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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晚上,他们不厌其烦地亲吻对方,全情投入。他们抱得那样紧,身体与身体之间几乎没有多余的缝隙可以插入,似一对连体的婴儿一般,仿佛自出生便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对方。
也不知过了多久……怀臻蜷缩在陆钦的怀中,一动也不动,他抱着她,静静地抚摸着她的面庞、头发,任时间一点点从指尖流逝。渐渐地,怀臻觉得意识都开始模糊了,眼皮开始变得沉重……有那么一刻,她甚至觉得灵魂已经与肉身脱离,去到另一个世界。
他轻轻问:“怀臻,要不要回去呢?”
“不!”她轻轻反抗。
是的,她倦了、困了、累了……可是,她仍然贪恋着他怀中的温暖与舒适,不舍得离去。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风和雨、雷与电也都停了。
他又问:“怀臻,我送你回家可好?”
她还是轻轻说:“不!”
“睡太晚,会有黑眼圈的!”陆钦笑。
“你可介意?”怀臻梦游一般问。
“不!假使你又老又丑,在我心中也是名仙子!”陆钦吻了吻怀臻裸露的肩膀。
怀臻满足地伸个懒腰:“你说假话!”
陆钦将怀臻搂紧一点:“如假包换!”
怀臻闭上眼睛笑了:“相信你一次!”
其实,怀臻知道自己并非美女,可是若真的又老又丑,皮肤上满是褶子,陆钦还不早躲到爪哇国去了?可是,有什么关系呢?真相那样丑陋,谁愿意看清呢?
何况情话那样甜蜜,谁不愿意只拣好的听呢?全世界的男人都知道,甜言蜜语是对付女人最有效的武器。全世界的女人也心知肚明,甜言蜜语通通作不得数,可是只要耳朵受用,心里欢喜,被哄一哄又有什么关系呢?
只有在乎自己的男人,才愿意浪费唇舌,说这些肉麻到起鸡皮疙瘩的话,来讨自己开心。
所以,越肉麻的情话,杀伤力越大。
接连下了好几天的雨,彻底浇灭了整整一季的炎热,汗浸浸的夏季终于过去。天气渐渐转凉,秋的气息就那样,一转身便到了跟前。
快下班的时候,天空中又开始淅淅沥沥下起雨来……怀臻抱紧双臂,已经可以感觉到恻恻轻寒。她打了个喷嚏,然后动作麻利地收拾好桌上的物品,离开办公室。
每天这个时候,陆钦都风雨无阻地等在楼下,怀臻已经习惯有个人等着自己。知道有一扇窗的灯,为自己而亮的那种感觉,是最可靠、最温暖的。
走到大厅门口,怀臻扬起脸看了看天,鼓起勇气冲进雨幕……咦?怎么没有冰凉的雨滴落在身上?原来一把伞及时遮住了怀臻头上的那片天。她转过身,陆钦正微笑望着她。
“怎么不在车里等?”她幸福地笑了。
“知道你没带伞!”他一边说,一边递过一件米色的外套,轻轻搭在怀臻肩头,“也知道你没有穿够衣服!”
那厚实的外套搭在怀臻肩头,温暖的感觉立即自皮肤渗透到怀臻的心底。她的每个细胞都温暖起来。太多太多的幸福藏不住、装不下,自她的眼睛里满溢而出,她整个人都被镀上一层亮晶晶的光彩。
那段一开始令人感觉不安而充满刺激的爱情,已经变得那样安全而可靠,点点滴滴都是温馨与浪漫。
怀臻深深庆幸自己,在这场爱情冒险里,选择了“敢”!有谁会想到,这个潇洒不羁、英俊得不似真人的男人,居然这样体贴细致呢?
陆钦伸出手,将娇小的怀臻,整个人揽进怀抱中,撑着伞,走向他的车。
在他宽阔的怀抱中,怀臻忽然觉得自己变得好小、好小,几乎回到少女时代。她发现自己居然童心未泯――她顽皮地向左靠一点,他不疑有他,立即将伞移动到左边。她又向后退一点,他赶紧减慢速度,用伞遮住她。她向前快跑几步,他也加快步伐紧跟在她身边。
怀臻撒开腿,跑起来,雨水飞溅,湿了她的裤脚。有什么关系呢?什么都不能破坏她的好心情。她跑,他追,那伞始终不离她头顶。怀臻笑起来,笑声肆无忌惮,张扬着幸福。
他抓住她,死死将她钳住,低下头,狠狠吻她的唇角。她笑得前俯后仰,那样畅快,若生命在此刻停止,她也没有遗憾……
可是,对于曹彻来说,这一幕却似忽然飞溅入眼睛里的火星,烫得他几乎睁不开眼来。
下班前,他经过怀臻办公室,看到她抱着肩头,站在窗边,大眼睛茫然地看着外面淅沥的雨雾。
她在想什么呢?可还会偶尔想到我?她那样瘦,不知道那个男人有没有把她照顾妥当。天已经转凉,她还穿那样单薄的衣衫。曹彻不由得心疼起来,折返回办公室,拿了外套出来,想给怀臻披上。
待他出来,怀臻刚走,曹彻忙携了衣服追出去――只一眼,他的心深深地被刺痛了。
许多已经尘封的往事,突然又挣脱封印,脱缰野马一般,迅猛地奔驰在他的脑海中。那也是一个雨季,他跟怀臻正在热恋,甜蜜的爱情腻得似化不开的炼乳,那幸福的质感,浓稠黏密,仿佛伸手一摸,便是一大把。
那一天,也是这样下着雨,天与地都笼罩在一层白雾中,一切都似自动被调到最柔和的光线。加完夜班,空气清冷,呵气都有白雾了。曹彻送怀臻回家,刚走到楼下,怀臻便打了个寒战。曹彻立即心疼地脱下外套,要盖在怀臻肩头。
可是,怀臻心疼曹彻,担心曹彻着凉,故此死活不肯穿上,硬要曹彻把衣服穿回去。两个人拽着一件衣服,你推我让,谁也不肯穿上。
最后,曹彻将衣服顶在头上,充当雨伞,遮住从天空纷扬而下的雨点,怀臻紧紧拽着他的衣角,依偎在他身边,两人慢慢走在雨中,只听见雨滴溅落在树叶上,春蚕啃桑般悦耳动人。那一刻,天地忽然浓缩到只有一件衣服大小。
这细小的一幕,曹彻早已经将它深深埋藏起来,深到他自己都找不到,深到他自己都以为根本没有发生过……
可是今天,因为另一个男人的外套,他又想了起来。曹彻的心紧紧地揪成一团……他抬起头,远处雨雾茫茫,跟当年一模一样……只是,他已经遗失了,他最珍贵的东西……
翌日,闹钟响的时候,怀臻只觉得眼皮似有千金重,怎么也睁不开。好不容易挣扎下床,浑身似被人抽了筋骨一般,软绵绵的。
自认识陆钦以后,怀臻已经很久没有觉得起床是这样痛苦的一件事情了。她勉强支撑着自己洗漱完毕,抓了一件薄外套,便下楼。她知道自己今日有些不对劲,两条腿似灌满了铅,每走一步都费偌大的劲。好像忽然之间,长重了好几百斤似的。
上了车,陆钦望着怀臻一脸倦容:“昨日可是没有睡好?”
怀臻苦笑:“睡得死沉,可仍旧觉得没睡够!”
陆钦皱皱眉头,伸手摸摸怀臻额头:“咦?你有点发烧!”
怀臻恹恹地说:“也许吧!”
“要不,我送你去医院?”陆钦发动车子。
“不用了,可能是一点点小感冒。”怀臻说,“我办公室有退烧药,吃两片下午就好了!”
“好!如果不行,就打电话给我!我送你去医院!”陆钦吻吻怀臻额角。
怀臻想回吻他,可是实在没有力气。
到了公司楼下,陆钦叮嘱怀臻:“记得多喝水,多穿一点衣服,下午还发烧,便打电话给我!”
怀臻强打精神点点头道:“好,放心!”
她不想让他担心,她知道他坐在车里一直望着自己,故此她走路的时候努力表现得轻松自如。待进了大厅,她才松一口气。整个人立即垮下来,仿佛一时间老了好几岁。刚到办公室,手机便响起来,她接起来,是陆钦的声音:“记得吃药!”这样��唆,关切之情流露无疑。
怀臻笑了:“好、好、好!”然后她倒了开水,从抽屉里找出感冒药,大口吞下。
图书馆的设计稿,已经进入最后阶段,怀臻立即同整组人投入工作。尚有许多细节需要商榷。
会开到一半,怀臻接到短信:“现在好点了吗?”又是陆钦发过来的。
怀臻笑着,将手机拿到桌下,回复:“好很多!”
其实,她全身燥热难安,浑身乏力,脑袋昏沉沉,只看见同事们一张张嘴,似金鱼嘴巴一开一合,却不知道他们究竟在说什么。
中午吃饭的时候,怀臻一点胃口都没有。
方琦不住伸手摸她额头:“怀臻,还在发烧,我送你去医院吧!”
怀臻倔强地摇头:“不过是低烧,哪用上医院这样兴师动众,未免太小题大做了吧。”
“怀臻,切莫讳疾忌医!”方琦拍拍怀臻手背。
怀臻挥挥手:“我又不是什么千金小姐,哪用得着一点伤风感冒便往医院跑?”
方琦扑哧笑出声:“谢常意的女儿不是千金小姐,还有什么人可以称得上千金小姐?”
怀臻撇过头不理方琦。
到了下午,怀臻开始觉得浑身发痒。她趁人不注意,偷偷用手挠一挠,稍微得到缓解。
可是很快,被手指挠过的地方便火烧火燎一般,她控制不住,又用手挠一挠,火便在全身蔓延开来。怀臻只觉全身奇痒无比,皮肤又烫又烧,仿佛无数蚂蚁在身上噬咬。
终于,实在熬不住――她偷偷自会议室溜出去,到洗手间,脱下衣服――
镜子里,怀臻的手臂上、腰腹上、背上全是一个一个拇指大小、玫瑰色的疹子,又红又肿。怀臻呆住了――
正巧,陆钦的电话打过来:“怀臻,还在发烧吗?”
怀臻苦笑:“岂止发烧?现在全身长了很多红色疹子,痒得我快疯掉了!”
电话那头,陆钦沉吟一下:“我立即来接你,必须到医院看看!”
怀臻望着腹部拇指大的红疹,只得点头:“好!”
穿好衣服,怀臻走回会议室,一群人仍旧讨论得热火朝天。
怀臻走到曹彻身边,俯下身,小声说:“曹彻,我想请一下假!” 是谁为你送花来