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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苛酷的法网

大隋帝国 王觉仁 7594 2021-04-06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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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雄猜之主,杨坚的刚猛严苛对于隋朝的维稳工作固然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法律变成了权力的奴仆。

  如前所述,杨坚经常出于他的个人意志,绕过司法程序在朝堂上公开杀人。此举对隋朝政治造成的恶劣影响,并不在于那些被杀的人是否冤死,或者皇帝处置大臣是否公平,而是在于国家法律遭到了皇帝的公然践踏,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法律应有的威信和尊严。

  开皇十七年三月,杨坚突然颁发了一道诏书,宣布自即日起,中央政府各部门及地方各级政府,其长官在处理下属的犯罪问题时,若发现适用刑罚很轻,但犯罪情节却很严重者,可以特准该部门长官在法律之外斟酌惩处,必要时还可以将人犯杖毙。

  据称,杨坚颁布这道诏令的理由,是因为他发现“所在属官不敬惮其上,事难克举”,亦即很多官吏都不敬重、不服从他们的长官,导致行政效率低下,政令难以推行。

  杨坚颁行此令的初衷,当然不能说是错的,但他采取的这个解决办法无疑是极不靠谱的。这道诏令,明显是他自己在朝堂杀人的“经验推广”。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个做法本来就是杨坚的弊政之一,可现在他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将其放诸四海并且常态化,这对隋朝法律秩序和政治秩序的冲击和破坏,显然是难以估量的。

  当朝廷律法变成了长官意志的附庸,甚至变成了随时可以被抛弃的赘物,那么法律所代表的客观、公平与正义即便不是荡然无存,至少也是变得面目全非。此外,法律存在的意义本来就是要在所有社会成员之间设定一个“权利的边界”,也就是说,它既要保障个人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也要防止个人越过权利边界去侵犯他人。如今,杨坚赋予了各级长官法外惩处、甚至是法外杀人之权,这就意味着任何有权力的人,都可以出于私利或者私怨,肆意侵入他人领地,剥夺他人的一切权利,同时让自己的权利无限扩张。

  可想而知,这道诏令是一条多么可怕的恶法!

  史称,杨坚颁布此诏后,隋朝各级官吏便“上下相驱,迭行捶楚,以残暴为干能,以守法为懦弱”。

  (《资治通鉴》卷一七八)在官场上,大多数人既是别人的下属,同时也是其他人的长官,所以,按照杨坚的这条诏令,你今天看哪个下属不爽就可以把他打个半死,明天哪个长官看你不爽也同样可以将你杖毙。如此“法外执法”、以个人意志凌驾法律的结果,就等于把官场变成了一条既残酷又无序的食物链——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你吃别人,别人吃你。而最后唯一不被吃的,恐怕就只有处于食物链最顶端的至高无上的天子杨坚了。

  然而,当整条食物链因无序的相互吞噬而崩溃或者烂掉之后,身为“大鱼”的杨坚尽管没有被吃之虞,可他还能吃什么呢?!

  当然,现实情况也许不会发展到如此极端的境地,但至少从理论上看,杨坚所推行的这条恶法指向的就是这样的逻辑终局。

  自古以来,许多统治者都有一个思想误区,认为法网越是严苛、刑罚越是残酷,老百姓就越会安分守己、不敢犯法。然而,无数的历史事实证明——这只是统治者的意淫。换言之,刑法宽松固然不一定制造良民,但是严刑峻法却必然会制造更多的暴民。正如伟大领袖毛主席所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杨坚马上就会用他的亲身经历,来向我们证明这一点。

  由于当时天下盗贼繁多,所以杨坚就下了一道命令,宣布从今往后,凡是偷盗钱物达一钱以上者,一律斩首弃市。

  不久,就有三个笨伯无视杨坚法令,居然顶风作案,联手偷了一个瓜。

  三人共偷一个瓜,这在古今中外的任何一个国家,估计都很难构成犯罪,充其量也就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罚几百块或者关十五天了事。可是,这里是杨坚的天下,所以这三个偷瓜贼就在劫难逃了。

  杨坚正准备树立典型,一看有人自动撞到枪口上,便一声令下,砍掉了这三个人的脑袋。

  因为一个瓜而砍掉三个脑瓜,这绝对是古今奇闻。隋朝的老百姓们一听,个个都吐长了舌头,一脸匪夷所思之状。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全国老百姓一下子全都“安分”了,每天迟迟起床,早早就寝,而且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出门,以免惹上麻烦。这样的日子当然不是人过的,所以很快就有另外三个人跳了出来,联手犯了一件案子。

  这次不是偷瓜案,而是一起绑架案,被绑的人是朝廷专门审理盗窃案的法官。奇怪的是,这三个绑匪绑了人之后,一不要赎金,二不扣人质,而是非常有礼貌地跟法官说了几句话:“哥几个绑你,既不图财也不害命,只为天下人申冤。请你转告皇帝老儿,自古以来,国家立法,从未听说只盗一钱就砍头的。你要不代为转达,等我们再来,你就没命了!”说完,三个绑匪就把法官放了。

  法官吓得面无人色,当天就入宫向杨坚做了奏报。

  听完法官的转述,杨坚陷入了沉默。法官看见杨坚的眉头拧成了川字型,并且拧了很久。

  第二天,一道诏书颁下,那条“盗一钱以上皆弃市”的法令被撤销了。全国人民欢天喜地,马上恢复了早出晚归、忙忙碌碌的生活。

  杨坚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企图以严刑峻法来消灭犯罪,最终只能是一个笑话。

  尽管实施史上最严峻法令的实验失败了,可杨坚动不动就杀人的脾气却一点没变。

  按照中国古代的传统,每年处决囚犯的时间只能在秋季,因为秋天是肃杀的季节,在这个时候杀人才不违“上天好生之德”。可有一年六月,杨坚又因某事而大发雷霆,准备杖杀一个朝臣。时任大理少卿(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赵绰坚决反对,说:“夏季盛暑,万物生长,不可在此时杀人!”杨坚冷哼一声,说:“六月之时,虽然万物生长,但上天也会降下雷霆,我代天而行,有何不可?!”遂将那人活活杖毙。

  有道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皇帝喜欢严刑峻法,底下当然有人会投其所好。比如赵绰的一个下属,时任大理掌固(普通办事员)的来旷为了搏出位,就上奏说,大理寺的审判一向用法太宽,今后应该一切从严。

  杨坚认为来旷忠直敢言,遂授予他参加早朝的权利,并给了他位列五品的特殊待遇。来旷立马抖擞起来,以为自己的好日子到了,旋即打了一份报告,指控他的顶头上司赵绰随意为囚犯减免刑罚。杨坚立刻命人调查,结果发现来旷所言纯属子虚乌有。杨坚大怒,马上下令,要把来旷砍了。

  照理说,来旷如此丧心病狂、诬陷上司,被砍头也是活该。而对于无故遭受陷害的赵绰来讲,来旷这小子更是罪有应得,早死早好。然而,赵绰却是一个公正的执法者,不是睚眦必报的小人。所以,他非但没有落井下石,反而挺身而出,在大殿上据理力争,认为来旷不应该死。

  杨坚大为不悦,当即从御榻上站起,拂袖而去。赵绰急得在背后大叫:“臣不再谈来旷的事了,但另外还有事要奏。”杨坚这才同意他进入内殿奏报。

  进入内殿后,赵绰噗通一下跪倒在地,俯首谢罪说:“禀报陛下,臣有三条死罪。”杨坚愕然。

  赵绰紧接着说:“臣身为大理少卿,不能约束属下,致使来旷触犯天子,死罪一;人犯罪不至死,而臣身为执法者,却不能以死相争,死罪二;臣本无它事,却妄言有它事要奏,这是欺君,死罪三。”这就是谏诤的艺术。明明句句是劝天子收回成命,却无一字不是自责谢罪之辞。听见如此高明、滴水不漏的谏言,杨坚就算有再大的怒气也无从发泄了,脸色随即缓和下来。当时,独孤皇后也在场,见赵绰如此言辞恳切,遂用两只金杯盛酒,赐与赵绰,喝完后连金杯都赏了给他。

  随后,杨坚赦免了来旷的死罪,将其流放广州。

  “来旷事件”刚过去没几天,杨坚又因为一件小事要砍一个大臣的脑袋,赵绰力谏,结果差点连命都搭进去。

  这件事说起来有点搞笑,起因居然是一条内裤。准确地说,是一个大臣穿的内裤颜色不对,所以触怒了杨坚。

  杨坚是不是有病,连人家内裤穿什么颜色都要管?

  其实,不是杨坚有病,而是中国古代的许多风俗习惯很莫名其妙,其中很多风俗还延续至今。比如说,中国人历来认为本命年是大吉大凶的,所以如果今年是你的本命年,家里的老人就会告诉你,这一整年都要穿红色内裤,这样才能趋吉避凶。假如你认为这种说法不靠谱,坚决不穿,估计老人也不能把你怎么样,而你当然也不见得就会横遇厄运。

  但是,在古代,内裤穿什么颜色却是一件大事,因为它不仅跟本命年有关,而且还跟政治有关。比如我们这里要说的“内裤事件”,起因就是刑部侍郎辛掸听人家说,穿红内裤会官运亨通,所以就天天穿着红内裤上下班。可不知怎么着(估计是上厕所的时候被政敌看见了),马上就有人告到杨坚那里,说辛掸穿红内裤是在施行巫蛊,目的是诅咒皇上早点死。

  于是,内裤的颜色问题就这样上升到了政治高度。

  红内裤到底是不是跟巫蛊有关,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在古代,施行巫蛊确实是十恶不赦的重罪。杨坚闻言,怒不可遏,也不做调查,马上命人将辛掸砍头。

  正当这个可怜的辛掸即将成为史上唯一一个因内裤颜色被砍头的大臣时,赵绰再度站出来据理力争,对杨坚说:“依照法律,辛掸罪不至死,臣不敢奉命。”这回,杨坚再不给赵绰面子了,阴着脸说:“你珍惜辛掸的命,却不珍惜你自己的吗?”面对赤裸裸的威胁恐吓,赵绰不为所动,还是坚持自己的立场。杨坚大手一挥,立刻命人把赵绰押下去砍了。赵绰面不改色地说:“陛下可以杀我,但不可杀辛掸。”随后,赵绰被押出大殿,推到外面。行刑官剥下他的衣服,把他的头按在了铡刀上。这时,传令宦官奉命来问赵绰最后一句话:“你到底作何决定?”赵绰只回了八个字:“执法一心,不敢惜死!”宦官回禀,杨坚顿时有些动容,但是一时又下不来台,只好拂袖而起,转身走进内殿。外面的宦官和行刑官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这一刀该不该砍下去。许久,杨坚才从内殿放出话来,让他们把赵绰放了。

  次日,整整想了一夜的杨坚终于有所悔悟,遂召见赵绰,当面致歉,并赏赐给他绸缎三百匹。

  至此,辛掸才没有因为一条内裤而送命。不知道这位堂堂的刑部侍郎从此以后会不会患上“红裤恐惧症”,但我相信,他至少会从这件事中吸取一个教训,那就是——封建迷信害死人啊!

  紧继“内裤事件”之后,赵绰和杨坚又闹了一次不愉快。

  这一次可以称为“劣币事件”。

  在古代,由于缺乏防伪技术,加之铸造货币的技术门槛很低,所以政府通常无法垄断货币的铸造权。也就是说,民间私自铸造的货币,经常跟政府发行的货币一起在市场上流通。当然,历朝历代也时常重拳打击私铸货币,可效果往往并不理想。

  比如开皇年间,杨坚就明令禁止民间私铸的劣币在市场上流通,可还是有很多人因利益驱使铤而走险,坚持作案。有一天,相关官员就在市场上抓获了用劣币兑换良币的两个人。上报朝廷后,杨坚马上下令斩首。

  赵绰当然又反对了。他说:“依照法律,二人应处以杖责之刑。杀他们,于法无据。”杨坚怒道:“这事与你无关。”赵绰说:“陛下不以臣愚昧,让臣主管司法部门,如今却又胡乱杀人,岂能说与臣无关?”杨坚一声冷笑:“一个人去摇大树,如果摇不动,就应该知难而退。”赵绰道:“臣想摇动的是天子之心,岂止大树!”杨坚又说:“喝稀粥时,如果太烫,就要暂时放在一边。何况天子之威,岂是你所能压制?!”一个皇帝居然要跟臣子如此打嘴仗,足见赵绰的气场实在有够强大。杨坚说完,便喝令赵绰退下。可他非但不退,还一边磕头一边前趋,直逼杨坚御榻。杨坚大声喝斥,赵绰仍不肯退。

  碰上这种不要命的,杨坚也实在是没辙,只好拿出他的“撒手锏”——拂袖回宫,眼不见为净,耳不听不烦。

  赵绰能生生把皇帝逼退,顿时给其他正直的朝臣作出了强大的示范。随后,御史柳彧等人纷纷上疏,声援赵绰。杨坚无奈,只好打消原意,免了那两个人的死罪。

  像赵绰这样的硬骨头,虽然杨坚从感情上很难接受,但是作为一个皇帝,至少在理智上,他是不得不承认赵绰的忠直的。是故,跟赵绰“博弈”了几个回合之后,杨坚对他就越来越赏识了。此后,杨坚经常召他入宫,让他直言批评朝政得失。独孤皇后在场的时候,往往还会给赵绰赐坐。而皇帝凡有所问,赵绰也总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杨坚很高兴,给他的赏赐,前后数以万计。

  然而,赵绰只有一个,国事却纷繁万千。因此,赵绰不可能事事知情,更不可能事事跟杨坚死谏。而杨坚苛酷猛厉的性情,则越到晚年越严重。仁寿初年,赵绰去世,杨坚就无所忌惮了,又恢复了从前动辄在朝堂杀人的恶习。

  有一年元旦朝会,一些武官衣冠不整,而且佩剑的佩戴方式也不符合相关礼仪。按规定,殿上的御史碰到这种事是必须当场弹劾的。可是那天,杨坚等了很长时间,御史却始终没有发话。杨坚大怒,对那个御史吼道:“你身为御史,莫非想弹劾就弹劾,想放纵就放纵吗?”遂下令将他斩首。

  谏议大夫毛思祖赶紧出列劝阻。只可惜,这位毛老兄的气场远远不如赵绰强大,运气也没他那么好。杨坚只瞪了他一眼,就命人把他拖出去,跟那个御史一块砍了。

  杨坚晚年,类似这种草菅人命、“激情杀人”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有关官员因征收田赋超过期限——砍头;武库守备官因办公处所的杂草没有清除——砍头;左右官员奉命出使地方,收受地方官员赠送的物品,小至一根马鞭、一只鹦鹉,被杨坚知道了,也无一例外,全部砍头,而且杨坚还要亲自到场监斩。

  杨坚晚年,对杨素越来越宠信。杨素便恃宠擅权,凡是跟他有过节的,必定遭殃。鸿胪少卿(藩属事务部副部长)陈延曾与杨素结怨,自然也逃不过他的黑手。有一次,杨素偶然经过专门招待外宾的蕃客馆,发现院中堆有未及清扫的马粪,而一帮工作人员却聚在一起掷骰子赌博,立刻飞报杨坚。杨坚大怒,马上命人逮捕该馆的负责官员及所有参与赌博的人员,全部杖杀;陈延也被抓起来打了个半死,虽然侥幸保得一命,但仕途却因此玩完了。

  隋文帝杨坚在位二十四年,不仅完成了一统天下的历史使命,而且缔造了一个国力强大、民生富庶的太平盛世(史称“开皇之治”),其历史功绩可谓彪炳千古,加之其个人的俭朴寡欲和勤政爱民,使他完全有资格进入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圣明帝王的行列。然而,毋庸讳言,其性情的猜忌严苛,以及因此导致的法网的苛酷猛厉,却无疑给他光辉灿烂的帝王生涯抹上了一层浓厚的阴影。 大隋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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