现在的孩子都乖得很,但他们当中也许会有人对这个传奇很感兴趣和充满神往。

  我最后才回到家。父亲和母亲高兴得热泪盈眶,这么多年来母亲第一次下厨做好吃的饭菜给我吃。我突然发现他们老了很多,我真的很想哭,真的。我发现我很爱很爱他们,一直都爱。

  我没有再继续念书,我开始外出打工挣钱。多年后我有了资本,回到石门镇开了一家精品店,里面重点商品就是各式各样的蝴蝶结。其中粉红色的最贵。

  对了,我现在的老婆很漂亮。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也同样在心里惊叹我从没有见到过这么漂亮的女生,包括那些图画上漂亮的女明星。

  我的老婆没有戴蝴蝶结。 首届掌阅文学大赛中篇入围作品集:文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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